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15年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

天波易谢,寸暑难留。回想起来,在时间的长河中我们都有过不同的经历,一般来说,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对这件事情的总结,总结对我们自己的帮助很大,怎么样去写好总结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15年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要点”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XX年,县政府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理清思路,制定全年工作计划。

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XX〕1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昭政发〔XX〕49号)和我县《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永政发〔XX〕91号)的要求,制定了XX年全县法制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思路。

(二)加强协调,认真做好行政审事项批清理日常工作。

一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昭政发〔XX〕4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永政发〔XX〕36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清理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工作。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职责。根据审批项目的性质、特点、复杂程度和清理人员的结构情况,将53个部门分为四块,制定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清理操作规程,明确各个清理环节的标准、时限,按照清理的时限、范围和原则要求,确定具体人员和工作范围,落实了清晰的岗位职责和任务,保证了工作信息的交流与畅通;三是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截止11月30日,共清理53个县直部门,清理出审批项目396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255项,非行政审批项目141项。目前,各项数据已经汇集我办进行集中审查。

(三)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制定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省市人民政府下达XX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项目的要求,我办结合全县行政执法的实际,拟定和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年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永政发XX76号),明确了检查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二是进一步清理核实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督促完善和落实相关行政执法制度;三是加强与各行政许可部门的密切合作,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坚持谁许可谁监督管理的原则,对仍然存在的重许可轻监督、只许可不监督的行为,再次进行清理、督促整改;四是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切实监督抽象行政行为。今年,我县共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4件;各种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文件30余件,对一些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后制定。其中绝大部分都由法制办审查把关或参与讨论研究制定,充分发挥了法制办参谋和顾问的作用。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五是依法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再次审查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对全县执法人员持有的证件严格审验、核实证件使用情况。对全县53名待办证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按程序统一办证和换证。。

(四)主动指导乡镇和县直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年来,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文体、经贸、审计等部门和务基、桧溪、团结、黄华等乡镇多次提供执法咨询及业务指导。积极主动帮助县直各部门清理、审查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程序,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五)积极协调处理信访事项,缓解社会矛盾

我办主动配合和信访、民政、农业、国土、移民等部门,积极参与接待和处理了涉及大量土地、房产、治安和移民等方面的信访事项,做了大量的群众涉法问题咨询服务工作,一年来,共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信访25件,接群众来访171人(次)。

(六)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力度,提高办案质量。XX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占申请数的80;不予受理2件,占受理数的20。行政复议渠道畅通,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6件,占应行政复议数60。行政复议案件占信访案件数的比率为0。行政诉讼案件占行政复议案件数的比率为100。采取听证方式审理复议案件的比率为33。复议决定作出后起诉的案件为1件,比率为10。法院对复议后起诉案件的撤消率为0。复议案件受理采取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的比率为25。

(七)加大办案力度,提高行政案件办案质量。

加强对行政案件的调查研究,为行政案件应诉作好充分准备。先后在黄华镇黄葛村水田四村民小组诉县政府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县政府诉重庆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合同纠纷一案,溪洛渡镇三坪村三坪一组不服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中,以委托代理人名义,积极出席应诉,经调查取证,分别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充分的证据依据,确保案件得已胜诉,有效地维护了县政府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制机构机制不健全,力量还很薄弱,法律业务水平还不高,日常法制工作业务衔接不够好,工作开展不够全面。

三、XX年工作要点

XX年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参与行政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为锲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政府进一步完善以下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制度等。

(二)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加强理论学习。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动制度创新、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创新。二是组织专题会,引导全办干部职工在工作谋划、落实、检查、总结等各个环节,在法制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法制宣传、政府法律顾问等各个方面,具体贯彻、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

(三)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宣传专栏等工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制定下一步行政执法宣传培训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政府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使每个实施人员全面掌握、准确理解、正确运用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调整考评方式,组织实施好乡镇政府和县直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监督和指导已经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二是创新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方式。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办案规程、过错责任等工作制度,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领域的个案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云政发〔XX〕162号)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案卷评查活动。

