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的感悟(合集7篇)

金锁记的感悟(合集7篇)。

当我们参加生日聚会或者公司年会的时候。若是收获了不一样的感想和体会,就可以写篇感言,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时刻的证明,感言的书写应该要怎么做?有请阅读“金锁记的感悟”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金锁记的感悟(篇1)

曹七巧是我所写过的唯一的纯粹的人。张爱玲如是说到。

读完《金锁记》,我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将这个故事复述给友人。冗杂的叙述,我固执地重复那些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她听完告诉我: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

正如题目,人间失格。取自太宰治的同名小说,扩展的全名是《失去活在人间的资格》。曹七巧不是完人,甚至是可以说是一个不完人。她自己也明白自己有多么讨人嫌,最后的结局,她缓缓地将玉镯推到腋下,自己也不敢相信自己曾有过丰腴的肉体。她的娘家恨她,她的婆家恨她,她的儿女也恨毒了她。

何为金锁记?张爱玲是这样解释的:她这些年带着金子做的枷锁,然后用枷锁劈杀了世人。

她是麻油西施,站在油腻的柜台前给客人打麻油,喜欢她的不乏其人,也许只是说着玩,然而倘若嫁了他们其中一个,以后总得有些真心。可她进了姜家,软骨病的丈夫,势利的下人,还有那些太太小姐们,“头发毛一点都要打”的老太太。

开头曹七巧便是丝毫不得人心的,先是触了三太太霉头,成就了她平生第一大憾事。然后就是和四小姐的冲突,而她自己倒也毫无察觉。说是天真无知,不懂人情世故,还是好恶随心,也已无法考证。

她过得很苦,所以也要别人过的苦,断了儿女的姻缘也是她最大的罪孽。长白娶了她定的媳妇,然后她将从儿子口中听来的媳妇的秘密传播开来。逼死了媳妇,这在当时不是罪,然而没有给儿子续娶,这却是不可原谅的。长安整个都是悲剧,从小到大,有了这个母亲,一件事都轮不到她做主。从裹脚到上学,她一直是别人口中的笑柄,为了满足母亲的私欲或一时的性起。她也曾为自己的爱情反抗过,然而七巧会坐在她的门口扯开嗓子骂,甚至将女儿抽鸦片的事情告诉她的未婚夫。疯了,一切都疯了。所有人都知道,那个老太太怕是个疯子。

曹七巧爱的男人只有姜季泽,而他不爱她。我相信这是一个真的故事,至少是有原型。张爱玲写过另一篇《怨女》便是同样的故事,更加详细,却不及《金锁记》来的悲哀。

她活在人间,却失去了做人的资格。世人恨毒了她,笑她,辱她,瞧不起她。于是她劈杀了他们。用的是伤敌一千,自伤八百的招数。

那个世界造就了曹七巧,也造就了金锁记。

金锁记的感悟(篇2)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金锁记的感悟(篇3)

这本书听说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从来就没有认真读过。这次一拜读,倒是对张爱玲油然而生许多喜爱和敬仰。说起来真是好笑,初看文题,竟误以为是写一把金锁的奇遇记。看完才明白,这题目却有深意呢:七巧带着黄金的枷锁,他用那沉重的枷锁套自己,砸别人。

看完后,我也终于体会到为什么傅雷先生盛赞他为“文坛最美的收获”。为什么“三十年前的月亮……”现在还如此熠熠生辉。

小说家的是一个“坏女人”的故事。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出身于低阶层的女子,可是她家人为了自家的利益,把它嫁给没落大族姜家的二少爷——一个自小卧床不起的废人。七巧本是一个鲜活泼辣的姑娘,在姜家他处处遭到心照不宣的排挤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里它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太太相继去世,姜家分家后她得以带着一双儿女到外面住。然而此时她已性情变态,人格扭曲。他自己幻灭了爱情梦,还亲手毁掉了儿女的婚姻。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别人的厌恶中郁郁死去。

我想许多人更我读完是一个想法:像曹七巧这种人活在世上就是一种悲哀。但后来细细想想,又从对她的厌恶转为同情。这样一个复杂的人我就从她的哭说起。

第一次是她嫂子和大哥来探亲时哀号大哭的,说起来这苦的泪水里还是因有一点微量的感动和开心的,毕竟在姜家受了那么多气和折磨,有个娘家人会给自己送点菜来看看自己,不会瞧不起自己,也会说些知心的话(即使不知是否真心)。七巧止不住心酸,这便说她心底的某一个角落还是有善存在的。但很快现实的悲哀、仇恨、心理防备很快将善杀得片甲不留。七巧想起当初是谁为了自己的利益将她推进这火坑,现在来看她只不过是来得点好处的。她怎么能不气愤,怎么能不仇恨呢?

第二次是分家时做秀哭的,为了不让自己这孤儿寡母受欺负,她厚着脸皮,寸步不让的争取着。因为她明白现在是她嫁到姜家来之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以往受的欺负今天也应该有点补偿了。但是,哭,还是没有保护到她,孤儿寡母还是受欺负了。

从这时开始,她已告别了“带着黄金的枷锁,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但她也同样获得了扭曲的人性,丑陋的人格。

第三次哭是她最纯粹的一次哭,她看着季泽远去,她的爱,她的梦一切的一切都一烟消雾散了。

最后一次,死之前,对自己的人生作一个总结——怨。自己的美丽人生在别人的控制下,摧残下变成了这个模样。凄凄惨惨戚戚,七巧又会获得什么呢?她的一辈子好像只亏不赚了。

金钱就是这样,如果被它锁住了,你的人格,人性,爱情,生活都会被毁了,你会被铜臭不由自主地熏得自私自利,患得患失,怀疑任何人,乖戾怪诞。我想:要是能给七巧选择的机会,看她时要金子裹着的骨瘦如柴的胳膊还是要粗衣下滚圆的胳膊,她是会选后者的,因为她已经为此痛苦了大半辈子。但七巧是没有选择的机会的,所以说她是迂腐封建社会的牺牲品。可如今,许多人还是要往金子里面钻,七巧逃不出来,有人却偏偏以为金子是生命中唯一的珍宝。这真像是围城,不过是金钱的围城。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却想方设法钻进来。

七巧,一个活生生的金钱的牺牲品就摆在我们面前,在这个弥漫铜臭的社会,多少也知道了何去何从。

三十年前的月亮是铜钱大的,今天的月亮是干净的,皎洁的白……

金锁记的感悟(篇4)

曾有人说过,张爱玲笔下的女子都带了些许戾气,但又苍凉而无奈。黄金枷锁,困住女子一生,七巧又有什么错呢?她只是一个被命运玩弄的女子,奋力挣扎而不得的女子。

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张爱玲永远都喜欢给笔下的女子割开一道伤,只流血不结痂,汩汩鲜血,是对他人的报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明知季泽不是个好人,明知没有结果,依然义无反顾,投身其中,吃了多少苦,只有她自己知道。可是长久的压抑与枷锁换来的荣华不允许自己装糊涂。斥退了季泽,也破碎了自己多年编织的梦。苦了太久,鲜血渐渐凝固,最想拥抱的还是有形的物质,而非虚妄的理想,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那些只懂梦幻爱情不知贫贱事哀的,只是现今狗血的偶像剧。

一直在想,要是七巧真嫁给了一个普通人,肉店的朝禄或是沈裁缝的儿子,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为小小的生计烦恼,没有猜忌,没有压抑,说不定会更幸福。哪像如今,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又亲手摧毁了儿女的未来。她没有人性?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天下被命运捉弄的只有她一人,只能如此来换取心底的平衡。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当长安成为另一个七巧,这悲剧是否又会重新上演?

三十年前的人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被命运捉弄的又何止七巧一个?无论是十里洋场,纸醉金迷的摩登女郎,还是偏僻乡村逆来顺受的劳作着的妇女,那个时代的女子总是被任意支配与戏弄。当女子的青春渐渐蒸发,美人迟暮,似落花,散落天涯。

眼角的一滴泪,懒怠去揩拭,渐渐也就自己干了。

幸福的人不应责怪七巧,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她的屈辱与不平,天真的说教苍白无力。不幸的人更不应责怪她,同是沉沦苦海,更应理解她的不易。很多人总喜欢对别人苛刻挑剔,从道德上挖苦讽刺,不如去感知七巧的痛苦,设身处地为她想想。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的感悟(篇5)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曹七巧无论多么泼辣、粗野,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是一个有着正常人性的女人。虽然曹七巧嫁了个残废的丈夫,但是年青身躯中对感情的欲望并没有因之而变得残缺,越是压抑得厉害,越是要喷发出来。她等待着爆发的时机,让情欲证明她的健康、她的诱人的女性魅力。

她结婚五年了,有一对弱小的儿女,可是从未享受过婚姻的幸福。她的情欲受到压制,以前有过的美好憧憬,编织过的爱的美梦,希望过的找一个自己心爱也爱自己的男人……这些都随着她嫁到姜家而失去了美丽的光环,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些都无疑给七巧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于是她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同时也透露出她对爱情的渴盼。某天姜季泽的出现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的转机,她爱那个“有鲜红的腮颊”、“水汪汪的眼睛”、生得“天圆地方”的结实小伙子,同时她也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有事没事就主动接近季泽。她先是“身不由己”地走近季泽,接着“斜瞅”着他,不冷不热地说着话,渐渐地“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来……将手贴在他的腿上……” 她几乎是主动地将自己交到了季泽手上,等待他的占有。季泽与七巧叔嫂间的调情,真实反映了七巧内心的痛苦和对爱情的渴望。可悲的是平日拈花惹草的三少爷虽然荒唐,却对嫂子严守礼教,“看着她,心里动了一动。可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可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 风流成性的季泽不肯招惹她,不理会她的诱惑。和她的调情只不过是季泽无数游戏中的一种而已,而一旦触及到游戏的“规则”,他便怕了,他怕她的真情、深情,他不想“冒这个险”。而七巧也只能自怨自艾“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在这种长期的死一般的生活中,在长期的煎熬中,七巧的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残,她逐渐失去了正常女人的心理,最终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变态。

人活着,必须有各种欲望的支撑,当所有的欲望都遭到了破产,只剩下黄金的枷锁时,七巧就成了一出彻底的悲剧。这种彻底的悲剧终于让七巧成了一个彻底疯狂的人。当岁月无情地从她可以直推到腋下的手镯里徐徐地溜走了时她的生命已是一个徒具形式的空壳。她的性格被扭曲了,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七巧这个人物承载了张爱玲心中一切由幻灭所铸就的痛苦和疯狂,这昭示着她的激情不停地渴望着、幻想着,而理性则不断将其扼杀。这是多么凄惨的人生,于是,《金锁记》带着这种残酷复杂的痕迹修饰着历史,成为了一个荒凉的传奇。

金锁记的感悟(篇6)

曹七巧的安全感——《金锁记》读后感1000字:

文/红玉。读了张爱玲的《金锁记》,我不禁掩卷沉思:主人公曹七巧未出嫁时,虽家境贫寒但却健康美丽,充满青春活力。她泼辣能干,颇具风情,喜欢她的男人也不少。

但嫁到姜家后,七巧变得尖酸刻薄,冷嘲热讽,她变得阴险庸俗,喜爱说长道短、无事生非。连她娘家嫂子也说:“我们这位姑奶奶怎么换了个人?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儿得人心的地方。”

在分家自立门户后,曹七巧更是极其自私、乖戾刻毒,心理扭曲,令人“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

到底是什么让一个正常人变得面目可憎、失去理智的呢?从表面上看,是金钱,是七巧对金钱的追求,她给自己戴上了一副黄金的枷锁。再深一步想,她为什么会如此疯狂地渴望拥有金钱呢?我觉得,应该是——安全感。因为,七巧是一个心中极度缺爱,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女人。

那么,一个女人的安全感来自于哪些方面呢?

