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环保法规工作总结

贯彻执行环保法规工作总结。

年轮流转,时光飞逝,回想起来,我们在某些事情中得到了一些感悟了很多,可以说,写总结是不可避免的了,总结可以让我们自我反省,提升自我。那么,总结的相关范文要怎么去写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贯彻执行环保法规工作总结,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一、主要工作成效

几年来,湄洲岛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搞好海洋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了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为了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平衡,科学、合理、安全持续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复,湄洲岛建立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依据《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建区报告》,我们重点对八个保护区实施保护。一是鹅尾海蚀地貌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2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48平方公里。主要保护鹅尾神石园内的海蚀地貌、奇岩怪石等自然景观,严格控制自然资源的开发活动密度,推行生态旅游。鹅尾神石园本着保护与利用的原则要求,充分利用天然地貌,合理布设人行道等设施,加强绿化美化,形成天然风景区。二是牛头尾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海岸线长4公里,面积9平方公里。主要保护沿岸海蚀洞穴、海蚀沟槽和岸礁上繁衍生长的海鸟群等。三是猴屿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10平方公里。主要保护猴屿及周围岩礁,利用天然岸礁养殖坛紫菜,红毛菜,严禁电捕和炸鱼活动。四是虎狮列岛生态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22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02平方公里。主要保护虎狮列岛岛礁地形地貌和周围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以备开展垂钓、海上观赏等休闲旅游活动。五是莲池澳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该区沙滩长2公里,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进行蚀退岸的调查与研究,进行海岸侵蚀灾害的防治,保护海滨沙滩。六是九宝澜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强周围海域监管,严禁采砂,保护沙滩资源,同时控制滨海旅游开发活动密度,防止海滨浴场的污染。七是白波面红树林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21.9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快红树林营造和保护,适度发展滩涂养殖。八是湖石果淡水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 0.2平方公里。主要控制污水排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保护淡水资源。通过建立生态特别保护区,有效保护珍稀物种,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恢复和改善海洋生态平衡;有效控制和保护海岸线,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野生动植物物种的繁育,实现生态良性循环;有效实施和推广生态旅游、生态养殖、清洁生产等发展模式,树立环保意识,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2、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改善了生态环境。我区从2000年开始,每年实施主题绿化工程努力推进造林绿化上新水平。先后完成的绿化项目有:妈祖庙景区、黄金沙滩景区、湄屿公园、鹅尾神石园、鹅尾四季公园、刺桐公园、湄洲大道、环岛南路、环岛东路、环岛西路、朝圣路、上林路、文甲码头港区、宫下码头港区、3000吨码头港区、后巷村休憩园、东蔡村休憩园、花街花巷10条、单位庭院绿化12个、绿化示范户约300户,营造防护林8620亩,其中营造滩涂红树林600亩。共完成投资4020万元,完成绿化面积 68.5万平方米、人均园林绿化面积18.0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9.8%,绿化率44.8%,绿化程度93%。先后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今年重点实施营造防护林900亩,其中红树林300亩;实施80户示范户庭院绿化;推进8个项目绿化有:2个小区绿化、2个单位达标绿化、2个村休憩园绿化、2条路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5.3万平方米。通过造林绿化,抗台风等防灾能力有效增强,水土流失明显减少,蓄水大幅度增加,净化和制造新鲜空气功能较好,动植物品种逐渐增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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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总结


自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意见》和县委《实施意见》相继出台以来,我局领导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机关管理,加强纪律作风整顿,用实际行动来转变干部作风,坚持以抓作风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按照略纪函〔2014〕1号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专人,逐项对我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意见》、县委《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进调查研究情况

2013年我局共开展调研活动3次,分别是5月10日深入县商贸公司调研省名牌产品申报工作,5月24我局调研小组5人深入镇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调研活动,12月3日深入帮扶点镇村开展调研活动。在帮扶村调研时,共收集整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4条,走访调研群众20余户,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帮助商贸公司的牌压缩黑木耳获准通过省名牌产品验收。

二、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意见相继出台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合理压缩会议数量、规模、时间,简化会议议程,切实提高会议实效。经自查,全年确因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的,每次会议均控制在2小时以内,会议次数明显下降,较上年同比下降10余次,会议时间累积减少15小时左右。并严格控制了会议活动经费的支出,工作会议没有摆放花草水果、也没有制作背景墙,没有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2013年由于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我局自身业务工作量有所增加,全年共发文件80个,发文情况与2012年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办事原则,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2012年我局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是:公车运行维修费8.5万元,公务接待费10.2万元,出国费无预算无支出。会议费为5.8万元(含2010、2011、2012年结转费用)。2013年我局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是:公车运行维修费8.2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出国费无预算无支出。会议费为0.56万元。较上年分别下降3.5%、29%、90%。

