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工作总结

2020年县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工作总结。

最珍贵的就是当下的时光,上阶段的工作就这样完成了,需要我们对工作进行总结,写好总结是对过去的自己的一种肯定,那么一篇优秀的总结怎么样动笔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0年县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工作总结”,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我县小池、界子墩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在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走过了20xx年,迎来了20xx年,风风雨雨的20xx年我们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的工作。
一、依法上路,履行动物运输专项检查职能
按照省政府〔1998〕186号文件和省畜牧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依法依规在指定地点设站检查,一年来共检查验证活畜禽17228656头(只),其中猪1084766头,牛45321头,羊440398只,禽类14382219只,其他动物1275952头(只),查验动物产品144677.06吨,共计检查和消毒车辆21755车次,在检查工作中我们绝大多数同志对工作兢兢业业,仔细认真。今年5月7日小池检疫监督检查点负责站长陈勤,带领检疫员杨波、柳杰峰、梅舰等3人,检查从江西进来的一车生猪时,发现其中9头有w病的嫌疑,在省专家到场确认后,立即将该车54头生猪全部扑杀,并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有效地堵截了疫病的传入,防止了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为我省畜牧业的发展作出了一份贡献。
二、建章立制,保证检查工作的高效运行
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是有效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的前提和保证,在上级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建立和健全了执法“三制”,即:《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对执法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每一位执法人员头上都有紧箍咒。县动检站对执法人员的职责、权利、行为规范等方面都有具体化的要求,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今年11月16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周亚峰赶赴**,暗访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在小池暗访时发现该点执班人员(副站长熊青龙等3人)在值班室里打扑克,次日将该事在《楚天都市报》上曝光,这件事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俞书记亲自批示要严查此事,我局在县纪委的督促下,很快作出了处理意见,对熊青龙等3名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和行政撤职、严重警告处分,对相关责任人也依规进行了责任追究。此次事件的处理给我县畜牧系统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课,特别是对小池、界子墩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教训尤为深刻,对今后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根据此次事件的发生,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原来的《检查点管理制度》、《站(点)长岗位规范》、《检查员岗位规范》、《监督检查站点八不准》等制度的基础上,又与每个执法人员签订了《**县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工作纪律责任状》,对上班期间抹牌、下棋等违纪活动的处罚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签订责任状后,检查点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检查工作有条不紊,检查效率大大提高,今年我们共检查了动物产品14万余吨,检查和消毒装载动物产品的车辆6486车次,这在过去历年是没有过的。
三、强化票证章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按照规范使用检疫证、章、标志,是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规范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执法的重要凭证,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把票证章的管理和使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票证的发放和回收严格按程序操作,票证的使用按农业部要求填写,票证的管理安排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一年来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所使用的票证无一遗漏。在经费管理上遵照我局财经纪律的规定,做到了日清月结。
四、杜绝“三乱”,为我县招商引资服务
按照我县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作为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如不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工作中发生“三乱”,势必影响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因此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不但担负着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还担负着为我县经济发展的历史责任。一年来的工作证明,我们没有“三乱”行为发生,今后也不会发生。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办事,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服务全局。


**县动物检疫站
二〇〇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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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2020工作总结


xx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

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度,xx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在上级价格部门和局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着规范价格行为、整顿价格秩序、清费减负、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检查的作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检查分局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起,查处金额近352200元,其中退还消费者90700元,收缴违法所得261500元,罚款600元,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总结如下:

一、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专项检查,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医药领域“三项改革”的深化,切身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单位、药品经营者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部署,物价检查分局对我区的各区级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的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区各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仍不容乐观,经营者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擅自定价和收费、推迟药品降价时间、不执行医疗收费政策提高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的药品价格不执行顺加作价的政策等现象仍然存在,物价监督检查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已检查的6家区级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涉及金额30多万元,目前已经处理完毕。

二、整顿清理教育收费秩序,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教育收费检查是下半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局集中力量对我区8所中小学的收费进行了检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违反自愿强制收取服务费用、以择校为目的的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等,以及违反规定收取补课费、代收代办费不予结算、组织学生统一定购教辅材料并收费的和高中阶段违法“三限”政策乱收费的,都进行了严格检查,已初步查明一些学校存在超范围列支课本费、作业本费,还有少部分学校以校庆赞助款等形式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目前我局已开始全面清理。

