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汇总

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汇总。

时光如闪电一般的飞驰,我们期待的春节即将来临,许多人为了过年热闹喜欢燃放烟花爆竹,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噪音污染,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篇1)

全乡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红白喜事、工程奠基封顶,节日庆祝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流传已久,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影响空气质量,损害人体健康,而且还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火灾等事故。

为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城市,我们向全体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全县全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县全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二、不运输、储存、携带、销售烟花爆竹,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人。

三、各宾馆、酒店经营者,商户及广大居民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婚事新办,喜事省办,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

四、主动配合职能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对违反禁放禁售规定的行为,向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12350)、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12319)、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进行举报。

环境保护需要全体居民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来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为维护安全、环保、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而努力。

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篇2)

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整洁、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决定从2019年12月15日起,对市区规定区域和时段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当前,烟花爆竹禁燃已进入高峰管控期,现就有关事宜再次告知如下:

一、全天候禁燃区域。市区通湖大道、环湖大道、学成路、西楚大道、北京路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禁止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天候禁燃地点。除上述合围区域之外,车站、码头、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高铁商务区、文物保护单位及附近50米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及附近2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附近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三、其他限燃区域和时间。在全天侯禁燃区域和地点之外的其他区域,中考、高考、国家公祭日、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以及每日的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除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违法行为查处。凡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与处罚;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篇3)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极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2019年1月25日北海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规定海城区:南珠大道以西的城市建成区及北海工业园区为禁燃区。

为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文明素质,倡导社会新风,请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禁放规定,海城区人民政府特向全区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形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使禁放烟花爆竹成为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已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增光添彩。

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篇4)

为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重点时段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域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20XX年X月1日起,严格按照《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XX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执行。

二、相关要求

(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对违反禁止销售烟花爆竹规定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四)鼓励群众对违规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对提供线索,一经查实,由公安机关或应急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提供线索人进行奖励。

违规燃放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

违规销售举报电话:市应急管理局12350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14日

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篇5)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同时极易引起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使我们居住生活环境受到破坏。目前我市已经发布禁放限放烟花爆竹通告,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

一、自20xx年元月20日起,在荥阳市行政管理区域内实行法定区域、划定区域(中心建成区)全面禁放,其他区域限品种燃放烟花爆竹。

(一)法定区域全面禁放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敬老院,山林、草原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划定区域(中心建成区)全面禁放

1、划定区域:商隐路以西,科学大道以南,荥密路以东,中原路以北围合区域。

2、禁放时间:全年

(三)其他区域限品种燃放

全市禁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除《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规定的1000响以下的C级爆竹和D级烟花外的其他等级、种类的烟花爆竹一律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酒店、宾馆、饭店和婚庆服务等经营者应当告知消费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居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举报电话:110。

xx市人民政府

二〇xx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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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由编辑为您带来的春节禁烟花爆竹燃放通知。在接触的日常事务活动中,公告通知不断地出现在我们视线里。公告通知的既可能是大事,也可以是小事。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春节禁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1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很多市民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同时还会产生巨大的声响造成噪声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加重清洁工人的负担。春节将至,为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内容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转变节日庆祝方式,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方式,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倡导自觉践行倡议。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要从严从重处罚。

要健康、不要雾霾,要新鲜空气、不要烟花爆竹。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同打造“青清净静”魅力X县。

春节禁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2

各镇街(园区)大气办: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期,它不仅会对城市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较大危害,也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严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为有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对我市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镇街(园区)大气办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提前谋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周密部署安排。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的规定和市政府《东莞市禁止在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9号),结合本镇街(园区)管控工作需要,及时发布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公告。通过严管销售渠道、严控燃放区域、严格监管手段等措施,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突出抓好对空气质量核心控制区、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工作。

二、有效组织防控。

统筹本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力量,强化联防联控,加强执法巡查频次和力度,对违规燃放行为“听到一起、调查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管控工作。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销售渠道,加强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排查梳理,做好源头管控。节日期间,若预测有大气污染过程、或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时,应结合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前采取扩大禁燃区域范围、临时限制性禁燃、加大洒水频次、强化巡查力度等措施,有效减轻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影响。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横幅、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手段,加大对烟花爆竹管控法规、燃放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环保、安全过节,积极引导公众理性、自觉、主动减少燃放,提倡购买和燃放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建立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民互相监督,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提升防控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心祥和的春节。

