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总结材料

司法所工作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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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以来,xx司法所在广汉市司法局、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按照两学一做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围绕乡党委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整体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目标,以维护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下一步工作更好,现我所将xxxx年上半年年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把司法所建设、人民、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群众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综合治理、稳定等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
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司法所对所开展的工作,项项有职责,事事有责任。年初有计划,年底有考核。将各项职责、制度上墙,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责任清、任务明。
三、群众工作
勤摸底、严排查。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处理地、疏导,用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认真做好市长信箱转办的事项,确定市长信箱分管领导及办理人员,保持工作岗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提高市长信箱办理质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答复,共通过市长信箱答复群众咨询问题3件次。
四、人民调解
健全和落实人民调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司法所对调委会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参训率达xxx﹪以上,抓好了人民调解的规范化建设。各村调委会制作桌面台卡,规范人民调解室到调解有登记,回访有落实。做好了民间纠纷的排查、预防和调解工作。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扩大工作覆盖面,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解,建立了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等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民间纠纷的专项治理中,把矛盾杜绝在源头,处理在萌芽中。上半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xx件,其中工伤赔偿纠纷x件,劳动工资纠纷xx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x件,其他纠纷xx件。形成书面调解协议xx件,口头协议x件。调解率达xxx﹪,成功率达xxx﹪。涉及当事人xxx余人,财产金额近xxx余万元。由于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全年来,我乡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未发生一起在市内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五、加强综合治理、法制宣传、确保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把平安创建,社会稳定作为党政一把手工作,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地区,进行排查整治,整治面达xxx﹪,改变面达xxx﹪。开展了法律七进的大行动,开展了对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工特殊群体的专项法律宣传,要求干部依法执法,依法行政。一年中法制宣传x场次,悬挂横幅xx余条,受教育群众xxxx余人,在综治方面发送各种宣传资料达xxx余份,逐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在综治方面积极创建平安村、平安户、平安企业,创平安铁道和无邪教乡。加强专项治理整治活动,与派出所进行巡夜排查。为社会稳定,一方平安,作出了一定成效。
六、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今年上级将法律授助纳入为民办实事的目标考核体系。我所从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出发,切实落实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全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xx件(非诉讼调解xx件,其他法律援助案件x件),涉及当事人xxx余人,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xxx余万元。按法律援助下达的目标任务x件,超额完成了xxx﹪。
七、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认真开展警民亲活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措施。今年接收矫正人员x名,累计尚未解除矫正的共计x名。今年重新犯罪率为零,新增安置帮教x名,均落实了帮教措施。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切实履行安置帮教职能。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一帮一、二帮一的活动,负责帮教的人员,采取联系工作,自留地、责任田的落实,对刑释人员居住有困难的,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协助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在帮教人员的感化下,使他们都走上了新生的道路,半年以来,无一例重新犯罪。
全年以来,我所圆满地完成了上级各部门和xx乡党委、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与临时性交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应把司法所工作做得更有生机、更有活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努力实现市委提出让广大人民更加幸福自豪的奋斗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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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司法局紧紧抓住反对“四风”重点,围绕“四查四治”和“四风”问题,集中开展下基层走访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街道司法所和部分社区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走访调研,梳理出本系统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一是在形式主义方面:对工作任务被动的执行,指标惯性分解、任务简单下达,在执行上级对办公用房面积的硬件建设的要求中,忽视实际工作成效和区有关方面、街道应有的承受能力。在法制宣传工作中习惯于简单的形式,热衷于拉横幅、制作展板、街头咨询,实际效果不好,缺乏与群众互动,群众参与度不高。二是官僚主义方面:表现为对上敷衍搪塞、对下疏于协调指导。坐办公室多,下基层少,开会发文件多,面对面指导工作少,遇事不能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凭经验发号施令,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少。三是享乐主义方面:个别同志出工不出力,上班不做工作,上网干私活,对领导交办的工作置若罔闻。有的机关干部和窗口工作人员,放松业务学习,工作纪律松懈,工作效率低下,接待群众态度生硬,服务群众的观念不强。四是奢靡之风方面:做事讲排场,讲气派,上级来人招待讲规格,规格低了觉得没有面子,使得“三公”经费浪费较严重。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办公室班子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司法局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坚持以党章为镜,严格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和改进作风要求,将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结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紧密联系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班子自身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带头带动、精神状态等方面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摆“四风”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决心通过对照检查、找准问题、反思剖析、查明原因,明确改进方向,努力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情况