(五)行政复议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实施行政复议监督的新做法,创新实施行政复议的监督机制。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关制度,将行政复议从申请到做出决定的每一个程序进行细化,确保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五是进一步加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建设。协调配合乡镇、部门加强基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设置。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县政府法制办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强化法制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等途径,提高法制人员整体素质,制定法制人员工作职责,增强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业务能力和水平。

(七)积极为政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积极为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处理突发事件、行政执法事项等提出法律咨询意见;积极参与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论证工作;主动代理县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和有关民事诉讼、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办理县政府领导批办的有关法律事务;继续与有关经济部门、行业协会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的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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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当局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要点


XX年,县政府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理清思路,制定全年工作计划。

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XX〕1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昭政发〔XX〕49号)和我县《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永政发〔XX〕91号)的要求,制定了XX年全县法制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思路。

(二)加强协调,认真做好行政审事项批清理日常工作。

一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昭政发〔XX〕4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永政发〔XX〕36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清理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工作。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职责。根据审批项目的性质、特点、复杂程度和清理人员的结构情况,将53个部门分为四块,制定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清理操作规程,明确各个清理环节的标准、时限,按照清理的时限、范围和原则要求,确定具体人员和工作范围,落实了清晰的岗位职责和任务,保证了工作信息的交流与畅通;三是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截止11月30日,共清理53个县直部门,清理出审批项目396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255项,非行政审批项目141项。目前,各项数据已经汇集我办进行集中审查。

(三)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制定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省市人民政府下达XX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项目的要求,我办结合全县行政执法的实际,拟定和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年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永政发XX76号),明确了检查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二是进一步清理核实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督促完善和落实相关行政执法制度;三是加强与各行政许可部门的密切合作,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坚持谁许可谁监督管理的原则,对仍然存在的重许可轻监督、只许可不监督的行为,再次进行清理、督促整改;四是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切实监督抽象行政行为。今年,我县共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4件;各种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文件30余件,对一些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后制定。其中绝大部分都由法制办审查把关或参与讨论研究制定,充分发挥了法制办参谋和顾问的作用。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五是依法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再次审查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对全县执法人员持有的证件严格审验、核实证件使用情况。对全县53名待办证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按程序统一办证和换证。。

(四)主动指导乡镇和县直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年来,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文体、经贸、审计等部门和务基、桧溪、团结、黄华等乡镇多次提供执法咨询及业务指导。积极主动帮助县直各部门清理、审查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程序,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五)积极协调处理信访事项,缓解社会矛盾

我办主动配合和信访、民政、农业、国土、移民等部门,积极参与接待和处理了涉及大量土地、房产、治安和移民等方面的信访事项,做了大量的群众涉法问题咨询服务工作,一年来,共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信访25件,接群众来访171人(次)。

(六)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力度,提高办案质量。XX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占申请数的80;不予受理2件,占受理数的20。行政复议渠道畅通,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6件,占应行政复议数60。行政复议案件占信访案件数的比率为0。行政诉讼案件占行政复议案件数的比率为100。采取听证方式审理复议案件的比率为33。复议决定作出后起诉的案件为1件,比率为10。法院对复议后起诉案件的撤消率为0。复议案件受理采取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的比率为25。

(七)加大办案力度,提高行政案件办案质量。

加强对行政案件的调查研究,为行政案件应诉作好充分准备。先后在黄华镇黄葛村水田四村民小组诉县政府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县政府诉重庆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合同纠纷一案,溪洛渡镇三坪村三坪一组不服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中,以委托代理人名义,积极出席应诉,经调查取证,分别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充分的证据依据,确保案件得已胜诉,有效地维护了县政府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制机构机制不健全,力量还很薄弱,法律业务水平还不高,日常法制工作业务衔接不够好,工作开展不够全面。

三、XX年工作要点

XX年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参与行政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为锲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政府进一步完善以下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制度等。

(二)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加强理论学习。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动制度创新、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创新。二是组织专题会,引导全办干部职工在工作谋划、落实、检查、总结等各个环节,在法制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法制宣传、政府法律顾问等各个方面,具体贯彻、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