1、来自于亲情。

首先当然是来自于父母的爱。父亲是天,母亲是地,孩子失去父母犹如天塌地陷,会有被抛弃的感觉。而七巧正是父母早亡,所以,她从小就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当然,兄弟姐妹的关爱和帮助也会给人安全感,可七巧的哥嫂是财迷心窍,在哥哥眼里,七巧只是自己的摇钱树而已。七巧,在亲情中没有得到安全感。

2、来自于爱情。

如果能拥有一份白头偕老、幸福美满的爱情,女人的安全感自然也就多一份。而七巧嫁的姜家二少爷是“骨痨”,这不能不令她经常患得患失:“横竖我们那位眼看是活不长的,我们净等着做孤儿寡妇了——不欺负我们,欺负谁?”

至于七巧爱着的三少爷,只是个花花公子,完全是七巧一个人的痴心而已。所以,七巧从爱情这里也没有得到安全感。

3、来自于友情。

有推心置腹的知己挚交,弹琴有人懂,喝酒有人陪,你把她们当成可两肋插刀、可托付家人的至交,她们也把你放在同样的位置,这是友情中的安全感。本来,七巧身边的人是可以成为她的朋友的,可是她却用“剃刀片”样的喉咙和黄金枷的角劈杀了几个人。现代心理学认为:所有的心理问题都源于关系的断裂。七巧的人际关系如此恶劣,心理怎么会不扭曲呢?

4、来自于物质。

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远古时代男人外出打猎,女人为了更好的繁衍后代,会选择获得猎物多的男人。金钱和物质会给女人带来生活保障的安全感,因此,女人追求物质和金钱本也无可厚非,但要懂得知足。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曹七巧,她从亲情,爱情,友情那里都没有获得安全感,她唯一拥有的是金钱,所以她要死死的抓住金钱。与其说七巧抓住的是金钱,不如说,她抓住的是仅有的一点点安全感。

5、来自于自己的内心。

金钱与物质只能给我们一小部分安全感;父母的关爱,也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时候;爱人有不在或变心的可能;亲朋好友,有无能为力或关系转淡的时候。所有依赖于外在和他人而获得的安全感,都是有变数的,唯有依赖自己得到的安全感,才是变数最小的一种。

作为新时代的新女性,我们坚决不能如曹七巧一般,把自己的安全感全部寄托在金钱上,固步自封,不懂反省。我们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做有格局的智慧女人;我们要学会爱自己、爱他人、爱生活,不断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做内心强大的坚强女人;我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只有这样,我们的内心才能获得持续的安全感,才能成为真正有安全感的幸福女人。

金锁记的感悟(篇7)

《金锁记》这个名字本身就颇值得玩味。金锁,黄金做的锁,外表光鲜,锁住的却是自由与灵魂。

曹七巧的一生被多把“金锁”重重锁住。

第一把是地位锁。在曹公馆中,她的出身是最低的,是“麻油店的活招牌”,不如大奶奶和三奶奶出身公侯小姐,因此她处处受到排挤和歧视,这从她房子的地理位置就可见一斑。各房的主子处处压挤她:老太太从没把她当回事;大奶奶对她动不动就冷嘲热讽;姜家小姐说她“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新进来的三奶奶一来就看出她在姜家的地位,不愿搭理她;她的哥哥来走亲戚没人招呼;就连丫环也冷笑着说她不配做自己的主子。七巧嫁到曹家一开始就不是像其他两位奶奶一样是作为一个妻子嫁给二爷的,而是作为一个冲喜伺候人的姨太太,她从一开始就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一个遭人欺凌的位置。她最初嫁入曹家,有借助曹家的地位改变自己身份的考虑,希望借助曹家使自己受人尊重。但事实上,她并未因嫁入曹家而改变出身受人歧视的现状,始终在出身上受人诟病,这把身份锁一直缠着她。后来她把女儿送入新式学堂,并不是为了让她接受新式教育,只是不愿落后于大房三房,这其实也是当年的“身份锁”给她留下的阴影。她因自己与其他两房太太起点不一样而受歧视,所以在后代上她不愿再落后,一定要拼一口气做到和大房三房一样,绝不落于人后。

第二把是金钱锁。从她与她她哥哥的对话可知,当初嫁入曹家并非是其实或多或少是为了曹家的钱,所以她才会嫁给一个病夫。她在曹家三房太太中的经济实力是最弱的'。

贫寒的出身使她对金钱有一种迥样的追求。丈夫给不了自己爱情,想从小叔处得到安慰又遭到拒绝,曹家各人处处歧视她,就连丫鬟也看不起她。这种缺乏温暖,缺乏关怀的环境更加增加了她追求金钱的愿望。因为她觉得只有金钱才是最真实的,其它什么都是假的,只有金钱才能给她带来满足感。同时三房的待遇差别使她认为只有有钱时,才能不被人欺,而且还能主宰别人命运。在这把黄金锁下,她的心灵开始扭曲,只有在金钱和权力经成的锁中,她才能得到稍许,短暂的满足感,才能填补她心中的空白。她的人生追求最后只剩下权和钱,忘了曾经憧憬的爱情,忘了自己儿女的人生。她前半生的人生受人掌控,致使她在掌权后有一种控制所有人的人生的强烈欲望。所以她要给自己的儿子安排一个她中意的姨太太,所以当她女儿开始要离开她的掌控去追求幸福时,她不准。自己没有幸福使她容不得别人有幸福,哪怕这人是她的女儿。她的心中有一种报复欲: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这种女性后来在金庸的《天龙八部》中也出现过,就是那个陷害乔峰的马夫人康敏。当七巧对自己女儿的追求者若无其事地说自己女儿在楼上吸鸦片时,我感到一阵心寒和悲哀。张爱玲以其女性特有的细腻笔触写出了中国几千年心惊面:被人吃的人,后来反过来吃人。这一主题在鲁迅先生的诸多小说如《狂人日记》、《药》中都有体现。

七巧的一生,前半生她被人锁,后半生她去锁人。我们可以预见,七巧得女儿最后很有可能变成另一个七巧,继续“被锁,锁人”的循环。

小说最后七巧的心理描写是反省也好忏悔也罢,已经不重要了,因为金锁造成的伤害已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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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锁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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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不幸怜又惨兮兮。

有人正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著作,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仅她的著作,是她那个年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墨守成规,新的跃跃欲试,实力适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反常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况还能够无懈可击,美其名曰:前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简略,也不高兴。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但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绚丽弥漫的日子。上街买菜,承受年青小伙的倾慕。然后为了金钱去了姜第宅,受着一切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老公。她怪癖暴戾,但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宽恕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美好吧。但是这更能阐明她有多恨自己不胜的终身。她恨她的身世,她恨姜第宅,她恨她遭到的一切不公,仅仅,她若要报复,能称心如意的只要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年代前进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簇新的新月,时刻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想。

曹七巧死了,再怎样固执的丑恶,也跟着旧年代一同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渐渐恢复。我信任结束那个传说是真的,也信任长安会美好,不会像她娘相同,咱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2

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对于子女的教育,七巧看似疼爱,其实是深深的伤害,自己染上吸食鸦片的恶习竟然也让儿子吸食鸦片,同意儿子拈花惹草,而逼死媳妇,又阻碍女儿的婚姻,在那个年代,女人叁十岁还不结婚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而七巧却由不段地替她找寻对象到阻碍女儿的婚姻,且也让她吸食鸦片,我想这大概是得不到幸福的七巧对于别人能得到幸福都特别的忌妒不能忍受吧。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唯一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3

黄金的枷锁,埋葬了谁的青春?

“人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钱”这是七巧在对现实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所发出的感慨,因此,她也就把对现实的一切可靠归结到金钱上,为自己戴上了一副金色的但是沉重的枷锁,最终将自己的性命断送在这枷锁之下。

七巧,麻油店出身的贫苦女子,她的哥哥为了攀附权贵、贪财重利不惜牺牲妹妹的幸福,把她嫁给了没落大族姜家的二少爷—自小卧病在床的废人。这场以金钱为纽带的婚姻就注定了七巧悲剧人生的开始。由于出身低下,在姜家她处处遭人非议、遭人冷落和蔑视,得不到最起码的尊重,再加上七巧自己本身就比较要强,说话口无遮拦,就更加让别人看不起。她喜欢姜家三少爷季泽,但是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却不敢在家里造次,对七巧也只不过是开开玩笑罢了。由于七巧受封建礼法的束缚,对季泽的感情也只是“发乎于情,止乎于礼”,这种压抑、痛苦的生活环境使她的感情无处发泄,自然欲求无法得到满足,这就为她以后的变态的心理埋下了伏笔。

十年后,随着丈夫和婆婆的相继去世,她得到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家产,她和儿女搬出了姜家大宅自力更生。她用了十年的青春换来了物质上的补偿。这时季泽来找她了,在她发现季泽来找她只是为了她的钱的时候,她把季泽从家里赶了出去,虽然她很不舍的站在窗口望着季泽离开,但是,此时七巧对爱情的幻想已经彻底地被季泽打碎了。从此以后她对爱情不报任何的希望,只因为她喜欢的男人给了她最大的伤害。

对于把她嫁到姜家的哥哥,七巧是恨的,但总是恨不起来,用“刀子嘴豆腐心”来形容再适合不过了。初见哥哥时难免会发一阵牢骚、说一些狠话,到最后还是免不了让哥哥把一些金银首饰、丝绸玉帛带回去。七巧的本性是善良的,是那个时代把她塑造成了一个被扭曲而又不自知的悲剧形象。

鸦片,对于七巧是最有用的疗伤方式,。不仅自己吸食来排解寂寞和苦闷,以满足空虚的心灵,而且让儿子长白和女儿长安也一起吸。毫无疑问,在七巧看来,鸦片是一种万能药,什么病都可以治、什么症状都可以医。为了不让儿子游走于青楼,就让他吸鸦片,女儿生痢疾,不替女儿看病,劝她吸鸦片。不得不说这是一种不健康的教育方式,但是也起到了相应的作用,达到了初衷。

在对待子女方面她有着严重的“恋子妒女”情结。在财欲和情欲的双重压迫下,她的人性最终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自私、刻薄和残忍。在丈夫和季泽身上得不到爱,她产生了疯狂的报复心理,对儿女的婚事横加干事。让已婚的长白整夜的陪她聊天,致使儿媳被折磨致死。又破坏女儿长安的婚事,使她成为一个老姑娘。正是因为自己无法获得幸福的生活,她就把这种不幸强加到儿女身上。

七巧和儿女做的这些斗争,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因为她在儿女身上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她嫉妒他们幸福的生活,因此变态的加以报复。七巧是一个受害者同时也是一个害人者。因为受封建礼法的制约,她的感情无法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她无法容忍儿女拥有

幸福的生活。她的自私断送了儿女幸福的婚姻生活。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悲哀的。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从封建宗教礼法和金钱关系的受害者变成了一个维护者。现实世界的打击和她自身的人格取向,最终导致了她无法挽回的悲剧命运?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4

在一个偶然的机缘,读了张爱玲的《金锁记》,一种心碎碎的感觉,像被一种东西割裂着,痛,却无法抗拒?心便被她俘虏了。在她的笔下,一切的人物皆是那样在细细的、碎碎的、在不够充分的阳光下生活着,为了生活,他们被迫牺牲了甚至是女人最致命的东西。

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看着她拿自己一生的幸福做了赌注,嫁给了残疾的二少爷,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她把这一切作为她生活下去的精神支柱?可是,她到最后终于是垮了,她被她自己扭曲了的人性变成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

“她把翡翠镯子撸到胳肢窝处,有时候曾经想,自己年轻时也曾有过浑圆的胳膊。”每每读它,我的心里总是有些不忍,有些痛楚,有些泪痕。

然而,这还不够,到最后,还搭上了她的一双儿女,长白和长安。可怜的长安,在看到“有人看见她在街上买袜子,钱是她自己挣的,当然,是从男人的兜里来的”时,我几乎愤怒了,这是长安的错,还是七巧儿的错呢?