司法局办公室班子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深刻领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转变工作作风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决心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提升。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司法局办公室班子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的重要精神,认真落实司法局的各项部署,确保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落实。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不动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认真学习革命领袖关于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努力在践行群众路线中为民服务,坚守工作宗旨;在践行群众路线中拒腐防变,坚持纯洁本色;在践行群众路线中提升水平,保持工作先进性,以工作作风的转变带动全室的作风转变。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有关规定的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转变工作作风有关规定出台以来,司法局办公室班子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群众关注的问题改起,从最能体现良好作风的具体事情抓起,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围绕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一手材料和真实情况,增强文稿起草和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期间,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和专题会,司法局办公室班子成员深入区(市)县调研x次,深入市级部门调研x次。切实强化厉行节约,从严管理“三公”经费,简化和改进接待工作,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严格公车运行维护管理,XX年 “三公”经费开支总量比去年下降x%。切实转变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认真落实“无会周”制度,压缩会议时间、规模和成本。

(三)转变作风情况。司法局办公室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班子建设的重要契机,着力改进和优化工作作风。下基层调研,坚持轻车简从、勤俭节约,拒绝迎来送往。班子成员积极参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窗口的“五进”活动,每个班子成员对口联系1个乡镇(街道)、1个村(社区)、1至2户贫困户、1户企业和1所学校,着力加强联系点社情民意的掌握。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分别在**社区、**小区召开座谈会,着力帮助解决联系点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专题召开全市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10余个参会部门积极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为改善我老秘网市民生出谋划策,为更加切实有效地走好群众路线打下良好基础。针对收集的意见建议,司法局办公室逐条梳理、认真研究,着力对一批事关群众利益的矛盾问题,确立了x个课题进行深入调研,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通过努力,尽力将一些群众认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司法局办公室班子对照中央列举的“四风”22种具体表现、省委提出的9个方面问题和全市“四风”24种具体表现,结合第三方测评、听取意见等多种途径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一对症自查,深感距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群众的期盼存在着较大差距。

(一)“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在学风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个别同志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忙于日常工作,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不足,学习下的功夫不够,存在以干代学、被动学习现象。个别同志对理论学习的系统性重视不够,以实用主义态度对待学习,学习不深不透不系统,吃透中央、省上、市上精神不够、理解不深,满足于能够应付工作,满足于对理论政策的一知半解。个别同志对理论学习的深入性思考不够,把握政策和方向不准,理解中心工作和领导精神功夫不到,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有时不能提出前瞻性见解和思路。个别同志理论学习联系实践不够紧密。忽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理论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不善于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不善于用邓小平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在文风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文稿起草、调研报告穿靴戴帽比较多,文字力求四平八稳;形式上讲究对仗、讲究气势、讲究创新,而内容缺乏创新性。全室尽管已取消很多会议,但室务会仍然过多、时间过长。为市领导提供决策参谋的刊物数量不少,但总结经验的多,发现问题的少;报喜的多,报忧的少;讲成绩的多,谈问题的少,或对问题避重就轻,质量不高,很多群众关心的问题依然没得到及时反映和提出对策建议。

3、在求真务实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文稿起草时,掌握情况不全面,对部门的依赖性太强。由于没有更多的渠道和时间,未能做到对部门上报的素材进行全面核实,内容进行全面调查,逻辑进行全面推敲,有时部门说什么就是什么,部门不说就不知道,有时造成把准备做的说成已经做了,把个别的说成普遍的,把布置的说成落实的,未能做到把情况弄到百分之百准确再上报。个别同志深入基层指导政策解读工作不够,有时对政策的解读也仅凭自己的认知和理解。

