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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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管理与职业介绍再就业援助有机结合,搞活劳动力市场,促使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将失业人员管理与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项目结合起来,鼓励和吸引就业难人员参加转业训练,提高其再就业竞争能力
为使失业人员提高素质,尽快实现再就业,我们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除应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外,还应到就业训练机构参加转业训练,以培训记录作为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依据。为配合这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在财政部门的支持下,筹集市级再就业基金和再就业培训资金,设立了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项目,规定失业职工凭《失业职工救济证》,就业难人员凭《失业证》可到就业训练中心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每一个失业期可享受一次免费培训援助优惠。目前,我们开设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专业有20多个,失业职工和就业难人员按照市场就业的需求自愿选择培训项目和专业,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就业训练合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并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就业。近两年来,我们共投入转业训练培训经费150万元,免费培训失业职工和就业难人员3600人,其中培训后实现再就业的有1440人,就业率达40%。
三、将失业人员学习教育管理与群体职业指导服务有机结合,促进其转变就业观念,适应市场就业形势的要求,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再就业 四、将失业人员群体职业指导与一对一职业指导跟踪服务相结合,兼顾群体普遍情况和个体特殊情况,促进就业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我市在九十年代初开始失业人员的群体职业指导服务。针对近年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群体逐年增多的情况,从2000年开始,就业服务部门重点对市区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开展“一对一”个别职业指导,实行失业人员群体职业指导与就业难人员一对一职业指导服务相结合。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在日常就业服务工作量大、工作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抽出部分骨干,采取一个职业指导人员与一个下岗职工面对面交谈指导的方法,每天利用下午时间,逐个约见下岗职工,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联系再就业等服务,接受这种服务的下岗职工有600多人,占仍留在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人数的90%以上。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又将“一对一”职业指导的重点转移到就业难人员身上,定期逐个约见就业难人员,将就业难人员的详细资料记录在案,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和再就业跟踪服务。在职业指导过程中,对部分年龄较大、文化素质较低的就业难人员专门为他们收集和推荐要求较低的工作岗位。如一位姓霍的失业职工,因年龄较大,身体不大好,加上不注意个人形象,多次求职见工均未被用人单位录用。职业指导人员针对他的实际情况指导其注意求职面试态度和方法,搞好个人形象,并根据他曾在陶瓷制造行业工作过的经历,推荐他到市东鹏陶瓷集团应聘,成功实现再就业。又如市丝绸印染公司有3名年龄超过45岁,只有初中文化且无专长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难度较大,而且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属双职工下岗失业。职业指导人员了解他们的情况后,专门为他们收集合适的空岗信息,当得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值班人员时,及时推荐他们去应聘,并说服用人单位优先录用他们,解决了他们再就业和生活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以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通过一对一职业指导跟踪服务的方式,推荐和帮助市区800多名就业难人员从事值班、卫生清洁和家政服务工作,成功实现再就业。
五、将市一级就业管理服务与街道社区服务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促进就业难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 经过近年的努力,我们在抓好就业管理和服务、促进就业难人员再就业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为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是与先进的兄弟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与上级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今后,我们决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一是利用国家、省、市再就业扶持政策,制定我市有关《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服务型企业认定、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岗位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公益性岗位援助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配套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扩大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范围,争取政府财政再就业资金更大的投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二是重点做好“4050”就业难人员的再就业工作,落实15个工作日解决就业难人员再就业的岗位援助承诺制度;三是抓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加大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的投入和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专门服务场所的投入,为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难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择业环境,利用现代化的服务手段,更加有效地促进就业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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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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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住职工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加强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全覆盖,稳步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加大劳动行政执法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事业得到了新的发展。

一、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抓好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又上新台阶

(一)按照“三化”要求,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就业机制。

一是积极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开办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46家,形成了覆盖全市各镇、街道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向社会提供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训练、劳动力供求信息发布、就业岗位开发服务等内容的公益性服务,建立了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调查统计和分析报告制度,为我市明确就业方向、制订就业政策提供参考。

二是努力提升市场信息化程度。着手建立了我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站,并被纳入中国劳动保障部中心网站,开展网上招聘、政策指导、法制咨询、建立劳务信息协作等服务。全年网上求职人数达到1098名,招聘成功率达68.5%,扩大了市场影响力。

