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小结

天可补,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当我们遇到一些深刻的事情或者经历时,一般来说,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对这件事情的总结,总结可以让我们自我反省,提升自我。写好的总结范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2015年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小结”,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5年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小结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法律知识学习会议
11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集体学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县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县人大各委室负责人,人大办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法根,副主任任金娥、王仲义、杨文华、杨林官出席会议。
会议邀请了省人大代表联络处处长袁薇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专题辅导,袁薇从《代表法》的基本概念入手,围绕人大代表的性质、法律地位、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代表履职的基本素质、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代表工作的创新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讲解。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通过学习辅导,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地位和作用、权利和义务,增强了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了人大代表的素质、法律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使人大代表能够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举办这次讲座,对于更好地开展人大各项活动,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将起到有力的指导作用。
 (县人大办)

德清县充分利用公益广告视频开展普法宣传
为了深入实施“xx”普法规划,进一步拓展“xx”普法渠道,德清县普法办加大普法经费投入,针对流动人口普法宣传教育难于落实的情况,创新普法工作载体,制作了“xx”普法宣传视频短片。充分利用流动人员活动频繁的50多辆公交车、100多个商场、候车室、旅店餐馆、广场、公共娱乐场所、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所在楼宇等公益广告视频,采用滚动播放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利用公益广告视频进行普法宣传,是我县普法宣传工作新形式的有效尝试,这对流动人口普法宣传将起到很好的效果,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了全民对普法宣传的知晓率。
 (县普法办)
县财政局参加全国财政“xx”普法法规知识竞赛
为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律素质,财政部于近期组织举办全国财政“xx”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竞赛的内容包括全国财政“xx”普法教材中有关知识、法规及近期新颁布的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
为做好我县竞赛组织发动工作,确定了三个层次的参赛对象:一是发动本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竞赛;二是由机关财务结算中心、税务分局负责组织发动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财会人员参加竞赛;三是通过报刊《今日德清》及德清县财税信息网等媒体积极发动社会其他人员参与竞赛,做好公民财政法制知识宣传工作。通过活动,力争达到“专业人员全覆盖,社会公众共参与”的目标。
 (县财政局)
新安镇对新当选的调解主任进行“一对一”指导
今年3月份,新安镇进行了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共有4名同志新当选村调解主任,新安司法所及时对他们开展了新一轮的业务指导工作。具体采用两种办法进行:一是请上来培训,即请4名新调解主任到司法所,由司法所人员一对一,面对面进行辅导。二是建立师徒关系,由四名新同志各认一名师傅,由师傅专门指导。目前,这四名新同志均已进入角色,工作逐步走上轨道。
(新安镇司法所)
新安镇红丰村举办法律知识学习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xx”普法规划,配合创建“四”民主法治村建设,切实提高村三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法律意识,近日,红丰村邀请新安镇法律服务志愿小分队在红丰村举办了法律知识学习会,红丰村村三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共50人参加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新安镇司法所)
钟管镇举办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班
XX年11月8日到9日,镇政府邀请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汪根财及徐建明二位同志,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举办了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班。参加本次培训班有各企业担任劳资管理人员和调解干部共283人。培训内容为《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德清县乡镇劳动争议调委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包括调解工作业务。此次培训的举办有助于各用人单位劳资人员熟悉掌握有关劳动法律制度,提高调处劳动纠纷能力和水平,顺利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从而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本镇和谐稳定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钟管镇司法所)

莫干山镇举办残疾人法律知识培训会
11月11日,莫干山镇残联、司法所联合举办了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你我有责”为主题的法律知识培训会。来自本地区的残疾人、残疾人家属、社会志愿者与残联干部参加了此次的培训。
培训会上,全国优秀司法调解员施安成同志用丰富生动的语言、鲜活的实例分别从残疾人亲属的角度讲述如何履行扶养、赡养义务,从社会志愿者的角度讲述如何开展帮扶工作,从残联的角度讲如何代表残疾人的利益,反映残疾人的要求,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使讲课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残疾人反响热烈,认为讲的很生动、很实用、很有针对性,听了通俗易懂的讲解,很多残疾人都表示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遇到问题时,会通过法律加以解决,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莫干山镇残联工作者马洪根、顾国敏表示受益匪浅,对于今后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很有帮助。
 (莫干山镇司法所)
乾元镇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近日,根据镇党委的统一部署,乾元镇司法所联合镇派出所、消防中队,在乾元镇成校率先成立了“青少年普法宣传班”,并于XX年11月12日举行了开班仪式。乾元镇党委副书记俞新明,镇司法所所长王宝荣、乾元派出所朱国荣所长、消防中队刘排长等到场出席本次活动。首先,通过乾元成校倪校长对全体学生的动员讲话,使学生明确了学法、懂法、守法对于个人成长及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随后,由乾元消防中队、乾元派出所、乾元司法所分别对同学们进行了有关消防安全法、治安处罚法及日常法律法规的培训;最后,通过试卷测试的方式来进一步巩固同学们在本次普法教育活动的中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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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总结


