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申请书(模板8篇)

分配申请书(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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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申请书(篇1)

伊旗人民政府:

隶属于我局的二级单位规划城市管理监督大队成立于20xx年11月,承担着我旗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市容市貌管理、国省县道两侧环境整治及建筑垃圾管理等工作任务。大队现实有在岗人员118人,领导职数为一正三副,大队现内设7个中队和1个办公室。20xx年是我旗创建全国文明旗县关键年、冲刺年、决战年,城管大队面临的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为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职能,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确保创城工作的有效推进,根据工作需要,现需为大队充实执法人员50名(30周岁以下男性)。建议从近年来复转退伍军人及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的待业青年中考试招聘(法律、规划、建筑及相关专业者优先)。恳请旗人民政府给予考虑为盼。

专此请示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7月20日

分配申请书(篇2)

申请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准予申请人参与被申请人财产的分配。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审结,并作出( )深罗法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没有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时间履行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已经向贵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案号:()深罗法执一字第 号。经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已经因其他案件被深圳市区人民法院执行,执行案号为( )粤 执 号,该案承办法官系法官,联系电话: 。为使申请人的债权得到有效实现,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08条之规定,特提出参与分配申请,望允准。

此 致

深圳市 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分配申请书(篇3)

申请人:某某,女,1970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地,现住某某地。

被申请人:某某,男,1958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某某地,现住某某地。

申请事项:

依法裁令准许申请人参与分配被申请人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北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拍卖、变卖所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分别作出(20xx)景民二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20xx)景民二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已于20xx年7月2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被申请人有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北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可供执行,同时,该财产已经另案申请人(某某)申请,贵院进行了评估,即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第五百一十条“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某某除上述土地及建筑物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因申请人的债权与另案申请执行人某某的债权同为普通债权,依据上述司法解释之规定,申请人有权参与对上述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所得分配。

综上,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提出如上申请,望贵院依法准许并按照法律明确规定依照债权比例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分配执行财产。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Oxx年十二月十六日

分配申请书(篇4)

惠东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与被执行人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xxx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20xx)惠东法民一初字第20号,被执行人因其他案件有其他财产被贵院采取了查封、扣押或冻结等强制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 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特申请参与被申请执行人黄妙华的财产分配,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分配申请书(篇5)

xx人民法院:

xx(破产企业名称)已于x年x月x日被xx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xx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

管理人在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发现债务人xx尚欠该破产企业 款(写明款项性质)xx元,且该债权已由xx以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或xx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认定。

破产管理人经调查,并与债务人xx联系,证实到你院申请执行该债务人的债权人还有x家,债权总额达x元,而该债务人现在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特申请参与被申请执行人xx的财产分配,以维护该破产企业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分配申请书(篇6)

合同编号:

参与分配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执行人:XX,男/女,身份证号,地址,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参与被申请人财产分配,分配依据为:

1、被申请执行人应支付金额。

2、被申请执行人双倍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以上金额共计:XXX。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于XXXX年XX月XX日做出X民事判决书(或其他法律文书)。因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92条:“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该执行法院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并说明执行情况。”申请人特通过贵院申请参与分配,以实现申请人合法的请求。

此致

敬礼!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XX

20xx年XX年XX日

分配申请书(篇7)

申请人:xx,女,1970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xx地,现住xx地。

被申请人:xx,男,1958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xx地,现住xx地。

申请事项:

依法裁令准许申请人参与分配被申请人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北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拍卖、变卖所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分别作出(20xx)景民二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20xx)景民二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人已于xx年7月2日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被申请人有位于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北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可供执行,同时,该财产已经另案申请人(xx)申请,贵院进行了评估,即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第五百一十条“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xx除上述土地及建筑物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因申请人的债权与另案申请执行人xx的债权同为普通债权,依据上述司法解释之规定,申请人有权参与对上述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所得分配。

综上,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提出如上申请,望贵院依法准许并按照法律明确规定依照债权比例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分配执行财产。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十二月十六日

分配申请书(篇8)

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与被执行人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已经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因其他案件有房地产等财产被x市x区人民法院采取了查封、扣押或冻结措施。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0、91、92条之规定。申请人依法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人被x市吉州区人民法院采取了查封、扣押或冻结措施的财产。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