(三)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宣传专栏等工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制定下一步行政执法宣传培训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政府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使每个实施人员全面掌握、准确理解、正确运用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调整考评方式,组织实施好乡镇政府和县直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监督和指导已经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二是创新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方式。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办案规程、过错责任等工作制度,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领域的个案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云政发〔XX〕162号)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案卷评查活动。

(五)行政复议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实施行政复议监督的新做法,创新实施行政复议的监督机制。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关制度,将行政复议从申请到做出决定的每一个程序进行细化,确保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五是进一步加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建设。协调配合乡镇、部门加强基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设置。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县政府法制办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强化法制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等途径,提高法制人员整体素质,制定法制人员工作职责,增强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业务能力和水平。

(七)积极为政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积极为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处理突发事件、行政执法事项等提出法律咨询意见;积极参与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论证工作;主动代理县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和有关民事诉讼、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办理县政府领导批办的有关法律事务;继续与有关经济部门、行业协会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的联系制度。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

20xx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充分发挥法治在城市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作用,为广西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紧密围绕法治广西建设目标,探索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之路

一是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杠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发展。完成了2013年度全区依法行政考核,形成《自治区2013年依法行政考核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印发了《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针对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问题设置重点考核内容,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化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加强政务公开,自觉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以依法行政示范点为引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完成了自治区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表彰工作,命名了91个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着力培育树立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的依法行政工作品牌。为加大示范点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11月下旬,召开了全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和交流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做法,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探索经验、奠定基础,不断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以依法行政先进市县评比为导向,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激励机制。完成了全区第二批依法行政先进市县和单位评比表彰活动,对9 个自治区级依法行政先进市县、46 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12 个依法行政进步市县进行表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以科学规划为抓手,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印发了《2014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清理行政审批设定依据为今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突破。同时参与了自治区党委组织的《法治广西建设纲要》起草工作,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设计路线图、任务书。

五是以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为依托,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组织编写了《2004-2013广西依法行政白皮书》,全面总结《纲要》实施十年来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辉煌成就和成功经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在《广西日报》刊载了长篇报道“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广西政府法制工作2013年综述”和“健步走向法治政府—广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10年综述”,深度宣传报道广西依法行政十年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主要做法和先进典型;印发了《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政务信息工作规定》,以广西政府法制网站为平台,以依法行政示范点动态和典型经验宣传为重点,发布依法行政动态信息1600多条,召开立法新闻发布会5次,及时反映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就;与广西电视台《法制最前线》栏目合作拍摄“法治政府”专栏节目,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围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加强改革创新制度建设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部署,围绕“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潜能,破解发展难题,争创发展优势”的要求,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解决制约我区赶超跨越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立法项目任务10件,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立法审查工作、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15件。在制定立法计划时重点抓好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改的立法项目,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我区各项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投资合作旗舰项目重要讲话精神,审查了《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办法》,打造自治区级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中国—东盟产城一体化生态新城;为贯彻自治区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部署,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作为今年区立法工作的“重头戏”,及时完成了该条例立法审查工作,为加强盘阳河流域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提供制度保障;为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重要部署,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加快实现我区清洁环境、美化乡村、培育新风、造福群众的目标;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突出我区作为我国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的区位优势;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改善投资环境。同时继续完善政府立法公众有序参与机制,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

