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河长制工作总结

时光飞驰,新一阶段的工作正在向我们招手。本阶段的工作总结也要准备起来了。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自己,提高自己。您是否正在为写工作总结而发愁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云南河长制工作总结”,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云南河长制的进行能使河长制工作落实得更加好,更加有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云南河长制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篇:云南河长制工作总结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局党委书记、局长高嵩等局领导及相关处室人员,听取了昆明分局关于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

会上,分局局长肖林首先汇报了近年来昆明分局关于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了河长制工作与水文深度融合的一些思考及建议。

听取汇报后,高嵩对昆明分局在河长制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他强调,河长制工作是给水文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水文如何在河长制工作中找准位置,发挥优势,积极作为,是我们现在面临的新挑战。他要求:一是基础建设方面,根据需求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技术支撑的权威性;二是对外服务方面,要积极为防洪减灾服务,增强在昆明市蓝线管理方面的作用;三是行业管理方面,要找准抓手,在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加大水文在水资源保护、高原湖泊、水生态方面的作用;四是要围绕滇池治理,高效发挥水文在水量、水质、水生态监测方面的作用,努力创建河道排污口监测体系,保障在入滇河道管理体系中起到积极作用;五是借势发展,努力在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激励机制体制发面得到全面提升。

最后,省局领导及相关处室就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讨论。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分局在河长制工作中主动作为的信心和决心,为水文融入河长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篇:云南河长制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麒麟区20xx年度区直单位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麒办发〔20xx〕110号)精神,现将我局20xx年度履职尽责、政风肃纪、办事公开、工作效率和廉洁建设等方面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社会各界朋友多提批评指正意见,继续关心和支持环保事业发展。

一、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设置

麒麟区环保局20xx年6月经区委、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属区政府组成部门,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9名,内设办公室、污染控制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下属麒麟区环境监测站和麒麟区环境监察大队2个职能部门。

(二)工作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区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曲靖市麒麟区环境保护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对全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全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审核、审查城镇建设规划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

2、统一监督管理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固体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对辖区内污染源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协调解决全区跨行政区域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组织调查处理本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区域内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3、统一监督管理全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统筹规划全区自然保护区;制定全区自然保护管理办法和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区域内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4、依法执行排污收费制度,做好全区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区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使用。

5、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及排污许可证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编制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区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公布重点城镇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6、组织辖区内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建议、意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污染纠纷;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受理环保行政复议案件。

7、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并对项目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审批权限方位内的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竣工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许可;审批权限方位内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

8、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管理全区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污染治理资质认证工作;参与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9、贯彻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0、组织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承办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

麒麟区环境保护局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阅麒麟区人民政府网站麒麟区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专栏相关内容。

三、20xx年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环保局高度重视社会评价工作,始终坚持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社会评价代表对本部门评价结果作为衡量我们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不断加强整改,认真抓好落实。

(一)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结合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七项制度、建设一流软环境的相关要求,区环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发布了本单位的职能职责、法规制度、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和投诉方式等,公布了各科(室)、站、队的职能职责和电话号码。按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公布了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服务事项在线查询等相关的内容,开通了96128环保业务查询电话和12369环保热线投诉电话,确保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民情大调查大走访大征集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突出实践特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收集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通过一系列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全面推进,使全体干部职工在科学发展意识、服务水平和执法业务能力上有了新的提高,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了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依法行政、文明履职、限时办结、及时高效。明确各科、室、站、队工作职责。各科(室)站、队规范工作流程,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程序、时限、标准等,做到政策依据、程序、时间、投诉渠道公开透明,简化办事程序、不推诿、不拖拉。公开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和时限承诺,制作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和办公电话,加强服务监督。二是从政务中心成立后,我局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工作要求,抽调2名同志到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将行政审批事项移交政务中心受理,在日常工作、业务办理方面,做到窗口与单位的良性互动,确保规定之外零办理,避免体外循环,真正做到部门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既方便了群众,又精简了办事程序,提高了行政效率。

(三)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绩效

我们高度重视软环境建设,印发了《麒麟区环保局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了《麒麟区环保局服务承诺制》、《麒麟区环保局限时办结制》、《麒麟区环保局首问首办责任制》等7项工作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把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机关干部职工团结协作、狠抓落实、树立形象的良好氛围。为确实服务经济建设,对审批权不在我区的建设项目,我局极积主动的向上级部门汇报,安排专人跟踪服务,全力搞好重大项目推动的联系服务工作。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重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党性修养,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二是领导干部带头,以身作则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和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三是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四是结合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主动公开政务。五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到目前为止,区环保局没有发现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现象。没有滥发奖金,没有公款旅游,没有公款大吃大喝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没有被问责情况,也没有接到相关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五)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

1.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贯彻执行力度。持续宣传《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对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培训,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全年征订《中国环境报》120余份,订阅对象覆盖区四班子主要领导、分管联系领导,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环保所,业务联系比较紧密的区直相关部门,辖区重点企业等。深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打击、惩处环境违法行为。以65世界环境宣传日为契机,向公众发放《环境保护法》等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册1000余册,接受公众《环境保护法》知识咨询500余人次,悬挂宣传贯彻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宣传标语30余条。

2.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市人民政府下达麒麟区20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9426万吨、0.1269万吨、1.1391万吨,与20xx年持平;二氧化硫控制在0.8926万吨,同比减少2%。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12个,其中:管理减排项目8个,两江口污水处理厂、云南曲靖越钢集团有限公司1号90m2、2号90m2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曲靖双友钢铁有限公司180m2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云南曲靖雄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号2000吨/日、2500吨/日水泥窑烟气脱硝工程、曲靖联合印染有限公司深度治理+节水工程、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捡测除云南曲靖越钢集团有限公司、曲靖双友钢铁有限公司停产外,两江口污水处理厂,曲靖联合印染有限公司运行正常,机动车环保捡测两个站5条生产线全部建成。两江口污水处理厂20xx年1-11月,处理污水2701.90万m3,日均处理水量7.64万m3,化学需氧量平均进水浓度317.36mg/L,平均出水浓度21.11mg/L,削减量8008.66吨,氨氮平均进水浓度34.38mg/L,平均出水浓度1.90mg/L,削减量878.41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量分别完成全年削减任务8226吨的97.33%、945吨的92.91%;工程及安排项目2个,云南东源曲靖电力有限公司2150MW发电机组烟气脱硫工程2150MW发电机组烟气脱硝工程,脱硫主体工程竣工,脱硝工程前期工作环评、施工设备合同已签订;结构减排项目2个,曲靖市盛凯焦化有限公司拆除原30万吨焦炉,20xx年5月由云南省工信委同云南省环保厅组织专家进行的现场监督检查意见已认定关闭淘汰,曲靖市麒麟区建仓煤业有限公司关闭30万吨焦化厂,已于20xx年12停止生产。

3.强化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管理。根据国务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规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75%,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80%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95%,为确保达到三条红线要求,制定《麒麟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联动实施方案》,强化各部门信息沟通,落实好《麒麟区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行情况记录台账》,安排专人值守监测平台,强化管理,通过不懈努力,麒麟区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稳定在99.6%;两江口污水处理厂和一汽红塔两家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100%;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100%,确保达到了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三条红线的管理要求。

4.抓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整体工作原则,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和竣工验收率、严格环保准入条件等工作,不断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转型,提升环评审批对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优化调整的影响力。一是强化项目审批管理。审批区级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登记表建设项目62个,项目总投资198455.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02.28万元;组织项目选址的63个;组织验收项目29个,总投资4989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xx.72万元。通过严把项目审批和验收关,辖区未出现越权审批、降级审批行为,也未发生因违法违规审批导致污染事件发生的现象,从源头杜绝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项目落户辖区范围。二是加大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改力度。根据省、市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要求,区政府制定了《麒麟区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方案》,下发了通知(麒区政办〔20xx〕68号),麒麟区共清理环保违法违规项目190个,其中未批先建项目77个,未验先投(已批未验)项目113个。为确保项目清理整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截止11月30日,190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做好重点项目推进服务工作。重点项目均为20xx年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办理了35个项目环保相关手续,其中,依法按程序完成环评审批10个,分别为:罗汉山物流产业园区道路项目(一期)、曲靖市迤东佳园老年养老服务中心、曲靖市第一中学紫光楼校舍安全工程、20xx-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曲靖印染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麒麟区20xx年公共租赁房(麒麟区蛋禽副食品有限公司项目点)(审查意见)、麒麟区20xx年公共租赁房(三宝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点)、麒麟区北岸小学建设项目、麒麟中医院建设项目(审查意见)、曲靖中心城区五纵五横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改造项目(审查意见)、曲靖市麒麟区龙潭河水库建设项目(审查意见)。其余25个项目正在办理或督办中。

5.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抓好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摸清监管底数,强化全程监管,及时有效处理群众投诉,辖区涉源单位持证率100%。抓好危险废物登记申报工作。强化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理等环节安全。20xx年,共向42家发放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出具通信基站审查意见26份、输变线路环评批复1份,督促5家医院新增射线装置办理完成环评验收手续。其中有6家企业共12枚放射源(核素均为铯-137),因停产而处于闲置状态。具体为:曲靖麒麟区越利煤业有限公司Ⅳ类2枚、曲靖市麒麟区兴胜有限责任公司V类2枚、曲靖市盛凯有限责任公司V类2枚、曲靖福盛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V类1枚、麒麟区华益工贸有限公司Ⅳ类1枚、云南省曲靖双友钢铁有限公司V类4枚。二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辖区内涉重企业云南模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模二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云南模三机械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已于20xx年7月14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做到电镀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督促云南模二机械有限公司电镀废水改造工作,《污(废)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合同》于20xx年9月24日签订,工程基建正在进行中,工程预计于20xx年11月完成,改造后无电镀废水封闭循环不外。三是开展好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按照曲靖市环保局《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曲环通〔20xx〕75)要求,结合麒麟区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麒环发〔20xx〕134号)文件,要求各镇、街道按属地管理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通过云南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系统进行网络申报,危险废物,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网上进行首次注册后,经区环保局审核通过后,企业再进行20xx年度危险废物申报工作。同时,向纳入此次申报范围的单位填报《云南省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提示书》,通过网上注册的42家,完成20xx年度申报的25家,收到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提示书64家。20xx年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有42家,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单位59家,转移72次。

