经费使用方案范本

经费使用方案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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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方案(篇1)

2021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和把握从严治党新常态,紧跟州委、县委工作部署,始终将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党建工作始终,以“走在前、作表率”为目标,以增强党支部组织力和政治功能为重点,以激发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建设队伍”,切实发挥党组织协助、监督作用,严格党组织、党员干部、党内生活的管理和监督,坚持突出强化思想政治、基层组织、党员干部作风、党内监督、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建设朝着从严治党目标走前头、作表率,以工作效果检验党建成效,推动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建设美丽和谐雷波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化思想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实抓牢政治建设、思想建设。

1、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知行合一,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准则》《条例》等重要内容,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计划,采取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专题讲座、支部学习会、专题党课、征文、知识竞赛等形式,推进教育培训。

3、加强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自觉地、主动经常地、全面具体地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党组每年至少4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每半年向上级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

4、继续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中心组每月1-2次、周五固定学习日,持续开展毛泽东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州、县委重要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党员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上级党组织学习培训。

5、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实谈心谈话。开展革命传统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着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机制的意见》,加强人文关怀,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落实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谈心不少于3次,党组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的正、副职负责人每年谈心不少于4次,支部书记与党员、职工每年谈心不少于5次,可与党内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廉政约谈等谈心结合起来进行。谈心事项要在支部手册或廉政谈话等记录本上同步做好记录。

二、抓实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党组织生机和活力。

1、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积极探索实践富有自身特色的党员教育管理办法,增强支部工作活力。把标准化理念引入党的建设,围绕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提出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品牌建设、党内关怀等方面的标准,明确“双向述职评议”办法及考核结果运用,以标准化促局支部建设过硬,切实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按照《关于州直机关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按照党章过组织生活。要高标准、严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促进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开展。建立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定期检查、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情况的制度。

3、强化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总结近年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经验,围绕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党性党纪党规教育。坚持正面教育,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把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干部培训、党员轮训、积极分子培养的必备课程,列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必学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必修课。通过“大讲堂”、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宗旨和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党史和革命传统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提高党建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行“互联网+党建”,发挥好互联网党建在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作用,用好党支部微信群,建设“网上支部”,搭建机关党建工作新阵地,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抓作风建设驰而不息。

1、严格落实责任,着力构建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深化“定责、履责、考责、问责”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建设,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列出具体工作项目,明确牵头领导,落实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做到反腐倡廉与具体业务相互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解决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设置、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内“三会一课”、党内民主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2、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利用固定学习日集中学习州委、州纪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和典型案例,年内组织党员干部赴廉政警示基地开展现场教学,持之以恒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科级干部、关键岗位以及新提任、新录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规党纪、从政道德、岗位廉政等方面的教育,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

3、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抓住关键时间节点,抓牢具体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4、突出抓好纪律作风集中整顿,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务实整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要认真分析基层查找出来的问题,结合措施整改,积极从面上看问题,完善相关制度。

5、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完善廉政谈话制度,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加大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力度。积极开展纪律作风情况察访,定期组织对各股室的作风效能、工作纪律、窗口服务等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到位。

6、完善党建“述职评议”制度。支部书记既要向所党委(党组)述职,还要向所在支部的党员述职,同时要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述职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述职的重点放在个人“履职尽责、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努力方向”三个方面。细化党建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强化督导落实。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时必须包括抓党建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情况。

四、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

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出行”志愿引导活动;三月份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重阳等传统节日,利用经典诵读、座谈、送温暖等形式,打造“我们的节日”亮点;“七一”前夕,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坚持重在创建,不断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认真履行创城网格化管理职责,努力帮助社区提升文明创建水平,确保所负责网格工作始终走在前列。

五、健全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1、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实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党支部的具体推进责任和直接落实责任,分别列出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逐级报备,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

2、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纳入综合发展考核体系,作为各股室及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重用干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六、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1、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在“选、训、激”上下功夫。坚持标准条件,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真正把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懂党建的同志选拔到党务干部队伍中来。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县直工委示范支部培训班。进一步整合党建资源,形成党建工作合力,不断强化党务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工作热情。

2、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充分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激发党员先进意识等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努力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3、切实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研究部署工作,强化支部班子整体功能。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固定学习日等制度,抓好党员奉献积分管理,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工作热情,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经费使用方案(篇2)

