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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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适逢我县第七届螃蟹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委办的部署,我县认真组织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大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高食安委办7号)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量、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94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790家次,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餐饮点5家,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查处涉食违法行为37起,罚款2万元。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县质监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我县辖区内的20多家桶装水、豆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桶装水生产企业不使用自动灌装设备使用人工灌装,检测设备闲置不用,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豆制品企业,督促企业按照qs认证要求加强厂房、设备改造,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二)食品经营环节
县工商局根据节日前后的食品消费特点,提早部署,确立全系统节日市场检查的重点、范围、时间和要求,尤其是围绕国务院《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要求,在整治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9月25日28日,县工商系统集中三天时间对县屠宰场、各餐饮饭店、旅游景点和各大超市、商场及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了节前检查,成效明显,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11批次、无qs认证标志退市下柜食品2批次,当场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取缔无照经营1户,立案待查3件,罚款8000元,落实规范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183户。
(三)食品消费环节
县卫生局制定了《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合同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全县餐饮单位分解落实到8个执法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一是组织对县城湖滨风光带周边水上餐厅进行整治,9月21日公安、工商、水务、市容、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4家非法从事餐饮的船户依法取缔,查封收缴了违法经营用具15件,做出卫生行政处罚2户。
二是开展餐饮单位肉类食品治理,共检查餐饮单位、卤菜加工户12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5家,责令改正31户次,立案处罚11户次。9月15日至10月7日,8个卫生监督组分片包干,以县城区餐饮单位、政府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卫生检查和驻点保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456家,查处违法行为34户次,查处案件19起,罚款1.2万元,限期整改57户次,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户4家,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单位的卫生经营行为,确保了螃蟹节、中秋国庆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
(五)生猪屠宰环节
9月17日,县屠管办和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猪肉安全质量专项整治方案》,9月份全县组织执法稽查41次257人次,查获私宰生猪1头,违规经营6人,没收猪肉22公斤,罚款400元。同时,加快生猪屠宰撤场并点工作,入点屠宰率逐月提高;为保障市场供应,县食品公司在3家农贸市场设立了放心肉连锁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总之,在市食安委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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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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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节日安全总结(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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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为保证辖区居民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文件指示精神,我局和**县食安办联合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十九大及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太食药安委办〔**〕10号),组织动员全县开展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我局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和会议部署,迅速行动,按各自的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对辖区“两节”食品药品市场进行了专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保证节日食品市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领导对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主抓节日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辖区节日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此次检查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分工明确、积极配合,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保证了这次检查的顺利完成。各所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抓手”作用,积极开展工作,组织召开了节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和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确定了监管工作的目标、重点及时间,对监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对辖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情况和安全状况进行了督办检查。按照通知要求,结合粮油市场专项整治,以粮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厂、小作坊、流通领域及餐饮单位的安全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两节期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6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0个次、食品生产企业94户,超市、食杂店等经营户764户,举办食品安区培训宣传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0余份,组织食品抽样检验46批次,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2946批次,责令整改23户,立案9起,结案3起,罚没款1.5万元。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市场,为保护辖区居民身体健康,杜绝食品中毒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节日期间,我局坚持24小时值班在岗,每天按时统计报送两节及十九大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在此期间我局辖区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篇二)
近期,为确保我市“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市局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年“国庆”、“中秋”期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做好了为期一周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确保了“两节”期间肉类、酒类的食品安全,为**的稳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9月25日我局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部署了我局“两节”期间安全工作措施,成立了以局长李兰平为组长、副局长刘建平为副组长的商务局“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明确责任。根据班子成员的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加强重点监测,强化措施到位
一是抓好商业流通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人员对心连心、新一佳、金马特、福康祥等超市企业进行调研、监测。二是对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和酒类消费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屠宰加工进出场台帐工作和酒类经营企业建立营销台帐,确保流通市场的肉类、酒类产品符合质检部门要求,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三是监督企业做好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班子成员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了企业的食品生产状况,促进企业食品安全生产,做到本地外售食品安全质量达标。
(三)加强整治,防微杜渐
为净化节日市场,务实“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在“国庆”节前,**市商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0家,酒类消费市场(店)22家,收缴未经检疫的猪肉120多公斤,假冒名酒50余瓶,价值近万元。此次行动打击了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和祥度过节假日。
二、存在主要问题
我局的安全生产“国庆”、“中秋”一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安全生产整体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协调工作有一定的难度。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克服困难,积极工作,全面推进商务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篇三)