三、重视12358价格举报工作,为民排忧解难

12358价格举报电话是物价部门对外的一个窗口,也是物价检查部门获取案件信息的有效渠道,及时掌握动态,答疑解惑,疏导矛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据统计,20xx年度,检查分局共受理价格举报和价格咨询102件,其中来电、来访、来信91件,上级交办和政府热线电话交办的11件,经过充分的调查和检查,依法退还消费6万多元,举报办结率达100%。认真做好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都起到很好的作用。

三、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和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减轻家民负担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在20xx年4月和5月份对我区的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涉农收费和区水利管理部门、农机监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动植物检验检疫收费和部分化肥销售企业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检查中发现,经过了多年的涉农收费和价格的检查,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都比较重视,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基本上没有发现,但个别乡镇的农民建房押金还没有清退完毕,对涉农收费中个别已取消项目由于文件到达较迟等原因没有及时执行,发现后已及时进行了改正。对化肥经营企业的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国有和集体的经营企业基本已经退出经销行列,取而代之的是经营规模小、经营零散灵活、分布广的小型个体企业。我们在检查的同时对80多家经营户分发了国家对尿素价格的新规定,并作了相应的解释。

四、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和价格诚信宣传活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传统节假日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之际,我们开展了节日市场检查, 在20xx年9月26日至9月30日组织力量连续对我区的商业零售企业、旅游服务企业、大型市场和各大超市开展宣传活动和价格检查,我局共组织3个检查组,对我区的2家旅游服务企业,2家商业市场和城区的富山路、人民路、大唐街等3条主要街道的100多家零售商店进行检查, 对没有执行明码标价的4家商店和摊位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600元.

五、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切实整治乱收费

在全省价格主管部门得统一安排下,开展对涉及企业收费行为的有关单位开展收费检查,根据部署,监督检查分局和市价格检查部门互相配合,对公安部门、交警、汽车培训学校和工商部门等开展检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00六年十二月

2020年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工作总结


20xx年,xx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在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局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着规范价格行为、整顿价格秩序、清费减负、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工作,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的作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

一、 加强物价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液化气价格是年初百姓反映的焦点问题。今年2月份,由于受国际液化气价格上涨的影响,我区液化气价格大幅上涨,区内各液化气供应站都一度出现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 少部分人不法商人趁液化气货源供应紧张,又利用部分老百姓的恐慌心里,趁机哄抬价格,一度液化气价格卖到每瓶125元,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区物价局一方面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液化气石油价格监管的通知》精神,及时召集由各液化气经营户参加的的座谈会,商讨稳定气价的对策,要求各液化气经营户从大局出发,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进一步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努力降低生产成本,自觉让利落于民。并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的液化气价格进行监管,并对其销售价实行差率控制。特别是对运送服务费实行“一费制”政策,规定到户运费最高不超过4元。实行价格公示,强化明码标价制度并联系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每天定时滚动播出区物价局《关于对瓶装石油液化气价格管理的告诫书》,进一步加强对液化气价格的监测,实行定时定人专人测报制度。同时派出检查组深入到城区及峰江、横街等有关液化气供应单位进行价格检查,并向其分发宣传资料,宣传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并说明国家政策的严肃性。要求各单位自觉执行国家政策,执行政府所采取的价格监管措施,不趁机囤积、不哄抬物价。

二、整顿清理教育收费秩序,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教育收费检查是上半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局集中力量对我区xx所中小学的收费进行了检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费用、以择校为目的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等,以及违反规定收取补课费、代收代办费不予结算、组织学生统一定购教辅材料并收费的和高中阶段违法“三限”政策乱收费的,都进行了严格检查,特别是对我区xx外国语中学和外国语小学两所民办学校的办学情况、学费收取标准、代管费的收取执行情况等作了重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就两校目前的办学情况以及三年来的办学条件及时向区政府阐述了意见,认为三年过渡期结束后,两所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还没有完全达到规定的要求,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检查组的反映,已决定停办“xx区九鼎外国语中学”和“xx区九鼎外国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也相应停止两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同时在检查中发现,外国语中学在执行收费标准时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以超过每生xx元的标准收取费用(核定标准每生每学期xx元,实收每生每学期xx元)。目前已下发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共计清退xx万元。

另外,还初步查明一些学校存在超范围列支课本费、作业本费,还有少部分学校以校庆赞助款等形式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xx起,查获违纪金额xx万元,其中清退xx万元,上缴国库xx万元。

三、重视12358价格举报工作,为民排忧解难

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对群众的咨询、投诉做到不论大小,不管难易,有问必答,有果必复。

