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协商合同模板4篇

2023协商合同模板4篇。

起草合同时必须遵循多种原则。由于我们对法律理念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合同解除也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类。我们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资料,精心搜罗并整理了关于“协商合同”的相关信息。希望这些资料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一定的帮助!

协商合同(篇1)

甲方: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人为本的原则,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段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元)。

二、乙方同意理解上述赔偿款项,并放下对甲方的其它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它任何职责。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应用心协助交警机关处理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事项,不得相互设置障碍。

四、本协议签字合法有效后,乙方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造成甲方其它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

五、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在_____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______交警大队各持一份。

甲方(两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商合同(篇2)

甲方: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就结成长期商务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合作内容

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推荐合适的客户或项目。

2、协助乙方促成与客户签约。

3、配合乙方推荐项目的具体实施、策划,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推荐合适的客户或项目。

2、协助甲方促成与客户签约。

3、为甲方推荐的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以及最优的价格。

4、乙方同意以约定的结算时间和方式进行结算。

5、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私下接触或商务谈判,并有义务与甲方保持项目信息的充分共享与沟通。

三、合作条件

1、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客户成功与之签约(或中标),及视为推荐成功。

2、乙方与甲方推荐项目投标、签约时,甲方作为项目负责人(法人委托书),相关文件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认可生效。

3、成功推荐项目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目经过审核认可的总造价为报酬。

4、付款方式:自被推荐方收到工程款(或设备款)时开始一次性支付。

5、业务费用:甲方承担客户的礼品及其相关费用,乙方承担业务的差旅及其相关费用。

四、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至损方则还应该履行支付义务,并支付对方五万元赔偿金。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任何一方对利润分配的基数、方式有异议的,可聘请造价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

五、补充变更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六、协议终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本协议期满时,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七、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协商合同(篇3)

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协议双方为:(卖方名称),系根据a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某地(卖方地址)(以下称卖方)和b国x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b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在的公司,设于某地(地址),(以下称x商)。

鉴于卖方愿意发展他在某地(生产地)和其他国家制造的、并以他的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的出口业务;

鉴于卖方愿委任x商作为他的独家经销商,按照本协议中的条款销售此种产品;

为此,考虑到双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诺言和所商定的各条款,并考虑到下面所提出的,双方声明已经同意的,相互之间的其他有效对价,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卖方制造并以其商标和专名销售的产品(产品名称)。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某地(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系分别指(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第二条经销权

卖方兹给予x商以独家进口,并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销售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营权

一、交易:卖方不得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x商以外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取得产品。

二、委任:卖方不得委任地区内x商以外的其他个人、行号或公司作为其经销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卖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x商。

四、再进口:卖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卖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据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同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

一、价格:给予x商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卖方和x商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卖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卖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卖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卖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x商,并向x商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卖方的责任

卖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协助x商:

一、自费供应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二、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x商。

三、经常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

第六条x商的责任

一、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卖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二、供给卖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第七条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卖方和x商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卖方名称等的使用

一、特许:x商得为商业上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他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二、注册:如x商提出要求,卖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从生效日起年后,双方应协商按照当时双方同意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按原来所订年的期限延长一期或数期,如双方未能就延长期限达成协议,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撤销或终止本协议外,则本协议应视为自此以一年为期限延长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也应终止:

一、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性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行终止,或

二、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或

三、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保证

一、标准:卖方向x商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卖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卖方应保护x商,使之不受损失。

三、质量:如x商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卖方,卖方应按x商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x商给予补偿,其费用由卖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x商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一般条款

一、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电)击、台风、飓风、旋风、瘟疫或其他疫博爆炸、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封闭工厂、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者。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二、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三、商业机密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年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四、通知

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的任何通知应以英文作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五、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b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最新修订的《贸易条件国际解释通则》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六、仲裁

本条款系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分开,也不能单独生效。关于本协议效力和本仲裁条款适用范围的争议应由法院解决,但如此项争议已在法院提出并经法院作出判决,则败诉人应交付一切费用,包括胜诉人律师的合理公费。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按照b国商事仲裁协会所制订的《商事仲裁条例》在某地通过仲裁最后解决之。仲裁员的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对方均有约束力。

七、可分割性

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八、保留权利

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九、正式文本

本协议的正式文本应以英文书写,本协议的解释应以各条款英文的通常意义为准。

十、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规定的内容。

十一、全部协议

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载明与本协议有关,并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作成一式两份,在本协议所载的日期内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证明人签署职称

