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委员会2017年年终工作总结

消费委员会2017年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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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维权”是xx年主题。**市消费者委员会在省消委的指导下,在市工商局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提高维权队伍素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3.15纪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消委系统基层网络组织,强化投诉调解有效手段,宣传贯彻《消法》成绩显著。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512件,已解决504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接待来信来访625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手机投诉仍然居于首位,短信息诈骗,消费环境安全成为投诉的新热点,这类纠纷处理的成功率比较低,原因是调查取证困难。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抓“先进性教育”


提升消费维权队伍素质


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市消委系统党员干部紧密围绕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消费,边学边改,在工作岗位上体现*员的先进性,将消费维权工作做得细致深入,队伍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消委系统党员干部通过党章、中发[xx]20号文件和xx同志1月14日讲话中提出新时期*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以及市局规定等待有关教育材料的认真学习,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按照“保持*员先进性教育要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市消委制定了全年工作突出“服务群众、服务消费者”的重点,并结合年主题,推出六项新举措促进“健康·维权”发展。


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标准大讨论”,市消委系统党员干部紧密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进行认真思考和反复深入讨论,在讨论中加深对党员先进性的理解。全系统党员在讨论中一致认为,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党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刻苦钻研消费维权业务知识,与时俱进,做勤奋学习的楷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埋头苦干,勇于创新,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岗敬业的楷模;怀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水平,做服务群众的楷模。


党员评议,认真整改,把“先进性教育”和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筹备开展,解决消费者投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风整改见实效的具体措施抓紧抓好,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全系统队伍素质有了三个提高:政治素质的提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素质的提高(学习法律知识、商品知识、公文写作、微机);文明素质的提高(加强国家和省局“六条禁令”、“八条禁令”督察,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


二抓“3.15”活动


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合力


按照市工商局党组“保持*员先进性教育要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市消委确立今年举办3.15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健康·维权”年主题为主线,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促*安**、文明**、诚信**建设为目标,将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市内外名优企业、新闻单位有机结合起来,面对面向消费者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现场维权,宣传名优,引导消费。


一是成立了以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委会会长兰礼义为组长,市职能部门的领导,市消委会副会长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二是精心编印《3.15为您服务》宣传手册。三是召开基层消委秘书长工作会议落实活动细则。四是举办各类座谈会进行宣传造势。3月12日、13日,市消委在市文化宫组织有市卫生局、食品药品局、质监局、工商局、房产局、财政局、物价局、信息产业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11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3.15”联动,邀请了**地区有关行业、市内外名优企业、287名专家为消费者奉献“咨询大餐”,扩大了“3.15”活动共建规模,吸引万余名消费者参与。


全市消委系统与各级工商干部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疑难问题,推介放心的商品,受理烦心的投诉、举报,开展消费教育,赠给《3.15为您服务》手册,突出了今年“3.15”服务为民的特色。全市消委共有37名副县级党、政领导参与“3.15”纪念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点20个,发送宣传资料64800余万份(册),受理各类投诉178件,及时调解处理104件,不予受理3件,当场调解成功率58%,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参与市场监督检查23次,发布消费警示14条,通过新闻媒体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6件,举办了“3.15”“健康·维权”专题晚会,组织专题演出29场,召开座谈会31次,制作电视专题节目6期,播出时间10小时,制作广播直播节目7期,播出13小时,开设宣传专栏23个,发表宣传文章23篇,使xx年“3.15”“健康·维权”纪念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办,更加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富有成效;更加贴近消费者、贴近经营者,贴近实际。


三抓“一会两站”


健全消费维权服务网络


近二年,“一会两站”工作从未放松,今年初在众多的工作任务面前,市消委抓好消费维权协作网络更上一层楼。纵向,在全市消委系统继续巩固市、县(市)区消委会、工商所基层分会三级组织,基层分会已达28个;横向,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健全家电维修中心、家庭装修管理中心,食品行业、各大超市、专卖店等系列的消费维权协网络(投诉站、监督联络站),使消费纠纷能有效、方便、快捷得到解决。


今年4月份,市消委对原有的基层维权网络进行了统一清理整顿,从上到下进行了“四统一”,即统一授牌、统一赋予职责、统一业务培训、统一考评细则,使其基本上走上规范的轨道。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慎重布点。按照市区新的行政辖区处划分,避免上下左右交叉,进行摸底登记,详细了解预选网点的基本情况,确定基本对象,条件是位置适当,有担当在基层维权组织基本条件和基础,平时维权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对一些想挂名,又不能积极参加消委会活动的单位和企业予以清除。二是进行宣传发动,激发单位和企业担任基层维权网点的光荣感和积极性。采取不同方式,大力宣传做消费维权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介绍基层维权网络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帮助他们树立尊重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灵魂的观念,介绍基层维权组织获得维权信息和业务指导的优越性。使单位和企业能主动站出来,乐于为这项社会事业作奉献。三是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维权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全系统采取分散和集中培训的方法,统一由市消委会授课,介绍《消法》和受理解决投诉的一般知识。四是进行统一规范,对工作制度,工作台帐作了相对规范。