6.严格环境监察执法。一是加大环境现场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收集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动执法,对重大、典型的环境污染案件联合查办。开展现场监察430余场次,出动执法人员1720余人次。其中: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70场(次),减排项目现场监察50场(次),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察128场(次),涉危重企业现场监察52 场(次),其他现场监察130 场(次)。对64 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89份,其中: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件,限制生产1件。处罚金额429.46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916万元,已缴纳95万元,241.0782万元强制执行中,剩余93.3905万元尚在法定执行期限内,1件行政处罚案件向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曲靖市环保局于20xx年10月24日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曲环复〔20xx〕21号),作出维持麒麟区环保局(麒区环罚字〔20xx〕019号)决定,维持麒麟区环保局《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曲环费字〔20xx〕000145号),20xx年,辖区无环境安全隐患责任事故。二是辖区环境监管实施网格化监管。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麒麟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麒区政办〔20xx〕99号)要求,将麒麟区监管区域涉及的14个镇(街道)划分为三个监管网格,分成三个监察组,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建立了网格化监管企业台账,辖区纳入重点监管的企业20家,采取软件摇号方式随机抽查企业和执法人员,对辖区107家一般性污染源至少按照1:10(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三是抓好投诉、纠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畅通群众投诉举报信访渠道,通过微信、微博、12369热线电话等渠道处理投诉案件222件,其中:涉及水环境问题26件、大气环境问题115件、声环境问题74件,辐射环境问题4件,其他环境问题3件,调查处理率为100%。全年办理人大建议意见、政协提案共7件,承办6件,协办1件,其中:人大建议意见2件,所办理件的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中高考期间,启动绿色护考行动,检查各类建筑工地 7家,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执法车辆 8余台次,处理噪音扰民问题40余件,接办举报投诉 92 起,均得到及时依法查处,查处理率100%。四是抓好排污费征收工作。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20xx年,收缴排污费 262.06931万元,均按规定全面足额上缴财政。

7.抓实环境监测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常抓质量管控,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一是完成地表水监测22个断面29个监测项目,上报监测数据2456个,20xx年辖区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基本稳定。二是完成20个点位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上报监测数据2400个,20xx年曲靖中心城区功能区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规定的要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三是完成点位62个总长74.554km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上报监测数据890个,20xx年昼间噪声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路段分布状况,评价达到好的道路比例占到95.2%,评价达到较好的道路比例占到4.8%,其余评价比例为0%。完成123个点位69.1875Km2,涵盖1、2、3类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上报监测数据861个,20xx年曲靖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7.3 dB(A),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昼间为二级,评价为较好。四是完成辖区空气自动站监测,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等6项指标监测。一季度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90天,轻度污染1天,优良率为98.9%;二季度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87天,轻度污染4天,优良率为90.3%,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三季度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92天,优良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四季度截止11月30日,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61天,优良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五是完成1家国控污水处理厂、2家国控废气污染源、6家重点减排项目、2家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性监测工作任务。六是完成辖内潇湘江王家桥断面、潇湘江潇湘新区断面(潇湘江上游)、南盘江老吴大桥(出境断面)、篆长河石头寨(出境断面)以及南盘江三孔桥(入境断面)五个地表水断面河长制考核监测监测,监测指标22项,获得监测数据1344个,20xx年,河长制及市控各断面的水质相对稳定,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七是完成环境管理服务监测。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20家,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监测6期,纠纷信访监测及环境管理部门临时指令性监测117期。八是做好县域环境质量考核评价及监测统计工作。完成117期指令及监督性监测、45期委托检测,采集水样1439个、噪声源监测点位682个、固定源废气样品596个、环境空气样品576个,总的样品量为3293个。出具各类监测报告486期,获得有效监测数据20384个。完成辖区地表水监测、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监督性监测、重点河流河长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各类环境监测任务,出具监测报告111份11314个监测数据,其中:监督性监测报告78份7950个监测数据,委托性监测报告49份3039个数据,比对监测报告6份325个数据。

8.落实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目标任务。一是按照《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完成20xx年、20xx年考核工作自查报告、自查软件资料系统、有关指标及证明材料、生态环境质量、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三大类考核指标的相关工作,完成软件填报所需36项资料、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监测报告等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数据录入、文本上报。二是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核查汇报材料、档案台账、现场准备等工作,于3月17日顺利通过省环保厅现场核查。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xx年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的通报》(云环通〔20xx〕81号),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呈现出总体稳定、稳中向好的态势:其中,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一般变好的有5个;轻微变好的有15个;轻微变差的有5个; 一般变差的有3个;基本稳定的有101个。我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为轻微变好。三是依据《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要求,注重日常工作中资料档案的收集,做好迎接20xx年考核的准备工作。

9.落实好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案件。中央环保第七督察组督查云南期间共办理环保督查组转办件31件,其中重复举报案件11件,办结率100%;办理省级督办案件1件,查处率100%。办理市级督办案件1件,对3家采石场和1家骨粒生产厂(曲靖金宏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查处率100%。

10.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为切实解决曲靖城南片区城市生活污水问题,由曲靖宇禾水业有限公司投资24856.7万元,新建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20xx年9月27日对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批复。二是把启动南盘江综合治理和保护工程列入全区狠抓落实年活动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南盘江(麒麟段)流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计划20xx~20xx年实施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项目11个,计划总投资3.39亿元,拟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88亿元。目前,11个项目其中5个项目已委托省环科院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并获发改部门相关批复。20xx年优先申报桂花河、九龙河、北门河、竹园河污染治理及水环境修复项目,截止11月,桂华河污染治理项目资金1500万已到区级财政。

11.推进生态文明区建设工作。一是推进省级文明区创建工作。围绕省级生态文明区创建6大基本条件和22项考核指标,强化组织协调,分解落实责任,完成省级生态区创建规划文本基础性材料的收缴工作,委托省环科院抓紧编制麒麟区省级生态区创建规划。二是推进生态村创建工作。积极指导和协助东山镇、越州镇、三宝街道和潇湘街道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和市级生态村创建申报工作,配合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开展创建申报环境保护规划修编、技术支撑材料、工作总结、图片等资料的编制,督促落实完成好各项创建设指标。目前,四个镇(街道)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区申报材料已编制完成,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和公示,待环保部予以命名。积极协助越州镇、三宝街道、潇湘街道21个村(居)委会开展生态村创建工作,并通过市级验收,被曲靖市环保局命名为市级生态村。三是巩固创建成果,抓好绿色单位复核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针对已取得省级绿色称号的17家单位实施复查,对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创建工作的持久性和长效性,提高绿色创建单位在社会影响力。同时,对去年年底申报的3所学校和10个社区进行了验收考核,13家单位均符合申报创建条件,被分别命名为区级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

12.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工作。一是加大环保专项资金申请力度,做好项目前期储备工作。分别在潇湘街道潇湘水库径流区、东山镇高家村、三宝街道雷家庄社区、东山镇克以黑村委会、越州镇潦浒社区、珠街街道珠街社区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申报。六个项目总投资3299.25万元,拟申请中央或省市环保专项资金1100万元。项目的实施方案已上报到省环保厅待专家技术评审后可进入项目库。二是积极指导和督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20xx年,有3个项目争取到省、市环保专项资金。其中,珠街街道中所、墩子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到省级资金200万元;东山镇高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到省级资金100万元;珠街街道小河湾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到市级资金60万元。同时,指导和督促珠街街道开展西海、涌泉村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该项目方案调整已经通过市环保局审查批复,目前正在施工,预计年内可以完工。

13.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启动20xx生活方式绿色化推进年,广泛开展生活方式绿色化指南、生活方式绿色化行为准则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以纪念6˙5世界环境日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向公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3000份,悬挂宣传标语45条,接受公众环保咨询200余人。免费为区四班子领导,区直相关部门、镇(街道)党委政府及环保所,辖区重点企业征订《中国环境报》。

四、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干部职工对改进干部作风、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认识不高,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二是少数干部职工服务企业的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办事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污染减排工作困难多。全区工业企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重工业比重大,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老企业多,环保设施落后,污染防治水平较低;经济总量、城镇人口和能源消费持续增长,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刚性增加;农村种、养殖业产生大量废弃物,农药、化肥的长期使用,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江河、水库,威胁着环境安全,增加了防范压力。五是环境治理协调机制难。环境保护工作从不认识、不需要、不重视变为过度地被社会重视,法律法规要求高,人民群众期望值大,一旦有环境问题,责任全部归咎于环保部门,在具体工作中,部门责权交叉矛盾突出,工作协调难。六是环境监管压力大。环保能力建设薄弱,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滞后,技术装备落后,应急保障和应对能力不足;重金属、危险废物等环境监测、监控能力较差。人员不足,保障不足,监管工作全覆盖十分困难。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局范围内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我区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对我局在改进干部作风、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进行广泛宣传,使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能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同和理解。