根据夹食安办[**]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和旅博会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创建旅游平安和谐环境,不断的营造安全、和谐、健康的旅游市场,推进旅游建设,打造旅游品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路子,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力度,旅游秩序有条不紊,未出现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游客投诉事件。现就行业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机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写作服务网址:http://
1、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成员为组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重点明确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综合监管、部门监管、属地监管责任,并督促各涉旅企业和单位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部门和每个员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
2、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会议制度,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协调力度。我局适时召开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市、县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安排部署季度食品安全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协调相关工作问题,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旅游企业内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我县旅游景区、宾馆和农家乐的食品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增强旅游消费者的安全感。
3、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完善机制。根据市、县两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示要求,我局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对旅游行业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面确保食品安全。
1、加强行业管理,全面确保了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和平时的旅游安全。我局充分认识到做好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性,认真部署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并对全县星级酒店、景区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查摆出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内进行整改,确保了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2、强化日常行业监管,推动安全活动开展,促进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我县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我局开展了食品安全月坚持工作。定期组织专人对星级饭店、景区内餐馆、农家乐等涉旅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环境卫生、操作间、预案制定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等进行严格检查。
3、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为了进一步确保游客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我局专门建立了食品安全检查档案,将每个时期的安全隐患问题详细的记录,明确单位职责,落实安全责任,限期整改并复查。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还需个企业完善,提高现场处置能力。
2、景区周边分餐馆还存在餐具消毒不彻底,随手摆放现象,导致分类不明确,已责令整改。
3、食材管理无章可循,记录不够严谨。
三、今后的打算
1、重点要做好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检查重点放在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内容侧重食品安全,设施安全。
2、加大旅游市场的整顿力度,特别节假日期间,游客激增的时候,加强景区及周边的餐饮单位、星级酒店、餐馆的经营秩序整治力度。整治重点放在旅游服务、旅游产品质量、价格、严查欺客、宰客现象和安全管理情况。
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检查水平,进一步保证食品安全。
(篇四)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办的部署,我县认真组织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各部门间相互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新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年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新食安办〔**〕8号)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220 家次,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485份,合格率100%,检测屠宰生猪1100余头,抽检样品96个,出入境生猪5126头,均未发现阳性样品。国有粮食企业1家,个体经营户9户。发出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25户。
生产加工环节:重点对辖区内生产加工月饼的原辅材料质量、包装、产品标注标识等进行检查。同时针对节日期间销售量较大的大米、面粉、袋装肉制品、袋装休闲小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没有发现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及违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流通环节:以月饼、糕点、蔬菜、肉制品、酒类、饮料等节日食品为检查重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宾馆、旅游景点及车站为重点区域,加大对超市、食杂店、集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的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大力查处假冒、仿冒知名企业注册商标、包装等行为,严防销售过期、霉变食品和“三无”商品、不合格商品及农药残留的违法行为。
餐饮环节: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聚餐活动多的特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结合大梅山文化旅游餐饮保障工作,对水车、油溪、大熊山三个景区乡镇餐饮服务场所进行了回访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生猪屠宰监管: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增强检测比例和增加监管人员,并实施盐酸克伦特罗、菜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同时检测,杜绝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猪肉流入市场,让人们吃上放心肉。
总之,在市食安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篇五)
近期,为确保我市“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市局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年“国庆”、“中秋”期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做好了为期一周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确保了“两节”期间肉类、酒类的食品安全,为**的稳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9月25日我局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部署了我局“两节”期间安全工作措施,成立了以局长李兰平为组长、副局长刘建平为副组长的商务局“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明确责任。根据班子成员的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加强重点监测,强化措施到位
一是抓好商业流通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人员对心连心、新一佳、金马特、福康祥等超市企业进行调研、监测。二是对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和酒类消费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屠宰加工进出场台帐工作和酒类经营企业建立营销台帐,确保流通市场的肉类、酒类产品符合质检部门要求,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三是监督企业做好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班子成员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了企业的食品生产状况,促进企业食品安全生产,做到本地外售食品安全质量达标。
(三)加强整治,防微杜渐
为净化节日市场,务实“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在“国庆”节前,**市商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0家,酒类消费市场(店)22家,收缴未经检疫的猪肉120多公斤,假冒名酒50余瓶,价值近万元。此次行动打击了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和祥度过节假日。
二、存在主要问题
我局的安全生产“国庆”、“中秋”一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安全生产整体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协调工作有一定的难度。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克服困难,积极工作,全面推进商务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篇六)
为了确保我镇人民群众双节及十九大期间的饮食安全,杜绝节日期间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办于**年9月20日-10月7日对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办紧紧围绕全市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的总体目标,明确权责一致、落实职责到人,安排部署节前和节日期间的检查工作,将相关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及时、有效地开展。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重点对集市、小摊点、餐饮门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三、全面整治,成效显著
