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所长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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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本人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三年来我们狠抓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调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保障和推进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调整、充实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每年,我们都对全县人民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整顿和调整,按照人民调委员会组织条例和人民调解员的任选条件,对那些调解组织涣散,调解员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整顿和调整。共整顿调委会38个。同时,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考、群众推荐民主选举等多种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选派58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人员充实到各级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现状。目前我县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75个,人民调解员260余人,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民群众,那里就有人民调解组,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员就出现在哪。如:今年5月,我县一开发商在建楼过程中,由于所建楼房把居民出行的主要道路占用,而且涉及到了几家个体旅店的正常经营,由此引发开发商与居民个体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个体经营户先后找到了社区、建委、城管处等单位,都没能解决问题。这时社区把问题反映给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找到开发商和个体经营者,依法对他们进行调解,通过运用法律和耐心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开发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对个体经营者每月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直到开发商所建楼房竣工,主要道路畅通为止,这起纠纷终于圆满公正的解决了,维护了个体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涌现出了一批向金融社区邓秀敏、车陆乡宏伟村姜伟及边疆镇团结村、车陆乡卫东村、办事处金融社区等优秀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纠纷不上缴,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的疑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诉。三年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纠纷486件,成功473件,成功率达97%以上,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减少犯罪起到了预防作用,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

1、建立机构、强化队伍。1997年6月县司法所在全市率先将乡镇的司法所统一收归司法局直管,司法所长及工作人员全部经考试录用,全县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均独立建所。同时积极落实黑编【xx】87号和《关于乡镇司法所长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司通组【xx】1号)的文件要求,xx年解决了3名司法所长副科级问题。xx年又解决了2名。占全县司法所长人数的60%,积极调动了司法所长工作积极性

2、加强所务制度建设、健全所内人员分工业务目标责任、政治理论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勤考评考核制度,并统一规范了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文书用纸和各种工作簿册,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在原有4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们又申请了新兴、宝山、新鄂三个乡司法所为省级规范司法所,这样省级规范司法所以占全县司法所总数的85%以上。

4、夯实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从xx起至xx年共四批次利用国债资金建设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今年最后一个乡-克林乡100平米司法所构建完成。年末全部完成中央、省发改委和司法部、司法厅下达的建房任务。并参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对室内进行了装备,统一订制了司法所、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调访一体化等工作图版和标志牌,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工作簿册。

5、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三年来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纠纷108件,为地方政府提供司法建议67条,采纳52件、制定村规民约13件、制定规范性文件17件、参加整治专项治理活动36人次、9个司法所受到集体表彰、8人受到个人表彰。

三、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今年我县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一年来,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非诉案件17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8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宣讲法律场次36场,受教育人数36000人次,为集体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21.3万元,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同时还要在今后工作中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工作。

“调访一体化”工作是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是司法所人员参与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的专长和调解经验优势,使乡镇(街道)司法所的职能在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人员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可以说也找到了自身存在发展价值。今年我们调访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培训工作;二是调整了村、社区无法发挥作用、思想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的信访人员;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活动;四是加强了“调访一体化”的宣传工作;五是加强“调访一体化”的规范化建设。三年来,我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访办,共接待各类上访事项168件,调访人员解决160件,移交司法机关5件。转上级行政处理3件。通过全县各级调访组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五、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

1、我们首先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民间纠纷排查上,搞好民间纠纷矛盾排查,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也是防止突发纠纷形成和转化刑事案件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加强了对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排查和调处、调集三级排查调处力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提高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效能。积极拓宽调解领域,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联系乡镇各部门,共同参与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我们主要做法:一是主动参与乡镇党委、政府联系,及时请示汇报工作,通过主动请示汇报取得支持,扎实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主动与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联系,及时通报矛盾纠纷发生情况,调动起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参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三是主动与乡镇法庭、派出所联系,实现法律程序的有效衔接,依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四是实行了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确保矛盾化解、清除隐患,做到了化解矛盾纠纷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五是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分析、并制定化解预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变事后调解为事前预防,努力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三年来,共排查各类纠纷183 件、调处180 件、对 3件调解达不成协议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充分发挥了乡、村、屯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作用,真正将矛盾纠纷有效排查在事发地。

