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总结。
时间过得很快,让人不知所措,我们的生命中,经常有很多记忆深刻的经历,优秀的人写一份总结,是对自己的反省,突破。总结的目的在于让我们知道自己,认识自己。大家知道总结范文要怎样写吗?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总结,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2018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总结
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快速行动,打响成品油整治攻坚战,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
我局成立成品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场科xx科长为副组长,各监管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统一领导成品油整治工作并明确要求对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做到重点过问、深入研究、把握动态、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形成职责明确、协作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我局迅速出台新市监字3号《关于开展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强化指导各监管所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同时将成品油监管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年部署,紧抓不懈。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回头看迎检工作,同时结合新近开展的全省成品油市场集中排查整治,我局召开成品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局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并作出部署,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迎评及排查整治工作的最新指示和会议精神,要求务必高度重视,工作打好提前量,全力抓好成品油治理。
二、明确重点,强化监管
一是以柴油为重点,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各监管所对辖区内加油站销售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情况进行检查,禁止销售普通柴油,严禁在城市城区范围内及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销售普通柴油。同时对加油站是否按照油品升级要求销售符合标准的油品,是否及时更换油品标号、标识,是否有以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进行销售进行重点检查,核对进货发票、进货台账记录与销售的柴油标号、等级是否一致。
重新印制下发成品油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记录表,明确要求各监管所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对各自辖区内的加油站进行逐一排查。
各监管所对各加油站的监督检查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中,截至目前未发现问题。
二是强化质量抽检,切实提升车用柴柴油质量水平。我局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线重点区域,将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列为重点对象,开展柴油质量专项抽检。按照xx市《2018年成品油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自3月底开始,对全市加油站进行监督抽查,累计抽检在营加油站xx家,抽取汽柴油样品xx个,其中汽油样品xx个、柴油样品xx个,累计发现不合格样品xx个,其中柴油xx个,汽油xxx个。
另外,对前期抽检中出现不合格及存在问题的xx家加油站进行抽检回头看,实施二次抽检,经检验全部合格。
三是加强执法办案,做好成品油不合格后处理及其他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严令停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全力做好成品油不合格后处理及其他违法行为。对xx家不合格加油站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没款合计xx元。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家加油站存在以0#柴油冒充-10#柴油的违法行为,并对其立案处罚,罚没xx元。
三、突出抽检,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式管理。逐渐形成了项目齐全、指标科学的全市流通领域加油站监管台帐,台账包含详细的抽检情况和不合格处理情况等内容,每次抽检后,逐一填写,实现动态监管。
二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制定成品油商品质量检测工作方案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强化成品油的市场监管。
三是加大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实现辖区油品抽检100%全覆盖。集中人力物力实施无死角抽检,对不合格样品所在加油站,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律程序进行立案处理,并对抽检流程和结果通过市政务公开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是充分利用12315、12365,12345投诉电话以及民意通网站,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油品质量存在问题的,及时抽检,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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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为了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提高镇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徽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县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徽食安办发〔2014〕18号文件精神,我所立即开展工作,着手制定工作方案和,深入市场和各村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收到县食安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后,按照镇领导的重要批示,我所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一是制定了《永宁镇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深入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了永宁镇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副镇长马斌任组长,食药监所副所长马晓斌任副组长,食药监所专干刘小元、剡建斌、吴家乐和各村食药安全联络员、协管员、信息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 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全面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积极组织各村驻村干部和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信息员、食品安全联络员对辖区群众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最大程度地杜绝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在农村市场流通、倾销。
三、 突出重点,深入市场整治
我所执法人员深入对镇区的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小作坊等进行集中检查。一是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重点对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无合法来源、违规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仔细检查,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三是对工作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各种记录、购销票据等进行检查。
四、专项整治,监管卓有成效
通过本次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我镇食品监督执法管理机制,促进了食品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从业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增强,食品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周边食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是一篇好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