**年9月20日-10月7日、我办分别开展了国庆节前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了8次大型集市,百余家餐饮门市。检查重点为:1.食品留样的容器消毒、留样标识及留样记录是否填写及填写是否规范;2.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个人卫生等情况;3.餐饮业使用的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料进货索证情况;4.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卫生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达了监督意见书30份,要求针对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认真处理投诉举报事件
在此期间,我办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截止**年10月7日,我局未接到一起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四、下一步工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办将结合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巩固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加大餐饮业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强化管理相对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我镇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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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按照《大城县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商务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假冒酒、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和酒类市场安全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我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1、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提升整体水平。
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各项管理制度。我局根据《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自9月12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厂进行重新整改。督导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省商务厅下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结合经营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生产和管理。
对全县四个生猪屠宰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派驻执法人员全程监控屠宰过程,提高肉品检验工艺,确保合格肉品出场。其次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握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全县外来肉品逐一核查,查来源、查手续、查资质,杜绝不合格肉品进入我县。针对当前瘦肉精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不法屠宰企业低价倾销劣质猪肉现象。我们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审批,强化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的通知》,对在我县经营的雨润、众品、千喜鹤、双汇等外阜肉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备案标准提供相关材料,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规定生猪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我局对我县肉品批发市场9家经销摊点进行了检查,按规定与各摊位签订销售协议,实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我局对以上4种品牌的代理商提出了要求,禁止其销售的肉品摆摊销售,必须配备冷鲜柜储藏销售。目前我县肉品市场趋于正常,市场肉价稳定,质量安全。
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统计台帐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督导所有定点屠宰厂,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台帐格式,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建立起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2、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安全,商务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形成并保持对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农贸批发市场和乡村的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部,执法人员20余名,在坚持每日巡查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了2次大规模行动,检查销售摊点120家,定点厂4个,共查处私宰案件2起,没收非法肉品40余斤。通过近期的集中治理,我县县城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和95%,对私屠滥宰查处率达到100%,对生产注水肉病害肉查处率达到100%,有效的遏制劣质肉、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二、强化监管,抓好酒类市场整顿
商务局根据我县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严格管理的理念,以深入惯彻《酒类流通营理办法》和两个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具体工作中我们搞好3个结合,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人们喝上放心酒。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
两节期间我们采取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明确了全县重点打假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牌,对假冒伪劣易发区和重点门店进行跟踪监管,同时延伸工作触角扩大检查范围,在重点抓好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向饭店、农村小卖部扩展,发现一处打击一处。近期查获假冒酒案件4起,查扣假冒就14箱,涉及二锅头、五粮醇等品牌。
对全县所有酒类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大规模普查,摸清酒的来源、品种、有关证照,分类排队登记造册,为规范其经营行为,同时我们全面清理无证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对乱进货、乱承销、明零暗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期间共办理酒类零售证近30个,处罚无证经营户6个。
为深入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我们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规范酒类流通渠道,抓好酒类产品从批发到零售每个环节,真正实现酒类产品溯源保真。我局于9月2日对盛泰超市、城区12个名烟名酒店酒类销售专柜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了20多个品牌,16家供货商,未发现问题。
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暑期啤酒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啤酒市场无证经营、明零暗批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啤酒的行为,同时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啤酒存在使用超过“b”字瓶安全使用期限的啤酒和非“b”字瓶的啤酒。一个多月来共出动酒类执法人员40多人次,检查制售酒类经营户6户,查处酒类违法违规案件2件,包括金威、燕京两个品牌,没收啤酒200件。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商务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寻找不足,按照“标本兼制、着力治本”的方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放心、快乐、祥和的中秋。
粮食局2009年“国庆、中秋节”期间粮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粮食质量保障工作,维护粮食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机益,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市粮发电[2009]17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2009]20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2009]21号)文件精神,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赋予粮食局的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区粮食局于9月10日至30日,由购销流通科组织,检查组一行四人,对××区辖区内的××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军粮代供站、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区源达粮食商场、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洒渔中学食堂、粮食市场、乐居中学食堂、粮食市场、苏家院中学、粮食市场进行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
一、检查情况
(一)城区商品粮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区源达粮食商场、食用油批发门市、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油进行检查,一看QS标识、二看生产合格证、三看出厂时间、四看保质期、五看进货检验单、六看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通过“六看”所经营的粮食都有QS标识、生产合格证、出厂时间,没有超过保质期,未发现陈化粮。
(二)加工大米的监督检查
目前,××区区域内只有两家大米加工企业,即××中南米厂、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检查组通过对××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车间的原粮、成品粮进行检查,原粮籼稻附有××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该批粮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属非陈化粮(宜存)。加工出来的大米品质好附有××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属合格产品。
(三)农村粮食市场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粮食市场、乐居粮食市场、苏家院粮食市场上市的大米、玉米及小杂粮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陈化变质的粮食。
(四)学校食堂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中学食堂、乐居中学食堂、苏家院中学食堂用的大米、面粉、油脂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变质的粮食和油脂,所检查的粮油都在保质期内,有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有售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
二、检查结果
通过对上述大米加工企业、商品粮批发市场、粮油经营大户的检查,共计检查粮油1186吨,建立有完善的粮食经营台账,所检查稻谷、大米、面粉、油脂符合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标准,没有发现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