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读后感《我的大学》收藏(6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您也许正在阅读高尔基写的我的大学,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在读了我的大学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急您所急,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优秀读后感《我的大学》”,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秀读后感《我的大学》(篇一)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说起童年,我们想到的都是快乐的,幸福的。可在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的笔下,他写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里,却是一个悲惨的童年。
主人公阿列克赛的父亲在他三岁时就死了,他只好寄居在外祖父家里。当时他的两个舅舅在闹分家,和外祖父闹不和,阿列克赛也被卷进去,天天遭打。他的生活是多么悲惨啊!雪上加霜的是,在他十一岁时,母亲也去世了。阿列克赛为了生计只好小小年纪就外出打工。开始,他去捡破烂。过了一段日子后,他又到鞋店工作。后来,他来到绘图师家里学画画。他是很认真的画,好不容易要画好了一幅画,可那位脾气怪怪的老婆子把画撕了,还理直气壮的说自家本领不外传。阿列克赛就生活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中。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泪流满面。高尔基他家里虽穷,可他那种努力谋生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高尔基生活的年代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他之所以能成为一个著名的人,不就是因为这段艰苦的生活磨炼着他,使他更坚强?我曾经也体验过一次。我被叫到外公家住一个月,那里是乡下,我既然住那了,就要干农活。可不巧,那时正值暑假,俗话说“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呀!我才干一下就不行了,还中了暑,我就被送进了卫生室。可高尔基的生活条件比我差多了,如果我生活在那个年代该怎么办啊!
这本书让我知道,悲惨的人生可以锻炼自己,使自己更坚强。
优秀读后感《我的大学》(篇二)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冰心
当我读完《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本书时,我深深地舒了口气,泪水再次溢满眼眶,悄然滑落,这已不知是第几次因赵美萍的遭遇触动内心那根小小心弦。我不知该如何讲述赵美萍传奇的人生经历,也许脑海中突然浮现出的那首冰心的小诗,最适合不过了吧。
《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是一本震撼人心、催人奋进的励志之书,是一本挑战苦难人生的纪实佳作,讲述了作者对命运的顽强抗争,最后梦想成真的故事。
巴尔扎克曾经说过“不幸,是天才的晋升阶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的无底深渊。”风雨过后,眼前会是鸥翔鱼游的天水一色;走出荆棘,前面就是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登上山顶,脚下便是积翠如云的空蒙山色。人生要尽力的度过每一关,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轻言放弃。作者赵美萍做到了,她不仅没放弃,而且实现了人生的华丽转身。出身卑微、家境贫穷、年幼丧父,这些没能阻碍他的茁壮成长。砸石头、服务员、服装流水线女工,这些没能压垮她的顽强意志。她一步步的前进,怀着“一定要出人头地的”坚定信念,终于在大上海走出了属于自己的地盘。处在那样困难的环境,我们很难想象作者赵美萍是以怎样的毅力,怎样的执着,怎样的坚强面对所处的困境。作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遇到一丁点困难,又是抱怨,又是哭诉,当我们真的面对这种困境时,又会以怎样的姿态面对?是放弃?是逃避?是颓废?还是匆匆了结自己的生命。因此,这就是赵美萍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顽强不屈。
“经历是一笔财富,苦难是一座金矿!”,我敬佩她的顽强拼搏的意志,永不服输的性格,最敬佩的是她那好学求知的精神。在艰苦的打工生涯中,她没有放弃求知的欲望,没有放弃她的挚爱—读书。打工生涯艰辛忙碌,但她仍挤出时间读书考证,生活环境艰难困苦,但她仍执笔耕耘理想种子。作为当代大学生,有衣食无忧的生活环境,有传道授业的老师陪伴,有书香四溢的宝库——图书馆,有优美舒心的校园,有激动人心的各种竞赛,这么多的良好条件,本应看到的是积极向上的面孔,不断进取的学生,如饥似渴的阅读。然而,现在到处都是低头族,电子书已经代替了纸质书。手机通信已经代替了面对面交流,人们开始浮躁,不再静下心来认真做事。其实,当你迷失自己时,想想正在辛苦劳作的父母,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想想身边所提供得良好环境,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学习呢?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学修辞使人善辩。”既然阅读有那么多好处,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图书馆是个宝藏,其中珍品等待我们去发现。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要好好把握现在,利用种种有利条件,去创造属于我们的辉煌明天!
优秀读后感《我的大学》(篇三)
高尔基是一位众所周知的名作家,但是他小时候的经历却没有多少人知道。而他小时候的经历全记录在《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中。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著名的自转体三部曲小说,这本书通过对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小名)童年、少年与青年的细致描写,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残酷。
《童年》反映主人公小阿廖沙(高尔基小名)在父亲去世后,他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的岁月。阿廖沙每天在祖父家看到许多令人作呕的事情,后来,母亲也不在了,舅舅们也为了家业而吵架、斗殴、打儿童等等的丑事。幸运的是阿廖沙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被外祖母的故事熏陶,对他长大后的文学生涯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童年》里每个故事都深刻细腻,引人入胜。
《在人间》描写阿廖沙在11岁是因为祖父的家破产而外出打工的种种经历。他在尼日尼城里的一家时兴鞋店里当学徒,受到萨拉的指挥。在圣像作坊里当过学徒。还兼女仆的工作,在厨房打工。过着苦闷了无生趣的生活。而书记给他带来了生活的乐趣,他如饥似渴的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并向往着全新的生活。
《我的大学》讲述16岁的阿廖沙到喀山想到大学读书,但那时大学的大门只对贵族子弟开放。阿廖沙上了一所特殊大学---社会大学,在这所大学里,学到了许多未曾了解的东西,接触到许多知识分子,为他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和他比起来,我是多么幸福啊!他受尽折磨,而我受尽了福,竟然有时还抱怨爸爸妈妈不爱我,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优秀读后感《我的大学》(篇四)
本书《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高尔基通过对自己三个时期的自身变化的描写,展现了那个时代的动荡不安。
童年时期的主人公阿列克塞在父亲去世之后,随母亲一起来到了外祖父家中生活。目睹了这个家庭的丑恶行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可夫为了争家产不顾亲情;外祖父脾气暴躁,毒打小孩;女人在这个家庭中毫无一点地位。主人公阿列克塞一直想逃出这个如同地狱一般的家庭。
少年时阿列克塞逃出了那像地狱般的家庭,出外谋生。为了生存,阿列克塞到处打工。在这些地方,他遇到许多像斯穆雷伊那样的好人,也遇到过一些像谢尔盖这样下流无耻的人。
青年的时候,阿列克塞决定结束了打工,他想找一所大学去读书。但是在那时候,大学并不接受像阿列克塞这样的穷人。无奈之下阿列克塞选择了一所特殊的大学“社会大学”。在这所大学中,见到了许多和他一样的知识分子,受到了许多在其他大学中没有的思想教育。
读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明白了我们应该好好珍惜我们现有的学习环境,应该努力学习。
优秀读后感《我的大学》(篇五)
拜伦曾说过“逆境是达到真理的一条通道。”在高尔基的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就塑造了一位逆境成才的阿穆沙,他在三岁时,就已失去父爱,母亲也离他而去,可是外祖母给予他温暖,他的祖父比他去当乞丐,两个舅舅要分家,这让外祖父更加自私,残暴,心狠手辣。阿穆沙也开始了他的艰苦生活,在面包店打工,最终他在大学里取得了成功!这一本书不但是在说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还可以衬托出俄罗斯19世纪时,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人是经过种种磨练后走向新生活。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一本书令人意味深长,让我觉得,自己的童年比高尔基幸福,快乐得多,我要珍惜这一段美好的'时间。还要像高尔基,一样喜爱读书,正如他所说“读了一本书,就想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学会如何坚强起来,保护自己,要有坚韧不拔的精神,敢于向困难挑战。
在生活中,当我在做鸡蛋皮时,由于蛋皮太薄,导致在拿蛋皮时,有一小部分不小心粘在了勺子上,我手忙脚乱地拿着皮,心中犹如有一把大火在燃烧着。越来越越热。唉,只好重做啦,我又做了一个,可还是失败了。我有些灰心了,可是我不甘心,又做了一个,呵呵,成功啦!我开心极了!原来只要肯花时间,有持之以恒的耐力就一定可以把事情做好!