各镇街大气办要落实好烟花爆竹管控任务,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市大气办将对镇街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禁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3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春节,要年味更要环保。近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划定禁限放区域、禁限放时间,对工作不力造成空气污染的单位和负责人,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

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大气污染物急剧增加,特别是在冬季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下,更容易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一个重污染天气的影响至少需要10个至20个以上良好天气才能消化。”省环保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说。《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强化监管,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抓好关键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成都及周边、川南、川东北三大重点区域尤其要做好禁限放工作,成都、自贡、南充市政府要发挥区域牵头单位作用,认真研究,提前部署,加强联防联控。同时要通过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发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信息,倡导绿色过节方式。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禁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4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爆竹和礼花弹等。

二、禁放区域

在禁燃规划范围内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即:东起聚龙滩至亮江兴振林场廉租房岔路口、平金坳加油站、排洞望江新城坡顶、电力公司宿舍坡顶、林业局宿舍坡顶,南起排洞开宪坡顶至清江南路后坡顶、敬老院、新拱桥、清江三桥、民族风情园坡顶、高速公路收费站、豪赖安置区,西起自来水厂至街脚坡廉租房坡顶、龙塘公安宿舍区、县人行后坡顶、县医院后坡顶,北起县文化活动中心后坡顶至县农业银行后坡顶、新六街坡顶、烈士陵园、屠宰场。

三、禁放时间

除每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共三天)之外,其他时间均为禁放时间。如遇省、州、县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预警时,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四、禁止在本通告规定禁放区域外的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公交站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风景区等重点防火区;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x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禁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5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1、小区公共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露台、公共观景阳台、天台、楼道上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和伤人事故;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x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禁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6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根据《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环城高速(观山湖至白云段)至曹关收费站沿云环中路、云环东路连接同城南路至粑粑坳一线为界(具体说明:环城高速以东;云环路、云环中路及云环东路以南;同城南路以西)所有环形线以内的白云辖区范围内以及都拉营街道办事处属于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禁售”区),除“禁放”、“禁售”区外其余区域均允许常年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特殊规定的区域除外)。

二、禁止在下列地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1、长坡岭、都溪林场等林区,蓬莱仙界等风景区,金山寺等文物保护区内;

2、各乡镇客运站及营运车辆停靠站等交通枢纽处;

3、加油站、燃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4、重要军事设施、通信、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疗养院;

6、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

7、乡(镇)政府机关办公楼区域内。

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办理须知

(一)零售经营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符合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3、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实行专店、专人销售,每个零售点不得少于2人,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

(二)零售经营单位(点)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一份)。

2、零售点详细地址和周边安全条件说明及平面示意图。

3、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零售许可原则:

按照国家、省、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区只对原有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延期审查审核,不再受理新的烟花爆竹经营店。

(四)领取申请表时,严格执行一人一证一领,不许一人多证多领。

(五)申请受理时间为20xx年12月8日-20xx年12月9日。

四、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燃放。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协同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电话: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禁烟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7

为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城市规划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全区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春节期间在城市规划区实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于龙岗街道办事处城市规划区、棠香街道办事处城市规划区、龙水镇城市规划区、双桥经开区城市规划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为: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车站、码头、客运车辆和站点、商场及宏声广场、步行街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加油(气)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边100米范围内;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教育、科研单位的办公、教学、科研场所及学生宿舍;公园山林、居民小区化粪池、下水道等重点区域。其余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20xx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农历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6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20xx年2月25日至3月5日(农历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月15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只能在龙岗街道办事处南门广场、棠香街道办事处清廉文化广场、龙水镇五金会展中心、双桥经开区车城广场和川汽厂转盘指示区域燃放。

四、烟花爆竹实行专营定时定点销售。销售时间为20xx年2月15日至3月5日。临时专营销售点必须依法取得临时销售许可证,并遵守有关专营管理规定,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临时销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标志。单位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当从专营销售点购买。不得向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

五、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包括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条形码及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志。

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规格和品种的烟花爆竹。严禁在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携带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看护。

七、如遇空气重度污染,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必须停止销售,市民应自觉停止燃放。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并有权劝阻和向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等部门举报违反《条例》的行为。

举报电话:

大足区公安局:43721110,双桥经开区公安分局:43333110。

大足区安监局:43761995,双桥经开区安监局:43332908。

九、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至20xx年3月5日止施行。

xx市大足区人民政府

20xx年2月5日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合集


时光如闪电一般的飞驰,一下子就到春节了,虽然春节放鞭炮是我国重要的民俗仪式之一,但是不注意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伤人事故,下面是我们精心为你整理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篇1)

