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人民法院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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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的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根据省、州政法委和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及市政法委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涉法上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省、州、市政法委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我院关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制定出了工作步骤和措施。为我院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经过动员部署、排查清理、集中处理等各阶段的工作,我院涉法上访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就我院“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将涉法上访问题列入稳定社会、強化司法为民的工作之中
我院在接到市政法委关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有关通知后,及时积极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xxx为组长;副院长及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庭(室)领导为组员的涉法上访工作领导小组。本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服务人民的精神,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切实解决好执法过程中引发的上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強化司法为民,公正为民的思想实质。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视为人民法院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及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切实处理好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较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和消除不稳定因素,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也是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日渐增多,各类纠纷的出现难免做到当事人都双方满意的时候,涉法上访问题;时有出现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缠诉缠访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院认真参照上级要求,按步骤完成好各阶段的工作。
二、认真做好动员和初步排查工作,为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奠定基础。
我院于xxxx年x月x日至x月xxx日,全面开展动员工作,把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初步排查工作分解细化到每个业务庭室,要求是;对涉法上访案件全面排查、查找问题、找准原因,逐案逐人进行登记建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为集中处理涉法案件的工作奠定基础。经过各部门认真的初步排查,共列出涉法上访案件xx件,为我院针对性地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对初步排查出的xx件案件,经逐案的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后,查清了问题、找准了原因;其中的xx件案件属于正常的申诉或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解决的案件,由相关的部门负责疏导思想和做好解释工作后,至今未出现重复上访的情况;对x件被定为重点涉法上访的案件,即:xxx等xx人申请执行我市xx公司案及xxx申请执行云南省xxxx运输公司等人案,在集中处理过程中,将案件的处理落实到有关庭室和领导身上,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回复办理结果。相关的处办人员,在认真分析上访形成原因的基础上,及时了解掌握上访人的要求,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依法据情做出处理,在我院涉案上访处理人员中,未发生上省、进京上访事件。
三、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1、处理涉法上访问题,要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按照“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本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服务人民的精神,贯彻“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切实解决涉法上访问题,促进司法公正,确保社会稳定。
2、提高法官干警对处理涉法上访问题重要性的认识,是涉法上访处理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组织保证。涉法上访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更关系到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因此,增强法官干警对此项工作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必须使我们的法官干警充分认识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院党组确定的各项工作意见,确保涉法上访的集中处理取得实效。
3、在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中既要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又要讲究工作方法,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妥善解决好每一件涉法上访案件。对群众反映有理,又符合法律规定,能够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问题,要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调,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对群众反映有理,但由于客观条件所限,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并拿出具体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时间表,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对反映的问题,由于主客观原因导致失去解决条件,致使案件无法办结的,我们会在做好疏导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帮助解决上访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对案件可能存在程序或实体处理错误的,要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该纠正的坚决纠正;对问题已经解决仍坚持无理或过高要求,继续上访的,我们会坚持疏导教育,主动做好息诉服判工作,而不是简单的一拒了之。
4、我院在处理涉法上访问题过程中,还将此项工作与同步进行的“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我们通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教育全院法官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塑造良好的机关干部队伍形象,全面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创新意识、奉献意识、形象意识和团结干事意识,强调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解决好案件质量和效率,把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彻底摒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横、硬、推”等封建官僚作风,力争做到使来访群众的要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我们还以集中处理上访问题为契机,结合我院实际,建立了如《首问责任制》等一系列司法便民、司法亲民措施和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管人管事,保证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良的机关作风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我院要以此次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使此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同时,针对排查中暴露出来的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并下大力气加以落实;对机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加大司法改革力度,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对因“执行难”引发的上访问题,我们要在耐心做好疏导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和研究提高执行结案率的新手段、新方法,争取执行工作有新的突破。
总之,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推进司法公正,充分再认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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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上半年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县政法各部门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总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第二次全国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对干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进一步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按照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第二阶段工作要求,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狠抓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复查和处理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件,其中涉及公安机关的*件,即××*、××*信访案,涉及法院的*件,即××*信访案,没有中央、省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另外,顺利办结去年遗留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起,即××*案和××*涉法涉诉信访案。