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法律知识学习会议
11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集体学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县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县人大各委室负责人,人大办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法根,副主任任金娥、王仲义、杨文华、杨林官出席会议。
会议邀请了省人大代表联络处处长袁薇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专题辅导,袁薇从《代表法》的基本概念入手,围绕人大代表的性质、法律地位、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代表履职的基本素质、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代表工作的创新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讲解。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通过学习辅导,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地位和作用、权利和义务,增强了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了人大代表的素质、法律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使人大代表能够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举办这次讲座,对于更好地开展人大各项活动,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将起到有力的指导作用。
(县人大办)

德清县充分利用公益广告视频开展普法宣传
为了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拓展“五五”普法渠道,德清县普法办加大普法经费投入,针对流动人口普法宣传教育难于落实的情况,创新普法工作载体,制作了“五五”普法宣传视频短片。充分利用流动人员活动频繁的50多辆公交车、100多个商场、候车室、旅店餐馆、广场、公共娱乐场所、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所在楼宇等公益广告视频,采用滚动播放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利用公益广告视频进行普法宣传,是我县普法宣传工作新形式的有效尝试,这对流动人口普法宣传将起到很好的效果,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了全民对普法宣传的知晓率。
(县普法办)
县财政局参加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
为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律素质,财政部于近期组织举办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竞赛的内容包括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教材中有关知识、法规及近期新颁布的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
为做好我县竞赛组织发动工作,确定了三个层次的参赛对象:一是发动本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竞赛;二是由机关财务结算中心、税务分局负责组织发动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财会人员参加竞赛;三是通过报刊《今日德清》及德清县财税信息网等媒体积极发动社会其他人员参与竞赛,做好公民财政法制知识宣传工作。通过活动,力争达到“专业人员全覆盖,社会公众共参与”的目标。
(县财政局)
新安镇对新当选的调解主任进行“一对一”指导
今年3月份,新安镇进行了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共有4名同志新当选村调解主任,新安司法所及时对他们开展了新一轮的业务指导工作。具

体采用两种办法进行:一是请上来培训,即请4名新调解主任到司法所,由司法所人员一对一,面对面进行辅导。二是建立师徒关系,由四名新同志各认一名师傅,由师傅专门指导。目前,这四名新同志均已进入角色,工作逐步走上轨道。
(新安镇司法所)
新安镇红丰村举办法律知识学习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配合创建“四”民主法治村建设,切实提高村三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法律意识,近日,红丰村邀请新安镇法律服务志愿小分队在红丰村举办了法律知识学习会,红丰村村三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共50人参加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15年国税局普法宣传工作总结


XX年国税局普法宣传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县普法办有关普法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以依法治税为主线、以信息化技术为载体,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务干部法律素养及执法水平为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切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奠定扎实普法工作基础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强化普法工作办公室职责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工作制度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从而在组织领导和制度上保证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的落实与开展。

二、找准“着力点”,强化法制教育培训

我局把加强对税务人员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素质作为今年“xx”普法教育工作的重点,创新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税务干部的法制意识、执法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一是在原有规划制度基础上,结合今年“春训”活动和打造“学习型”国税机关活动,制定《XX年度“春训”教育培训计划》和《全员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并设立“全局学习日”,为组织全局干部扎实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打下坚实制度基础。二是改进法制学习、培训模式,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学者辅导讲座与税收实务操作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局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起到了共同学习、共同交流,共同提高的作用。五个月来,我局完成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大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法律素质,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充分利用内部局域网络资源,积极探索网络学习和教育新途径。在内网设置了“廉政教育”、“网送税法”等栏目,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学法、守法。

三、创新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充分利用今年4月份第19个税收宣传月契机,精心组织,创新形式,使税收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

(一)针对纳税人,采取个性化服务

以“百名局长千名税干入万户送税法”活动为契机。精心选择了各行业有代表性、典型性,辐射能力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针对其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编写了若干份诸如“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矿山、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税收政策解答”、 “创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宣传资料。4月1日,由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到**有限公司、**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社区、*超市、*店及若干乡镇赠送资料、宣传税法。在“*公司”,他们详细讲解了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这项政策,该公司预计今年可受益500-600万元。对“*公司”,国税干部告知其除继续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的政策外,还可对购进环保设备按投资额的10%抵免所得税,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又利于我县的生态环保,也是对“*经济区建设”的支持。在*社区、*超市和*卖店,国税干部们认真解读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关于鼓励全民创业的税收政策”、“德安县建筑安装工程耗用材料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各项政策。

