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总结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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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总结

一、深化改革,卫生事业取得新成效

深入贯彻落实医改会议精神,制定各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职责;完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17年新农合参合率99.8%,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9.9%,实现了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建立健全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障(险)+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的大医保制度框架;全县截止11月底,药品采购金额为9008.63万元;标准化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拨付补助资金225.1万元;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一是抓好分级诊疗、将县外住院患者比例控制在20%左右,对口支援工作,三家县级医院对对四家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指导和帮扶。二是加强医疗及监管,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对全县执业(助理)医师进行了医师定期考核法律法规笔试考试,854人参加了考试,对全县执业(助理)医师(一般程序)424人进行了操作考核。加强传染病管理。全县共培训医务人员1400余人,其他专职人员620余人,共培训21场次。三是联合公安局深入推进依法打击“医闹侵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有效治理就医环境。

三、巩固“国优”成果,计生服务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是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二是做优做强信息平台,确立8个监测预警点,做好人口统计数据动态监测分析,积极推行网上办事和“三证合一”工作;三是建立计生工作预警机制,2017年,全县共出生5665人,政策符合率为99.9%,出生率为10.49‰,自增率为5.85‰,出生人口性别比100.39。四是深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五是推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六是落实奖励扶助政策。

四、精细化管理,促使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得到新加强。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组织管理。二是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完善考核机制,促进公卫项目规范开展。四是加强项目培训,提高知晓率和服务水平。五是强化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截至目前,共拨付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283.13万元;六是扎实规范开展,各项目取得实效。

五、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健康扶贫取得成效

一是精准识别,摸清底数。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569户、8689人,按照“三个一批”分类救治原则,实行一户一档管理;二是强一支大病帮扶队、一支签约服务队、一支医疗专家队、一支巡回医疗队“四支队伍”建设,实现精准发力;三是突出10个全覆盖,力争将工作做实做细;四是扎实开展预防和控制因病致贫控增量、减存量,助推健康扶贫工作;五是完善医疗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六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七是以浓厚的氛围宣传政策,不断提升政策宣传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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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计划生育厅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人口计生委和法制科的正确领导及直接指导下,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人口计生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培训。
一是乡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法制工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法制工作领导。二是加强对计生队伍培训,经常进行法制培训教育,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积极组织计生办人员参加市、县组织的计生法制培训,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三是邀请县法制室领导到乡对计生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村计生管理员进行培训,切实使广大计生干部掌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为依法开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我乡多次召开由各村干部及计生办全体人员参加的计生法制工作会议,采取出动宣传车、刷写标语、发放宣传页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强力造势,使广大干群了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使其支持、理解、配合计生工作开展。
二是组织计生办法制、信访专干在计生办轮流值班,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公布计生办电话,随时接听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投诉。同时,要求各村要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及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对计生奖扶、特扶、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各项业务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机制,维护权益。

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一是规范完善法制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妥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继续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切实提高征收到位率。积极开展有奖举报违法生育案件活动;二是建立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我们严格奖励扶助的各项标准、条件开展工作,对各种对象认真进行摸底调查,严格把关,坚持标准,坚持做到不让一个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混入其中,也不让一个应享受奖扶条件的对象落下。三是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进行救助。四是抽调机关工作人员及计生执法人员x人,分成x个组,对全乡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程序,规范执法。
一是经常对各村进行巡回检查,尤其对各村计生管理员在群众办证、入户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对举报或乡村排查出的政策外违法生育对象逐人落实,均由计生办5位持证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处理,处理中全部做到亮证执法,真正做到一事一案,一案一卷,一卷一审,切实做到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依纪、依序进行。
止目前,全乡已查办违法生育案件x起,其中网上审批18起,征收社会抚养费x万元,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x起,确保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三是在规范征收、提高征收率的同时,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等相关财务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按照上级计生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着力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能力及业务素质,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策法规工作:
一是继续依法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二是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有计划地组织计生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相关内容的学习培训,加强计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行政侵权行为,防止违法案件发生。四是按时、按要求完成县人口计生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县卫生局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09年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围绕年初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2009年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积极做好本部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今年,在巩固去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县卫生局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内容,并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与卫生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人口与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局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定期研究,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和工作部署。为了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落到实处,3月11日,县卫生局专题召开了卫生系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会议,并下发了《MM县卫生系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3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会议精神,以及马飚同志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卫生系统掀起了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热潮,使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治理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在卫生系统形成了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制度建设,逐步规范管理
今年,我们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并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要求各单位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专项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健全B超孕检管理制度,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一律实行认真备案登记,严禁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二是建立健全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制度,对终止妊娠药物实行严格的药品入库验收和出库复核登记,并实施严格的专人专帐管理。三是建立健全人工终止妊娠的审查和登记制度,对必须实施人工终止妊娠的计划外孕妇和确因医学需要实施终止妊娠的计划内孕妇,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后,可实施手术。施行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如实详细登记手术对象情况,建立手术档案,定期向县卫生局汇总报送终止妊娠手术情况,同时抄送县人口和计生局,四是建立健全出生婴儿死亡报告和登记制度,凡婴儿出生后死亡的,实行三向报告制度,即生育夫妇应向所在地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助产医疗机构应分别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如实详细登记备案。