总之,三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其他县、区相比,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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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所长年终个人总结


自20**年11月任**司法所所长以来,从事基层司法工作已经七年了,日复一日的繁杂工作事务并没有让我觉得厌烦,相反,我越来越热爱这个岗位,因为基层司法工作真的会让人觉得每一天都是充实而有意义的。

一、调解民间纠纷——做居民需要的明白人。

1、曾经以为老百姓有纠纷,大事去找法院起诉,急事就报警或是找新闻媒体解决,司法所没有权利职能,谁会到司法所调解呢?民间矛盾纠纷多数是亲戚间邻居朋友间的小事情,没必要花钱起诉解决,又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自己有解决不了的事,找到司法所既不用花钱,又节省时间,居民还是很愿意到司法所来调解的。每次受理纠纷心里也是有压力的,居民在无助的时候想到司法所来解决问题,这种沉甸甸的信任是不能辜负的,认真或是敷衍了事,当事人都是能感觉到的。通过几年来的历练和经验积累,经我调解的纠纷成功率达100%。

2、开展普法和业务知识培训。仅仅依靠个人力量是不能满足基层调解工作的,在调委会走访调研过程中,了解基层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日常经常接触到的法律问题,我邀请资深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调解员、调访信息员和综治员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促进了工作人员发现、控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所提高,居民选择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途径的意识逐步提高。仅20**年,**辖区调解组织已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9件,制作调解卷宗25本。

3、为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9月27日,我在社区工作站领导的支持下,组织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综治员和社区调委会主任等20余人,学习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会后,将整理印制的关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资料发给每位到会学习人员,将《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学习活动落到实处。

4、为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司法所和社区调解组织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对排查出的一般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建档登记,及时就地化解;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落实包案人员和包案责任,明确解决时间,最大限度地及时化解。

二、社区矫正工作——做服刑人员需要的知心人。

20**年,**司法所监管社区矫正人员30人(其中期满解教19人,在矫11人),刑释解教人员11人,至今无重新违法犯罪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是个特殊的群体,是置于社区内的罪犯。如何与形形色色的罪犯打交道,让他们服从没有权利的司法所的管理,真的是一项很有挑战性的工作。

我监管的服刑人员有故意伤人犯,有盗窃犯,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为了更好的与社区服刑人员沟通,我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到大庆市心桥心理学校学习专业心理学知识。在每月的教育谈话过程中,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化解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结,教育开导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生活。通过不定期走访,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和家庭生活情况,做到“五个清楚”(现实表现清、活动范围清、家庭情况清、经济来源清和社会关系清)。对于家庭生活困难的服刑人员,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申请办理低保,现有2名矫正人员享受低保待遇。春节期间为特困社区矫正人员送去慰问品,让他们感受到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关心。

为了帮助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主动与家人及周边人员进行沟通,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不断树立信心,司法所于5月30日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参加“文明礼仪进社区宣讲活动 ”;6月21日组织参与“**社区我的中国梦讲演比赛”:6月28日组织观看**社区庆“七一”文艺汇演。经过不断地努力,我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逐渐克服了自卑心理,增强了生活的勇气,能够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教育,积极参与社区文娱活动。

三、安置帮教工作——做刑释解教人员需要的热心人。

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是刑满释放人员,在刑满释放的3年中,帮助他们适应社会生活,重新回归社会,同时,这些人也是社会治安的重点人,为了掌握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的详实资料,我坚持每季度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展开走访核实工作。信息核实过程中,将登记在册的刑释解教人员根据户籍地或居住地划分到各个社区进行核实,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具体情况核对基本信息,建立帮教档案。**辖区现有解除社区矫正人员5人,均已签订安置帮教合同。截至目前,**辖区解除劳教人员3人,刑满释放人员11人,均已进行登记,并落实帮教人员。

