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副职领导半年工作总结

民宗局副职领导半年工作总结

我的工作职责是配合局领导班子和其它业务科室及机关工作人员共同来完成全年各项民族宗教工作目标,当好局领导班子的助手,做好各业务科室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外事协调和宣传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将上级及局领导指示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及时整理和上报,完成局党务、政务所需的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书到用时方恨少,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知识的欠缺,只有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胜任本职工作,否则,不进则退,终究要被环境所淘汰。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领会上级部门重大会议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在行动上不偏离正确的轨道。同时,结合本职工作,我认真学习有关的民族宗教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努力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自己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希望,将来回首自己所做的工作时不因碌碌无为而后悔,不因虚度时光而羞愧。
二、脚踏实地,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我深深地感触到办公室综合性协调部门的重要性,办公室的工作担负着参谋,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半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体会到,干好办公室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干好工作就要首先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清楚自己所应具备的职责和应尽的责任。按照分工,摆正位置,做到不越位,不离任、不超位,严格遵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只有把位置任准,把职责搞清,团结同志、诚恳待人,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从小事做起,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才能完成好本职工作,进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在党务政务工作方面,我负责起草局机关党政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调研文章、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对外宣传材料和局本身的通知、信息等文件近百份。安质按时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保证了全局工作的正常进行。做好了我局机关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坚持二、五中心组学习和政治学习,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认真准备好学习资料,按时组织学习。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搜集、汇总、反馈及时上报各方面的意见和材料,为局领导班子更好地决策,服务与业务科室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半年实践,使我不仅在政治上得到进一步锤炼,文字上得到提高,而且在个人整体素质上和工作能力上得到了强化训练。
二、对外接待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又繁杂的事情,要加班加点,有时节假日、双休日也不能休息,要安排客人的吃、住和行程,同时也要回答客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总体工作、具体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三、在信息管理工作中,我注意从工作实际、从基层等各个渠道了解情况,捕捉重要信息,及时上报,搞好宣传。做好内部局域信息网络实现了我局内部的资源共享。接通启用了市委、市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使无纸办公和有纸办公相结合,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费用,加强了我局办公自动化建设。
四、做好局机关印章管理工作,捉到了各类签章,记录详实,严格把关。对打印、复印文件和张数按要求审批,减少浪费现象。对社会市民和外单位等来电询问和来人咨询做到态度热情,耐心解释。
三、严格要求自己,时刻警醒
要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都要付出辛勤的劳动。在工作中,我努力从每一件事情上进行总结,不断摸索,掌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因为自己是新同志,在民族宗教工作和其他方面经验不足,平时我能够做到虚心向老同志学习,汲取他们的人长处,反思自己不足。我认为无论是在工作中和生活中只要多想他人长处,多想自己不足,就能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只有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不论上级、领导交待的任务,还是同事、基层人员以及外来人员办事,我时刻提醒自己,要诚恳待人,态度端正,积极想办法,无论大事小事,都要尽最大能力帮助。平时要求自己,从遵守劳动纪律、团结同志、打扫卫生等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办公室工作主题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积极热情、坦诚相待。
四、存在问题
半年来,我自己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还存在着不少不足之处,有些是急待解决、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自己主观思想上希望多深入多了解和全面掌握情况,在工作中也努力争取去做,但由于同事之间缺乏沟通交流,在某种程度上给自己和工作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在今后需要也必须注意和克服;在工作方法上还需要更加扎实,更加细致,把原则性和灵活性很好地结合起来,提高工作质量;学无止境,一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完善提高。在工作中,我时常感到能力和知识的欠缺,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文字水平和综合素质,使自己圆满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有时工作方法欠妥当,考虑欠周到,在这里我向领导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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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们道个歉,希望有不到之处给予原谅。
半年来,我认为自己从思想认识上、业务及理论知识上有了明显提高,这些进步是全局新老同志们对我极大的支持和帮助的结果,从老同志身上我学到了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从充满活力的新同志身上也增添了我积极努力、奋发向上、勤奋工作的信心和力量。在此,我从内心深处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致敬,也真诚地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局领导、局老同志、新同志对我一如既往给予关怀和支持,在工作、生活及其他方面做得不妥之处请同志们给予原谅。最后,再次请同志们对我个人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给予批评和指正。

