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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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院向大会报告200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县、乡两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针, 按照司法为民的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 忠实履行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深化内部各项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一、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优越的发展环境。
2004年,我院进一步规范了审判秩序,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审查立案3260件,立案正确率达100%。审、执结各类案件3166起,结案率为96.8%,结案数较2003年上升了61.18%。为维护全县社会安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努力维护社会安定。去年,我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1起,较2003年上升了82.7%。判处犯罪分子206人,其中10年以上14人。在刑事审判中,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如王**抢劫、盗窃一案,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从重判处王**有期徒刑20年。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对未成年人犯罪,则坚持寓教于审、回访帮教,努力使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
此外,我们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了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调解作用,化解矛盾,定纷止争。 2004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547起,较2003年上升了41.8%。我们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坚持解决纠纷与促进发展并重,坚持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企业甩掉包袱一亿余元,涉及职工千余人,无一上访;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及其他社会关系,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纠纷,促进了安定团结。在审判中,我们始终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注重调解,化解民间矛盾。全年共调解结案750余件,调解率达47.8%,使大量民事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减少了上诉率和上访量。
——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强力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去年,我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1起,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12起,较2003年上升了137.6%。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院认真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的原则,一方面依法裁判民告官的诉讼案件,规范和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持其合法行为,纠正其违法行为,既监督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依法治县工作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加大非诉行政执行的力度,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及时执行合法的行政决定,当好行政机关的法律后盾。在去年9月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中,我院在不到一月时间执行到位300余万元,取得了显著成绩。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当事人实体权利。 2004年,我院严格遵守执行程序,加大了工作力度,强化了执行措施,提高了执行艺术,进一步加强了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各类诉讼案件727起,较2003年上升了60.1%,执结标的额达2000余万元。在执行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始终坚持法制宣传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努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另一方面适时开展集中执行和突击执行活动,执结了一大批难案、积案,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妥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去年, 我们根据市中院和县委的部署,重点抓好了对涉法上访案件的处理。集中力量对涉法上访案件进行了排查和处理。对于排查出的十二起涉法上访案件,逐一研究,严格落实“四定”、“四见”措施,并包案到人,明确了责