(二)进一步优化测评体制,使测评机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不断改进测评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意见箱、信函等多种方式开展测评工作,通过测评,找问题、找差距,及时进行整改,并严格运用测评结果,实行测评结果与目标考核和单位、个人评先创优捆绑,实现责、权、利挂钩,奖、惩、罚兑现。

(三)分解目标任务,让科、室、站、队将转变工作作风与局中心工作相结合。将深入持续地把各年度作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和部门,与全局中心工作相结合,形成层层落实、环环紧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对各执法部门和窗口行业的督查力度,规范行政行为。注重规范行政与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相结合、配套完善政策措施与狠抓工作落实相结合,通过定期、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各科、室、站、队及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振奋工作状态,及时查处在工作中发生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的问题,使行政权力的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制约。

(五)加强与企业联络,为企业排忧解难。通过走访企业、召开企业座谈会、聘请企业联络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倾听企业的呼声,上门为企业服务,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我区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六)畅通诉求渠道,严格举报投诉查处制度。坚持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对群众和企业通过网上投诉、投诉电话、以及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复,热忱为群众服务,使投诉者带着怨气来、怀着满意归。

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在不断改进干部作风、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中,我局将乘势而上,不断推动作风建设转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使各项工作让企业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领导满意,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效率、一流的形象展示环保风采。

第三篇:云南河长制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强化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责,认真组织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扎实开展环保执法风暴行动,将环境保护工作与州委1+3+3发展体系深度融合、与创建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深度融合,久久为功、绵绵用力筑牢绿色屏障,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有序推进,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抓住重点、破解难题,环保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环保责任不断压实,统一监管持续发力。坚持把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作为绿色发展的着力点,不断加强压力传导和宣传呼吁。一是着力构建大环保格局。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在全州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州县乡村四级联动、环保部门全程监管、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在环保网格化监管机制基础上,报请州委、州政府研究出台《黔西南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规定(试行)》,进一步厘清和落实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主体职责,合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二是着力强化环保督政问效。强化环境质量通报预警约谈问责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扭转环境质量下滑的被动局面。第一、二季度,分别对环境空气质量下降、排位在全省60位以后的兴义市、贞丰县、晴隆县、望谟县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地方政府对改善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污染联防联治管控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环境质量明显好转。联合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各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4次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州通报并纳入党建约谈内容。以环保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组织环保明察暗访3次,向各县(市、区)及州直有关部门下达督办通知63份,督办各类环境问题200余件。三是着力统筹环保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将年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层层进行分解落实,采取月调度、季督查、半年推进及通报、督办等措施,统筹推进环保项目建设,十二件环保实事、环保攻坚行动、环保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共淘汰燃煤锅炉30台39.98蒸吨,超任务数172%;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0座,超任务1座;提前完成20xx年提标改造2座污水处理厂的任务;兴义市清水河、威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工业渣场封场2个、建成标准化渣场3个,完成年度任务;万峰湖生态治理项目任务10个全部完成。四是着力营造环境保护氛围。把宣传贯彻生态文明理念作为长期要务,深入开展主动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四进活动,发放《生态文明宣传十进系列》、《携手共建生态文明》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加大环保宣传投入,拓展以专题学习、知识培训、专家讲座、知识竞赛、学法、大型宣传活动等多方位宣传模式和以微信、电视媒体、网络等多平台宣传模式,制作《坚持绿色发展 建设生态美丽黔西南》环保宣传短片和公益广告在州内各电视媒体进行宣传,增强公众绿色发展意识,营造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良好氛围。

(二)突出环保问题导向,攻坚行动成效明显。坚持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有力措施,聚焦黑烟囱、黑废水、黑废渣、黑废油、黑数据、黑名单和项目环评遗留问题,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城乡生活垃圾和扬尘污染严重、工业园区污染防治不足、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滞后等六大方面的环境突出问题,从今年9月起,在全州开展了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清理整顿。一是强化目标任务。报请州委、州政府研究出台《黔西南州20xx年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定目标、定步骤、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全方位谋划好攻坚行动作战战术。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督战,各有关副州长分别领战实施,确保组织有力。三是强化考核问责。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落实不力、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工作目标任务未能全面完成的县(市、试验区)和州直牵头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不予评定为优秀等次,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均不能参与各项评先选优。四是强化督促整改。先后向各县(市)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和州直有关部门下达督办通知61份,督办要求整改问题200余项。五是强化任务落实。百日攻坚行动中,共打击黑烟囱企业34家、黑废水企业25家、黑废渣企业11家、黑废油企业67家、黑数据企业3家、黑名单企业4家,妥善化解项目环评遗留问题202个,环保风暴真正刮痛、刮醒六黑企业,环保高压态势持续发力。共1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按期建成投用、发挥功效,2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2座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4座在建。开展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巡查巡检,查处违规建筑工地79个、渣土车122辆。党政机关率先淘汰公务黄标车288辆,州、县先后出台《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全年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327辆(其中黄标车3258辆)。

(三)策应发展积极作为,环保改革稳步推进。坚持把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底线作为绿色发展的硬任务,全面落实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一是争取上级环保资金不断突破。积极跑部跑厅汇报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助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万峰湖治理在20xx年获得2000万元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因项目实施绩效较好,今年再获1.2634亿元中央资金支持。20xx年,共争取上级各类环保资金1.7亿元,是20xx年争取资金量的3倍以上,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二是严格把关,守住生态底线。在空间上守住生态保护红线、行业上守住排放总量、项目上守住环境准入标准,为我州大山地旅游战略提供环境支撑和发展引擎。一方面,坚持污染物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原则,把住环保关,防止准入门槛过低带来风险,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和污染上山下乡。今年来,对选址不合理、存在环境隐患等制约因素的6个建设项目进行退件处理,不予审批。同时,加强环评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涉嫌盗用环评资质的3家公司,依法撤销对其出具的环评批复,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将其盗用资质行为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另一方面,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一律开设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做到既为绿色发展扩增量,又为生态文明建设负面清单减存量。三是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下发了《黔西南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管理目录(20xx年本)》,除法律法规明规定由州及州以上环保部门审批权限外的全部下放县级环保部门审批,取消项目建成后试生产(试运行)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审批等环节,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和核准管理,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环评豁免管理,真正将简政放权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制定印发《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环境监督管理办法》,突出建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和属地环保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审批权下放后地方接得住、管得好。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050个(州级16个,县级1034个),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170个。

(四)监管执法坚强有力,风险防控不断提升。坚持把铁腕治污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不断加强环保法治建设。一是完善环保执法机制。建立环保部门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席会议、案件会商、联合调查等工作衔接机制,加强环保司法联动。与安顺、六盘水、黔南及云南曲靖、广西百色等周边市州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开展污染跨界联防联治。二是从严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巩固六个一律环保利剑专项行动成效,全面推进环保大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环保风暴执法行动和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07件(其中实施行政处罚183件,处罚金额624.3万元),运用新《环保法》配套措施处理案件90件(其中:限产停产71件、按日计罚2件处罚款13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4件18人、查封扣押1件,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件,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移送司法1件),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强力震慑,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得到扭转,我州20xx年环保风暴执法专项行动、环境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分别获全省第一、全省第三的好成绩。四起环保部挂牌督办案件按期完成整改,通过复核摘牌,115项具体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征收排污费2104万元,稽查追缴煤炭排污费338万元。三是加强环境信访和应急管理。进一步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微信举报平台,积极化解突出环境信访案件209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件。积极融入大安全发展体系,深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修订《黔西南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立贵州宜化贵州兴化公司环境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执法、环境应急处置州市联动三合一应急体系。四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出台《黔西南州环境污染举报奖惩制度(试行)》,鼓励公众参与环境风险管控。对全州55家核技术项目利用单位进行年度核辐射安全评估,督促落实整改意见25条。办理辐射项目环评审批29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23个。检查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71家,正常产生危废的64家单位,54家达标,10家基本达标,达标率为95%;正常经营危废的3家单位全部达标。五是强化重点企业监管监测。对25家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同时,对重点企业30套废水、16套废气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全年监督性监测完成率100%,监测结果公布率100%,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99.6%、公布率100%。

(五)污染防治扎实推进,生态创建巩固加强。坚持把治污防污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有效支撑,认真落实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个十条。在水污染治理上,加快万峰湖、马岭河等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进程,加强与周边市州合作,建立南北盘江、红水河两江一河跨区域联合执法、联合监测和生态修复区域联动机制,开展跨区域联合治污。在对重点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的基础上,延伸对流域一二级支流及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施河长制管理,我州20xx和20xx年连续两年河长制管理考核在全省排名第一。完成全州150个1000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11个示范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切实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全州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已开展监测的3个地级、11个县级、71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主要河流1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重要湖库万峰湖2条垂线水质均达规定功能类别。在大气污染治理上,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整治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黄标车等污染源,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管控措施落实,将pM2.5浓度纳入县市约束性考核指标,对12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下达治理任务。配合公安、质监、农委等部门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327辆,淘汰燃煤小锅炉30台,完成127家加油站、1个储油库、122台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制定《黔西南州露天焚烧管理办法》,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还田,严控秸秆焚烧污染。全州县城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99%以上,综合指数为2.84,在全省综合测评考核排第4位。在土壤污染治理上,启动黔西南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土地分类管理,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申报和储备。选取典型区域进行布点监测,全州范围内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基础点位37个、特定点位60个、背景点位6个,初步建成我州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完成义龙试验区红星工业园区、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金兴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共10个土壤风险点位土壤监测工作。在生态示范创建上,以创建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为抓手,坚持项目带动,实施环保扶贫工程。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生态环保资金1.7亿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内容为主的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行动计划,认真开展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三级联创工作,共申报获省级命名生态镇11个,比上年增加8个,命名创建生态村16个,比上年增加9个。创建命名州级生态示范镇10个、州级生态示范村45个。兴义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6项指标完成25项,基本完成1项,已申请省环保厅进行预评估。扎实开展册亨县、望谟县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考核监测,实现中央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17236万元(望谟县9423万元、册亨县7813万元)。