三是大力促进市场就业。全年共举办劳动力市场洽谈会47期,进场交流人数达55300人,入场招聘单位1791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6460个,入场应聘登记9860人,达成就业意向6394人,交流成功率为65%。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成熟,市场在劳动力资源中的优化配置作用日益明显。

(二)建立帮困机制,健全服务手段,促进再就业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就业帮困机制。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市失业人员建立生活和就业状况台帐,对特困失业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动态掌握他们的生活情况和就业愿望,开展“一对一”结对帮困活动。节日期间,对174名困难失业人员开展帮困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10.72万元,对2348对双失业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47.44万元。同时,对有就业愿望的特困失业人员开展“送岗位上门”活动,输送适宜岗位200余个。

二是抓好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市再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代理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18364名,失业保险费人员17893名,大病保险费人员15627名,代收代缴三项保险基金3464.77万元,解决了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分流到社会就业人员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衔接问题。

三是采取综合措施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认真贯彻全国、省、宁波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拟定了我市进一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并突出以开拓就业岗位为重点,认真落实技能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定向输送、税费减免、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代理等各项促进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并动员企业、社区、新闻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再就业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全市共有失业人员3487名,其中当年新增2516人,上年结转971人,通过各种就业途径实现再就业2334人,再就业率达到66.9%,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继续保持了稳定的就业局势。

同时,为探索农村劳动力特别是离地农民的就业工作路子,xx街道开展的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完成了组建组织网络、组成工作班子、培训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等工作。

(三)抓好再就业转岗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努力减少结构性失业因素。

一是抓好再就业培训。全年投入培训经费15万元,举办再就业培训57期,累计培训人数达2417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2300名考核指标的105%,培训再就业率达84%。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举办创业培训2期,培训150名。

二是抓好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和开发。积极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层次,全年共举办9期中级技术职称培训班,1期高级技术职称培训班,累计培训9987人,比上年增加60.3%,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185.34%。努力扩大技能鉴定覆盖面,形成了以市鉴定中心为龙头,6个技能鉴定站为支撑的网络体系。通过考核鉴定,2413名获初级职业资格证书,995名获取中级职业资格证书,29名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4名获技师职称,共获职业资格证书3441人,比上年增加63.4%。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技校教育管理。以“双高”为培养目标,进一步拓宽办学路子,全面普及计算机教学,新开设cad、proe及数控等课程,狠抓教育质量管理,应届毕业生毕业率和四级工合格率均达到100%,教学质量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同时,积极配合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设立新的培训基地,开展电工、cad等各类培训28期,培训1360余人,鉴定合格率达88%。

二、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改革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明确目标,加大力度,养老保险扩面成效显著。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我市被省政府列为全省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的26个县市之一后,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三年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总体目标和每年的阶段性工作任务,由市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下达到各镇、街道。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层层下达了扩面任务。

二是实施政策突破。在xx市范围内率先出台了“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及“延七补八”政策,为广大职工群众参保提供了多种选择,并为大龄人员参保创造了宽松的年龄条件。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监督考核机制,并首次把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列入了市委、市政府对镇、街道年度工作业绩的考核内容。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会议,统一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各新闻单位开展动态、典型、专题报道;各镇、街道、企业单位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职工群众的宣传教育;市扩面办印发简报、通报,配合搞好宣传工作。同时,组织5个指导督促工作组,分片开展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市委、市政府还分两片召开扩面汇报检查会议,进一步加大了督促力度。

通过努力,我市基本形成了“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宣传教育、指导服务、督促检查“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和紧密配合的协调联系机制,确保了扩面工作的顺利进行。到年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企业 4924家,实际参保缴费职工85601名,净增22867人,完成宁波下达任务的254%,完成市委市政府三年实现全覆盖计划第一年指标任务的114%。

同时,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扩面取得新进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全部纳入了工伤保险,参保单位503家,职工34637人,新增参保职工5287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3446家,参保职工达82213人,超过上级下达任务10813名,名列各县市第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顺利移交。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一是创造性地构建了科学的政策框架体系。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政府的政策原则,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大胆突破政策限制,制订出台了《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xx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两个主体文件和14个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科学完整的医保政策体系。

