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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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教学卫生、生活卫生设施、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卫生监督工作,有效预防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2012〕20号)和《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南卫监督〔2012〕35号)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我所采取集中或日常巡回监督检查的形式开展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的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学校的卫生安全,我所制定了具体检查工作方案,采取日常巡回监督和集中式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和县教育局联合开展学校的春、秋两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我所从分组安排、检查方法及要求、检查重点、时间安排、行动方向和材料汇总上作了周密细致的安排,并按照WW县学校卫生联合监督检查记录表格,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定传染病的报告管理以及学校教学卫生、生活卫生设施情况三个方面列出检查项目共计20项,对被检学校及学校周边卫生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2012无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从今年组织的两次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中,我所共出动车辆40台次,出动监督员160人次。按照检查方案对全县的64所中小学校、中心校检查两次,其中中学校及中专技校46所,中心校18所。检查过程中共对学校书写《现场检查笔录》9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限期整改9所学校。现将检查结果统计如下: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
检查的64所学校中,使用自来水的有44所,使用自备水源学校20所,管供水人员38人已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20所学校自备生活饮用水已办理供水卫生许可证,制订有供管水卫生管理制度,对蓄水池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水池有记录。安装使用的直饮水机的学校有15所,各种型号设备及部分供水管网已取得卫生部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及批件索证备案。
(二)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
检查的46所中专技校及中学中,有校医室的学校有13 所,占中学学校数的29.5%,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所,无校医室的学校42所,大多数小学无校医室。学校制订有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64所,有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学校64所;校医室有专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的学校8所,占有校医室学校的61.5%;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的学校45所,占被检查学校总数的97.8%。

(三)学校宿舍及教室卫生情况
学校教室、宿舍和阅览室通风较好,教室、阅览室基本上都安装有电风扇等通风设施,采光、照明尚可,学生宿舍有消毒记录的12所,大部分学校无宿舍消毒记录。

通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在生活饮用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自建集中式供水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均采用地下水作水源,大部分的中小学校均未设置净化、过滤、消毒等设施,水池未进行消毒处理,直接为学校师生供水。
2、部分学校无传染病报告登记簿,虽然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登记,但均不规范,没有使用正规传染病报告登记簿进行登记。
3、学校常见病的防治工作没有得到开展,未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
四1、学校领导要明确学校是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校医室不能从事诊疗活动,可改为学校的保健室。
3、学校要进一步重视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增加投入,添置消毒设备,制订完善有关供管水卫生管理制度。对自建集中式供水的水源进行有效的消毒才能供给师生饮用及定期对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杜绝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4、进一步提高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各学校要切实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5、规范和完善学生的体检工作。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建立完善的体检制度,及时与当地卫生机构联系,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将学生的健康信息存档管理。

WW县卫生监督所
2012年10月22日Gz8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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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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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重点监督检查

为保障2011年全县中、小学校卫生安全,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的发生。**县卫生防疫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条例》等,于6-10月份对全县中、小学进行了安全检查。此次的监督检查以学校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工作为重点。本次检查学校49家,其中小学27家,中学22家。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全县大部分学校都用自来水,仅有6处学校为自备水源。饮用水管理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按照要求办理了健康证,并进行了卫生知识培训。饮用水每年进行水质监测,所检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标准》合格率达到90%,对个别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项目,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并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达标。

2、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的学校规章制度健全,学校有专职或兼职老师、卫生保健人员,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明确,信息通畅。晨午检、学生学生因病缺课追查制度健全。学生健康查体档案、新生入学接种证齐全。对个别学校、出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追踪落实到位。

三,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中小学教室换气卫生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学校教室、宿舍等进行监督检查。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教室照明、采光、和微小气候等合格率比较高,基本达到90%以上。()对监督到的个别问题及时的反馈给了教育部门并提出了卫生学指导意见,指导学校落实整改措施。

由于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社会影响大,县防疫站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落实责任,针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难点,深入全面开展全县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牢固树立学校卫生安全思想,同时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全县广大师生的健康权益。

**县卫生防疫站

县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2006年,在县委、县政府、县和各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所学校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有关卫生、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传染病专项整治,进一步保障学校卫生安全,遏制群体性食品卫生事件、食源性疾病、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维护广大师生健康利益,以确保我县经济的又快又好地发展。现将2006年我所学校卫生监督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中学49所(其中私立中学7所)学生人数61022人,小学226所(私立1所),学生人数104552人,专职校医25人。全县有学生食堂的中小学校70所,校内小卖部47家。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绩