(六)党风廉政从严从实,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坚持把环保队伍建设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切实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年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次,研究修订了《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落实两个责任并列出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共签订《廉政勤政承诺书》48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5份,做到了承诺书、 责任书 签字背书全覆盖。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及正反典型案例,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同时,以典型案例为鉴,时刻绷紧廉政红线,坚守约束底线,筑牢阵地防线。始终坚持反腐倡廉、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践行四种形态,以约谈常态化为抓手,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和四位一体干部管理机制,全局职工六大纪律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得到有效遏制,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20xx年,全局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在环保能力建设方面,州级财政对环境监管执法经费和环境污染治理经费分别预算100万元给予保障。州委从我局考察提拔副处长级干部1名,我局组织考察提拔任用副科级干部3名、聘用高级工程师3名。报省环保厅批准,引进环保专业人才6名,环保队伍编制、人员、素质不断提升。主动融入大统战体系,选派了3名优秀干部到环境保护部挂职锻炼,落实试验区干部挂任职机制。加强与环境保护部对接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并通过挂职干部大力向上宣传推介黔西南工作。州级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得到保障和改善,环境监测1个二级站、5个三级站通过省环保厅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州环境监测站、兴仁县、安龙县等3个重金属实验室建成。普安县、册亨县、义龙试验区、晴隆县加快推进监测站房建设。环境科研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西部地区地级以下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研究》课题通过环保部立项并获30万元资金支持,《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课题获省级资金10万元支持,《风景区负氧离子研究》、《万峰湖富营养化研究》2个课题获州科技项目立项并获15万元资金支持。

二、正视问题,找准差距,清醒认识环保工作新形势

20xx年,全州环境保护工作有了较大进步,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等历史原因,许多薄弱环节仍然不容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短板问题仍较突出,推进环境治理和质量改善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环境保护形势仍然严峻。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重、环境质量差、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当前,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仍较突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仍有发生。特别是资金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收运不完善,环境治理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有的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自觉守法意识不强,环境污染治理投入不够,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贵州兴化贵州宜化虽已进行多次整改治理,但由于企业设备老化,产能增大,污染物排放强度增加,在不利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下,企业即便实现达标排放,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环保部门自说自话、自干自活、自怨自艾、单打独斗的现象仍然存在,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沟通交流和协调不够。环保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广,全社会环保责任意识普遍不强等等。这些问题是当前环保部门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我们必须日慎一日,如履薄冰,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强化措施,精心谋划,实现环境保护弯道取直

20xx年环保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紧紧围绕五个绿色做文章,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全力补齐生态短板,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一)强化环保督政,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坚持主体责任的落实问题为导向,环保职责从以查企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为主,着力加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倒逼决策者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倒逼决策者做好守山人,看好责任田。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和追责力度,形成环保问责和打击环境违法的双高压态势。做好迎接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

(二)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着力强化空间、总量、准入三条红线对开发布局、建设规模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硬约束,积极主动参与宏观调控,优化经济发展。一是推动规划环评落地。加强城市总体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以及能源、交通、工业、畜牧业、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产业规划环评。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开展自然保护区、重金属排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督查。三是坚决打击建设项目环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按照新《环保法》和新《环评法》规定严厉处罚,重点加强环评中介服务机构监管。

(三)强化污染防治,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一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制定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方案,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河长制,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严格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抓好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万峰湖治理项目实施。加强工业废水污染整治,深入推进马岭河等重点流域重点支流整治。按季公布全州水环境质量状况并排名,对不达标的,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实行区域限批。积极配合水务、住建等部门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二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方案,加大城市建筑工地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控制力度,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达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认真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土壤加密调查,摸清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情况,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深入推进工业废渣整治,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面督促完成3个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工程建设任务。四是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强化法制保障,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一是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动态更新环保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依法公告实施。二是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持续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建设项目违法行为、涉危涉重领域环境犯罪行为、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以及自动监控数据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巩固司法联动成果。三是持续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做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防护评估,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五)强化生态修复,协同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全面完成10个生态乡镇、10个生态村创建任务。以建制村为单元,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二是根据十二件环保实事、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基础设施攻坚行动等,明确环保设施项目建设任务,在行政审批环节开设绿色通道,会同、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好方案路线图、工作量、时间表、责任人,加强督查调度,确保所有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六)强化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党风肃纪。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深化作风治理,驰而不息纠四风。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行政审批等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党建约谈.行动培训,落实两个责任,推进环保干部约谈常态化,强化不想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教育预防机制;进一步打造制度铁笼,以制度明责任,以制度促落实,强化不能腐的制度保障机制;按照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要求,坚持抓早抓小,突出案件查办,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强化不敢腐的纪律惩诫机制。突出问责导向,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压实两个责任。着力塑造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环保文化,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强、业务精、敢作为、作风正的环保干部队伍。

Gz85.Com更多工作总结范文小编推荐

河长制工作总结


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是为了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推进力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河长制,欢迎大家阅读。

河长制工作总结一

今年以来我镇紧紧围绕建设美丽龙山和打造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家园的总体目标,以创建省级卫生镇和省级森林城镇为总抓手,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推进力度和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生态建设工作得到稳步推进。现将我镇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龙山镇生态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生态工作机制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生态工作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环境优化和环保优先的发展战略,坚持大环保的理念,重视环境整治和源头治理,做到思想认识、责任措施、财政投入和督查指导四个到位。同时将生态建设专项行动工作内容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多次通过书记办公会议和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专题听取和商量生态建设工作,并予以落实。

二是加强生态建设任务监督。制定了20xx年度龙山镇生态建设任务书,确定了各项工作任务责任人,落实了重点生态实事工程每月督查工作机制,将任务纳入了镇村干部干事对帐工作体系,在班子领导、村党组织书记和全部镇村干部三个层面分别进行集体对帐,并纳入年终考核体系。

(二)水域生态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河道污染预防整治。编制完成镇村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对5条市级河道、40条镇级河道、208条村级河道实

施河长制管理,同时确定施山泓和三八河作为河道精细化管理的提升河道,实现了河道管理河长制全覆盖,截止到目前已经累计完成镇级河道整治15千米。对涉河污染源及河道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完成农药减量控害及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杜绝因排污引发的河道发黑、发黄、发臭现象。

二是加强饮用水源日常管理。对三座水库及一级环境保护区进行日常巡查和不定期巡查,实行禁钓常态化管理。定期对水库库区及周边区域清理垃圾,严格禁止水库上游溪坑边养殖畜禽,关闭畜牧场3家,基本消除水库水质污染源头,同期水质明显改善。

三是加强生活生产污水处理。完成市政污水管网铺设5000米、污水纳管单位42家、核发排水许可证20家;新西村、太平闸村、筋竹村三个村全面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管网铺设工作,淞浦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完成招投标。落实专人对粪便集中处理中心和已建成非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对19座公厕进行改造,到目前已经有15座通过了验收,余下的四座已经建成,将在11月底验收。强化对新建小区和新建农民公寓生活污水处置力度,要求将生活污水治理列入三同时,单独编制生活污水处理方案。

(三)绿化生态管理方面

一是深化森林龙山建设。制定出台了《龙山镇20xx年秋-20xx年夏植树造林实施方案》,全年新增造林面积1030亩,其中山地中幼林抚育1000亩,完成珍贵树种进百村任务,

并顺利通过省专家组对我镇创建省级森林城镇的验收。

二是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完成方家河头、潘岙等村沿山精品线道路两侧增绿优化面积19300㎡,通过外包给农场种植苗圃林的形式对三塘横江沿岸进行绿化,完成绿化面积160000㎡。顺利完成长邱线、横筋线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坟墓白化治理扫尾工作,并对已完成坟墓白化治理的绿化进行长效管护。

(四)工业生态管理方面

一是执行污染企业月查制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电镀、重金属酸洗、铅酸蓄电池等重金属行业实行动态监管,对无证无照且污染严重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重点强化对小印染、小印花、小锻打、非法废塑料等行业的查处及反弹预防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发出环境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106份、立案查处18件,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环境群访事件。

二是提高重点产业发展水平。加强行业污染整治,目前已完成宁波会德丰铜业有限公司的铜熔炼行业整治以及宁波大华锁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喜尔美厨具有限公司的金属表面酸洗行业整治,宁波卓成化纤有限公司、宁波联纺化纤有限公司的化纤行业整治正在验收,慈溪市晨阳包装有限公司、慈溪市龙凤纸业有限公司的造纸行业整治按照进度正顺利推进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力度,积极构建镇村两级落后产能巡查网络,三禾厨具、晨阳电器及龙山汽配等3家申报清洁生产目前已经通过审核,伟吉电子5月份顺利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五)废旧产业生态管理方面

一是推进废旧产业整治。积极做好雁门岭、笔驾山等6个废弃矿山整治工作,目前雁门岭已于10底全面完成,金岙村的徐家岙项目完成八档坡度治理的三档,邱王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废塑料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累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35次,出动镇村各相关人员达380余人次,实现了非法废塑料加工在8月底全面取缔清零,48家持证废塑料经营户在9月底全面依法关停,目前正在进一步推进违章建筑的核实和拆除。