二是以超前的工作思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实施个人门诊帐户和住院统筹帐户平台一步到位的政策;实行“一站式”的服务形式;组建县市级一流的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与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联网,与城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实时联网。通过上述措施,构建了相对超前的工作机制。同时,实施新型的重大疾病救助政策、特困企业单独参加住院统筹、失业人员参加单项统筹等办法,构建起了切实有效的特殊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机制。

三是审核稽查工作逐步加强。全年共处理违规就医购药行为2900余例,扣除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6万元,查获由家庭成员冒用医保卡行为6起,追缴违规金额4558元。

目前,全市参保单位314家,参保人员25362人,按上级考核口径,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分别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指标的18%和20%,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得到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总体待遇得到提高,医疗费用增长势头得到遏制,总费用支出同比下降了9%。

(三)密切配合,加大力度,抓好基金征缴工作。

切实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基金的征缴工作。全年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9025万元,收缴率达到99%,清欠基金231万元,清欠率为100%,离退休人员14122名,发放养老金13055万元,年结余5970万元,累计结余27074.7万元,支付能力达到24.89个月,比上年增加1.86个月;收缴失业保险基金2692.19万元,收缴率为96.5%,清欠基金35.54万元,清欠率为96.3%,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各项补助1307.44万元,年结余1384.75万元,累计结余3094.14万元;收缴工伤保险基金253.71万元,收缴率100%,发生工伤306例,支付工伤保险费用106.02万元,年结余147.69万元,累计结余704.70万元;收缴医疗保险基金6279.77万元,收缴率为100%,支出3646.18万元,结余2633.59万元;参加大病医疗统筹企业253家,参保职工38129名,收缴基金1153.19万元,收缴率为100%,支付医疗费2094人次1157.79万元,结余-4.60万元,累计结余1654.49万元;参加女工生育保险企业233家,参保职工13341名,收缴基金26.68万元,收缴率为100%,拨付生育补助120人次18万元,累计结余297.77万元。

(四)加强管理,搞好服务,社会化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一是做好职工工伤认定和伤病残鉴定工作。全年共对356名职工进行了工伤认定,进行伤残鉴定4次208人,进行病残鉴定2次189人。

二是做好退休审批工作。严格执行企业职工退休和提前退休审批标准,全年共审批职工退休544人,其中正常退休235人,病退52人,退职48人,特岗提前退休142人,农婚知青退休67人。

三是认真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市退管中心充分发挥社会化管理服务职能,认真做好企事业单位托管人员的养老金发放、代发工资性补差和小病包干费、代办大病医疗费报销手续等,并积极改进基础管理设施,开发专用数据库软件,建立特困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档案库。现有托管人员15198名,其中离休干部115人,离休家属、遗属93人,企业退休人员12174人,退休农婚知青864人,企业精减遗属1909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5人,全年收缴托管经费16181.45万元(其中托管保障金6263万元),共发放各项经费10586.96万元(其中养老金9540.38万元)。同时,认真做好特困离退休人员的节日慰问补助工作,慰问特困人员276人,发放慰问补助金14.92万元。

三、规范劳动关系,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实施《xx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施劳动合同制的企业4886户,签订合同的职工174719人,企业实施面和职工签订面分别达到82.97%和84.80%。建立劳动合同台帐企业1097户,采用微机管理企业387家。

(二)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指导企业搞好工资分配,在115家企业中探索实施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推行劳动力价位指导标准,发布了工资指导线标准,公布了115个工种的高、中、低劳动力指导价位,为企业搞好内部工资分配提供了参考依据。完成了63家企业的工效挂钩、包干企业清算工作。对6家工效挂钩企业、21家包干企业、11家出口创汇企业进行了工资基数核定。对67家企业核准了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核准职工人数为22916人。

(三)及时、妥善、公正地做好劳动争议仲裁调处工作。

全年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90件,结案288件,结案率为99%。申诉经济标的1273.14万元,处理经济标的662.53万元,其中,为职工追回工伤补助、经济补偿金等612万元、劳动报酬82.24万元,为用人单位追回经济损失347万元。加强对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指导和协作,对及时妥善解决基层劳资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大劳动监察力度。

全年开展了6次专项劳动监察工作,超过上级考核目标的50%,检查单位1001家,超过上级考核目标138%,涉及职工107073人次,为3943名职工追回拖欠工资473.28万元,为144名清退职工入厂押金8.45万元,查处非法招用童工20名,督促用人单位为4127名职工补办用工手续,为9344名职工补签劳动合同,为1146名职工补办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19家,对38家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实施了9.30万元的经济处罚,对违法行为较轻的152家用人单位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继续做好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年检用人单位1526家,比去年增加51%,并开展了“”企业和“十佳”企业评比工作。

