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司法所2020年大调解工作总结

2020年司法所2020年大调解工作总结。

岁月如流水,我们和时间在同步成长,又到了写总结报告的时候了,通过总结可以更加全面了解自己工作的情况,分析出自己工作中的亮点与不足。那么,个人工作总结优秀模板有哪些可以参考?或许你需要"2020年司法所2020年大调解工作总结"这样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年,我们通过积极创建“大调解”机制,以“大调解”建设为平台,努力做好来信来访和纠纷处置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群体性矛盾,为街道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20xx年我街道各级调委会共调处群众各类民间纠纷80余起,涉及人数520余人,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8%。其中群集性来访13批,涉及人数350余人;个体性纠纷67件,涉及人数104人;涉及企业改制、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劳动保障、低保就业等各类社会矛盾以及一些个体性问题。同时,我所参与集中处理了“三路一桥”历史遗留问题、杨村兑付纠纷、岔道、大圣社区安置房分配纠纷等重大纠纷。

1、强化“大调解”工作基础建设。一是加强网络建设。在街道层面,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主任、分管政法的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司法、公安、信访、土地、村建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社区层面,调整充实社区调解委员会组织。在居民小组、住宅小区建立维护稳定群众自治协会组织,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治安积极分子的积极作用,排查反馈存在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积极化解矛盾,从而形成“街道—社区—群众协会”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二是加强阵地建设。街道在司法所6间办公用房的基础上,专门为调处中心划出3间办公室,建立了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添置了各项办公设施,做到了有办公桌椅、电脑、空调、电话等良好办公条件。在社区,则普遍形成了“信访、警务、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为避免出现当事人“申诉无门”而引发上访闹事现象,有效防止纠纷激化和群众性事件发生。我们着重加强信访信息阵地、调解人员队伍建设,让群众来访有门进,群众意见有处讲,矛盾纠纷有人调。为此,街道专门成立信访办,并配足信访人员:其中专职信访人员3名,司法所兼职信访人员6名,每天安排1—2名信访人员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要求。

2、完善“大调解”工作制度建设。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由社区主任、治调主任参加的工作例会;每周由各社区反馈稳定工作动态;基层居民小组综治协会会员随时反馈不稳定信息。通过定期、不定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并及时做出处置预案。二是领导周三接待日制度。坚持实行党政领导周三轮流值班接待群众,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限时解决,并跟踪督办。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三是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街道调处中心都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填写分流交办意见,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由相关职能部门限期办理,办理结果告之调处中心备案,调处不成的及时回流中心或告之当事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四是限期处理制度。根据各类不同社会矛盾纠纷,分别制定调处完成期,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对其调解的纠纷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调处不成的及时回流中心或告之当事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五是重大疑难纠纷请示报告、会办制度。

对政策性较强、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各类重大的疑难纠纷,都由调处中心及时向分管领导以及街道主要领导报告,研究处置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会办,尽可能妥善解决社会矛盾。六是督查回访制度。为提高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矛盾纠纷的调处水平,对矛盾纠纷分流后进行跟踪、了解、监督并指导,掌握调处情况,今年下半年,我们在岔路社区建立了“纠纷评议室”,邀请纠纷当事人的邻居、街坊作为居民代表参加纠纷调处的旁听,让他们“听身边事,评身边人”,听取群众对矛盾纠纷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总结、反馈,一方面促进了居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促进社区形成好的风俗习惯。七是考核奖惩制度。将“大调解”工作纳入街道对各社区、部门和单位的千分考核。对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调处化解矛盾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个人的责任。

3、健全“大调解”长效运行机制。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运作机制,街道加强“大调解”机构成员单位的分工协作和整体联系,突出强化在矛盾纠纷的处置上下功夫。一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为保证“大调解”机制的有序运作,街道根据纠纷处置程序,及时制定了“大调解”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群众来访、接待登记、立案受理、分流指派、依法调处、结案归档、跟踪回访七个工作流程,详细制定每个流程的工作方式、工作要求以及具体工作部门,确保了“大调解”工作在实际的运行中有章可依,规范有序。二是建立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今年3月,街道党工委下发了《关于矛盾纠纷、群众来访事项移送和归口调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调处中心成员单位的分工和协作,形成矛盾纠纷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调处—分流—会办”三段式纠纷处置模式。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街道按照上级要求的“预警在先,矛盾早消化”,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工作例会、每周不稳定信息上报以及纠纷信息的快报制度,认真疏理本辖区内近阶段存在的不稳定隐患,研究处置方案。