由于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由管理型转向服务型和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举报、投诉日益呈现新的问题,大量的政策咨询性电话以及收到的不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数明显增加。为适应这一变化需要,我局集中力量认真听取群众的反映,详细做好每件记录,为举报人保密,对属于咨询的我们都尽力现场解答,如当场答复不了的,我局及时向其说明情况、约定时间主动补充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举报件,我们也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并指导举报人应通过什么途径或向什么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新问题多的举报案件,我们努力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都能认真对待,耐心倾听、做好笔记,细心解答、及时回复。凡初步认定有问题的投诉,都立案查处决不马虎,并能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查处中不因事小、无利、有怨而不为。据统计,20xx年,检查分局共受理价格举报和价格咨询xx件,其中来电、来访、来信xx件,上级交办和政府热线电话交办的x件,举报办结率达100%。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都起到很好的作用。

四、加强宣传,不断扩大价格举报工作的社会影响。

价格举报工作是价格监督检查面向社会的窗口,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扩大价格举报工作的社会影响,我们及时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受理价格举报向举报人和当事人宣传价格政策法规,二是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不定期在报纸上宣传和公布举报工作情况及举报的热点,三是积极参与较大的社会活动,利用“3.15”等设立举报宣传点现场受理群众投诉,增强群众依法自我保护意识。

五、

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和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减轻家民负担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在20xx年3月份对我区的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涉农收费和区水利管理部门、农机监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动植物检验检疫收费和部分化肥销售企业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检查中发现,经过了多年的涉农收费和价格的检查,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都比较重视,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基本上没有发现,对涉农收费中个别已取消项目由于文件到达较迟等原因没有及时执行,发现后已及时进行了改正。对化肥经营企业的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国有和集体的经营企业基本已经退出经销行列,取而代之的是经营规模小、经营零散灵活、分布广的小型个体企业。

六、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秩序,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电力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和《20xx年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我们在全区开展电力、自来水、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对电网企业,自来水公司,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及有关代收费等单位,自20xx年1月以来执行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电力企业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情况,以及有无各种名目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或以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价现象;有无在电网改造过程中不执行国家的规定,自立名目收费;有无未经价格权限部门批准,自立名目向用户收取管理费、服务费等费用。

20xx年,我们将以江泽民“三个代表”讲话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改进工作思想,创新工作方法,清费治乱,依法治费,为我区的经济腾飞保驾护航。

xx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

20xx-12

2020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二00四年,我所在县物价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物价检查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一年来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顿价格收费秩序,应对价格波动,价格监督检查水平不断提高

二00四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体物价检查干部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以极大的热情开展工作。一年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xx万元;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其中上缴财政xx万元,退回用户xx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查处的价格违法所得、经济制裁以及上缴财政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0.06%、19.37%和23.77%。为历史最高水平,开创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1、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交通不便等困难,全力以赴地开展了这项工作,对县城以及各乡镇医疗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及中标药品核定价格等价格违法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分别于今年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这次检查查处力度大,治理效果好,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阶段性目标。

3、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局的统一部署,我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开展了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4、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所对全县各涉农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5、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我所以春运票价、旅游门票价格、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为重点,开展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查处了汽车站春运期间擅自提高客运代理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明码标价,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

6、开展化肥、液化气价格检查,平抑价格波动。去年12月份以来,化肥价格大幅攀升,我所快速反应,对全县各化肥经营点的化肥价格进行了广泛调查和检查,确保了上级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的有效贯彻,并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依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液化气价格问题,我所适时开展了检查,查处了两起液化气公司擅自提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控制液化气价格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7、积极支持配合市所开展的各项联合检查工作。

二、注重价格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利益,价格投诉举报网络日益健全

1、健全网络,服务农民。自去年7月设立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以来,我所积极帮助和引导其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工作,与之建立了经常性工作联系,经常组织乡镇价格监督员学习物价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之成为价格部门在农村的又一敏锐触角和得力帮手,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推进农业发展。

2、依法行政,取信于民。价格举报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窗口。一年来,我们本着“群众的利益无小事” 的原则,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如今年4月有群众投诉某医疗单位多收药价,我所立即组织检查,起初,该单位对提高药品及医疗价格的行为矢口否认,并为检查设置障碍。经过连续数天的艰苦调查,检查人员将有关的价格违法情况全部摸清后,依法对其做出了责令退款162元,没收违法所得1978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据统计,一年来我县共按到群众投诉举报20件,根据举报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实施经济制裁4.94万元,其中上缴财政3.33万元,退回用户1.61万元。

三、加强检查综合工作,狠抓办案质量,价格检查基础建设更趋完善

1、积极宣传、扩大影响、树立物价部门新形象。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各界对物价工作的了解,同时结合“全国价格举报宣传日”开展三周年以及物价检查所成立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价格法宣传,通过有力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物价观念,树立了物价部门新形象。