半年工作总结延伸阅读

民宗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民宗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统战和民族宗教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团结和引导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开拓进取,艰苦奋斗,扎实工作,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扎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1、认真做好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一是年初,县政府召开了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表彰奖励先进,制定下发《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意见》,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实行目标管理。同时,在大会上,对全县民族宗教干部进行以会代训。二是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及8个少数民族重点村利用悬挂横幅、涨帖标语、出黑板报、电视专题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取得了成绩和模范人物。三是开展民族政策和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元至2月份,组织全县民族界代表人士、民族干部、教师及学生等150余人,参加全省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完成答卷150余份。使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突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四争创”活动。一是建立健全基层民族工作网络。成立了**县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有少数民族的乡镇、村、组成立了相应组织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简称“民促会”)。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举办领导干部、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民族聚居地区村组干部等不同类型培训班,在民族村及周边村的中小学校开展民族政策法规进课堂教育活动,在7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民族政策和法规学习教育活动。三是签订协议,结对争创。全县8个少数民族重点村与周边汉族村签订了“睦邻友好协议书”,同时将“争创”活动与少数民族子女上学、就业等优惠政策相结合,与争创“五好”支部、“五好”家庭相结合。四是加强检查和督导,对全县少数民族重点村进行认真检查指导,确保“四争创”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在全县示范推广,促进“四争创”活动的顺利召开。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民族村经济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生活水平。一是对民族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认真地普查、统计和分析,结合实际,提出经济发展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到民族村进行考察和调研,出谋划策,帮助制定发展规划。乡镇和民族村克服困难,想方设法,重点加强道路、饮水、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上半年,县、乡两级为少数民族群众协调小额贷款50余万元。二是搞好民族发展基金的项目实施、申报、立项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多次到磨沟口乡龙驹村督导、实施龙驹村护村大坝工程,经过半年施工建设,己于6月份完工,可保护全村498户群众和320亩耕地的安全。同时,积极做好北关回族村的护村坝工程的申报、立项工作。其它民族村也都积极修路、建校、建饮水设施,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大为改善。三是协调科技局、农业局、扶贫办等单位为民族村提供致富信息,进行技术培训和创业指导,使民族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切实加强清真食品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政策登记、发放、管理清真食品标牌和生产经营许可证。

4、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xx)33号文件精神,确保民族领域安全稳定。一是贯彻落实民族政策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切实把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召开有关部门会议,传达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对照少数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整改。尤其要求有关部门在维护稳定和加强反恐工作中,不得有影响民族关系的言行,不得以民族作为划分对象,不得发生违反民族政策的行为。制订和完善处理违反民族政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及时了解动向,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落实民族政策情况检查,杜绝损害民族感情的行为发生。对学校、车站、饭店、宾馆、商场、出租车公司等进行实地察看,宣传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工作。调查、走访少数民族群众,了解有关民族政策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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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邪、不串联、不声援,确保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地发展。

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谐稳定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确保宗教界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对民族宗教三支队伍的培训。今年上半年,共举办基协、伊协、佛教居士林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培训班二次,发放学习资料500余份,培训人员800余人次。同时,对全县19个乡镇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民族宗教专干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以会代训。二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县、乡两级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县19个乡镇、352个行政村,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小组。70个宗教活动场所都成立了民主管理组织,确定了140名宗教工作信息员和政策法规宣传员,形成了完善的宗教管理网络。三是利用聚会礼拜对信教群众进行《条例》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各级干部增强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熟悉了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领域的和谐与稳定。

2、在全县宗教领域开展争创模范宗教团体、争创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争做模范教职人员、争做爱国守法致富奉献信教群众的“四争创”活动,落实“3718”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制定、下发了“四争创”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网络作用,发挥宗教团体的作用,确保“四争创”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化解宗教内部的矛盾纠纷,为创建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严格实行责任制,突出抓好打击非法、制止违法、保护合法,维护宗教的合法权益。三是抓好“3718”(三册、七薄、一帐、八项制度)管理制度的落实,规范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内容不规范的宗教活动场所责令整改。四是对“四争创”活动中涌现出的“致富能手”和“好婆婆”、“好妯娌”等制作版面上墙,以典型引路,在全县示范推广。