二是严格垃圾焚烧管理。建立垃圾焚烧日常巡逻管理制度,配备皮卡车一辆,专业灭火器10台及数十把铲、灭火扫把等相应设备,同时对热水供应点进行日常巡查,杜绝热水供应点焚烧垃圾、废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现象发生。

(六)生态创建宣传方面

一是深化各类生态创建。今年我们提出争创省级森林城镇和省级卫生镇,省级森林城镇上半年已经通过考核验收,省级卫生镇就在前两天刚刚通过了省考核组的检查验收。市级以上森林村庄、市级森林单位、市级森林家庭创建也积极推进,等待有关部门的验收。美丽家庭创建氛围浓厚,创建工作基本完成,等待市级相关部门的验收,筋竹村新农村生态河道示范村建设完成整体建设工作,在11月底进行验收。

二是强化环保理念宣传。结合三〃五、植树节、六〃五等纪念日,镇、村、学校等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植绿护绿活动等十余次。成立了镇志工委,拥有环保志愿小分队44支,日

常开展植绿护绿、环保监督、生态宣传等志愿服务。村级宣传教育栏均设有环保宣传的内容,镇广电站长期进行环保宣传语滚动播出。

二、桃湾区块整治落实情况

桃湾区块位于龙山镇方家河头村,是一个在山坳中历史遗留逐步形成的家庭作坊型加工区,共有加工作坊19家,主要从事五金配件、塑料制品等经营生产,据查无重大污染企业。该区域为非聚雨区,不直接影响水源,近年来由于市级饮水工程桃湾引水工程横穿其中该区域才被列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尽管如此,从该区块实际地形地势来看对引水水质造成的影响也不大。从该区域加工作坊性质来看,该区域的加工作坊主要从事的是一些对环境影响比较小的五金配件、塑料压铸等家庭作坊,月均用水量超过100吨的加工作坊只有3家,有12个加工作坊月均用水量在30吨以下,是以生活用水为主的,基本上无工业废水产生。

考虑到该区块毕竟已列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党委政府对下步处置也十分重视,镇属有关部门也多次现场钻勘分析。下步,我镇将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堵疏结合开展一系列措施切实推进工作,同时以落实村第一责任单位为落脚点,形成镇牵头抓、村主动抓和村民互动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切实堵截该区块对饮用水质可能带来的一切影响。

河长制工作总结二

一、河道基本情况

河庄境内共有河道27条、长62.27公里,其中省级1条长15.7公里(单边),区级10条长34.57公里,镇级以下16条长26.13公里。河长制方千娄直河在我街道境内长8.2公里,起止义蓬界(南新线)至沿塘河,其中城隍庙直河长3.9公里,五工段直河长4.3公里。

20xx年以来我们先后投资6185.62万元对10条长25.5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其中区级5条长16.4公里,镇级以下5条长9.1公里。13年投资1089.94万元对城隍庙直河3.7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五工段直河至今未整治过。与该河道连通的河道有新和横河、河庄横河、三工段横河、江东围中横河、四工段横河、新江新创横河。河道边共有排放口112个,其中农业排水及雨水口75个,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排放口2个,生活废水排放口35个。沿河有河庄酱菜厂、友盛菜厂、南阳垦区江乐菜厂、钱江染化等企业。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成立工作班子,实施五水共治。建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第一副组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农村河道治理组、生活垃圾处理组、集镇截污纳管组、禽畜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组、防洪排涝治理组六个专项工作组,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河道治理和其他五项举措相辅相成,共同推进。

(二)建立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街道及时出台了 河长制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农村河道治水实施方案。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其中流经本街道的1条省级、四条区级河道由区确定四套班子的领导任河长外,街道内其它12条河道由街道班子领导担任河长,有关科、办担任河长单位,河道流经地的村书记担任属地河长,使我街道的主要河道实现了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同时我们对辖区的主要河道进行排放口全面排查摸底, 17条河道共有排放口861个,其中农业排水口320个,生活废水排水口533个,农业企业排水口8个,我们将这些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我们还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

(二)推行河长制,推进各项工程建设。

一是五工段直河疏浚工程。起止为三工段横河至沿塘河,

长4239米,土方58904方。今年4月21日开标,杭州绿恒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现正在做出土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方千娄(五工段、城隍庙)直河整治工程。主要以绿化为主,城隍庙直河西岸绿化色块种植3800米(5511平方米),五工段直河五个节点绿化、200米河岸砌石,预算金额220万元,现五工段直河五个节点绿化、200米河岸砌石刚完成招投标工作。

三是河边拆违工程。沿河有违建小房16间,计290平方米,现已拆除10间,计168平方米。

三、建议和要求

(一)五工段直河从未整治过,要求对五工段直河进行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河道建设。

(二)在无法搬迁的情况下,要求区里统一出台蔬菜酱菜企业废水处理办法。

河长制工作总结三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结合三线三边整治和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将河长制管理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开展正常。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20xx年出台丰乐河流域河长制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河长制目标管理。

我区于20xx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加强新安江支流丰乐河流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道河长制管护制度,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

二、20xx年河长制管理主要工作。

一是深化责任体系建设。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延伸管理层次,在丰乐河流域由二级河长延伸至村(社区)三级,实行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道河长制 管理责任体系。全丰乐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7个行政村共确定71个河(段)长,其中一级河长12个、二级河长12个、三级河长47个。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加强日常督查。二是开展河长业务培训。3月7日,组织各乡镇河长 参加市委组织部、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新保局举办的20xx年新安江流域河长培训班,对乡镇级河长进行业务培训,加深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印发《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流域河道巡查制度》。区成立河道巡查队,乡镇村组织河道巡护队,对区域内河道进行巡护,区巡查和乡村巡护相结合,及时掌握河道情况。

三、开展河道、库塘清洁行动。

9月27日,由区水利局、区文明办牵头,我区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区直机关干部、乡镇(社区办)、村(社区干部)及志愿者1000余人参加的保护母亲河,清洁新安江河道、库塘清洁千人集中大会战活动。本次清洁行动重点范围为全区中小河流、水库、塘坝以及城乡结合部、河道重要节点部位,包括丰乐河岩寺城区段、乡镇政府驻地主要河流以及沿国道、省道、旅游景点等重点村庄的河流。重点开展对16 处、41.8公里河段和四村水库库区的清洁,以及河道阻水障碍和沟渠进行清理。

据统计,全区累计动用水面打捞船20余条,挖掘机7台次、铲车6台次、运输车16台、垃圾保洁车43辆,共打捞清运垃圾86吨。通过这次整治,丰乐河河道卫生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也有力促进了美好乡村建设。

四、加强丰乐河重点河面打捞。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保护意识。区水利局会同区文明办、环保局、新保局等单位开展了保护母亲河倡议活动,在区电视台滚动播送并到各村组、小区张贴倡议书,对沿河乡镇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了居民保护水环境意识。二是搞好源头管理,突出重点区域。实行村级保洁和河道清洁相结合,以乡镇为单位落实责任区域,把河道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区水利局负责丰乐河主干道(城区宝塔电站至西溪南大桥段长约6公里)、颖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二坝水面日常保洁;各乡镇负责辖区支流的水面保洁工作,齐抓共管,有效抓好漂浮物的管理。三是加强丰乐河干流和丰乐水库打捞队日常管理。成立专业保洁队伍4支,分别负责丰乐河主干道、颖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丰乐水库二坝水面保洁工作。我区还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河道保洁队伍。9月上旬,完成了丰乐河城区段河道保洁项目(20xx20xx年度)招投标工作,选定黄山市徽州区日洁保洁有限公司为项目保洁队伍,并于月底与其签订了保洁合同。

五、加强流域河道采砂治理。

强化丰乐河及其12条主要支流的采砂管理,与区直有关单位、沿河乡镇协调配合,规范河道采砂和沿岸采石洗砂行为,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基本实现了没有无证非法采砂行为的目标。为响应市政府开展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我局近年来对河道采砂审批做减法,逐步取消了河道采砂场的审批,我区河道基本划定为保留区、禁采区,无河道采砂场。

六、开展 河长公示牌树立工作。

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区将在丰乐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8个行政村辖区河道设立河长公示牌。目前市一级河长公示牌1块(市领导)和区二级河长公示牌12块(区领导)已基本完成,乡镇三级河长公示牌和村四级河长公示牌正在制作安装。

七、下步打算

我区将按照河长制目标管理的要求,通过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沟通和兄弟区县的交流学习,加大区内部门和各乡镇的协作配合力度,认真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有效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河长制目标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我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1、进一步完善河长公示牌信息,为持续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打好基础;

2、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加强河长制落实和督查。搞好丰乐河孙公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3、不断健全和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实施河道巡查制度,开展河道巡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河面打捞,治理采砂洗砂。搞好丰乐河文峰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相关精彩文章推荐:

1.河长制工作总结

2.浙江省河长制工作总结

3.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4.河长制总结

5.乡镇20xx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6.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7.街道河长制工作总结

8.河长制工作总结材料

9.贯彻河长制工作总结

10.部门河长制工作总结

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乡镇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是为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下面乡镇河长制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篇一: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河长制是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的创新,从一些地方推行河长制的实践看,河长制对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针对河湖管理尤其是中小型河湖管理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机构不健全以及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自发地开展建立河长制的探索。

由于这种探索是自发的,各地的具体做法各异,有的是水利部门牵头,以明确河湖管护主体,落实河湖的治理、保洁、清污、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等责任及管护经费为主要内容(如我省沿江的一些市县);有的是环保部门牵头,以落实河湖水污染防治责任为主要内容(如合肥市),实践表明,这种自发的探索难以建立统一、规范、有效的河湖管护新体制机制。