有时侯,真想找她去理论一番,为什么,在你那样柔美的笔端,却非要那些原本可爱的女子,走那样艰难而泥泞的道路,接受那样悲惨而痛苦的命运,而我们自己,却只能像一个完全的局外人般的品味她们艰难的人生之旅?同时却又因了她们而使人泪落如雨?

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以一个小家碧玉而高攀簪缨望族,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原来当残废公子的姨奶奶的角色,由于老太太一念之善(或一念之差),抬高了她的身份,做了正室;于是造成了她悲剧的第二个原因。在姜家的环境里,固然当姨奶奶也未必有好收场,但黄金欲不致被刺激得那么高涨,恋爱欲也就不至压得那么厉害。她的心理变态,即使有,也不至病入膏肓,扯上那么多的人替她殉葬。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已经把一种情欲压倒了,缠死心地来服侍病人,偏偏那情欲死灰复燃,要求它的那份权利。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可怕的报复!可怕的报复把她压瘪了。“儿子女儿恨毒了她”,至亲骨肉都给“她沉重的枷角劈杀了”,连她心爱的男人也跟她“仇人似的”;她的惨史写成故事时,也还得给不相干的群众义愤填胸地咒骂几句。悲剧变成了丑史,血泪变成了罪状;还有什么更悲惨的?

我好象一直也想不明白,像张爱玲这样的一直做到了文坛金字塔的顶端,一出道便注定风华绝代的一代才女,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哀愁,要寄予这人间各色女子,使她们在不太理想的环境里为自己的命运抗挣着,和自己感情世界里的另一个自我斗争着,同时又唉痛,流泪,被逼无奈,到最后混混恶恶,窒息而死?

我想起了张爱玲自己,她和胡兰成、和赖雅,仿佛都是天不隧人愿??赖雅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他写大量的剧本,挣取巨额的稿费,然后周游列国,等到钱花光了,再去挣,挣上了,再花?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径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金锁记读书笔记(分享十一篇)


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认真挑选为大家推荐这篇有收获的“金锁记读书笔记”,阅读这作品,我们的内心也仿佛被深深撼动。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思想、文化和价值观,有兴趣的人不妨来康康或许会有惊喜!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

张爱玲的代表作《金锁记》写了一个只有名分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半生,不同于很多言情小说或肥皂剧里的“玛丽苏”,《金锁记》的主人公曹七巧既是封建社会的被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

作者娴熟的写作手法与故事的悲凉凄怆同样令人感慨,张爱玲没有放很多笔墨在对她的直接描写上,开端即写了两个丫鬟背地里对她的牢骚和谩骂,地位的轻贱可以想见,寥寥四五千字,便把七巧嫁给一个软骨病人当上姜公馆二奶奶的事以及她越来越扭曲的性格交代得一清二楚,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有丝丝苍凉藏匿在文中的各个角落里,渗在主人公锈迹斑斑的心路历程里,让人哑然。

不同于《倾城之恋》的浪漫唯美,它对人性的剖析更加发人深省,著名评论家傅雷曾经点评说;“毫无疑问,《金锁记》是张女士最完美之作,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评论家夏志清甚至给出“《金锁记》是中国自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的赞誉。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他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从性质上讲,这是一部控诉旧社会的文学作品,但纵然封建社会是导致七巧悲惨命运的主要原因,却也是她自作自受。

她并不是没有机会获得一份真情。

在她分得家产后,她丈夫的弟弟向她表明了心意,七巧本也是喜欢他的,却因为猜疑他是为了拿他的钱,而把他撵走了。原文里这样写:“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她渴望真情,但更愿意做钱财的附庸。情感上的空缺,让她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命运对不起她,她就要报复到儿女身上,逼死了儿媳妇,拆散女儿的爱情,终让七巧沦为金锁的囚徒三十年。

旧社会的`毒瘤固然可怕,但孤独一生何尝不是以怨报怨种下的因?故事的结局是曹七巧在悔恨中死去,她的故事真正结束了吗?我在原文中最后一段找到了答案——“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对!一切都没有结束,如今的社会就是它的续篇。

许多人心里都有个曹七巧,这个曹七巧或大或小,或深或重地植入人的灵魂,禁锢人内心深处清澈的泓流。“人若打我一拳,我必还他十拳。”“所有人靠近我是为了榨取我的利益”,这样的思想有如凶猛的毒蛇紧紧缠绕我们的心灵,给心扉上了最牢靠的桎梏,给价值观压迫扭曲得不成人形。如果每个人都想曹七巧那样活着,那会怎样呢?这又让我想起小说的一个环节,曹七巧的各种行径,让她女儿的情感受到了巨大创伤,她的女儿万念俱灰,渐渐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举止言谈越来越像七巧。这便是“恶”的传递吧,命运对你不公,你也要祸害其他人,而其他人也成了祸害人的人。

我不禁感叹,如果七巧不是以怨报怨,而是以德报怨,也许别人会帮她挣脱心灵的“黄金枷锁”也说不定,金钱上的满足是弥补不了心灵的空虚的,你对别人善良,别人亦会对你善良,就让我们别再犯疑心病,不要等得年华不再时才后悔莫及,人生只有一次,总要抱有真诚善良的心才不枉来世一遭啊!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2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3

毫无疑问,张爱玲是中国近代以来最有才华的女作家之一,13岁时便在校刊发表小说,但真正使她崭露头角的作品,是在1943年在上海发表的《沉香屑第一炉香》。此后,她的诸多重要的作品相继发表,使她成为沦陷区最走红的作家。张爱玲出生于世家,深受传统文化的熏陶,这使她的创作迥异于当时锋芒凌厉的左派作家,而近于古典式的冷静沉着的特征,语言也更加纯粹。同时,大量近乎精致的心理描写,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局限,将人物的特征从里到外得以的彻底呈现,加之她创作主题的悲情色彩,因此评论者也常说她“不动声色地揭开人物血淋淋的伤口”。

在选择推荐她的作品时,我一直在《金锁记》和《秧歌》之间犹豫。前者是她在沦陷区时的作品,写法结合了中西方小说各自的特长,在叙事方法和风格上承袭中国旧小说路子,而心理方面则有明显西洋小说的特征。著名文学评论家夏志清教授,在他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将其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秧歌》的创作则在张爱玲离开大陆以后,这部用英文创作的小说,放弃了以往中国古典小说创作的叙事方式,风格和题材也都发生了改变,不再局限于布尔乔亚生活的上海,而延伸到了乡村。这显然与共产主义席卷中国大陆有关,而评论者也乐于解读其中的政治远见,并给予高度的评价。然而,尽管《秧歌》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作品,但就创作风格和中文语言的应用,《金锁记》无疑更具有代表意义。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4

“30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一生挣扎于风尘,曹七巧像只凄冷蝴蝶,在残酷月光下缓缓凋零。

市井女人曹七巧如愿嫁入姜公馆,三十年里,她守着一个患骨痨的残疾丈夫,在无爱中殉了阴沉沉的名分与礼数,欲望之火烧干了她温情的残骸,极度扭曲与乖戾的她最终拆散儿女的爱情,也搭上了自己的命。

曹七巧,由一个碎嘴媳妇成为了守财寡奴,恶毒妇。这一步步的堕落被张爱玲一点点地撕裂开来,她着笔刻画恶现象背后的深层意识与传统沉积。在生存哲学胁迫生命本能的女性生存状态下,读者看到的是恶狠狠的人性本身。

荀子曰:“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在最恶劣的原始斗争下,生命的本性往往最真实的展露。曹七巧的恶,展现在她无止境的欲望上。当三爷姜季泽向曹七巧倾诉情欲时,她暧昧不清;她与儿子季白的关系不明不白,甚至公然调侃儿子儿媳的床第之事;她把自己的金钱看得紧紧的,总疑心侄子被他爹娘设计图谋她的钱财。曹七巧是一个孤独的抗争者,她撕裂了伪善的外衣,认同了扼杀人性的生存逻辑。她遏制别人的欲望,却无法满足自己的欲望。她把自己消耗得“骨瘦如柴,一个镯子可以被推上手臂推到腋下。”她以一个欲望的受害者和害人者的双重身份,举起生命的屠刀。刀落血溅,杀了他人,也杀了自己。

我心中油然而生的憎恨与怜悯交织,不由得关注那矛盾炽烈的社会环境。张爱玲通过曹七巧,将边缘化的封建女性群体带进中心舞台,在傅雷看来,那些女人都是“遗老家族里的一种牺牲品,是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不足道的渣滓”。她们渺小的生命,无法摆脱所依附阶级的衰亡命运,她们拽不住过眼云烟的繁华,却也不愿堕入红尘沦为市井。这种尴尬的社会地位,与男权意识强烈的封建社会的冲突是渺小而无力的。长久以来的意识形态形成了中国女性根深蒂固的原罪意识——女人世世辈辈为男人的附庸品,她们的意识为男人所控制与支配。曹七巧的恶,也是自身原罪意识驱使下的必然结果,这种观念刺激她对男性社会的大胆叛逆和极端的自我保护、自我压抑,最终成为了一个“清醒的疯子”。这是多么的可恨!又是多么的可悲!曹七巧作为封建制度的祭品,终是熬不过社会洪流。“她带着黄金的枷”,凄惨地离去。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回到当下,女性的地位在近百年民主与公平的呼声下得以提升,男女平等成为了普遍认知中的价值观念。但生活中仍有女性作践自己,以自己的美貌与心计去赚足贪欲与享受。多少少女梦寐以求嫁进豪门,多少女人玩弄手段贪小便宜?她们像是这个时代的曹七巧,得到一时的欢愉与虚荣,背后是无尽的白眼与蔑视。她们的机关算尽换来的也不过是一袭被人抛弃的“爬满虱子的华美的袍”。