这本书就想一瓢清澈的水,洒在我脸上:犹如一阵迷人的花香,使我陶醉在知识的海洋;犹如那清新的空气,然我再一次感受到“大自然的魅力”……
优秀读后感《我的大学》(篇六)
陪同母亲输水的时候我带上了高尔基的三部曲,其实我早就想读下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了,记得初中的时候学过高尔基的《海燕》,与暴风雨搏斗的海燕形象就映在我心中。
看完高尔基的这三部曲后,感觉很震撼,这不是在描写一个人也不是在诉说一件事,高尔基把一个社会摆在了读者的面前。诚然,这是一个黑暗的社会,围绕着形形色色的病态的人,但是即使在黑暗里依旧有执着于光明的人。读完后,我想他小时候的生活是何等的困顿残酷,但所有这一切并没有击垮他,反而让他在逆境中磨炼了自己的意志、更加顽强地生存下去!更难得的是他永远都有思想,那他成为杰出的人是没有意外的。 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阿廖沙读了许许多多的书。读书让他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也让他变得坚强、懂得关爱、更让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这可是阿廖沙成功的关键啊!虽然他想读大学的梦想最终破灭了,但他却懂得了社会才是能使自己进步的大学这个道理。工作学习中亦是如此,要做到认真学习、不耻下问、多读书、读好书,逐步积累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我的这份神圣的职业!
对于阿谬沙这个人物,我们时刻可以看到他随时都保持着思想,不苟同暴行,追求知识。他生长在病态的社会里,经历苦难的底层生活,甚至也绝望的去自杀,更容易反抗这个社会,寻找解脱更多处于苦难中的底层人民的方法,最终自然会走上打破这个带来悲剧的社会的道路。他的坚强不屈、乐观奋进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
《童年 在人间 我的大学》实在精彩!我想仅仅看过一遍是很难从深层次来理解的,所以,我也只好用短的篇幅提出一些自己的不全面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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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优秀读后感收藏
一篇简单实用的第七天读后感读后感怎样写?阅读第七天读后感后,我们可能会对作品产生强烈的阅读欲望。 每本书都是一次素养的历练,读后感则让这次历练变得更加深刻,工作总结之家编辑给你提供了以下的《《第七天》优秀读后感》。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1)
当我们还在嘲笑中国现代文学的作者在制度的压制下残缺的灵魂只能写出肤浅的文字,当所谓的世界享誉的作家也只敢触碰文 革的题材点到即止时,余华的《第七天》对我们当下的社会显现出了更大的力量的抨击,这种批判的声音或许更有意义
很显然,余华专心的搜集了起码7年左右的社会黑暗面的新闻,比如强拆,比如移民,比如刑讯逼供,比如媒体的不公报道,比如官方的不作为和很不作为,比如上访等等,近些年发生过的能在网络上掀起批判的新闻基本在书里都能找到影子。魔法现实主义的手法让读者轻易的代入了角色,重新回顾了过去的社会进展,然后扪心自问,此时此刻,当下,社会进步了吗?
如果说余华的《活着》讲述的30年前的社会,那么《第七天》便是当今社会的没有灵魂的体制下的新版《活着》,《第七天》以死后灵魂的视角快速的扫描出这个世界,这个活着时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连幸福都显得可悲的世界,却在死后,有墓地的灵魂可以安息,没有墓地的灵魂也有一片青山流水的伊甸园,看完不得不感慨这真是绝佳的讽刺
但是,真正震撼的恐怖是,我们这些读者,我们都还活在和书中描述绝无出入的社会里,想到这,不禁让人颤栗。
如果可以,我会很高兴庆祝这个社会的头七,也很希望,创世纪的第七天从书里死人的世界里来到活着的人间。
尽管,余华还仅仅是点到即止,但是,很明显,能让人感觉到他尽力了,一个作家的尽力,这种尽力,是一种歇斯底里的,迫切的,要求社会进步的呐喊。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2)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13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3)
说到“七”这个数字?你会想到什么?排序?天数?还是其他?
