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2013年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在悄悄地告诉我们半年时间已经过去,为了更快的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我们随之而来的工作是认真写好半年度工作总结,而经常性的工作总结,有利于我们寻找工作上的规律。那么,可以拿出手的半年度工作总结模板有哪些?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3年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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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3年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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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3年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局党组一班人带领全局干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根据省厅[2006]118号文件精神,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与领导下,我们狠抓了标准化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局成立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局长组织基层股、司法所和当地政府具体抓落实,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向区委、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争取大力支持。二是统一标准,规范运作。创建小组邀请益阳市建筑设计院的工程师,设计了一套高标准的工程设计图纸,并和有关部门一道到各乡镇实地考察、实地选址。并就办公用房瓷砖的张贴、水电安装、化粪池等方面的施工设计说明,制作了严密的工程承包合同书。三是严格管理,抓紧督促。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局党组采取不定期检查、基层股专人负责、当地政府和司法所经常督查的办法,扎实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每个环节,要求施工队按图纸施工,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严防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目前,我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呈现良好势头。××、××司法大楼主体竣工,进入装修阶段。××、××两所办公用房建设正抓紧实施,××所通过政府划拔确定。第×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已递交了相关申报资料。

2、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认真开展了“调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活动。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区、乡、村、组四级联手创“四无”活动,认真开展纠纷排查调处,真正做到排查制度化。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四定”方式排查纠纷。今年上半年,我区结合农村打击地下“六H彩”、村级班子换届选举等中心工作,以及“两会”、“两节”、“清明”等重要时期,多次大规模组织排查,排查重大纠纷隐患和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由于全区社会矛盾纠纷摸排细致,调处得力,上半年我区社会大局稳定。如......。上半年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件,调处××件,调处成功××件,成功率达××%,防止群体性事件××件,防止民转刑案件××件,防止自杀××人,挽回经济损失××多万元。二是认真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严格按“六有四规范”、村(居)委调解工作严格“五有四落实”的标准落实。我区相继有××、××、××、××等乡镇达到上述标准。

3、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区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络,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三是举办了帮教学习班,建立了帮教小组,层层签订帮教责任状。四是加大安帮基地建设。通过以上有效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人员的思想转化,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以内。上半年我区××名回归人员(刑释××人,解教××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地减少了社会乱源。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上半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局良好,效果明显。全区共出动宣传车××余多次,发放宣传资料××份,展出宣传图片××幅,书写宣传标语××条,悬挂宣传横幅××余条。

1、完善了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月底,各依治成员单位根据人员异动情况,相应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同时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区、乡、村、组四级普法网络,真正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制度完善、保障有力。二是建立健全了联系会议制度。三月份,召开了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系会议。××月份,先后召开了赫山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第四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分别就《××区“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方案》、《××区法制骨干培训实施方案》、《××区200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区第四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组建××区法制讲师团的意见》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完善了保障机制。对聘用的法制副校长继续实行工作考评制和定期报告工作制,以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严格执行××市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区依治领导小组仍将年度学法考试考核情况纳入单位“三文明”考核内容之中;区人大、区依治办对拟任的领导干部坚持“凡任必考”的原则,法律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任命或暂缓任命;年终,区依治办将根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对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百分制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2、开展了面上宣教。今年来,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省、市依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依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月××日,在××区举办了以“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维权意识”为主题的送法进社区活动。×月×日,会同×多个职能部门开展了以城区中小学为主的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法制宣传活动。×月份,开展了以服务“三农”、维护稳定、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主题的“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月×日是全区统一法制宣传日,我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查看教育活动:组织车队和中小学生上路宣传,组织社区、居委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宣传(如腰鼓队)和临街设点咨询活动。×月×日,区依治办组织全区×个乡镇、街道开展了赫山区“平安杯”法律知识竞赛,并于×月×日成功举办了第二轮的法律知识电视抢答赛。同时,区依治办还从区直部门抽调×名同志组成法制讲师团,深入乡镇、街道巡回讲座,进行法制宣传。并在×电视台开设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栏目专题讲座,由成员单位派人参与讲课。这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进行了专项督查。×月×日,区依治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联合对各乡镇、街道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督查,确保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效。绝大部分单位领导比较重视,相继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文件通知并认真制定了实施方案,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赫山街道办事处出动了秧歌、腰鼓等文艺演出队、法制宣传车队、学生路队沿辖区*宣传,并请来电视台跟踪拍摄。××镇等地抓住本地特色,以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信访条例》、打击“地下六H彩”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通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利用法制板报、专栏、电视讲座、广播等载体,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各种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社会效益日益突出