四、上级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接待工作执行情况

对照八项规定自查所发现的问题,我局修订完善了部门请销假、车辆管理等27项管理制度,加强了机关廉政灶的管理,增加了一些必需的厨房用品,使机关廉政灶不但能满足日常职工就餐需要,还具备接待外来工作人员的功能。进一步规范了接待审批程序、严格了行政管理、促进了工作质效的提高。2013年,上级部门来略检查工作、开展调研、进行培训工作期间,我局均按廉政灶公务接待公开制度有关规定,尽量安排在县局廉政灶按照三菜一汤的标准予以接待。考察调研期间,均由对口科室负责人负责陪同,并严格控制了陪同人员。

五、办公用房和停止楼堂馆所情况

我局自有四层砖混结构独立办公楼一栋(始建于80年代初),是2007年经政府协调以价值35万元购买原城调、农调队办公楼。总面积为789m2,除院场、楼梯、走廊外,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252m2,办公用房具体使用情况是:一层为实验设备和机关廉政灶用房;二、三层为办公用房、公共服务用房和附属用房;四层为机关职工宿舍。

我局共有干部职工17人,实有办公室9间,实际使用6间,共约90m2,符合办公用房标准规定。目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和报备计划。

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报告


现将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为了确保及时贯彻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及时成立了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一把手任组长,党组其它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狠抓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行政许可主体、许可事项以及收费情况清理、行政许可程序制定等具体工作,为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好清理工作,规范许可行为
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顺利贯彻实施,按照上级要求,我们首先对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了审查清理,对行政许可主体、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和行政许可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全面自查,不存在变相许可和自行增设许可的现象。实施主体已经过市政府确认并公告,没有委托实施许可的情况。具体施行许可的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行政许可的依据和程序全部予以公示,并严格依法实施。我局现有行政许可6项,各项许可设立依据准确、程序公开透明、运行状况良好,在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许可审批、许可收费等方面,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三、规范许可程序,全面强化服务意识
我局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办公。对来访或前来办事的群众,讲清政策、原则,并一次性告知办理许可所需的材料及程序。根据有关法规分别制作了有关表格、填表说明或明白卡。努力做到便民、高效,并实行首问责任制。
四、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制度
在公示制度方面,对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等情况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一律公示。在配套制度方面,制定了《菏泽市房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窗口办理暂行办法》、《菏泽市房产管理局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送达规定》、《菏泽市房产管理局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菏泽市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工作人员职责、权限,落实了岗位责任制,下大力气把该管的事管好。同时加大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力度,使被许可人严格按照许可要求办事,程度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尽管我们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行政许可的标准,离上级的要求和服务对象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审批程序还不够规范;行政许可文书没有完全发放到位;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行政许可事后监管的手段较为单一等等,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程序,针对管理对象的不同特点,认真细致地履行告知义务;(二)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管理配套制度,对本单位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估,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解决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管,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区教育局《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工作总结


2004年7月以来,区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教育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法制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这“两个转变”的工作目标,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探索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方法,努力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区法制办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

一.提高认识,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目标

《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局充分认识到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政务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转变机关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全局性、规范性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为推进本部门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教育局把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成立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发展规划科科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由发展规划科负责本部门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各科室负责同志层层抓落实,较好落实了工作责任制。

二.加强学习,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在执法活动中,区教育系统高度重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精心组织,针对不同对象,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强化领导干部行政执法意识是行政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为此,区教育局在规划、计划中都特别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部署学习任务。去年以来区教育局参加和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已达到了七次,其中在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区法制办、区普法办等单位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工作,都由一把手作了动员讲话。去年局领导参加区政法委组织的处级干部《行政许可法》培训均取得较好成绩,机关、二级机构48名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市教育局举办的教育行政执法培训,取得执法证。教育局还成立了学法工作专班,在全局开展了“以案学法”大讨论活动,收到了明显效果。

三.大力普法,法制宣传活动形式多样

(一)加强机关干部普法教育,提高全部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机关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的高低。因此,在执法工作中,以提高教育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我们利用周四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的时间,采取做试卷、看录像、学文件、办培训班等形式不断加大对机关职工的法制培训、宣传工作。一方面加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另一方面,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等行政法规,用行政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教育行政执法队伍。

去年《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之日,区教育局采取挂横幅、发宣传单、上街宣传、办宣传版等形式,向广大社会群众宣传《行政许可法》中与本系统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主动为群众解答有关疑难问题。

我局还在教育系统内举办了1次由各校党政负责人参加的《行政许可法》法律知识讲座,邀请?区法院魏庭长作了专门报告,与会负责人都觉得自己的法律观念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二)加强学校(园)普法教育,全面推进校园综合治理

1.区教育局结合普法教育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建设与《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在教师中广泛开展“扬师风,铸师魂”依法施教活动,要求教师以德育人,以诚待人,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发展服务的思想。区教育局还荣获区总工会组织的“工会法”竞赛第一名。