同时,为改变纠纷找上门、有纠纷才去调解的被动局面,变被动为主动,掌握矛盾纠纷的隐患,司法所干警深入群众的家中,与群众谈话、座谈、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意愿,及时排除隐患或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去年以来,由于上下联动很好地执行了快报制度,使得街道快速、妥善处置了岔道社区圩塘、圩村集体土地占用问题,宋村、赵村群众要求尽快拆迁问题,中前社区征地兑付等数起群众性矛盾。四是建立职能整合的调处机制。大调解中心在纠纷调处中,专门建立起多个部门职能整合的调处工作机制。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等街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会办、督办,相关职能部门整合优势,积极参与。例如:马山、中前、杨村社区群众反映征地补偿安置问题、都是在调处中心经过一段时间的排查疏理后及时上报党工委、办事处,在街道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直接主持下,多次召集司法、信访、土地、拆迁办等相关职能部门,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逐一研究讨论,最终制定出统一的答复意见。统一口径,逐门逐户向群众答复,反复向群众讲明政策。由于工作细致到位,各项资源有效整合,工作人员力量集中,较为妥善地处置了数起群众性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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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司法所2020年工作总结


提高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镇司法所20xx年工作总结

**镇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党的十六届和十六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创省规范司法所为目标,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着眼基层,扎实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公平,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在创建“平安白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中的职能作用。下面,主要从组织结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为提高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效能和层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专门发文抽调2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且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到原司法所队伍。目前,我所有专职工作人员5名,其中3名大专以上学历,并配备2名副所长,协助所长开展各项工作。为了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180平方米,三间办公室分别安装电话,并配备了3台电脑和2台打印机、1只数码相机、一台传真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对照《浙江省示范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1、夯实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调解员的选择上,我们既考虑一批年长资深、熟喑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的老同志老干部,又选调了一批年纪轻、学历高、文字功底好的高素质队伍充实到了人民调解队伍,做到优势互补。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都相应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达到“组织、制度、工作、经费”四落实,我们还每年至少一次对全镇范围内的调解员加强业务培训。去年8月底,针对撤村并社区后新选举产生的社区调解员经验少、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我们专门聘请了法律方面的专家为他们讲授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制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道路安全交通法》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保证了我镇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水平。

2、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利用机关夜学习制度,加强对司法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3、突出矛盾联调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显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的威胁,仅仅依靠司法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渠道加以解决,已难以承受,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的课题。为此,我们积极设计载体,建立健全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有效整合综治、司法、法庭、警署、劳动保障等部门资源力量,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的排查调处,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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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更是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综治工作中心运行两年来,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排查出各类民事纠纷50起,除7起上交到镇里,由镇调委会配合调解成功外,其余43起全部由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自行调解成功,共达成书面协议6起,形成调解卷宗5起。**村王某是我镇的老上访户,自邻居造房子以来,因间隔和走路等原因,多次争吵,还越级上访过多次,今年6月份,两家矛盾不断升级,还有相互殴打之势。

得知此事后,中心工作人员深入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取证,考虑到此事件矛盾隐患较为恶劣,牵涉职能部门较多,若处理不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们立即启动综治工作中心重大矛盾联调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作出工作指示,要求各部门提前介入,及早分析,防止矛盾激化,中心主任召集综治、司法、信访、土管、城建、法庭、社区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按职责分工联合调处。最终通过联合调解和走法律渠道,终于使两家多年的宿怨烟消云散。综治工作中心的联调机制不但能有效调处疑难性民间纠纷,在群体性矛盾纠纷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我镇原**村杨梅山事件作为一起历史遗留矛盾自从20xx年以来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置。每到杨梅成熟季节,就会发生村民聚众抢摘杨梅事件,原因是村民认为原杨梅山承包合同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擅自发包,村干部暗箱操作,程序不合法。镇党委政府虽年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处理对策,但因为负责调处的部门单一,收效甚微。

今年5月份以来,为防止部分群众上山哄抢采摘杨梅和群殴事件的再次发生,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矛盾调处联席会议,形成统一意见,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负总责,分管农业副镇长积极配合,抽调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组成矛盾处理专门工作小组,着力处置此事件。通过多次到潮面村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向村里负责过杨梅承包工作的老干部了解情况,掌握事件起因,并分析矛盾隐患、矛盾焦点,界定矛盾性质,最终形成书面处置原则和意见,终止原承包合同,公开招标,重新发包,妥善处置了此起事件,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求,并实行一案一卷。

(二)进一步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的精神,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健全乡镇、社区两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并做到一人一档。目前,全镇5年内共列管归正人员114人,今年重新犯罪3人,我们改以往单一报到、登记的方式,现采用司法干部与归正人员面对面、心与心交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掌握各归正人员的具体情况。镇司法所对归正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登记管理。镇社区两级干部对帮教对象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劳动保障站、民政办,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生活难题。我们了解到皋泄社区去年释放回来的一名归正人员属于三无对象,向党政领导汇报,积极筹集资金2万余元,为其建造了2间平房,还把河东社区一病残归正人员列入低保对象,加以特殊照顾。使他们安心生活,回归社会。