为配合创建省“绿色社区”工作,我社区以“增强环保意识,创建绿色社区”为主题,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引导广大社区居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他们的文明意识、环保意识,我社区决定在社区范围内开展一系列的科普宣传活动。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增强环保意识,创建绿色社区”科普宣传活动,以“环保创新,共建文明”为理念,通过环保宣传,环保有奖知识问答,环保游戏,变废为宝的手工品制作等系列活动,培养社区居民的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发挥大家的才华和创造力。

普及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提高动手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建设绿色社区,构造文明社区。

4、活动内容:

(1)由家长和孩子共同表演、以游戏或讲故事的形式宣传科普知识和理念。

(2)科普知识有奖问答。

(3)评出5个优胜家庭并颁发奖品。所有参加活动的家庭均发放纪念品。

4、活动内容:

(1)聘请美术老师,利用家庭废弃物品和闲置物品,指导学生一起制作手工制品,变废为宝,从而得到环保创新理念。

(2)活动后,进行成果展示并选择制作优秀,环保理念突出的前10名的手工作品并颁发奖品。

(3)参加活动的学生均发放纪念品。

4、活动内容:

(1)争做环保志愿者的签名仪式。

(2)环保展板宣传:首先制作环保知识宣传展板,在社区展示,人们自由观看,志愿者在一旁提供咨询服务。

(3)环保知识有奖问答。

(4)环保游戏:以游戏的形式进行宣传。游戏名称为“垃圾争夺战”,在大家面前放置了一些垃圾,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正确投放在分类垃圾桶内,看谁抢得快,分得准。奖励前五名。

经费使用方案(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局)、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财务部、国资委党委,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为落实好这一要求,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予以解决。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每年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经费使用计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

二、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三、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企业党的建设,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2)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

(3)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

(5)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6)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

(7)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先从留存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纳入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中支出。

四、党组织工作经费要向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倾斜,重视关心关爱基层,定期下拨基层党支部工作经费,保证党支部活动需要,以利于党支部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组织宣传服务职工群众、促进生产经营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五、严格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节约使用、用得其所、用出实效。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党内有关规定执行。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接受企业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企业党组织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组织工作经费收支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上级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各级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检查机关处理。

六、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经费使用方案(篇4)

一、党费

文件依据

关于党费的管理,依据的是《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

适用对象

党的各级组织

使用规定

党费来源于党员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党费。

党费使用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五项基本用途):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组电明字〔2017〕5号文件进一步分解党费列支的明细(6个方面,18种费用):

1、教育培训党员和、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2、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3、党内表彰所需费用。

4、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5、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和印制入党志愿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

6、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二、党建活动经费

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财行〔2017〕324号)。

适用对象

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使用规定

党建活动经费来源于财政资金。

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党建活动经费按支出项目,分别按照不同标准执行。

1、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

2、伙食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3、讲课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有关标准执行。

4、租车费,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租车到常驻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

5、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

6、资料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销。

三、党组织工作经费

文件依据

《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

《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

适用对象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党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执行。非公有制企业。

使用规定

国有企业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解决经费来源;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拨返、财政支持等渠道解决经费来源;同时,鼓励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企业党的建设,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培训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2、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

3、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

5、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6、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

7、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

四、总结

1、经费来源不同

党费来源于党员缴纳;

党建活动经费来源于财政资金;

党组织工作经费来源较多,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党费留存或党费拨返是党组织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

2、适用对象不同

党费适用于各级党组织;

党建活动经费适用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党组织工作经费适用于企业(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3、使用范围不同

党费主要用于党的活动;

党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

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4、税务处理不同

党费可以表彰和补助党员,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党建活动经费不能发放福利和补贴,与纳税无关;

党组织工作经费企业所得税限额扣除,可以用于表彰和补助,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使用优先程度不同

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先从留存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纳入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中支出。

几个涉税问题

1、单位党员活动产生的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呢?

这要根据费用列支的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如果是从留存党费中开支的,不存在进项抵扣的问题。因为党费的核算独立于与企业的经营核算,不存在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问题;如果从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则可以抵扣。这部分费用在企业的经营账簿中核算,只要不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的情形,则可以正常抵扣。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可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第一条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3、非公有制党组织工作经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可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第二条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党组织工作经费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如何处理?