集贸市场总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8号),以及国务院专门召开的部署集贸市场、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开展集贸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明发〔2002〕9号)、《关于在重点集贸市场和加油站整治工作中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国质检明发〔2002〕22号)以及《关于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2〕246号),对落实国办的“两个通知”精神,依法履行质检部门的职责,切实完成国务院赋予的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两个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以下简称“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在各地的全力支持下,进展顺利,效果明显,取得了初步成果,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全面完成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巩固取得的成果,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继续做好下一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计量专项整治基本情况 精心部署,缜密安排 为确保计量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国家质检总局及时出台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7号令),为整治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二是适时召开了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计量工作座谈会,全面部署了计量专项整治的基本目标、重点内容、主要措施,并提出具体实施的指导意见;三是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纷纷成立计量专项整治的领导小组,并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为圆满完成计量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如浙江省局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在指导思想上必须体现四个结合,即:一要将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整体工作相结合;二要将专项整治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信用浙江的经济发展战略相结合;三要将专项整治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结合;四要将专项整治与质量技术监督的事业发展相结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切实履行计量监督管理职能,突显计量工作的有效性和社会影响力。由于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精心部署,缜密安排,有利地推动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铁拳治理,成果显著 1.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高了集贸市场、加油站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较好地履行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
据此次专项整治统计,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未报材料,未含),有主办者的集贸市场共31259家,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总数258万余台(件),计量专项整治前上述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为62.9%,计量专项整治后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为86%,提高了23.1个百分点;集贸市场设置公平秤总数24466台(件),计量专项整治前集贸市场设置公平秤的受检率74.6%,计量专项整治后上述集贸市场设置公平秤的受检率为95%,提高了20.4个百分点;上述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加油站80198家,加油站在用加油机总数291267台,计量专项整治前上述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的受检率为97.7%,计量专项整治后上述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的受检率为99.7%,提高了2个百分点。
2.计量专项整治查处了计量违法案件,打击了坑害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使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秩序得到明显改观。
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以点带面,突出重点,选择社会影响较大、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集贸市场和加油站进行重点执法监督检查和整治,铁拳出击,效果明显。
据统计,此次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全国共出动计量监督执法人员8.8万人次?熏检查集贸市场21887个,检查在用计量器具总数191万余台(件),合格138万余台(件),合格率为72.2%;检查公平秤19101台(件),合格18216台(件),合格率为95.4%;检查定量包装(零售)商品257110批次,合格224549批次,合格率为87.3%;检查加油站66213家,检查在用加油机223095台(件),合格214585台(件),合格率为96.2%;查处集贸市场计量器具违法案件23351个,集贸市场定量包装(零售)商品计量违法案件12901个,加油站加油机计量违法案件3395个。针对国务院
提出的在全国范围内集中重点整治20个集贸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各有关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大整治力度,取得良好效果。江西省局在开展全省计量专项整治同时,要求南昌市局重点抓好列入全国重点整治市场范围的南昌洪城大市场的整治工作。南昌市局为此专门制定了《南昌洪城大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洪城大市场内专设了商品计量、计量监督服务站,负责对洪城大市场的长期整治工作。经过几个月的整治,洪城大市场基本达到整治目标,解决了长期顽疾,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此次在全国范围内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0%的集贸市场、74%的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83%的加油站、74%的加油站在用加油机开展计量监督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具有计量作弊功能的加油机,收缴了一批“鬼秤、昧心秤”,使集贸市场、加油站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缺斤短两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为老百姓放心购物、加油创造了良好的计量环境,使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秩序得到明显改观。
3.计量专项整治,树立了一批计量信得过集贸市场、加油站,带动了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在计量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意抓典型,树榜样,以期带动整个集贸市场、加油站整体计量水平的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北京、陕西、黑龙江、贵州、辽宁、湖北、重庆、吉林、天津、浙江、山东、上海、新疆、山西、广东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结合此次计量专项整治,开展了集贸市场、加油站“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涌现出一批“五好摊位”、“合格菜市场”、“计量信得过市场”、“计量管理先进市场”、“计量放心农贸市场”、“质量计量信得过加油站”等先进典型。如青岛市大连路农贸市场自1999年开办以来坚持树立公平计量意识,通过采取配备专职计量管理员、设置公平秤、建立先行赔偿制度等措施,保证了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的目标,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湖南省株洲市的果品市场、蔬菜市场建立并做到由市场统一配置计量器具、小秤一日一校、大秤当日归库、一日一租(使用人不固定)、出库入库当面校准验收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较好地解决了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管理难的问题。