二是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畅通政府立法中基层民意表达渠道,通过多种形式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有效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在政府立法项目立项阶段,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广西政府法制网上刊登公告征集下一年度政府立法计划的意见和建议,让公众从源头上参与政府立法;在立法审查阶段,进一步完善公众获取立法信息、交流互动的征求意见机制,除了公示立法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文外,一并公示草案起草说明、立法的上位法依据、背景资料等,增强公众对法律草案的了解和关注;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立法论证会,听取自治区“美丽办”、爱卫办、财政、住建、环保、农业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意见;更加注重到基层特别是到群众中的立法调研工作,如在审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过程中,在定向发征求意见函及网上公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还深入南宁市住宅小区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立法听取意见会时,邀请了业主代表、创业者代表、企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后勤代表及法律专家代表参加,了解社会各个利益群体的诉求,增强法律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使政府立法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三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报备率和及时率,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截至11月下旬,共审查自治区部门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60件。其中,经审查,认为文件合法,予以备案的文件242件,所有予以备案的文件目录都在自治区政府法制网进行了公布;认为文件存在违法内容,向文件制定机关提出备案审查意见,通知其自行纠正的 16件;不属规范性文件,不予审查的2件。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效地解决了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和限制公民、法人权利,增加公民、法人义务的问题,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围绕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当好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促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利好政策出台。今年1-11月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168件,办理政府法律事务70多件,参加政府领导召集的研究协调各类问题的工作会议50多次,将服务重点从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发言转变为参与合同审查修订、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论证等,多角度、全方位参与政府决策工作。如为广西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广西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打造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深化广西改革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对我区国企改制、招商引资、重大合同、企业上市等涉法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及时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意见和最优的法律路径,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采纳,确保了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自治区有关重大决策依法作出。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当好法律参谋助手。7月30日,我办召开全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座谈会,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政府法制事务工作的思路,9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全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来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统一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文书样式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文书样式印发全区执行,规范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文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制作质量。

三是加快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制专家智囊团的参谋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部署,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我办加强对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调研,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方案(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助理聘用方案(征求意见稿)》,探索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

20xx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充分发挥法治在城市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作用,为广西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紧密围绕法治广西建设目标,探索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之路

一是以依法行政考核为杠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发展。完成了2013年度全区依法行政考核,形成《自治区2013年依法行政考核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印发了《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针对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问题设置重点考核内容,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化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加强政务公开,自觉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以依法行政示范点为引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完成了自治区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表彰工作,命名了91个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着力培育树立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的依法行政工作品牌。为加大示范点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11月下旬,召开了全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和交流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做法,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探索经验、奠定基础,不断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以依法行政先进市县评比为导向,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激励机制。完成了全区第二批依法行政先进市县和单位评比表彰活动,对9 个自治区级依法行政先进市县、46 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12 个依法行政进步市县进行表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以科学规划为抓手,强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印发了《2014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规范清理行政审批设定依据为今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突破。同时参与了自治区党委组织的《法治广西建设纲要》起草工作,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设计路线图、任务书。

五是以经验总结和宣传报道为依托,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组织编写了《2004-2013广西依法行政白皮书》,全面总结《纲要》实施十年来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辉煌成就和成功经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在《广西日报》刊载了长篇报道“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广西政府法制工作2013年综述”和“健步走向法治政府—广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10年综述”,深度宣传报道广西依法行政十年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主要做法和先进典型;印发了《自治区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政务信息工作规定》,以广西政府法制网站为平台,以依法行政示范点动态和典型经验宣传为重点,发布依法行政动态信息1600多条,召开立法新闻发布会5次,及时反映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就;与广西电视台《法制最前线》栏目合作拍摄“法治政府”专栏节目,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围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加强改革创新制度建设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部署,围绕“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潜能,破解发展难题,争创发展优势”的要求,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解决制约我区赶超跨越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立法项目任务10件,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立法审查工作、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15件。在制定立法计划时重点抓好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保护弱势群体、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改的立法项目,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我区各项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中国和马来西亚两国投资合作旗舰项目重要讲话精神,审查了《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办法》,打造自治区级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中国—东盟产城一体化生态新城;为贯彻自治区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部署,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作为今年区立法工作的“重头戏”,及时完成了该条例立法审查工作,为加强盘阳河流域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提供制度保障;为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重要部署,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加快实现我区清洁环境、美化乡村、培育新风、造福群众的目标;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突出我区作为我国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的区位优势;审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改善投资环境。同时继续完善政府立法公众有序参与机制,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