一、注重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诉求

政法各部门把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动集中处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结合《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在认真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宣传《信访条例》,深入开展了对上访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上访群众理性合法地通过正当渠道处理自己的诉求。在做好重点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信访案中,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和县法院立案庭多次做好周本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对被执行人××*晓之以利,使周的安置补助费顺利执行到位。

二、注重排查梳理,建立预警制度。

县直政法单位负责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部门在做好接访工作、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同时,建立了由县联席会议、县委政法委统一牵头、政法各单位具体负责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组织机制。县委政法委先后2次组织县直政法各单位开展了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工作,采取清理信访台帐、走访乡镇和有关单位的方式,将清理出来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个建立个案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加强与县委、政府以及各乡镇的联络,实行信访工作重心下移、重点前移,掌握上访动态,建立预警制度,做到有的放矢。通过超前预测民意、畅听民言、分担民忧,使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冤有处申,下情上达。特别是在重大节日、两会期间,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把握信访工作的规律性,坚持依法信访、负责到底的原则,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入手,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努力克服什么问题,什么问题棘手,就认真处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难办,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把焦点化解在萌芽,把矛盾解决在一线,把问题处理在基层,把法律政策落实到上访人员的心坎里。

三、注重齐抓共管,包干稳控上访

针对涉法涉诉上访人员多在重要敏感时期上访这一情况,县联席会议和县委政法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调动各涉案单位和上访所在乡镇(单位)及其亲属共同参与涉法涉诉上访的处理工作,严格实行“五个一”的包案处理制度。对每一起案件,县直政法各单位均明确了一名副职领导专抓,一个部门专管,其他部门协助的齐抓共管、责任包干的工作局面。如处理××*信访案件中,县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多次听取县公安局处理情况汇报,督促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多次带领有关人员到上访人所在地听取意见,做好协调和劝访工作。县公安局、县安监局、黄兴镇政府等有关单位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别做好依法处理、质量鉴定、包干稳控等工作,最终使该案顺利办结,当事人息访息诉。

四、注重实事求是,坚持依法处理

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县直政法各单位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依法处理、逐案消化的原则,按照“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正确的维持,缠访缠诉的予以依法打击处理”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严格落实依法维护上访者权益的要求,认真做好案件处理工作。为确保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所涉及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落实到位,县委政法委每季对县直政法各单位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如处理××*案中,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门的班子,集中处理,坚持有错就纠,对原治安案件予以撤销,对3名被羁押的涉案人予以国家赔偿,对涉案的原林业系统公职人员和龙家滩村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使历时五年之久的信访案件圆满解决,得到了省、市联席会议的充分肯定。7月5日,省联系会议下发第*期简报,对我县顺利办结该案予以通报。同时对××*等通过依法处理仍缠访缠诉,我们也拟按中政委有关规定向省市报结。

五、注重正面接触,真情平息上访

县直政法各单位坚持实施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零距离”接待制度。所谓“零距离”就是接访干部和上访群众直接正面接触,有话说在当面,有诉求答复在当时,有问题解决在当场,与上访人员交心、交谈、交底,赢得上访人信任,取得上访人理解,博得上访人支持。如建立信访接待室(庭),明确专门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制定一整套信访处理工作程序等。县法院、检察均建立了“院长接待日”制度,县公安局开展了“大接访”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做到尽人皆知。在“接待日”和“大接访”活动中,明确一名领导值班,要求值班人员要做到以“五心”对待来访群众,即热心、耐心、细心、关心、诚心,同时要求作为首办责任人,依法受理,负责到底。对于涉法上访案件,做到一案一档(或一人一档),定期回访,消解矛盾,维护稳定。对问题已解决、群众反馈意见表示满意的进行归档。对于虽然问题得以解决,但群众仍不满意的,要继续做好思想工作,直至群众满意才能归档。如县公安局通过大接访共接访50起,其中局长接访15起,已办结36起,停访息诉16起。对未办结的案件,由信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相关所队对信访问题的落实解决情况进行跟踪回访调查,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六、后段工作要求和建议

一是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针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把问题解决在初信初访阶段。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是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抓经济、促发展、办实事、暖人心、注实际、讲诚信、重信访、保稳定。提高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涉法信访部门接访人员要继续坚持“五心四一样”,做到“四专一提高”,即:接待热心、交谈诚心、询问耐心、记录细心、息诉有信心;初访重访一样热情,干部群众一样真诚,辖内辖外一样认真,本地外地一样对待;专人接待受理,专人审查分流,专人初查督办,专人归档上报,提高息诉率。使本部门处访的案件一次得到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2020年人民法院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工作主线,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1-10月,全院新收各类案件2829件,办结2325件,同比分别上升4.3%和6.7%,存案601件,结案率为79.7%。