4.计量专项整治扩大了计量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提高了全社会的计量法制意识。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抓住计量专项整治的契机,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向社会宣传计量的重要性,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河北省在此次计量专项整治中与当地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开设“进市场、看计量”专栏,进行立体化、全方位、大容量报道。山东、安徽、河南、广西、青海、内蒙、广东等相当一部分地区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广泛宣传计量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利用媒介广泛宣传的同时,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入市场,召集市场主办者、经营者开设计量法律知识培训班,向市场主办者、经营者宣讲《计量法》、《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以及地方的相关计量法规等,有些地区还编印《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手册》,如《上海市城乡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南》。新疆和田等地区为全面贯彻落实《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克服语言障碍,及时将该《办法》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印发给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山东省潍坊市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制作成录音带等材料,发放到每个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的手中。据不完全统计,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次计量专项整治中,印制计量法律法规等相关宣传资料近百万份,为计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5.计量专项整治基本摸清了集贸市场、加油站的情况,使集贸市场、加油站纳入动态化、规范化管理成为可能。
为了搞好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做到胸中有数,有的放矢,并为今后对其实施动态化、规范化管理打下基础,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集贸市场、加油站集中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分别建立了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管理档案,为实现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一套《集贸市场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备案文书》,对备案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管理,帮助集贸市场管理者建立“集市在用衡器原始检定记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器具配备表、检定证书、检定合格标识、集市在用衡器统计表
及集市检定衡器建议书”等,充分发挥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社会的服务作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三)建章立制,长效监管 为了巩固计量专项整治的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一是采取设立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联络员”、“计量协管员”的方式,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及时沟通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二是设置计量违法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对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公平秤、加油站在用加油机实行动态管理备案制度,提高在用计量器具强检受检率;四是建立集贸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验货把关制度,从源头上抓计量;五是与集贸市场主办者签订“集贸市场计量监管责任书”,规范主办者的责任与义务,充分发挥主办者管理市场的积极性,共同管理好集贸市场。
历时近半年的专项整治,基本达到了使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秩序得到明显改观,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监管得到明显加强,使消费者对集贸市场、加油站的购物和加油计量环境充满信心的总体目标。
二、开展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是集贸市场量大面广,地域分散,成分复杂,规模不一,在用计量器具从木杆秤、案秤到度盘秤,电子秤,种类较多,监管难度大,治标容易,治本难;二是一部分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计量法制意识相对较低,整治工作不配合,有的主办者甚至鼓动业主阻挠计量执法,致使一部分集贸市场成为整治死角;三是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来自: 工作总结之家)不健全,《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计量责任与义务不能得到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四是集贸市场、加油站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缺斤短两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加油站经营者,利用高科技实施加油机计量作弊,坑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扰乱了加油站计量经营秩序;五是集贸市场实施强制检定,很难收取检定费,有时甚至激化矛盾,有些经营者经常以收费问题为借口,拒绝检定,严重制约了集贸市场强检工作的实施;六是此次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进展不平衡,集贸市场公平秤的设置和受检率100%的目标,尚有一部分地方未达到。
三、计量专项整治工作下一步思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树立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整治长期作战的思想。各地一定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两个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并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的治本之策,解决此次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今后一段时期内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监管的方案和措施。各地要每年开展1~2次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执法检查,并逐渐形成制度,坚持长抓不懈。
(二)完善法规,建章立制,实施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长效监管。各地要把加强法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做好,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前,尤其要把《计量法》、《强检办法》及《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贯彻落实到实处,让每一位集贸市场主办者、经营者明晰自己的计量责任与义务。与此同时,国家局将着手完善计量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加油站计量监管依据。
(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文明建设。各地要积极与物价、工商、经贸委等部门密切合作,在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专项整治工作中,强化信用意识,加强集贸市场、加油站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建立严格的信用制度,积极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等活动,树立一批“计量信得过集贸市场、加油站”,以点带面,带动集贸市场、加油站整体计量文明水平的提高。
(四)抓基础,抓源头,力争从源头遏制加油机计量作弊现象的恶性蔓延。要强化加油机定型的监管力度,强化加油机制造许可证的监管力度,强化加油站计量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加油机定型鉴定大纲和检定规程建设,组织专家研究开发加油机防作弊技术,加大对利用各种手段实施加油机计量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
以上就是这篇范文的全部内容,涉及到计量、集贸市场、整治、专项、加油站、工作、在用、器具等方面,觉得好就请(CTRL+D)收藏下。
市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从2007年9月起,我局在认真总结2006年7月份以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成效和经验基础上,紧紧围绕药品注册、生产、流通使用和医疗器械等环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扎实开展了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本次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药品整治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到2007年11月底,全面完成了药品整治的4个工作目标任务。各环节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一)药品注册环节:重点做好药品注册核查工作。按要求完成了全市药品注册核查工作任务,共核查8家药品生产企业65个药品品种(配合国家局核查4个),撤回品种11个。同时,开展药品批准文号的清查。以地标升国标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品种为重点,对截止2006年8月31日已发放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了清查,共完成全市24家药品生产企业232个药品批准文号的清查工作。此外,建立了完整准确的药品数据库,能全面掌握已上市药品批准文号的总体情况。