2、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继续抓好案审工作。一年来,我所以案件审理为突破口,结合基层物价检查的执法环境和工作特点,狠抓了办案质量,落实了执法责任制,从立案到结案都严格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依法行政、严格把关,使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案卷材料都能案按规范化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确保了今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提高认识、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工作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检查统计报表分析和总结汇报材料。对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转办的案件做到了认真查处,及时反馈。严格执行物价检查人员守则和廉洁自律的规定,保持了物价检查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总之,回顾二00四年的工作,可以说有耕耘,也有收获;有压力,更有欣慰。这一年我们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也应清醒的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如任务繁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多收价款的清退工作尚有不足,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不够,价格执法职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展望二00五年,我所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按照上级每年确定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认真完成各专项、重点检查任务,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进一步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不断提高检查队伍素质,培养过硬作风,提高价格监督检查队伍的战斗力。

卫生监督所检疫监督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内容

1、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从源头上保障了动物食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年初召开了全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今年产地检疫工作,切实加强乡镇报检点建设工作进度,在全县设立了11 个产地检疫报检点,每个报检点聘请了2至3名兼职检疫人员,目前已建设装备报检点3个,建立健全了申报点标志牌、检疫员公示牌、报检电话、监督电话等公示制度,并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检疫程序,统一票证管理,做到有报必检。并按照要求将《产地检疫工作程序》、《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动物检疫申报点职责》、《动物检疫申报点工作制度》、《动物检疫申报点执法人员工作制度》《动物检疫申报点疫情报告制度》等制度制牌上墙,各类票证档案文书按要求整理归档,同时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畜禽产地检疫规程》等规定,要求畜禽养殖户在出售时,必须提前报检,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产地检疫工作已达到整治基本要求,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已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已达到100%。截止10月底共检疫各种动物68190头(只),(产地检疫61685头(只)、畜禽交易市场检疫6505头(只)),其中:猪895头,牛79头,羊31246只,禽类34698只,兔707只,蜜蜂565箱;畜禽产品17.01吨,其中兔肉9.62吨,鸡蛋123170枚7.39吨。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1250分,检疫率达到了100%。检出病死畜禽8头(只),无害化处理8头(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保证了上市交易畜禽安全无疫。

2、屠宰检疫工作:我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农业部对加强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通知精神,以提高肉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食肉安全为工作目标,为此年初专门成立了屠宰检疫组,严格做好屠宰检疫工作,规范屠宰检疫,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认真执行《动物屠宰检疫操作规程》,规范填写各种记录,严格执行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标识屠宰的规定,驻场检疫人员24小时值班,严把畜禽进厂关,保证同步检疫到位,宰后检疫处理到位,做到有宰必检,有检必严。建立健全动物进厂检查制度、出场登记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销毁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落实不合格肉品的可追溯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问题肉上市,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合格。

通过今年的不懈努力,我县屠宰检疫监管工作大大提高,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市场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检疫合格证持证率、验讫标志佩戴率达到四个100%。今年来检疫生猪2156头,检疫动物产品122.5吨。回收检疫证明2156分,回收耳标2156枚,查处不合格病死猪1头,无害化处理1头,对屠宰车间、圈舍消毒76次。

3、公路检疫工作:今年来检查站在做好诚信执法活动的同时,严格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履行检疫监督职能,坚持24小时值班制,执法人员上班期间穿着统一标志服,佩戴公路检查证,持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使用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印发的检查登记表日志和监督专用章,在检查车辆时,检疫员严守执法程序,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查程序》执行,认真查证验物彻底消毒。严厉打击违规运输、逃避检疫等各种运输环节的检疫违法行为。截止10月底共检查消毒车辆3183车(次),涉及动物1060650头(只):其中猪431车(次)、 36230头,牛628车(次)、12629头,羊432车(次)、141343只,马类489车(次)、18208匹,禽类575车(次)、 852240只,动物产品207车(次),1963.42吨,动物副产品63车(次)973.14吨。查处违法案件226起,其中无证运输177车(次)、涉及动物50192头(只),无标识运输49车(次)、涉及动物974头(只),确保了西大门安全,防止疫情传入传出。

4、流通环节监管工作:为了有效防止各种危害养殖业健康发展、损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检疫违法行为的发生,我所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定期深入畜禽交易市场、规模养殖场、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对饲养、加工、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途经我县相公、芋元上福银高速的动物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因染疫或病死动物途经我县而引发动物疫情,给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造成危害。今年共执行监管任务9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