1、公证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上半年,我区公证人员积极参加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和保先教育活动,不断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全力规范办证程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和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提升××公证品位。上半年,我局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件,担任公证常年法律顾问×家。

2、律师工作健康发展。上半年,我区办理各类案件×件,其中诉讼代理×件,非诉讼代理×件,代写法律文书×份,解答法律咨询×人次,担任法律顾问×家,避免经济损失×万元。上半年,区局组织专人对三个律师事务所的收案、收费、分配、税收、诚信执业、档案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等各项工作逐项考核督查;并按“十统一”、“十规范”标准对全区7个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验收,努力打造一流法律服务市场。同时以年检注册为契机,配合市、区两级人大进行《律师法》执法检查,推动了律师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3、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今年我区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免费接待来电、来访、各类法律咨询×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多途并举,社会效益日益明显。一是大力营造法律援助

2013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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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2013市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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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上半年,市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速增效上水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围

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一)规范律师管理工作
扎实开展律师执业质量评查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完善诚信执业的评价、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组织6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到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学习内部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等经验。组织律师事务所总结“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募集捐款16000余元。
(二)抓好公证质量管理工作
注重内部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公证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建设,组织公证人员学习国家现行的相关政策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加强公证岗位训练。业务工作有了大幅度提高,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253件,其中涉外公证704件,涉港、澳、台14件国内民事类公证507件,国内经济类公证26件,未出现任何错、假证,案卷通过自查合格卷达100%。
(三)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定下发了法律服务所内部办案质量跟踪回访制定文件,进一步强化诚信服务,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28个所通过了年检注册,11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注册。1个所和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暂缓年检注册。
二、围绕消除社会隐患,大力推进特殊群体的社会管理工作
(一)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取得新进展。
共考察刑释解教人员1977名,录入刑释解教人员信息3.5万余条,做到了人员住址、犯罪性质、释放时间、家庭及社会关系、经济条件、思想动态“六个清楚”。通过自营性安置、协调性安置等方式,灰埠镇北肖家村姜延春等115人当上个体老板;原单位、企业或改制后的民营企业共接纳刑释解教人员78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重新犯罪为18人,重新犯罪率为0.91%。
(二)强化监管措施,时刻掌握矫正对象的情况。
严格落实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会客等监管制度;每半月走访1次矫正对象本人、邻居、工作单位及其所在社区基层组织,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目前,1487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重新犯罪为9人,犯罪率为0.6%。半年来,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2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2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人员108名,逐一进行了培训教育。
三、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切实做好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平司发[xxxx]2号),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加大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2月份各司法所利用农闲时机,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两委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4月份是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共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
(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对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详细的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057个,人民调解人员达6350人。同时,对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等13个专业性调解室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建立了66人的人民调解员人才信息库。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以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为重点。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817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在调解工作中,由于新安苑调委会主任王旭红工作突出,被青岛市局向司法部推荐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四、积极打造为民办事的法律援助品牌
组织开展“3.8妇女节维权宣传”、“助残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和特定纪念日,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进企业、进校园和法律赶大集活动,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进一步健全援助网络,在妇联、残联、劳动仲裁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依托全市镇(街道)司法所建立了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788个村(居)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作用,针对妇女咨询婚姻家庭类问题的情况,为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对其中相对较为复杂的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积极开展法律援助10项便民服务活动,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探索建立电话申请、邮件申请、网上申请、审批一条龙服务体系,努力打造