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应有的司法保障。

年初以来,我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着眼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准确把握法院工作与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切入点,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继续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建设“平安**”,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应有的司法保障。

1、认真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今年刑事案件收案数量比去年有所增长,1-10月,全院共新收刑事案件298件488人,同比分别上升27.4%和42.3%;审结289件471人(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27.3%和38.5%。结案率为94.4%。

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审查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刑事案件上诉56件,上诉率为19.4%,其中全部或部分改判8件。大力推广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提高审判效率,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10件,占总结案数的38.1%,普通程序简易审99件,占总结案数的34.3%。刑事案件平均审限23.8天,当庭宣判176件,当庭宣判率达60.9%。认真落实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继续保持超期羁押案件零的记录。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175件272人。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审结挪用资金、偷税、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9件11人,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5人。积极开展集中打击赌博和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共审结赌博案件9件26人, 审结涉毒案件6件7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36人,其中对16名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本着有利教育的目的,分别判处了单处罚金和宣告缓刑等较轻的处罚,为矫治失足青少年创造有利条件。

2、精心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维护经济安全、社会和谐。

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1582件,审结1288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下降1.5%和3.7%,结案率为79.7%。

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质量意识教育,抓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全院民商事案件整体质量有了新的提高,1-10月民商事案件上诉70件,上诉率为5.4%,同比下降了0.6个百分点,上诉改判15件,无发回重审案件。

努力提高审判效率。认真落实简繁分流审判制度,扩大简易案件受理范围,提高诉讼进度;加强审限管理,建立案件报备制度,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五个月内未办结的民商事案件,实行跟踪监督,严防超审限。

高度重视案件审理效果。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传统优势,做到“案结事了”。1-10月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408件、经调解撤诉267件,调解、撤诉率达52.4%。其中++、++、govyi.com等基层法庭调解、撤诉率达到了80%以上。坚持从维护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精心审理,妥善审结了一批集团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社会效果良好。

3、慎重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

共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9件,审结15件,同比分别上升58.3%和36.4%。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3件,同比上升25.4%。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8件,执结90件(含旧存)。

在审判中,坚持从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非诉行政执行尤其是房屋拆迁等矛盾较为尖锐的案件时,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仔细研究最佳执行方案,既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开展,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实际利益。

新收执行案件920件,执结729件(含旧存),结案率达75.4%,执行标的1563.5万余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68.1%。全院继续保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今年3月,我院被评为全省9个“先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之一。

将执行标的到位率和执行案件质量纳入业务考核范围,使执行业务考核从单纯数量考核向质量考核转变,增强对债权人实体权利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实际利益;认真贯彻执行穷尽理念,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穷尽所有执行手段,对已查明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以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继续注重借助外部力量缓解“执行难”,积极争取党委、人大与政府支持,改善执行环境;继续加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执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以及信访热点案件的执行,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积极疏导、协调,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

二、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品质。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完善制度与落实制度双抓并举,积极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

——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现有各项规章制度,装订成册,建立了一套涉及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司法为民等各个方面的科学管理运行机制,以完善的制度促司法规范化。

——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印发《法官行为提示》150条,对法院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细节问题,提示法官正确的处理方法和应当避免的情形,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维护法官的形象公正。实行院风院貌督查制度,采取实地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全院各部门的院风院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督促改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督查,全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得到了增强,工作效率、工作作风以及庭风庭貌、办公环境都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实施庭审考核,规范庭审行为。成立庭审考评委员会,以观摩庭为主线,通过旁听审判人员庭审,从法官着装、言谈举止、指挥当事人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等方面进行考核,对查明案件事实、调控庭审节奏、掌握庭审气氛的能力进行点评,按庭审规范记分,从而有效促进审判人员克服庭审随意性,严格按规范办案。组织司法警察进行业务素质集中培训,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使值庭、羁押进一步规范化。