(三)法律服务得到规范和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全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我们注重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作用,积极搞好联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为渔农民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接待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32起,其中移交到基层法庭2起,为外来民工、渔农民、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5起。

(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的相应职能。在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过程中,我们健全工作组织,保障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我们始终把“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今年,根据省、市、区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平安定海”建设及渔农村新型社区的有关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对在创建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映、研究和解决,全镇司法所的同志在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的基础上,经常下村就创建工作的内容、创建工作的特点、创建的方法等进行面对面的帮助指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新型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和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去年,全镇9个社区都达到了三星级民主法治社区(村)达标要求,**社区作为全区普法试点社区,今年正在争创五星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八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把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全所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接受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近三年来,无发生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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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模式,更是畅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综治工作中心运行两年来,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排查出各类民事纠纷50起,除7起上交到镇里,由镇调委会配合调解成功外,其余43起全部由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自行调解成功,共达成书面协议6起,形成调解卷宗5起。**村王某是我镇的老上访户,自邻居造房子以来,因间隔和走路等原因,多次争吵,还越级上访过多次,今年6月份,两家矛盾不断升级,还有相互殴打之势。

得知此事后,中心工作人员深入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取证,考虑到此事件矛盾隐患较为恶劣,牵涉职能部门较多,若处理不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们立即启动综治工作中心重大矛盾联调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作出工作指示,要求各部门提前介入,及早分析,防止矛盾激化,中心主任召集综治、司法、信访、土管、城建、法庭、社区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按职责分工联合调处。最终通过联合调解和走法律渠道,终于使两家多年的宿怨烟消云散。综治工作中心的联调机制不但能有效调处疑难性民间纠纷,在群体性矛盾纠纷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我镇原**村杨梅山事件作为一起历史遗留矛盾自从20xx年以来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置。每到杨梅成熟季节,就会发生村民聚众抢摘杨梅事件,原因是村民认为原杨梅山承包合同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擅自发包,村干部暗箱操作,程序不合法。镇党委政府虽年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处理对策,但因为负责调处的部门单一,收效甚微。

今年5月份以来,为防止部分群众上山哄抢采摘杨梅和群殴事件的再次发生,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矛盾调处联席会议,形成统一意见,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负总责,分管农业副镇长积极配合,抽调综治工作中心人员,组成矛盾处理专门工作小组,着力处置此事件。通过多次到潮面村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向村里负责过杨梅承包工作的老干部了解情况,掌握事件起因,并分析矛盾隐患、矛盾焦点,界定矛盾性质,最终形成书面处置原则和意见,终止原承包合同,公开招标,重新发包,妥善处置了此起事件,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

由于我们工作细致,方式方法得当,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引起的自杀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群体性事件。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人民调解格式文书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对于能当场口头调解的简单民事纠纷,我们一般只对其进行登记;对于需要形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我们严格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要求,并实行一案一卷。

(二)进一步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的精神,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健全乡镇、社区两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并做到一人一档。目前,全镇5年内共列管归正人员114人,今年重新犯罪3人,我们改以往单一报到、登记的方式,现采用司法干部与归正人员面对面、心与心交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掌握各归正人员的具体情况。镇司法所对归正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登记管理。镇社区两级干部对帮教对象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劳动保障站、民政办,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生活难题。我们了解到皋泄社区去年释放回来的一名归正人员属于三无对象,向党政领导汇报,积极筹集资金2万余元,为其建造了2间平房,还把河东社区一病残归正人员列入低保对象,加以特殊照顾。使他们安心生活,回归社会。

(三)法律服务得到规范和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全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我们注重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作用,积极搞好联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为渔农民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今年1—12月份,全镇共接待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32起,其中移交到基层法庭2起,为外来民工、渔农民、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5起。

(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为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的相应职能。在实施“四五”普法规划过程中,我们健全工作组织,保障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我们始终把“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农村基层依法治理的主要工作,今年,根据省、市、区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平安定海”建设及渔农村新型社区的有关要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对在创建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映、研究和解决,全镇司法所的同志在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的基础上,经常下村就创建工作的内容、创建工作的特点、创建的方法等进行面对面的帮助指导,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新型社区开展创建活动和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去年,全镇9个社区都达到了三星级民主法治社区(村)达标要求,**社区作为全区普法试点社区,今年正在争创五星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八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把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全所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接受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近三年来,无发生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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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所工作总结