四是抓投诉调解


强化消费维权有效手段


今年上半年,我市消费维权领域不断出现了一些新特点:首先是投诉领域扩大,投诉案值增加;其次是被投诉事物科技含量增大、坑农事件增多,而且在某些特定领域如医疗、教育、保险、商品房等领域的投诉处理难度加大。


针对这一情况,全市消委系统展开联动。首先从重点投诉,解决疑难问题入手,狠抓重点、难点投诉的处理工作,尽力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其次是利用多种投诉处理手段,加大投诉处理手段。上半年,我市各级消委与当地司法机构联合办案,通过法律支持共办理消费争议仲裁案件5起,使消费者获得赔偿价值近6万元。


再次是充分利用“查询职能”,解决群众投诉事件。全市各级消委充分利用《消法》赋予消委组织的查询职能,尽全力解决了群体投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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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委员会工作总结


“健康·维权”是2005年年主题。**市消费者委员会在省消委的指导下,在市工商局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提高维权队伍素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3.15纪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消委系统基层网络组织,强化投诉调解有效手段,宣传贯彻《消法》成绩显著。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512件,已解决504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接待来信来访625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手机投诉仍然居于首位,短信息诈骗,消费环境安全成为投诉的新热点,这类纠纷处理的成功率比较低,原因是调查取证困难。上半年主要工作如下:s0100
一抓“先进性教育”
提升消费维权队伍素质
在**市工商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市消委系统党员干部紧密围绕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消费,边学边改,在工作岗位上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将消费维权工作做得细致深入,队伍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消委系统党员干部通过党章、中发20号文件和胡锦涛同志1月14日讲话中提出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以及市局规定等待有关教育材料的认真学习,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重要思想的教育,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市消委制定了全年工作突出“服务群众、服务消费者”的重点,并结合年主题,推出六项新举措促进“健康·维权”发展。
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标准大讨论”,市消委系统党员干部紧密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进行认真思考和反复深入讨论,在讨论中加深对党员先进性的理解。全系统党员在讨论中一致认为,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党员要认真学习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刻苦钻研消费维权业务知识,与时俱进,做勤奋学习的楷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埋头苦干,勇于创新,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做爱岗敬业的楷模;怀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水平,做服务群众的楷模。
党员评议,认真整改,把“先进性教育”和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筹备开展,解决消费者投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风整改见实效的具体措施抓紧抓好,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全系统队伍素质有了三个提高:政治素质的提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素质的提高(学习法律知识、商品知识、公文写作、微机);文明素质的提高(加强国家和省局“六条禁令”、“八条禁令”督察,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
二抓“3.15”活动
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合力
按照市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市消委确立今年举办3.15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为指导,以“健康·维权”年主题为主线,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促进平安**、文明**、诚信**建设为目标,将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市内外名优企业、新闻单位有机结合起来,面对面向消费者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现场维权,宣传名优,引导消费。
一是成立了以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委会会长兰礼义为组长,市职能部门的领导,市消委会副会长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二是精心编佣3.15为您服务》宣传手册。三是召开基层消委秘书长工作会议落实活动细则。四是举办各类座谈会进行宣传造势。3月12日、13日,市消委在市文化宫组织有市卫生局、食品药品局、质监局、工商局、房产局、财政局、物价局、信息产业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11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3.15”联动,邀请了**地区有关行业、市内外名优企业、287名专家为消费者奉献“咨询大餐”,扩大了“3.15”活动共建规模,吸引万余名消费者参与。
全市消委系统与各级工商干部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疑难问题,推介放心的名牌商品,受理烦心的投诉、举报,开展消费教育,赠给《3.15为您服务》手册,突出了今年“3.15”服务为民的特色。全市消委共有37名副县级党、政领导参与“3.15”纪念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点20个,发送宣