任,目前已全部结案。在工作中,我院对每起涉法案件都实行了督办和回访制度。每个小组定期将案件进展情况、上访人动态等及时向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领导组回报,然后领导组对每起已结案件进行回访,征求意见,以确保上访人服判息访。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组织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和“学长霞、树形象”活动,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纪律观念。去年,我院组织开展了“公正司法树形象”和“学长霞、树形象”活动。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开展了“法官职业道德大讨论”和“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演讲比赛,全院40余人登台演讲。组织观看了《永恒的长霞》等电教片,对干警进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客观总结了近年来在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审判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实事求是地查摆了在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司法形象和队伍建设、审判纪律与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很多问题和不足,分析了原因并加以整改。进一步加强了内部建设,树立了先进党支部法警支部、 “办案能手”张**、“调解能手冉伟、“模范法官”李**、“优秀法官”司**、“优秀工作者”李**等先进典型。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为了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培养娴熟的审判业务技能,造就一支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较高执法水平的干警队伍,我院结合审判实际,召开了调研文章研讨会、疑难案件研讨会、组织评比、开观摩庭、开办法官夜校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工作。尤其是积极组织开展了以“开好一个庭、制作一份好判决书、撰写一篇好论文、编报一期好案例、发表一篇好通讯报道”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极大地推动了干警对理论知识的研究学习,丰富了实践经验,对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改善法官形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大力加强。长期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方针,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全部收费均纳入县财政预算内管理。院党组与所属单位中层正职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单位正职对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监督力度。设置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了干警收受现金、有价、支付凭证举报制度和上缴登记制度。层层制订了《岗位目标百分考核办法》,将指标任务具体量化、细化到人。
——建立重点案件评查制度。我院一直把违法审判案件作为查处的重点,并针对上诉发还、改判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卷宗评查过程中三类卷以下的案件、审判监督程序改判的案件和超审限案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认真评查,并就评查结果拿出初步意见提交审委会讨论,一经定性为错案,则依照“两个办法”进行追究。
——坚持从优待警、改善工作条件。2004年,我们在从优待警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如给审判一线人员配备了书柜、饮水机,为全体干警进行了健康检查,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外出参观考察等。还多方筹措资金购买13台新车,给审判业务庭室和执行大队更新了车辆;又挤出资金修缮了办公楼楼顶、疏通了道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工作条件,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
——加强内部管理,理顺工作关系。首先理顺了立案与审理之间的关系,撤消了预备审法官室,减少了立案与审理的中间环节;其次理顺了两个民事审判庭之间的关系,扩展了民二庭的受案范围,使两庭起点相同机会均等,增强了竞争性,调动了积极性;第三理顺了各人民法庭与执行机构的关系,在确保执行统一的基础上,适当放权于人民法庭,缓解了执行机构的压力; 第四理顺了司法技术鉴定与审判业务的关系, 制定了对外委托鉴定的规范性文件,所有案件的评估、拍卖、鉴定实现了对外委托一个口出。
为了配合这些调整,我们开展了以一般干警双向选择为主要内容的人事改革,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团结的角度出发,适当调整了少数中层领导和部分干警的工作岗位,进一步融洽了关系,调动了积极性。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我院对于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为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我们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作为了一个长设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提案工作,对人大、政协等工作部门所批转的每一个案件、议案、提案以及意见、建议,都责成有关人员及时落实和办理。院长和主管副院长分头将办理情况及答复意见向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反馈,力求给其一个满意的、合乎法律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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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各位代表,2004年,是法院立足审判,服务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贡献的一年,是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的一年。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是我们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着眼大局、服务大局、围绕大局发挥职能作用,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政治方向; 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主动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是我们应当恪守的基本原则;紧密结合法院自身实际,用改革的办法不断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是审判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保证。
各位代表,我们的成绩,是在县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面对成绩,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差距和不足:个别案件质量不高,效率较低;“执行难”的问题仍很突出;个别法官仍有违法违纪现象; 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亟待加强,五个法庭建设任务相当艰巨,资金缺口很大。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人大及政协的监督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采取强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矛盾会更加复杂,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这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我院2005年的主要作任务是: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人民法院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官是国家法律的具体执行者,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落实在司法工作中,便是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切实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要求法官必须有对法律的坚定信仰,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有对法官职业道德的不渝坚守。因此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我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认真开展如何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大讨论。要制定讨论计划,把各项目标细化、具体化,找出司法能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找准审判工作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结合点。要教育干警把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保护和弘扬先进文化,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振兴我县经济,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需求。
(二)大力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查研究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帮教他们成为新人;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发展环境。
二是认真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调处民事纠纷,及时消除各种矛盾,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对借款、债券、票据、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规范我县金融秩序和商品流通秩序 ;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是强化行政审判职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宣传行政,增强社会各层面的行政诉讼意识。依法审理各类诉讼案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新路子,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司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力支持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是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执行方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用足用够执行措施。全面推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未执结原因告知制度”和“换员执行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执行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坚持依法执行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依法执行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关系。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维护国家的司法权威。
五是继续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登记处理制度,严格