初看这个本书的题目——《第七天》就不由得让我想起在佛教故事中,“七”这个数字代表圆满。而在《第七天》的正文前,作者引用了《旧约·创世纪》中的一段话,“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第七天》这本书的内容新颖,余华用荒诞的角度写了一个普通人(杨飞)死后七天由于他(杨飞)没有自己的墓地,无法得到安息。只能在生与死的边境游荡,不知不觉慢慢游荡到“死无葬生之地”这个途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作者用一个死者的角度来描述现实的世界。在作者笔下,死者的世界(“死无葬身之地”)是温暖的、至善的、“人人平等”的,一系列对现实的描写与死者的世界描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回味无穷。
书中内容都是日常见怪不怪的杂闻,比如说:陪酒公关、暴力执法、强制拆迁、食品安全、城市鼠族、卖肾换钱、等等。在这些杂闻中,我可以体会到作者对现实的焦虑、无奈、绝望;对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弱肉强食、不公平、欲望、权力等等现象的愤怒。
与作者的另一部作品《活着》相比,《第七天》没有那么让人觉得沉重。虽然在《第七天》这本书中通过杂闻对现实的描写让人觉得现实世界的残酷与冷酷,但其中又不乏生活中的小温暖与幸福。比如说:李青对杨飞的忏悔;伍超对刘梅的爱等等。
书中多次提到“雨雪”这个意象,对这个意象有许多的描写。或许作者是想表达自己对现实世界“善良”一词的看法?又或是其他?通读全文,虽然有些情节看起来荒诞,但是放在死者的世界,这又存在一定的合理性。这也是作者的厉害之处。
文中的多重连环式描写让人不禁感叹。杨飞——李青——李青的后夫,杨飞——杨金彪——生父生母一家,杨飞——杨金彪——养父兄弟姊妹,杨飞——鼠妹与伍超——肖庆,杨飞——李月珍夫妇——杨金彪,杨飞——李月珍夫妇——二十七个婴儿等。每个人的故事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关联,但细细品来却又有一定的联系。每个人的故事都由“杨飞”这个主环穿起来,环扣一环,让人回味无穷。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4)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主人公是一个死去叫杨飞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这本书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有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用一周的时间读完《第七天》,没有欣喜,也没有失望。余华是我很欣赏的作家,我对《活着》读了许多遍。在七天里,我看到余华对这个社会的愤怒和无奈,看到文字的张力,看到了余华的荒诞和绝望。一个幽灵告诉你他的的故事。一个幽灵和许多幽灵在游荡,因为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5)
如果问我现代中国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平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平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近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嫖娼卖淫、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中国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近。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啰嗦.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6)
怀着好奇的心理,我阅读了一度销量排行第一的《第七天》。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被作者余华所讲述的故事情节震撼到了,故事内容的荒诞和绝望是我没有预料到的,这些故事又都似曾相识,很多来自于曾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的新闻,只是作者通过以这样虚幻的手法集中编排出来,还是让我一下子感觉透不过气来。
《第七天》故事取材于一些当今荒诞的社会新闻,很多人在各种悲剧中受伤或死亡,而这些人在这些事件之后有怎样的经历和想法?余华的这部《第七天》就是来写这部分内容的,从鬼魂的角度、死后的世界来讲患难与救赎。和余华的《活着》相比较,从故事的取材上来说,《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却是死无葬身之地。
看过这本书的人不会不熟悉,这些悲剧时时刻刻发生在网上和周围,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猜忌、贪婪和欲望造就了社会的残酷。悲剧有的是纯突发自社会:被强拆致死的郑氏夫妇,车祸身亡的李月珍,有的是因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李青因为杨飞的贫穷出走但陷入骗局自杀,鼠妹的为情自杀,伍超为鼠妹的墓地卖肾筹钱而死,张李二人的凶杀以及张刚父母的挟儿子以令警察局等等。死后的世界同样是分等级的。在殡仪馆里,有钱有权者享受vip待遇,普通人只能耐心等待,让领导先烧。没有墓地的亡灵们只能去往死无葬身之地。来到死无葬身之地的亡灵们都带着悔恨或是遗憾,但在这里却抛开了这些,获得了真正的平和安宁,就连生前针锋相对的仇家也在这里结成了不离不弃的伙伴。这个地方让这部小说有了一些温暖的色彩。虽然是一部描写死亡的小说,我却觉得它是余华作品中最温暖的一部。作者似乎想借死无葬身之地告慰枉死者们的灵魂。
但如果只是讲这些,那就是社会新闻杂集了,咋能成著作呢?是的,余华让善良和真情在这些沉重丑陋的现实掩埋中伸出了一双手,杨金彪与杨飞的父子情是本书中最大的亮点:虽然杨飞是捡来的,但杨金彪把一生都奉献给了这位养子。杨飞与李青的爱情,也因为一个是永远爱,一个是仍然爱,而被隔绝在美好的未来想象之外,当一个漂亮姑娘想要去看世界的时候,再好的男人也挡不住。即便如此,两人之间还是有爱有挂念,这也许就足够了。鼠妹的感情虽然幼稚,但余华还是给予了很大的怜悯和同情,让她在死后了解到真相,净身并第一个离开了死无葬身之地,也可以说是一个祝福。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在哪里都一样。这是谭家鑫对女儿的宽慰,还有张李二人的吵闹作伴,以及鼠妹与婴儿们的歌唱通过这些,作者想要表述的可能就是,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去信任亲情、友情与美好,是我们生命仍然存在的依靠。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7)
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死的、有卖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第七天》优秀读后感(篇8)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大学》优秀读后感7篇
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大学》优秀读后感”,我阅读了作品这本书,读完后受益匪浅,感慨万千。写读后感时,要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自己的基本观点,究竟该怎样去写一份合格的作品读后感呢?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大学》优秀读后感 篇1
“三严三实”标准具有普遍性,对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有指导价值和约束作用,是对共产党员的共性要求。“三严三实”标准又有针对性,能否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领导干部只有带头做“三严三实”的推动者和实践者,才能成为广大党员和全社会践行“三严三实”的标杆。践行“三严三实”就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认真履行党员干部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职责使命,团结带领身边干部群众谱写实现中国梦的新篇章。
践行“三严三实”一直在路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之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更是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必定能让党员的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让政风改革推动的更加深入;使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
学党章党规是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晰头脑的“提神剂”。党章如旗,指引了我们党的胜利方向;党章如史,记载了我们党的成败得失;党章如尺,量出了我们党的规矩方圆。通过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言,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让更多党员铭记党的行为准则和思想精神。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抓好思想教育是根本,只有切实加强思想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凝神聚魂,劲往一处使,工作方可顺利推进。有道是“是驴子是马,拉出来溜溜”,不管是说的好还是学的好都不如做的好。不论是践行“三严三实”还是“两学一做”都在于做的好不好。每个党员干部都该心中有责、敢于担当,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就能抓紧抓实抓好主体责任,让广大党员学得深、悟得透、干得实。
每位党员干部都该心怀敬畏之心以实际行动抓好“两学一做”,将“三严三实”践行在实处。“两学一做”将“三严三实”从严治党的作风建设做了进一步升华,让人人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大学》优秀读后感 篇2
作为一名党员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要在思想、行动上真正入党。在新的形势下,对党员的要求更加严格,特别是农村基层的党员,肩负着重任,面临着挑战。全体党员要认清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立足本职岗位,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把农村基层工作做得有声有色,谱写新的历史篇章。结合目前我乡党员现状及工作实际,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一要树立正确的学习理念。
“活到老学到老,还有三分学不到”,广大党员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我们每位党员都要自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积极投身“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中,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真正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组工干部也是普通共产党员,组工干部要带头学党章强党性树立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为服务广大党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要对党绝对忠诚。
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党员干部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参与者推动者,也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直接受益者,要常怀忠诚之心,自觉遵守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补足精神之钙、强化自律之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组工干部更不能例外,要坚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要锤炼扎实的业务素质。
欲胜人者,必先自胜;欲知人者,必先自知。组工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管党员的党员、管人才的人才,如果我们的理论素质不强、业务水平不高,不仅影响工作大局,而且制约组织工作对象的成长和进步。组工干部必须坚持“学用结合”,让学习融入工作,融入生活,少一些应酬,多一些阅读;少一些娱乐,多一些思考;少一些空谈,多一些调研,争做政治理论的“研究员”、精通业务的“政策通”、熟悉情况的“活字典”、分管工作的“专门家”。
同时,要勤于实践探索,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做学用结合的表率。组工干部还要公于知人善任,把“公道正派”作为立身之本、为人之基、处世之道,认真履行组织工作职能,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用人导向。
组工干部只有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好正策;只有自己对党绝对忠诚,才有资本去教育广大党员忠诚于党;只有能力胜人一筹,才能树立可靠可亲可信的新形象。所以,组工干部要当好“两学一做”的排头兵,引领党员“标兵”新常态!
