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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合同

公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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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合同(篇1)

公路维修合同是指政府部门或企业公司委托路面维修公司进行公路运输设施的维修工作所签订的合同。在我国,道路建设一直是国家重点发展的领域之一,公路运输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是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在进行公路维修时,公路维修合同的签署过程不仅能够规范维修单位和委托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还能够保证公路维修工作的专业性、质量性和效率性。

一、公路维修合同的签署过程

当政府部门或企业公司需要对公路运输设施进行维修时,首先需要找到专业的公路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工作。在确定维修单位后,维修单位和委托单位之间需要签订公路维修合同。公路维修合同的签署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公路维修的具体范围和工作量。维修公司需要根据公路维修的具体情况,确定维修的范围和工作量,以便在合同中详细列出具体的维修工作内容。

2. 制定公路维修的工作计划。维修公司需要根据维修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维修工作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以便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维修工作时间和工期。

3. 确定维修费用和支付方式。维修公司需要根据实际的维修工作量和费用,确定维修费用和支付方式,在合同中详细列出具体的维修费用和支付方式。

4. 签署公路维修合同。在确定了公路维修的具体范围、工作量、工作计划、费用和支付方式后,维修公司和委托单位之间可以签署公路维修合同。合同的签署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合同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明确具体,协议的表述必须精确清晰,避免产生争议或后悔。

二、公路维修合同的主要内容

1. 签订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必须明确维修公司及委托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授权情况等基本情况。

2. 公路维修的范围和工作量。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公路维修的内容和范围,并以文字和图示表述得清晰具体。此外还需确定施工方法、程序等具体工作量。

3. 公路维修的时间和工期。合同的执行期是保证公路维修及时完成的关键,必须真实准确。

4. 公路维修费用及支付方式。合同中必须明确维修费用及相关支付方式,包括总费用、工程进度款、完工验收款以及商业税费等等。

5. 保证金和履约保证。为确保维修公司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常常需要维修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此外约定违约赔偿金等。

6. 保修期限和质量保证。公路维修完成后应按合同规定享有一定保修期限,维修公司应按照约定规格质量和标准进行公路运输设施的保养和保修。

7. 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在合同中需明确授权和不授权的事项,以及维修公司对涉及到的技术和维修保养工艺等内容要进行保密。

公路维修合同的签署过程中,双方必须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将问题规避掉。合同文件中必须明确条款,并由双方及公证人签字盖章。特别是在公路运输设施维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施工质量等问题必须有明确的约束条款。签署公路维修合同时,对于密码、安全管理等方面必须特别注意,并且还要不断地改变密码或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公路运输设施的安全运行。

公路合同(篇2)

公路维修合同是指在公路使用中发生损坏或者需要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的情况下,由道路管理部门和维修公司签订的协议。

首先,公路维修合同需要详细列出公路维修的具体范围、标准、时间和费用等信息。这其中包括路面破损程度、水泥、沥青等材料的种类和规格、保养周期、成本和费用拨款等重要内容。这些细节的列举和规定是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是为了让维修更加规范和高效。

其次,公路维修合同需要详细说明维修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该点主要关注维修工作的安全和质量,比如各种材料的质量和保质期、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完成时间、保修期限等。同时,在紧急情况下,维修公司也需要有能力担负起抢险救援的工作。

再者,公路维修合同还需要列明道路管理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这关系到维修公司和道路管理部门之间清晰的责任边界。比如道路管理部门在维修前必须提供完整的路况报告和维修指引,定期检查维修进展和质量,以及依据约定承担管理费用等。

最后,公路维修合同需要就各种情况作出清楚的约定,为两个机构之间的管理关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日后的合作关系提供了硬性规约,使之具备了法律效力。

总的来说,公路维修合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的完善性和规范性将会对公共交通的运行和人民的生产生活产生积极影响。只有当双方制定出清晰、具体且生动的公路维修合同,才能够保证双方权益合理保障,让公路维修工作更加完善和高效。

公路合同(篇3)

公路维修合同范文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乙方:xxxx省道路养护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约:

一、基本内容

1. 乙方承担xxxx省xxxx公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确保xxxx公路的正常通行和安全运营。

2. 维修完工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合格结算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甲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并于合同生效后30天内支付维修费用。

3. 乙方承担维修期间可能出现的责任和风险,如遇突发情况,及时向甲方汇报情况,并及时处理相关事宜。

二、维修要求

1. 乙方负责路面的平整、防滑、干燥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

2. 乙方应做好沿线设施的维护和清理,如路灯、护栏等。

3. 乙方负责路面坑洞、裂缝和路肩的维修工作。

4. 乙方应定期巡视路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5. 乙方应配备专业的作业人员和维修设备,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费用结算