“半小时法律援助圈”。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0起,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64万余元。
上半年共接待法律援助现场来访咨询150余人次;指派代理刑事、民事案件110起,接听并解答“12348”法律服务热线80余人次。
五、围绕推进“法治xx”建设,大力开展“六五”普法规划落实工作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先后制定印发了《xx市xxxx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关于切实做好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批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市委、市政府对“六五”普法规划进行了批转实施,并在全市范围印发。
深化“法律七进”,农村社区普法进一步渗透,将普法“1+10”模式作为检查考核农村普法机制和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日趋规范,“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6期,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全面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属地化。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通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家庭成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与市区20余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有效对接,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具体负责市区学校的宣讲工作;由各镇司法所积极协调所属法律服务所,或聘请其他专业人士,具体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的宣讲工作。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35万余人次。
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与市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联合开播的“法治乡村”栏目,在xx电视台开设了“政法在线”栏目,在《今日xx》继续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在xx电台开办了“青春讲堂”栏目,利用城区“电子显示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到北墅监狱和市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六、围绕夯实科学发展根基,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相继召开了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会议、社区矫正培训工作会议,明确工作关系、工作任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对司法所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定下发了xxxx年《xx市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管理考核办法》、《xx市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考核办法》、《xx市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对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了分解,调动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七、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抓活动实效,广泛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集中辅导讲座、大讨论、征文和“两个联系”、“五个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素质教育,实行每周一个主题,每月一个课题,每季度一总结,每半年一交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交流与开展讨论相结合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理想、信念、宗旨观念、职业道德、廉政勤政、素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抓制度建设,印制了《规章制度汇编》手册,并做到人手一册,使整个队伍建设步入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抓作风建设,在全系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抓组织建设,出台了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的实施方案,先后开展了党员律师岗、党员律师咨询站等活动,逐步实现了党组织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任务的渗透性、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多样性、时间的灵活性、运作机制的规范性和载体的有效性。抓政法文化建设,先后推出了“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诚信律师”、“亲和调解”、“党员律师岗”等品牌,把创建品牌理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
八、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积极推进基层阵地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为基层司法所配备工作用车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年内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100%达到市级标准,65%达到部省级标准。扎实抓好司法所队伍素质培训,年内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普遍轮训一遍,培训时间5天以上。
(二)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适应城镇化和村并居、物业小区等新情况,跟踪建好人民调解组织。年内各司法所至少再建立1个人命名的品牌调解室。联合市法院选拔一批调解员担任陪审员,共同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联合选聘、指导考核、教育培训等工作。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保障标准和实施细则,建立调解员“固定补贴加奖金”补贴制度,对重大纠纷实行“一案一奖”。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率60%以上,调解率98%以上,调解成功率95% 以上。规范提高人民调解数字化信息管理,矛盾纠纷信息录入量达到台帐登记总数的98%以上。
(三)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服刑在教人员的社会调查、教育改造、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等工作,举办技能培训班,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就业咨询招聘以及开展视频会见等。完善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单位、社区、家庭的衔接管控机制,联合帮教协议书签订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跟踪考察,对有特殊困难和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列入重点管理,逐一落实防范措施。按照政策规定,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完善务农安置、回原单位安置、就学安置、救助安置、帮扶安置、基地安置等6类安置模式,开展对生活无着落刑释解教人员及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安置率达到96%以上。