对于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一般企业采取计提的方式,那么在实际支出时,会产生计提与支出之间的差异。文件规定只有实际支出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才能税前扣除,因此,要调整计提与支出的差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党组织工作经费应填入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第24行“二十四、党组织工作经费”;涉及纳税调整的填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9行“(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填报纳税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发生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及纳税调整情况。

5、党费奖励党员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计入职工工资总额?

党费可以用于表彰优秀党员,补助困难党员,因为党费与经营无关,并且单独账户核算,因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也不应该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税务文件并没有与党费相关的规定,有的税务局要求党费奖励缴纳个税,存在争议。)

6、党组织工作经费奖励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计入职工工资总额?

对于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因为属于企业生产经营核算范围内,应作为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计入职工工资总额。

经费使用方案(篇5)

为全面深入推进南昌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江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20xx年工作要点》(赣建管〔20xx〕9号)、《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洪府办发〔20xx〕1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住建部和省、市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倡导清洁、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生活环境大改变,市民文明素质大提升,精神文明和生态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法制保障、全民参与、部门协同、市场服务、考核排名、兑现奖惩、财政兜底、末端保障”的原则,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完善分类处理设施。到20xx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配置比例100%达标,居民垃圾分类集中投放亭(点)覆盖率100%,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投放正确率达7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南昌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县综管办),由涂艳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执行),主要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全县生活垃圾分类进行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排名等。

同时全县相关单位、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办也要明确分管领导、成立垃圾分类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坚持全域覆盖推进

1.公共机构全覆盖。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和标准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2.居民小区全覆盖。全县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100%,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投放正确率达70%以上。(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3.农村地区全覆盖。同步推开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农村地区,建立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衔接协同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同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

(二)强化前端投放措施

4.开展“撤桶并点”行动。在全县建成区开展垃圾桶“撤桶并点”行动,将居住区楼道内和公共区域的垃圾桶全部撤离,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5.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坚持做好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工作,完善投放点周边引导指示牌、宣传展版等,规范布置四分类收集容器,明确垃圾分类督导员职责,对居民投放行为进行宣传引导和规劝。(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6.健全督导员队伍。一是每个公共机构至少配备2名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市民居住区每个生活垃圾集中投放亭(点)至少配备1名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配备系数1.05),负责宣传、指导和监管居民精准分类投放垃圾。二是每个乡镇必须足额配备3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人员,每个社区至少配备5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人员。(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三)继续规范分类收运

7.规范转运车辆。科学配备“四分类”垃圾收集、转运车辆,所有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必须统一标识标牌,制定运输线路,每辆运输车固定工作区域,全力保障垃圾分类运输工作。(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8.试行“不分类不收运”。实施全过程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行“不分类、不收运”的双向监督机制。对生活垃圾分类不符合我市“四分类”质量标准的,告知相关责任单位重新分拣;对二十四小时内拒不重新分拣的,进行专项执法处罚,逐步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四)持续实施源头减量

9.推行绿色办公。建立和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10.落实限塑令。推广使用环保购物袋,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遏制“白色污染”。(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11.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二是加强对果蔬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和规范要求,积极推行净菜上市。(牵头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市场监管厘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五)不断加快设施建设

12.配齐前端设施。一是20xx年4月底前,全县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投放亭(点)建设,集中居住区每300户建设1个生活垃圾集中投放亭(点),分散式居住区、公共机构、大型商场等场所根据人流量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二是20xx年4月底前,全县每个小区设置不少于1个可回收物收集点和1个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13.完善中端设施。优化配置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大件垃圾拆解点,按每1000户至少配置1处面积不少于20平米的可回收物暂存点。20xx年底前,建设一座不少于1500平米的再生资源分拣转运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县商务局)

14.补足末端设施。加快推进银三角片区生态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处理中心建设,争取2022年3月前投入使用,基本实现我县生活垃圾自产自清。(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六)持续发动社会参与

15.开展“八进”宣传。一是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八进”宣传,即: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医院、进公园景区、进公共场所、进交通枢纽。二是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召开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动员部署会。三是邀请省、市专家召开垃圾分类知识讲座。(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县直各单位)