——规范执行工作,促进执法公正。把“改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想、规范执行行为”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在执行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进一步做到公正、公开、规范、文明,以程序合法确保实体公正;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关于执行九项制度,严格落实执行权分权行使、扣押查封物品拍卖以及分配公示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拍卖委托抽签制度和执行听证制度,确保执行各环节公开、公正、规范;高度重视规范、文明执行,坚持以思想工作为主、强制执行为后盾的工作方法,注意文明用语,重视做好被执行人思想疏导工作,努力消除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司法公正。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违法的裁判,按照“有错必究”的原则,坚决依法提起再审,共办理审监案件6件,审结再审案件5件;严格落实内部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全面落实立审、审执和审监分立,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强化不同诉讼环节间的相互制约;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督察室共检查案件2593件,编发《督察简讯》5期,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案件裁判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做法。

——切实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对全院5个基层法庭的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和监督,并根据“严格、规范、科学”的要求,查漏补缺,努力提高人民法庭管理水平,使法庭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促进法庭各项工作的开展。

——规范人民陪审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要求,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确定了28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由省高院组织的封闭式法律知识培训,并接受了区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使人民陪审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三、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扎实改进司法作风,保障群众司法利益。

年初以来,我院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司法便民、安民、利民、亲民和取信于民的具体措施贯穿到法院工作之中,保障群众的司法利益。

——认真落实《人民法庭司法为民18条措施》和《关于为普陀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为渔农村群众提供更多司法服务,为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基层法庭充分发挥扎根渔农村、接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在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政府采取非诉调解等方式,及时妥善处理了一批突发性事件和纠纷。为方便群众诉讼,++法庭在辖区内四个交通不便的社区设立法庭巡回审判点,安排干警定期赴各审判点值班,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欢迎。

——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共对39件民商事案件缓交诉讼费12万余元,减、免交诉讼费9471元(其中2件全免、3件减免),及时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优势,重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调解工作水平。共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会7次,累计培训200余人次。社区巡回法官定期走访社区,接受法律咨询,指导社区调处纠纷,促进了基层有关组织及时消除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实行信访工作统一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37人次,并诉前调解8件涉及劳动工资、损害赔偿等案件,促使当事人及时兑现应付款项15.8万余元,及时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消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渔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刑庭、++法庭专门与学校建立法制教育网络,定期为学生上法律知识课;++法庭派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的法制辅导员;++法庭坚持每月向乡镇村及调解组织送发“以案讲法”的法制宣传资料,在当地受到了广泛欢迎和好评。5月份,我院还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组织了70多名法官利用双休日休息时间送法到5个未设法庭的海岛,为群众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四、以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全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党员干部先进性建设,确保队伍整体素质稳中有升。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开展专题教育,提高政治素质。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认真学习法院系统内的一些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组织部门中层干部到外地先进法院考察,向兄弟法院学习高效的办案经验,组织开展“如何在审判工作岗位上体现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立业在法院,奉献于司法”的主题大讨论等,使干警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法院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本院实际,认真查摆问题,狠抓落实整改,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环节工作,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继续抓好法官业务素质建设。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一素养三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先后邀请了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汤黎明副院长和华东政法学院邹荣教授为干警讲课。鼓励审判人员在审判实践中研究疑难问题,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自我学习提高,1—10月,全院干警共撰写学术论文和调研文章50余篇,编发内部调研刊物《审判思考》5期,举办审判业务沙龙2次、民商事审判工作例会3次。组织开展审判能力集中考评和优秀审判长选任活动,对在审判岗位上的审判人员庭审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进行一次量化考核,通过考核,在全院形成一股比能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继续做好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加快提高全院法官的学历层次。通过论文研讨、邀请专家开讲座、审判业务沙龙、专题例会、专题学习会等一系列措施,促使法官业务知识结构得到及时更新,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得到新的提高。

——加强法官廉政建设。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并结合先进性教育以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等活动的开展,加强法官廉政意识教育,提高法官自我约束的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法官廉政保证金制度,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与社会廉政监督员、法院工作联络员的联系,强化对干警八小时外廉政情况的监督。一年来,未发现干警违法乱纪情况。