(一)大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贯

在年初春学期开学之初,即召开学校分管领导、学校食堂负责人和校医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有74人,对去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今年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并对学校、校医等方面知识进行了培训。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我所卫生监督三科专门负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通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实现学校的健康、和谐发展。全年共对所有学校进行了各类监督检查达1280多户次,监测餐具12500份,合格11876份,合格率95.1%,水质监测42份,合格32份,合格率76.19%。从业人员体检培训854人,体检培训率100%,检出五病并调离5人,调离率100%。

(三)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我所去年2次参与8所学校食堂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均按法律法规规定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四)开展食品和传染病专项整治

为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传染病防治法》的精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县卫生局与教育局联合制定了《XX县2006年学校卫生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分别在春学期(4月3日至7日)和秋学期(8月29日至31日)二次组织我所卫生监督员会同其他部门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以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为主的卫生安全检查。二次行动我所共出动车辆15台次,卫生监督员51人次,检查了71所学校食堂、11家校内小卖部和20个校医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校内小卖部和校医室均按规定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8所学校进行立案查处,罚款金额达10000元。同时,将立案查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和县教育局进行了通报。

(五)在学校食堂中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根据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文件要求,我所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县的工作实施方案,将我县各中小学校食堂归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通过正确引导和监督管理,目前已进入各单位自评自查阶段,准备在明年食品卫生许可证年审换证时全面启动量化分级管理,使我县的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和改善。

(六)做好双考期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范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履行中、高考卫生监督保障职责,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周密的《XX县2006年双考考点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派出了经验丰富的卫生监督员在考前进行巡回卫生监督检查。高考期间每个考点都派出卫生监督员蹲点监督,严格检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烹调、留样、分餐的卫生情况,对整个加工过程实行全程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了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通过与各相关部门协调,共同保障了双考的顺利进行。

(七)积极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学校管理工作

在每个学期,我所均应教育部门的邀请,参加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学校检查和相关卫生知识培训,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形成了良好的合作机制,基本上形成了齐抓共管理的格局。

(八)做好学校方面的食物中毒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在处理学校突发事件方面,我所能够按本所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通畅,保证人力、物力、财力能够及时到位,充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在今年XX县高级中学发生群体性类诺瓦克样病毒胃肠炎事件时,我所就能快速反应及时组织制订了《XX县卫生监督所防制群体性类诺瓦克样病毒胃肠炎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和《群体性类诺瓦克样病毒胃肠炎工作指引》,并依据工作职责快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事件的处理和调查取证工作,使该事件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部分学校食堂基础设施简陋,卫生设施不全,新建学校食堂未经卫生部门骏工验收,也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就擅自投入使用。这应引起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方面的高度重视。

(二)各学校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卫生,明确职责,认真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三)学校应加强学生食堂的改造建设,完善卫生设施,做好餐具的消毒,严把采购验收关,完善食品索证制度。

(四)学校应充实学校卫生保健队伍的力量,上好健康教育课和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学生防病和自我保健意识。

(五)学校应加强传染病的管理和报告制度,加强晨检和因病缺勤的学生管理。


 XX县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抄报:县卫生局

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做好我县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疾病在公共场所的发生和传布,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2012〕20号)和《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南卫监督〔2012〕35号)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强化了公共场所的卫生意识,在去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公共场所525家,其中住宿业210家、美容美发业250家、其他行业(饭馆、酒吧、咖啡店、茶庄、商场和影剧院等)65家,有从业人员1220人。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及经营性生活饮用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和督促换发卫生许可证工作,发放卫生许可证390家,从业人员1220人,共体检培训1220人,体检培训率100%,未检出五病人员。
三、卫生监督和行政处罚情况
对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完成每年至少2次以上监督的复盖率,对公共场所监督525家进行卫生监督,监督1250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共对违法经营的31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分别进行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共罚款22400元;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管理,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和要求,在2012年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已对210家住宿业和250家美容美发业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达100%,并且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逐步切入通、排风卫生等工作难点,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和技术指导水平,规范了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使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消毒、微小气候的卫生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的单位增设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部分旅店业委托有资质的洗消单位进行被褥洗涤消毒工作,旅店业、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四、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无证经营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和经营户(特别是文化娱乐场所)由于一些的原因(如已申办,但未得到消防许可证),未能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造成无证经营的现象。
2、用品用具消毒不到位,少部分经营户或单位(特别是美容美发行业)对用品用具的消毒认识不足,消毒工作不到位,卫生质量得不到保障。
为了杜绝疾病通过公共场所传播流行,今后我们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AA县卫生监督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