二是进一步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畅通政府立法中基层民意表达渠道,通过多种形式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有效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在政府立法项目立项阶段,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广西政府法制网上刊登公告征集下一年度政府立法计划的意见和建议,让公众从源头上参与政府立法;在立法审查阶段,进一步完善公众获取立法信息、交流互动的征求意见机制,除了公示立法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文外,一并公示草案起草说明、立法的上位法依据、背景资料等,增强公众对法律草案的了解和关注;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立法论证会,听取自治区“美丽办”、爱卫办、财政、住建、环保、农业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意见;更加注重到基层特别是到群众中的立法调研工作,如在审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过程中,在定向发征求意见函及网上公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还深入南宁市住宅小区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立法听取意见会时,邀请了业主代表、创业者代表、企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后勤代表及法律专家代表参加,了解社会各个利益群体的诉求,增强法律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使政府立法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三是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报备率和及时率,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截至11月下旬,共审查自治区部门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60件。其中,经审查,认为文件合法,予以备案的文件242件,所有予以备案的文件目录都在自治区政府法制网进行了公布;认为文件存在违法内容,向文件制定机关提出备案审查意见,通知其自行纠正的 16件;不属规范性文件,不予审查的2件。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效地解决了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和限制公民、法人权利,增加公民、法人义务的问题,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围绕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当好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政府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促成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利好政策出台。今年1-11月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168件,办理政府法律事务70多件,参加政府领导召集的研究协调各类问题的工作会议50多次,将服务重点从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发言转变为参与合同审查修订、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论证等,多角度、全方位参与政府决策工作。如为广西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广西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打造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深化广西改革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对我区国企改制、招商引资、重大合同、企业上市等涉法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及时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意见和最优的法律路径,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采纳,确保了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自治区有关重大决策依法作出。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当好法律参谋助手。7月30日,我办召开全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座谈会,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政府法制事务工作的思路,9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全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来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统一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文书样式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文书样式印发全区执行,规范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文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制作质量。

三是加快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制专家智囊团的参谋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部署,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我办加强对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调研,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方案(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助理聘用方案(征求意见稿)》,探索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府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与时俱进,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

去年,我办在全市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5.31”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质,按照罗志军市长、许慧玲副市长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三个促进,一个加快”,即:促进加快发展、促进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建设步伐,努力改变过去封闭式的工作方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开化程度。一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适应入世要求和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我办先后在机关、基层单位多次举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和“适应、利用WTO规则发展自己”的专题讲座。在“十六大”召开前夕,我办以“建设法制城市,推进依法行

政”为题,及时总结近年来我市政府法制建设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网上法制服务制度。我办网站已于去年7月正式开通,并与市政府政务大厅链接,现设有工作动态、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投诉信箱和法制咨询指南等9个栏目,并初步在网上建立了以我办为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法规处为成员的政府法制咨询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制咨询和法律求助服务。三是开展“基层法制员”试点工作。通过鼓楼区及其江东街道建立基层法制员制度和街道法制工作接待站,使基层法制工作发挥了“一个窗口,两个功能”的作用,即,窗口宣传接待服务和让广大群众了解行政法律法规、政府行政职能以及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进街入区开了好头。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地方立法定规工作

我办认真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需要,努力适应入世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要求,从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入手,本着维护政府全局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宗旨,不断改进立法审查,严格立法程序,较好地完成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改善投资环境需要的一批立法项目。全年共完成《南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林地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完成《南京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南京物业管理办法》等8件政府规章以及《南京市大宗货物运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此外,我办还对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意见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港口法》等16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进行专项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我办突出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规范行政管理为重点,一是抓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意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制定《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办法》、《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南京市企业使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等一批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科学技术方面的奖励办法、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人防工程有偿出租出售暂行规定等9个立法项目,同时积极开展立法与执法分开的试点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二是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国家《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修改和制定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实体和程序上解决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从源头上提高整体立法水平。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全年共有1件立法项目通过不同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在立法中,我们还十分注意把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审查关。如在审查《南京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过程中,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既满足了加强管理的需要,也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三是认真做好全市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后续工作。相继出台·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照上位法和上行文的清理结果反复检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政企、政事、政社分开要求,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加强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全市市级及区县、部门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48件,修改717件,继续有效2859件,整个清理工作已于去年7月份完成。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年对市政府各部门、区县政府报送备案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此外,我办还坚持地方法规、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制度。