1. 维修费用应根据实际工作量、项目及用料使用,乙方应提供真实的工作量证明和材料消耗清单。

2. 甲方收到乙方结算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后,需在30日内完成费用结算,并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3. 双方协商解决费用结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依法予以调解或诉讼解决。

四、保密协议

1. 本合同内容涉及双方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应予保密。

2.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合同变更

1. 本合同如有修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2. 修改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

1.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提前终止合同。

2. 在合同期限内,如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争议处理

1.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

2. 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应提交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无法调解,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再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公路合同(篇4)

为了确保 山坪村七组道路硬化 公路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从湘壶线52km处进入蒿冲生产队道路口起至象山脑李学军家门口段路面硬化工程,路线长度0.82公里,路基宽度有4.5米,硬化路面宽度3.5米,硬化路面厚度0.2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承包内容:

4、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监理检验合格并签认范围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工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各项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之中。

(2)工程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税款由乙方向有关税务部门交纳,或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代交,但费用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工程价款为按招标确定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量计算,所有分支线工程由甲方和各户主发生往来结算,不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1、本项工程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于20xx年 月 日开工,至20xx年 月 日结束,超过一天罚人民币5000元/天。

2、乙方进场后,甲方将不定期考核乙方工程完成情况。如因人工、机械数量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增补。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技术人员及各职能部门的领导。

3、凡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造成的停工均属正常停工。

1、本工程的质量要求按甲方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工程验收以甲方项目部的验收合格为准。

2、乙方所拉运的材料应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拉运的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其工程款费用不得结算。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负责检查消除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洪、现场安全操作等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按照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施工场地严禁赌博、吸毒、贩毒、偷盗、斗殴等违反社会治安活动,搞好地方关系,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工作。

(1)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指导、质量检测及工程测量工作。帮助乙方协调与监理单位及当地有关部门及群众的关系。协助乙方办理开工方面的事务及其它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2)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签证。

(1)按照业主及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从事工程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服从甲方派出的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执行工程建设的各项规范标准。

(3)乙方在施工期间食宿自理,施工场地的租用和安全保卫工作均由乙方自负。

1、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承包方式。合同单价为 元/平方米。其中,包括整修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及保养,培路肩在内。工程结算价款以检验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及时进入施工现场开工后,甲方先期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待该项工程完成50%后,甲方支付叁万元给乙方作工程费用,其余部分待工程结束后,经甲方有关技术人员会同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和监理人员验收符合本项工程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后,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的85%,其余部分一年以后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交通局的补助款8.8万元和村上的补助款5万元均由乙方自行领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乙双方发生经济纠纷时,应按合同条款本着友好、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公路合同(篇5)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章名】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个人或联户与法人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签订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军事运输,公路与水路、铁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三条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按照同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计划的要求。根据运输能力与国家物资挑唆计划和公路运输治理的规定签订。

【章名】第二章 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五条 承、托双方根据需要,可订立年度、季度、月度货物运输合同,亦可按货物的批量订立运输合同。年、季、月度货物运输合同签订后,托运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承运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运输计划。运输计划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必须根据国家平衡下达的指标签订;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参照国家下达的指标,结合承、托双方的实际情况签订。

第七条 代订运输合同,要有委托单位证实。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名义签订,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运输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一、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目及包装标准;二、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具体地址;三、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四、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五、货物的交接手续;六、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七、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量;八、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十、违约责任;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 长大、粗笨货物、危险品和国家限运以及需要办理检疫、商检、海关、公安、监理手续的货物,交运前,托运方应提供有关机关的准运证实。

第十条 货物交运时,托运方应按合同规定向承运方支付运杂费。运杂费的支付办法,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托运方的义务:一、按合同约定时间预备好货物,在货物起运期内及时发货、收货,所装货物符合合同签订内容,装卸地点、货场具备承运方正常通车条件;二、负责装卸时,应预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机具,按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搞好装卸;三、装运散装货物,应提供计量设备,按规定标准装载。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或国家主管部分规定的包装标准;国家未规定包装标准的货物,应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四、托运超限货物,应事先向承运方提供货物说明书。需要特殊加固车箱时,应负担所需用度。承运方的义务: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目、起止点,公道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二、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三、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四、装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 在货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按合同规定办好货物交接手续,做到责任分明。一、托运方应凭约定的装货手续发货。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承运方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方发货单上签字;二、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方应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如发现有差错,双方当事人应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运费凭证上批注清楚。

【章名】第三章 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三条 运输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对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四条 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运输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前,须报下达计划的主管部分核准。