(二)药品生产环节:一是强化对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对全市2家生产企业25个大容量注射剂类品种的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并对5个品种进行了现场检查,15个品种进行了抽样检验。全市派出7名驻厂监督员分组进驻3家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率100%。二是严格生产企业药品规范管理。按计划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率100%。100%的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组织生产。三是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对全市6家特殊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面100%,对肽类激素和蛋白同化制剂实行定点批发经营,规范了兴奋剂类药品的流通渠道。配合省局加强特药监管网建设,督促各单位申请建立了本单位的电子身份识别系统,及时上网登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实现了对特药购进、库存和销售流向的实时监控。
(三)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一是严格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管理。对2006年7月以来新开设的87家药品零售企业实施了GSp认证,对已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以采购渠道、购销凭证、挂靠经营、改变经营方式和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为重点,跟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52家(其中批发7家、零售连锁7家、零售238家),检查率100%。发出整改通知书95家,立案查处1家,无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的情况。二是加强对个体诊所等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向无证的机构或个人采购药品以及储存条件、过期失效药品报废、有关记录以及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的使全市8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目标已经实现,全市91.5%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三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按时上报ADR报表2043份,举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培训班2期,培训监测管理员300多人。四是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指导与管理。规范处方行为,各级医院均建立了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组织,抗菌药物使用实施分线管理,用量动态监测,品种筛选,杜绝了一品种多品牌现象。同时,加强对医院制剂的管理,禁止医院制剂对外销售。五是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力度。从2006年7月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药品专项行动开始,到2007年11月30日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基本完成为止,全市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68起,查处案件货值金额636.37万元,取缔无证经营8起。六是加大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坚决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和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并向工商移送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333条次,移送率100%。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治方案。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06年9月22日,出台了《湖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药品整规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9月26日,召开了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落实。随后,三县两区及市卫生局、市工商局整治方案相继出台,药品整治行动在全市扎实有序铺开。2007年9月,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并成立了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药品整治组,药品整治组仍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制定了《湖州市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机关内部相应成立了药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法规处)、医疗器械处、药品安全监管注册处、药品市场监管处、监察稽查支队等业务处室组成。2007年9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三次召开了药品整治工作会议,传达全省药品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市药品整治有关工作,并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药品整治行动在全市扎实有序地开展。
2、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政府层面上,药品安全已成为平安湖州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市委、市政府2007年7月份印发的《平安市、县区考核评审工作责任分工》中,评审条件涉及药品的共有3款4项,其中第62项还专门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四个不放过等情况提出要求。此外,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还被列入2007年为民办实事和市级领导班子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活动内容。2007年9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要突出任务重点,切实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药品安全政府负总责得到有效落实。部门层面上,各部门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我局按职责建立了责任追查制度,明确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药品整治组组长是具体责任人,药品整治组成员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整治活动有序推进。同时实行周例会、月汇报等制度,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汇总专项整治数据,每月召开局务会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强化督查督导,狠抓工作落实。为扎实推进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各环节重要工作的落实,省、市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一线,检查督导。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黄萌局长、赵光云副局长、黑振海副局长分别带领工作组到湖州检查指导药品整治工作。湖州市领导对药品整治工作也极为重视,为破解个体诊疗机构规范用药这一难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敏奇多次召集我局听取情况汇报,并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调研个体诊疗机构规范用药情况。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先后两次对药品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视察。药品整治期间,我局组织4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先后8次到各县区进行检查指导。
(二)注重三个结合,务求工作实效
1、药品整治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围绕湖州市建设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的总体规划,着力巩固、提高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质量,积极创建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大力推进市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和村(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的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如德清县结合全县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创建活动,县政府已将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纳入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框架并作为对乡镇政府的考核目标之一,通过进一步细化药品安全工作评定细则,量化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考核目标,全县已形成了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药品监管良好格局。