三、围绕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去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继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和执法试行办法,明确了试点工作机构、试点范围、职责权限、队伍编制、经费安排以及试点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这项工作已于去年9月16日顺利实施。为贯彻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我办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全市加快推进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工作意见和改进、完善城管综合执法的方案。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我办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市13个区县和5多个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大力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和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加大对专项执法情况的检查力度。为加强地方立法的后续监督,我办还依法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市劳动局执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和《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该部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力度。去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全市各区、县政府和部门广泛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我办牵头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对1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交流情况、发现问题、促进整改的目的,对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处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政府检查组来南京检查工作时,对我市贯彻《行政处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换证工作。去年,我办共举办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千余人次。通过培训,普遍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同时,为全市近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此外,我办还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开展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市在原有清理的基础上,又取消了近3项审批项目。

四、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

去年,我办继续以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为重点,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认真审理复议案件,切实维护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制止了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年共办理21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经过审理作出维持决定的12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的7件;撤销或变更的1件;其他处理的1件;我办全年办理了行政复议案件28件。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发挥行政复议法定职能方面重点做了四件事,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各项制度,对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办理程序等一些较为原则、根据实践应当具体化的制度作了细化,法律尚未作规定的方面作了创新,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对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复议办案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水平。全年共举办行政复议人员培训班4期,受训人员达8多人次。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对区、县部门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做到尽力把管理相对人提出的行政争议消化在行政机关内部,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纠偏,提高行政执法的总体水平。四是通过广泛开展行政复议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在网上开设行政复议及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信箱,增强市民群众和法人组织依法维权的意识,努力改变“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状况。当年行政法律法规咨询和信访数量明显增加。

五、围绕“转变作风年”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去年,我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年”要求切实解决机关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加强理论学习教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市级机关“转变作风年”工作分解责任目标,塑造良好的机关整体形象和个人形象,切实增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加强机关理论学习教育。结合全市开展的四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我办先后组织了“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如何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我向周光裕、郑培民两英雄学什么”、“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温入党誓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专题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把机关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上来,以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我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年的要求,以倡导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在搞好政府法制工作和综合执法改革的调查研究的同时,参与了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意见”、“转变机关作风、文明公正执法”大会讲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完成了市领导交办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调研报告,以及迎接省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资料准备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一定价值的参考资料。三是健全和完善机关内部制度。为加强机关内部运转协调,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积极性,我办建立了内部重要事务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下基层公务活动清廉制度,以及业务专题学习制度、内部考核奖励制度等,实行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去年6月,根据市级机关党委的要求,我办单独成立了机关党支部,建立了基层工会组织,积极开展了党支部、工会活动。

在完成各项主要工作的同时,我办还认真做好国务院法制办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和由省政府法制办编印的《江苏省法规规章汇编》征订发行工作,为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市政府法制办及工作安排

2013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着成绩的一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关键性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政府法制各项职责,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1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3年度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统筹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出台《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的通知》,将2013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分解为六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长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市政府法律顾问授聘仪式上讲话的通知》。

2、严格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7月5日,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市长**出席并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讨论通过了《**市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对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80余家单位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省政府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

3、积极筹划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出台《**市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验收办法及验收标准(试行)》。加强督促规范,积极引导推动,树立和培养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深入乡镇进行专项指导,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年底将评选产生我市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加强学习,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扎实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从今年8月份起,每月邀请法学教授、律师讲解依法行政的观念与法治思维等课题。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知识竞赛、依法行政比赛和机关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岗位培训活动。

(二)深化巩固,狠抓项目清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狠抓项目清理,简化行政审批程序。4月10日,成立了**市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市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为止,共确认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45项、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项目78项、冻结31项、下放42项、转变管理方式35项、取消12项。

2、严格落实、深化巩固项目清理工作成果。10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多管其下,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监督作用

1、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审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主动接受审查。

2、积极组织案件评查,促行政行为规范化。与市监察局联合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回头看",督查2009年至2012年以来公安、农业等21家重点部门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开展全市2012年度"行政处罚十佳案卷"评选活动,通过召开评析座谈会,集中讲解和剖析了42份参评的行政处罚案卷中所发现的109条问题。