—— 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和沟通,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代表监督之下。狠抓人大司法评议整改方案的落实,及时向人大汇报司法评议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在去年司法评议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进而推进审判工作的开展。向人大报告上半年法院工作,向区政协通报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近几年执行拘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院工作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由专门机构依照相关程序办理,并狠抓落实,及时反馈,以此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寄送《审判动态》和《法院工作简报》,通报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为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便利。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共组织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庭审21次,累计旁听160余人次,为代表依法监督司法工作创造条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审判人员大局意识还不强,还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在有些案件的处理中,未能把握好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司法为民理念还未深入到部分审判人员的头脑中,司法为民举措兑现上还存在缺陷,部分审判人员不重视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解释工作;三是执行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多,执行案件执结率虽然较高,但标的实际到位率较低,对一些故意逃避、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制裁措施不够有力;四是有些审判人员的法律适用水平、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不能较好地适应新类型或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五是少数审判人员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执法形象不佳等现象,有的审判人员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

六、二00六年工作思路

20xx年法院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公正与效率”不动摇,坚持司法为民不放松,继续强化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建设“平安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具体围绕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强队伍,抓素质”的工作重点,确立“人的因素第一”的观念,把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地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大局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继续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审判业务培训,结合审判实践进行三个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三个能力。采取讲座、讨论等“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一些专题性的教育培训。结合审判实践,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完善调研工作机制,指导审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院。始终把加强院庭两级班子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上的关键所在。进一步增强班子工作实战能力,增强院庭领导的党性观念,积极发挥院庭领导的表率作用。

2、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

在审判工作中要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防止和避免因机械执法而导致矛盾激化,发生极端事件。刑事审判要突出搞好综合治理,继续贯彻“严打”方针,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民事审判要突出搞好化解矛盾,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不仅要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做到定纷止争,力争“案结事了”。行政审判要突出搞好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力促进依法行政。

3、以及时有效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不断推进执行工作。

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及时有效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寻找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的突破口,扭转执行工作被动局面。深入推进公开透明执行工作制度,避免当事人合理怀疑,建立执行结案率、实体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相结合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4、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做好涉诉信访稳定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把化解和处理涉法上诉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坚持矛盾化解和防范两手抓,落实责任制,在案件处理上要努力把工作做深做透,抓牢抓细,打“主动仗”,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对抗,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滋生的可能性。

5、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强化宗旨观念,构建审判贴近群众的司法为民机制,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推行便民措施。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文化差异,依法适度行使职权,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加强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实行速裁方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按“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审结合”的原则,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法官调解、调解员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尽量通过调解方式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

6、立足于法院长远发展,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基础。

积极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建立司法规范长效机制,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落实要求、强化监督,将我院的各种司法活动纳入到规范化轨道,确保司法权正确有效行使。以新大楼建成投入使用为起点,向科技要质量、要效率、要效果。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依靠科技挖掘审判资源、依靠科技强化审判能力、依靠科技开创一流的工作。在完善硬件建设的同时推进软件建设,提升网络化,自动化标准,增强办公科技含量,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搭建起一流的平台。要同步提升法院整体形象,树立新风貌,培养新精神,营造新风尚。