20xx年,我厅在借鉴兄弟省推行河长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水利部部署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选择芜湖县开展建立统一的的河长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调研借鉴,编制方案

为推进河湖管理工作,20xx年县政府组织水利、农委、环保和住建等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浙江的长兴、桐庐和桐乡等地考察学习河长制经验做法。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县政府在我厅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了《芜湖县河长制试点方案》,保障了试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步骤有序。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20xx年县人大会议,把《以河长制为抓手,治理保护水生态工程》列为一号议案,重点督办。县委将其列入芜湖县十大工程之一,予以强力推进。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十大工程政委和指挥长。河湖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由县政协主席担任组长,五位县级领导担任成员,各乡镇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把握契机,明确目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全国河湖管护体制创新试点为契机,坚持顶层设计,推进河长制实施,切实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县情,明确推行河长制两洁两改善的工作目标:即,水岸整洁。水体岸线无坍塌,沿岸无垃圾;水面清洁。水体表面无杂草、无废弃漂浮物。水质明显改善。全县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农业用水达到或优于Ⅴ类以上,县域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明显改善。全县水生态较好的水体得到切实保护,有污染的水体得到有效治理,河湖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持续向好。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该县在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大力实施水生态治理保护五大工程。一是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可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监管和整改力度,控制或减少污水排放。二是农业污染防治工程。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鼓励集中收购、集中处理;严格实行畜禽养殖规划,完善乡镇村集体水面发包办法,控制水面过度养殖造成的富营养和水污染。三是清淤护岸活水工程。每年实施100条重点骨干渠道清淤整治保洁维护工程,提高水系通畅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每年实施20公里河道生物修复生态护坡等工程。落实河湖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岸线登记、管理和养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四是农村清洁工程。以住建部门统筹指导,交通、水利、农委等多部门配合的集河道、公路、集乡镇、农村四位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水岸同治、一体运作,推进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置模式,解决农村河道水面、公路路面、集镇街区、农村废弃农药瓶、化肥袋、塑料膜的环境污染问题。五是居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水体,制定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结合美丽乡村、三线三边等活动,加强对集乡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快实施乡村改水、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面和处理能力。

五大工程的责任分别由县环保局、农委、水利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委等单位牵头承担。

五、健全组织,落实保障

健全组织。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健全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实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乡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河长,县直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青弋江、水阳江河流河段及其支流,归口沿途各乡镇政府属地管辖。创建1+5+5+5的工作推进机制:即以建立河长制为总抓手,5位县级领导各联系1个乡镇,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水利、农业、环保、住建等5个工作推进组织。从水利局、环保局、农委、市容局各抽调一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三水共治日常工作。

加大投入。20xx年计划安排和争取国家、省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补助1.65亿元。以青弋江干流治理芜湖县河段工程为平台,专项贷款10亿元,用于青弋江滨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拆迁工作已经启动。县水利建设基金适当倾斜,切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奖励和补助。从3000万元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中,划出30%用于水生态治理保护奖补。各地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严格考核。县领导组采取工作调度、通报、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一旬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

截止目前,芜湖县专项活动共发动干部群众3000余人次,出动保洁船600余艘次,出动车辆450余辆次,清理河道、沟浜200余条,规范河长制公示牌24块,河岸绿化养护3.5万平方,限养水面养殖4650亩,禁养水面1100余亩,取缔无证渔网160条。,基本形成了河湖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实现了两洁两改善的治理、管护目标。

下一步,我厅将对芜湖县等地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梳理总结,自下而上逐步加以复制推广,使河长制由盆景变为靓丽的风景。

篇二: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人口的日益增多,城市河道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部分河道常年呈现黑臭状态,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很大困扰,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根据《xx市环境状况公报》(20xx年)[1],全市监测水环境断面(点)250个,155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达标率仅为62%,省控、市控入江支流达标率在全省居后,内、外秦淮河、金川河等主要内河水质,按流域评价标准仍不达标,城市河道普遍存在黑臭现象。xx市虽然已基本建立起对各区政府的大气环境质量的刚性考核机制,但确未覆盖至水环境质量。在尚未形成水环境质量刚性考核机制前,水环境河长制作为重要的考核管理手段,可以使各区进一步重视水环境质量,推动各区积极开展水环境治理,继而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

20xx年4月,国务院正式下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水十条明确了20xx年消除黑臭、2020年3类以上水体达到省水十条要求等具体目标,而对比xx市目前现状,差距甚远。因此,亟需出台多类政策和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顶层设计,从市级层面需要建立一套水质监测评价和目标责任体系。20xx年,xx市政府正式印发了《xx市河道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通过河长制管理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河道逐条明确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负责落实该河道的整治和管理等各项措施,明确属地政府责任,以重点断面达标为目标,推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以实现河道水质与水环境的持续改善,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

1 xx市河长制管理情况

1.1 河长制管理考核内容

1.1.1 明确河长制管理范围 xx市对于河长制河道实施市、区两级管理,市级河长制河流包括除长江干流、湖库以外的功能区水体、全市所有入江河道、以及被市民广泛关注的主要河道,跨区(园区)的设出入境断面及控制断面;区级河长制河流则由各区(园区)自行梳理、确定,确保区(园区)内主要河道全覆盖。截至20xx年,xx市共有107条河道纳入河长制河道管理。

1.1.2 明确河长制管理考核方式 按照市、区政府两级河长制河道管理体系,对各区政府的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开展考核。主要包括各区自查、市管理部门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

1.1.3 明确考核内容及评分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单条河道考核与区政府综合考核,其中单条河道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水质目标、水环境整治工作及河道管护等3个方面;区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辖区内河长制单条河道考核情况、区级河长制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媒体曝光情况等。

1.1.4 考核结果的应用 根据考核评分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并向社会公开,向市督查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将水环境河长制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区长(园区主任)环保目标责任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责任制等考核。

1.2 河长制管理考核成效

1.2.1 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河长制推行2a以来,市、区两级均高度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在市级层面,基本上形成了常态化的部门协作机制;在区级层面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也较为顺畅,其中江宁区等专门成立河长办,统筹区内河道管理工作。

1.2.2 水环境质量有所提升 实施河长制管理后,各区水环境整治积极性明显提升,针对辖区内黑臭河道,按照整治计划,通过采取截污、清淤、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基本消除了已整治河道的黑臭现象,水质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如江宁区外港河下游段、六合区护城河、浦口区城南河、建邺区向阳河、玄武区玉带河等从原来脏乱黑臭变为水清岸洁,已成为市民休闲新去处。

1.2.3 通过长效管理稳定成效 各区已基本建立了河道日常管护机制,定期打捞水面及两岸漂浮物,同时对相关具备条件的河道实施引水补水。建邺区、江宁区、六合区、河西管委会等已形成了较好的长效管理措施,水面漂浮物较少、引水补水机制完善,对水质基本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xx市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

2.1 河长制工作机制还不完善 个别区未充分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使得相关工作难以推进和开展,区域内河流黑臭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2.2 水质达标率较低 部分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滞后、雨污分流后的管网尚未完全切换到位、部分管网疏于管养等情况,污水下河现象屡见不鲜,尽管引水补水常态化,但仍然成效不大。

2.3 整治计划的总体规划性不强 河长制河道要求一河一策,按照属地管理,具体整治工作落实在各区。但由于城市河道一般都是连贯相通的,存在上下游的关系,而各区的整治方案自行确定,导致了河道整治计划总体规划性不强。因此,目前存在着上游区(园区)未进行整治,下游区(园区)已开展了整治,导致下游区(园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情况。

3 意见与建议

3.1 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 明确部门责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梳理区域内河流,纳入区级河长制管理,按照河流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按期推进实施;同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辖区内河道管养责任部门,建立长效的管养机制,做好河道管护工作。

3.2 持续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流汇水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加强对河道沿岸排口的排查,对污水下河现象进行整治,切实改善河道水质。

3.3 强化水质异常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对河道周边污染源的监管,纠正不规范的排水排污现象;建立有效的河道监测、巡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应急联动,确保水质异常时能够及时处置,对河道污染问题要向社会信息公布。

篇三: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日前,我县组织河长制自查组兵分两路,对全县河道开展为期3天的自检督查行动。据悉,此次自检督查行动是对我县前一阶段河长制工作的查漏补缺,也是对我县五水共治工作的经验总结。

在督查行动中,河长制自查组先后前往昆阳、万全、鳌江、萧江、水头、腾蛟、山门、南雁等地,对各镇(乡)的两河和县级以上河道的各级河长进行督查。每到一处,自查组人员依次拨打了河长牌上镇级河长、社区河长、村级河长等相关负责人的公示号码,了解各级河长联系电话是否通畅,询问河长如何落实河长制责任,以及如何进行管理与检查等。经过督查,自查组发现,我县部分河道还存在河面有漂浮物、油污,河长牌位置不规范,河长牌上无河长电话,河道不整洁等问题;在自查组人员致电的各级河长中还存在河长未接电话、河长不清楚自己是河长等现象。

据了解,根据省、市有关部署,我县督查行动从9月中旬开始,一直将持续到12月底,形式以暗访为主,采取督查组督查与媒体监督曝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河道以垃圾河、黑臭河为主,督查的河长对象以镇、村两级河长为主。