2、药品整治工作与提升监管水平相结合。结合市委解放思想、激发活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联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际,起草完善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首问责任制》等11项制度,出台相应的考核细则,进一步改进了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通过向监管相对人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等方式寻找整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把握重点,明确热点,突破难点,圆满完成整治工作预设的目标任务。
3、药品整治工作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整治是治标的手段,规范才是治本的措施,专项整治是规范管理的有效举措,但不是药品监管的最终目的。因此,我局在开展专项整治时,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注重完善和规范药品管理,着眼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增强了涉药单位的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意识,使药品市场秩序有了进一步好转,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1、积极开展培训,提高涉药人员业务水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2006年7月以来,累计培训药品经营企业、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从药人员1105人次,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等520人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ADR监测管理员510人次,医药特有工种初级技能职业资格(上岗证)培训717人次,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542人次,GSp上岗培训147人次。通过培训,使涉药单位及时了解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涉药人员法律意识和药品管理水平。
2、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湖州电视台、湖州日报、湖州晚报及湖州在线等各类媒体上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以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仅湖州日报就刊发各类药品整治信息数十条。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并创新宣传活动载体,与湖州电视台《开心茶馆》合作制作了一台食品药品安全方言剧。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向社会各界发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两次参与市长热线接听和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编印《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简报》14期,对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干部进行了食品药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各县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安吉县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为主题开展了文化惠民百场演出活动;德清县举办了百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下农村(社区)、知识图版巡展、欢乐德清食品药品安全之行等宣传活动;长兴县加大合理用药宣传力度,多次在县中心广场和社区进行安全用药、假劣药品展示等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用药知识,增强了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确保用药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一)逐步完善药品信用体系建设
我们坚持以科学监管理念统揽药品监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确定每年根据专项检查和监督等级评定情况,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二是按品种质量风险等级分别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三是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加强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在线监管,大力推动行业自律机制的形成,积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四是要求全市各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提高企业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和快速反应能力,目前已有10家企业完成了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2007年7月发生的甲氨蝶呤事件也充分体现了全市高效的药品应急管理能力和良好的日常监管状况。
(二)积极探讨社会医疗机构药品长效管理机制
今年以来,我们结合药品专项整治和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单位创建活动,积极研究探讨城镇个体诊所等社会医疗机构药品长效管理问题。针对个体诊所等社会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上存在问题较多,而又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的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市卫生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意见》要求社会医疗机构在开办过程中,要学习和掌握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定落实药学人员、硬件设施、管理制度的要求,在申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向卫生部门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关于符合药品规范管理的审核意见,卫生部门在每年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时,要同时验审药品规范化管理情况,把药品规范管理作为社会医疗机构准入和校验的重要条件,使社会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在机制上有了较大的突破,为长效管理提供了可操作的依据。
(三)不断完善乡镇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长期以来,乡镇药品监管工作存在机构缺位、力量薄弱的问题,使农村药品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今年,市政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高度重视乡镇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把药品安全纳入了农村公共安全范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市区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各乡镇的公共安全监管中心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并落实了监管人员,从体制上解决了乡镇药品安全有人管的问题。根据市政府的部署,我们及时开展了调查研究,制定了乡镇监管站的具体工作职责,建立统一的规章制度、记录表格、操作程序等,并先后两次开展乡镇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为监管站尽快有效开展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通过示范乡镇工作,摸索乡镇政府在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工作任务、主要责任、工作程序和方法等,进一步完善了乡镇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通过集中整治,全市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涉药单位的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守法生产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药品市场秩序有了进一步好转,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把十七大关注民生、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监管工作中,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省局落实五个监管、打造三区和湖州市建设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等中心工作,切实强化监管职能,不断创新监管手段,不断优化药品产业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