千年的月光下,有多少蝶散落的羽翼?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5

前几日读安意如的《看张~爱玲话语》,对那一篇《她和她的金锁记》感触颇深。那一段,她写她和她的外公。。。

眼神在文字中愈见迷离,连接那些情感的脉络,不觉自己也深入其中。如今远离家乡,我亦想起了那些陪伴在姥爷身边的日子。

岁月流转,不知要翻阅多少章节,才回到那一温情的页码。泛黄的灯盏悬挂在屋顶,古老的窗扉,变幻着一年四季的景象。我还记得院外的那一排杨树,夏季红绿相映的菜园。今年夏天又回那里,景物依然在,情感却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深意,和那一份寄存在年少的天真。

我读到那一处,她写,"这条马路上会出现一个清瘦慈和的老人和一个走路趔趄的小女孩身影。。。"想起曾经生活在姥姥家,每逢是集的日子,姥爷总会带上我。尤其是寒冬腊月,近年的时候,家家忙着准备年货,飘香的年味,和姥爷那张慈祥,温和的脸又一次显现在眼前。

姥爷喜欢听评书,至今还记得每天的傍晚时分要开收音机,收听评书。也是在那时,我知道了田连元,单田芳,并至今都不曾忘记!偶尔闲暇时会听听广播,那声响自然地会带动耳部的神经,回到那时,去感受一下曾经陪伴在姥爷身边听评书的场景。也于此,不免在多愁善感的自己心中,生出一些怀念的滋味,久久不曾远离。。。

姥爷是个向善,向佛之人,他听佛经,喜看道学,对诸多雅致,古典的东西颇为尊崇。我不知道,和他同辈的人,是不是同他一样。不知为何,总想许是他那个年代的人,是不是灌输孔子的思想很多,处处有着严谨的作风和不可逾越的教化。如今与他在一起,更多的是喜欢随他听有关佛经的静音乐,听他说那些古老的规矩讲究和伦理道德。听之入神,自然有一种超脱俗世的轻松,忘记了现实的那些心忧,也不觉感生一种清净和致远。

近于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勤快人,又是急性子。眼中的活,身边的事,等不得,也慢不下来。所以,这一家的院子总是最干净的,每年地里的活,也是最先干完的。

写到这,蓦然想起那个小村庄的冬季。好几年都未曾去感受,不知道如今又有了怎样的变化,想是一定不似从前,却也依旧是怀念的原生点。

读着那篇文章,不由心生诸多的感慨,她和她的外公漫步在一座南方的小城里,我与我的姥爷也曾停留在一个北方的村庄。他让他读诗词经典,他教我背三字经,弟子规。

这一日,文字如水一样流淌,记忆的堤岸被冲破,即便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也不会断流。。。

身至于它地,太多不可逃避的现实,却于那些有他的地点,有他疼爱的往事中,找到心灵的归属。。。

我无法想象他所受过的苦,他的累。辗转于世七十载。

那一年,他花甲,我十岁;这一年,他古稀,我二十!我亦知不可用我的十年,去度量他的十载。我这一杯加了可可的水,怎能与他的茶相提并论?

心有千千结,文蕴深深情!

想起那篇《金锁记》,读它那背翻译出的情深和感悟,只是,这时的我,不似安意如被金锁牢牢地套住了,而是有一把钥匙打开了那其中未曾表达的情感,让我祝他七十岁的生日,快乐!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6

张爱玲金锁记读后感这是第一次读张爱玲的**,相对以前读的那些,她的**很短,但读完的心情却是沉重的。"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是苍凉"。**的开始,通过小双和凤箫两个丫鬟的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以及大致的情况交代了。

女主角的二奶奶曹七巧也出现在她面前。“从芝麻油店,嫁给了一个生病的丈夫,在袁家没有地位。”。这个故事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她的结局是一场悲剧。

出身卑微的她,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大家庭,不是因为她自身有多好,而是因为她所嫁的丈夫是残废,做官人家的女儿没人肯嫁他。可即使嫁到了姜家,她依旧是卑微的,婆婆、妯娌冷落,甚至连丫鬟也可以在私底下说她。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

这时她是让人同情的,或许当初她没有嫁进姜家,这一切会有不同的结果,她的人生或许是另一番景象。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终于离开了这个束缚的家,本以为她的人生可以换一种方式,可结果却只是从一个牢笼换到了另一个牢笼。这一次的她是自己心甘情愿被金钱锁住。

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放逐了寻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制造儿子和儿媳之间的矛盾。似乎就像**的名字一样,《金锁记》,这个彻底被金钱锁住的女人。

"三十年来她戴着**的枷。她用沉重的脚镣杀死了好几个人,那些没死的人献出了一半的生命。"因为这枷锁,"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

她似乎什么也没得到,有钱,生活却过得不是那么的有意义,没有遇到真正关心喜爱她的,甚至最终连自己的儿女都恨毒了她。这时候对她是怨恨的,无论她经历了什么,是苦是甜。一切就到此为止,给自己的孩子留有一份自由。

别让他们再次经历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些。但七巧可能想过这个,但慢慢地一切都回到了原来的轨道。事实上,在那个时代,作为一个女人,可以依靠更多或者只有男人。

七巧一生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叔叔姜季泽和儿子姜长白。丈夫是"没有生命的肉体",对她而言"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从丈夫这里她得不到任何的安慰。

小叔子姜季泽是她曾经喜欢的人,只是这在外寻花问柳的人,也有他自己的原则:"不惹自己家里人"。后来姜季泽又来见她,她以为他是来骗人的,不是实话。

没有丈夫和季泽的爱,她有着疯狂的复仇心理,对所有男女的爱情充满了羡慕,包括儿子长白和女儿长安。当儿子长白成为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时,她让已婚的长白跟她彻夜聊天,聊起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着儿媳自杀。当女儿找到了对她不错的男人--童世舫,订了婚,却被母亲七巧硬生生拆散,这不够,当她知道女儿依旧和童世舫交朋友时,她请童世舫吃饭,她却用"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下地就得给她喷烟。

后来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哪!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是由着性儿惯了的,说丢,哪儿就丢得掉呀?

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来彻底毁了自己的女儿。她似乎在逼自己的女儿走上自己曾经走过的那条道路。

这时的她已经完全丧失了母性。事实上,目前我们仍然可以找到七巧的身影,但可能没有七巧那么疯狂。或许就像张爱玲说的"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看来像七巧这样的人还会出现,也许只是换了一个人到另一个地方。不是没有发生,只是还不知道而已。我常常觉得我不是这样的庸俗,也许我爱钱,但我永远不会像七巧那样为钱。我怀疑所有与我亲近的人,我无法想象这种生活将如何继续下去。

但是这一切是建立在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好的,也许当自己身处在七巧那样的年代,或许连活下去的念头都不知道是否还存在。即使活着或许也不一定做得比七巧好。就像一个面具,一开始可能只是好玩,但戴了很长时间后就变成了身体的一部分,再也脱不掉了。

也许有一天,我会像七巧一样,或者在一种不情愿的状态下,戴上“枷锁”,即使我想脱也脱不掉。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7

初次读《金锁记》是在高二。我是在学校图书馆的《张爱玲选集》上读到这篇文章的,当时只觉得主人公曹七巧在自己已经走过悲凉的一生后,又病态般的破坏儿女的幸福的做法实在荒诞、可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当时对这句话并不懂得,只是觉得作者写得很深刻,如今读来,似乎对七巧没有太过世故的眼光,却深深感到一种悲凉。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偌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分却出身低微,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施害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以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及自己丫环的蔑视和冷落,甚至得不到最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就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癫癫,别人也就更加看不起她。只有他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己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己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

表面上面,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妇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和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除了生活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最基本的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季泽和儿子。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自己都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里爱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己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在家里却不敢造次,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过她,向她表白,但她觉得,季泽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于是将她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失去了这次赢得爱情的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那么多所获得的财产,便成了她生命中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和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和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婚的长白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着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财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人生是可悲的。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己愿意戴的,而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都摘不掉了。

小说的环境描写和侧面描写很有特色,受传统小说影响很大。小说一开始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交代清楚。在下人口中,道出七巧的出身,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微地位。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做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清清楚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情况、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着实令我惊叹。

其实这种侧面描写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很广,最妙的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他的印象是“直觉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物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巧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去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到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8

"30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一生挣扎于风尘,曹七巧像只凄冷蝴蝶,在残酷月光下缓缓凋零。

市井女人曹七巧如愿嫁入姜公馆,三十年里,她守着一个患骨痨的残疾丈夫,在无爱中殉了阴沉沉的名分与礼数,欲望之火烧干了她温情的残骸,极度扭曲与乖戾的她最终拆散儿女的爱情,也搭上了自己的命。

曹七巧,由一个碎嘴媳妇成为了守财寡奴,恶毒妇。这一步步的堕落被张爱玲一点点地撕裂开来,她着笔刻画恶现象背后的深层意识与传统沉积。在生存哲学胁迫生命本能的女性生存状态下,读者看到的是恶狠狠的人性本身。

荀子曰:“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在最恶劣的原始斗争下,生命的本性往往最真实的展露。曹七巧的恶,展现在她无止境的欲望上。当三爷姜季泽向曹七巧倾诉情欲时,她暧昧不清;她与儿子季白的关系不明不白,甚至公然调侃儿子儿媳的床第之事;她把自己的金钱看得紧紧的,总疑心侄子被他爹娘设计图谋她的钱财。曹七巧是一个孤独的抗争者,她撕裂了伪善的外衣,认同了扼杀人性的生存逻辑。她遏制别人的欲望,却无法满足自己的欲望。她把自己消耗得“骨瘦如柴,一个镯子可以被推上手臂推到腋下。”她以一个欲望的受害者和害人者的双重身份,举起生命的屠刀。刀落血溅,杀了他人,也杀了自己。

我心中油然而生的憎恨与怜悯交织,不由得关注那矛盾炽烈的社会环境。张爱玲通过曹七巧,将边缘化的封建女性群体带进中心舞台,在傅雷看来,那些女人都是“遗老家族里的一种牺牲品,是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不足道的渣滓”。她们渺小的生命,无法摆脱所依附阶级的衰亡命运,她们拽不住过眼云烟的繁华,却也不愿堕入红尘沦为市井。这种尴尬的社会地位,与男权意识强烈的封建社会的冲突是渺小而无力的。长久以来的意识形态形成了中国女性根深蒂固的原罪意识——女人世世辈辈为男人的附庸品,她们的意识为男人所控制与支配。曹七巧的恶,也是自身原罪意识驱使下的必然结果,这种观念刺激她对男性社会的大胆叛逆和极端的自我保护、自我压抑,最终成为了一个“清醒的疯子”。这是多么的可恨!又是多么的可悲!曹七巧作为封建制度的祭品,终是熬不过社会洪流。“她带着黄金的枷”,凄惨地离去。