二00五年十一月

2020年县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第一阶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经济、文化、地域等因素的制约,人的思想观念变化发生了巨变化,信访问题逐渐凸现,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自20xx年2月13日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活动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以促进社会稳定为最终目标,按照12346(一个统一、两个深入、三个明确、四个结合、六种方法)的工作思路,不等不靠,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自20xx年以来,我县共发生涉法涉诉案件49件,已办结49件,结案率高达100%,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大局的稳定。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树立“大信访”观念
我们认为要做好涉法涉诉工作,就要统一思想,树立“大信访”观念。只有牢牢树立起这个观念,才能整合资源、凝聚力量,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因此,自去年2月13日省、市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及时组织召开由县政法委、信访局、公、检、法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分析我县涉法上访工作形势,对我县涉法信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县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工作实施方案》,从县公、检、法、司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项活动办公室,各政法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由县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各部门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处理涉法上访工作的自觉性。落实了工作责任制,明确规定政法各部门一把手为涉法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把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作为当前各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工作中,全县政法各部门统一了思想,树立了“大信访”观念,密切协作,加强联系,妥善办理每一起涉法上访案件,确保了涉法上访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以民为本,畅通信访渠道
党中央提出了要坚持以人为本,构造和谐社会的要求。畅通信访渠道就是以以认为本的具体体现。做好当前涉法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也是定纷止争的重要途径。工作中,我县坚持“重疏轻堵”原则,全方位多层次接待群众来访,县里有公民恳谈会,政法委成立了涉法信访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政部门均有专门人员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真正为来访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信访环境”,实现了接访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坚持做好群众来访的日常接待。“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待来访群众,不管是有理来访,还是无理上访,我们要求全县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都要认真耐心接访,善待每一位来访者,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给来访群众一个明确答复。特别在全国“两会”期间,要求政法部门每天都保证有一名班子成员公开接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较好地促进了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20xx年以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群众围堵党政机关大门现象,没有发生一起因涉法案件处理不当而形成的集体上访事件。
2、坚持深入开展公民恳谈日活动。为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自20xx年6月份开始,我县于每月25日定期召开公民恳谈会,会前在每个行政村显要位置张贴出告示,于恳谈日前两天在县电视台公告恳谈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有处说、有人管、有人办。每次恳谈会前,我县及时组织政法机关有关人员,针对上次接访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了解上访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注意做好其思想工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重访现象。恳谈会上,县主要领导同志按各自分管工作积极参加接访,与群众面对面地交流,零距离对话,做到了访必接,接必办,办必果。如××乡××村村民代××反映,其95年因违犯计生政策被乡政府工作人员没收身份证至今未还,因宅基地纠纷无法盖房,且被人数次殴打无人解决。首次接访后,立即责成该乡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到会,要求落实三点意见:1、如身份证无法追回,乡政府负责办理新身份证。###########2、如政策允许,乡政府要解决好宅基地问题。3、上访人被打一事,当事是否有伤情鉴定,再派人详细调查。要求乡党委、政府对以上意见要专门研究,并及时将情况反馈上来。上访人听了上述处理意见,表示非常满意。问题虽然得到了圆满解决,但我们认真分析看,代××一案的形成,主要是由于特殊的原因,宅基纠纷调解未果,且被打后难以取证形成此上访事件的。
(三)深入摸排,加大整治力度
我们认为,要做好涉法涉诉工作,处置的涉法涉诉案件底数清、情况明,就必须深入摸排、加大整治力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两个深入”,即深入排查、深入调查研究,我们从五个方面加强排查:一是从各乡镇记录的不安定因素排查;二是从全县公民恳谈会案件卷宗排查;三是从政法各部门信访案件登记表排查;四是从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排查;五是从上级领导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排查,在排查出的49起涉法涉诉案件中,上级督办的案件13起,自查案件36起,49起案件中有赴京的6起,赴省的5起,赴市的1起。对排查出来的涉法涉诉案件,我们逐案甄别,从基本案情、原处理结果、目前上访人的反映和要求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实行一案一表,按上访性质和案件性质,分类整理,因案制宜,逐案制定处理方案,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稳定在当地。我县公安局在集中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摸底排查工作