四、加大教育管理力度,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有新的提高

按照市委要求,扎实开展“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活动,全系统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大讨论活动、业务素质教育、作风行风建设专题教育以及禁赌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实施了作风建设与考核奖励“三挂钩”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勤政廉政和工作作风的监管力度,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等各项中心工作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劳动保障制度改革一步步向前推进,被省劳动保障厅评为先进集体及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存在问题:一是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繁重,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刚刚起步,城镇失业人数增加。二是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仍有较大难度,中断缴费人员大量增加。三是企业劳动管理方面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有上升趋势。四是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步伐不快,基层机构、机制不健全,人员编制少、任务重的矛盾突出。五是少数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一、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管理与职业介绍再就业援助有机结合,搞活劳动力市场,促使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将失业人员管理与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项目结合起来,鼓励和吸引就业难人员参加转业训练,提高其再就业竞争能力
为使失业人员提高素质,尽快实现再就业,我们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除应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外,还应到就业训练机构参加转业训练,以培训记录作为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依据。为配合这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在财政部门的支持下,筹集市级再就业基金和再就业培训资金,设立了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项目,规定失业职工凭《失业职工救济证》,就业难人员凭《失业证》可到就业训练中心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每一个失业期可享受一次免费培训援助优惠。目前,我们开设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专业有20多个,失业职工和就业难人员按照市场就业的需求自愿选择培训项目和专业,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就业训练合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并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就业。近两年来,我们共投入转业训练培训经费150万元,免费培训失业职工和就业难人员3600人,其中培训后实现再就业的有1440人,就业率达40%。
三、将失业人员学习教育管理与群体职业指导服务有机结合,促进其转变就业观念,适应市场就业形势的要求,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再就业 <1><2>


四、将失业人员群体职业指导与一对一职业指导跟踪服务相结合,兼顾群体普遍情况和个体特殊情况,促进就业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我市在九十年代初开始失业人员的群体职业指导服务。针对近年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群体逐年增多的情况,从年开始,就业服务部门重点对市区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开展一对一个别职业指导,实行失业人员群体职业指导与就业难人员一对一职业指导服务相结合。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在日常就业服务工作量大、工作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抽出部分骨干,采取一个职业指导人员与一个下岗职工面对面交谈指导的方法,每天利用下午时间,逐个约见下岗职工,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联系再就业等服务,接受这种服务的下岗职工有600多人,占仍留在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人数的90%以上。从年下半年开始,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又将一对一职业指导的重点转移到就业难人员身上,定期逐个约见就业难人员,将就业难人员的详细资料记录在案,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和再就业跟踪服务。在职业指导过程中,对部分年龄较大、文化素质较低的就业难人员专门为他们收集和推荐要求较低的工作岗位。如一位姓霍的失业职工,因年龄较大,身体不大好,加上不注意个人形象,多次求职见工均未被用人单位录用。职业指导人员针对他的实际情况指导其注意求职面试态度和方法,搞好个人形象,并根据他曾在陶瓷制造行业工作过的经历,推荐他到市东鹏陶瓷集团应聘,成功实现再就业。又如市丝绸印染公司有3名年龄超过45岁,只有初中文化且无专长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难度较大,而且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属双职工下岗失业。职业指导人员了解他们的情况后,专门为他们收集合适的空岗信息,当得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值班人员时,及时推荐他们去应聘,并说服用人单位优先录用他们,解决了他们再就业和生活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年以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通过一对一职业指导跟踪服务的方式,推荐和帮助市区800多名就业难人员从事值班、卫生清洁和家政服务工作,成功实现再就业。
五、将市一级就业管理服务与街道社区服务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促进就业难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 经过近年的努力,我们在抓好就业管理和服务、促进就业难人员再就业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为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是与先进的兄弟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与上级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今后,我们决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一是利用国家、省、市再就业扶持政策,制定我市有关《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服务型企业认定、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岗位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公益性岗位援助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配套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扩大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范围,争取政府财政再就业资金更大的投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二是重点做好4050就业难人员的再就业工作,落实15个工作日解决就业难人员再就业的岗位援助承诺制度;三是抓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加大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的投入和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专门服务场所的投入,为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难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择业环境,利用现代化的服务手段,更加有效地促进就业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重点,围绕“着力民生,着力民心”,不断加大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扎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努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XX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