(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切实强化教育矫治功能。
努力提高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工作水平,全面落实人格调查、判后交接、出狱衔接、异地托管、危险评估、心理矫治、分级处遇、公益劳动、考核奖惩等教育矫正制度,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统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建立犯罪高危群体管控应急预案,堵塞在人员、档案文书交接转递环节上的漏洞,降低脱管漏管率;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和安置帮教组织的衔接,及时将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转为安置帮教对象,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努力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工作水平,探索建立分类型、分阶段、分级别矫正方法。年内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率为零,重新犯罪率控制百分之一以下。
 (五)着眼便民为民,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措施
做好案件回访和旁听制度的落实按照青岛市中心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目标责任数进行旁听、回访受援人,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积极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按程序做好审查工作,帮助当事人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程序解决。继续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渠道,对于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免审经济困难状况,一律进入绿色通道,即申、即批、即指派,并将生活在低保边缘的困难群众和因突发事件致贫的人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司法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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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市司法局长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国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社会、平安××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管理、督促和指导。工作中,我们按照省、市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治理论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有关部门、乡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半年来先后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送法下乡活动6次,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4·26知识产权日”、“科技宣传周”、“道路交通安全月”、“规范化城市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宣传等一系列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活动,共出动宣传车30 余辆次,出动宣传员22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展出法制宣传图片10余套150余片,播放法制宣传录音光碟10盘6千余分钟。
2、组织全县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参加全省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普治办〔XX〕2号)精神,认真组织全县20个乡镇、70个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参考人数2336人,占应考人数2403人的97.2%。其中国家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数2108人,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69人,其他人员59人。考试合格率达100%,平均分为95.4分。
3、认真开展全县“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按照动员部署、自检自查、考核验收三个步骤,对全县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核、验收。一是成立了××县“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全县检查考核验收工作;二是向全县普法参学单位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澜普办〔XX〕3号)、《关于印发××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澜普办〔XX〕2号),制定并印发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量化考核标准》(分划为县直及省市驻澜单位、乡镇、学校、企业、农村社区五类验收标准);三是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5个小组,对全县20个乡(镇)、5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验收;四是在对全县各普法参学单位进行检查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形成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自检自查及自评工作报告》,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作出了全面、客观的自检自查自评。
通过全面检查、考核、验收,我县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过程中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特别是在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方面出现了许多好的经验和亮点,广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和农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4、做好自检自查,迎接市委考核组检查验收
为迎接市委考核组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我局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顺利通过市级验收。一是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5月中旬完成了全县20个乡(镇)、58个部门(单位)的考核验收,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完善各类台帐的基础上,按照上级制定的验收标准,作出了全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自检自查报告送县委审定,为迎接市级考核验收奠定了基础。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工作取得实效。5月下旬市考核组在我县考核期间,我局按照考核程序和要求,召集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司法人员、村组干部、中介组织人士接受了考核组的问卷测评,向考核组提供了30余本台帐,随同考核组对有关部门、企业、乡镇进行了抽查,组织召开了××县“五五”普法工作汇报会,市委考核组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给予了充分肯定,作出了“全面、广泛、深入、扎实、有效”的高度评价。