今年,xx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及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年初下达的工作考核目标,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服务基层,服从大局,针对街道地区的热点、难点,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地区稳定,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职能,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法制宣传教育与社区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的普法教育根据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20xx年《法制宣传、依法治区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完善各项措施,把法制宣传延伸到各个领域,全面推动了街道普法工作及依法治理工作。街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年初制定了《xx街道二00三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街的实施意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部署全年工作时,把普法教育作为全年工作重点目标与经济考核目标、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同步下达。
1、以多种形式、多层面的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年初街道普法实施意见的要求,街道二套班子人员在思想上高度统一,形成共识,把普法教育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常抓不懈。今年以来,司法所多层面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制教育上做到三个延伸:法制教育向单亲家庭子女延伸,向刑释解教人员延伸,在解决日常纠纷中向纠纷双方当事人延伸。党委中心组坚持每月学法活动给基层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各职能部门也做到学法经常化,各条线、部门按不同的分工、行业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今年以来,卫生所相继完成了《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学习;经营管理部门已完成了《合同法》《价格法》;计生部门已完成了《计生条例》,民政部门已完成了《婚姻法》,《城市低保条例》;妇联已完成《未成年人保护法》;综治部门完成了《外来人口管理条例》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十二个法律法规,同时各部门还通过自学等形式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近5部。上半年街道还以春训班的形式,邀请区领导及部门领导辅导授课6场次,受教育450人次;其中,区司法局王磊局长《依法治国,与法俱进》一课,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好评。社居委书记主任普遍反映,内容新颖、通俗易懂、印象深刻。在xx地区的三所中小学中,派出所、街道受聘法制副校长,今年以来通过新学年开学,暑期两个阶段集中进行法制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6场次,受教育学生2500名;学校还利用闭路电视,组织学生观看禁毒录像,街道司法所在xx中学开展禁毒图片展览,吸引了近千名学生的观看。通过教育、参观,远离毒品观念在中学生中得到进一步增强。到目前为止,地区3000余名学生中没有出现违纪现象。
2、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形式的开展法制教育:
上半年,我国一些地区“非典”疫情严重,为了切实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将非典疫情挡在无锡城外”的目标,保障市民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街道及时将防治“非典”法制教育纳入“四五”普法之中,在全街道迅速掀起“非典”防治法制宣传热潮。一是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传染性非典防治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街道迅速成立了“防非”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过伟同志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指挥;二是宣传卫生,司法,团支部联合联手,以社居委为主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防非法律法规。五月上旬,街道司法所,卫生所共同组织社居委开展了防非知识、防非法律法规板报展评。社区送展的15块展板中,第三社区,第四社区分别获一等奖;xx中学,七社区,新苏获得二等奖。与此同时,在小区广场还举办了防非法律咨询活动,现场解答防非法律咨询200人次,向社区发放防非宣传材料2000余份,赠送防非宣传书籍300本。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深知公民在非常时期的法定责任。
据不完全统计,xx地区共有外来流动人口5000余人,两个农贸市场是外来人口集散地。为了让外来流动人口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在这里即诚信经商,又守法安份,派出所会同市场管理所与市场个体经营户签订了诚信经商、遵纪守法责任状。发现有违规违法乱纪行为者,将取消经营的资格,违纪者将受到治安处罚。通过有形制度的约束,今年以来,守法经营户多了,违法失信的少了。市场秩序有了很大改观。同时,今年,综治、派出所在社区增加协管力量,对流动的暂住人口,进行了有效的动态管理,并定期为他们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到目前已下发各类宣传小册子1500余本。
街道党校、社区市民分校,夕阳红读书小组、读报会馆已成为各类干部居民和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通过这些阵地对不同对象实施普法宣传教育。