1.为民办实事项目较好落实。

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62人,完成市下达指标4400人的103.68%,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17人,完成市下达指标300人的105.67 %,组织开展“订单式”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实现就业。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XX人,开展“阳光工程”培训1407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285人,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人3000人的109.5%,在“两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特困职工40户,困难户150户,发放慰问金5万元。

2.就业再就业政策有效落实。

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今年,新办理《优惠证》82本,办理《失业证》341本,“4050”人员再就业57人,完成市下达指标30人的190 %,城镇登记失业率1.9%,低于市下达控制2.4%以内的目标控制线0.5个百分点,完成小额担保贷款上报审批手续26名130万元,市农行正在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年底完成120万元的任务。对吸收7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公益性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进行社会保险补贴10723元。加大“4050”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力度,今年为1120位灵活就业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社保补贴49.74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42.39万元、医疗保险补贴7.35万元。

3.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得到强化。

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和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积极推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6个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12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基层平台建设得到巩固,尤其在两个工业园区创办员工服务中心,较好地发挥了免费提供“用工信息发布、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权益维护、政策咨询”一站式服务。共发放《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维权手册》等宣传材料2572份。9月下旬在莆田工艺美术城对全区劳动保障平台的工作人员,包括6个劳动保障事务所、15社区劳动保障工作、115个村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素质。

4、加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今年我区对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重新认定,确定海峡职业学校、职工业余学校、卫生职业学校等5家为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并要求报送培训时间,培训计划等,我们随时进行抽查,促进培训有质有量地开展,全年共培训农村劳动力XX人,完成市下达的任务,有力支持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开展,全年共转移农村劳动力3285人。

5、招工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们通过政府间互动、选派干部外出挂职、联合赴外参加招聘会,并充分发挥驻外党支部、商会的作用,为劳务工作牵线搭桥,与云南风庆、南华、鲁甸、贵州六盘水、四川宜宾、重庆彭水县等建立新劳务合作关系,开拓新的劳务协作基地,同时,借助劳务中介运作,委托劳务经纪人招工,厂校挂钩,定期输送毕业生,“以工带工、以工引工”,吸引更多的外来劳动力来我区务工就业,招工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今年,通过双方劳务机构引进外来劳动力4510人,其中挂职干部引进2212人,通过“以工引工”、劳务经纪人招收工人6836人,共计招工11346人,逐渐解决企业用工不足问题,促进企业达产见效,努力服务我区经济建设。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巩固发展。

今年新增黄石镇、镇海街道参保单位,北高镇、新度镇业务进入参保对象的审查和工资基数测算阶段,共涉及

141人金额529万元,有望年底基金到位。截止12月份,全区参保单位122家,比去年底增加5个,参保人数2716人,比去年底增加164人,全年征收养老保险基金1621万元,当期结余304万元,结余率达23%,历年来的结余达3507.52万元,入存财政专户3035万元,银行存款361.29万元,其他111万元,人均滚存积累1万元。

今年共支付72个参保单位613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170万元;一保两制参保人员达468人,比去年底增加68人,占参保总数的18%,支付退休人员5人,占总支付人数的0.8%,收保费106万元,支付养老金4.6万元,人均养老金达769元,人均缴费工资963元。出台了《莆田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关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业务办理程序规定》,成立待遇支付科,将办理退休手续与在职征收业务分开,业务台账由财务股专人经办登记,完善业务台账管理制度。把52个单位310位离退休人员做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试点,比去年底增加12个单位共125人,社会化发放人数达51%,社会化发放单位达72%。

2、医疗保险稳步发展。

今年以来,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使看大病人群的药费得到妥善解决,参保人数比以前扩大了许多范畴。今年,全区参保单位340个,参保总人数37558人,征缴基金3350.02万元,医保基金支出1729.46万元。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已参保登记84917人。其中成年人3516人,学生儿童14044人,先行参加新农合6453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3756人的101.4%,根据各个居委会和学校收费情况统计共参保17560人,收到保费1141122.8元(其中成年人527400元、学生儿童613722.8元)。做好医改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工作,共完成参保测算、核对医改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48家,2443人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已到位基金XX万元。