第十五条 因自然灾难造成运输线路断阻或执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响按时履行运输合同时,承运方应及时通知托运方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公函、电报、变更计划表)提出或答复。

【章名】第四章 违反运输合同的责任

第十七条 承运方责任:一、由于承运方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二、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方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一)不可抗力;(二)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三)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四)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五)托运方的过错;(六)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方责任的;(七)其他经查证非承运方责任造成的损失。三、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由承运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四、假如托运方或收货人证实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治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到50%的罚款。

第十八条 托运方的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二、由于托运人发生下列过错造成事故,致使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质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赔偿责任:(一)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二)错报粗笨货物重量;(三)货物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三、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货物短损、变质,收货人拒收,或货物运抵到达地找不到收货人,以及由托运方负责装卸的货物,超过合同规定装卸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托运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 违约金、赔偿金的规定:一、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商订,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二、货物的灭失、短少按灭失、短少货物的价值赔偿;货物的变质、污染、损坏按受损货物所减低价值或修理费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交通部商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另行规定。三、造成车辆、设备损坏或第三者物质损失,按损坏或损失部分的价值赔偿。四、造成车辆空驶损失或延误损失,按空驶损失费或延滞费赔偿。

第二十条 承、托双方彼此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货物运抵到达地点的越日起算,不超过一百八旬日。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越日起六旬日内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旬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运费来充抵。

【章名】第五章 运输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第二十二条 承、托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分调解,或申请合同治理机关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章名】第六章 运输合同的治理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和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的运输合同进行检查监视。

第二十四条 凡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都应定期向交通运输主管部分书面报送履行合同的情况,以便考核。

【章名】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不适用于涉外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账号:

开户行:

电子邮箱:

电话: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货物托运

1.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应填写《货物托运单》(附件),明确托运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规格、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点、收货人名称以及详细地址和联系方法。

1.2甲方托运货物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工作,及时为乙方承运车辆办理提货、装货等相关手续,指导乙方进入指定的发货地点。

1.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应符合标准,保证货物的质量、包装和温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进行操作的情况下,货物应是安全并可以运输。

1.4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

2、货物承运

2.1乙方应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甲方发出的《承运车辆及日程安排表》(附件)为甲方安排车辆和人员。

2.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运输期间内,确保货物包装、数量,并安全的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货物交接签收。不论运输情况如何变化,都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2.3乙方应在货物运输中,保持与甲方的联系,若发生意外或其他异常情况,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严格执行甲方的处理意见。若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以减少损失,并详细提供事故的相关资料。

2.4乙方不得将有化学类、、污染类、气味挥发性等可能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害的货物与甲方货物拼装于同一车辆运输。

2.5乙方不得将甲方托运货物另外委托第三人运送。

2.6乙方应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到的罚款、扣证、扣车等处罚或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且乙方应及时调度车辆以保证将甲方货物按时安全送达指定地点。

2.7乙方应承担从货物装运至交于收货人止,发生的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损坏的赔偿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除外。

2.8乙方工作人员均为乙方代表,因其行为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运输价格及结算

3.1运输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明细表》(附件)。

3.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价格保持不变,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要求提高价格或者降低服务质量,否则视为单方面违约。

3.3 乙方应当于当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结算清单,甲方应当于当月十日前完成核对工作。

3.4若结算清单核实无误,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开具运输行业统一发票;若有疑问,应由甲乙双方核实后再由乙方开具发票。

3.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60天内,按发票金额以转账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运费。

4、运输车辆

4.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产品特性及要求,配备性能优良、车容整洁的货车,以保证运输的质量和安全。

4.2甲方指定运输车辆应是:

a、全封闭箱行车:()

b、非全封闭箱行车:()

c、保温车:()

d、其他:()

5、交货方式及期限

5.1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对门的运输服务,负责货物的装卸,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交收货地点。个别发货的交货期限如果是收货人休息日时,在得到甲方的认可后,交货期限则为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时间。

5.3乙方若要在交货期先前交货,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和收货人并得到认可。

5.4 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检验货物,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提出异议的,可以拒绝收货。

6、手续确认

6.1甲方下达派车任务时应填写《承运车辆及日程安排表》(附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终端设备向乙方下达委托,通知乙方按规定时间上门提货。

6.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运送手续,并按照甲乙双方认可服务收费标准并开具工作单。

6.3甲乙双方收发货人员当场确认相关凭证单据及承运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形态等,若发现单据证件、货物不符或不全,双方人员均有权拒绝发货、提货。

6.4经甲乙双方人员对货物共同确认后出具清单,乙方到达指定地点,根据清单让收货人签收,签收单作为乙方安全承运的凭据。若签收单遗失、未签字或未盖公章的,甲方可拒付运输费用。