(二)针对社会公众,扩大宣传面,重点普及发票知识

1、精心制作宣传展板,参加市局在*市和中广场统一组织的税收宣传活动。

2、利用国税内、外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宣传纳税人权力和义务以及新的税政法规。

3、 4月23日 ,与地税局联合开展税务发票宣传活动。在县城人流最集中的时代广场向公众现场解答税务发票有关问题,指导如何辨别虚假发票,发放“纳税人权力和义务手册”和“发票知识手册”。

四、规范执法行为,大力开展依法治税

普法和依法治税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对策,加快依法治税进程,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努力奋斗!

强执法监督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我局围绕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促进依法治税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我局制定《税收执法岗位责任规范》、《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税收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构建起了全面、清晰、严明的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通过运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计算机自动考核,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监督,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推动税收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税务人员执法过错大幅度下降。三是大力整顿税收秩序。深入开展XX年度专项检查工作,着力整顿税收法治环境,重点打击利用假发票行进行偷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重拳打击涉税案件,大力打击帐外经营行为和关联交易。

推动各项税收工作。

普法宣传工作总结


在这次灾区普法宣传的社会实践中我受益颇丰,灾区的村民们对于我们的普法宣传很欢迎,并对我们便是感谢,他们说在我们身上看到了年轻的活力,我在这次实践中总结了五个方面的问题与体会。

1. 对于我们普法宣传的方式采用座台咨询的方式不如借助问卷咨询调查的方式效果好,在和灾区农民面对面交流的过程中,灵活设问让农民们说出自己面对的法律疑难以及应该由法律解决的纠纷,这些是座台咨询所做不到的。

2. 我了解到灾区农民最大的不满不是村委会主任对我们说的联合国对于各个村援助资金不同的不满,因为他们大多不知道资金分配的事,而是对于村委会对于援助物资的分配不公,他们反映村委会分配物资有采取抓阄的现象,没抓到的就一点没有,抓到的可以分到很多,村委会没有采用每家每户公平分配的方法,这说明村委会在分配援助资金的做法上有问题。

3. 在问卷调查交流中我了解到灾区农民大多以外出打工的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种地的收入很少年收入只有XX到4000元,而打工可以年收入一万到两万元。但我发现了一个个例就是有一户养猪的妇女说她丈夫没有出去打工,他们夫妇在家养猪一年可以赚一到两万元,这说明农民单纯种地收入很少,而发展副业可以比打工的收入还多,应鼓励农民大力发展副业,但是他们大多反映从未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而且大多只上过小学一二年级,知识文化水平低,所以灾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大力发展副业养殖业改变农民生活增加农民收入很有效,同时这也会减少农民工的数量,减轻城市压力。

4. 留守老人赡养问题和留守子女抚养以及教育问题突出,留守老人生活来源以自己种地为主,子女很少给老人生活费,自己种地只能勉强维持温饱,对于高龄老人生活更是举步维艰我所了解的一位91岁的老人自己活动不便还要照顾卧病在床的老伴,子女都不在身边,而我了解的留守中年农民则很关心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问题,这说明对于灾区赡养老人问题,村民大多寄希望于政府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不是儿女赡养;对于留守子女中大多以留守儿童为主,由老人抚养,这就势必会影响留守子女的受教育质量,或者不能接受教育,青少年子女大多辍学去城里打工,家里不能支付相对高昂的教育费用,这对于农民文化水平的提高会产生很大很久远的影响,也会对整个社会和谐,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瓶颈限制作用,不利于农村可持续发展,和小康社会的实现,如果不改变这个现状,这对于这次司法局的那位女处长的所谓“三年基本恢复,五年整体提升,八年全面小康”的空话也会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5. 在和灾区农民交流中。我还了解到他们解决纠纷的方式大多采用自行解决的方式,而不才用村委会调节,和法律方式解决,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叫“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不麻烦他们”这说明他们对于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意识淡薄,同时也没有意识到村委会有为村民调节纠纷解决矛盾的义务,同时我也想起司法局的领导说的:“农民只讲权利不讲义务”,这句话和我了解的农民很不一样。灾区的农民对于司法局所设的法律援助点更是一无所知。

这次灾区普法宣传让我体会到灾区农民法律知识的匮乏,以及他们对于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渴望,同时也让我知道我们大学生要把法律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灾区普法宣传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