《大学》优秀读后感 篇3
作为一名党员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要在思想、行动上真正入党。在新的形势下,对党员的要求更加严格,特别是农村基层的党员,肩负着重任,面临着挑战。全体党员要认清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立足本职岗位,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把农村基层工作做得有声有色,谱写新的历史篇章。结合目前我乡党员现状及工作实际,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一、做一名合格党员,应该时刻铭记和实践党的宗旨
每名党员,当我们很神圣地举起右手面向党旗宣誓的那一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耳边回荡的那一刻,就注定自己树立了要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一生的宏伟目标。为了这一目标,许多共产党员抛头颅、洒热血,换取了今天这来之不易的成果。这是党员努力追求的目标,更是党员一生所要实践的宗旨。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党员必须做到:
一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党员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遇事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绝不能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遇到困难,要勇挑重担;遇到危险,要身先士卒,要为人民多做实事好事,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作为比较偏远的农村基层,我们作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我们从事的工作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直接服务基层群众,党员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全体党员要深刻地认识到其重要意义。根据走访和调研,我发现我们的少数单位和少数人员在服务群众方面,缺乏一定的热情,服务工作还做得不够到位;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有些事情群众必须按自己的意愿去办,没有充分考虑到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全体党员在思想上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足。
二要克己奉公,不谋私利。要严于律已,秉公办事,绝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不占群众的便宜,占国家的便宜,在公与私面前,最能考验一个党员是否真正坚持了党的宗旨。近年来,国家加大对“三农”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农村基层所支配使用的项目经费增多,这对解决“三农”问题起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们一定要支配使用好,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要诚心诚意地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手中的权力看成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真正体现在为民办实事上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实践党的宗旨。
三要坚持原则,敢于斗争。首先,党员要带头坚持党的原则,立场坚定,不循私情,守好自己的“阵地”;第二,对于一切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行为,要敢于斗争;第三,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畏强暴、挺身而出,敢于同一切坑害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大学》优秀读后感 篇4
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如诗般梦幻,这是后人给《了不起的盖茨》的最高评价,它是美国文学史上墨色浓重的一笔,也是我心中最爱的中篇小说。翻开《了不起的盖茨比》,我深深地被小说开头出现的父亲教导儿子的一段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所吸引。文学真是个永远不过时的东西,写在85年前的这段句子,它甚至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没有太多的关系,却让人为之长久的思考与反思。就像《诗经》中的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在几千年后的今天,依然让人内心震动。而小说中的最后一句话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更是令人深深地为那股无力之感所叹息,人们,积极努力,向前迈步,迈向的终是,时光的过去。
小说中,挥金如土的盖茨比虽然夜夜举办欢歌纵饮的派对,但其内心唯一的牵绊却是黛西他曾经的恋人和如今的女神。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他心中的女神也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盖茨比在真相大白后,选择了随梦一起幻灭的归途。生的孤独,是吉光羽片,死的孤独,是永恒。 这本书的文字也是如介绍所说的诗般梦幻,唯美的很,就连车祸,枪杀,死亡这些与美沾不上关系的场景,菲茨杰拉德仍然能以诗一般的手法展现。稍微例举一段他一定透过可怕的树叶仰视过一片陌生的天空而感到毛骨悚然,同时发觉一朵玫瑰花是多么丑恶的东西,阳光照在刚刚露头的小草上又是多么残酷。这是一个新的世界,物质的然而并不真实,在这里可怜的幽魂,呼吸着空气般的轻梦,东飘西荡......这段话写在盖茨比纯真美好的梦破灭之后,深邃的寒冷的,每一句,话都包含着诗意,同时也饱含深意,影射着盖茨比周遭的人或事。