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信访接待力量。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予以说服解释,逐步解决;对原判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实事求是的予以纠正; 对申诉无理的,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制教育,力争使他们服判息诉,竭力减少涉法上访案件。
(三)以人为本,注重调解,努力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
今后,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精神,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要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把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执行案件和解率,降低上诉率和改判率作力一种工作目标来积极追求。要制定加强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和执行案件和解工作的具体规定并加以规范。要推行《调解衷告书》制度,通过法官约见、案例讲评、保全督促,上门调解等方法,体现审判、执行工作的人文关怀,大力提高调解结案率和自动履行率,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要建立和完善与人民调解工作相衔接的简捷、经济的诉讼程序,不断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水平,使民调组织切实起到对民间纠纷的过滤作用,把大量的民间矛盾化解在基层。
要从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收结案数量上要较今年有所提高。进一步强化审限监督制约机制,开展清理超审限案件活动,提高司法效率。实行案件质量目标责任制,把案件质量落实到具体人具体案件上,将案件质量与晋职晋级、立功受奖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加大错案责任追究的力度,严格按照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多渠道、全方位的发现错案线索,认真查处。
(四)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2005年,我们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入学习,使全体党员法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改进审判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要抓好从立案到审判的每一个环节,抓好每一次庭审、写好每一份判决书、处理好每一个群众来访,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想方设法为群众创造良好的诉讼环境,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真正使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在我们的审判工作中感受到作风的改进和转变。要开展向任长霞、宋渔水、谭彦、蒋庆等优秀政法干警学习活动,教育干警自觉发扬优良传统,发扬不畏艰难、奋力拼搏、克己奉公、甘于奉献的革命精神,始终把审判事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要大力表彰和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同时把奖励与干警的职务职级晋升、进修等结合起来,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正确的世界观、权利观和荣誉观。
要进一步整顿好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和改进领导作风,使班子成员严格约束自身的行为,修身奉法,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此外, 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参与审判和执行,在遇到疑难案件时担任审判长和执行长审理、执行案件。
要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范。坚决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观念,养成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培养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格,以此保证法官的良好声誉,保证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社会上的公信度和权威性。
要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干警审判纪律整顿和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整顿。通过抓制度的落实和开展廉政、勤政和作风纪律教育,重点解决个别干警作风涣散、纪律松懈等问题,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彻底纠正个别干警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衙门作风和违反审判纪律、泄露审判秘密等审判作风问题。
(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力度,改善执法条件和自身形象。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将对全国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和基本建设工作,提出具有标准性的指导意见。我们要借此东风,集中精力集中资金抓好5个基层法庭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资金,力争两年内全部建好,投入使用。此外,还要继续搞好院内外环境美化、净化工作,经常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保持室内外卫生, 消灭卫生死角。要抓好创建工作的细胞建设,继续开展“文明法庭”、“文明法官”、 “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增强干警的参与意识,增加干警的向心力、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六)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其实质就是支持人民法院更好地行使审判权,更好地公正司法、严肃执法。因此,我院要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开展审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继续贯彻落实向人大报告法院重大工作事项制度,将重大工作部署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人大报告;积极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走访、座谈、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所

交办的各种事项,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已经到来的一年必将是经济更加快速发展的一年。新形势新任务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我院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县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促进我县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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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昌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XX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XX年工作回顾

XX年,西昌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工作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XX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797件(其中新收3161件,旧存2636件),审、执结3246件,综合结案率为55.99%,结案率较上年上升了1.05个百分点,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08亿余元。

(一)依法打击犯罪,维护西昌稳定

把握社会治安形势,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XX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3件(含旧存案件5件),其中受理公诉案件279件、自诉案件24件,审结287件,结案率为94.72%。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拐卖儿童、贩毒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

二是继续深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婚姻家庭纠纷所引发的轻微犯罪,对于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不大并能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缓刑。

三是积极探索推进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执行压力。在受理的24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调解11件,调解率达45%。

四是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积极参与“打黑除恶”、“集中整治农村和城市突出治安问题”、“打击破坏‘三电’设施”、“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二)注重民商事案件调解,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保障职能,认真、慎重、高效、稳妥地审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群体权属、涉农、涉企、涉灾等案件。XX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567件(含旧存272件),审结2300件,结案率89.6%,结案率较上年上升了0.8个百分点,结案标的2.48亿余元。

一是在民商事审判中,本着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原则,坚持做到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化解群众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切实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二是在民商事审判中注重调解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引导当事人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把诉讼调解和促进当事人和解作为重要的结案方式,实现调解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的独立价值,最大程度上实现案结事了。在审结的2300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1678件(含撤诉505件),调解率达73%,调解率较上年上升了7.2个百分点,化解了大量可能因处理不当而激化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县人民法院工作总结


县人院

2012年来,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按照"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我县加速崛起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2年,我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我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666件,审执结647件,审执结率为97.15%。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2012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1件242人,与去年同期133件相比上升58件,上升幅度为43.7%。审结187件235人,未结4件,结案率98%。无超审限、超期羁押案件发生。

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2012年,依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5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41人(含拘役、缓刑);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61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

二是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办案,提高了量刑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量刑的统一。按照量刑规范化审理案件131件,判处被告人152人,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的10人,服判率达93.42%。