3、 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共组织农村各界人员334名参保,收取103.42万元保费,其中收取19人村干部养老保险金41.12万元,组织义务兵241人入保,收取义务兵养老保险金31.63万元,组织74人以新方案参保,收取保费30.67万元,目前全区共有60人定期领取养老金。已受理木兰溪霞林段防洪工程、黄石旧街片区改造项目、城港大道新度下坂安置区项目、南郊路、西洪路、东梅路建设项目、荔园工业园区01地块、04地块、06地块、洞湖路建设项目、莆田市环境卫生基地、黄石001地块、005地块、006地块等32个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申请审核。

4、失业保险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全区失业参保单位475家,参保人员24362人,征收失业保险金620万元,完成省下达指标588万元的105.44%,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330人,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6387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292万元、门诊医疗补助费17.52万元,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594元;为950名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生活补助费126万元。共计发放失业保险金435.52万元,年检缴费手册356家21340人,做到了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力度进一步加大

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大宣传与执法工作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询问和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截止目前,共监察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67家次,涉及劳动者40315人次,其中农民工为40185人次;立案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79件,已结案79件,追发劳动者工资1228人,金额245.46万元;处理突发罢工事件3起,涉及人员259人;补签、续签劳动合同4860份,查处童工案件1起。通过开展多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纠正了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创建和谐工业园区

组织开展劳动合同“百日签约行动”、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推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逐步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动态监管,共检查用人单位87家,涉及劳动者9430人,补签劳动合同1752人。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推动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在工业园区内企业普遍建立“自我调节、平等协商、劳动保障制度落实、劳动关系双方实现双赢”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加强法制教育,开展法制宣传,促进企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依法经营、依法用工的法制观念。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年初我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大检查工作,向建筑行业、城乡结合部的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餐饮业、小型加工企业发出自查表286份,出动检查563人次,检查用人单位396家,涉及农民工30293人,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企业23家,涉及农民工752人,为农民工讨回工资福利待遇37.92万元,补订农民工劳动合

同24749人。今年会同人事、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业中介2家、人才中介机构2家、用人单位28家,规范22家企业招工行为,为6位劳动者讨回劳动报酬7632元,为1620位劳动者补订劳动合同书,净化了人力资源市场环境。五六月份,我们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活动,检查的重点是服装加工、鞋类、餐饮、建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企业自查,劳动保障部门到企业实地检查和生产场所现场抽查,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等方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落实整顿到位。六七月份,我们牵头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开展了对纺织、服装、制鞋、电子、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小作坊等用人单位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的执法检查,共检查46家用人单位,涉及员工4900人,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12份,查处并责令清退非法使用童工(嫌疑)1名,保障了未成年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从九月份起,组织开展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8家,印发宣传资料500多份,从目前初步检查情况看,各类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有充分认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

3、加大工作力度,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事件

坚持重在源头、重在基层的工作原则,做好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预防、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调处,各镇街严格按照《**区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问题的实施意见》,实行定期排查,重点排查,对各类企业进行摸底,了解掌握用工、工资发放情况。对工资发放不及时可能引发劳资纠纷的企业,重点防控,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排查的重点:(1)工业企业。由各镇(街)负责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三合一”和“三无”企业进行排查、备案,对企业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分类管理、全程监控。对拖欠工资一个月以上的,重点防控。(2)建筑行业企业。由区建设局负责对建设施工单位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排查。政府性投资大型项目(比如安置房、铁路建设)、商业开发项目(比如各房地产开发项目)面临经营困难、贷款困难,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不按劳动合同、工程进度发放工资的,进行预警,对恶意拖欠工资两个月以上的,予以曝光,并协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处理,重点监控。(3)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新出现的遗留问题。由各主管部门在排查后及时处理,能当场处理的予以现场解决,涉及多部门的要跨部门协调处理,牵扯到政策性的事项要重点处理。如新度镇通过排查,发现永佳拖欠员工86人22万元工资,通过落实防控措施,得到及时化解;西天尾镇通过排查,发现云顶枫丹工地160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正在实施重点防控,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提高应急能力,处置突发事件