4、在调查研究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个别同志常以工作任务繁重为由,深入基层调研时间短、次数少,与群众直接沟通交流不够,接地气少,对群众所需所想所盼了解不够清楚,忽视对敏感问题的捕捉,发现热点难点问题不及时。个别同志调研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被基层事先安排的“被调研”多,随机选点调研少;到“门面”和“窗口”看得多,“后院”和“角落”看得较少,重听工作汇报,轻交流互动。个别同志调研深度、广度不够,调研内容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调研成果转化不够。

5、在工作落实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个别同志抓工作始终慢半拍,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催不办、不推不动,办事疲疲沓沓、拖拖拉拉,工作流于形式、应付了事。个别同志不主动思考问题,不提工作建议,领导怎么说自己就怎么做,或者没能准确把握领导意图,办事效率低。个别同志喜欢当“二传手”,当“裁判员”,不愿抓落实当“运动员”。个别同志大局意识淡薄,办事和处理问题仅站在个人、分管工作的角度,思想和行动不能统一到全市、全厅和全室上来,工作责任心和大局意识不强。

6、在工作实效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调查研究讲意义、讲原则的话较多,在调研针对性上,与市委司法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不够,与领导关注的问题紧密结合不够,与全市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不够,没有很好地关注市民所思所想所盼,有时想当然、闭门造车,把自己的主观意愿当成客观事实。在调研深入性上,不愿意下深水,掌握的情况若明若暗,不敢于反映问题、揭露矛盾,不敢说真话、怕得罪人,收集的材料简单地“开中药方”,无法为领导决策服好务。在调研实效性上,有时未完全站在领导决策的角度确定课题,不善于发现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不敢大胆提出解决问题的操作办法。

(二)“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在服务基层群众方面还有差距。个别同志公仆意识淡薄、群众意识淡漠,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实际问题不够,同普通群众打交道更少。文稿起草提要求多、工作建议少,调查研究讲理论多、说措施少。服务细节做得还不到位,有时要求区县和部门报材料交代不清楚,让基层同志费了口舌,跑了冤枉路。调查研究提对策建议时不注意给基层留出合理工作时间,与想基层之所虑、急基层之所难、谋基层之所需的要求还有差距,有时还存在“我说你听”多、平等对话少的现象。文稿起草所提措施,由于对基层情况了解不够,针对性、操作性不强,说不到点子上,服务不到需要处。

2、在敢于担当方面还存有差距。个别同志见荣誉抢着要,遇到矛盾绕着走,怕担重担、怕负责任,工作推诿扯皮、拖延应对、得过且过。个别同志奉行“好人主义”,回避矛盾、是非不分,不敢抓、不敢管,只讲灵活性、不讲原则性,只栽花不栽刺,话到嘴边留半句,对成绩肯定多,对问题揭露少,对下属出现的问题不批不说,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变成了表扬和自我表扬。个别同志遇见问题,找主观原因的少,找客观原因的多,找别人问题的多,找自己问题的少。

3、在大局意识方面还有差距。个别同志工作中或多或少还有好高骛远、急功近利的情况,有不讲大局、不顾长远的倾向,调查研究看领导的喜好,指出问题看领导的喜好,提出对策建议还是看领导的喜好,喜欢围着领导转,投领导所好,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

(三)“享乐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随着城市综合实力和城市影响力的大副提升,个别班子成员现在或多或少也出现了一些自满情绪,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和淡化,存在着“图安逸”和“差不多”的松懈思想。

2、甘于奉献精神有所弱化。个别同志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工作多做一点就觉得吃亏,待遇稍差一点就觉得委屈,常与同等人员攀比,心理总是不平衡。个别同志过于看重名利,心胸不开阔,加班一多,怨言就多,就怕干多了。

3、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弱化。个别同志工作满足现状,只求工作正常推进,不求工作超常突破,没有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动力和干劲。习惯于拿到工作分责任、掂轻重,对有较大难度的工作,存在逃避思想,不敢挑担子,不愿啃硬骨头。

(四)“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违规消费现象仍然存在。外出考察、调研、培训质量不高,存在把学习考察当作福利待遇的现象,有借工作需要为名,轮流安排加班多的干部外出修养调整的情况。有时外出调研时,对接待方安排的顺道参观当地景区景点的情况没有坚决拒绝。

