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防暑通知

高温防暑通知。

这篇“高温防暑通知”是笔者耗费心力整理的。在我们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中,经常会遇到不同类型的通告或公告。这些公告通知的用途在于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愿此篇文章对您有所助益!

高温防暑通知(篇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杭州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14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20做好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

二、区安委办将组织区安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总工会对各乡镇(街道)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于9月10日前将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表(附件1)报区安监局职安科,联系人:董晓波,联系电话:63128966。

高温防暑通知(篇2)

院属各单位:

因高温酷暑,为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经学院研究,现就应对高温天气做如下安排:

全校师生20xx年6月21日(周五)放假一天,20xx年6月22日(周六)、6月23日(周日)正常休息,20xx年6月24日正常上班行课。

20xx年6月21日(周五)课程作调课处理,补课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请各二级学院(部)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及学生。

请图书馆做好值班安排,正常开放;请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加强值班工作。学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值班按干部值班表正常进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放假前做好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中暑、防火灾、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知识的安全教育,各单位放假前按要求做好本部门的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高温防暑通知(篇3)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各员工: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实习生)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 xx0元/月·人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9月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现金形式在8、9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6月、7月、8月高温补贴在8月工资中兑现,9月高温补贴在9月工资中兑现;m.gz85.com

3、当月请假(各类假期)合计超过10天(含)的,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机密,未经许可不得扩散

高温防暑通知(篇4)

各项目部: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从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决定从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气温在37℃以上(含37℃,以下统称高温),公司将针对在高温条件下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细则如下:

一、发放对象:

1、生产一线员工,包括注塑车间、电池车间、库房工作人员(库管员、搬运工)、无空调环境办公的管理人员(车间主管、巡检、搬运、清洁工、维修工、花工);

2、高温条件下外出办公的非一线管理人员,包括配套业务人员()、驾驶员、出纳;

3、所有空调环境办公的管理人员不属于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二、发放标准:

1、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的特殊生产工序,铅浇铸、烧焊、热封工序按10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2、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配套业务人员()按10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3、生产一线员工(不含铅浇铸、烧焊、热封工序)、车间现场管理者、巡检、搬运、清洁工、库房管理人员、搬运工、维修工、花工)按7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4、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驾驶员、出纳按5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5、所有高温环境下不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不享受此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6、公司各驻外经营机构,由各机构负责人根据当地具体作业环境自行规定具体发放细则,发放的高温补贴支出由办事处自行承担,但不允许超出公司规定的发放标准。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高温防暑通知(篇5)

关于要求做好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监理部、各驻现场项目机构:

近期来,全国大部处于持续高温期,局部地区已发布高温橙色预警。目前,公司所监管工程项目已处于高温季节施工阶段,且大部分项目正处于施工高峰期。持续高温给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及施工生产带来了极大影响。为做好高温酷暑期间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一线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生产安全,要求各项目监理机构和项目管理机构除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热期施工要求外,还应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和工程管理工作:

一、各驻现场机构要以对一线监理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如为监理人员配备藿香正气水、风油精、绿豆汤、纯净水、西瓜、毛巾、手套、遮阳帽等防暑降温物品和劳保用品,宿舍安装空调,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人员中暑和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驻现场机构需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把防中暑、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使监理人员了解中暑症状和增强各监理人员的防范意识。要结合实际制订防暑降温应急预案,一旦监理人员出现中暑现象,要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救治。

三、妥善安排高温期间的工作,根据工程及气温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应尽量避开中午高温作业时间。

四、加强对食堂、宿舍、厕所、淋浴间等清洁卫生的管理,特别要注意厨房的卫生防疫工作,厨房应配有纱门、纱窗,严格做到生、熟食分开,剩菜剩饭不得食用。采取切实可行的灭蚊蝇、灭鼠、灭蟑螂等措施,确保餐饮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严禁监理人员下河游泳,如有违背一切后果自负。