2.春秋开学时,各校(园)将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做好公示牌,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我局积极将上级有关收费工作文件精神传达各校,而且制定了中小学生收费卡,并定期派出检查组到各校巡查。此举坚决制止了“三乱”行为。

3.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全区共聘请法制副校长24名,法制监督员24名,

区教育局积极为法制副校长提供工作条件,每所学校都设有法制副校长室,并配备了办公桌椅,为每一位法制副校长征订了一份《湖北法制日报》,还为法制副校长解决了实际困难,如子女就近入学等。为了提高法制副校长的业务素质,区教育局、区综治办联合举办了2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监督员培训班。去年以来,法制副校长在校作法制报告120余次,上法制课200余节,帮教“差生”70余人次。

4.认真搞好校园周边治理工作。今年建立了城管副校长工作制。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中,采取内治外联,大力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综合治理,与区公安分局在全区中小学推行“三无承诺”(无抢劫、无伤害、无滋扰)工作制度。

5.在学校积极开展法制公开课评比活动,并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法制宣传公开课交流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教师的法制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学生法制意识、法制观念水平的提高。

6.进一步加强了系统内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局机关以及各基层学校进一步加强了校园安全责任制工作,加强了内保工作管理,特别是重大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组织有关科室负责人到学校检查安全落实情况。

四. 完善制度,探索行政执法新路径

1、积极清理审批审核事项,压减手续,提高效率

去年为了抓好行政许可工作,教育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和收费项目,减少了5项,最后确定了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教师资格认定2项审批事项。根据“简、快、便、优”的原则,通过简化、取消、合并等方法,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过去审批民办中小学和培训机构需在申报后的几个月才能审批,现在30天就可答复审批。

2、完善行政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为了进一步完善执法建设,提高执法质量,教育局按照行政许可的内容,建立了规范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去年7月,我局发展规划科配合武汉市教育局制定了武汉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标准,修订了审批标准和审批时限,编制了全套文本,规范了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行为,并将审批标准公示。我局人事科也完善了教师资格认定办法,将报刊杂志上有关教师资格考录标准张贴于宣传栏,让报考人员用法监督考录过程。各审批部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社会监督制,将办事内容、程序、时限、办理结果、监督办法及相关的事项尽量上墙、上报、上网。同时配套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管理、服务对象到机关办事时,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所需的全部书面材料。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向来访者说明原因和告知办事时限。)充分让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办事公开、透明、高效,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3、与时俱进,探索行政执法新方法

区教育局与时俱进,创新思路,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的新模式、新路子,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工作制度,下放权力,简化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各执法科室全面自查办事流程,制定便民措施,服务于民。《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我局根据有关部门规章要求收取了一定的民办教育机构办证费用,现在我局虽然没有办证这项开支,但经过研究决定取消了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办证费,进一步压减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手续,降低办事成本,使各执法科室的办事流程有一个脱胎换骨的变化。如我局制定了申报民办教育机构受理与不受理决定书,设置了报送申报材料的规范要求,如要求申报学历机构和非学历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填报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担负法律责任。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服务质量,我局将所有审批审核事项积极进驻取政务中心,实行窗口一次性受理,并推行执法服务信息化,实行电脑化管理。

我局还根据《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制追究试行办法》积极制定了我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执法的举报、投诉电话。由于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我局今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案件的发生,有效提升了教育局的行政执法形象。

五、贴近实际,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区教育局坚持法治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切实加快了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进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教育系统的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全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

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水平得到提高,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较好地实现了从行政手段管理向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今年5月我局顺利通过了区“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受到了考评小组的一致好评。

二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目标考核体系和清理行政许可事项,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和范围,并及时将行政执法内容如执法种类、审批条件、规费或处罚、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进行了公示,积极告知办事群众,增加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去年7月以来,我局审批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6所,并对3所规模小、效益差的培训学校依法予以撤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审批了227人,涉及金额12804元,没有一起违规许可和违规收费的发生。

三是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收效显着,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初步实现了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为了帮助民办教育机构合法、安全、规范办学,我局今年对48所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年检工作,并按上级文件要求,所有民办教育机构及时办理了消防合格证和房屋安全鉴定证,并积极进行了行政监督,对违规办学、社会影响不好的民办教育机构督促其积极整改,如对民办文伯小学我们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其迁址办学未经我局同意,且办学地址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我局2次派专人上门送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排除隐患,在规定期限更换办学地址,达到规范办学要求。

四、社会公众对我局执法水平的评议有了较大提高。由于我局形成了内部考核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的机制,社会公众对我局执法水平的评议较高,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对我局的行风评议良好。由于我局依法行政,依法许可, 今年本单位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违法执法责任追究的情况,唯一一例行政应诉以我局胜诉告终。

经过行之有效的工作,?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能力已经有较大提高,相信通过我们不断的努力,会将这项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