2、讲究排场现象仍然存在。存在“讲排场、论规格、怕丢面子”的现象,在公务接待、办公条件、行政经费开支等方面控制不严,在接待兄弟城市时,考虑城市形象过多,陪同人员多,厉行节俭不够。

3.办公浪费现象仍然存在。在日常工作中,节约使用办公用品的意识不强,没有完全作到纸张正反面使用,没有养成外出办事随手关灯、关空调的习惯。公车管理使用上,外借车辆太多,维修费用过高,严格管理不够。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司法局办公室班子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从思想根源上剖析,根本的还是党性锻炼不够、宗旨意识不强、实事求是不够、艰苦奋斗不足。具体有四方面原因:

一是党性锻炼不够,思想理论武装和主观世界改造有所放松。我们深刻反省到,我们在“四风”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根本症结在于党性锻炼不够,思想理论武装和主观世界改造有所放松,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不同程度出现了偏差,导致“四风”问题有所滋生。首先,思想上对理论学习重要性认识不够,在经济建设、城市管理方面抓得比较紧、下的功夫比较大,对马列主义的经典著作、革命领袖的重要论述学得不多不深不透,放松了思想理论武装,导致党性修养提高不快。其次,与时俱进地加强理论修养不够,对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深刻转型带来的各种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冲击认识不到位,没有主动及时地加强针对性学习,及时弥补自己思想和认识的不足,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再次,理念和实践有些脱节,心中想的是党的事业为先、人民利益至上,信奉的是马列主义,但有时落实在行动却不自觉变成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导致有时强调个人荣辱和计较个人得失,怕干多了吃亏了。

二是宗旨意识不牢,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所削弱。我们深刻反省到,我们在“四风”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重要原因是宗旨意识不够牢固、群众感情不够深厚,没有完全摆正人民公仆的位置,导致脱离群众的骄娇之气和优越感有所滋生。首先,对“一切依靠群众”的认识还不深刻,没有清醒认识党全部力量的源泉在于密切依靠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个别同志随着职务的升迁,一定程度上滋生了骄傲情绪和优越感,自以为能力比他人强、对社会贡献大,碰到困难向基层干部和群众请教学习不够,不注意吸取群众首创的新鲜经验,导致解决难题的办法不多。其次,对“一切为了群众”的理解还不透彻,有时候干工作掺杂着对个人形象、局部利益的“小算盘”,内心包含着迎合上级、赢取口碑的私心杂念,没深刻认识到下级要对上级负责,而全党上下都要对群众负责,导致有时主要照顾小团体以及个人利益,而忽视群众利益。再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践还不到位,调查研究隔层纸,问需于民流于形式,真正接触群众和深入实践不够,对群众诉求反应不敏感、反馈不及时,敞开大门让群众参与不够,导致一些参谋建议与群众期盼存在差距。

三是实事求是不够,求真务实的工作和作风要求有所降低。我们深刻反省到,我们在“四风”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重要原因在于实事求是不够,在具体工作和作风建设上,对求真务实的要求有所降低,未能真正掌握客观实际中的“实事”,又没能坚决地落实讲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要求,导致“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有所滋生。首先,讲实情还不够通透,没有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人们只有在那些愿意听真话、能够听真话的人面前,才敢于讲真话,愿意讲真话,乐于讲真话”的含义,还存在怕不利于团结、怕影响和谐的思想顾虑,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得不够好,班子成员间的相互提醒拉不下面子,和风细雨较多、逆耳忠言较少。其次,办实事还不够细致,未能时时提醒自己应该从点滴入手、从具体事做起,对一些具体问题深入细致分析不够,有时只看到了积极因素而忽视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消极因素,导致一些工作浮在面上。再次,求实效还不够严格,党纪意识不够严明,制度执行不够刚性,有时认为班子工作到位就问心无愧了,有时顾及人情面子,存在得过且过的心理,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正风肃纪放不开手脚,导致一些工作的实际效果与最初打算相距甚远。