三、依法治理,强化监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局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作为检查整治的重点,组织开展了3次专项检查:一是2009年4月份,由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MM分局、县人口计生局、县卫生局等部门抽调32人组成4个专项检查工作组,深入全县各医疗保健机构及部分私人诊所、药店开展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专项检查;二是2009年6月份,县卫生局组织对8家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计生人流、引产手术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4月26日,县卫生局对全县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存在进行整改,坚持规范管理,长效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建设、B超管理,档案管理,信息通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每次检查都有新的提高;同时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通过行政手段,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加以落实落实,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衡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信息交流和部门协作,做好人口与计生各项业务工作
一是认真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每月都能按要求将孕妇B超检查、产前检查、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新生儿死亡、计生手术、婴儿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等信息向人口计生部门反馈和通报;县卫生局也及时地将有关人口与计生工作的信息向人口计生及有关部门通报,做到资源、信息共享,共同做好信息交流工作。同时要求卫生局窗口严格执行计生多证协管一证的制度。
二是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四种手术。今年以来,各医疗单位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生手术,做到随到随收、热情服务,并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手术安全,较好地完成了计育手术任务。
三是
四是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各医疗机构在接受流动人口孕产妇时,认真做好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计生部门,协助计生部门做好节育手术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是搞好本部门的计生管理工作,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的计生法规教育和思想教育,建立和执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防止计划外和超计划生育,对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对流入机关的育龄妇女管理,防止他们在机关偷生、躲生、抢生。
六是实行计生家庭优惠政策,积极扶持挂点镇(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县卫生局对全县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专项检查,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存在进行整改,坚持规范管理,长效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建设、B超管理,档案管理,信息通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每次检查都有新的提高;同时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通过行政手段,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加以落实落实,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衡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全县23个医疗卫生单位都实行了对计生家庭的优惠政策,对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户家庭免挂号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县卫生局多次组织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的专家到甘棠、邹圩、武陵、古辣、和吉、王灵等镇乡开展关爱女孩活动,继续结合八桂先锋行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风,在全县广泛开展党员献爱心,健康送万家主题实践活动帮群众解决难题391件,进行义诊30多次,义诊人数达多15025人次;为计生家庭免费诊病2180人次,免费赠送3210元的药品并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一对一帮扶;支持团县委开展爱心圆梦 你我同行、希望工程助学圆梦行动 及 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共捐款4200元。

卫生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014年县卫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县确立的2014年卫生工作目标,通过全县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扎实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4年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1、新农合制度建设取得新的成绩。参合率进一步提高。2014年参合人数为475053人,参合率98.79 %;参合群众的受益面、补偿程度不断提高。截止到1-10月底总的补偿人次503756 人(其中住院补偿人次 50294人,住院平产1485人,门诊大病9635 人,家庭门诊补偿168309人,门诊统筹补偿274033人)总受益面106.04%;总的补偿金额13675.8万元;一次性报账率95.66% ;基金使用率88.52% ;政策理论补偿比77.52% 。