三是妥善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采取"亲友联动法、冷处理法、沟通交流法、成本核算法"等调解方法,有效化解纠纷。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6件,涉及赔偿金额160.22万元。其中调解结案13件,调解率为81.25%,取得了较好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妥善处理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75件(含旧存9件),与去年同期380件相比下降5件,下降幅度为1.32%。审结369件,结案率为98.4%。其中,民庭受理案件259件,审结254件,结案率98.07%。勐马法庭共受理案件116件,审结115件,结案率达99.1%。无超审限案件发生。

一是注重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各个环节,实现"案结事了"的最大化。全年调解结案207件,撤诉71件,调撤率为75.34%。

二是按照"一线工作法"的要求,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通过巡回办案,既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案发地。2012年,巡回审理案件占民事案件的65.32%,巡回里程达7000余公里。

三是全面推行小额速裁工作。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小额速裁工作的要求,从今年6月起,我院全面推行小额速裁工作。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适用小额速裁。2012年,适用小额速裁审理41件,标的54.6万元,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原则,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审查行政非诉案件4件,结案率100%。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受理执行案件96件(含旧存6件),标的523.7万元,执结87件,标的197.25万元,执结率为90.63%。

一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恶意隐匿财产、长期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全年,采取强制措施24件24人,标的52.86万元。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被执行人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涉及民生的案件,通过司法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全年,启动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案件20件23人,发放救助金9.66万元。

三是多措并举,全力化解执行难。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主动与各个行政单位联系协调,动员并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

二、以民为本,不断促进司法服务水平

(一)坚持司法为民,加强立案信访工作。通过开展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和"四亮四评四创"活动,使服务理念进一步拓展,服务模式进一步创新,服务质量进一步彰显,大大提升法院形象;适度开展诉前调解、处理来信来访、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工作,2012年审查受理各类案件520件,诉前调解纠纷12件,处理来信7件7人,接待来访和法律咨询764人次,院长接待日接待73人次;减、缓、免诉讼费12.13万元,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人文关怀。

(二)以"阳光司法"活动为载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厂矿、进学校、进机关"活动。今年来,开展庭审观摩案件17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群众等1000余人次旁听庭审,并开展"以案说法"活动,由审判长对案件进行解法释疑,对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让公众更多地接近司法,理解、信赖、支持和监督司法,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一是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化监督为动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二是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2012年,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5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审判活动的积极性。2012年,在原有12名陪审员的基础上,又任命人民陪审员6人,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99件。

(四)认真贯彻落实"四群"教育。按照"三五工作法"要求,为民情责任区办实事、办好事,拉近人民群众的感情距离。2012年,深入民情责任区走访群众400余人次,走访老党员7人,走访贫困学生家长200余人次,走访贫困户100余户,开展民情调研5次。为民情责任区协调和投入资金11.1万元,水泥29吨,种植水源林1万株,为老百姓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尊老爱幼、支援灾区,2012年,**法院干警为景冒小学、**县敬老院、**地震灾区捐款1万余元,用爱心和真情为民送去温暖的春天。

(五)为大局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派出一名新农村指导员长期驻扎在景冒村,全年积极协调组织开展春节、儿童节、建党节等各项活动,开展民情调研10余次,为群众办实事20余件。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县人民法院与县司法局共同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6期,先后到勐马、公信、芒信、景信等六个乡镇进行培训232人次,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三是积极参与综治维稳。参加**县社会综治维稳工作十余次,参与诉前调解二十多次,通过综治维稳联动、排查,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上访、信访等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发挥综合职能,服务审判工作

(一)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案件质量。做好案件质量和评查工作。审监庭对审结的案件在执行实体法、程序法和审理期限、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2012年来,评查案件641件,完成案件评查报告4期。

(二)紧抓干警教育、培训、管理不松懈。政治处组织全院干警学习21次;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动员讲话、撰写、撰写剖析材料、举办演讲比赛等形式,确保法院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今年到国家法官学院、省高院、市委党校、市中院、县委党校举办培训30人次;积极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报名参加考试4人,通过司法考试1人;完成公务员信息录入、公务员考核、干警人事档案和县人大的选举工作;考察任免干部3人,调整人事变动10人次,招录工作人员3人。