张爱玲在《自己的文章》中这样写道:“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张爱玲挣扎在现代和传统之间,那无奈、无可归依之感,深深地渗入她的骨子里。时代带给她幻想的破灭,人生的虚无,使她内心有一种对“人世苍凉”的焦灼,对游离于末日的恐惧。这种感觉直接投射到她所创作的女性身上,她营造出人间悲剧在废墟上上演,等到曲终人散,留下无尽遗憾与旷古悲凉。“人生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她这蝴蝶般的一生的总结,也如同曹七巧的命运——历经洪流,折翅死去。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回到当下,女性的地位在近百年民主与公平的呼声下得以提升,男女平等成为了普遍认知中的价值观念。但生活中仍有女性作践自己,以自己的美貌与心计去赚足贪欲与享受。多少少女梦寐以求嫁进豪门,多少女人玩弄手段贪小便宜?她们像是这个时代的曹七巧,得到一时的欢愉与虚荣,背后是无尽的白眼与蔑视。她们的机关算尽换来的也不过是一袭被人抛弃的“爬满虱子的华美的袍”。

千年的月光下,有多少蝶散落的羽翼?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9

主角:曹七巧、季泽、长白、曹大年、姜老太、曹七巧女儿

摘录: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

她用沉重的脚镣杀死了好几个人,那些没死的人献出了一半的生命。她知道儿子和女儿恨毒死她,丈夫的家人恨她,母亲的家人恨她。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

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十岁那年,高高还是个女孩,她挽起镶有大镶边和大卷的蓝色夏装大衬衫袖子,露出一双白色的手腕,上街买菜。

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

七巧过世以后,长安和长白分了家搬出来住。七巧的女儿是不难解决她自己的问题的。有传言说她和一个男人在街上散步,在摊位前停了下来。他给她买了一双吊袜带。

也许她用的是她自己的钱,但不管怎么说,那是在那个男人的口袋里。……当然这不过是谣言。三十年前,月球已经沉没了。三十年前,有人死了。然而,30年前,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

个人评析: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它注重典型场景的创作和人物的心理刻画,并借鉴了影片的一些表现手法。

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而小说最后对主人公曹七巧的描写,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他娘家的人恨她。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到这里,主人公的悲剧色彩达到最高点。

《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英雄的名字叫曹七巧。她是芝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她之所以能嫁入姜公家,是因为她的丈夫是天生的软骨病人,袁家花了不少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

她心里喜欢她叔叔姜季泽,但季泽只限于和她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

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放逐了寻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制造儿子和儿媳之间的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

她用沉重的脚镣杀死了好几个人,那些没死的人献出了一半的生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一个女人(不仅仅是一个女人),除了生存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外,对男人和女人的爱是她们的基本需求。

然而,家住王公故里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情感需求都满足不了。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

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袁家只是让她为他服务,所以她终于拿到了袁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最爱的人。她太喜欢了,忍不住。但季泽虽然在外面找花柳,但在家里不敢出丑。她只是在跟她开玩笑。他有自己的原则。

分居后,季泽找到她,向她坦白,但她认为他是在作弊,不是事实,所以她把他赶了出来。由此可见,除了对爱情的渴望,她还因为怀疑而放弃了这个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

但在那之后,她放弃了那么多获得和保护的财产,这成为她生命的唯一支柱。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她得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婚的长白跟她聊了一夜,聊起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着媳妇自杀。

她和丈夫的婚姻只给了她一笔家产,而季泽只给了她一份爱,长白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子,女儿长安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一个女人,她的生活是悲伤的。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0

在社会大变革时期,曹七巧作为那个时代的负荷者,深陷在本我与自我冲突的旋涡里,一步步地走近黄金的枷锁,最终被套牢,进而变态,并用黄金的枷角劈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更进一步的加剧了其人生的悲剧色彩。

傅雷称《金锁记》是现代文坛最美的收获,曹七巧更是近代文学人物长廊中刺眼的形象。张爱铃曾说“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都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

金宏达在《平视张爱铃》中指出:“曹七巧的原型是李鸿章的第三代中的李国熊的安徽乡下妻子—三妈妈(张爱铃这样称呼她)”,把经过经过艺术加工的“三妈妈”—曹七巧的人生分成三个阶段来阐述其由天使变成恶魔的悲剧历程,即做姑娘时期、嫁入姜家至分家时期、分家以后,揭示本来单纯善良的曹七巧如何发展到被黄金的枷锁锁住,最后用枷角劈人的悲剧的过程。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不知道曹七巧的心里有没有后悔的念头,可她只能说我已经回不去了,劈死的,劈的只剩半条命的也回不去了。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金锁记读书笔记 篇11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金银岛的感悟8篇


今天工作总结之家给大家分享一下金银岛的感悟。感言其实就是因为某些事情或者某些人产生的想法,然后将其表达出来的言论,在我们参加非常重要的场合比如颁奖典礼时。我们都会有代表上去发表一下感言,感言也可以帮助我们证明难忘的岁月感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金银岛的感悟【篇1】

《金银岛》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名著,也是全世界公认的世界名著。我利用这个假期看了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吉姆14岁时在海边开了一家小客栈,并住在里面的故事,一个脸上有疤的矮胖男人——海盗比尔。他脾气暴躁,行事隐秘,不久就死于一次奇怪的中风,留下了海盗基德埋藏财宝的地形图。一些海盗风闻此事,不想这么做。地形图最早是客栈老板的儿子吉姆拿到的,交给了当地一位很有声望的医生李浦西和乡绅特里劳妮。为了挖掘宝藏,特里劳妮命令一艘船,招募船长、水手、厨师和其他值得信赖的人,和李普西和吉姆一起出海,向金银岛进发。西尔弗是一个独腿厨师,是一个上船的`海盗。他唯利是图,奸诈狡猾。波涛汹涌的大海,机智勇敢的年轻人,邪恶狡猾的海盗和神秘的藏宝图,一场汹涌的寻宝之旅开始了.为了赢得吉姆的信任和医生及其他人的青睐,西尔弗总是假装温和有礼。每次见到他们,他都很恭敬。让别人放松对他的警惕。在去金银岛的路上,他和几个混过去的海盗一起密谋杀害船舱里的医生和其他人,并在岛上占有了财宝,但是藏在苹果桶里的吉姆听到了,所以他告诉了他们关于医生和其他人生活的重要消息。于是,代表“恶”的白银学派和代表“善”的博士学派就在船上秘密形成了。李普希医生足智多谋,吉姆机智勇敢,在别人的支持下,经过多次较量,

历经磨难,医生一派终于战胜了在人数上占绝对优势的西尔弗一伙,载宝而归。

这本书中的《誓言》一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现在我还记忆犹新。吉姆由于好奇,独自离开了根据地——小木宅,但是医生和同伴们由于受伤,失守了小木宅,我成为了海盗们的俘虏。一个清晨,医生来找我谈话,医生想让我借机逃跑,但由于我已经对海盗船长——“西尔弗”承诺过自己不能逃走,所以放弃了自己逃跑的机会。

吉姆这种诚实守信的态度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这使我联想到了我的日常生活。有一次,周五放学的时候,我和同学说好周末出去玩,但是由于特殊的原因,我没有去相约好的地点,因此,我失信了一次。后一到校后,我便马上到同学那里道歉,请他原谅。从中,我明白了:我们人与人之间应该诚实守信,互帮互助,互相理解,互相宽容;以后在做事时,我一定会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同时,做事还要机灵勇敢,勇往直前。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以后做事要积极勇敢,勇往直前,临危不惧,勇于面对困难,不怕困难;故事警告我们干什么都不能自私,因为那是在你人生路上的错路,而吉姆他们身上体现是一种正义为代表的精神财富。要遵信诺言,做一个诚实的人。

金银岛的感悟【篇2】

寻宝是一件令任何人都向往和感兴趣的事。《金银岛》就是一部探宝小说,它以离奇的情节引人入胜的故事,成为世界上最受读者喜爱的经典名著。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路易斯。史蒂文森。书中既有惊险刺激的场面,又有深刻感人的画面,让人读起来爱不释手。

书中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小男孩吉姆,无意中在老船长比尔那里发现了一张藏宝图。于是他和伙伴们乘坐着“希斯帕诺拉”号去金银岛寻宝。一连串惊险曲折。惊心动魄的殊死较量就此展开。吉姆凭借智慧。勇气。机灵与镇静挫败了海盗西尔弗的阴谋,平息了海盗的叛乱,最后正义战胜了邪恶。他们带着宝藏平安返航。

读完这本书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间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爱与友谊。吉姆那正直的面孔不时在我眼前出现,他是那么善良勇敢,他总能用自己的智慧制服海盗。他这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克服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我有时遇到难题便自动放弃,不努力探讨解决的方法。如果我们有吉姆那种勇于探索和勇于尝试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心动不如行动,让我们学习吉姆那种勇于探索和勇于尝试的精神,对待困难要勇于面对,并以顽强的毅力去克服它。战胜它。让我们坐着“希斯帕诺拉”号去驶向学习上的金银岛,去寻找学习上的宝藏。

金银岛的感悟【篇3】

在多姿多彩的假期里,我最好的伙伴可要算得上是好书了。没有好书就不算是一个快乐的假期。这个寒假我读了许多世界经典名著,其中最让我爱不释手的就是《金银岛》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惊险刺激的寻宝故事,少年吉姆-霍金斯被一张藏宝图所改变了命运。吉姆为了寻宝踏上了远渡重洋,去金银岛的路程,没想到在半路上,阴险狡诈的西尔弗收买了水手,并让水手扮成海盗,与斯摩利特船长等人争夺宝藏,最后他们都未能得逞,吉姆成功地找到了宝藏。

故事中的吉姆是一个机智勇敢的人,他在寻宝途中历尽艰险、立下赫赫战功:是吉姆机灵地藏在苹果桶内偷听到了西尔弗的阴谋;是吉姆在大家最危难的时候挺身而出,干掉了船上的所有海盗;又是吉姆冒着生命危险帮大家夺回了“希斯帕诺拉”号。

主人公吉姆不畏艰险,勇敢机智的品格深深地震撼了我。我为自己有时的胆小怯懦而感到羞愧。我是一个非常喜欢小动物的人,但独独对狗惧怕,特别害怕长相凶猛的狗。为了躲避狗,我宁可绕远路,宁可不下楼。有一天,我放学跟着妈妈回家,老远就看到了一条黑狗,仔细看看,就知道是我家对面车库里的那条小黑。我经常在楼上把吃剩的肉骨头仍给它吃,也算是跟它认识的了。我想:我们不算老朋友也算是老邻居了,应该对我礼貌相待了吧。心里虽然这么想,但是始终还是怕狗的,于是跟在妈妈的身后,祈祷它看不到我。

谁都知道狗的耳朵是最灵敏的,老远就听到有人来了,小黑立刻警觉地站起来,竖起耳朵,瞪大眼睛,一副大敌来临的样子。见我们走过来了,随即狂叫起来。我心里一颤,立刻停止了脚步,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昨天还吃我给的肉骨头呢,那摇头晃脑的样子哪里去了?今天倒来恩将仇报了。心里虽然这么恨恨地想,但终究还是害怕。“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还是改道吧。于是我硬拉着妈妈从我家前面的四号楼绕了过去,终于化险为夷,安全地到达楼下,我松了口气,一路小跑着上了楼。