16.普及分类知识。以《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持续开展十个一宣传工作。即:在每个小区设置一处宣传长廊;在每个小区设置一处醒目宣传条幅或标语;利用辖区道路两侧店面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办公场所电梯口,居民小区楼道口设置宣传海报;利用空白墙体或变电箱体喷涂宣传彩绘;印制分类宣传手册;在每个小区设置指示铭牌;每周至少一次入户宣传;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每月一次主题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17.推进全民参与。一要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宗教、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凝聚广大群众力量,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二要以社区(村)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为切入点,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和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三要县直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民宗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七)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18.建立联席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相互协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全县垃圾分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牵头单位:县垃分办;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19.完善法规体系。根据《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做好条例出台后的宣传引导、配套制度建设、法规执行等工作,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五、步骤安排

(一)集中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以《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颁布为契机,全县集中开展宣贯工作,采取LED电子屏、宣传海报、社区宣传栏、报刊媒体等多种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大造声势、扩大影响,不断提高全社会垃圾分类意识,营造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前端措施强化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聚焦前端分类,全面开展“撤桶并点”行动,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试行“不分类不收运”工作,切实提升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质量。“撤桶并点”行动于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健全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于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不分类不收运”工作于20xx年3月1日起开展宣传,4月1日起进行试点,5月1日起全面推广。

(三)分类设施建设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按照分类要求,加快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四)持续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管理,增强市民分类意识,改变垃圾投放习惯,提高垃圾分类质量,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六、职责分工

1.县城管局(县垃分办)。县垃分办设在县城管局(县综管办),是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排名。

2.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县城管局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加强果蔬产品的管理,积极推广净菜进城。

3.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南昌县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规划》,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奖励机制,进一步推进废玻璃、废织物等低值可回收物分流分类处理;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环卫收运系统“两网融合”深度,加大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组织编制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布局规划,负责建设我县可回收物分拣中转站、分拣中心,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衔接。负责全县规模以上商超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4.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公司的管理,督促物业公司配合企业及相关部门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5.县生态环境局。对有害垃圾收运、暂存和处理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包括硬件配置、作业要求、处理渠道等,同时对有害垃圾转运环节加强环保监管,做好危险废物转移备案和管理;监督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监管,有效防止二次污染。

6.县教体局。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教材,让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

7.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改造、新开工地等有关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审批。

8.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具体考核方案另行下发。)

9.县市监局。负责三小(小餐饮、小食杂、社区便利店)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10.县文广新旅局。负责景区、网吧、宾馆(200床位以上)等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11.县卫健委。负责医院、诊所等医疗单位、宾馆(200床位以下)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12.县科工局。负责对全县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区社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金融办、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莲塘镇、东新乡、银三角管委会、金湖管理处、银湖管理处、八月湖街办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宣传、监督、考核管理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细化方案、强化措施、明确要求,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党建引领。要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使全体党员在单位、在社区、在家庭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践行者。通过以身作责的示范促进全社会形成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觉意识和习惯养成。

(三)持续宣传发动。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介绍宣传垃圾分类的政策、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

(四)严格执法处罚。对违反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拒不履行垃圾分类责任义务,随意丢弃垃圾、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照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并对单位个人予以通报、曝光。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清单、任务线路图,倒排时间进度,挂图销号。县城管局(县垃分办)每月对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开展督促检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每月对县直各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形成通报纳入南昌县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年度工作考核、文明单位创建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奖罚,对长期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经费使用方案(篇6)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1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1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一篇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一、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二、经费来源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三、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1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二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拨返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景组通〔20xx〕40号)、《关于规范返还党费使用的通知》(景组通〔20xx〕4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设立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景组通〔20xx〕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林业局20xx年度拨返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计划如下:

一、经费标准

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标准为:每名党员(含预备党员)一年不高于780元。

二、经费来源

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由各单位按标准安排,其中涉及财政资金的,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由单位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合理保障。

三、明确使用范围

1.宣传典型和表彰先进的费用;

2.开展教育培训和活动的场租费用;

3.教育活动的资料费、讲课费,教育基地参观门票费及讲解费;

4.用于开展教育活动的交通费、餐饮费和住宿费;

5.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6.慰问家庭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和亡故党员等费用;

7.订阅党报党刊、购买教育用书和教育资料的费用;

8.党员教育阵地建设的补助;

9.其他相关党员活动费用。

四、使用原则及有关要求

1.县委组织部的拨返党费,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和合作林场管理中心等三个下属党支部的拨返党费直接划拨至各下属单位,其它党支部在相关活动结束后凭有效凭证至局财务报销。