传资料64800余万份(册),受理各类投诉178件,及时调解处理104件,不予受理3件,当场调解成功率58%,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参与市场监督检查23次,发布消费警示14条,通过新闻媒体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6件,举办了“3.15”“健康·维权”专题晚会,组织专题演出29场,召开座谈会31次,制作电视专题节目6期,播出时间10小时,制作广播直播节目7期,播出13小时,开设宣传专栏23个,发表宣传文章23篇,使2005年“3.15”“健康·维权”纪念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办,更加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富有成效;更加贴近消费者、贴近经营者,贴近实际。
三抓“一会两站”
健全消费维权服务网络
近二年,“一会两站”工作从未放松,今年初在众多的工作任务面前,市消委抓好消费维权协作网络更上一层楼。纵向,在全市消委系统继续巩固市、县(市)区消委会、工商所基层分会三级组织,基层分会已达28个;横向,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健全家电维修中心、家庭装修管理中心,食品行业、各大超市、专卖店等系列的消费维权协网络(投诉站、监督联络站),使消费纠纷能有效、方便、快捷得到解决。
今年4月份,市消委对原有的基层维权网络进行了统一清理整顿,从上到下进行了“四统一”,即统一授牌、统一赋予职责、统一业务、统一考评细则,使其基本上走上规范的轨道。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慎重布点。按照市区新的行政辖区处划分,避免上下左右交叉,进行摸底登记,详细了解预选网点的基本情况,确定基本对象,条件是位置适当,有担当在基层维权组织基本条件和基础,平时维权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对一些想挂名,又不能积极参加消委会活动的单位和企业予以清除。二是进行宣传发动,激发单位和企业担任基层维权网点的光荣感和积极性。采取不同方式,大力宣传做消费维权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介绍基层维权网络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帮助他们树立尊重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灵魂的观念,介绍基层维权组织获得维权信息和业务指导的优越性。使单位和企业能主动站出来,乐于为这项社会事业作奉献。三是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维权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全系统采取分散和集中培训的方法,统一由市消委会授课,介绍《消法》和受理解决投诉的一般知识。四是进行统一规范,对工作制度,工作台帐作了相对规范。
四是抓投诉调解
强化消费维权有效手段
今年上半年,我市消费维权领域不断出现了一些新特点:首先是投诉领域扩大,投诉案值增加;其次是被投诉事物科技含量增大、坑农事件增多,而且在某些特定领域如医疗、教育、、商品房等领域的投诉处理难度加大。
针对这一情况,全市消委系统展开联动。首先从重点投诉,解决疑难问题入手,狠抓重点、难点投诉的处理工作,尽最大力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其次是利用多种投诉处理手段,加大投诉处理手段。上半年,我市各级消委与当地司法机构联合办案,通过法律支持共办理消费争议仲裁案件5起,使消费者获得赔偿价值近6万元。
再次是充分利用“查询职能”,解决群众投诉事件。全市各级消委充分利用《消法》赋予消委组织的查询职能,尽全力解决了群体投诉事件。

上半年消费者委员会工作总结


**省消费者委员会2011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以修改、制定、宣传《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消委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的既定方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及相关厅局的支持下,正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315活动。

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湖南省庆祝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期一个月,内容丰富、独具特色,收到了以人为本、健康维权的预期效果。