3、完善措施,全面推进社区依法治理工作
根据区、局年初确定的目标,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在去年xx一社区、四社区试点的基础上,向全街道社区推开,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全方位开展各项工作:一是从硬件建设上有新的突破。今年上半年,街道投资20余万元,对社区办公场所进行全新装璜,添置必要的办公设备,每个社区都配有电脑,电视机,书柜,同时统一规范了软件,做到墙上制度规范统一,办公条件显著改善,为社区开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奠定了物质基础,在社区规范化建设方面迈了一大步。二是法律知识走进社区。社区成员运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社区居(家)委均与南长天平法律服务所、无锡市开南律师服务所签订了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服务协议。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两次与社区共同举办法律咨询活动,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20人次,调解家庭、婚姻、债务纠纷6起,为地区居发代理民事案件2件,解决婚姻纠纷一起,帮助贫困学生催讨教育费2500元。三是司法所通过发放法律服务卡,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捷快速的法律服务。今年,司法所已向各社区发放服务卡16000张,上半年居民群众通过向志愿者求助达150人次,司法所为持卡群众解答法律方面的各项咨询近120人次,为地区群众办理遗嘱见证2件,非诉讼调解房产继承纠纷3起。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街道举办各类培训班8期;各类专栏42期;黑板报68期;悬挂宣传条幅45条(幅);印发各类宣传材料1900余份;自编宣传材料2500份,开展各类法律咨询活动8次;解答法律咨询670人次。由于开展了多种多样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动,营造了法制宣传的浓厚氛围,使街道居家委的干部及广大居民群众对法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法制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司法所建设及人民调解工作。
司法所的硬件建设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支持下,取得了明显进展,街道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专门为司法所腾出了单独办公室,配强了人员,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安装了办公电话,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公示上墙,司法所的工作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为有效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较好的物质保障。
1、抓好队伍建设,完善调解网络:
为了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在街道地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工作网络体系。今年初,更名后的xx街道人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党工委书记过伟同志亲自担任主任,同时成立了由派出所、司法所、房管所、物业公司、城管科、综治办、信访办、劳动保障所等成员组成街道调解委员会,从而改变了过去的单一工作局面。12个社居委均成立了以辖区楼道为单位的调解小组,每五个门楼为一组,民主推荐产生一位调解小组组长,现全街道共有164名调解小组长,调解信息员820名,义务调解监督员35名。社区委的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文化程次较高的居委书记担任,选聘社区民警为调委会付主任或委员,吸收了社区律师法官退休教师及社区法律志愿者为调解会顾问,从而提高了调委会人员的权威,调解文书制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无锡市开南律师事物所南长区天平法律服务所联合与街道10个社区居委签订法律进社区互助协议,对调委会依法开展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落实四项制度,做好三个结合:
为了较好的发挥司法职能,我们全年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制度:一是工作例会制度,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干部例会,重点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及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二是纠纷排查制度,今年两会期间,群众强烈反映的中亚化学有限公司噪声污染问题,我们及时与该公司联系,督促公司加快噪声隔离设施的施工建设进度,目前该公司投入近300万元,各项降噪补救措施已基本到位,噪声污染问题可望得到控制;三是疑难纠纷会办制度,地区发生的疑难纠纷的处理,我们采取调解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司法所合理调配使用,今年三月,居民李保胜受到意外伤害,通过整合力量会办成功获赔15000元,当事人双方及社居委三方较满意;四是对基层调委会的考核制度,作为一项制度与社区居委两个文明建设同时考核,与利益挂钩,通过有形的制度保障和约束。近来年,我们从调解的大量的民间纠纷中发现,xx地区有四大类纠纷比较突出,一是家庭纠纷多,二是邻里纠纷多,三是债务纠纷多,四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多,为此,在调解过程中,我们注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预防和疏导相结合,针对装潢引发邻里纠纷的特点,司法所分别向房管所,物业公司及开发商发出司法建议5份,及时告知装潢户有关权利义务,变事后纠纷为事前预防,二是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在日常纠纷调解中,我们既要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外,同时希望当事人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做到得理让三分,在双方互谅基础上解决争议,三是社区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在调解过程中,邀请当事人单位领导参与,取得社会力量的支持。并且在调解纠纷过程中,把法制教育宣传向纠纷当事人延伸,使当事双方能懂法、守法,以法律来解决矛盾。
今年街道地区共发生各类纠纷147起,其中,婚姻32起,邻里63起,债务13起,赔偿8起,赡养费10起,继承2起,其他19起。由于全街道89名调解人员的思想稳定,斗志饱满,各项工作有了明显的成效,广大调解人员遇到纠纷不推不拖不上交,尽心尽职能做工作,今年的各类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没有一起纠纷因调解不及时或不合法引起民转刑,民转非案件,较好地发挥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xx地区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全街道12个调委会均已达到一类调委会标准,今年6月,市人大领导到街道调研人民调解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xx二社区调委会受到省厅表彰,xx三社区的书记获得市级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三、帮教工作与法律服务工作。
今年街道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3名,其中:刑释人员10名,解教人员23名。从回归人员的犯罪形态分析,吸毒人员名,占劳教人员%,复吸毒人员人,占劳教人员%,吸毒人员仍然占劳教人员的偏高比例,为了有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工作,街道司法所与派出所、综治办联合召开了安帮工作座谈会,会上就安置与帮教的有关事宜充分交流了看法,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帮教工作责任区活动,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民警,三名以上党员志愿者负责社区范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减少脱管、漏管现象。通过帮教责任区活动的有效开展,不仅政治上不歧视他们,而且在生活上还主动给予关心,使他们回归社会后享有平民待遇,激发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勇气。
今年,在xx三社区举行的单亲家庭座谈会上,邀请了13名单亲子女参加,把法制教育向单亲家庭延伸,在如何预防单亲家庭子女违法犯罪方面作出了新的探索,无锡都市法制频道和江南时报就此分别做了专题报道。与此同时,社区还积极帮助有生活困难的解教人员排忧解难,xx二区12号601室黄斌因缺少母爱一度染上吸毒恶习,今年四月回归后,社居委积极为其筹集资金,帮其完婚,建立了小家庭,面对社会的关爱,小黄斌感激不尽,表示一定要远离毒品,用实际行动报答社区干部的真诚关心和帮助。xx七社区退休老教师刘继林,王静娟夫妇,伸出热情之手,关怀照顾失足青年高宏,不仅在生活上给予无微不至的关心,更重要的是把法律知识送进失足青年的心田,使一度失去生活信心的他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刘继林夫妇的事迹分别被无锡日报,无锡都市法制频道作专题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今年,七社区获得市级安置帮教先进单位。
目前有名回归人员在街道和社区的帮助下,有人重新找到工作,因生活困难享受低保的8人,自谋职业人,均没有重新犯罪的倾向,此外,今年,街道对有稳定工作,表现良好的人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了撤帮。
服务经济,为街道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是司法所的职能之一,今年司法所协助街道法律顾问催讨无锡市南兴绿色纸品有限公司拖欠款2.5万元,审查各类合同份,为地区居民代书份,协办计生公证件,另外,今年共完成信息篇。
今年,司法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对照区局的总体工作目标,还是存在明显的不足。在工作中,缺少创新意识,缺少特色,重点工作突破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xx年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普法教育的实施及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要强化领导干部及机关人员的学法活动,按照“三个代表”的总要求,发挥好示范引路作用,社区依法治理工作要在“五个一”工程完善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加强,力求抓出成效。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三个文件精神的要求,切实抓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工作,搞好干部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同时要对工作薄弱的民调委,进行队伍整顿,调整人员。
3、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上半年创建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开拓新的服务领域,把法律进社区活动作为民心工程,实事工程,“三个代表”的实践工程抓好抓实。中国编辑整理。

