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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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2017年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总结

2017年来,我乡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大众、履行职责”为质量方针,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任务及考核办法》(宝人社〔2017〕56号)要求,并结合我乡2017年工作任务及工作重点,圆满了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由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整个“民生工程”中涉及的内容多,任务重,工作对象数量多,工作难度大。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程,乡上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协理人员、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民生工程领导小组。针对本乡实际情况制定了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工作早谋划、早部署,计划合理,措施有效。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要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使群众满意,确保民生工程目标顺利实施。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广泛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的实施,提高民生工程知晓度。

(四)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让此平台充分发挥作用;二是领导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定期组织综合督查,注重提高督查效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确保工作按要求如期完成。

二、民生工程目标完成情况

1、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帮助1名高校毕业生创业,完成全年目标100%。

2、技能培训:我乡2017年组织辖区内人员参加家政服务培训55人,合格发证人员55人,完成目标任务110%。

3、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对全乡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并录入系统的2398人进行跟踪调查,劳动力转移输出1361人,完成劳务收入20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0%。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2053人,完成全年目标122.6%,参保缴费人数1088人,完成全年目标103.32%。

5、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对全乡365人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进行了验证。

6、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情况:截至12月18日,全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在办理中,目前共计参保人员3966人。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就业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由于人口因素,我乡每年新增就业岗位非常有限。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复员退伍军人、大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低保人员就业再就业难,农村大龄劳动力转移难。

二是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问题。**乡共计8个村,有8名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但协理员普遍文化程度低,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三是档案规范问题。档案管理不够统一规范:档案门类不充足;归档不及时,“平时码堆堆,年底才归档”,严重制约了档案的有效利用;日常管理不到位,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没有同步进行。

四、2018年工作思路

我乡将继续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和规范操作的培训。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核实基础数据,并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引导农民参保登记缴费。2018年要特别着重于就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劳动监察等工作的开展。稳重推进我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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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09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始终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在挑战中寻找机遇,在创新中寻求发展,不仅经受住了自然灾害和经济下滑对就业社保的严峻考验,而且始终牢牢抓住城乡统筹这个关键,创新探索,破解难题,推动了统筹城乡劳动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部市《备忘录》为标志,推进全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事业纵深发展。去年6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市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改革备忘录》,对于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与改革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在此基础上,市劳动保障局相继与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签定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创新实践研究基地框架协议》和《统筹城乡劳动保障服务体系研究课题合作协议书》。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及时编制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五年改革发展纲要》,并按照《发展纲要》的内容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建立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与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合作,开展以国际接轨,国内先进;最大程度便民,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为目标的统筹城乡劳动保障服务体系课题研究。

(二)以城乡比较充分就业为目标,继续保持全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积极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工作体系,全力推进创业促就业,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3年内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城市的总目标。2009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1.7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54%;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5%;4050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2.6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0.53%,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再就业培训7.7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9.04%;农村劳动力培训27.9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5.27%;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稳定就业的实施办法》、《关于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就业政策体系。二是启动了南充、眉山远程见工系统,并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签订了劳动保障合作协议,广州远程见工系统也于今年1月启动。三是开展了惠民行动、中国创业与就业促进会、关注民生、探讨就业内涵、统筹城乡就业的就业研讨会等系列活动,为广大城乡劳动者搭建了更加方便的自主择业、创业就业平台。四是通过自主创业培训、发放小额贷款及项目支持、创业实训、创业咨询、跟踪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充分发挥了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五是始终把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作为推进三个集中的关键环节,从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政策宣传、基础台账、实名制动态管理等方面强化就业督查,切实解决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就业问题。去年11月,市就业督察专员办对全市36个农民集中居住区进行暗访抽查,总体就业率达93.09%。六是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投入10亿余元、招生总规模达2万余人的9+1技师学院基本建成,技师学院总院的机构已获批准,9个分院全部于去年9月如期开学,已招新生8635人。七是强化就业督查,通过采取查找问题的差距式管理、交叉检查、循环抽查等方式,全面促进了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落实,全市一、二圈层保持比较充分就业,三圈层除都江堰因地震造成严重破坏外,其他均达到比较充分就业目标。

(三)以完善政策为抓手,推动统筹城乡社保扩面对接。全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实现了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为人人享有社保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9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62.68万人,新增参保人数31.7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44%;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96.08万人,新增34.8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35.6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40.35万人,新增23.1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78.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36.06万人,新增20.8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20.7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16.02万人,新增23.7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75%;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保31.23万人,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保24.04万人,做到了应保尽保;新型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参保达到24.2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92%;农民工综合保险达到84.66万人,其中建筑行业农民工新增参保10.6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6.9%,全市非建筑行业农民工新增参保13.3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91.14%。