小说的背景被设定在现代化的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内,通过卡拉韦的叙述展开。卡拉韦出生于美国中西部,后来到美国纽约学习经营股票生意,并想以此发财。他住在长岛,与故事的主人公盖茨比为邻,并与之交上了朋友。盖茨比原名盖茨,和卡拉韦一样也来自中西部,他出身贫苦,但雄心勃勃,后因贩卖私酒而暴富。他经常在家举办大型豪华聚会,大宴宾客,以显示其阔绰,目的是为了吸引五年前的恋人黛西并赢回她的芳心。五年前在盖茨比服兵役时黛西曾是他的恋人,在盖茨比去海外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利欲熏心嫁给了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南。然而物欲和肉的欲望的满足并没能填补黛西精神上的空虚与贫乏。在卡拉韦的帮助下,与盖茨比重逢后好像又旧情复燃。但黛西已不是原来的黛西,她不再是盖茨比想象中的纯情女孩,而是一个愚蠢、自私、庸俗、美丽的躯壳。盖茨比的美丽旧梦终于被打碎了,但他还在做最后的挣扎,仍对黛西抱有一丝幻想,以至遭遇了更加凄惨可悲的结局。后来黛西在一次酒后驾驶盖茨比的车时轧死了汤姆的情妇,却与汤姆一道密谋并残忍地嫁祸于盖茨比,导致死者的丈夫突然闯入盖茨比家中并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然后自杀身亡,使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
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用了一周多的时间把这本书看了三遍,对于从来不看打着世界名著标签的书的自己,对于已经变得懒惰又恶俗的自己实属不易。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己。 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 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是的,他们大人们这么轻责我们。站在他们的高度,站在他们的世界。我们不是不想拥有梦想 我们都曾为心中的一个梦努力过。只是它总是那么容易就被打破。 我们唱想回到过去唱追忆似水年华,仅仅是在声嘶力竭的坚守曾经的梦想曾经的自己,当发现在乱七八糟的世界这些坚持仅仅的垃圾的时候,我们只能选择遗忘,用更垃圾的方式。没有人看到我们的委屈,大人们只是在指责我们胸无大志不学无术无病呻吟,却不想想我们生来就在这样浮躁的世界。
你们大人是从虽然艰苦却单纯美好的社会长大,你们曾经的梦想仅仅是吃饱饭吃白面过年穿新衣,你们经历过梦想实现时自我肯定的满足,而我们呢?生来就在已经异化了的世界,你们让我们不愁吃不愁穿从小顺着我们的毛摸,我们拥有的梦想总是美好却在复杂的世界里被人嘲笑践踏。我们要想不成为废材就要当英雄去改变这个已经被你们损坏的世界,可我们和小时候的你们一样,我们都不是天才,我们仅仅是贫穷的小盖茨比。
当世界已经疯狂,我们寸步难行,我们嚎叫,然后沉默,销声匿迹。我们不是不想拥有信仰。哈利路亚阿弥陀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我们周围的大人们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信仰,却还是冷嘲别人唾骂世界无奈于生活。我们在改革开放的新中国长大听着文化革命时的黑暗,却不理解那纪录片里人们脸上洋溢的真正的笑。 课本里说人民在疯狂的年代愚昧盲从,我们却羡慕他们简单的快乐,他们拥有信仰,他们只信仰毛主席,他们的信仰无人职责。你们说我们心灵空虚,你们说我们追求物质,你们说我们用金钱评价一切。 我们的梦想被拎出来鞭笞再活活歼灭,我们追求被一次次证明是愚蠢的儿戏,我们的信仰换了又换却仍旧被推翻践踏,我们想单纯的爱上一件东西一个人一个世界,却总被漫天的垃圾漫天的钞票一巴掌扇到心灵深处。
我们没做错什么却一直在被指责,这么久了我们都觉得自己有罪,自己什么都不是,我们看看天空想想流浪无事愤青,到头来还要猫着腰低下头赎我们不知道的原罪。
我们不是没有责任心,我们没有逃我们还在努力,盖茨比死去了,我们还在。我们有自己的个性,所以我们不大喊可怜可怜我们吧,但我们一直在述说,我们仅仅是要一些理解一些肯定。
所以,请不要无视,请不要鄙视。
回头仔细想想,我们原来并不脆弱,我们很坚强。坚强的让人心酸,我们是在用什么坚强?为了我们爱的人吧,为了我们等待的什么东西吧,为了我们心底那对幸福的悄悄信念吧。
《大学》优秀读后感 篇5
高尔基是一位众所周知的名作家,但是他小时候的经历却没有多少人知道。而他小时候的经历全记录在《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中。
《童年》反映主人公小阿廖沙(高尔基小名)在父亲去世后,他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的岁月。阿廖沙每天在祖父家看到许多令人作呕的事情,后来,母亲也不在了,舅舅们也为了家业而吵架、斗殴、打儿童等等的丑事。幸运的是阿廖沙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被外祖母的故事熏陶,对他长大后的文学生涯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童年》里每个故事都深刻细腻,引人入胜。
《在人间》描写阿廖沙在11岁是因为祖父的家破产而外出打工的种种经历。他在尼日尼城里的一家“时兴鞋店”里当学徒,受到萨拉的指挥。在圣像作坊里当过学徒。还兼女仆的工作,在厨房打工。过着苦闷了无生趣的生活。而书记给他带来了生活的乐趣,他如饥似渴的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并向往着全新的生活。
《大学》优秀读后感 篇6
400字以上读后感大学生优秀范文1
我们要努力勇敢面对生活的不可预测,就算跌倒后有多么狼狈,也不能忘记初衷,随波逐流。
圆点点是一只狐口逃生却伤痕累累的兔子,被家人抛弃,独自在阿斯特荒野成长。面对凶残的天敌它毫不畏惧,一次次地保护同伴,创造击败天敌的奇迹。最后圆点点赢得了大家的拥戴,成为了新一代兔王。
圆点点小时候经历生死,知道命运变化无常,只有不屈抗争,才能好好地活着。动物如此,更何况人呢?
就算生活给你再沉重的打击,也不得轻易向命运低头。要知道,“纵有疾风起,人生不言弃。”
史蒂芬.霍金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著名的物理学家、宇宙学家、数学家。霍金患有卢伽雷氏症,肌肉萎缩,不能写字,口齿不清,禁锢在一张轮椅上长达20年之久。尽管生活使他失去了行动自由,却无法阻止他的思想遨游无垠的宇宙,解开宇宙之迷。霍金身残志不残,即使现实给霍金带来了巨大的打击,他都从容接受,努力生活,开辟新的天地。翻过面前的大浪,总有风平浪静的那一天,只要你有生存的勇气。
作家冯骥才这么说过:“风可以吹起一大张白纸,却无法吹走一只蝴蝶,因为生命的力量在于不顺从。”面对生活的狂风骤雨,我们怎能任其肆虐?生命,就要勇于与命运抗争,而不是向现实低头。疾风起,芸芸众生无法改变命运,只有顽强抗争,努力生活下去,不负当初。
400字以上读后感大学生优秀范文2
最近,我在网上阅读了安徒生的童话代表作《海的女儿》,故事有点悲,但很有意义。它主要讲述了美人鱼和王子之间的动人故事,让我最感动的几段,就是王子和小美人鱼之间发生的那一幕幕。
一个凑巧的机会她救了在海上落难的王子,并且爱上了他,于是美人鱼忍痛让巫婆把她的鱼尾变成了人腿,期望能够与王子过上幸福的生活,但阴差阳错,王子与美人鱼并没能在一起,她还有一个机会重新成为“海的女儿”,就是她的六个姐姐用她们漂亮的头发,从巫婆那换来了一把能够让美人鱼重生的尖刀,只要美人鱼把尖刀刺进王子的胸口,让王子的鲜血滴在她的脚上,那么她的脚就会立刻变成鱼尾巴,但最后她并没有这样做,因为她明白,假如她把王子给杀掉了,那么会有另一个人和她一样痛苦,所以她不忍心下手,更不愿下手。美人鱼宁可牺牲自我,都不愿牺牲别人的幸福。从这能够看出,美人鱼的心灵是多么纯真、善良啊!