四是艰苦奋斗不足,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有所淡忘。我们深刻反省到,我们在“四风”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重要原因是在于艰苦奋斗不足,思想上没能真正牢记“两个务必”,放松了贯彻党的厉行节约的要求,导致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有所抬头。首先,思想上自我约束不够,存在重奋斗轻艰苦的意识,认为只要工作干好了,吃点、喝点、享受点不是大问题,改善一下接待、办公等方面的条件是正常的,并且现在其他部门都这样,只要不离谱就可以了。其次,认识上简单算“经济账”,认为为了展示单位形象,公务接待应该上档次,必要时讲讲排场、讲讲气派是应该的,对一些铺张浪费行为,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次,工作中自我加压减弱,自我感觉良好,不愿意再俯下身子、下深水做艰苦的工作,没有认识到还有一些群众的疾苦需要我们去努力帮助解决,对一些进入“深水区”的工作和敏感问题,各种顾虑较多,导致大胆提出问题和操作措施的动力有所减弱。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通过深入对照检查和认真反思剖析,我们决心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针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条认真梳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进行整改。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我们在党性锤炼上,将重点在三个方面努力整改:一是加强政治修养,坚持以与时俱进的态度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道德修养,始终做到修身自重慎独,着力锤炼道德意志、陶冶道德情操、提升道德境界,切实把道德修养转化为自发行动、内化为正确价值取向,做人公道正派,做事光明磊落,以良好的个人操守筑牢工作防线。三是加强廉政修养,坚定不移地反对fubai,时刻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自觉接受法律法规约束,带头讲党性、守原则、知荣辱、明是非,身体力行、洁身自好,做到做人干净、做事干净、做官干净,以身作则永葆纯洁性。

二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我们在强化宗旨意识上,将重点从二个方面努力整改:一是大力推进问需于民。通过定期座谈、随机访谈等制度,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市政管理、生态环境等重大问题上充分听取基层群众和基层干部意见,深入基层接地气,真心实意、真切实际地去感受民情、体验民意,设身处地地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反馈给市委司法局。二是大力推进问计于民。始终保持“本领恐慌”的危机感,努力践行好“三视三问”工作法,从群众朴实的话语中提炼真知灼见,从基层的实践中探寻工作思路,进一步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将群众大胆试、大胆闯的经验加以总结,在全市加以推广,支持群众在探索中前进。

三要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我们将从意识、思想和毅力三个方面加以整改:一是厉行节约。坚持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用勤俭节约的标准谋划工作、推动工作、检验工作,真正做到不摆阔气、不讲排场。二是勇于吃苦。坚持思想上艰苦、工作上吃苦、生活上清苦、党性锻炼上刻苦,努力以己之苦换群众之好、以己之苦换群众之甜、以己之苦换群众之乐。三是坚韧不拔。咬定青山不放松,发扬愚公移山精神,以百折不挠的意志,把心思凝聚到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把本领用在促发展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多做为人民谋利益、解难题的事情,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四要进一步弘扬自觉奉献精神。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我们将从淡泊名利、爱岗敬业、对标先进三个方面加以整改:一是坚持淡泊名利。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别人,对个人利益、局部利益看得轻一些、淡一些,任劳任怨、不事张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谋名利得失,不计荣辱进退,工作上向标准高的同志看齐,生活上向标准低的同志看齐,保持平常平静的心态,做到荣辱不惊、得失不悔。二是坚持爱岗敬业。对事业有热情,对工作有激情,从各自工作岗位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把岗位职责化作励志图强、奉献人民的实际行动,以本职工作作为奉献的起点,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做到安其位、精其业、勤其政、倡其德。三是坚持对标先进。按照省委“提质升位”、“转型升级”的要求和市委奋斗目标,保持追求一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对标全国先进找差距,加强与干部职工的互动交流,充分发挥每位干部职工的聪明才智,自我加压,不断探索创新,奋力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谋划策。

五要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努力整改:一是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均由办务会讨论决定。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衔接,共同营造团结和谐、群策群力的良好环境。二是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之间的定期约谈制度,形成提醒与相互提醒、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纪律、组织、群众”监督机制。三是完善作风建设机制。推动“五进”和“三个一”活动常态化,积极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因公学习考察、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和细化措施,严格压缩接待规模,坚决杜绝人情消费、职务消费。四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扎实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习促进工作、工作推动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等方面的知识,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推动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针对梳理出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司法局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问题的根源,坚持边查边改,注重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

