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申请书(热门13篇)。
在当前社会中,申请书已成为我们生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文件。对于较为正式的申请,我们需要知道申请书的写作要点是什么。我们将持续关注这一话题,并为您提供最新的知识。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1)
申请人:XXX,男,汉族,出生于1978年6月1日,住XXX。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申请人提供的XXX年8月12日合同上手写的:“施工工期60天”、“南后外墙砖”、“7月6号封顶”、“XXX”是否由XXX所写。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XXX于XXX年4月13日签订了建房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0xx年8月12日,经过双方协商被告XXX在申请人所执的合同第二条(承包方式)第一款后添加文字“施工工期60天”,第五条(乙方义务)第二行“包括主体建筑”后添加文字“南后外墙砖”,第六条(付款办法)第二行“三楼封顶付2万元”后面“四楼封顶付2万元”下面添加文字“7月6号封顶”,并在建房合同第八条(补充条款)下面的乙方签名处签名“XXX”。
现双方产生纠纷且已诉至法院,被告XXX否认申请人所执合同中上述添加文字为其所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6条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孟津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0月31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2)
申请人: xxx,男,xx族,xxx年09月01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住所地:广东省xx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xx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xx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xxxxxx万元整),该协议书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协议书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并且协议书所加盖的公章与协议书的主体不同,该协议书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3)
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______与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案号为穗云劳仲案字(______)______号,经由贵委第一次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二(______年度工资表),最下方一行文字“本人要求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的三性不予以确认,现提请笔迹鉴定,鉴别如下问题:
1、该文字是否为_______本人亲笔所写,“_______”为_______亲笔所签;
2、书写该段文字与后面“_______”签名的先后顺序。
为求查明事实,请贵委委托以下其中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笔迹鉴定:
1、______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
2、______司法鉴定所;
3、______司法鉴定中心。
申请人初步选择第2项。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4)
申请人:刘女士,女,汉,42岁,1966年xx月xx日生,住合肥市xx区xx路xx号x幢x室,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现在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女士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5)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p5xxxxxb47,现住济南市xx路xx号某小区x号楼xxx室。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河南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何某洋
20xx年3月21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6)
申请人:马xx,男,19·64年**月**出生,汉族,教师
住址:
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份《关于刘世清同志参加组织生活等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鉴定复印件的签名人笔迹是否真实。
事实和理由:两份材料,一份有签名,签名人是陈聪诚、吴立爽(前者为宁波大学组织部副部长);一份无签名。
此鉴定用以确定是否存在伪证问题。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马xx
20xx/4/16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7)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
xxx涉嫌受贿一案,我所接受xxx的委托指派赵海根律师为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现因案件需要对涉案的书证材料上黄xx的签名是否其本人笔迹进行笔迹鉴定。因黄xx曾于1998年因xx案件接受贵局调查,在贵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签名,可作为对比检材,故委托贵局对书证和对比检材上的签名是否同一人所签进行鉴定。
此致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XXX律师
20xx年x月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8)
申请人:________,男,汉族,住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金岭名厦22楼。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________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________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20________)________法民一初字第________号周涛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________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________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9)
申请人:X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事项:
对被上诉人XXX提交证据《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XXX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XXXXX未承建过XXXXXXXXXXX项目,且被上诉人XXXX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结算单》中“XXX”的签字也与上诉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租赁合同》中“陈心明”的签字不符,因上述证据系被上诉人在20xx年9月13日开庭时才提交原件予上诉人质证,上诉人在质证过程中凭肉眼上观察系看出上述两处书写的“XXX”三字不是同一人书写,该两份证据系本案主要证据,若其中一份系伪造或存在虚假,则该证据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因此为使法院能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做到公平公正的审理以及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依法申请对被上诉人XXX提交贵院的《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XXX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此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OXX年四月二十一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10)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许桂英诉申请人韩晓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就《确认书》中许桂英字迹与指印的形成先后次序委托北京民生物证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该所鉴定人对送检检材上的字迹与指印在显微镜下进行观察、检验后,于20xx年5月21日出具了京民司鉴20xx文鉴字第06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许桂英字迹是在指印形成后形成。申请人认为:字迹笔画边缘呈锯齿状,表明检材文字为喷墨打印机打印,这种打印机打印的文字是由油墨堆积而成,油墨与印油能够互溶,采用一般的显微镜观察、检验的方法,无法准确确定字迹与指印形成的先后顺序,鉴定方法不科学,所得出的鉴定结论错误;针对本案检材特点,应采用莹光法、剥离法、横截面法三种方法相结合,综合鉴别,鉴定确认文字与指印的形成顺序。
所谓的莹光法,就是用莹光灯照射下,用莹光显微镜观查;所为的剥离法,就是将文字一层层剥离,如果是手印在前,应当越剥越红,如果是文字在前形成,则是越剥越黑;所为的横截面法,就是将文字用刀切成两部分,在显微镜下看切面的颜色,会出颜色变化,文字在前形成则上面红下面黑,文字在后形成,则下面红上面黑,方法相结合鉴定,得出的结论准确无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申请贵院指定鉴定机关依据检材特点,采用科学的莹光法、剥离法、横截面法重新鉴定。望贵院准许。
申请人:韩晓平
二Oxx年六月九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11)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________人,身份证号: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xx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省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何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12)
申请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20________年5月6日从申请人的民生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的帐号________中取出25000美元的储蓄取款凭条上的签名,是由被告苏日娅所代签,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苏日娅因返还财物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法庭从银行调取的20________年5月6日取款凭条上的朝鲁门三个字,不是申请人自己所签,而是由被告苏日娅代签的。
当时申请人与被告之间是男女朋友(恋爱关系),被告为了完成其业务任务并同时可以炒外汇,于是从申请人的帐号中取出了25000美元,并存进了其自己的帐户,朝鲁门三个字是由被告苏日娅代签的。
另根据银行的外汇管理规定,当日提取外汇不得超过10000美元。只有内部员工才有机会可以提取。
现为了便于法庭查清本案的事实,确认是被告从申请人帐户中取出了25000美元的事实,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篇13)
申请人:__县新岗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__县窑沟乡马路塔村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事项:
请求二审法院对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由__于20__年5月2日与20__年元月4日分别以担保人名义所行成的两张借条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
第一、该两张借条书写内容与落款年月日所形成的时间做出鉴定。
第二、该借书些内容与盖章的先后顺序做出鉴定。(字压章还是章压字)
第三、借条书写内容与担保人“__”的签名是否属于同一人__所写做出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__年2月20日被上诉人起诉申请人要求偿还他们的款项,一审时被上诉人称该借条是后盖的章,既然如此那么应该时章压字了,但时从肉眼就可以看出时字压章。说明原告在说谎!申请人从来没有借过被上诉人的钱,更没有让__做过什么担保人。但内蒙古自治区__县人民法院(20__)清法民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不顾事实却认定了两张借条的真实合法性,并据次判决__县新岗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败诉。
事实上该两张借条是20__年由原告在起诉时伪造的,为了能准确查明事实,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请人请求二审法院对以上请求鉴定事项做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此致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