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长制工作机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各地河长制基础工作,以及河长制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等方面工作。县治水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各镇(乡)要围绕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及时做好当地河长制工作自查和总结。同时,召开一次河长工作例会,对督查行动精神进行传达,对河长工作机制进行培训;组织一次巡查行动,重点突出县级河道及垃圾河、黑臭河,对河长公示牌、水质、排污口、雨水排放口、河边企业、河边养殖场、水环境治理项目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了解和记录,列出整改清单,并及时整改。

相关精彩文章推荐:

1.河长制工作总结

2.浙江省河长制工作总结

3.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4.河长制总结

5.乡镇20xx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6.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7.街道河长制工作总结

8.河长制工作总结材料

9.贯彻河长制工作总结

10.部门河长制工作总结

落实河长制工作总结


落实河长制工作的意义在于提升河道的整治质量,加强污染的控制。下面落实河长制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第一篇:落实河长制工作总结

一、前阶段河长制运行情况

华工委〔20xx〕19号文件明确各条河道的河长以来,大部分机关干部和村主职干部均能按照河长制管理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行动,履行污染治理调研员、政策法规宣传员、河道管理协调员、日常保洁巡查员、问题整改督导员职责,主要做了五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调查巡查。按照区里用脚步丈量河道的要求,多数河长开展了踏河普查工作,较全面地掌握了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并加强了日常巡查,特别是区级河道的河长,巡查和调查工作更是深入、细致、具体、到位。

二是明确对策措施。根据调查和调研的情况,每条河都制订了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了治理的具体措施和年度目标。

三是各方配合联动。工业线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关停了一大批小微排污企业;农业线实施畜禽养殖、水面养殖的清养关停,对箔桩、入河垃圾、沉船进行了全面清理;新农线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改造,去年2个今年5个;环卫站对主要河道沿线的偷倒垃圾进行了清理;城建线对主要河道沿线全面开展了违章整治,对船屋进行了清理,加强了境内建筑工地泥浆水的监管;社事线对沿河餐饮行业进行了整治;各村居有效落实了河道保洁责任。

四是协调整改问题。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多数河长能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与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协商,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协调解决了沿河违章拆除、废弃箔桩拔除、过季瓜棚拆除、沉船船屋清理、入河垃圾和岸边垃圾清理、偷漏排查处等一系列问题。

五是主动跟踪督查。许多河长发扬钉子精神,对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的问题实施跟踪,如个别建筑工地偷排泥浆水和污水、个别企业偷漏排生产废水、个别企业职工宿舍直排生活污水等行为得到了有效处理。有的河长还多次联系区电视台、报社、街道广电站一起参与河道巡查,强化媒体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断面水质方面的问题

最大的问题,水质断面监测结果较差,离区里下达给我街道年度内消灭32个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的任务距离很大,到目前可以说进展不大。这从5月份的水质断面检测结果分析可以得知。5月份检测有效断面74个,Ⅴ类水质断面16个,比1月份的33个减少了一半,这说明在一定范围内治水工作是有成效的;但劣Ⅴ类水质断面达到了50个,比1月份增加了10个,说明部分河道的污染情况在加重(西蜀阜直江、岩塘江、华墟直江、北娄、新娄、野猫畈生产河、和尚娄、葛家娄等河道水质逐月呈现下降的趋势),其余40个断面的水质年初至今没有大的改善。6条区级以上的河道,断面水质忽高忽低现象突出,有的从1月份的Ⅴ类或劣Ⅴ类跳到4月份、5月份的Ⅲ类、Ⅳ类,有的又从Ⅲ类、Ⅳ类变到Ⅴ类或劣Ⅴ类,再仔细分析一下,发现这些河道沿线或上游均分布着大量的工业企业,水质出现大幅度、不规则的变化,不排除受部分企业偷漏排的影响。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断面水质只是一个表象,是一个现象,透过现象看本质,不得不说是因为河长制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到位的地方,或者说是河长履职不到位的地方。从平时工作和汇报情况看,主要存在5方面的问题:

一是调查研究不够实。有的河长没有很好地执行用脚步丈量河道的要求,有些用汽车丈量,有些站在桥上丈量,有些站在地图前面丈量,有些根本没有到过河道现场,到汇报交流前一天,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还有人在问治水办同志,我的河道在哪一个位置;汇报当天,也有人未经请假,缺席汇报会,或许真的是工作忙,但你至少需要请假,或者委托其他同志汇报。无故缺席汇报会,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心中无底,平时对河长制这项工作做得很不到位。有的河长虽然参加了汇报会,寥寥数语,可知这位同志平时的工作也是了了任务,污染源头没有找准,原因分析不够深入,何谈对症下药。

二是一河一策不够细。有的河长制订一河一策也是了了任务,原因没有找准,污染源没有找到,制订的对策也就没有方向。有的原因分析没有准确数字做依据、多数是定性的,毛估估的,没有定量的依据,没有按照问题清单化,项目数字化的要求制定一河一策,措施不够扎实,缺乏可操作性、可考核性,存在应付了事的嫌疑。

三是协调作用不够强。河长的其中一个职能是河道管理协调员,但有的河长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论大小、不分责任,表格一填,一股脑儿往上交,只做过手财神,例如村级河道保洁不及时这样的小问题,也抛给街道治水办、抛给相关领导,其实有些问题完全可以由属地解决。有的河长怕协调问题,碰到阻力就停止不前。有的河长只管发现问题,只管记录在案,既不协调属地解决,也不向相关领导或职能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如果普遍是这样,问题永远得不到解决,河长制管理又成了一个形式。

四是动真碰硬不够多。如:企业偷漏排行为,不光小企业有,大企业也有,光靠环保站去发现问题,肯定会有所不及,需要各位河长有动真碰硬的勇气。整治提升的小企业环保设施虽然上马了,效果如何,需要多方监督。中水回用的企业,是否真的在回用,需要经常督查。偷漏排行为非常隐秘,下雨天、节假日、晚上更要加强检查。农业种植业的化肥、农药的面源污染是一个遗漏,全街道还有5000多亩农田,对水质的影响不容忽视。有的工业企业、三产企业的生活污水尚未纳管排放,如何去发现,如何去协调,需要深入的作风。金龙客车的生活污水一直在直排,企业方也主动要求纳管,但区级相关部门在政策上存在障碍,需要我们想办法协调。建筑工地泥浆水仍然有偷排漏排现象,需要加强日常监管。三江大河稽山路桥下凌峰企业占桥为厂,区级河长周树森副区长非常关注,尚需采取有效整治措施。还有不少沿河沙场、煤场、废品收购站存在,一下雨污水流入河道影响水质,需要加大力度整治。

五是各方配合不够紧。五水共治是一项全省性的中心工作,涉及环境保护、农业水利、城乡建设等各线职能,发现问题抓整改,仅靠水利站和新农办一是职能不配套,二是工作力量跟不上,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全力配合。部分河长在前期工作中反映,不同程度碰到街道相关部门配合不积极、甚至推托的情况,导致问题整改、解决速度缓慢。村级主职干部作为二级河长,对河长制工作的重视和配合程度也各不相同,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属地职能需要进一步发挥。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强巡查。各级河长要严格执行用脚步丈量河道的要求。污染源务必查清,查实,查明,查彻底,要用数据说话。一旦出现水质污染情况,除排查本区域污染源外,还要排查周边河道,甚至追溯到上游,跨区域进行排查。区委常委、区纪委金水法书记是杭甬运河的一级河长,5月27日在巡查杭甬运河的同时,巡查了钱清镇、华舍街道范围内的所有支流,这种做法值得各位河长借鉴。

二是强对策。按照问题清单化、项目数字化的要求,完善一河一策方案,每月根据断面水质检测结果,开展对比分析,排查水质变化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落实措施开展治理。

三是强执法。环保方面,要按照偷排的规律,特别是关注下雨天、节假日、晚上等重要时间段,主动出击,加强检查;要重点关注低小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用到水,是否产生液体,拥有中水回用装置的企业是否真正在回用。农业方面,要加强面源污染的控制,高度关注已关停畜禽养殖是否反弹回潮,要加快沿河小规模畜禽养殖的清养速度,防止由小变大。生活污水方面,在完成区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的基础上,重点要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和三产企业的接入。城管和土地管理方面,要加大力度,加快沿河违章的拆除速度,全面清除沿河废品收购点、煤场和沙场,清除非法占用桥下空间的堆积物。

四是强协调。各级河长要敢于协调,发现问题要积极与街道相关职能办公室和职能部门协调对接,取得支持。街道相关各线、各办、各部门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介入处理各级河长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做到不扯皮、不推诿,敢落实、敢担当。

五是强制度。明确街道班子成员一周一巡查,街道其他一级河长一周两巡查,村级二级河长一周三巡查的要求。建立河长巡查工作记录制度,建立河长制管理重大问题拟办派遣制度,建立河长制管理抽查制度,建立河长制管理问题派遣办理督查通报制度。督查职能由街道纪工委和党政办联合执行,履行河长制情况和问题派遣办理落实情况,与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第二篇:落实河长制工作总结

认真学习,强化领导。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初步形成昭化区落实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拟成立以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总河长,设立总河长办公室, 成立河长制办公室。明确牵头单位为水务局。构建区、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提出了水资源保护、河湖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任务,细化实化了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水务、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业务和技术指导。

河流摸底,建立名录。摸清辖区内河流基本情况。昭化区境内主要河流共16条,均属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其中省管河流1条(嘉陵江),市管河流2条(白龙江、南河),县级河流13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5条,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1条。拟以16条河流为基础、覆盖境内所有溪沟和湖库开展河长制工作。