6.5乙方应在承运期限之后的3日内将签收单交还至甲方,以通知甲方运输合同已执行完成,若乙方未能如期交还签收单,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相应延迟支付运输费用。

7、保险

7.1乙方应对托运货物办理保险,保险费用包含在运输费用之中。

7.2对于保险责任以外免陪部分以及最低免赔额的损失,乙方应在保险公司赔款结束后 日内,向甲方补足差额。

8、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约定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一周内,乙方应将5万元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用于乙方未能支付违约金以及不能提供客户签收依据的运输订单金额。若无此类款项,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后一周内全部退还乙方。

8.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运费,甲方应如期支付。

8.3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货物信息等。

9、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b、战争、、罢工等。

10、变更与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以下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结清所有费用:a、任何一方由于经营不善而无法继续履约的;b、任何一方因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查处无法继续履约的;c、任何一方因为重大经营调整或经营范围的变更,无法继续履约的。

11、违约责任

11.1 甲方故意隐瞒,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应承担违约责任。

11.2 乙方擅自将甲方托运的货物委托第三人运送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11.3乙方擅自将可能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害的货物拼装到同一车运输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11.4乙方工作人员私自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5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的,致使逾期到达目的地的,逾期一天,应按货物价款总额的 %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因逾期交货产生的全部损失。

11.6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实际不能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货物价款总额的 %。

12、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说明:本条款适合协议一方或者双方均在上海的企业/个人使用,如果双方均不在上海的企业,可以选定当地的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进行诉讼。)

13、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

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货物托运单

托运单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号

货物名称

包装式样

件数

每件体积(米3)

长×高×宽

重量(公斤)

托运总吨位

每件

最重件

实重吨

车辆吨

需要车辆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车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到达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运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经济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偿付承运人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员: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公路合同(篇6)

公路维修合同

一、合同名称

公路维修合同

二、甲方

(甲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三、乙方

(乙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四、合同构成

1.合同条款

2.技术规范

3.施工方案

4.施工图纸

5.费用成本

6.相关说明

五、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

(2)建设范围

(3)建设地点

(4)建设内容

(5)建设起止时间

(6)工程总造价

(7)安全措施

六、合同对价

1.合同总金额

2.合同付款方式

七、合同履行

(1)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设计、施工以及检测鉴定等工作。

(2)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进度、质量等各项指标达标。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计划和建设进度。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保证工程质量。

(5)在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施工安全保障和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保证人员和公路的安全。

(6)乙方施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文明施工,不得使用违法违规合法的建筑材料。

(7)在完成工程后,甲、乙双方举行验收手续,验收后费用方能结账。

八、合同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工程施工直至甲方支付全部欠款。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并导致施工进度延误,则甲方应承担延误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3)如乙方未按约定施工计划完成工程,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协助完成,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4)如乙方在施工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则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九、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生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确定的义务都得到完全履行时为止。

(3)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争议时,应通过商定解决。若商定未果,则可提交至有权机构调解,或者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十、合同附件

(1)技术规范

(2)施工方案

(3)施工图纸

(4)费用成本

(5)相关说明

十一、合同签署

甲方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公路维修合同,是甲方和乙方间的法律协议,对于公路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达成一致,明确了相关基本信息、条款、费用、履约等,确保双方都得到最佳利益。本合同,必须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保持一致,定期维修公路性能,确保人员安全、车辆通行安全和公路的畅通,维护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和有序。

公路合同(篇7)

公路维修合同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公路的正常运营和交通安全,本合同以公路运营单位和公路维修单位签订,旨在规范公路维修的工作流程,明确双方权责,约束双方行为。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1. 公路运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维修单位做好公路安全保障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

(2)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向维修单位提供公路维修的必要信息,包括现场勘查和交通管制等信息。

(3)根据维修单位的建议,逐步完善公路改造和修建工作,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和安全性。

(4)协助维修单位做好公路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作,满足维修需要。

2. 公路维修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标准的维修标准和流程,保证公路正常通行,提高公路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2)对维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向运营单位报告维修进展情况。

(3)按照安全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4)按照维修合同要求,保证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完成工作计划。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1. 时间:双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维修和改造工作应限期完成。

2. 质量:维修和改造工作应按照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3. 费用:维修和改造工作的费用由运营单位承担,其中所需材料和设备的提供由维修单位承担。

4. 违约和解决:如若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则承担违约责任,并给对方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应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四章 其他

1. 本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本合同的修改和解释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写出书面文件作为证明。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合同签订人:甲方(公路运营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路维修单位):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