中,积极做好息诉息访工作,成功息诉一起涉法信访案件,并从中带出一网上抢劫在逃犯。××乡××村民周××,曾多次到县公安局控申科反映,其夫翟××被本村翟*打伤,翟*不但没有被追究,近期还多次到家中闹事。周情绪激动,要求公安机关尽快处理,否则,将进京上访。县公安局控申科根据这一具体情况,在耐心做周××思想工作的同时,向××派出所及时通报了情况。××派出所经网上查询,得知翟*系负案在逃犯,遂周密部署,于近日一举将翟*抓获,并依法将翟刑事拘留,周××对该案处理结果十分满意,表示不再上访。当事人虽然表示不在上访,但从此案来看,我们认为,周××案件的形成,主要是案件发生后,当时难以取证,凶手认为公安机关无法处理,助长了凶手的威风,使上访人连续受到伤害。因此,我们应加强对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觉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取证,及时破案,使凶手及时归案。这是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支持,也是人民群众自己对自己保护的重要手段。
(四)强化督导,提高案件办结率
为使排查出的案件尽快得到解决,我们强调了“三个明确”即:“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将这些案件分解到政法各部门,规定各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包案副职和办案人员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定结果的“四定”要求进行认真处理。县主要包案领导多次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到乡镇、村,逐案听取汇报,现场进行协调,及时拿出处理意见。如因××镇储金会非法吸储案及县工商联武××金融诈骗案引发的上访案件,涉及面较大,影响面较广,极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并已引起了市政法委领导的密切关注。为加快办案进度,我县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并深入到××镇和县工商联亲自督导,与专案组人员一道分析案情,研究如何提高案件的审理效率及对赃款、脏物的追缴力度。同时,亲自接见广大储户与其交换意见,做好思想工作。
为加快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速度,我县要求办案单位和人员以及督导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四个结合”和“四个见面”。“四个结合”即办案人员一是要和省、市督导组结合,做好协调工作,把问题彻底解决。二是要和涉案的乡镇或局委结合,解决当事人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做好思想沟通工作。三是要和上级本系统领导部门结合,多请示,多汇报,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四是要和案件当事人结合,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四个见面”即督导人员一是要与包案领导见面,即到办案单位了解其主要领导对该部门所包案件的整体情况掌握如何,工作是如何安排的等情况。二是要与案件当事人见面,即到涉案单位、乡村走访当事人,询问案件是否有人在办理。三是要与案件具体办理人员见面,询问办案人员对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四是要与市、县下派的督导工作人员见面,了解他们所掌握的情况与办案单位所说的是否一致。“四个结合”与“四个见面”的实施,有效加快了办案速度,提高了案件办结率。
(五)对症施治,选准工作切入点
信访工作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涉法涉诉工作更是这个工程中的重点和难点。解决这个难点,只有对症施治、选准工作切入点,有助于问题的迅速解决。为此,我们认真分析,潜心研究,采取化繁为简,逐个破解的方法,以“三个步骤”为切入点,以“六种工作方法”为突破口,扎扎实实开展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置工作。“三个步骤”即对49件涉法涉诉案件,按照案件复杂的程度进行三个层次的分类:一是案情不复杂,经做工作可以结案除的;二是案情比较复杂,需要做很多工作,有时单个部门不能完成,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办理才能结案的(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三是案情比较清楚,处理结果也合理合法,只是由于上访人主观上的不懂法或客观上的原因才上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全县49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分类排队,采用六种不同的方法,对症下药逐个破解。一是“单刀直入法”。即对那些案情不复杂,经做工作就可以结案的,责令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限期结案,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法律渠道还当事人一个公正,还当事人一个明白。二是“联合办公法”,即对比较复杂的案件,由县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四长”参加,一起分析案情,共同协调处理。为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还应当事人要求,适时举行上访案件听证会,让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在近期内有处说、有人管、有人办。三是“说服教育法”。即对那些案情清楚,处理结果合法的涉法涉诉案件,静下心来,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四是“社会救助法”。即对那些想通过上访途径解决实际困难的群众,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用好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帮助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五是“亲情感动法”。即对那些上访老户,在说服教育仍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轻装上阵,放下架子,紧紧贴上,真心以人民公仆的角色融入到群众中去,白天帮助干农活,夜晚陪着聊天,以融融亲情去感动群众,使之主动放弃上访。六是“严厉打击法”。即对个别钻政策和法律空子的无理上访、缠访、违犯信访条例和法律法规的,在上述诸法均告无效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予以处置,绝不手软。由于措施得力,市督办的13起案件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到了100%,县里自查的36起案件,已结案36件,结案率达100%。
(六)开拓创新,探索工作新路子
随着涉法信

访案件的增多,我县政法机关的信访工作已成为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我们认真分析,潜心研究,积极探索涉法信访工作新路子。在处理涉法问题中推行“四制”:一是推行首接首办制。哪个政法干警首接的涉法上访案件,就归谁办理,且要负责到底,不得中途无故换人,直到案件息访为止。二是推行案件倒查制。在哪个单位形成的涉法上访案件由哪个单位主办,不管将来人员如何变动都由原办案单位责任人负责。三是推行案件回访制。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结后,定时不定时回访上访人,及时了解其思想状况,稳定其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重访现象的发生。三是推行定期召开信访例会制。不论有无新发涉法上访案件,政法各部门每月都要召开一次涉法信访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查找不足。随着“四制”的落实,有效避免了工作推萎扯皮现象,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促进了我县涉法信访工作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
1、基层政法机关办案人员素质低。某些涉法上访案件的成因,追根溯源,就在于基层办案人员素质低下。如某些派出所正式干警过少,警力不足,思想及业务素质又跟不上,在首次接触案件时就为群众上访埋下了隐患。
2、政法机关办案人员常被社会其他因素所左右。如行政干预,碍于人情和关系,致使处理信访问题工作效率下降。
3、公、检、法、司机关对某些个案存在分歧意见,工作不能达到协调一致。从不少上访个案中可以看出,造成上访的原因就是执法机关之间相互推诿所致。
4、法制宣传不到位。许多上访者法制观念淡薄,不懂依法办事,依法上访。而我们所要做的不仅仅是表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而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倾听民声,关乎民情,真正弄清上访案件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才能分辨出哪些是依法有理上访,哪些是无理乱访、缠访。
5、由于没有相关的政策与法律作依据,以至于遇到某些无理上访、缠访者,处理结果显得不尽如人意