2.各党支部应加强对党费使用的整体规划,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

3. 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要纳入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和上级党组织的定期检查。

五、党员活动经费的管理

1.党员活动经费支出严格按核定的金额掌握使用,实行实际支出报销制度。

2.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活动经费的使用计划要集体研究决定。

3.党组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财务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严格审批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4.活动开展前需填写《活动经费使用审批表》,经审批后再行拨付;活动结束后如实上报经费使用情况。

附件:1、林业局拨返党费及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审批表

           2、五项基本用途、六类党费具体支出项目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1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一、经费来源

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是开展党建工作的两项重要经费来源。党费按照各单位当年上缴学校党费的40%(离退休教工党委为当年上缴学校党费的50%)返纳划拨到各单位党费子账户。党建工作经费包含于学校拨给各单位的经费中,各二级单位对党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在单位业务费不足时,可以单独向财务处申请党建工作所需经费。

二、使用范围

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要遵循“合理、务实、有效、节约”的原则,切实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党的有关活动。具体使用范围是:

1.开展党的常规工作和专题活动。可用于组织“三会一课”,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如党员知识竞赛、支部风采比赛等。

2.教育培训党员。可用于举办各级党校相关培训班、参观红色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影视作品等。

3.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可用于订阅党报党刊,购买政治理论书籍、音像制品和有关学习资料,印制党课教材、购置党员电化教育器材设备。

4.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可用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奖励金、奖品、奖状、会务费等。

5.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可用于因病弱及其他偶然原因而造成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补助等;对口扶贫单位支部共建的支出等。

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三、票据报销明细

可报销的正规发票明细如下:

1.培训费——培训资料印刷费、场地租金、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讲课费等,具体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资料费——报刊、书籍、党员教育音像制品、印刷材料费等。

3.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并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4.设备费——电化教育器材等。

5.补助——对生活困难党员的慰问费、对老党员的补助费等。

6.其它——红色景点门票、红色电影观影费、宣传费、党建论文版面费等。

注:党费支出款项除燃油费和餐费外的上述款项均可报销。

经费使用方案(篇7)

为进一步加强高桥社区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强化居民自治功能,进一步规范社区自治工作专项经费(原新区“以奖代补”经费),保障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坚持民事民提、民议、民决、民评、民管、民治,按照浦民〔20XX〕91号文《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浦东新区居委会建设相关经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高桥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市、区两级对社区加强自治能力建设的要求,通过对社区自治工作专项经费的扶持,来进一步提升居委会履行法定职能、进一步增强其自治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居委会协调联动、平衡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充分调动居民主动参与、民主决策、有效自治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民主、文明、和谐的高桥社区。

1、突出重点原则。自治工作专项经费设置最根本的出发点是促进居民自治,主要是用于激发各居委主动创新的意识,倡导民主规范的`管理,鼓励各居委着重在调动社区参与积极性,在探索真正契合群众需求的民心工程、真正符合群众利益的自治模式上狠下功夫。

2、民主公开原则。自治工作专项经费的申报和使用必须征求和听取居民意见,经费的用途和使用明细必须在居务公开栏、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等载体形式上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居民监督和质询。

3、厉行节约原则。各个居委自治工作专项经费使用额度是有限定值,因此各居委申报项目需控制成本、勤俭节约、量力支出,额度不应超过使用额度和比例。

(一)经费定义:为加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采用自治方式,回应居民需求而开展社区各类工作所需的经费。

(二)扶持标准:按照居委管辖户数20XX户以上9。2万,1500-20XX户8。8万,1100-1500户8。4万,800-1100户8万,500-800户7。6万,500户以下7。2万的标准下拨。

(1)基础建设类(10%):主要用于弥补居民区公共基本设施维护的不足。

(2)打造特色(55%):主要用于居委会在民主自治、特色创建、解决民生、化解矛盾等方面,大胆创新开展的亮点和特色工作。特别是能体现“开拓创新有新精神、社区管理有新思路、破解难题有新方法、化解矛盾有新措施、示范带头有新经验、服务居民有新贡献”的项目。

(3)社区公益(30%):主要用于在社区开展各类文体、教育、治安、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整治等公益活动以及社区自有民间组织的培育、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