2020年全区大调解工作总结


鼓楼区二00五年大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平安创建”活动中,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始终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着力发挥“大调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精心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全区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隐患159件,调解社会矛盾纠纷211件,调解成功206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7.6%;共劝阻防止群体性上访33批404人次;今年我区民转刑命案数为“0”,继续保持民转刑命案数为“0”的记录;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有效地保障了我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网络,明确职责。今年4月29日,区委下发了《关于成立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通知》,区司法局局长王秀柱同志任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主任,同时下设办公室、接访科、调处督查科、预警分析科。从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等相关单位抽调13名同志进驻调处服务中心办公,这标志着区一级大调解工作机制正式建立和正常运作。5月中旬,全区六个街道办事处都迅速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实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员,调处中心与司法所合署办公,司法所所长负责日常工作。调处中心下设办公室、接访科、调处督查科、预警分析科,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与此同时,我们还着力巩固和整顿了5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委会都选聘了2名专职调解员,充实调整了708名义务调解员和765名义务纠纷信息员。目前,我区已形成了以司法所为依托,区调处中心、办事处调处中心、社区调解委员会三级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大调解组织网络。同时,明确了各级组织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管辖责任制,坚持分工负责和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做到了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定领导责任、定单位(部门)责任、定调处时限的工作制度,努力做到纠纷矛盾调处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重大案件有报告,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大调解”机制的正常运行。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三月份下发了《关于建立重大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的实施意见》,各办事处、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社区、街道、区四级预警网络。区调处中心指导街道办事处调处中心、社区调委会每半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区调处中心每月最后一天上报市大调解联席会议办公室。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区调处中心下发了《大调解工作考核办法》、《大调解工作考评标准》,确定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5月16日区调处中心与各办事处签订了大调解工作责任状。各单位对属于本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办事处、疑难纠纷不出区。例如鼓楼区黄楼办事处白云社区居民王某家的窗户被某酒店一段围墙阻挡,无法正常采光、通风。王某父亲长年卧病在床,王某以采光权受到侵犯,缺少阳光不利于其父亲身心健康为由,要求将该段围墙拆除。3月21日,白云社区调委会主任董宝珠和副主任刘贤立即进行调解。经过调查了解,制定了调解工作方案,董主任当即向酒店管理人员表示:该段围墙的存在明显影响了王某的通风和采光,侵犯了其通风、采光的权利。经过调委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最终酒店一方同意拆除围墙上半部,王某对这一调处结果也表示满意,成功地防止了一起上访。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区、办事处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区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办事处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如5月17日琵琶社区居民17人到办事处要求解决村民待遇问题,办事处李金豹书记到调处中心接访,既耐心讲解,又采取措施,化解了一起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六是实行深入基层巡访制度。区调处中心每月要深入街道办事处寻访了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及时协助街道办事处调处好纠纷,各街道办事处每周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社区、居民小区设接访调处台,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我们下访。5月10日,铜沛办事处调处中心在下访中,就与道北调委会成功调解了郭家姐妹三人关于赡养母亲的问题,使老人的生活有了保障。七是落实部门协商会办制度。对涉及几个部门、必须有几个部门共同调处的纠纷,由调处中心牵头,进行协商会办,并明确各部门责任,让群众真正体会到“群众的事有人管,群众的困难有人帮,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有人查处”。例如4月22日,琵琶办事处调处中心接到李沃社区张洪梅投诉:其邻居杨桂元盖房的护坡太宽,占据路面,影响车辆正常出入,杨桂元酒后滋事,将张洪梅打伤入院。接案后,办事处领导立即带领信访、城管、司法所及社区调委会成员到实地进行调查,并会同朱庄派出所进行调解,最终纠纷双方达成协议,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八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民转刑案件要查明原因,进行责任倒查。对调处不力,出现民转刑命案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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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标准,确保质量。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全区调处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统一印制了20种3万余页表格和300个台帐盒,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区司法局审查、备案;区司法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和司法所工作人员,7月1日至2日举办了全区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33名;同时下发了《鼓楼区基层人民调解员考评标准》和《鼓楼区基层人民调解员考评细则》,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处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调处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资料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要有明显标志;全区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区、办事处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四、加大投入,抓好保障。一是人员保障。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司法所和大调解工作建设,选调了10名人员到司法所工作,抽调了13名同志到区调处中心工作,这不仅增加了司法所和区调处中心人员的数量,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大调解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二是基础设施保障。区财政投入9万元给司法所统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电视机、传真机、录音机等办公设备;各街道办事处共投入资金15万元,为司法所整修办公用房,进一步改善司法所办公环境,目前,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在120平方米以上,基本达到了有专门调解室、有徽章、有印章、有台帐、有标识牌、有档案柜的“六有”标准。三是经费保障。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按辖区人口每人0.5元的标准给调解中心拨付经费。每年区调处中心经费11万元,区财政直接安排5.5万元;各办事处按人口分担5.5万元,经费由区财政局代扣拨付到区调处中心账户,专款专用。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街道办事处对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差距比较明显;二是街道办事处调处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资金的投入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影响了大调解工作向更高层次拓展;三是部分社区调解室没有达标,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尚需进一步规范。