一开始我觉得“美人鱼”真不应该这样做,但是此刻我明白我想错了,一个人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幸福而牺牲自我的精神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又是多么的伟大!联想到自己,我多么缺乏这种处处多为别人思考,事事先人后己的精神啊,与家人在一齐的时候,与朋友在一齐的时候,很多事我只先想到自己有没有吃亏,很少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思考,爱是相互的,只有付出更多才能期望有更多的收获。我们要向她好好学习,这个故事告诉我,要用善良的心包容身边所有的朋友,不能只顾一己之利。我喜欢这本书,更珍惜它给我的教育和启发,美丽的人鱼公主,我会永远记得你。
400字以上读后感大学生优秀范文3
学习了《中华传统文化》之后,我明白了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她有着五千多年的文明历史,有着五千多年的传统文化;她是中华名族生存发展的动力,也是中华民族共同奋斗的源泉。
我从传统文化中学到最深刻的是---“孝”,“孝”-------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就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我作为孩子,应该孝顺父母,孝敬长辈。我们的父母生育了我们,养育了我们,教育了我们,是他们给予了我们新的生命。他们辛辛苦苦地付出太多太多,给了我们一个完整的家庭和美满的生活。也许有的地方他们无法让我们一一满足,但他们为了这个家任劳任怨,辛辛苦苦地工作,我们还能有什么不满足、不满意的呢?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忘记父母、怨恨父母、嫌弃父母。
生活上从根本上要记住---感恩。我们任何一个人是无法在世界上生存的,因为有了他们,才有我们的存在。所以我们要孝顺父母、感恩父母、敬重长辈。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有父母的养育,师长的关爱,朋友的陪伴,同学的互助,使我感受到了心灵的温暖,也是我人生中前进的动力。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好好报答我们的父母,我们的长辈。
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让我学习到“孝”的重要性,如何去“孝”。让我们把传统文化发扬光大,永世相传!
400字以上读后感大学生优秀范文4
我在周末看了一本书,叫《感恩的心》。里面讲了一个天生失语的一个小女孩和她妈妈相依为命。她们家里非常贫穷,妈妈每天回来都给她一个小年糕。
有一天,她发现已经过了晚饭时间了妈妈还没有回来,她决定沿着妈妈每天回来的路去找妈妈,当她看见妈妈的时候,妈妈手里拿着一块小小的年糕倒在路旁。妈妈已经永远离开了她,她不知道哭了多久,她知道妈妈再也不会回来了。小女孩一遍又一遍用手语做着这首《感恩的心》,从她的小小的却写满坚强的脸滑过,”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她坐在地上,一直到妈妈的眼睛终于闭上。
天下有多少这样的父母,在默默地为儿女付出一切,而天下有这样的儿女,能够感恩于亲人这样一颗爱心!而做为一个人,生活给予我们的又不仅仅来自亲人的爱,那我们是否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来面对呢?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学会了感恩,我们便拥有了快乐,拥有了幸福也拥有了力量!我们才不会在生活中轻而放弃,勇往前进!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一刻起,我们便拥有了太多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和健康!兄弟姐妹给了我们欢乐和亲情!老师给我们知识和关爱!朋友给了我们友情和信任!不要觉得一切理所当然的,这一切都需要我们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微笑面对!
400字以上读后感大学生优秀范文5
我看了《不做小马虎》这本书后,有很大的感触。
主人公马小虎是一个刚刚升入六年级的小学生。他从小就是传说中的“邋遢大王”,做事拖拉马虎,干什么事都想着投机取巧,在家是油瓶倒了都不会扶起来的那种孩子。他的爸爸妈妈开了一家饮食店,这几年生意一直不错,每天都忙忙碌碌,所以都没时间管马小虎。而他的奶奶对马小虎溺爱成河,以致马小虎有了粗心,拖拉,磨蹭等坏习惯。一天他的爸爸妈妈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本书正是记录马小虎通过自己的爸爸妈妈的鼎力相助下努力改变,最终成为独立自主、学习优秀、勤劳善良的好孩子。
粗心,懒散,拖拉是很多小朋友都有的毛病,这也是每个爸爸妈妈头疼的问题,很多爸爸妈妈为孩子的这些毛病而费尽心思,可解决这些毛病又谈何容易啊!
我也是一个磨蹭拖拉的孩子,几乎每次做作业都是玩一会儿做一会儿,或是一件事没做完就放弃做另一件事去了。又例如我每天早上不愿起床,想着睡一会儿再睡一会儿吧,结果等我收拾好了以后已经快要迟到了,总是急匆匆踏着钟声来到教室。当我想改变的时候,觉得太难了,不想改,但当我一想到我们四年级学的那篇课文——《鱼游到了纸上》那个聋哑青年,他做事情时总是忘记时间、忘记自己的那股认真劲的时候,一想到马小虎通过努力改正了自己的坏习惯的时候,我就下定决心,我也要努力改正自己的坏习惯。
400字以上读后感大学生优秀范文6
最近,我学了一篇课文——《金钱的魔力》。文中的托德和老板在“百万英镑”面前显露出种种丑态,让我忍俊不禁,放声大笑,便找来原著,看了这本书。这一看,可真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一对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100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30天内能否凭这张钞票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去,还发了一笔财,也成立了家庭。
看完之后,我很羡慕这位“幸运”的主人公,但我同时又在想:人们原本如此地冷落、嘲讽亨利,但后来又频频向他献媚,是为什么?为了钱。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些人就是这样被钱的魔力牢牢套住,致使自己成为一个让人耻笑的守财奴。金钱,对于社会上一些拜金主义者,是万能的。但我认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在这世间,比金钱可贵的东西有很多,例如财富,买不到深厚的友谊,买不到易逝的时间,买不到无私的亲情。
400字以上读后感大学生优秀范文7
相信在每个人的童年都会读过那么几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的童年里有一本书常常在我脑海里浮现,那就是【跟坏习惯说拜拜】当中,有一个故事对我的启发很大......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某公司招聘一位业务主管,几轮测试后,只留下了三个人。三位应聘者在前几轮的测试都表现得非常优秀。学识、阅历、口才、形象都差不多,不分伯仲。公司经理决定亲自出面挑选最后的人选。他的测试方法非常简单;在桌子上放了几张白纸和一支注满墨水的金笔,让三位应聘者写下各自的简历。
应聘甲坐在桌前,拧开金笔就要开始写。金笔漏下了一滴墨水,应聘甲慌忙把纸揉成团,丢进垃圾桶。短短一份简历,却用了四张纸。
应聘者乙发现金笔漏水后,就拿出自己的笔写顺利的写完。
应聘者丙并没有急着写简历,而是不慌不忙地拧开金笔,小心地捏了捏储墨囊,排除多余的墨水才从容地开始写。最后应聘者丙被录取了。
在人生的竞技场上,有时候注重细节能使你得到命运之神的垂青。而所谓注重细节,说穿了也不过是拥有一颗永远都在思考、永远都保持着好奇心。请记住,注重细节也是一种能力。
这个故事给我的启示是;细节是零散、平凡的一些小事,细节很小,小到常常被人们忽视,但是细节对于我们却很重要,有些细节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对个人来说,细节体现了一个人的素质;对一个企业来说,细节体现了他们的形象。注重细节将小事做好,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需要我们时时保持思考,留心观察,对任何保持好奇之心。