3、扎实开展“无邪教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防范邪教,维护稳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和抵御境外渗透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二是会同公安、文化、610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对非法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等进行检查,对境外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进行传教活动和其它邪教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认真开展“无邪教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四是做好境外宗教渗透调查工作,弄清境外宗教渗透的态势、手段、渠道和规律,建立健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工作机制。五是加强与公安、外事、对台、侨务等涉外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出入境人员的宗教活动情况,把宗教渗透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

4、开展“爱国、守法、致富、奉献”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教育信教群众遵守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爱国爱教,多做好事善事。二是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开展民族宗教政策进教堂、科技知识进教堂、致富技术进教堂、传统美德进教堂的“四进”活动,解决信教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三是强化思想教育,倡导正确的、积极的、向上的人生观、世界观、宗教观,严厉打击披着宗教外衣行医、算命、敛财,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的现象。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宗教界将爱国与爱教相结合,学习国内外时事,关心国家的大政方针,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队伍建设。经过认真研究和协商,推荐了市基督教“两会”、市佛协、市伊协的领导和代表会员。成立了县基督教“两会”、县佛教协会和县伊斯兰教协会,配齐配强班子成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

三、认真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确保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向县委、县政府做好汇报,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核心,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联合县委统战部向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对民族宗教领域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排查和彻底解决,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值班和安全责任制,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

2、加大不安全因素的排查消除。召开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三大宗教团体负责人及8个少数民族重点村主任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市指示精神,排查各自领域内不安定因素和存在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限期处理,确保稳定。对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确保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加大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控和防范,有效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对全县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书籍、刊物、音像制品的检查和传教、礼拜活动、讲经、授课情况的检查,防范宗教渗透和非法邪教活动。各乡镇加强值班,对不安全因素排查化解情况实行周报制度。

四、认真做好信息、宣传和中心工作

1、信息工作。共上报市委统战部信息18篇,采用8篇。上报市民族宗教局信息20篇,采用16篇。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及有关调研材料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2、宣传工作。共撰写宣传稿件22篇,被三门峡市统战网采用8篇,三门峡广播电视报采用2篇,协商论坛采用1篇,《民生与法制》杂志采用1篇。

3、中心工作。(1)继续搞好和谐社会建设包村工作,扎实开展“三户”、“三村”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村组发展规划,动员群众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经济,做好指导和帮助。克服困难,完成县里分配统战部的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2)积极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今年5月12号,四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我们立即召开民族宗教界人士会议,安排部署我县抗震救灾工作,向宗教界发出了为地震灾区捐款的倡仪书,短短几天时间,共捐款6万元。同时,单位组织两次捐款活动,民族宗教局共捐款20xx元。为抗震救灾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民宗局工作总结