(三)为审判工作做好服务。办公室认真做好文秘、档案、接待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一是做好工作。全年收文786份,发文92份;撰写人大报告、调研材料、讲话稿等10余份十多万字;发送简报39期、信息5期;传阅、处理文件、信件5000件(次)。二是安排、组织会议。安排县委、政府、人大等机关召开的会议85次;组织院内大小会议51次。三是加强宣传力度,树立司法权威。为充分调动干警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县人民法院宣传工作的开展,制定了《**县人民法院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暂行)》。全年,在省级、市级、县级等平面媒体刊登稿件29篇,被市级、县级电视台采用播放视频11次,网络采用稿件44篇。四是做好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规范车辆管理和检修,保证领导用车和办案用车;加强办公设备配备管理;严格经费开支;做好后勤保障,确保审判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加强安保工作,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法警大队紧紧围绕司法警察工作职责,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年保障法院机关安全,提押人犯、警务用车无事故,完成值庭352件,提押被告人501人次,动用警力665人次,协助执行各类案件38件;服从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调警,完成调警任务370人次,协助完成死刑执行和其他工作。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改善办公环境。一是新置台式电脑10台、笔记本电脑6台、碎纸机8台、彩色打印机1台等办公设备,新置空调25台改善办公环境。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新置扫描仪10台、手写版13套,实现案件网上同步录入、同步审批、同步归档,节约了审判资源同时又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三是完善数字法庭建设,建成高清及简易数字法庭各一个,使电子化系统为审判工作服务。全年,累计共计108万元,改善办公条件。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以抓院领导干部的党性锻炼为重点,认真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全面提升班子素质。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院务会议,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研究处置工作事务的能力。三是党组一班人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公正司法,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在严格自律上做到防渐、慎独,增强团结、分工、协作意识,提升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把"三个一活动"与结合起来,建立相关配套激励竞争机制,实行绩效目标考核与个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相挂钩。

(二)以党建带队建。一是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加强党建工作和司法作风建设两个重点。开展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促进干警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二是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总目标,重点突出"六争六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求每个党员公开作出承诺,积极开展党员"评星竞旗"活动,在建党91周年之际,组织党员到扶贫点植树、开展看红影、唱红歌、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三是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军事训练,以此纠正和警醒纪律松弛、作风涣散、行为违规、职责不到位的干警,培养干警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四是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设立法院文化长廊,发挥文化阵地鲜明的导向、凝聚和激励功能,激发工作热情。

(三)加强,确保法院依法履职。一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干警找得着榜样、看得见风险、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二是加强法院内部监督,落实法院内部廉政监察员,并下发《调整廉政监察员决定》。加强对干警遵守"五个严禁"、司法行为规范等情况的日常监督,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工作,利用法院审判系统,每月对已审结但未形成电子卷宗的案件通报了10期。确保干警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严肃审判纪律,提高工作质效,公正司法。

(四)积极开展"两评查",全力推进公正廉洁执行。按照最高院、省高院及市中院关于"两评查"活动要求,**法院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在2012年1-10月开庭审理的336件案件中,对17件案件进行了庭审评查。其中:刑事案件6件;民事案件11件。在2011年1月-2012年10月间审结并生效的裁判文书中(1006件),按照5%的评查标准,共评查法律文书50件。**法院以此次评查活动为契机,切实查找在庭审过程中、裁判文书的制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2012年**法院工作,经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基础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涌现出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的勐马法庭,被授予"调解能手"称号的扎海,被授予"办案能手"称号的胡兵等先进典型。这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分不开。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2012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不足和困难:如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分析研判需要加强,审判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综合治理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法院工作的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立足加强自身建设,争取各方支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六、2013年

2013年,**法院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的使命感和为人民司法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改革。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着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全体法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确保法院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强教育培训,加强队伍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的服务和保障职能。

二要着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加强刑事审判,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加强民事审判,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行政审判,营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加强审判监督,加大执行力度,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要着力实现司法为民。要以人为本,能动司法,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继续坚持调解优先,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要高度重视群众诉求,畅通诉讼渠道,加强司法利民便民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保障下的良好环境和"阳光司法"带来的温暖。