《大学》优秀读后感 篇7
所谓明德是规范的体例,说起来并非难题;关键在于明明德,这又是一个双向的行为过程。作为一名教师就需要循循善诱,通过传道释疑解惑,激发学生对真和善的渴求,使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得到最高的发展,同时,在言传的同时更可以身教。以教师自身的良好言行感染学生使其可以不断地明明德,日积月累而达到教学双方自立并立人。
亲民、至善——大学之道强调的不仅是人的道德本性和道德实践,它还要求把个人的道德修养应用于社会政治实践,是一个推己及人的过程。亲民,说到底就是将自己的道德修养普遍地施及于天下百姓,并使天下百姓都能体认到自己心灵中所具有的诚明德性,由此同样再去施之于人“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共同创造出一个和谐社会,这样就能做到大学之道所谓的“止于至善”了。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确实可以吾日三省吾身,明明德,亲民,至善既不难;同时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完美修身而齐家治国平天下亦不难。这就是通过《大学》篇学习受到的教益和启迪。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收藏
我也来自小山村,所以读完《乡土中国》后,完全能引起共鸣,我们中国的本土文化源远流长,是一代代人造就并传承下来的。推荐你看看以下的《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欢迎您阅读本网页的内容!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1)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2)
上次看完《万历十五年》后,我就一口气把《乡土中国》也看完了。说实话,对我这样一个不爱看书的理科生来说真的是一个挑战。不过相比《万历十五年》,我觉得《乡土中国》更易懂。原因有二:一、我不太喜欢历史类的书籍。其次,《乡土中国》是从农村的角度解析中国的乡土性。我来自农村,书中许多事深有体会。
这本书写于一九三七年,距今已七十余年,但在看这本书时,我丝毫感觉不到时代的阻隔带来的距离感。这也恰恰说明我们仍没有从乡土社会中完全蜕变出来,而乡土社会是稳定的,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是相对稳定的。今天的中国还在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之中,不可否认它还带有很强的乡土性,也正因为如此,《乡土中国》这本书直到今天还是很有价值的一本书。《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著作,但包含的内容却远远超越了社会学。这本书是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社会学层面上的重新审视。他解释了很多问题,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新概念,比如差序格局。在这本书中作者主要是通过与西方社会的比较凸显乡土社会的特点,进一步论证乡土社会的文化是由乡土社会的本质和特点决定的,是由乡土社会的整个历史地理环境决定的。本书共包括十四篇,从各个角度论述了乡土中国的形成、特征与本质。第一篇《乡土本色》,开宗明义,点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这里讲的乡土社会,并不是具体的简单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社会的本质是乡土性的,这是一种传统,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外来文化与中国乡土文化发生碰撞的今天,也许在中国农村依然保持着原有的乡土社会的特征,但这座“堡垒”并不再像以往那样坚不可摧。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首先在城市发生了变化。城市是现代化的产物,吸收了许多现代社会的特点,同时又留有一些乡土性。
第二篇《文字下乡》,从文字的产生与功用的角度说明在乡土社会,文字是多余的。
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格局中说明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进一步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作辩护。
“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不仅不唯一,而且有很多缺陷。”文字固定了声音,但却是声音的异化。我们通过文字所唤醒的,往往是间接的、与我们生命有距离感的观念,而非情感。文字的间接性使多余的东西或相寄生从而离真诚越来越远。卢梭曾谈到,“越是面对生动、具体的东西,词就愈加无奈,但人的文化却向着无奈的方向发展,说话抛弃了姿态,写字代替了说话,这意味着人类的堕落”。在乡土社会,人们更多使用的是“特殊语言”,它比文字更有效的传情达意,摆脱了语言这个筛子,使情感表达的更加天真自然。尽管如此,文字仍是现代化的必要工具,作者只是在以一种客观中带有肯定的态度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做辩护。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3)
作者把中国乡土社会基本社群称作“小家族”,是从结构的原则上说明中西社会里“家”的区别。
家庭在人类学上指亲子所构成的剩余社群。亲子指结构,生育指功能。
但家庭也赋予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氏族和部落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是这样。我们的家既是绵续性的事业社群,主轴在父子之间。在中国家庭里有家法,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中国家的扩大路线是单系的,即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称作“氏族”。
乡土社会中的家,在结构原则上是一贯的、单系的差序格局。
夫妻之间的感情淡漠,在作者看来,是由于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引起的后果。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性格。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4)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
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5)
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待续)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6)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阅读完这本书,说实话,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懵。各种新的学术名词如潮水般涌来,没有太多的乡土经历,也没有情感共鸣,只能硬着头皮看。
才开始的进度是十分缓慢的,基本上一个小时磨一到两页都是常态,搜索生僻名词,进行简化备注,理解和比对,最后一章看完了,还要合起来梳理一遍。每一篇,都是精彩的阅读理解,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费老先生的呕心沥血,“锱铢必较”。