2013年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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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法律七进”,夯实普法根基。通过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有序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各个角落。目前,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77%,其中,今年新创建1个,省级4个。我市已开展的“市长学法日”,迄今已举办48期,市级领导与镇(街道)、部门领导一起先后集中

学习了《所得税法》、《物权法》等60余部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摆上了重要日程,学法考试和执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企业、单位人员学法更加深入,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家庭成员学法逐渐常态化,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注重普法实效。突出以在校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新热潮。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春季“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七个律师事务所中抽调了20名优秀律师组成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已举办18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到22.6万余人次。突出以农村农民为重点的普法教育,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各文艺团体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三是创新形式载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日、助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做好“法治乡村”栏目、“政法在线”栏目、“以案释法”专栏、“青春讲堂”栏目等。
 二、人民调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一是切实做好春节、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确保了春节平安度日、“两会”的顺利召开。二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贯彻活动。2月份对包括调解人员在内的农村干部进行了一次综合性培训,其中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学习均在8课时以上。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深入农村开展包括《人民调解法》在内的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8万余份。三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体系,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40余起,没有一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得当而引发的治安案件、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是搞好“四化”建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我市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361名,其中刑释人员2087名,解除劳教人员274名,重新违法犯罪总共18人,犯罪率约为0.76%。今年以来,有56名刑释解教人员被接回原籍并妥善安置,无1人漏接及脱管。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均健全了一人一册档案,完善了信息管理体系,做到了市、镇(街道)数据统一;政法基层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数据统一。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安置情况。层层建立健全了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帮教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安置农村户籍人员1808人;回原单位工作193人;为2名人员办理了低保;鼓励、引导和扶持80余人从事个体经济;其他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解决了生计问题。五是创新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实行“三结合”,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与“能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相结合、与贯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强化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1187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得到管控,无脱管失控现象。从北墅监狱和青岛监狱共接回假释人员100名,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100份。共接收法院判处管制、缓刑和外地假释人员227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共接收了116人的委托调查,其中,对16名未成年人进行庭前人格调查,形成了庭前人格报告,人民法院依据报告对其中的1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缓刑,其他的1名犯罪嫌疑人也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法律援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其中代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案件220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咨询760人次。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村、农民为重点,采用漫画、案例、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宣传“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二是开展了对妇、农、老、残人群的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组织开展了“春暖岛城 法援同行”农民工维权宣传活动,累计为农民工办理拖欠工资、工伤赔偿、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法律援助案件30余件,有100多名农民工从中直接受益。三是做好援访对接工作,化解疑难矛盾纠纷。与信访局接访室、市政府应急办、市长公开热线加强协调联系,探索建立“援访对接”工作机制,安排律师轮流值班参与接访。四是完善“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功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实行律师轮流值班制度,由市区的8个律师事务所轮流参与12348”

法律服务热线的值班工作。五是主动出击,积极参与设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联合信访局、人社局、城建局、教体局等六家单位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通过诉讼途径,成功代理了因打架引发的伤害案件3起、小学生在校内受伤案件1起,信访局交办的工伤案件1件,真正做到了为政府排忧,为百姓解难。
四、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一)律师管理工作。上半年,8家律师事务所上半年共代理各类案件606件,业务收费472.18万元,提供法律援助48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325家,承办与企业相关的案件287件,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218万元。一是制定下发了律师事务所xxxx年度检查考核实施方案。二是制定了《xx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办法》,激发、调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积极开展律师行业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共抽查8家律师事务所各类案卷300余份。四是开展中小微企业法律调研和“法律体检”专项行动,组织8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积极参与中小微企业的法律体检活动,签订服务协议,举办专题培训和讲座,提供各项法律服务。五是为深入推进“第一书记”驻村包建工作,挑选28名优秀律师伴随青岛市派驻xx农村的“第一书记”和挂职镇(街道)专职副书记、选派60名优秀律师伴随xx市委组织部选派的60名驻村包建“第一书记”开展工作。(二)公证管理工作。办理各类公证1194件,其中国内经济民事类公证589件,涉外公证605件。年内未出现任何错、假证,没出现一例公证员受处罚的情况,案卷通过自查合格率达到100%。一是为重点项目服务。积极参与招商引资重大工程项目协调,参与土地房产拍卖、拆迁等建设过程中引发的经济和民事纠纷及群体性事件处置。引导公证机构深入基层服务“三农”,依法维护农村稳定和农民权益,全力保障新农村建设。二是为民生工程服务。通过办理继承公证、财产公证等事项,为保障老人晚年生活提供法律服务。参与拆迁户1000余户回迁分配,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切实保证分配过程“公开、公正、透明”。三是做好公证法律援助。共办理各类援助10余件。(三)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上半年,29家法律服务所共代理各类案件1856件,担任法律顾问347家,业务收费855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100余万元,提供法律援98件。 一是倡议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迅速参与到第二轮重点项目推进年行动及专项会战行动中来,积极为全市重点项目引进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二是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秩序,依法履行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管理,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净化基层法律服务市场,提升行业形象。三是制定了《xx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百分制考核办法》,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和日常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四)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上半年年办理司法鉴定事项127件,业务收费21.64万元。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1、巩固发展“三级五层一中心”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发展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网格化。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行政机关、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延伸。2、对刑释解教人员全面地进行一次监测考察,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助教育。3、完善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和刑释解教人员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确保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和刑释解教人员法制教育基地正常运行。4、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控平台,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5、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视察。6、于6月至7月分三个阶段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一次集中整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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