2、大病保险工作有序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是2014年新农合工作的一项新工作,也是党和政府关心民生的又一个重要举措。我县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新农合大病保险网上审核”、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的目标,极大地方便了参合群众报账。9月25日,全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县成功召开。截止目前,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已赔付 991人次,赔付金额493.78万元,大大减轻了大病患者的负担。

3、规范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我县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监管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全县医疗单位基药采购必须按照上级要求100%药品在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上进行药品网上统一采购(含非基药)。二是执行“三严”确保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监管。为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监工作和扎实推进医药购销专项治理工作,我局执行“三严”确保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监管。要求各医疗单位全部药品严格省医药采购平台上进行药品采购,任何单位未经申报审批备案同意下均不得在平台外采购基药和非基药,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严格要求各单位的药品品种和品规必须由单位药事委员会研究确定,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与配送企业私下交易,不得由领导或个人对药品采购说了算,对选择的配送企业要严格进行资质审查和合同管理。并要求每月上报当月药品采购统计表,以便掌握药品集中采购情况。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实施。继续推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截止10月底,全县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431111份,规范化电子档案431111份,纸质建档率80% ;电子建档率72%,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52731人,规范化电子档案52731份,高血压38015人,规范化电子档案38015份,管理率69.79%;糖尿病4146人,规范化电子档案4146份,管理率18.69%;0-6岁儿童57710人,规范化电子档案57710份,完成率100.88%;孕产妇7021人,完成率52.36%;规范化电子档案7021份,重性精神病1328人。今年项目资金已下达我局1044万元,已全额下拨到各项目实施单位。经过开展一系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为人民群众筑起了一道健康防护线。

5、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建立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制订和完善了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范卫生系统职工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分配方案,提高分配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使职工收入与岗位性质、技术含量、风险程度、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等工作业绩紧密挂钩。

(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不断加强

1、强化疾病防治控制工作。一是加强传染病管理。截止到10月底目前全县累计报告各类传染病 1148例, 报告发病率为 209.18/十万:死亡3例病例,报告死亡率0.55/十万,无甲类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二是扎实开展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目前共登记接诊可疑肺结核病人597 例,病人就诊率10.85/万;发现管理治疗病人310人,其中初治涂阳病人174人,完成任务数87.44%;完成了公安监管的看守所当年所有新入所人群的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 278人,并对入所被监管人员全部实施艾滋病预防和行为干预教育。在县医院、妇幼保健院建立免费咨询检测点,共接待咨询 745人次,今年发现HIV感染者 5人,感染者和病人管理治疗率达100% 。

2、妇幼保健工作成效明显。继续做好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调查以及助产技术服务、孕产妇系统、出生证管理等工作检查指导和妇幼卫生信息质控工作。认真实施国家“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全面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免费的民生工程,促进各卫生医疗机构妇保儿保人员下乡,上门宣传妇保儿保知识,免费对孕产妇产前检查,定期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加强对托幼机构联系,免费对儿童进行全面体检。截止到10月底,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8274人次,住院分娩率达99.96%,孕产妇死亡1例,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56‰,婴儿死亡率2.92‰,均在上级下达的指标内。3岁以下儿童管理率91.36%,同比去年同期增长1.1%,7岁以下儿童管理率89.43%,同比去年同期增长0.8%。全县降消项目全年补助6822人(每人补助300元),补助金额204.66万元;全县共免费发放叶酸7479人,计28284瓶。宫颈癌检查11000人,查出癌前病变6人、癌症3人。妇幼保健的各项指标都在去年高水平运行的基础上,保持了稳定提高。

3、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坚持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一是加强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管。对 25 家放射诊疗机构进行了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放射工作人员体检培训等进行了监督检查。配合省市监督监测机构对全县 17 家有放射装置的医疗机构进行辐射防护检测,对在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换发了17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卫生许可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依据职能分工,开展了职业病防护知识宣传。二是严把行政许可关。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截止到10月底,累计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143 份,其中公共场所126 份,放射诊疗卫生许可证17 份。三是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序推进。积极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了旅店业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106 家旅店业公共场所全部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措施,旅店业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 100%。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监督管理力度,加强了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对全县 2 家供水公司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和现场水质快速检测,督促各供水单位加强对制水过程的卫生管理,建立健全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自检工作;组织开展了供水水源水、出厂水及管网水的监测工作,共抽检市政供水水样60份,合格 60份,抽检合格率达 100 %;根据上级要求于7-8月开展了乡镇集中式供水、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及水质状况调研工作,对全县22个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和8家农村自备供水寄宿制学校的供水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抽检水样30份。五是医疗市场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组织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县卫生监督所采取联合行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场所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取缔无证行医医疗机构或场所16 家,进行行政处罚16家,罚款 63000 元人民币。在整治活动中积极探索与公安部门联动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衔接机制。