四要着力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把好程序关;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估制度,把好质量关;健全完善审判执行权力约束机制,把好监督关;健全完善错案追究、违纪行为查处和审务监督制度,把好廉政关;健全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把好执行关;健全完善民意沟通信访机制,把好信访关;健全完善审务、政务、财务制度,把好管理关;健全完善法制教育、舆论引导机制,把好宣传关。

五要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快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办公,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改善办案环境,使法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院工作报告 ——2003年3月11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关于审判和执行工作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审判领域进一步拓展,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1998年至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0293件,比前五年上升46%;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960万件,比前五年上升22%。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人民法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3万件,比前五年上升16%,判处犯罪分子322万人,上升18%。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81.9万人,占25%。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危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人民法院依法惩处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犯罪,恐怖犯罪,组织和利用FLG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批曾称霸一方、无恶不作的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严厉惩处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爆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依法惩处毒品、淫秽物品和非法出版物犯罪;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109万件,判处犯罪分子161万人,分别比前五年上升7%和14%。此外,还审结诈骗、寻衅滋事、交通肇事等案件130万件,判处犯罪分子140万人,分别比前五年上升26%和20%。审结自诉案件27万件,比前五年下降2%。 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打击涉及食品、药品、棉花、农资、医疗器械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取出口退税、骗汇以及制贩假币等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71213件,比前五年上升68%,判处犯罪分子89896人,比前五年增长1.3倍,给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8亿元。 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判处犯罪分子8330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2662人,比前五年上升65%。对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分子,加大打击力度。此外,依法惩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一批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人民法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持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五年来,共对不构成犯罪的1165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17870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依法判处缓刑,促进犯罪分子的悔改。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支持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庭审直播、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报道等形式,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五年来,参加旁听审判的群众累计达2.3亿人次。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41133份,对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调节民事和行政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的逐步完善,民事案件逐年增加。五年来,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362万件,比前五年上升20%;诉讼标的总金额31971亿元,增长2.4倍。 加强婚姻家庭等案件的审理,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人民法院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扶养、继承以及家庭财产分割案件,共审结678万件,比前五年上升5%,注重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制裁侵权行为,共审结179万件,比前五年上升60%。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等案件,共审结42万件,比前五年增长1.7倍,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此外,还审结、建设工程、运输等案件791万件,比前五年上升29%。 加强商事案件的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人民法院妥善处理涉及企业改制、破产案件,买卖合同、金融纠纷、企业承包、租赁等案件,共审结670万件,比前五年上升9%。其中,审结借款、存单、票据、股票、债券、清收金融资产债权等案件292万件,比前五年上升39%,诉讼标的金额13285亿元,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维护金融安全。 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保护先进文化成果,促进科技进步。人民法院相继开展涉及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网络环境下

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案件的审判工作。五年来,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636件,比前五年上升40%。 加强行政案件的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审结行政案件464689件,比前五年上升65%,案件种类已基本覆盖领域。 加强国家赔偿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五年来,共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1321件,决定赔偿4013件,占35%,使蒙受冤屈的公民获得司法救济。 加强涉军案件的审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制定《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军案件提出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健全审理涉军案件工作机制,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加强涉外案件的审理,促进对外开放。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涉外案件数量相应增加。人民法院严格执行我国法律,认真履行我国参加和批准的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充分行使我国的司法管辖权。五年来,共审结涉外案件26399件,平均每年递增4%。不同诉讼主体、不同地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平等保护。 (五)继续深化法院改革。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总体要求,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审判管理等制度,完善诉讼程序,规范审判活动,改善审判条件,使之更加符合司法的本质、特点和规律。协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能够抵御各种干预的机制,着手研究法院设置和人财物管理等体制改革,促进相关立法和司法政策的调整与完善,更有效地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六)继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法官队伍,广泛开展两个务必教育。积极稳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认真执行《法官法》,严格职业准入。加大初任法官、在职法官教育力度。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推行法院人事分类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建立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确保法官依法审理案件不受干扰和侵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转变审判作风。继续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人民司法事业任重道远。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完成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