民宗局工作总结

**县民宗局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政府十五届一次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新世纪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四句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努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行部门职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机关建设,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民族工作方面
(一)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我局始终把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作为部门的一项根本职责,是民族工作的一项基本功。一年来,我局按照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及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实际,对民族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情况、对人口较少民族(支系)、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对市政府今年列入的十七项重点工作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支系)的扶持力度”工作任务进行了重点调研,形成了《**县人口较少民族及特困民族支系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两篇调研文章,以及形成了《**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县基础教育巩固发展基本情况调查报告》等共十篇调研文章分别上报市、县相关部门,供上级部门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一手资料依据,积极协助作好市政协、市人大对我县民族宗教的调研工作,切实当好参谋助手。
(二)参与县委、政府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按照县人民政府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要求,为使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和目标更细化,责任更明确,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县20xx年度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各乡镇、农场签订责任书。我局平时加强对各乡镇、农场就落实“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年终进行综合考核。今年第一季度末我局安排3名干部与县属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县委、政府各项责任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前往各乡镇、农场对“20xx年度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将部门的考评结果报告县委、县政府,由县委政府统一进行兑现奖惩,不断推进了民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做好“民族团结示范村”和部门挂钩联系点的工作
年初,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农财科、澧江镇人民政府对澧江镇大水平村委会那路村民小组20xx年度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进行了初验,该项目建设共投入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万元,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及资金的报帐制度实施,完成了各项规划建设,达到了预期目标,形成初验报告上报市局,11月17日,该示范村通过了市级验收。年内,我局又对20xx年度“民族团结示范村”的选点事宜开展了调研工作,综合各方面的条件,最后确定将那诺乡哈施村委会科马寒台村民小组列为20xx年度“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村,我局与乡、村、组有关人员组建了“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局报送了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规划,目前项目前期工程已启动,各项建设项目严格依据规划有序实施。
那诺乡浪树村委会是县委政府指定为我局的部门挂钩联系点,年初,我局积极协调市民宗局、市科协、市计生委联合专家到该村开展送科技、卫生下乡活动。针对该村的实际,分别向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了科学养猪技术培训以及核桃、茶叶种植技术培训、开展了“科普知识、计生知识宣传、咨询和b超妇科检查、医疗义诊”活动。为哈尼山寨的少数民族群众学科学、用科学、培养良好的卫生、健康意识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课堂。并从县财政局协调5000元资金用于该村委会添置办公设备。结合当年烤烟移栽工作和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两项中心任务,我局抽调了一名干部作为工作队员长期驻扎该村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多方协调资金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针对林权改革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给予了调解、化解,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避免了矛盾升级,维护了当地民族团结合社会稳定。
(四)、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我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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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少数民族机动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项目收集、整理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资金实施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好各项资金的收支统计上报及对资金的使用效益分析报告。管好用好少数民族群众的“连心钱”,使较少的资金发挥较大效益。积极争取省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少数民族地区各项经济社会的发展给予支持和帮助,一年来,共向省、市申报项目资金100余万元,争取到项目资金70万元,其中省级民族机动金3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7万元,市级民族工作项目资金13万元,为我县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产业、教育和科普工作解决了一些急、难、小的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做了一些应有的努力。同时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县自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安排设立必要的民族工作经费,以利于较好开展部门职能工作。
(五)认真做好民族文化、教育、体育等各项工作,繁荣民族文化
一是大力扶持民族教育,努力提高各族群众的文化素质。积极扶持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争取资金对该地区给予倾斜。积极向玉溪师院、玉溪农职院输送山苏、布孔、拉祜等民族支系学生继续深造学习,并为他们争取给予一定的困难生活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同时,用好、用活省委、省政府有关少数民族学生在中考、高考中可以适当加分的政策,认真审核群众提出修改子女民族成份的请示,把好民族成分修改关口,让条件符合的学生充分享受到加分政策。二是认真挖掘整理本地少数民族习俗,大力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注重对我县各少数民族歌曲、服饰、习俗的挖掘整理工作,支持县内各民族学(协)会的合法、正常活动。
二、宗教工作方面
(一)继续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推动宗教部门依法行政。自从《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来,我局积极与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面对面座谈,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听取宗教界意见和建议。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宗教事务条例》,扩大条例的知晓面。维护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宗教动态,真正在公民中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意识,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宗教和顺。
(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加大对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年内完成答复涉及宗教工作的政协提案1件;完成了宗教房产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完成了“全县基督教专项调研”工作任务,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市委基督教专项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xx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之际,切实做好各活动场所的安保工作,维护我县宗教界的稳定。
(三)坚决抵御渗透协助有关部门打击邪教活动。在宗教活动中,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披着宗教的外衣,以宣扬圣经教义为幌子,从事渗透活动,扰乱正常的宗教活动,危害社会稳定,并且其活动极其隐秘不易被察觉。如在者嘎新村一带活动的 “东方闪电”邪教组织,蒙弊了一些群众,拉拢了部分基督教信徒。我局密切配合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县政法委610办经过长时间的摸底侦察,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对邪教骨干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处罚,我局积极做好受蒙弊群众和信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使他们脱离邪教组织活动,维护好正常的宗教活动,确保社会稳定。
(四)心系四川灾区献爱心活动:5.12汶川大地震也牵动着我县广大信教群众的心,**县佛教基督教信教群众两次共为灾区人民捐得款项30570元,表达了**县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仁爱、互助的美好心愿。
三、 切实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一)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学习讨论活动,采取自学为主和专题研讨、网上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并撰写心得体会。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研讨,找准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作风、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为建设和谐新**谏言献策。
(二)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推行服务承诺制等“四项制度”的决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梳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及政府信息公开网址,公开服务内容、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工作中认真履行八项工作承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做出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在本单位最显眼的地方公示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在业务工作中实行ab角制,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了各项工作运转正常;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干部问责办法,对干部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尚未违纪或违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影响及后果的行为进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干部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明显转变,责任主体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明显改善,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不断推进**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民族与宗教工作千头万绪,民族工作涉及到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宗教工作涉及到群众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因而政治敏感性强,政策性强,具有其特殊的复杂性。尽管我县的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这两项工作,我局也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根据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但是,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重要性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民宗干部自身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和工作条件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要求;
三是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不够,使部分工作得不到领导重视和支持;
四是民族宗教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存在的困难
一是少数民族事业经费少,造成涉及民族问题的工作难以开展。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贫困面大,促进民族地区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问题十分严峻。上级补助资金范围有限,民族经济发展扶持的点和面较为集中,造成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困难加大,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明显,民族地区共同脱贫致富存在困难。
二是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力量薄弱。
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手段不足。由于国家和省市在宗教管理方面专项经费缺乏,没有专门工作经费,导致宗教场所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开展的被动。
四是局机关人员编制少,民族工作任务重,人少事多,工作中难以面面具到,对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带来困难。
五、20xx年工作计划
为更好的做好民族与宗教工作,更大地发挥民宗局优势促进民族经济的大发展,我局根据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认真谋划,提出20xx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把巩固、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作为工作重点抓好抓落实;抓住机遇,着力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方针,把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从少数民族发展相对落后的实际出发,增加投入,加大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少数民族发展条件,加快产业发展,促进民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社会进步,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素质,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相处,社会稳定有序,开创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的新局面。
(二)工作计划
一是突出项目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着力改善少数民族的发展条件。结“十一五”规划,抓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力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立健全民族宗教机制和工作制度,实行乡(镇)、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依法加强对农村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监督;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保持信息畅通。
三是认真履行部门职能,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依法加强宗教管理,加强宗教活动指导;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四是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调研。积极做好民族宗教的调研、信息报送等宣传报道工作。
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 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继续抓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的理论和业务素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六是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0xx年十二月一日