(4)表彰扶持(5%):主要用于对居民区自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居民、社区单位等的奖励以及基础条件相对差弱、资源相对不足的居委进行适当地扶持。

①社区自治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须向居民实行全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用于购买高档消费品、业务接待、外出考察以及各类人员的工作补贴等。

②社区自治工作专项经费所涉项目如为工程类项目,超过5万元即按照镇工程项目相关使用办法执行实施,接受审计。

征集需求→提交项目→审核报批→备案公开→情况通报→接受评估→明细公开

①征集需求。各居民委员会需提前一年上报项目,在下一年度分上、下半年实施。上报项目前必须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全体居民征询等方式,调研、收集社区居民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和较为迫切的需求,做好下一年度实施项目计划。

②提交项目。征集好居民需求后,填写项目申请书提交给社区管理办公室。

③审核报批。由社区管理办公室报镇自治工作专项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各居委提请各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讨论通过。

④备案公开。项目通过后,凭居民代表或者居民会议纪要,向社区管理办公室备案。由社区管理办公室先行拨付项目80%的启动资金,由各居民委员会负责予以实施。并在项目实施前,居委会按照居务公开要求,向社区居民公开项目的实施目的、实施内容、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等。

⑤情况通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发布公告等形式,向居民通报进展情况。

⑥接受评估。项目完成后,各居委在居民中开展项目随机满意度调查,将满意度调查表汇总后,和项目总结报告书一并报社区管理办公室。经社区管理办公室确认后,拨付项目剩余20%的经费。

⑦明细公开。经费拨付后,由居委将整个项目运作情况及经费使用明细在居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经费使用方案(篇8)

按照县委和上级妇联统一部署,在妇联系统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妇联组织、争当优秀妇联干部活动,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妇联干部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妇联干部的模范作用。

(二)活动主题和目标。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以 “强组织创先进、提素质争模范”为主题,通过实施“妇女四项行动一项建设”,使妇联组织真正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实现“妇联组织坚强有力、妇联干部充满活力、妇联工作科学发展”的目标。

(三)总体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突出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突出联系实际、分类指导,突出履职尽责、立足本职,突出典型引领、榜样示范,立足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重要社会支柱作用。以“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目标,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共同促稳定”工作方针,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为抓手,推进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设工作,使妇女工作和妇女组织建设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好地体现党的新要求、时代的新变化和妇女群众的新期待

。在推动妇女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服务妇女群众、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中建功立业取得新成效。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鼓励先进,提高中间,鞭策后进,激发广大妇女的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精神,在妇女组织中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使广大妇女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妇联基层组织、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妇联干部为主要内容。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组织机构好。积极推进妇女组织建设,扩大妇女组织网络覆盖面,确保工作开展。

二是工作机制好。坚持党建带妇建原则,将妇联工作目标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定期听取妇女工作汇报并研究妇女工作;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活动阵地建设完备,按时换届,活动经费落实到位。

三是工作业绩好。自觉服务服从大局,抓维权、促发展,讲团结、筑稳定,关心关注关怀不同利益妇女群体的身心健康和协调发展,推动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成效。

四是干部队伍好。基层妇联干部待遇得到落实,积极提升女性参政议政能力,干部队伍能够主动学知识、学技能。五是妇女群众反映好。及时了解掌握和反映妇女群众诉求,协调各方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受到各级党组织、妇女群众的认可。

妇联干部要模范履行职责,努力争当“五个模范”:

一是自觉学习的模范。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了解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和发展战略目标,掌握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提高妇女群众工作的本领,努力做学习型干部。

二是团结的模范。旗帜鲜明地反对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言行,做到言行一致,与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扩大,工作生活和睦相处、危难时刻同舟共济、服务大局和谐发展。

三是服务妇女的模范。把代表妇女利益、维护妇女权益、服务妇女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联系妇女群众,反映妇女诉求,自觉维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爱岗敬业的模范。热爱妇女工作,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争创佳绩。

五是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好公民。

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__年9月)。主要抓好两项工作:

一是动员部署。要成立活动组织,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

二是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妇联干部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妇女群众公布,进行承诺,接受妇女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全面争创,扎实推进(20__年10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妇联工作实际重点开展活动:

1、“学习大讨论”活动。号召广大妇联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妇女工作的实际,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强化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2、“党性教育”活动。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成就,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对妇联干部进行党性教育。