证明人签署职称

协商合同(篇4)

一、目的

为了规范供应商的管理,使供应商更好的保质、保量服务于公司生产,以确保采购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产品(包括原材料)的控制。

三、要求

1.对合格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一年对供应商进行整体评价一次,内容包括质量管理水平、公司不良反馈落实情况、供货能力、价格等。当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设备、工艺有重大变化、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应按供应商评定程序重新进行评定。

2.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经我公司承认的品牌、性能﹑规格等技朮要求的材料进行交货。供应商原材料、品牌、厂家等有任何变更,必须提前30日通知我公司,在我公司书面确认后方可变更,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 供应商供给我公司的产品必须符合我公司相关要求,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保证函至我公司。我公司不定期(不少于2次/年)将供应商的产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或市场抽检不合格,测试费用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同意赔偿自我公司的所有损失。

四、技术支持

1.供应商在向我公司提供样品的同时,应该向我公司提供本型号材料的技朮数据﹑成品测试报告﹑企业标准﹑国标,国内(国际)通过的安全认证及其它认证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在开始供货时需免费向我公司提供必要的测试工具,出厂检验标准。

3.在双方开始合作后,供应商有对我公司进行本产品的知识培训或提供相关数据的义务。

五、供应商交货品质不良的处置

1.供应商每月进料批退率超过_ _ %,给予当月罚款__ __元人民币。

2.供应商供应的零件、原材料出现质量不良时,应在我公司e-mail﹑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省内供应商在24小时内(省外48小时内)到达现场作处理,一般情况分析﹑改善纠正措施在省内供应商3个工作日内(省外7 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甲方。

3.供应商提供的零件及原材料入厂检验或生产过程中出现不良超出双方协议的允收水平时,我公司有权决定整批退货或要求更换,供应商应接到我公司退货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逾期未办退货手续的材料, 我公司收取场地租金(按每平方米每日收取100元人民币计算)。

4.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经我公司检验不合格而生产又急需用,经评估可挑选﹑加工使用的,由我公司通知供应商前来处理,在供应商到达之前(或不能及时来处理)的挑选﹑加工损失工时费用我公司以每人每小时40元人民币计算从供应商当月货款中扣除。

5.因供应商零件及原材料不良导致我公司停产或需重工时, 乙方须负责“停产费用或重工费用”。

6.我公司客户抱怨质量异常(同种不良超过3‰的批量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的重大质量问题),经双方确认属供应商供货不良造成,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所有“重工﹑客户索赔等所有损失费用(客户索赔费依客服部门提供数据扣除)”。 对于供应商供货本身的不良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全数与我公司退换。因供应商零件及原材料质量异常造成我公司或我公司客户订单损失的,供应商需承担赔付我公司或我公司客户所有损失订单的全部损失利润及费用,而且我公司有权暂停支付供应商剩余货款或直接从供应商货款中等额扣除我公司的损失费用。

7.供应商交给我公司的零件及原材料若与其他方存在一切专利问题后果一律由供应商负责。

8.供应商向我公司提供的产品,供应商需保证我公司在正常条件下使用1年(以我公司的生产日期顺延3个月开始计算),期间出现品质异常而引起的损失有供应商负责,其内容包括:

8.1直接损失

a.我公司产品退货运费(按往返计算,内销(中国,不含港、澳、台):每台成品100元人币计算;外销:每台成品500元人民币计算)。

b.我公司返工工时费用(按每人每小时40元人民币计算)。

c.我公司派出维修人员所开支的差旅费用。

d.我公司维修员产品使用的零件费用。

8.2间接损失:由于供应商产品不良而对我公司造成的间接损失:如交货期、企业名誉等方面的损失赔偿金额,原则上不低于直接损失的一倍。

8.3 生产中及市场上在使用中损坏的零件,但损坏率在合同范围内,供应商可不承担赔偿,经我公司确认属供应商材料品质问题造成,供应商需无条件给予交换良品或由我公司直接扣除供应商相应数量的货款;

9.损失赔偿的通知

我公司用将损失赔偿的内容通知供应商,并规定在一周内确认回签,供应商在一周内未反馈任何意见视为默认我公司意见。对于以上情况,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必要考虑取消供应商的供应资格。

六、其他

1.该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发生时,及对该协议各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或者有必须变更协议内容时,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供应商供货质量有不符合本协议或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我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无须负违约责任。

3.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涂改无效,涂改后须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方有效。

4.本协议传真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