民宗局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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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矛盾纠纷,大多数都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引起的,管理是否规范不仅直接影响着团体的凝聚力和场所的稳定,也关系着广大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我市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有的矛盾一触即发,相当激烈,广大信教群众要求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现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汇报:

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主要做法及其成绩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宗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

第一,加强财务督导。8月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督导制度,市、县区宗教团体及三一教协会全部成立了财务督导小组,组长由各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和指导。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3-5人懂财务的非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担任,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出纳、场所负责人,具体采购人员列席旁听,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凡是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发票,当场予以纠正。凡经理财小组审核后确定无疑义的票据,加盖审核专用章;凡未经理财小组审核或审核未过关的,不允许其入账。财务督导制度实施二年以来,有效地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有了明显的改观。

第二,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建立了财务和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市民宗局出台了《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现金和银行存款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市三一教协会统一印制《市宗教活动场所收入专用收据》三联单,加强对较大宗教活动场收入的监督。

第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财经知识,动员有条件的场所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尽量聘用有会计资职的专业人员担任,对会计科目设置和记帐方法进行规范。基督教堂多年来一直坚持聘用有会计专业资职的人员作为该场所的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内部监督严格,管理规范。市三一教协会也经常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坚持财务收支公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捐赠情况要向信徒群众公开,并接受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我市较大的场所能够做到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一次,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维护场所的团结稳定。涵江鲤江庙从开始,每年年底在鲤江广场进行年度收支的情况向社会信众公布,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市天主教爱国会每季度向宗教主管部门上报一次财务报表,每半年上报一次《资产负责表》,使宗教主管部门能够经常性地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洞察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帮助纠正和解决。