一是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市政府143号令)、《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市政府152号令),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二是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了耕地保护基金注入农民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广大农民的持续参保缴费,有效破解了农民持续缴费能力弱、农民养老保险扩面难的难题。三是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府发[2009]22号),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被列入中组部2010年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选题计划,将制作专题教材面向全国农村48万个终端基层站点播放。四是积极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对接办法,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五是调整完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政策,在不增加缴费的基础上,新增失业补贴待遇项目,实现了一项缴费,六项待遇。同时,调整了综合保险住院医疗报销政策,实现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接轨。协助市建委发放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及农民工权益工资卡20.62万张,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六是加强社保稽核、基金巡查和社保基金反欺诈工作,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工作总结之家 http://)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


一、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管理与职业介绍再就业援助有机结合,搞活劳动力市场,促使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将失业人员管理与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项目结合起来,鼓励和吸引就业难人员参加转业训练,提高其再就业竞争能力
为使失业人员提高素质,尽快实现再就业,我们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除应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外,还应到就业训练机构参加转业训练,以培训记录作为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依据。为配合这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在财政部门的支持下,筹集市级再就业基金和再就业培训资金,设立了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项目,规定失业职工凭《失业职工救济证》,就业难人员凭《失业证》可到就业训练中心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每一个失业期可享受一次免费培训援助优惠。目前,我们开设再就业免费培训援助专业有20多个,失业职工和就业难人员按照市场就业的需求自愿选择培训项目和专业,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就业训练合格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并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就业。近两年来,我们共投入转业训练培训经费150万元,免费培训失业职工和就业难人员3600人,其中培训后实现再就业的有1440人,就业率达40%。
三、将失业人员学习教育管理与群体职业指导服务有机结合,促进其转变就业观念,适应市场就业形势的要求,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再就业 <1><2>


四、将失业人员群体职业指导与一对一职业指导跟踪服务相结合,兼顾群体普遍情况和个体特殊情况,促进就业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我市在九十年代初开始失业人员的群体职业指导服务。针对近年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群体逐年增多的情况,从年开始,就业服务部门重点对市区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开展一对一个别职业指导,实行失业人员群体职业指导与就业难人员一对一职业指导服务相结合。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在日常就业服务工作量大、工作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抽出部分骨干,采取一个职业指导人员与一个下岗职工面对面交谈指导的方法,每天利用下午时间,逐个约见下岗职工,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联系再就业等服务,接受这种服务的下岗职工有600多人,占仍留在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人数的90%以上。从年下半年开始,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又将一对一职业指导的重点转移到就业难人员身上,定期逐个约见就业难人员,将就业难人员的详细资料记录在案,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和再就业跟踪服务。在职业指导过程中,对部分年龄较大、文化素质较低的就业难人员专门为他们收集和推荐要求较低的工作岗位。如一位姓霍的失业职工,因年龄较大,身体不大好,加上不注意个人形象,多次求职见工均未被用人单位录用。职业指导人员针对他的实际情况指导其注意求职面试态度和方法,搞好个人形象,并根据他曾在陶瓷制造行业工作过的经历,推荐他到市东鹏陶瓷集团应聘,成功实现再就业。又如市丝绸印染公司有3名年龄超过45岁,只有初中文化且无专长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难度较大,而且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属双职工下岗失业。职业指导人员了解他们的情况后,专门为他们收集合适的空岗信息,当得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值班人员时,及时推荐他们去应聘,并说服用人单位优先录用他们,解决了他们再就业和生活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年以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通过一对一职业指导跟踪服务的方式,推荐和帮助市区800多名就业难人员从事值班、卫生清洁和家政服务工作,成功实现再就业。
五、将市一级就业管理服务与街道社区服务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促进就业难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 经过近年的努力,我们在抓好就业管理和服务、促进就业难人员再就业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为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但是与先进的兄弟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与上级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今后,我们决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一是利用国家、省、市再就业扶持政策,制定我市有关《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服务型企业认定、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岗位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公益性岗位援助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配套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扩大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范围,争取政府财政再就业资金更大的投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二是重点做好4050就业难人员的再就业工作,落实15个工作日解决就业难人员再就业的岗位援助承诺制度;三是抓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加大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的投入和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专门服务场所的投入,为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难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择业环境,利用现代化的服务手段,更加有效地促进就业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xx大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按照 “全域成都”的理念开展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大力实施“惠民行动”,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和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的城乡劳动保障工作, 为我市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城乡充分就业工作

(一)全面完成城乡充分就业目标任务。五城区和高新区、近郊区(县)及已建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保持比较充分就业,远郊县(市)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率达95%以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二)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及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5号),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对象和内容,调整完善政策,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办法,确保国家新的政策规定尽快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就业督察,建立就业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创业培训的标准、规范和程序,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开业能力、经营能力和带动就业能力。完善鼓励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等优惠政策,提高小额贷款规模和效益。强化创业培训和项目支持、开业指导、创业实训、创业咨询、跟踪服务等措施,逐步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进一步健全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配套规划制度、社区就业工资制度、就业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灵活就业服务制度、就业工作协作制度。落实“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对象的扶持政策,建立“零就业家庭”自愿申报和退出制度;广泛收集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把“962110”就业援助热线延伸到农民集中居住区(包括失地农民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涉农社区),建立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长效机制。