2020区委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活动总结


20xxXX区委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活动总结

根据区委《“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指导检查组的具体指导下,我院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员参与,突出活动特色,探索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扎实有序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前阶段活动的各项任务。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行动迅速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深刻认识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当前形势下的重大意义和现实意义,区委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后,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周密部署。一是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科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政工科负责日常工作,明确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创先争优活动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主题鲜明、载体丰富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为我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明了方向,确定了重点,明确了要求。三是及时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全区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作具体部署,要求全体干警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的部署上,把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上,增强对活动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做到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认真对待,行动上要积极主动。同时要求要突出特色,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和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等项活动,促进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由于立足抓早,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工作收到明显效果,有力地保证了“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启动。

二、明确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院以“为科学发展创先进,为颍州崛起争先锋”和“提升效能创先争优,公正司法服务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审判执行等工作实际,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活动主题,明确工作目标,创先争优活动稳步推进。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推动了审判工作发展。二是制定学习、联系点、公开承诺、群众评议和目标考核等创先争优活动五项制度,促使了争创活动有章可循。三是结合活动主题,确立了创先争优活动载体、目标和任务,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使之争有任务,创有目标。四是每位党员按照“五好、五带头”要求,写出承诺书,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五是组织非党干警对党员进行评议,发放问卷调查表,及时征求意见和建议,把评议情况及时反馈本人,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正确对待,达到了相互提高之目的。六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部分党员深入新农村建设联系点进行调研,对三项重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办,在此基础上与困难党员结成帮扶对子,实行一对一帮扶。由于立足抓实,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动。

三、突出工作特色,丰富活动内容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各项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是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院人民性教育。 7月1日 前夕,组织党员干警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教育和引导干警要牢记宗旨,立足本职工作,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勤奋工作,廉洁自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履职尽责、无私奉献;组织开展《廉政准则》学习和学习先进典型活动,教育全院干警以沈浩、陈燕萍等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弘扬和培育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二是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方针。坚持实行“一站式”服务,快审查、快立案、快送达、快转办,方便群众诉讼;针对农村当事人交通不便等特点,实行巡回办案,就地审理,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七一”前夕,院党组书记、院长代表院党组慰问基层特困老党员,给他们送去党组织的关怀和问候;“三夏”以来,组织法官11次深入到基层进行法制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巡回办案、就地开庭 余次,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以“无违纪政法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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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分别签订“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集中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让干警在思想上绷紧廉政这根弦;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娱乐圈”、“生活圈”进行延伸管理,减少外界对法官执行公务的影响和干扰,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依法正确行使。

四是以“百日会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严格办案审限,严把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实体处理、法律适用、审理程序关,全面提速审判执行期限,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以及评选“办案之星、书记员之星”和“调解能手、办案能手”等活动,推出“办案标兵”、“优秀法官”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五是以“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法律五进”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召开破产案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法律咨询,认真处理好企业破产这一政策性强敏感性强的工作;组织干警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现场为群众释疑解惑,面对面地帮助群众维权,共接待群众咨询3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在活动中,我院充分利用本院现有的宣传工具,制作横幅、展板,积极撰写创先争优活动信息,发挥现代新闻媒体的优势,通过报纸、网络、《法院简报》等宣传媒体,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创先争优活动吸引力,调动广大干警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持久深入的开展。重视发挥舆论宣传的引领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注意发现、总结和树立先进典型,能够及时推出真正有代表性的、影响大、过得硬的先进典型,营造了树典型、学典型的良好氛围。活动开展以来,共编辑《法院简报》31期。

我院创先争优活动前阶段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区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院将结合各个环节的活动内容,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基本方式,扎实开展好活动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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