1、315咨询活动。

315期间,我省广大城乡,开展了大规模健康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服务达731次,设点1538个,行业专家参与227次,提供咨询176342人次。除规模之大,更着重实效。娄底市消委、市工商局举办了维权打假成果展览,为期四天,参与单位有工商、技监、食品、药品、烟草等二十余个单位。消费者协会年终总结
消费者协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发展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为地方经济繁荣发展,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做出了成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协维权工作的全局,目标是,投诉处理及时化、社会监督经常化、消费指导普及化、自身影响扩大化,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布置落实,消协在社会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的肯定,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受理消费投诉,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急消费者之所急,想消费者之所想,牢固树立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强化内部机制,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做到了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据统计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16万元,调解率为99%,发布消费警示38条。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3·15”活动
1、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积极落实中消协倡导的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对《消法》的认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消协及各县(区)消费者协会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紧紧围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这个有利时机,加大维权宣传的工作力度,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组织开展年主题座谈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鼓励科学消费的方针政策,深刻理解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3·15”纪念活动,大力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8.7万份。引导消费者坚定消费信心,扩大消费,并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讲诚信、扩消费、促发展”的诚信企业、放心商品展示活动,积极拉动当地消费,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监督力度,组织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行业进行消费调查,消除消费陷阱,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再次与邮政快递公司联系合作,主办并发行了1万份“消费与发展”、“ 3·15”特刊,积极引导和推动经营者自律,切实履行《消法》规定的经营者十项义务。
3、“3·15”活动,组织开展了知识竞赛,虚假商品识别现场,以食品安全、家电、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集中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并组织消协人员开展维权进“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多角度、多形式进行了消费维权知识法规传播,促进了消费维权社会化,提高了消费者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消费者共同度过了特别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得到了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4.按照区工商局、消协安排,我市组织了7家诚信企业参加了在银川举办的“百家诚信企业放心商品大联展”活动,分别展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泾河牛肉、西吉马铃薯及淀粉等产品,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更好地宣传了当地名优产品。
三、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1.开展消费教育,是《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重要职能,是广大消费者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消费信心和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任务。市县(区)消协创新机制和理念,强化消费教育和指导。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分层次、分步骤、多渠道地传播科学消费知识,着力提升消费者的主体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向纵深发展。
2.是重点抓好消费维权“进校园、进课堂”工作。市县(区)消协在去年基础上,及时总结开展消费教育的经验和做法,采取有效措施,联合教育部门将消费教育列为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课程,搭建起全社会共同承担消费维权责任的互动平台。
3.是大力开展农村消费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和农村消费需求变化,努力做好消费教育工作。并根据农村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开展消费教育的职能作用,联合当地农业、科技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消费教育,向农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和消费信息,传播科学消费知识和新的消费理念,进一步提升农村消费者的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繁荣,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好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是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和宣传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及时发布社会消费信息51条,向广大消费者传播科学、文明、健康、安全、理性的消费知识,树立诚信、和谐、理性的消费理念,在全社会倡导科学合理、健康安全、文明节俭、消费方式和行为,提高广大消费者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提升消费信心,推动消费,促进发展。
5.3月25至27日,xx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一行在xx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工商局局长、消费者协会会长的陪同下,深入西吉、隆德县和原州区,对工商部门消协组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条例》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副主任罗京玺代表人大检查组对工商部门贯彻落实“一法一例”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总结讲话:首先他从建立长效宣传机制、方便的投诉机制、有力的保障机制、严格的监管机制、周到的服务机制、多层次的责任机制对贯彻落实《消法》和《条例》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工商部门消协组织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措施具体、方法得当、效果明显。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希望工商部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实施更加有效、可持续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创新“六个机制”,更加有利、全方位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6.市工商局、民族宗教局、消费者协会联合下文,为加强12315执法体系建设,给广大消费者创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根据我市各类宗教场所多(1493个)信教群众多的实际状况,市工商局、民族宗教局、消费者协会创新工作思路,在12315“五进”(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工作的基础上,再增加“一进”,即进宗教集中场所。市、县(区)消协充分认识到加强对宗教信仰人士消费维权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开展进宗教场所场所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面对面传授消费维权知识的扎实工作,消费教育长效机制和新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宗教信仰人士自觉抵制不良文化,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健康,不文明消费的行为明显增强,宗教信仰人士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效能明显提高。截止目前,宗教场所建立维权站37个,全面推进了全市宗教信仰人士消费维权事业的蓬勃发展,为保护宗教信仰人士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巩固扩大消费维权阵地
强化对消费者教育和消费引导,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培养消费者懂消费,聪明消费,提高消费者的整体消费素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的需要,市消协及各县(区)消协,认真贯彻落实区消协工作指示,积极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农村、进宗教宗教场所”六进服务活动,加大“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消费者保护体系建设,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消费维权事业的深入发展,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消费环境日趋改善,广大消费者和维权理念进一步转变,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与政府的桥梁杻带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特别是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市、县(区)消协充分认识到加强对青少年消费维权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维护青少年消费维权工作作为工作重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消费教育长效机制和新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整治,令人忧患的消费环境明显改善,青少年自觉抵制不良文化,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健康,不文明消费的行为明显增强,保护青少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效能明显提高。截止目前,学校共建立维权站825个,开展进学校、进课堂讲座403次,受教育学生达12万人次,全面推进了全市青少年消费维权事业的蓬勃发展,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一会两站”工作稳步开展
加强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一会两站)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是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市消协及各县(区)消协重视和加强基层一会两站建设,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派人指导,抓好落实工作,有目标、有计划的分批次对一会两站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建立健全了一会两站的咨询投诉,教育宣传等各项工作和运行程序,以适应工作的需要,一会两站建设完成并达到了全覆盖任务。截止目前,我市共建立消协分会62个,以学校、商场、企业、村委和社区为依托共建立两站893个,一会两站工作人员1421名。
六、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从公共服务和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行业为突破口,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承担消费者协会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对农资、食品等市场的监督检查,并突出抓好电信、保险、金融、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等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健全行规行约,督促企业自律,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制度完备、手段有力、程序规范、标准明确、客观公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据统计,市县(区)参与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27次。
按照《xx市工商局行政指导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消协积极组织起草下发了消费者维权行政指导工作指南,在指导消费者合理、有效维权过程中,协调处理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选择合适、有效的维权方式,创新完善消费维权的长效工作机制,以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消费维权要求。
七、存在的问题
1.消协系统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创新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应加大消费教育(“六进”)投入,确保消费教育工作目标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