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共4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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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工作总结(篇1)xx年上半年,在上级部门的支持、领导下,紧紧围绕本局工作目标,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社会组织发展方针,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工作。
依法开展各项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按照“政务公开、优质服务”要求,高质高量地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截止xx年6月30日,今年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3家,辖县内各社会组织年检报告书已基本发放完毕,部分社会组织已提交了年检材料。完成年检30个,并在开展了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工作,未发现存在非法社会组织。
二、大力推进备案制度改革。
社会组织作用逐渐凸显为加快培育、发展、规范社县社会组织,实现“人人有组织,人人有活动”的目标,减少审批环节,降低服务门槛。今年以来,大力推进备案制度改革,深入社县发动各类文体队伍、服务团队等进行备案。
三、积极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
为进一步扩大党在“两新”组织中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推进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多措并举,深入调查社会组织党建情况,摸清了社会组织党员、党组织组建情况,建立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台账。借助社会组织年检契机,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全面发动社会组织参与进来,动员社会组织中的流动党员“亮身份”并纳入党组织的统一管理。对于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引导他们在成立之初即树立重视党建工作、有重点地培养优秀党员的意识。指定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党建工作联络员,采取专人跟进负责制度,保证目标能够按时完成。
四、扎实稳妥推进脱钩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重点任务。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本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工作。通过这五方面的改革,逐步取消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
查看更多>>县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南澳是海岛县,又是山区县,下辖三镇两区,有村(居)委会38个,其中村委会33个,社区居委会5个,自然村落65个。全县总人口7.3万人,其中农村人口5.4万人,占75%,农村在我县经济社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把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主要领导经常深入民政部门进行调研,指导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把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作为推动南澳新一轮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并在近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加强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进行部署。为进一步加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力度,县政府于2008年下发了《关于同意授权镇政府为社区社会组织和村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南府办函[2008]249号文,降低登记门槛,简化办事程序,使我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截止目前,全县经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已发展到53个(社会团体5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其中行业 性社团1个,专业性社团3个,联合性社团8个,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2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2个,社区老年人协会34个,还有一大批社会组织正在筹备之中,各种社会团体涉及慈善、艺术、教育、工商和服务业等各个领域。在登记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规范管理,严把登记质量关,指导依照各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各种社会活动,使各社会组织在促进社会公平,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基层社区老年人协会登记工作 2008年8月,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基层社区老年人协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汕民通[2008]99号)后,我们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基层社区老年人协会登记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部署,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业务股和各镇(区)民政办主任为成员的协调机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加强对各村(居)老年人协会社团登记指导力度,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居)老年人协会申请成立登记的通知》(南民[2008]82号)到各镇(区)各村(居)。同时,县社团登记管理部门还深入各镇(区)会同镇(区)分管基层农村组织的领导共同研究部署,深入各村(居)做具体指导工作,于2009年上半年,
查看更多>>2014年眉县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眉县社会组织发展稳中有升,在激发社会活力、推动农业发展、反映公众诉求、发展启蒙教育、化解社会矛盾、应对自然灾害和推进慈善事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眉县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全县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和备案的社会组织共93个,其中社会团体6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0个;县级直接登记3个。全县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达675人,社会团体会员人数已超过4056人,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民政、农业、水利、工商、人社、工信、供销商务、慈善、社会公益等行(事)业中。社会组织中党员118人,全县社会组织已建立党组织22个。
今年以来,在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精心指导下,在眉县县委、眉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眉县民政局认真贯彻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按照“登记与管理并重”的方针,坚持“培育扶持、分类指导、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的原则,把好登记关,加强规范管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一、2014年工作情况
(一)规范登记程序。一是把好预审关。对于新申请登记的社会组织,对其名称、业务范围及负责人情况进行审查,凡名称不符合规定、业务与社会组织发展形势要求不相符、章程不规范、业务范围不明确的坚决不予受理。二是把好现场查看关。对于新受理登记的社会组织,对其办公场所大小、功能、所有权和使用权等进行现场查看。凡不满足业务工作需要和办公场所所有权、使用权弄虚作假的,立即终止受理,并发给告知书,指出终止意见。三是把好资料审核关。对新受理的社会组织所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凡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暂缓办理。待资料齐备和符合规定后,再继续办理。四是把好选举监督关。对已发给筹备成立批复的社会组织,在召开成立大会时,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机构产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选举过程合法,选举结果有效。五是把好发证关。在发放《法人登记证》前,对社会组织提供的资料严格审核,确保无误后,再发给《法人登记证》。
(二)完善管理机制。一是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机制。为了更好地与社会组织进行沟通,及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增强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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