四、普法宣传工作——做居民需要讲解法律的专业人。

随着居民依法维权意识的提高,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每天都会有居民找到司法所咨询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如家庭财产分割、遗产继承、劳动债务纠纷等常见问题,通过多年的知识和经验积累,我都能解答居民的咨询。20**年4月和9月分别开展“法律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发放普法书籍、解答法律咨询。在宣传活动中,发放《 “六五”普法知识读本》、《法律服务指南》、《法律援助工作手册》、《人民调解法宣传手册》、《公证知识手册》等600余册、普法宣传单900余张,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人次。针对社区居民对社区矫正政策不了解、不理解的情况,我们向社区居民发放社区矫正知识宣传册100余册,使辖区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从思想和行动上理解、关心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进入“六五”普法以来,**司法所为实现“人人学法、用法、守法”的总体目标,整合社区工作资源,创新普法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开辟普法新阵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家视通社区网络新媒体”系统是以网络为基础的社区综合高效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社区居民通过这个平台,足不出户就能和小区邻居进行微博互动。**司法所充分利用“家视通社区网络新媒体”系统,搭建网络普法平台,针对社区居民开展普法知识宣讲活动,定期更新普法知识,及时回复居民法律咨询,使居民在家中轻点鼠标,便能知法学法,尽享社区的便捷服务。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也许会让人觉得厌倦,可我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的热爱依然如初,当帮助走投无路的当事人解决困扰时,当看到社区服刑人员积极主动的投入工作和生活时,工作所带给我的满足感是无可替代的。20**年的工作中,我付出过辛苦,我也收到了工作带来的快乐。

2017司法所年终总结


2017年,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我所紧紧围绕和服务于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紧紧围绕府谷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镇域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总结“四五”普法、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推进依法治镇,创建“平安府谷”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我所加强了对全镇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各村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及时宣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上半年由于土地征用引发的各种上访、纠纷较多,我们除上门调解外还极时的宣传《土管法》、《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在农村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墙报、版报,书写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宪法、刑法等进行宣传。据统计、各村及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在此次活动中,书写标语240多条,办板报8块、墙报8块。

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二)、总结“四五”普法教育成果,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利用“科技之冬”和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我所根据各阶段的严打整治、集中整治活动、6.26禁毒日、12.4普法宣传日期间,进行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今年在金三角广场、海富商城、河滨公园举办法律咨询活动1次,发放《宪法》、《婚姻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知识问答等学习材料xx多份,接待咨询人数200多人。还不定期的下乡讲授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农村人口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机关干部、村干部举办集中培训1期,专门法律讲座2期,较好地发挥了司法所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的作用。

(三)、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我们帮助镇域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创建“平安府谷”,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xx年年共调解各类纠纷 起,调解成功 起。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在司法所调处的纠纷中,集访案件5起,全部予以化解并妥善处置,全年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针对今年以来我镇矛盾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及时整理思路,调整重心,重点加强了对涉及土地征用、土地承包、企业改制引发的劳资纠纷等社会突出问题的控制力度。对每位来访群众我们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受到来访群众的交口称赞。。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xx年年刑满释放人员 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府谷镇在56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三、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通过运用多种形式,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21

(二)、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今年,对全镇56个行政村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并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如组织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工作,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创先争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x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2017年度工作要点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抓好“五五”普法工作,并探索将普法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三、践行“三个代表”,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努力消除各种重新违法犯罪隐患。

五、探索在没有基层法律服务所建制下,如何为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帮他们排忧解难。

六、完成司法局部署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2017司法所个人年终总结


2017年,我所紧紧围绕和服务于街道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切实承担起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等任务,并积极配合街道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确保了社会和稳定,为促进盘城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就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文化建设

(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2017年,以“送法八进”活动为中心,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扩展法制教育内容,着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辖区群众法制意识。今年累计开展普法活动共13场次,分别是:送法进工地法制宣传活动1次;“喜迎青奥盛会,建设和谐浦口”的主题活动1次;法律咨询活动1次;“18”法律广场活动10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19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共达850多人次。按照政法委发的法治建设宣传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宣传月工作。

(二)进一步深入全面推进普法工作,提高居民法治意识。利用“18”法律广场和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活动;加强重点人员学法普法活动,适时指导社区法制学校,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今年我所联合多部门举办了一次大型普法活动,联合区司法局等六个部门举办了“18”法律广场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按区委、政法委的工作要点,制定了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计划和法治创建培养计划。目前我街道共有省级民主法治社区5个,市级民主法治社区4个。