六、明年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调处服务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组织网络管理规范,运行有效。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根据制定的大调解量化考核标准,对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检查考核,确保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按照市局关于加强信息预警机制建设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纠纷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纠纷预警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在当地发生命案时,司法所要及时了解情况,对属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命案,要实行责任倒查。四是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规范公示内容,健全基础台帐,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五是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为人公正、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好配强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威信高的高素质调处队伍。积极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坚持调解员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调解质量。六是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切实按照“六有”、“四落实”、“四规范”的标准,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和预防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98%,成功率达到95%以上。对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命案将实行“一票否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区的“大调解”,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鼓楼”做出新的贡献。

二00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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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标准,确保质量。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全区调处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统一印制了20种3万余页表格和300个台帐盒,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区司法局审查、备案;区司法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和司法所工作人员,7月1日至2日举办了全区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33名;同时下发了《鼓楼区基层人民调解员考评标准》和《鼓楼区基层人民调解员考评细则》,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处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调处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资料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要有明显标志;全区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区、办事处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四、加大投入,抓好保障。一是人员保障。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司法所和大调解工作建设,选调了10名人员到司法所工作,抽调了13名同志到区调处中心工作,这不仅增加了司法所和区调处中心人员的数量,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大调解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二是基础设施保障。区财政投入9万元给司法所统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电视机、传真机、录音机等办公设备;各街道办事处共投入资金15万元,为司法所整修办公用房,进一步改善司法所办公环境,目前,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在120平方米以上,基本达到了有专门调解室、有徽章、有印章、有台帐、有标识牌、有档案柜的“六有”标准。三是经费保障。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按辖区人口每人0.5元的标准给调解中心拨付经费。每年区调处中心经费11万元,区财政直接安排5.5万元;各办事处按人口分担5.5万元,经费由区财政局代扣拨付到区调处中心账户,专款专用。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街道办事处对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差距比较明显;二是街道办事处调处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资金的投入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影响了大调解工作向更高层次拓展;三是部分社区调解室没有达标,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尚需进一步规范。

六、明年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调处服务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组织网络管理规范,运行有效。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根据制定的大调解量化考核标准,对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检查考核,确保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按照市局关于加强信息预警机制建设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纠纷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纠纷预警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在当地发生命案时,司法所要及时了解情况,对属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命案,要实行责任倒查。四是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规范公示内容,健全基础台帐,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五是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为人公正、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好配强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威信高的高素质调处队伍。积极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坚持调解员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调解质量。六是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切实按照“六有”、“四落实”、“四规范”的标准,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和预防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98%,成功率达到95%以上。对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命案将实行“一票否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区的“大调解”,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鼓楼”做出新的贡献。