(五)完善实名制动态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不断完善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率与调查失业率的并行制度。按季发布城乡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分析报告,积极开发失业预测预警软件,研究建立失业预警监测评估体系,严格监控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失业登记情况,及时做出评估反映和失业预警。

(六)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积极推进城乡劳动力培训模式的创新,充分利用各类就业培训资源,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就业培训,着力提高就业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帮助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严管资金使用,提高培训质量。强化青年职业见习和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就业工作。加快成都市技师学院及分院建设,确保按期交付使用。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逐步建立职业中介机构诚信制度。逐步完善公益性岗位筹集及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长效机制。深化区域劳务合作,继续实施远程见工工程,建立劳务交流工作平台,做大做强劳务品牌,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效率和规模化程度。

二、城乡社会保险工作

(七)做好城乡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8万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5万人;综合保险新增参保17万人;年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70.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531.93万人;农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8.3万人。

(八)加强基金征缴。坚持“五险合一”的捆绑征收方式,以非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努力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保征缴稽核工作,健全市、区(市)县稽核联动体系,探索利用计算机稽核软件开展稽核工作的新模式,继续保持覆盖面和基金收入的快速增长,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九)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研究制定科学、合理、便于考核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体系,强化基金管理,建立基金管理巡查制度,启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十)做好养老保险工作。在已经解决有工作经历无社保关系即部分集体所有制人员、返城知青、知识份子家属农转非适龄人员的社保问题的基础上,研究解决这类人员中超龄人员的基本养老和医疗问题和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以耕地保护基金注入社保基金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可持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稳步推进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研究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制定衔接转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对接;建立征地农转非一类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制定促进征地农转非二、三类人员接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使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应保尽保。

(十一)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积极争取纳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和支出项目试点,进一步发挥促进就业作用;在不增加综合保险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将参保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十二)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配套文件和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深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实

现各项医疗保险在成都区域内的衔接,开辟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医疗保险跨区域结算,实现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市)县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所在地结算;将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人,有条件的区(市)县争取提高到200元/人,提高全市新农合待遇水平;全面实施医疗保险软件系统二期改造,建立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报表统计和基金监管、预测体系,力争全市范围内全面实现医疗保障新信息系统运行。加强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落实好各项生育保险待遇,逐步扩大参保女职工生育并发症病种支付范围。

(十三)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基本完成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三年“平安计划”。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出台工伤职工康复试行办法,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积极妥善解决“老工伤”遗留问题;积极发挥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的作用,积极安排具有工伤康复价值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

(十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工作,覆盖面达45%以上;支部开展社保基金收益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增加社保基金收益的政策措施;对不少于3个区(市)县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价,促进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水平的提高;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确保基金安全;做好社保基金决算工作。

三、城乡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十五)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在市政府第93号令基础上,积极配合立法机关研究和制定适应我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层级效力较高,处罚力度较大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条例》)。同时,研究和制定配套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以形成内容完备、规范、系统和适用性强的地方劳动保障法制体系。密切关注法律实施后企业用工动态,研究新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重点支部中小民营企业、个体经济支部负责人和本系统人员培训,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劳动合同制度实施3年行动计划,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全覆盖。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并逐步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

(十七)继续做好企业工资工作。推动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面,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报酬水平。落实国家最低工资的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八)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和相关政策衔接工作。建立成都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健全调解仲裁工作支部体系,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推进仲裁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优质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妥善处置各类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十九)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投诉举报管理、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标准》,劳动保障监察一级网格达标率90%以上;二级网格达标率50%以上。

(二十)加强农民工工作。落实和完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和措施,完善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有司法、公安等部门、群团支部等共同参与的农民工维权体系,形成多方联动机制,积极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实现建筑行业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保证金及担保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民工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参加社保、切实维权“四位一体”的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好农民工安居、乐业,享受与城市人相同的社会保障和公益服务。

四、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二十一)开展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四川省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规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平台建设,建立机构上下贯通、功能定位准确、工作职责明确、运作规范有序、窗口服务优质、工作保障有力的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年内三分之一以上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十二)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劳动保障信息指挥中心,将就业、社保、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系统平台进行有机整合,逐步实现三者之间的全面互动,建立起功能程序优化、服务项目完备、数据集中管理、全市统一的安全、快捷、便民的城乡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和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城乡劳动保障工作。开通劳动保障电话12333社保卡语音挂失、查询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三)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学习、研究、创新、应用、沟通和协调、支部、应急、服务八个方面的能力,提升政策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服务事项流程,规范劳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并联审批。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