3、建立规范化标准,促进职权清理。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狠抓项目清理工作。共对全市62家市直机关的行政职权进行了确认和清理,清理确认行政许可、非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10类事项共计5854小项,制定了市级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现已在全市推广。

4、全面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对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公正文明执法。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认真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严把入口关。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考核和201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四)积极开展,严格履责,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指导与审查

1、科学拟定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导计划。向全市公开征集项目建议,并根据情况发展适时作出调整,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侧重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城市大建设、科技创新、民生工程、公共服务、政府制度建设等方面选题,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组织实施。

2、审查出台多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我市2013年度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外来工业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加强境外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组建产业招商组开展产业招商工作意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双向约束措施督查办法以及大量投资合同的审查。引导推动我市产业经济加快发展,增强经济活力,审查四大产业激励政策,包括工业、现代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现代服务业(含金融业)等。审查长江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三项清理"、阴沉木资源保护等办法。围绕大**建设管理体制"六分开",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查。解决群众关心的事,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做好**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等审查。鼓励科技创新,激活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审查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文件。审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

3、积极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通过举行听证会议、书面征求、公开发布、网上公开等形式,公开征求行政主管部门、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全年共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12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件300多份,网上全文公开征求意见7件,社会效果良好。

4、大力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测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总结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落实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出资、建设、营运、监督四到位"。对2010-2011年度127份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审查清理98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分别予以废止、修改、宣布失效或继续有效。

(五)创新方式,定纷止争,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6件,受理61件,已审理作出复议决定64件。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庭审活动,维护政府形象。根据领导批示和交办,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认真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对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回访。

2、全面落实诉与非诉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及时组织召开市中级人院及市区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座谈会,深入研究我市诉与非诉衔接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组织市直部分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加强行政复议指导和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提高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通过个案指导、案卷评查及相应的个案监督,及时主动指导有关单位予以改进、完善,有效促进了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提高。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全面掌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性数据。

(六)拓展职能,服务发展,当好政府参谋助手

1、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宜政办秘38号)。6月份,市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15位来自省内、市内高等院校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学教授、专业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积极履行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全力为我市重大招商等活动提供法制保障,承担我市**港经贸招商和**经贸招商活动所有签约文本的法律审查职责,共集中审查修改签约文本50多件。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讨论、重要协调事项法律论证以及对市政府各部门起草的拟以市政府名义签约的各类协议、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查。截至目前为止,市政府法律顾问已参与处理各类法律事务90多起,130多件(次)。

3、认真落实市政府每月学法制度。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每月轮流讲课,并形成制度。截至目前为止,共举办市政府政府学法讲座3次,并对学法讲座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发布相关信息,示范带动各级各部门学法用法。

二、2014年政府法制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能力,服务发展,突出重点,打造精品,争创全省一流法制办"为目标,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提升能力,服务发展

1、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美好乡村建设"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提高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长效机制。开展机关内部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科室轮流讲课。加强,切实转变机关人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抓落实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营造机关内部人人"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3、培育创新能力。加强法制工作创新力度,争取以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创新政府法制工作。通过借脑融智,开拓进取,努力实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努力打造精品,展示形象

1、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每月学法工作,积极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科学选题,探索学法内容向全方面、多领域拓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

2、全力保障"四大产业"激励政策取得实效。对2013年制定实施的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四大产业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和修改完善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充分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和"指挥棒"的作用。

3、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做好国务院法制办市级规范性文件备案示范点工作。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4、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抓好重点工作,争先进位

1、以职能转变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指导各地各部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产生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积极培育和推选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2、以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为重点,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着力加强城市"大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资源管理以及创新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的调研论证力度。进一步扩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积极争取获得"较大市"的地方立法权。

3、以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为重点,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继续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大对行政审批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对责任单位问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4、以全面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为重点,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改进工作方法,采取到现场进行庭审式办案方式,公开听取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作用,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5、以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工作为重点,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交流培训工作,探索与高等院校共建实践基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媒介、多种手段宣传政府法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