(三)卫生民生工程进展有序

一是“光明微笑工程”常态化。白内障手术任务200例,截止10月底,筛查人数332人,完成白内障手术243例,完成率122%;唇腭裂患者到上级医院手术治疗9例。二是继续抓好“儿童两病”救治。儿童白血病任务数1例、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任务数25 例,截止到10月底共为37名患儿办理免费先心救治,完成率148%,为1名患儿办理白血病免费救治手续。三是开展“尿毒症患者免费血透”。任务数168例,我县设县人民医院和草林镇中心卫生院2个血透点,截止10月底,共为224名患者办理了免费救治审批手续,完成率133%。四是坚持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任务数为795例,截止到10月底,为1025名患者办理相关免费救治手续,完成率129%。五是探索临床基本路径管理。实施基本诊疗路径管理的病人的目标任务为630例,10月底已完成目标任务数645例,目标完成率达102%。

(四)统筹兼顾,各项卫生工作齐头并进

1、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为壮大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的总量,促进卫生系统人才向纵深发展,我们采取不同方式引进卫生人才。今年年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到我县乡镇卫生院及县人民医院,以缓解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人才匮乏的状况。目前政审工作正有条不紊开展,待报请政府同意后将人员尽快分配下去。二是充分享受上级有利政策,今年,共录取10名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将2011年10名定向培养医学专科毕业生按相关政策安置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三是积极组织做好全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工作。完成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人机对话报名工作。完成公共课目继续教育报名工作。

2、医教工作进展顺利。截止到10月底安排乡镇卫生院70名卫技人员至县直医疗机构进修,安排县直医疗机构10人至省、市三级医院进修。组织全县卫生技术人员参加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其中中、高级参训人员499人,初级参训人员509人。

3、妥善处理医患纠纷。截止到10月底,全县共发生医疗纠纷16起。医患双方通过协商解决6起,卫生局组织行政调解5起,待法院判决5起。医疗纠纷发生数与去年同期持平。

4、扎实开展“三基三严”培训与考核工作。2014年4月起,全县卫生系统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三基三严“训练与考核工作,接下来,我们将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开展全县临床、护理技能大比武活动,将“三基三严”训练与考核工作推项高潮。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全县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促进了医疗护理服务质量的持续进步,有效保障医疗护理质量和安全。

5、项目建设取得新成效。争取了泉江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双桥乡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及双桥乡卫生院、汤湖镇卫生院周转房等建设项目,上坑、淋洋、大坑乡三所卫生院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在年底可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中医院、妇保院整体搬迁项目和黄坑、堆子前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横岭卫生院和杨芬卫生院业务用房改造已完成。

6、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功能。协助做好2014年无偿献血工作;发放救灾奶粉27箱,棉被200床,家庭包100个。

此外,帮乡扶村、创卫、招商引资、综治、计划生育等工作均有序开展。

二、2015年工作计划

针对我县卫生工作的不足,结合当前形势,我县卫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改善管理方法和手段,以实现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公益性为目标,2015年着重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县人民医院主体工程在2014年底前全面完工,并做到保质量、抓进度。积极完成县中医院、县妇保院二个整体搬迁工程和泉江、双桥、汤湖卫生院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其他前期工作。

(二)继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开展基本诊疗路径工作。

(三)继续加强化医德医风建设。

(四)全面恢复横岭、杨芬卫生院的医疗业务工作。

(五)继续抓好卫生民生工程。做好“光明微笑”工程、儿童两病救治和尿毒症免费血透及重症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工作宣传,使全县符合条件的患者能早日接受免费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