第五,建立规范财务管理示范点。为了培养财务管理的示范单位,市民宗局每年召开1-2次财务规范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让管理较为规范的场所进行现场经验介绍,让大家进行观摩学习,8月从中挑选涵江鲤江庙、基督教堂、东山祖祠等9个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上报省厅作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通过典型示范引路,达到全面规范管理的目的。

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财务制度不够落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虽然大部分都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但不够健全。有的制度挂在墙上形同虚设,根本不按照制度执行。有的场所负责人随心所欲,自已不带头遵守财务和会计制度,造成管理人员内部闹矛盾,不和谐不团结,造成信教群众对该场所的不信任和强烈不满。由于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特别容易形成教职人员在经手钱款方面独断专行,给宗教活动场所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一个因素。

第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在银行开设户头,仍有相当数量的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和经济收入较多的宗教活动场所仍然以个人的名义在银行存款,存在公款私存的现象。特别是有相当数量佛教场所仍然存在“个人账”和“口袋账”的现象,经济坐收坐支,从来没有建立账目,当家一人说了算。目前仍有部分场所收入不使用各宗教团体统一印制的收入专用发票,收不入账,存在“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现象。有的场所报销仍然没有正式凭据,白条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场所报销发票没有经过会计审核,报销手续不健全,没有经办人、证明人和负责人审批;有的场所大笔开支事前没有研究,审批不按制度规定,没有向信徒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财

务人员业务不够熟悉。我市宗教活动场财务人员多数来自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往往是“兼职”或是“半路改行”,绝大多数没有进行会计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多数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年龄较大,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财会知识较缺乏。在设立账目时,没有按照规范科目设置,相当多的宗教活动场记账方法仍然是以记流水账方式,财务差错不易发现,不易纠正。而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复式记账法,不符合国家财政部关于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能够实行会计聘用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担任的场所位数不多,大多数场所不愿意聘请专业会计人员的现象较为普遍,成为宗教活动场所会计账目不规范、财务管理无法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财务监管不够到位。从下半年起,全市的宗教活动场所实行财务督导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内部管理,设立财务监督小组,但真正发挥的作用不够。虽然财务定期公布,但项目过于笼统,反映不出真实的开支情况,公布成了一种摆设。特别是《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要定期向宗教登记管理机关报送财务报表,目前,大部分宗教场所没有落实到位,游离于外部监管之外。由于监管不到位,这给个别人披着宗教外衣借教敛财的人带来了可乘之机。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认为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自觉遵守和执行财会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是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内容之一;也是宗教活动场所内部事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场所内部的团结;关系到宗教活动能否健康、有序的开展;关系到集体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宗教界乃至社会的安定稳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特别是场所负责人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切实提高加强财务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宗教活动场所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除了要遵守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外,同时还要遵守国家的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国家有关会计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因此,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成员特别是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宗教部门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规定、意见。《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对财务规范管理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希望各宗教团体和场所要结合本场所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探索推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关键是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样才能解决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从制度上遏制宗教内部滋生的****。然而,在我市目前要全面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条件还不具备,时机尚未成熟。因此,要在坚持宗教活动场所的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核算单位和监督机制不变的前提下,要积极探索推行财务委托代理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减少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聘请专业会计人员,对辖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收支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协助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财务管理和实施监督。各宗教活动场所自愿向财务代理中心办理委托书,并缴纳少量的代理费用;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自愿接受宗教活动场所的委托。这样既强化会计工作,又节约聘用会计人员成本,是一举二得的大好事。

第三,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根据实际,制定规范的财务制度,形成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为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确立制度上的保证。一要建立内部财务监督机制。规模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召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会议,推选公道正派、懂财务管理的人员,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其他场所应设财务监督员,负责对本场所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监督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二要合理设置岗位和合理划分职责权限。要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形成设置合理、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工作链和监督链。各场所的主要管理人员、会计、出纳的岗位要分开设置,不能交叉兼职,要明确会计员和出纳员的职责,并认真履行,不能相互替代。账、钱、物要分开保管,财务单据、账本、报表要专人保管,工作变动时办好移交。支票与印章也要分离,不能由同一个人保管。三要加强现金管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功德箱(奉献箱)管理,建立开箱清点制度。场所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交出纳人员清点入账,出纳人员应出具收款收据,其他人不得私下接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四要建立实物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当前宗教活动场所受赠实物管理是最为薄弱的,因此各场所要建立健全实物受赠、保管、领用、核销和入账管理制度,做到受赠实物使用有记录,处理有依据,核销有凭证,投入工程建设有固定资产账。要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使用人的责任,做到固定资产购置有记账,保管有登记,使用(领用)有记录,核销有手续。