事后我经常会想,为什么其他人不怕狗,而我会这么害怕呢?是不是狗故意刁难我呢?后来妈妈告诉我,狗其实是最忠实的卫士,看家护院是它的职责,只要有陌生人靠近,它都会很警觉,用叫声来吓退坏人,提醒主人。你虽然经常喂骨头给它吃,但你都是从楼上窗口扔下去的,它没有见过你,不知道你身上的味道,更不知道你是敌是友,所以才会这样的。“哦,原来是这样,我记起来了,我是没有跟这只狗近距离接触过,因为它长的比较凶悍,我开始就在心里害怕它,远离它了。”我终于明白了,也敢于承认了,都是胆小惹的祸。

想想《金银岛》里的吉姆,多么勇敢的一个孩子啊,我也要向他学习,遇到困难不退缩,勇敢面对,想办法解决,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金银岛的感悟【篇4】

“十五个汉子趴在死人箱上……再来一瓶朗姆酒!”小主人翁吉姆和母亲在小海湾开了一间小旅店,海盗‘老船长’住在了店里,经常唱着这歌。

一天‘老船长’收到了海盗团伙的一张黑条子后,在惊恐中死于心脏病,吉姆在“老船长”留下的小油布包中发现一张藏宝图。

吉姆把藏宝图交给了镇里的乡绅和大夫,乡绅买下了一艘‘西班牙号’的海船,招募了一批水手,准备去挖掘海盗在金银岛宝藏。

西班牙号出发了,吉姆发现总共26个人中有19个是海盗团伙成员,于是一场生与死的斗争开始了,经过离奇曲折的斗争,善终于战胜了恶,吉姆一行终于找到了宝藏后胜利地归航了。

我一口气读完了《金银岛》,由始至终我的心和吉姆连在了一起:

当海盗老船长死去时,是吉姆在死人身上找到了钥匙,打开了箱子,拿到了藏宝图,在海盗追杀吉姆和妈妈时,妈妈怕的昏到了,而吉姆却把藏宝图带到利夫大夫那里,如果是我的话,我决不敢在死人身上搜东西,也不敢在海盗追杀时出来观察,吉姆做到了,吉姆的勇气,是我的榜样。

贪吃是孩子的本性,吉姆也一样,只有他会爬进放苹果的桶里,偷听到了海盗团伙的谈话,使大夫、绅士和船长知道了危险的处境。看来贪吃,有时也是好事呢!这是吉姆第一次救了船上的好人。

好奇心也是孩子的本性,如果没有吉姆和海盗们一起到金银岛上去,就不可能碰到流放在岛上的本.冈恩,也就没有以后的本.冈恩的小船,是他的好奇心,第二次救了好人。

呆不住也是孩子的天性,如果不是吉姆偷偷地溜出树林,找到了本.冈恩的小船,割断了西班牙号的缆绳,击毙了凶恶的海盗汉斯,夺回了西班牙号,大家还不是死路一条,小孩呆不住的个性救了大家。同时我更为吉姆过人的机智所惊讶,特别是那一段他和强盗汉斯的斗智,看得我心惊胆战,是他第三次救了大家。

吉姆的诚实是我所尊敬的,他在那么多凶恶的海盗面前,坦言了自己所做的一切。

吉姆的守信更使我敬佩的五体投地,当吉姆和大夫谈话时,完全可以逃走,但因为他对海盗发过誓,放弃了逃生的机会,吉姆是个男子汉,我可做不到,吉姆啊!你真神。

看完《金银岛》,引发了我冒险的念头:有那么一天,地球上资源耗尽,我乘坐着宇航船到外星球去寻找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像吉姆那样,该多有趣啊!

金银岛的感悟【篇5】

男孩吉姆的父母经营着一家客店,经常有水手来投宿。这一天,客店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男孩吉姆的冒险生涯也从此拉开了帷幕。吉姆无意之中发现了老海盗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于是,他与别的朋友商量,他的朋友带着一群水手踏上了探宝之旅。

但是不久,他们船中的一群水手叛变,就此双方的激烈对战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船员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的满载而归回到了家乡。十岁的吉姆在一次次的惊心动魄,一次次的跌宕起伏中尽显了他的勇气,他也从胆小·害羞的小男孩蜕变成有勇有谋的小英雄,逆境造就人才这句话被吉姆诠释得很好。下面是我在逆境中的表现。我现在已经十五岁了,但妈妈总是不放心我,每次上课后班都送我,这次我想自己到课后班去。

刚开始一切还很顺利,我一边哼着歌一边蹦跳着走,当我走到马路边上时,我心里很忐忑,车辆川流不息,根本看不到马路那头,怎么办呢?万一……我硬着头皮迈出第一步,第二步,我看到有车驶来,赶紧跑了两步,有惊无险,我接着往前过,终于看到了对岸,发现手心已湿透了,这时听到熟悉的声音,回过头扑到了妈妈的怀里,眼泪流出来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成长了许多。

金银岛的感悟【篇6】

我最近阅读了《金银岛》这本书。《金银岛》讲述的是18世纪中期英国少年吉姆从垂危水手彭斯手中得到传说中的藏宝图,在当地乡绅支援下组织探险队前往金银岛,并与冈恩众人智斗海盗,最终平息了叛变并成功取得宝藏的故事。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奇妙的岸上历险》,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吉姆偷听到西尔弗等人的秘密交谈之后船上的形式转变,变得迷雾重重,凶恶的海盗们随时能爆发叛乱,吉姆在这种情况下趁机溜到了小岛上。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小岛上竟然有人类。吉姆溜到小岛上,再次偷听到西尔弗的秘密交谈,船上的水手们已经划分了阵营,西尔弗甚至杀死了不与他为伍的同伴,吉姆在丛林中展开了一次逃亡冒险,与小岛上唯一的人类本.葛恩,一起帮助乡绅一行人。这一关键人物的出现,为下文发展埋下了伏笔。

“岛的大部分掩藏着在灰色调的树林下。但这均匀的色调却被一条条带状的黄沙低地和众多松山科的大树给搅散了。有的大树不如俗流,有的结伴成群,被其他树木压在脚下,总之色彩是单调的,阴郁的,光秃秃的岩石赫然矗立在树林的上方”这段话是对海岛的环境描写,而单调的音乐的色彩,正照应了吉姆当时的心情和形式,渲染出一种危险即将来临、黑暗笼罩上空的气氛。当我读到这段时,仿佛看到了那黑暗的森林一点点、一点点地压抑着吉姆,我仿佛听到了风吹响了那树叶“沙沙”的声音。我想到了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小岛上迷雾重重的,隐隐约约的看到几棵树木在慢慢地摇动。这样的环境真让人感到压抑。

如果我是吉姆的话,我可能会落荒而逃。而吉姆却选择自己一个人去探险,可见他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小男孩,他那种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无论多么大的困难,我们都要去面对它,只要去追求就会有收获的。

金银岛的感悟【篇7】

想必大家都有读过一本有名的名著——《金银岛》。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一个冒险故事: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一天店里来了一个船长,一伙海盗想抢船长手里的那份藏宝图,但总是不能得逞,于是他们便杀了那位船长。但吉姆无意之中发现了船长那张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于是,他与朋友商量一起去探宝,朋友同意了,便带着一群水手和一个船长踏上了探宝之旅。一次偶然的机会,吉姆发现了那一船的水手全是海盗,并告诉了船长。于是双方的激烈对战就此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人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的回到了家乡。

虽然我没有亲身去到那儿冒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总能浮出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他是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制服海盗,取得胜利。他是多么勇敢,当我听到他这句话时震撼得全身发抖,如这一段……我们看见陆地的那天夜里,我就在苹果桶里,我听到了你——约翰,还有你——迪克。约翰逊,还有汉兹,我还把你们说的每句话都报告给了船长。至于你们的船吗,是我割断了船的锚绳,是我杀死了你们留在船上的人,是……就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心里十分震撼,一个少年能有那么大的勇气说出这些,这让我很佩服。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希尔夫为代表的那群海盗,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邪恶,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一想到金钱脑子便空空的,仅剩下杀人的念头,横行霸道。让我的脑子里浮现出他们带着一双凶恶的眼睛、恐怖的狞笑拿着水手刀杀人,还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杀人。真是可恶之极。

读完了书,我觉得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作品里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对抗,我觉得故事警告着我们干什么都不能得意,因为那是在你人生路上的错路。而吉姆他们身上体现出的是一种正义为代表的精神财富,那才是最大的财富。

金银岛的感悟【篇8】

“这好像是命中注定似的,”他听了我讲完后说,“每次到了关健时刻,都是你救了我们的性命……”这是一个关于生命与财宝的故事。今年暑假,我在快乐玩耍的同时,还收获到了一本好书——《金银岛》。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著作。故事在开头,就深深地吸引了我,男孩霍金斯的父母经营着一家客店,经常有水手来投宿。

这一天,客店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男孩金的冒险生涯也从此拉开了帷幕。栗壳色的皮肤,伤痕累累的老水手;古老而神秘的水手歌谣;歌谣中提到的死者的皮箱;还有刚烈的朗姆酒……一切的一切,都蒙着神秘的色彩。这些场景历历在目,引领着我迈入金银岛,踏上这充满惊险的世界。现实中的我,我的生活黯淡无光,每日每刻重复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无忧生活。过着无所事事的好日子,不会冒出一位真正的水手来找上我,委托我替他做事;更不可能会有人带我去无人岛上探险。我再一次翻开《金银岛》,与金一起经历冒险,感受勇者的生活。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金发现了藏在老水手皮箱里的藏宝图,并与乡绅金乐理和利夫西大夫等人一起,动身航海去寻找那个传说中的金银岛。在岛上,水手们为争夺金钱而分成了两派,拼得你死我活,而金则用他的智慧一次又一次地救了大家,并成功地帮助大家消灭了反派,带着许多金银财宝返航了。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真令人意犹未尽。霍金斯惊心动魄的冒险历程,令我时时为他捏一把汗,但这种丰富多彩的生活却又叫人多么的向往与羡慕呀,丢开书本,突然发现我的世界是那么“可怕”的“风平浪静”,冒险对于我来说是那么的遥远。这本书的主人公金不时得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还要和真正的海盗pk,书里进述着我前所未有的经历,一幅幅惊心动魄的画面跃然眼前,使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快!操家伙,去救人!”突然,电视新闻播报着四川宝成石亭江铁路大桥被洪水冲断了,火车乘客死里逃生的新闻,小汉镇郑本禹等人奋不顾身、紧张有绪地操起铁锤,为群众们打开了生命的通道。好样的,太好了!对!他们都是勇者,人民的楷模。连日来,我国乃至全世界的各种自然灾害不断,电视,报纸新闻不停地播报,令人悲悯不已,但同时也涌现了无数勇者与英雄,使人倍感欣慰与振奋。生活中惊心动魄的真真切切的事时时在发生,真正的英雄和勇者,就在我们的身边周围。

所以,在书本课堂之外,我们也要学习,学习他们勇者精神,时刻准备着,做一个生活的勇者,无论天灾人祸,在困难来临时,勇敢地面对,时刻努力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是的,勇者无敌,真正财宝是我们的生命!