劳资纠纷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政策性强、难度大,健全和完善突发劳资纠纷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十分重要,一旦发生因欠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关部门能够迅速介入,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努力,防止事态扩大,尽快平息冲突,解决矛盾,稳定局面。针对突发事件,劳动部门成立了应急分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抓住有利解决问题的时段,成功处置多件劳资事件。如:黄石洛驰鞋厂148名工人已集结准备上路讨薪,我局接到投诉,及时赶到现场,协调解决了25万元欠薪的支付。新度优雅尔鞋厂拖欠26人11.2万元,镇海天马鞋厂拖欠85人21万元,由于第一时间介入,都得到妥善处理,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5、完善劳动保障多元化调解衔接机制,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建立仲裁申诉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使有争议的案件能够及时办理,尽早办结,切实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保障多元化调解衔接机制,健全区、街道(镇)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创新调解方法,按照“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积极推行立案前调解、开庭审理前调解和仲裁裁决前调解,争取双方当事人都比较满意案件的处理结果。截止12月份,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7件,涉及职工87人,已结84起,正在办理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7%,受理用人单位及受伤职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302起,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案件经过调查,已作出认定决定285起,目前正在处理17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5%,今年经过案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占总案件的31%,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荔树湾工地因交通事故引发争议,通过我局耐心说服调处,连续一天半成功解决了二死六伤的工伤赔偿问题,取得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四、协调合作,农民工工作形成氛围

我区农民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莆农工办[XX]3号)的精神,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有效工作机制,全区农民工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部门合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得到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不断夯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取得新进展,农民工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子女就学、户籍管理、职业卫生、居住条件,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举办一年一度百名优秀农民工表彰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五、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今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及创建第五轮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奋力实现港城‘两个先行’”主题教育活动和“争先锋、比奉献、落实‘四用发展’”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区直机关党的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围绕发展抓党建,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抓好党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局现有党员42名,我们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领导班子形成合力,实现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科学长效管理机制。加大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ab顶岗制等制度的落实力度,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业务水平提高了。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困难

1、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再就业工作困难

城镇就业压力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并存,新增劳动力就业与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同时存在,难于及时掌握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动态,也难于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意愿的调查,降低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效果,劳动保障“三基”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一户一就业的就业服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2、企业用工对接难

由于当前企业经营面临困难,用工成本增加,有些企业待遇不高、超时加班,新员工稳定性低,造成对接难和后续引进难。一些企业为了便于管理,重女轻男严重,违背劳务市场规律,一批批错失良机,难以对接。由于劳动力所掌握的技术与企业急需不能对接,技术等级低的多,高的少,一时很难适应和达到企业生产的要求,造成招工与就业对接两难问题。

3、医保基金征集难,扩面难

三资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停停保保现象十分普遍,中断期间补缴难度大,职工不肯补缴,造成没有连续缴费。医保扩面难度较大,国有、集体企业已全部改制、关闭,续保人员较少,退休人员较多,若不扩大医保覆盖面,基金运转风险程度加大,扩面工作需政府多个部门联动。医改前退休人员已通过省级补助资金解决其参保问题,但医改前关闭医改后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如何解决,仍是群众关心,急切盼望解决的问题。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工作还未实现网络化操作,没有使用ic卡,手工操作,增加了大量工作量。

4、机关事业社保养老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影响参保单位积极性,经费开支仍从基金中提取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与退休待遇不挂钩,无法体现缴与不缴,缴多与缴少,缴长与缴短,其养老保险待遇的差别,这种情况极大损害参保单位的积极性,对参保意义产生怀疑,经费开支仍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列支。

5、新型农村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尚未理顺,经费纳入财政拨款尚未落实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尚未理顺,我市的涵江区、仙游县等县区已按有关规定由同级财政负责管理运营新方案保险基金,但我区农村社会保险按新方案征收的基金尚未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社会保险中心经费纳入财政拨款尚未落实,XX年8月份,省劳动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再次联合发文,要求各市县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但至目前尚未落实到位,我区农村社保中心人员工资已欠发。

6、农民工维权工作存在困难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加,企业产业结构、产权结构、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劳动者的“就业难”与企业的“招工难”相互交织,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打破了劳资双方的利益格局,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认为兑现职工待遇会增加企业成本,导致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采用短期合同的形式规避法律责任。企业管理不够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不理想,劳动关系的确立不够规范,员工辞职难,克扣工资现象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