尊敬的全市人民:

爆竹声中辞旧岁。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有利于营造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然而其危害也很明显。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火灾、伤人等安全事故高发、多发,造成大量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同时,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以及碳粒等颗粒物,形成的烟雾不能迅速扩散,会导致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特别是近一段时间我国北方地区连续出现雾霾天气,如果再无节制地燃放烟花爆竹,势必会使空气环境更加恶化,严重损害市民身心健康。为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文明、低碳的春节,我们倡议:

一、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我市空气污染。

二、文明燃放。不在明令禁止的城区、公共场所、通风不便区域和中午、夜间等不利扩散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三、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低碳的喜庆方式。

四、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及学校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积极响应倡议,自觉践行倡议。

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从燃放烟花爆竹这件小事做起,爱护环境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支持低碳城市建设,为保定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日期: 年 月 日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篇2)

市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号召,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督管理与教育疏导,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使我市的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为此,市级机关工委就抵制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向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当好"宣传员"。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的会议精神,通过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内容,共同营造舆论氛围,形成抵制烟花爆竹燃放的强烈共识。

二是当好"践行者"。要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坚决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自觉抵制烟花爆竹燃放,争做控放工作的带头人,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推进控放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当好"监督员"。要充分认识依法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对周边区域和周边环境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法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为我市改善和优化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美丽水乡",作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有的努力。

为了我们每个人的健康,为了还子孙后代以蓝天白云,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减轻空气污染,降低安全事故发生。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低碳生活,过好清新、安静、舒适、宜居的每一天。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水乡,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篇3)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西宁的每一步发展,都凝聚着广大市民的付出和汗水;西宁的每一点变化,都离不开大家参与和奉献!近年来,广大市民朋友热爱西宁、奉献西宁,尤其是我市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以来,全体市民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共同治污,西宁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广大市民为建设幸福美好家园付出了辛勤劳动,展示了新时期西宁市民的良好形象,为我们这座高原古城增添了一份靓丽的色彩。

临近春节,又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全市城乡鞭炮声声震耳,烟花烟雾弥漫。随着烟花爆竹阵阵的爆炸声既带来强烈的噪音污染,也对我市的空气质量带来很大影响,同时也为引发火灾带来极大隐患。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PM2.5、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浓度,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在此,我们期盼着生活在西宁的每一位市民,在热爱自己的家园、保护自己的家园、建设自己的家园的过程中,积极争当大气污染治理的宣传者、志愿者和践行者,为建设美丽西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做一名西宁环境的爱护者。爱护西宁大气环境,就是为我们自己营造美好的居住家园;多放一串鞭炮、烟花就是让自己在不良的空气中多受一份罪;我们要共同树立“少放烟花,就是爱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的文明过节理念;这是我们每一个自然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过年过节等喜庆的日子里,我们要自觉做到少放烟花、鞭炮,移风易俗,文明喜庆过节的好风尚,为子孙后代造福。

二、自觉做一个文明喜庆的的宣传者。倡议在自己少放烟花、鞭炮的同时,我们要积极投身社会宣传,向身边的亲人和朋友们宣传燃放烟花、鞭炮对于环境污染和人身安全的极大危害性;引导他们文明、节俭过节,尽量少地燃放烟花、鞭炮,形成人人参与,与各种危害环境污染的行为作斗争;形成全社会人人讲环境,爱护环境活动。

市民朋友们,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西宁是我家,环境靠大家,良好环境大家共同享有,也更需要大家共同维护。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环保、生态、健康、安全的.幸福年!

祝愿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篇4)

市民朋友们:

在全体市民朋友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xx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向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5.1%,创20xx年以来新高,共有4个月进入全国重点城市前10位。鸡年新春将至,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虽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据监测数据表明,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加重空气污染,影响人体健康。

为使我们xx的空气更清洁,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平安祥和、健康环保的文明春节,我们倡议:

一、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尽量选择联欢、贴春联、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绿色、节俭、喜庆的方式欢度春节。

二、对周围人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时劝阻、制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居住环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从每个人做起,爱护环境,绿色过节,共同守护xx市的美好蓝天!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篇5)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xx年新春佳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使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PM2.5的浓度急剧增加,并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会严重影响和损害人体健康,并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为了让新疆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值此新春佳节到来之际,我们发出“不燃放烟花爆竹,为‘把新疆建设成为最洁净的地方’作贡献”的倡议。具体如下:

一、从自身做起,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维护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

二、选择低碳环保的庆祝方式,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方式传递喜悦和欢乐之情;

三、各地、各单位、各部门以及乡镇、社区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环保志愿者、环保热心人士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主动劝阻身边人员放弃燃放行为;

五、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在采购和销售环节中要推广低烟雾、低污染的环保型烟花。

享受良好的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权利,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义务。希望全区居民从不燃放烟花爆竹做起,以实际行动为“把新疆建设成为最洁净的地方”作贡献。

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篇6)

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如形成酸雨的“罪魁”二氧化硫、产生光化学烟雾的二氧化氮、对人体毒性很大的一氧化碳等,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威胁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同时,燃放烟花爆竹还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为了共建我们的美好家园,让天空更蓝、居住环境更美、邻里更和谐,广大市民应当勇于向旧的婚庆习俗说“不”,向烟花爆竹说“不”,做到文明、低碳办喜事。现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在结婚婚庆活动时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播放鞭炮录音、电子爆竹,选择喜庆音乐等绿色环保的方式表达喜悦祥瑞和美好祝愿。

二、自觉宣传和传播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三、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坚决抵制。

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自觉禁燃烟花爆竹,为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市环境保护局

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分享9篇


时光如闪电一般的飞驰,我们期待的春节即将来临,许多人为了过年热闹喜欢燃放烟花爆竹,但是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一般是晚上,影响睡眠,经过收集,工作总结之家编辑为您献上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 篇1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习俗,可以增添逢年过年、红白喜事、开业庆典的欢乐气氛。但是,随着城市发展,人口与建筑密度不断增大,燃放烟花爆竹的潜在危险和对人体的危害也不断增长。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带来的铺张浪费、引发火灾、环境污染、噪音扰民和破坏机场净空安全等问题越来越严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安定稳定和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特向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的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远离烟花爆竹,倡导文明新风”的倡议:

一、遵纪守法,维护机场净空环境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烟雾容易笼罩机场,降低机场能见度,高处燃放烟花甚至可能撞击起降过程的飞机,给机场航班正常运行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我们要深刻认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于保护机场净空安全、消除火灾隐患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贯彻执行《XX市人民zf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共同保护机场净空安全。

二、主动防范,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是一种具有潜在危险性和破坏力的特殊物品,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近年来,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悲剧比比皆是,有许多悲痛的教训。而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有害烟雾和气体更是环境污染的无形杀手。监测数据显示:在除夕夜至春节期间,多数城市的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最差。由此可见,只有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才能有效保障全体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转变观念,摒弃传统陈规陋习

燃放烟花爆竹只能代表一种气氛,我们要突破思想障碍,破除旧俗陋习,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低碳环保的庆祝方式,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取代燃放烟花爆竹的陈规陋习,从而树立文明和谐新观念,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从而展示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

四、厉行节约,倡导文明节俭风尚

古语说“居安思危,戒奢以俭”。节俭是传统中华美德,更是当代文明风尚。根据初步估算,我市每年仅除夕夜燃放的烟花爆竹就要耗费数千万元,还不包括因此引发火灾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巨额的财政支出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这与我们倡导的节约型社会理念格格不入。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倡导节俭之风,自觉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中,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做贡献。

市民朋友们,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也为了子孙后代,请自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营造健康、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班级: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备注:学生和家长签名后,3月1日交给班主任,谢谢!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 篇2

亲爱的同学们: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为落实《禁放规定》相关要求,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特向全市中小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放的参与者。

积极响应学校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等方式开展的“致家长的一封信”活动号召,明确要求,接受指导。通过一家人写一篇心得体会、做一张手抄报等方式,分享自己参与禁放活动情况、体会感悟等。

二、做禁放的践行者。

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做遵规守纪好学生。自觉抵制违规行为,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做禁放的传播者。

“小手拉大手”,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家庭成员和周边亲戚朋友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可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方式,向亲朋好友、社区居民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聚集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同学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没有烟花爆竹的春节彰显现代明;迎新春拒绝鞭炮声声,良好的公共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为了生命安全,为了碧水蓝天,让我们立刻行动起,从现在开始,从每个人做起,共同营造安全、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共度温馨和美佳节。

祝同学们新春愉快,快乐成长!