二00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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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基层基础,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实现建设“平安xx”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显著提升了在政府各部门中重要地位。现将我们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争取党政领导、协调各方关系

一个部门工作业绩的取得,除自身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还要看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为此,我们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始终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我们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分管领导经常和我们一道做具体工作,解决好司法所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涉及各种资料的搜集,各部门及驻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这样,司法所与党委、政府和部门间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互动效应:司法所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集“护航员”、“宣传员”、“调解员”于一身的角色定位,越来越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在人、财、物上给予了越来越多的支持和倾斜;反过来,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又进一步激发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更加有效地推动了职能地发挥。这种互动其实就是政府对司法所的投资加强,司法所的工作开展得有力,矛盾纠纷少了,社会平安稳定了,领导的精力更加集中于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其实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一种低投入、高产出,他们投入了少的物资,收获的却是一方平安。

二、抓阵地建设,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去年12月,我所被县批准为司法所阵地建设的九个所之一。党委书记在参加县司法所阵地建设专题会议后的当日,就迅即召开党委会研究实施方案,并由分管领导和我具体落实。抓住这难得的机遇,次日我们就进行了规划测设和签定了相关建修合同,仅20天时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的崭新司法所阵地就展现在世人面前,并完成了各种办证手续,县、市验收组各位领导也赞不绝口,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镇党委、政府还为司法所办公室、会议室、调处室、档案室配备了电脑一台、办公桌四张、韩式沙发二套、资料柜一个、档案柜一个、热水器二台、电风扇四台及会议室的桌、橙。办公经费也列入镇财政预算,确保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昔日这个在乡镇政府各部门并不起眼的司法所如今已给了人们一个全新的感觉,它标志着党委政府已把司法工作放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

三、抓好四个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一是抓普法依法治理网络建设。按照镇人代会通过“五五”普法规划,我们制定了年度实施意见,编制了教案;与村(居)、场镇单位、学校、企业签定了普法责任书62份;制订普法制度10个并上墙;以镇集中开展法律骨干培训3次,28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500余份,工作简报二期,标语宣传50余条,有线电视法制讲座3次,各村通过有线广播开展法制讲座宣传每月1次;配合部门抓法制宣传教育,今年我们会同镇妇联举办了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家庭”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与计生办举办镇、村(居)计生干部参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学法讲座,还利用宣传车和社区文娱演出队上街头进行宣传;抓中小学法制辅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青少法制教育,全镇五所中小学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

二是抓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了镇(街道、社区)、村、社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了由司法所长为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成立了3~5人的调解委员会。村民小组设调解员,按院落设纠纷信息员。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镇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1——5月排查民间矛盾纠纷78件,调处72件,调解率为92.2%,对尚未调处的6件也正在及时做工作,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xx的稳定、平安、和谐。

三是抓各项制度网络建没。我们在镇、村、社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已健全完备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目标责任、请示报告、内部管理、公开承诺、廉洁自律以及例会、统计、档案管理等18个制度,并悬挂上墙,真正实现了靠制度管人、管事,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同时建立了“六个制度一个台”,即:村(居)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年初签订了责任书);调解人员培训制度(每半年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每月20日);矛盾纠纷调处督办制度(用文书形式通知到单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调处联合办公制度(由政府组织、司法所牵头、召集公安、村建、国土、群工、计生、民政、农口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情况汇报制度(每月26日前书面报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矛盾纠纷调处台账(己上微机管理)。

四是抓安置帮教网络建设。镇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民政办、派出所、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镇设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村(居)成立安置帮教小组共三级安置帮教网络。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建立刑释解人员档案和登记制度,年初我们对全镇范围3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使得辖区内的刑释解教对象情况清、底数明;二是落实帮教责制,年初村(居)与镇政府签定责任书,被帮教对象的责任分别落实在村(居)干部人头;三是落实帮教对象考察制度,考察情况责任人每季度向镇上报告一次;四是制订帮教措施,如农村“五保”、低保、医疗救助等惠民政策优先落实;五是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分享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近年来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全面启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xx、平安xx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及时传达、贯彻县委、县府6月19日召的“xx县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平安xx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会议精神。建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xx镇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平安xx服务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镇人民政府制定和发下了《xx镇关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平安xx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组织司法行政及法律服务部门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意。明确了各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司法所、法庭、法律服务所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确定了镇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和村(居)有线广播对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五五”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普法教育力度;二是健全制度,加大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三是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个别地方“断档”。

下半年,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领导下,不断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深入扎实做好行政司法工作。

1.抓好“五五”普法实施工作,加强指导、督查力度。

2,深入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平安金石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3加强调解工作的组织指,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

4建立健全刑释解救人员的安置帮教制度。

5积极抓好平安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