强化治理,一河一策。坚持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绘制现状图,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对江河湖泊,要强化水功能区管理,突出保护措施,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维护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对河道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水系连通。要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严禁侵占水域空间,整治乱占滥用、非法养殖、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活动。

加强宣传,严格考核。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在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上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护氛围。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第三篇:落实河长制工作总结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局党委书记、局长高嵩等局领导及相关处室人员,听取了昆明分局关于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

会上,分局局长肖林首先汇报了近年来昆明分局关于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了河长制工作与水文深度融合的一些思考及建议。

听取汇报后,高嵩对昆明分局在河长制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他强调,河长制工作是给水文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水文如何在河长制工作中找准位置,发挥优势,积极作为,是我们现在面临的新挑战。他要求:一是基础建设方面,根据需求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技术支撑的权威性;二是对外服务方面,要积极为防洪减灾服务,增强在昆明市蓝线管理方面的作用;三是行业管理方面,要找准抓手,在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中加大水文在水资源保护、高原湖泊、水生态方面的作用;四是要围绕滇池治理,高效发挥水文在水量、水质、水生态监测方面的作用,努力创建河道排污口监测体系,保障在入滇河道管理体系中起到积极作用;五是借势发展,努力在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激励机制体制发面得到全面提升。

最后,省局领导及相关处室就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讨论。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分局在河长制工作中主动作为的信心和决心,为水文融入河长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相关精彩文章推荐:

1.浙江省河长制工作总结

2.河长制工作总结材料

3.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4.河长制工作总结

5.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

6.落实河长制工作总结

7.河长制工作情况总结

8.河长制实施工作总结

9.街道河长制工作总结汇报

10.林业局河长制工作总结

社区河长制工作总结


社区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社区河长制,希望能带给大家帮助。

篇一:社区河长制工作总结

河长制是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的创新,从一些地方推行河长制的实践看,河长制对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针对河湖管理尤其是中小型河湖管理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机构不健全以及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自发地开展建立河长制的探索。

由于这种探索是自发的,各地的具体做法各异,有的是水利部门牵头,以明确河湖管护主体,落实河湖的治理、保洁、清污、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等责任及管护经费为主要内容(如我省沿江的一些市县);有的是环保部门牵头,以落实河湖水污染防治责任为主要内容(如合肥市),实践表明,这种自发的探索难以建立统一、规范、有效的河湖管护新体制机制。

20xx年,我厅在借鉴兄弟省推行河长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水利部部署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选择芜湖县开展建立统一的的河长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调研借鉴,编制方案

为推进河湖管理工作,20xx年县政府组织水利、农委、环保和住建等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浙江的长兴、桐庐和桐乡等地考察学习河长制经验做法。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县政府在我厅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了《芜湖县河长制试点方案》,保障了试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步骤有序。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20xx年县人大会议,把《以河长制为抓手,治理保护水生态工程》列为一号议案,重点督办。县委将其列入芜湖县十大工程之一,予以强力推进。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十大工程政委和指挥长。河湖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由县政协主席担任组长,五位县级领导担任成员,各乡镇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把握契机,明确目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全国河湖管护体制创新试点为契机,坚持顶层设计,推进河长制实施,切实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县情,明确推行河长制两洁两改善的工作目标:即,水岸整洁。水体岸线无坍塌,沿岸无垃圾;水面清洁。水体表面无杂草、无废弃漂浮物。水质明显改善。全县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农业用水达到或优于Ⅴ类以上,县域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明显改善。全县水生态较好的水体得到切实保护,有污染的水体得到有效治理,河湖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持续向好。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该县在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大力实施水生态治理保护五大工程。一是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可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监管和整改力度,控制或减少污水排放。二是农业污染防治工程。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鼓励集中收购、集中处理;严格实行畜禽养殖规划,完善乡镇村集体水面发包办法,控制水面过度养殖造成的富营养和水污染。三是清淤护岸活水工程。每年实施100条重点骨干渠道清淤整治保洁维护工程,提高水系通畅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每年实施20公里河道生物修复生态护坡等工程。落实河湖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岸线登记、管理和养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四是农村清洁工程。以住建部门统筹指导,交通、水利、农委等多部门配合的集河道、公路、集乡镇、农村四位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水岸同治、一体运作,推进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置模式,解决农村河道水面、公路路面、集镇街区、农村废弃农药瓶、化肥袋、塑料膜的环境污染问题。五是居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水体,制定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结合美丽乡村、三线三边等活动,加强对集乡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快实施乡村改水、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面和处理能力。

五大工程的责任分别由县环保局、农委、水利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委等单位牵头承担。

五、健全组织,落实保障

健全组织。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健全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实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乡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河长,县直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青弋江、水阳江河流河段及其支流,归口沿途各乡镇政府属地管辖。创建1+5+5+5的工作推进机制:即以建立河长制为总抓手,5位县级领导各联系1个乡镇,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水利、农业、环保、住建等5个工作推进组织。从水利局、环保局、农委、市容局各抽调一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三水共治日常工作。

加大投入。20xx年计划安排和争取国家、省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补助1.65亿元。以青弋江干流治理芜湖县河段工程为平台,专项贷款10亿元,用于青弋江滨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拆迁工作已经启动。县水利建设基金适当倾斜,切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奖励和补助。从3000万元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中,划出30%用于水生态治理保护奖补。各地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严格考核。县领导组采取工作调度、通报、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一旬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

截止目前,芜湖县专项活动共发动干部群众3000余人次,出动保洁船600余艘次,出动车辆450余辆次,清理河道、沟浜200余条,规范河长制公示牌24块,河岸绿化养护3.5万平方,限养水面养殖4650亩,禁养水面1100余亩,取缔无证渔网160条。,基本形成了河湖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实现了两洁两改善的治理、管护目标。

下一步,我厅将对芜湖县等地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梳理总结,自下而上逐步加以复制推广,使河长制由盆景变为靓丽的风景。

篇二:社区河长制工作总结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今年11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强调以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为突破口,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治湖有机结合起来,四水协同、江湖联动,筑牢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这为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了战略指引和良好氛围。

一、实施湘江保护,为推行河长制积累经验

为加快解决湘江流域水资源、水环境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将湘江保护作为一号重点工程,成立了由时任省长杜家毫为主任的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强力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推行河长制积累了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一部法统领。20xx年4月1日正式实施《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江河流域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明确湘江保护遵循保护优先、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机制,实现保证水量、优化水质、改善生态、畅通航道的总目标。《条例》的实施,强化了推行河长制的法制保障。

2、一盘棋推进。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思路,分别明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近期,主要是抓源头、畅河道、建制度;中期,主要是强治理、重监管、调结构;远期,主要是优化、巩固、提高。同时,省委、省政府将流域各市湘江保护工作纳入了对市州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从严进行考核。这些都为我省明确河长制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提供了操作性很强的工作蓝本,确保了河长制绩效考核的有机融合。

3、一江水同治。省直26个部门、湘江沿线8个城市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截污与治污并举、机制建设与体制创新并进,同治一江水。区域、部门的紧密配合,为落实河长制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提供了范本,全社会支持推行河长制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

二、加强政策研究,为推行河长制做好准备

立足湖南省情水情特别是河湖管理现状,注重从管理体制机制层面入手,研究部署河长制实施工作。

1、充分调研。从20xx年以来,省政府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多次赴较早实施河长制的兄弟省份考察调研,学习借鉴成功经验,组织开展多次省内河湖管理调研,为实施河长制提供基础支撑。

2、制定方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我省迅速响应,起草了《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湖南省实施河长制行动方案(20xx~2020年)》等相关方案,拟于近期出台。

3、全面准备。省委、省政府决定将湘江保护实施以来取得的经验、凝聚的力量向一湖四水拓展,全面运用到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来。总结河湖创新试点县工作经验,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为推行河长制提供保障

我省将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把推行河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举措抓紧抓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责任落实,推动河长制全面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1、尽快出台方案。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要求,尽快出台方案,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联合发文实施。同时,召开全省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实施工作。

2、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增强工作合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整合各涉水部门执法力量,提高河湖保护执法的威慑力;建立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工作与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挂钩。

3、夯实河湖管理基础。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制定河道岸线利用等相关规划,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河长制管理长效机制。

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和本次会议精神,以更硬举措、更严管理、更实作风推进河长制,实现河长治,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保障。

篇三:社区河长制工作总结

江西召开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及工作规则,推进20xx年工作。省委书记强卫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长鹿心社参会并讲话。会议听取了全省实施河长制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20xx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 5个河长制省级相关制度。省河长办主任、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作了工作汇报和起草说明。

强卫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来认识和加强河湖保护,扎扎实实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法为六治:

河长主治。各级河长要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找准河湖治理切入点和发力点,把工作抓实抓细抓深,强化日常督导,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督得严。

源头重治。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核心,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坚决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产能,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系统共治。坚持治污水、护好水,保水质、降水耗,控源头、管全程的系统思维,统筹河湖水量管理、水质保护、水生态修复,健全监测监督体系, 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工程整治。推进五河防洪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及鄱阳湖综合治理、水源工程和引调提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切实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

依法严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水功能区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边界区域水环境执法合作,强化水行政监督执法。

群防群治。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共约等制度建设,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治水模式。

鹿心社强调,要切实抓好市县河长制试点,科学选定试点范围,因地制宜推进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健全河湖管理体系。要着力抓好河湖污染治理,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治理和系统治理,切实改善不达标河湖的水生态环境。要深入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入湖排污口、渔业资源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河湖保护管理水平。要加强河长制平台建设,健全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完善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水生态污染综合执法平台,切实增强综合治水能力。要健全考核督办机制,严格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河湖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