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



司法局工作总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984年,我县司法行政机关恢复建立。1986年底,县司法科改置为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法工作方针,克服人员少、基础薄弱等困难,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经过20年的努力,我县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司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县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各项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工作首位,克服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在全县城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县城,利用广播、电视、录像等宣传媒介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二月十九街物资交流会等大型活动时机,以举办法律知识图片展览、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组织一定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大山区,采取各民族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经常性宣传法律知识。在“一五”普法期间,我们还结合实际,在普及“十法一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禁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税收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全县5万多普法对象考核合格率达90.3%。“二五”普法过程中,认真贯彻“以宪法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指导思想,以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三五”、“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至2005年8月州普法领导组对县级普法工作进行验收这一期间,购买发放普法学习材料18600余册,散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传单)1.8万份,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览200多套,悬挂(张贴)标语250多幅,出黑板报260期,出动普法宣传车巡回宣传200多台次,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各类普法对象参加和接受普法学习25万人次,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同时,组织了多期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先后受训200多人次。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个五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公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日渐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各类法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局面逐渐形成。二、人民调解、乡镇法律服务成绩突出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0个,调解人员894人,分布在乡村各地,形成了一个人民调解网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宗旨,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哪里有纠纷就出现在哪里。他们的工作,使无数个家庭破镜重圆;无数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多少起激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保障全县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0年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4697件,防止全体性上访33件,制止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械斗8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4%。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就,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重视,并涌现出16个先进集体、38个先进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2002年,全县11个乡镇建立了司法所。2003年新增编制11名,司法所编制达22名。与此同时,明确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职责和任务,对各项工作实行量化目标考核,纳入规范化管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充分发挥作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2001~2004年已落实帮教措施121人,有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开展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调处疑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脉地司法所被省综治办和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上街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司法所”。三、公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1984年,县公证处建立,有公证人员1名,代表政府行使法律公证职能。公证处建立以后,克服困难,积极广泛地宣传公证制度,组织公证人员走村串厂,把公证业务宣传与公证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事实来证明公证的作用。与此相适应,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办理公证合法、真实的原则,遵循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业务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三定一奖”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公证工作的活力,保证办证质量,防止或杜绝错证、假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的努力,公证人员的各项管理措施及业务开展日渐成熟,服务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宽。2003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270件,其中:民事类239件、经济类1977件,收费金额达14.28万元,接待公证法律咨询2050人次。公证工作还紧密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公证服务。实践证明,公证工作大有可为,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我县的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正确指导下,经过律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律师工作有了新发展,律师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成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律师机构和从业律师增加,素质不断提高。1985年,全县有律师事务所1个,专兼职律师2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人;2005年,有律师事务所3个,其中,个体律师所2个,专兼职律师5人,其中,2人具有中级职称。二是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律师业务主要以刑、民事代理为主。随着改革的发展,律师在担任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民事经济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2003年以来,共办案件282件。其中,刑事类130件,民事类152件,收费金额6.1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711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01件。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是一项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法律援助通过向那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切实为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2002年,我县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并成功举办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漾濞公益活动座谈会,与会同志伸出援助之手,捐出了第一笔法律援助经费,同时也有力地宣传了法律援助事业。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9件,接待来信来访33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5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我县由于恢复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时间短,客观上造成底子薄、困难多的情况。2002年前,全局20多名干警,只有不足40平方米的两间办公室,开会学习只能借用外单位会议室,办公装备落后,仅有1辆吉普车和10余套办公桌椅,司法局下属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长期在外租用办公业务用房,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面对困难,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在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迎难而上,并充分认识到“有作为才能有地位”。从打基础,改善办公条件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力争以优越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争取,至2002年底,1幢临街而建,总投资100余万元,面积900多平方米的5层办公综合楼竣工建成,投入使用,新购置了宣传业务用车,更新了宣传设备,配置了现代办公设备。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绿树成荫的办公区域,这些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如今变成了现实。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地位大大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纵观彝县20年的社会发展历史,司法行政工作无一不与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紧密相连。司法行政工作为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将树立信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