森林报的感悟合集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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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报的感悟【篇1】

《木偶的森林》是王一梅阿姨写的一部童话作品,里面的小故事蕴含着大道理,我深受教育。

故事里写到,一只会魔法的白头翁在它老死之前教会了橡树罗里说话和一点点魔法,并把歌谱交给了罗里。一天,森林里来了一个木匠,他把橡树罗里砍了下来,并把它做了一个木偶人,从此,罗里的心变得十分寒冷,也就成了一个充满仇与恨的木偶人,他希望把人类赶出城市。历经曲折,阿汤大叔和阿灿姑娘用爱使得罗里心中的坚冰融化了,他那颗复仇的心也得以平静,最后回到了他魂牵梦萦的故乡——大森林。

生活中,我们要热爱大自然,关爱小动物。现在的龙卷风、沙尘暴、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逐渐增多。经济发展了,汽车也多了,空气污染也就严重了,人们居然还到处乱砍乱伐、滥杀动物,自然环境日益恶化,更多的动物将失去家园和濒临灭绝。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阿汤先生和阿灿姑娘那样富有爱心,这个世界会多么美好。

让我们的家园,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绿色与阳光吧!

森林报的感悟【篇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也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一环。学校每年都通过一定的形式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我们经过近四年的学习,已经初步树立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了造成森林火灾事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白了谁烧山,谁犯法,谁坐牢的道理。只要我们每个同学都把加强森林防火,提高防火意识,避免森林火灾的理念传输给家里的所有亲人,就能在全社会营造出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也可以极大的保护好我们的亲人,避免因发生森林火灾而受到处罚。

最后,我们做为未成年人,一定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在发生森林火灾时,不要参与扑火工作。原因是,做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参加扑火工作不但极其危险,而且还可能会给参加扑火工作的成年人添加更多的麻烦,严重影响到扑火工作的开展。总之,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我们要提高责任意识,管好自己,做好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参与森林扑火,就是我们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最大支持!

森林报的感悟【篇3】

我曾经读过王一梅写的一本书:《木偶的森林》,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其中我最喜欢可敬的阿灿,因为她是一个心地善良,喜欢帮助别人,是个乐于助人的人。

故事的主人公罗里曾经是一棵橡树,它跟树枝上的白头翁学会了一点儿魔法和说话。可是罗里很快就被忙碌城的砍伐队给砍掉了,他们还把罗里扔进了河里,罗里被冻住在河的中央。后来,罗里的心变的十分寒冷,木匠将它做成了木偶人,罗里抱着仇恨在忙碌城招来许多动物,开了个马戏团,用魔法控制了这些动物。后来是阿灿用真诚的爱溶化了罗里这颗寒冷的心,罗里回到森林找到了自己的树根,解除了魔法。最后,罗里认为人类是它最好的朋友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朋友之间的友谊是最珍贵的。朋友间如果遇到不愉快的事,不能相打,要团结友爱;不能吵闹,要和睦相处;不能记仇,要相互理解,要记住别人对你的好。如果朋友题目不会做,也要耐心地教他解题方法,而不是直接告诉他答案,不要不愿意;如果朋友有困难要主动去帮助他,让他脱离困难。

《木偶的森林》也告诉了我们:朋友之间一定要友好相处,要真诚相待,要用一颗真心去对待他人,才能换来别人对你的一颗真心!我们大家都要学习阿灿,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森林报的感悟【篇4】

在我小的时候,总认为:森林只有春、夏、秋、冬、;我认为:动物是没有灵性的。但是,我读了《森林报》后,我的这一切看法,都随着读《森林报》这本书后,随之而改变了。

大家一读题目,大家都可能认为,《森林报》是森林里的报纸,但是我也是这样想的。但是,你的想法是错。你仔细的读过《森林报》后,会发现,这和报纸大不相同。

其实,《森林报》是一本分成春、夏、秋、冬十二个月森林里各种事的书,它里面记载着许多森林里得大事小事。这本书可以让你跟加深入地了解森林,探索、发现森林的奥秘。

从这本书中,我发现,原来森林得春、夏、秋、冬可以分成冬眠苏醒月、候鸟返乡月、欢歌乐舞月和辛勤筑巢月等等。这些月份,都蕴含着许许多多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读完后,都可以让你回味无穷。

在《森林报》中,我发现动物原来都是有灵性的。每个小动物都有着他们自己独特的思想,可以向我们一样思考问题,他们还有自己说话的方式。

其中,我最难忘的是“林中大战”这个章节。这里以着生动、活泼、有趣的语言,来描写了一段别开生面的森林大战。云杉、白杨、白桦都依靠顽强的生命力来占领一片片砍伐地,来获取胜利。但是在胜利背后,都有着一个个刺痛人心的小故事。

《森林报》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它里面的一个个小故事,都是生动而有趣的。相信你,仔细地读完《森林报》后,也一定会像我一样,对《森林报》爱不释手的。

森林报读书心得体会4

我一直以为《森林报》不过是一份报纸而已。拿到手之后,我愣住了:原来它居然是一套书,按照春、夏、秋、冬四季分成了四本。四本书的封面都是一棵粗壮的老树,但树底下的草地却按照季节呈现出淡绿色、浓绿色、金黄色、雪白色;草地上还留着一串小动物的脚印、一丛丛矮小的花卉灌木。有趣的封面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森林报》,蔷薇花开,候鸟搬完了家,夏天开始了。现在的白昼最长,在遥远的北方,完全没有了黑夜,太阳24小时都在天上。在潮湿的草地上,花儿越来越富于阳光的色彩。”书的开头引人入胜:在最长的白昼里,我们有暑假,森林里的小动物们有暑假吗?假如我们在太阳24小时都在天上的日子里,是不是可以一直玩到不用担心天黑要回家。我一鼓作气往下看:森林里的动物们各有各的住处,地上的,地下的,水上的,水底的,树上的,树干里的,草丛中的,半空中的,全住满了。原来小动物们是根据自己的生活习性来选择住宅的。我喜欢蚂蚁、黄蜂们的大公寓,大家成群结队地住在一起,多热闹啊,想玩的时候就不用担心找不到伙伴。

森林报的感悟【篇5】

在爸爸给我买的几本书里,《木偶的森林》是我最喜欢的书,看了好几遍,也不愿意丢掉。

我很喜欢书中的白黑黑,第一次看到就开始想象他那可爱的样子。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木偶人罗里,他知错就改,我很佩服。虽然之前他很坏,最后,是阿汤和阿灿,用爱和宽容感动了罗里。虽然他之前很坏,可那是因为一个木匠把原来是树的罗里砍了下来,放在了冰冷的合理,所以有了冰冷的心。

起初,妈妈和我说:爱和宽容是最伟大的力量!我还不信。可是,又一次,我想挑拨离间,因为我的花言巧语,房睿驰和许阳杰吵了起来,可房睿驰笑着说:不要为一点小事争吵,我们继续做朋友好吗?没想到许阳杰伸出一只手说:好呀!他俩手牵着手,又和好如初了,在一旁偷看的我终于明白了爱和宽容的力量。

朋友们,用爱和宽容帮助别人吧!

森林报的感悟【篇6】

假如,法布尔的《昆虫记》,激发了你对昆虫的喜爱之情,那么,看了比安基的《森林报》,一定会让你有一种急于想亲近大自然的冲动。因为,无论是生机勃勃的春天,还是酷暑炎炎的夏天,亦或是硕果累累的秋天,甚至是白雪皑皑的冬天,森林里的每一天都在发生着许多新鲜有趣的故事。不信,我们就一起来聆听来自于大自然的美妙音乐吧!

“滴答、滴答……”,这是森林里冰雪融化的声音,一股股雪水沿着沟渠的边沿,淙淙地流淌着,在这褐色的春水上面,光秃秃的榛子树枝上,开出了春天的头一批花。赶去南方过冬的秃鼻乌鸦,又十分匆忙地回到了故乡。它们的到来,揭开了森林里春天的面纱……

“轰隆、轰隆……”,蔷薇花开的六月,森林里迎来了炎热而又多雨的夏季。这是森林里孵化小鸟的季节。所有的鸣禽都有了自己的窠,或美丽、或简洁、或舒服。每一个窠里都有了蛋,五颜六色的,娇弱的小生命们即将破壳而出,开始它们新的生命旅程……

“沙拉、沙拉……”,不知不觉,森林里又响起了落叶的声音。原本郁郁葱葱的树叶,从头顶开始渐渐变黄、变红、变褐。在越来越爱“号叫”的秋风中,漫天飞舞。森林里的居民们,都在为即将到来的漫长冬天做准备。候鸟们也都集合成群,那些身穿五彩斑斓华丽服装的鸣禽,突然间全都不见了,它们就像来时一样,又十分匆忙地在夜间搬去了南方。森林里的冬天就快来临了……

“咯吱、咯吱……”,是谁一早就开始在森林的雪地上“写字”?是狐狸?松鸡?灰鼠?还是那美丽的梅花鹿?这可一点都难不倒聪明的森林通讯员,他们很快就能从那些深浅不一,形态各异的“符号”中,知道究竟是谁的“笔迹”。因为,他们是如此地热爱森林,热爱大自然,所以,他们用心感受着森林里的每一处细小变化。

春去冬来,四季轮回,大自然赋予了我们许多美的享受。可是大自然也会有生气、发怒的时候。比如火山喷发和泥石流等灾难。所以,我们应该要从小多了解大自然,爱护大自然,

只有这样,长大后,我们才能真正成为大自然的主人,才能很好地管理和运用大自然赋予我们的无穷财富。

森林报的感悟【篇7】

12月15日下午,辰山植物园在辰山区域举行了森林防火消防救灾演练。演练邀请了佘山度假区派出所以及佘山消防中队的领导做专业指导。此次演练主要是检验灭火人员应急响应速度以及各自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考查志愿消-防-队人员是否正确掌握使用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方法以及操作的熟练成度,同时也检验各部门在突发事件中的协调配合能力。

下午14时许,随着总指挥的一声令下,各组人员迅速到位,进入演习程序。此前,由于园方安全部门已制定了详细的演练方案并予以落实,因此整个演习过程井然有序,完成了既定的任务,达到了演练的目的。

此次消防救灾演练使职工增强了森林防火的意识、了解正确掌握森林火灾的扑救方法,从中吸取经验,进一步完善、改进林区火灾扑救的能力。

乡地处偏僻山区,是**、**、**的交界处,总面积有*****亩,其中林地面积有******亩。若遇上高火险天气时,马上就面临着极大的火灾隐患。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乡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措施: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乡实行**乡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其中***乡长担任

**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有***、***等。我乡以《森林防火条例》和《**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抓基层、抓基幢为重点,以抓具体措施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

根据**乡目前的实际情况,利用护林员每天早晚敲锣二次、宣传车巡逻、通告张贴、利用学生带给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广大面积的宣传。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乡政府的带领下,每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对各个紧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不准放田坎、烧灰、烧纸钱、不准带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指挥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进行巡逻,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扑火工作。

四、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乡政府以当地民兵为基础,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当那个村发生火灾,马上拉到那个村去扑火,平时加强训练,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队伍,以在家青壮年为基础,每支队伍人数大约20-30人,一旦发生火灾,他们马上打头阵,自觉上山扑火。