倡议人:xx

20xx年x月x日

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 篇3

广大市民朋友们: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市、区两级多措并举、不遗余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常有”不再是梦。但春节期间,如果固守旧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就会造成新的大气污染,引起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一定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为落实市、区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明过节。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党员干部带头抵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3中小学生积极倡议。广大中小学生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春节期间不让家长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家长和邻居的工作,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

4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市直、中省驻平各单位,崆峒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市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同时,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畅通举报严格执法。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共同坚决抵制,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市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吧,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让美丽的崆峒少一缕尘埃。当你举目一方蓝天、远眺一带青、俯瞰一泓碧水,一定会感谢现在自己所做的决定。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xx的空气会更清新,天空会更蔚蓝!

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 篇4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要求,在城市建成区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所有时间内,全面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倾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家园,建设天蓝水清城绿花香的美丽金昌。我们倡议:

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保护环境,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新时代,引领新风尚,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积极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明守法公民,尽己之力彰显全国明城市市民的良好素质。

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厚植家园情怀,带头争做“禁燃”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切实增强保护金昌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自己为中心,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逐步扩大宣传半径,影响和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支持和参与“禁燃”工作,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以一言一行助力“健康之区”建设,用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为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金昌作出应有的贡献!

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 篇5

亲爱的广大朋友们: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欢度春节的一种习惯,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会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了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广大群众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春节期间告别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节。我们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倡议:

一要过一个低碳环保年。广大群众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xx县城。

二要过一个安全祥和年。不在规定的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广大群众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三要过一个文明健康年。广大群众还可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为了让武陟的水更清、天更蓝,真诚希望广大武陟朋友们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

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倡议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 篇6

广大群众:

“爆竹声声除旧岁,喜气洋洋迎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城乡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为了全力打造“五无”新x,实现绿色崛起,助推“净美临潭奔小康”行动取得新胜利,在此向全县人民群众倡议。

1、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全县各族群众自觉遵守临潭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身体力行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鞭炮代替传统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2、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全县各族群众参与禁燃宣传,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导大家积极响应、自觉抵制,努力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全县各族群众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用实际行动践行“五无x”和“净美临潭奔小康”行动,共同把我们的家园打扮的更加整洁、更加亮丽。

全县各族群众,禁放烟花爆竹,有你、有我、也有他,让我们携起手共建美好家园。

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 篇7

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

为积极贯彻落实将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xx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做好带头执行我市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向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争当文明法治的“传播者”。带头学习掌握《规定》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通过微博、微信等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人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规定》内容,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努力传播文明法治正能量。

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争当模范守法的“践行者”。要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积极带头禁放烟花爆竹,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带领身边群众自觉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在市民中作身体力行、模范守法的表率。

三是积极选择绿色环保节庆方式,争当移风易俗的“先行者”。带头移风易俗,倡导选择喜庆音乐、鲜花装饰、低碳出游等新颖时尚节庆方式,选择冷烟花、礼花筒等安全环保节庆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四是踊跃参加平安志愿服务行动,争当城市安全的“守护者”。带头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参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动,主动举报违法销售、储运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踊跃参与居民区守护、巡查工作,守卫城市安全、服务人民群众。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诗城,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 篇8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您好!为积极贯彻落实《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区委宣传部向广大居民发出“不放烟花爆竹 倡导文明新风”倡议。

一、过一个低碳环保年

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实现“人人参与文明共建、人人共享美好生活”的目标。

二、过一个安全祥和年

不在规定的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三、过一个文明健康年

XX区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广大党员干部和志愿者要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家人、邻里和亲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城市是我们共同生活的美丽宜居家园,大家都肩负着管理和守护的职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争做弘扬美德的传播者、社会新风的倡导者、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用文明、环保、俭朴、安全的行动庆祝新春,展示**文明时尚的城市风采。

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 篇9

全体市民朋友们:

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每年春节都是中华儿女普天同庆的日子。为贺新年,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

但是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直接导致空气质量下降,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等。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碎片、残留物还会影响市容环境,大量的鞭炮碎屑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未燃尽的鞭炮在清扫和运输时还极易爆炸,给环卫工人的作业带来安全隐患。

此外,一些市民不分地段、不分时段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形成噪音扰民,严重影响了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如果违规乱放烟花爆竹,还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环境带来严重损害。市区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和邻里纠纷屡见不鲜,因烟花燃放引发的火灾也比比皆是。同时,集中燃放烟花炮竹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为了全市人民都能共享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市大气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黄山市委、市妇联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更安全、更文明、更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减轻我市空气污染,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春节将至,我们衷心地祝福您阖家欢乐、万事如意!也真诚地希望您能响应号召,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共同爱护我们的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黄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