六、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高温季节施工组织安排,应从技术和组织两方面做好防暑工作并安排好作业生产,特别是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好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防护,尽量做到高温季节不误生产,不得影响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对于赶进度抢工期的工程项目,各项目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增加投入,精心组织和合理安排,不得蛮干蛮抢,必要时应商业主适当调整工期。

七、要求各驻现场机构高度重视高温季节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必须控制好混凝土浇筑及养护环节,混凝土浇筑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项准备措施,浇筑完成后应立即覆盖养生,且应保湿养生并达到规定的养护期限。

各驻现场机构除要切实做好自身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外,还应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单位高温期间的施工管理,督促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及施工生产,杜绝因高温炎热造成作业人员人身伤害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确保所监管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安全度夏。

高温防暑通知(篇6)

因近期持续高温天气在38度以上,根据交通局要求各驾驶员培训企业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指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预防员工和学员身体不适情况的发生,经校办研究对高温天气期间的防暑降温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1、我校决定从7月25日起,每周二至周五练车时间调整为早上7点至下午13点,下午13点到17点停止训练、进校班车取消。周六周日预约练车时间保持不变,班车正常。

2、停训期间各部门安排人员值班、确保电话畅通,报名、预约、咨询正常,报名提供报名点就近报名和接送服务。

3、要求所有员工早上七点进校,周二到周五实行6小时工作制,避开高温时段,保障员工和学员的身体健康,取消早课加班,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当温度低于35度时恢复正常工作时间。

要求所有员工和训练的学员注意高温中暑等身体不适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现身体不适请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及时就医休息。

因高温天气对工作、训练和班车做出的时间调整,给各位员工和广大学员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高温防暑通知(篇7)

辖区各施工、监理企业:

随着三伏节气的到来,我市已全面进入盛夏持续高温季节,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也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构成了严重影响。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夏季高温时期是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气温的不断升高,对奋战在建筑施工一线的作业人员造成很大影响。为此,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做好夏季高温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早准备、早安排。针对夏季高温特点,各施工企业结合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建筑工地防暑工作,保障在高温天气下施工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各监理企业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全区各施工、监理企业必须完善各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高温施工工作措施,确保工人劳逸结合、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切实解决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

1、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实际气温,灵活调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得盲目地抢工期、赶进度。建筑工地宜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调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表,减少高温时段作业时间,减轻民工劳动强度。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间应暂停在阳光直射下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气温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

2、要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建筑工棚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市〔20xx〕156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企业要制定相应的规定,做好空调的使用管理工作,民工在工棚休息时,空调应投入使用,改善工人劳动和生活条件。职工宿舍要做到清洁、通风,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施工现场应确保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保证茶水、绿豆汤等防暑降温饮品的充足供应,并向民工发放藿香正气水、十滴水、人丹等防中暑药品。

3、要切实做好建设工地卫生防疫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教育工人不要到江河、湖泊游泳,防止溺水事件发生;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应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4、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凡遇大风、强降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应及时启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根据情况及时做好人员的疏散和撤离,确保人身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预警制度,及时掌握天气预报,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是做好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二是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人员的防暑和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三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做好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事前有准备、有预案、遇险不乱,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四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岗位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领导带班检查制度,全面掌握、部署本单位、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延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高温防暑通知(篇8)

各地要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问题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严重危害性,切实重视和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各地特别是夏季高温天气发生频率较高的地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夏季防暑降温的有关规定。各地要建立政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基层组织专人负责、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高效有序运转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暑降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街道、社区、乡村的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指导公众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预防和处置高温中暑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具体内容如下:

(一)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暑降温的科普宣传工作,加强高温中暑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加大对用人单位从事高温、高湿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作业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四)工会组织要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季节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要充分发挥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制止,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接受工会监督意见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政府有关部门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进行严肃查处,特别对一些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案例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适时召开新闻通报会。

(一)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加大对作业人员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防暑降温的预防保障工作。

(二)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三)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等规定的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四)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