二、加强基层工作建设,创建平安和谐盘城

(一)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筑牢第一道防线。为加大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力度,完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稳控和调处机制,2017年1-10月一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8起,调解成功258起,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100%,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并选编了2起典型调解事例上报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6次,发放调解材料400余份。年初以来对调解员培训1次,针对近年来调解工作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关于农民工讨薪、征地拆迁矛盾、农民田地纠纷等进行专题的培训学习。

(二)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我街道有矫正对象18名,全年有6名矫正对象到期,新增矫正对象11名,严格管理的有1名,采取手机定位管理的有3名,普通管理等级的有15名,宽松管理的有2名。为了把社区矫正工作做的更好,我所进一步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进行了梳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首先,我所对登记建档的人员按照规定,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完成符合信息化管理条件矫正对象电子档案录入,实现矫正对象100%信息化管理;其次,我所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做到“三个一”,即“一人一档”,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独立档案,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一人一矫正小组”,在管理机制上,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及时确定矫正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办事处、社区管理网络的作用;“一人一矫正措施”,根据每名矫正对象的性格特点和具体罪名制定不同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措施、计划;最后,我所坚持做好日常工作,将矫正工作做细做好。司法所根据管理级别的规定,为社区服刑人员指定每次电话报告、当面报告的具体日期,定期举行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使其端正矫正态度,转变其思想,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三)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目前我街道共有帮教对象78人,全年新增帮教对象12人,帮教期满17人,重点人员2人。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我所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四)促进发展、服务民生,有效发挥法律服务作用。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城市拆迁、征地补偿、劳动争议、农民工讨薪等民生问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结合“人民调解社区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力争在群众中形成“有纠纷找调解,有困难找援助”的意识,彰显法律援助工作的作用,2017年街道办理非诉讼案件4件,民事案件6件,为街道办理民事案件一审4件、二审4件,行政诉讼案件一审1件、二审1件,劳动仲裁案件1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全部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协助办理公证共16件,为社区和有关单位审理合同共23份。接待群众来访80起,人数160人。

三、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创建

(一)领导重视,完善法治创建工作网络。及时调整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变动、组织不乱、工作不断。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开展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二)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盘城街道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同时确立法治创建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保证法治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法治创建工作力度,加强街道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完成区依治办、法制办的各项任务,积极上报法治创建工作信息。今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区组织的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队伍建设

我所目前共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司法行政人员1人,2名街道的专职调解员,2名司法局应聘的专职社工,人员结构现缺乏专业法律人才。我们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对全所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对调解员进行调解技能、调解相关法律的培训,对专职社工进行心理咨询师的在职学习;我们不断规范和创新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全所人员同心协力,努力经营一个积极向上、和谐稳定、互相帮助、严肃活泼的集体。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宣传工作及达到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二)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三)宣传和信息交流不够,要进一步加强。

六、2017年司法所工作计划

在2017年里,我所将继续坚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培育亮点、形成特点”的工作方针,为“法治盘城、平安盘城”的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开展。继续加大对法制宣传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人员的法制观念。要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将法治宣传与法治建设宣传月相结合,认认真真做好法治创建这项工作。

(二)继续做好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推进平安盘城建设。一是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以构建“和谐盘城”为主线,夯实调解基础,规范调解模式,构筑“大调解”格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争先创优活动,努力建立人民调解激励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教育和走访活动,及时了解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生活及心理近况,做到“勤走访、会倾听、多开导、快干预”,及时化解异常心理,对工作、生活有困难的矫正对象给予及时帮助。三是进一步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规范动作,狠抓中央对刑释解教人员新政策的落实,鼓励、加强对其就业帮扶和就业指导,培育先进典型,凸显社会效果。四是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为着力点,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推进和谐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三)加强和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实现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方式的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努力实现新的突破,探索出一套更为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二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以生动、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代替枯燥、单调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增加法制宣传工作的实用性、实效性和前瞻性。树立争先创优意识,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学习培训,完善自身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优化我所人员的知识结构;加强政治学习和办公室人员管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刻思想认识;要加强廉政知识学习,认真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运用勤政廉政的思想来警醒头脑。二是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定期开展培训,规范基层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提高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