首先,什么是“乡土中国”?我的理解是——民以食为天。不管是历史的延续,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传承,还是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孕育出的多样性生命,都绵延流淌着中华儿女对这片黄土地的热爱与眷念,或是那“剪不断”的乡愁……简单来说,我想,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当一棵大树即将枯萎,一颗新的种子又会破土而生,而那洗尽铅华的大树便也会“返璞归真”。就像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用一个小小的村庄来讲述一段灿烂恢宏的历史,这都离不开他对拉美故土炽热的深沉的爱。
生于何地,心总在何处。根在人心里早早埋下了魂,人回归的是心,浮心无处寻,但总会有归地。
“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三毛虽然看似漂泊在大漠,但她的内心却比谁都要安定。
动物的意识中是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它们只生活在现在。而人生活在一个延续的历史中,不仅是个人的延续,也是代与代之间的延续,乡土之情,正是人类的伟大之处。
土地给了我们太多,而现在,它想归根了。沧海桑田,高楼大厦,“钢筋城市”中,劳动号子消失殆尽,泥土的清香逐渐远去,农耕情怀被戳破了一道口子……而土地,睡进了厚厚的混凝土里,冰冷县城没有了呼吸,“乡土”成了爷爷奶奶的梦境,变成了孩子们的想象。
“花开彼岸本无岸,魂落忘川犹在川,醉里不知烟波浩,梦中依稀灯火寒。”我们依旧生活在这片土地,只要根在,情就会在。若这世上再没乡土,但我们还在,我们的记忆还在,我们可以歌颂,我们可以传承,我们可以让这乡土绵延不绝。我想,土地会笑的吧。
“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7)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值得并且需要读第二遍甚至第三遍的。我习惯读一本书的时候先了解作者作这本书的年代和时代背景,我认为,无论什么样的作者,在写书的时候,其背景对其影响一定是很重要的,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根据自己在抗日战争期间的研究成果发表在当时的期刊报纸上的小文章所综合的,时代背景是处于极度艰难的抗战时期。而也恰巧是研究之艰难,信息流通之不便,也使得费孝通先生的研究结果具有很鲜明的个人特点和创新的视角。费孝通先生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社会,他所著《乡土中国》,估计中国已经没有什么时候能够比起那个时代更乡土的了。
《乡土中国》一书还是比较全面的讲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的。费孝通先生言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总结,加之后面的各项阐述,很具有总结性。不仅在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所谓的现代化已经得到一定发展了,我认为,中国社会乡土性的烙印还是很深的,现在的内陆地带,现在的农村,还是有很多保持着一贯的乡土性。而中国人的很多性格也是乡土性而造成的。
人制与法制,究竟哪种更适合?社会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想必很多人觉得该依靠法制,但是对于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这一点上肯定会有很多争辩。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的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社会。比之于西洋几乎可以用诉讼解决所有问题,中国社会是很少想到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西洋遇事,可能很快想到诉讼,而中国人却往往只会在其他所有办法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才会去打官司。因为,在西洋人看来,打官司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而为被告为原告也都很可以理解,成为被告的不一定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中国就不一样了,即便是在现在,打官司的被告基本首先就会给人以坏形象的印象,很多时候都会受到很多谴责的,而原告也不一定好运,人们也可能会说“破大点事就打官司,难道没有别的解决方式了吗?”。
中国司法制度的推行不力,不仅仅是因为腐败和权钱当政的原因,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与已经保持了几千年的乡土“礼治秩序”的冲突的。譬如说,妻子与外人通奸被丈夫发现,丈夫动手打了奸夫,最后法律判过来,无法给奸夫和妻子以任何处罚,却可以拘留甚至刑罚于丈夫,但是以所有人的道德和“礼治秩序”的处理方式,丈夫打人是无可厚非的,妻子和奸夫会受到惩罚和谴责,丈夫却没事,两种方式结果截然相反。作为旁观者,你是如何看的呢?群众的看法和抉择就会直接决定最后选择的社会秩序的方式,所以法制的推行阻力重重,社会原因是占很大比重的。
文字的下乡可能对于我们现在几乎扫除了所有文盲的社会已经很难体会,但是放诸于解放前的几乎纯农村的社会确实有很多耐人回味的地方。城里人说乡下人土,不识字,说乡下人笨,费孝通先生认为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学不会,而是因为他们当时的社会生活不需要用到太多文字,不识字也无妨,所以自然不回去学太多,而不是因为笨而不识字的。这一点我相信是肯定无可辩驳的,当初全国恢复高考的时候,农村孩子在读书方面就从来没有落后过城里孩子。而现在,城乡教育基础差别如此之大的时候,农村孩子依然可以学得很好,说乡下人笨的说法是无法站住脚的。
我想,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应该要反思一下读书方式了,不去对于每一本书都求之一定程度的甚解,现在这个阶段就应该广泛涉猎,“好读书不求甚解”,待到需要认真的做研究时,再去甚解便可。
《乡土中国》优秀读后感(篇8)
夕阳西下,五六岁的小女孩拿着一个瓢,紧紧的跟在拎着水桶的爷爷后面,舀起一瓢水,浇在绿绿的叶片上,水混合着金色的阳光,缓缓流下。小女孩再蹦蹦跳跳的去舀一瓢水,继续轻轻的浇灌在下一株秧苗上……
这是我三十余年的生活里,每每想起都觉得温暖的回忆。这回忆里有中国人最离不开的土地,有温暖的夕阳,有前面引着路带着我走过沟壑的爷爷,还有那些待熟的秧苗,以及对成熟的果实的向往。
看《乡土中国》,最难忘的便是“乡土本色”。无论现在我在哪里,无论我生活在怎样的圈子,乡土才能给我最为温暖而安定的回忆。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而我,故土难离。
读大学之前,我没有想过我会到一个乘火车需要近30个小时才能抵达的城市读书。考研究生的时候,我没有想过毕业后我会到一个离家两千多公里的城市定居。
如今,我生活在一个小城,城市边缘有大片大片的耕地,一年四季各种农产品交替上市,人们总是津津乐道于本地出产的特色产品,说起的时候脸上就满是自豪。
冬天,冬笋破尖而出,挖出几颗,煎炒烹炸,任君选择。
春天,枝头上桃花烂漫,等着夏季的成熟与甜蜜。
夏天,杨梅、桃子、蜜梨、葡萄轮番登场,家家户户的餐桌上总是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土地带给乡村人的满足,从餐桌上延伸到生活中,走亲访友时带的特产是熟人社会最常见的亲情友情交流方式。
土地带着乡村人的留恋,是无论距离故土多少公里,总有一碗菜让你马上能想起家乡。
随着网络时代的兴起,我们可以很容易的在网上下单买到各地特产,前不久我在网上订购了家乡特产红肠粉肠,欣喜的等着收货,切片,开吃,但又总觉得吃到的好像不是那个味道。
是的,我的家乡在美丽的哈尔滨,而现在我生活在几千里之外的浙江。再多好吃的海鲜水果也总是抵不过我对地三鲜锅包肉的想念,再多的美丽的风景也无法让我忘记家里午后的葡萄藤。
虽然我只在乡村生活过短暂的几年,但是故土难离,那些土地带给我的回忆总是无法忘记,那些回不去的地方,是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