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


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984年,我县司法行政机关恢复建立。1986年底,县司法科改置为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法工作方针,克服人员少、基础薄弱等困难,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经过20年的努力,我县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司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县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各项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 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工作首位,克服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在全县城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县城,利用广播、电视、录像等宣传媒介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二月十九街物资交流会等大型活动时机,以举办法律知识图片展览、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组织一定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大山区,采取各民族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经常性宣传法律知识。在“一五”普法期间,我们还结合实际,在普及“十法一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禁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税收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全县5万多普法对象考核合格率达90.3%。“二五”普法过程中,认真贯彻“以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指导思想,以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三五”、“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至2005年8月州普法领导组对县级普法工作进行验收这一期间,购买发放普法学习材料18600余册,散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传单)1.8万份,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览200多套,悬挂(张贴)250多幅,出黑板报260期,出动普法宣传车巡回宣传200多台次,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各类普法对象参加和接受普法学习25万人次,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同时,组织了多期法制宣传骨干班,先后受训200多人次。 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个五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公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日渐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各类法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局面逐渐形成。 二、人民调解、乡镇法律服务成绩突出 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0个,调解人员894人,分布在乡村各地,形成了一个人民调解网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宗旨,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哪里有纠纷就出现在哪里。他们的工作,使无数个家庭破镜重圆;无数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多少起激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保障全县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0年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4697件,防止全体性上访33件,制止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械斗8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4%。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就,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重视,并涌现出16个先进集体、38个先进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2002年,全县11个乡镇建立了司法所。2003年新增编制11名,司法所编制达22名。与此同时,明确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职责和任务,对各项工作实行量化目标考核,纳入规范化管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充分发挥作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2001~2004年已落实帮教措施121人,有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开展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调处疑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脉地司法所被省综治办和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上街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司法所”。 三、公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 1984年,县公证处建立,有公证人员1名,代表政府行使法律公证职能。公证处建立以后,克服困难,积极广泛地宣传公证制度,组织公证人员走村串厂,把公证业务宣传与公证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事实来证明公证的作用。与此相适应,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办理公证合法、真实的原则,遵循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业务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三定一奖”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公证工作的活力,保证办证质量,防止或杜绝错证、假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的努力,公证人员的各项管理措施及业务开展日渐成熟,服务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宽。2003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270件,其中:民事类239件、经济类1977件,收费金额达14.28万元,接待公证法律咨询2050人次。公证工作还紧密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公证服务。实践证明,公证工作大有可为,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得到完善和

发展。 我县的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正确指导下,经过律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律师工作有了新发展,律师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成为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律师机构和从业律师增加,素质不断提高。1985年,全县有律师事务所1个,专兼职律师2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人;2005年,有律师事务所3个,其中,个体律师所2个,专兼职律师5人,其中,2人具有中级职称。二是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律师业务主要以刑、民事代理为主。随着改革的发展,律师在担任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民事经济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2003年以来,共办案件282件。其中,刑事类130件,民事类152件,收费金额6.1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7113人次,代写601件。 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宽 法律援助是一项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法律援助通过向那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切实为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努力构建的迫切需要。2002年,我县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并成功举办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漾濞公益活动座谈会,与会同志伸出援助之手,捐出了第一笔法律援助经费,同时也有力地宣传了法律援助事业。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9件,接待来信来访33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5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 我县由于恢复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时间短,客观上造成底子薄、困难多的情况。2002年前,全局20多名干警,只有不足40平方米的两间办公室,开会学习只能借用外单位会议室,办公装备落后,仅有1辆吉普车和10余套办公桌椅,司法局下属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长期在外租用办公业务用房,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面对困难,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在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迎难而上,并充分认识到“有作为才能有地位”。从打基础,改善办公条件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力争以优越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争取,至2002年底,1幢临街而建,总100余万元,面积900多平方米的5层办公综合楼竣工建成,投入使用,新购置了宣传业务用车,更新了宣传设备,配置了现代办公设备。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绿树成荫的办公区域,这些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如今变成了现实。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地位大大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纵观彝县20年的社会发展历史,司法行政工作无一不与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紧密相连。司法行政工作为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将树立信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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