第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要定期向公众及信教群众公开财务信息,实行财务透明化。《宗教事务条例》中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为了打消捐赠者的顾虑和不信任感,宗教活动场所需要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透明化,定期公布活动的绩效,就捐款的使用和结果与捐赠人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各场所应把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在醒目位置设立财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每月公开财务收支和报表,并将每季度的财务报表统一送交所在宗教主管部门备案,自觉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和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公众及信教群众可透过公布的信息了解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状况,由公众及信教群众监督宗教的发展。二是各宗教团体要加强对本宗教各场所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协助政府宗教部门依法对场所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及时堵塞漏洞。真正把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活动纳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保障宗教活动场所集体财产的安全。三是各级宗教事务部门要依法对各宗教活动场所执行《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把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执行不好的或仍然没有执行的场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接受检查监督和及时整改的,要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宗教活动场所场所及其负责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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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民宗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的工作基调,以改革的精神和优良的作风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工作主线,认真做好各项民族工作,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工作方针》,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载体,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了民族的团结进步、发展繁荣和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建立更加良好的民族关系和稳定和谐的宗教环境

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继续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构建起了平等、团结、进步、和谐的民族关系和更加和睦稳定的宗教环境。

二、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

按照市委政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组的统一安排,市民宗局积极组织局党组党员干部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二阶段的学习安排。通过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集中学、自学等方式,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观后感等;深入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撰写调研报告、认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和民宗局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的存在的“四风”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广泛收集和征求意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措施、根据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等一系列活动,使领导班子和每个党员干部更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起了较强的忧患意识、创新意识、求真意识、大局意识、爬坡意识;工作中做到重实干、不空谈,重服务、不推诿,重落实、不畏难,努力把我局打造成为“办事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简、办事速度最快、办事水平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政府职能机构。

三、积极做好民族工作,不断推进行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1.做好了城市民族关系协调工作,协助公安、城管等单位做好了少数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进一步完善了《涉及民族事务的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健全了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2.加大了对我市“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机动金”项目资金申报的争取力度。

积极向省民委协调申报少数民族两资项目材料,2014年申报项目6个,其中民族工作机动金项目1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个(永宁乡、石窝乡),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2个(竹峪镇、太平镇),散杂居项目资金1个(罐坝乡)。

四、努力做好宗教事务工作,促进了宗教稳定和谐

(一)坚持每月按时组织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学习,增强宗教领域和教职人员的政策法律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配合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工作。随时与公安国保大队保持联系,互通工作情况,工作互相支持配合,有效地抵御了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

2、经常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调查了解情况,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有效地防止了利用宗教进行非法传教活动。

3、做好全市范围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2014年安全、维稳、综治、防邪等目标责任书,坚持每季度召开了1次安全、维稳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安全工作隐患排整治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每月深入到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有效处置,半年来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未发生安全事故。

4、认真接待来信信访,做好了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半年接待了2件信访件,办结率100%,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宗教界团结稳定。

五、认真抓好各项结合工作

1.按照市委群教办的统一部署,分阶段按时按质完成了规定动作。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制定了学习计划、通过各种方式听取意见、查摆了问题、每个党员干部撰写了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感言等,建立了长效机制,转变了干部作风。

2.认真做好了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时报送了相关工作资料。

3.结合做好了维稳、综治、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统计、普法、行政执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4.进一步加强了向上级的工作汇报和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做好了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5.按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应有的效果。

2.继续做好民族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特别重点做好上年未完成的两资项目工程的落实工作。

3.继续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4.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依法治市和法律进寺庙等工作,做好宗教领域的稳定工作,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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