五、**乡所采取扑灭森林火灾的主要办法是扑火法

根据**乡的实际形势,火灾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坟、烧田坎所发生的,坟边、田边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扑打法。当发生火灾上山就带森林防火拍进行扑打,方法即简便又实效。当森林茂盛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以扑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灾时,就得采取开设隔离带的办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都没发生。

六、在扑火过程中必须注意火场安全

为了防止出现伤亡事故,扑火人员尤其是扑火指挥员在火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

2、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3、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

4、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

5、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

6、对扑火队伍的行动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领导给扑火队伍下达的指令必须明确、明了。

7、每支扑火队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导带路,参加人员要遵守纪律,特别是不能擅自离队。

8、所有扑火人员都要勇敢战斗,不失时机地同森林火灾作斗争,同时也不能鲁莽行事冒险逞能。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火头变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入山场时,都要走已经被林火烧的地方。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本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防火要求,结合实际我校组织了一次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意识》的宣传活动,并由各班主任负责上一堂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森林防火知识班会课,对本班学生进行一次主题教育,加强学生的意识,并努力通过活动,化成内在品质。

我校森林防火教育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学校的高度重视下,出色地完成了森林防火教育任务。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护森林,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森林,造福子孙、有益当代的千秋大业。然而,森林火灾又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森林防火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突发性强、危害大的特点。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们要做好一是积极宣传、预防;二是加强对联系村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督导;三是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森林防火既是一项重要的安林工程,又是一项重要的安民工程,我校根据实际我校接到教育局要近期在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后,迅速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出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及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口号,宣传森林防火,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

学校建立责任制,由班主任做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常抓不懈有备无患,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如专室电源线路不规范、有些电器缺乏维修、有些电源安装不规范、用线不合格、有的没有安装线盒容易造成用电不安全甚至引发火灾。检查过程中对有关部门有些容易发生火灾隐患部位工作组都通知有关人员引起重视,不能有侥幸和半点疏忽,否则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和终身遗憾。同时将检查结果向校长做了汇报。校长对全部隐患当即责成有关人员加以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通过活动,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深刻含义,大家纷纷表示,本次活动很有意义,不仅学到了森林防火知识,还学到了做为社会的一分子,有责任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名优秀的好青年。

进入春季,万物复苏,一片生机盎然,我们物电系和机电系三月二十五这天一起组织了森林防火活动。

我们在这次活动中捡白色垃圾,向去森林公园玩的游人们宣传一些森林防火识。

其中包括:1、人人树立森林防火意识。无论是进入林区从事垦荒、采集、采矿等生产性活动,还是进入林区祭祀、旅游度假、狩猎野炊等生活性活动,都要时刻不忘森林防火。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

2、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确保不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引发森林火灾。比如进入林区自觉向森林防火检查站交出随身携带的火种,比如自觉移风易俗,把上坟烧纸祭祖改为向先人敬献鲜花水果或种树,培养文明的风俗习惯等。如果因自己原因引发森林火灾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普通群众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应该掌握有基本的扑火技能和安全避火知识,一旦被林火围困或袭击,要果断决策,迅速选择突围和避火路线,采取正确的避火方法,避免发生伤亡事故。扑救森林火灾时特别要注意,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参加。

森林防火是保护自然资源的需要,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和维护林区社会安定的需要,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更要好好保护的我们的森林自然环境,为我们能够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森林报的感悟【篇8】

人们的生活心在已经是一点儿也离不开火了,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光明与希望!火也早就是我们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然而,火竟然能够便利我们的生活,自然而然地也能给我们带来火灾,严重的话伤亡不计其数。因此,我们要正确地使用火,更要小心地堤防它,以免带来不必要的伤亡!家中和公共场所尽可能配备好消防安全设备,以备不时之需。公共场所更危险,必须被配配好消防安全设备,还得有逃生路线图,因为公共场所是火灾的“容身之处”,危险可能无处不在。可能只是一个人的小小的举动,却造成了一行大火灾。

我们的心里总会有这样一个想法:我没有真正见到火灾,它一般都是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我肯定不会遇到的!如果这样想,那就大错而特错了。也许有一个人只是扔了一个烟头,结果却酿成了一场大火灾;也许只是在家里潮湿的地方安上了煤气热水器,它突然就爆炸了正好给火灾促成了一个天大的好机会,乘虚而入;也许在家里煤气一直没关,可能火势还没起来,就已经一命呜呼了。这样的情况其实很多见,只是没有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火灾更是因此而酿成了大祸!如果是在公共场所的话很可能造成死亡人数不计其数啊,很多人为此也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呢!

我们要从别人的灾难中吸取教训,保住珍贵的生命要紧,千万不要让火灾把生命无情地夺去了!山东省青岛市黄岛油库油罐因遭雷击而导致爆炸起火,大火前后共燃烧104个小时,烧掉原油3.6万吨,烧毁大型油罐5座。那次大火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540万元,在大火扑救中有14位消防官兵牺牲,68人受伤;5明油库职工死亡。1998年3月5日下午4是左右,陕西省西安市煤气公司管理站储气罐区一座400立平方米球形储气罐底部阀门爆裂,导致液化石油泄露,处理不当,发生爆炸,14死亡,30人受伤。有许多人不知如何用灭火器,让我告诉你们吧:

1、干粉灭火器,首先拔掉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握紧压柄,干粉即可喷出。

2、1211灭火器,首先拔掉保险销,然后握紧压柄开关,压杆就能使密封间开,在氨气压力作用下,1211灭火剂喷出了。

我一定会在日常生活中多注意防火细节多向大家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让大家都做好安全措施,使火变得不再可怕!让火灾的悲剧不再重演!珍爱生命,火灾是无处不在的,生命无价,而生命也将是火灾所造成的惨重的代价,无辜的人也会被突如其来的火灾夺去生命与健康,有的会命归西天。而酿成火灾的相关的人就是上海这些无辜的生命的罪魁祸首!

森林报的感悟【篇9】

无论是谁,只要打开这本书——维·比安基的名著《森林报》,您都将进入一个新奇瑰丽的画卷,开始一段浪漫清新的精神旅行。

维·比安基,俄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森林报》是他最著名的代表作。作者采用报刊的形式,以春夏秋冬十二个月为序,向我们真实生动地描绘出发生在森林里的爱恨情仇、喜怒哀乐。

阅读这本书,你会发现所有的动植物都是有感情的,爱憎分明,它们共同生活在一起,静谧中充满了杀机,追逐中包含着温情,每只小动物都是食物链上的一环,无时无刻不在为生存而逃避和猎杀,正是在这永不停息的逃避和猎杀中,森林的秩序才得到真正有效的维护,生态的平衡才得以维持。然而如果我们仅仅把自己当作俯视一切的自然秩序之上者,那么阅读中一定会失去很多感动与震撼的心灵体验,甚至被书中的小动物们骂成“无情的两足无毛冷血动物”。

动物们之间的斗争与协作精彩纷呈,看似无知无识的花草树木之间也不像我们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平静。挺直的树干里酝酿着骇人的阴谋,飘忽的风絮里隐藏着殖民者的勃勃野心,翠绿的枝叶既是遮阳的温情大伞又是张牙舞爪的无情利剑。而这只是整个采伐地战争的开始,更激烈的较量还在后头。森林里也不全是拼搏厮杀,更多的是自然的生老病死,是舞蹈与歌声,是令你眼界大开的丰富知识。

读这本书,我们可以知道很多动植物的名字,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性,生长特点。对自然的日益远离使人们除了金钱之外,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不认识。足不出户的蜗居生活造成了人们对大自然美妙图景的弱视与短视,自封为万物灵长的妄自尊大遮蔽了发现美感受美的心灵之瞳,对物质生活的过分追求和多重压力使人们心里根本容不下一丝原始的绿意。

然而,我也清醒地知道,所有这一切美丽大都经过了记忆的美化和潜意识的加工,在我真实的童年生活中,真正亲近自然、全身心漫步在原野中的机会是少而又少的。别说城市,即使是乡下孩子,也早已和大自然几乎完全绝缘了。

于是我便特别喜欢看《森林报》和森林报里那些对发生在森林里的各种事件与秘闻的报导,因此也特别感谢编著这份“报纸”的维·比安基。是他和他的“报纸”给了我一次间接亲近自然的机会,给了我直接步入自然的动力。希望同学们也能读这本书,了解大自然。当今,我们对大自然已经越来越陌生,缺乏最基本的认识,这本《森林报》会让我们重新认知、反省自己。仔细品读,能够让你感受到森林中动物的生活,深入探寻大自然的无穷奥秘。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应如何去观察大自然,学会了比较、思考和研究大自然的方法。 希望你读了这本书,也能从中受益。

森林报的感悟【篇10】

初读村上春树的作品被吸引,似乎在作品中体验,又似乎是个旁观者。

挪威的森林贯穿全书的就是作者多次提到了的,“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全书的结构也如作者所说,并不以死为终结,这里有作者的无奈即每个人都会死,也有作者面对生活的勇气即有死才有生。作品中最主要是两次死,很相似的两次死。一次是木月的死,木月死后直子和渡边的关系便开始了,另一次便是直子的死了,按玲子的话说就是“你选择了绿子,而直子选择了死”两次都是由死而引出了新生。另一个相似之处是,木月在死前见的最后一个人不是他最爱的直子而是渡边,这似乎应该是木月把直子托赋给了渡边,直子在死前见的最后一个人也不是渡边而是玲子,同理应理解为直子把渡边暂时托赋给了玲子。

书中所描写的几个主要人物都是醒着的,但由是他们价值观不同,心理成熟程度不同,所以他们的生活本身是有着巨大差异的。

渡边本书的男主角,一个实在是很普通的人物,普通得让人难以留下印象。他对学校这个小社会内部虚假、肮脏也是很厌恶的,但他却也没有去改变这一切的想法,甚至有点逆来顺受的意思,因为他很清楚这是无法改变的,这就是渡边的无奈了。不过这家伙最强

森林报的感悟【篇11】

在五年级的必读书目中,我读到了《森林报》这本让人回味的书。

《森林报》是比安基用报纸的写法写出的一本小说。这本小说写出了春的美妙,夏的绽放,秋的结果,冬的无声。它的故事情节有的讽刺,有的感动,还有的让人深怀感触……

其中,最让我深怀感触的就是《森林报》中关于草原的描述,当我读完它时,就强烈要求爸爸妈妈陪我一起去草原探索大自然的奥秘,当然,我也成功的发现了草原的奥秘,如草原不一定长得全是草,我这次去的乌兰布统大草原就是树与草的结合体,在草原中会发现一片片的白桦林,草原是山丘式的,草原中会有一片被沙化的沙地;又如马不是如动画片里两只脚一起往前跑的,它是前脚一前一后,后脚一前一后的向前跑的,人不能站在马的屁股后面,那是很危险的。

当然,《森林报》更让我深感有趣的是它的写作手法,它是按时间顺序来写的,大则春夏秋冬,中则某月某日,小到几时几分。它还按报纸的格式来写的,上面详细地写出了内容、作者、时间、地方、标题……,还时不时与读者互动,让读者思考、回忆……

读过《森林报》这本小说,让我们懂得了世界原来这么美妙与神奇,就等着我们去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