3、“岗位奉献”活动。强化服务理念,提高为妇女群众服务本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大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覆盖广泛、充满活力、服务高效,党和政府满意、妇女群众信赖的示范组织。大力开展岗位读书竞赛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

4、“服务妇女”活动。组织动员各界妇女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推动开展妇女四项行动,努力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使广大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5、“亮牌示范”活动。妇联组织要抓好服务标准和承诺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发挥“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等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自我约束管理和社会监督。

6、“组织创新”活动。深化实施妇联组织强基固本工程,加强村(居)妇联组织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强化组织功能,做到妇联组织全覆盖,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工作机制,推进村(居)妇联建设工作不断创新。

第三阶段:树立典型,巩固提高(20__年11月)。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1、树立典型。广泛开展学典型、赶先进活动,层层树立和大力宣传各类先进典型。

2、明确目标。要对照先进典型事迹,对照工作标准,查找差距,认真思考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每一位妇联干部都要围绕主题,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和目标,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3、评优推荐。对照创先争优标准,着眼全面提升,加强镇、村(居)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使处于先进的当好标杆、中间状态的规范提高、相对后进的改变面貌,采取逐级审核、层层申报的方式,适时予以评选表彰。

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二是考核评议。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妇联干部、妇女群众进行评议。

三是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实行逐级领导负责。把握进度,加强督导。及时掌握活动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坚决杜绝走过场、出偏差。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及时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建立创先争优活动月报和季度通报制度。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妇联和优秀妇联干部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验和实际效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经费使用方案(篇9)

为了认真扎实的开展好这项工作,接通知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自查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成立了以镇长袁愈和同志为组长,镇纪委、党政办、财政所为成员部门的自查小组,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自查清理专项工作。

近几年我镇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发生,无此项费用。

我镇的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精神,以及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制度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全面落实。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全年公费接待费为95万元,比217万元下降了56%。

会议基本有审批,无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无安排宴请,组织旅游及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无发放纪念品,无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费用、无套取会议资金、无借会议发放加班费和津补贴、报销凭据真实完整,无弄虚作假。

没有在培训中列支与培训无关的费用,无违反规定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旅游活动,无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发放纪念品、无以讲课费名义乱发钱物、报销凭据真实完整。

1.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是按上级要求标准报销。

2.出差人员是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是自理。

无下列违规行为:

(1)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2)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报销票据不符合规定。

(3)虚报冒领差旅费、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变相发放补贴。

根据自查结果,我所对严格规范“五项经费”的支出管理,提出了八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区参加会议、考察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

五是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

六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控制接待标准。

七是规范激励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奖励与工作业绩挂钩,以精神鼓励为主。

八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经费使用方案(篇10)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一、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二、经费来源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三、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经费使用方案(篇11)

按照长民发【2020】4号《长春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和长慈发【2020】1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二道区将长春市慈善会用于社会各界捐赠的新冠疫情专项资金采购疫情防护物资发放各社区(村屯)用于一线防疫工作。结合二道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拨付资金为疫情防控公开募捐资金,专项用于社区(村屯)疫情防控。

二、物资采购渠道

此次拨付二道区资金为25万元。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使物资采购制度化,二道区慈善会联系具备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生产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的厂家——摩拉西斯(吉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资金全部购买了一次性医用口罩。

三、物资使用范围:

二道区辖区44个城镇社区、8个村屯。

四、物资分配比例

二道区共44个城镇社区、8个村屯。每个社区口罩            1232只,每个村屯口罩1232只。

五、物资发放时间:2020年3月7日。具体时间QQ群统一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各街道(乡镇)按照物资采购清单认真检查、准确核对物资,确保所购物资数量准确、规格型号正确。

2、各街道(乡镇)收到物资保证第一时间发放社区(村屯),合理分配使用,确保及时有效、准确到位、应急有力。

3、加强社区(村屯)对物资的规范管理,做细做实各项防范措施,不得用于一切和疫情防控无关的事项。

4、社区(村屯)设立物资分发和使用台账,严格控制物资消耗,确保物资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5、二道区慈善会会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加强对社区(村屯)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禁滞留截留、需报冒领。

6、二道区慈善会按照《慈善法》、社团《章程》以及本次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审核程序,严格把控采购物资质量,同时还要加强采购文件和相关凭据的管理、归档,确保资金流向清、去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