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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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总结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崇人社【2013】100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乡于2013年12月6日至2014年1月18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接文后,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活动,在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领导干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成立了“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由乡长任组长,相关业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此次行动圆满完成。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本次工作,我乡于2013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知识的宣传。通过相关宣传工作,以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2、认真排查、划分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4年1月15日,我乡组织用工单位开展自查,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送达至用人单位,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并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

在要求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对涉及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梳理,确保真实性。

3、联合执法、确保实效

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用人单位走访农民工,了解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

三、检查结果

经检查,我乡未发现拖欠工资情况,亦无雇佣童工等违法行为的出现。

四、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易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有: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底,用人单位未与农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五、思考与建议

1、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2、与农民工陈述签订合同和购买保险的好处,多多进行宣传并以实际案例佐证(取工伤案例效果最好)。

3、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2013年农民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民及农民工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市农民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围绕目标、强化责任,为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及促进农民工法律权益保护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劳动工资工作总结

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劳动保障新一轮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劳动工资工作在市劳动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劳动工资工作认真贯彻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按照年初《2006年全市劳动工资和基金管理工作要点》,从劳动保障工作的职能要求出发,开拓创新,顽强拼搏,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2006年工作成效

(一)大力推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启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一是加强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计划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和条幅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以法制宣传为重点,加大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和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重点针对私有企业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同时,对那些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予以曝光,使全社会形成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意识,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以非公有制企业、改制重组企业、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用三年时间,建立政府主导、行业自律、企业落实、职工监督、举报必查的劳动用工管理新格局。三是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以工资集体协商等职工最为关注的突出问题为重要切入点,重点指导非国有企业、改制企业以及其他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的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在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和使用农民工集中的行业,进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试点。全年,我县各类企业共签订劳动合同86家,累计员工5000余人,其中国有企业签订率达90%,集体企业签订率达60%,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签订率达3%。

(二)积极开展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

今年,我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有关部门,积极协同工业园区管委会抓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一是开展了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推荐江西亚珀变电设备有限公司为全省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使用人单位树立诚信守法的观念,为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主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深入园区企业宣传,与企业老板见面,赠送《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手册、《劳动法》及《工会法》中有关集体合同内容摘要汇编,宣讲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集体合同是双向维护的需要,使企业老板的思想认识得到了提高。三是突出为工业园区培训合格员工的工作重点,充分利用江西省机电技校、县就业培训中心等其他社会办学机构。对已进入工业园区工作的员工,分别推行培训套餐,举办了各类短期培训班,以“需”育人进行技能培训。今年就帮助了30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在家门口就业,解决了园区各类企业招工难问题。同时我们还与县文化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开展文艺演出活动,宣传新一轮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编成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在全社会倡导“再就业光荣”,为职工转变观念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受社会各界和企业职工的一致好评,社会效果良好,为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

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作为劳动用工登记的主要内容,要求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或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不依法履行劳动用工登记义务的用人单位,我们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结合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准确摸清全县企业劳动用工及其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底数,建立健全相关数据库,对用人单位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实行动态监督。

(四)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宏观调控,加强劳动标准工作

一是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规定》,在准确统计本县有关经济指标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提出我县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意见并经县政府审核上报市局。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三项制度,在6月底以前,完成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工作,并将餐饮、酒店服务业、建筑、装修业、服装和其他行业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结果报市局。三是以工时、休息休假、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劳动标准为重点,逐步完善劳动标准体系,继续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

(五)加大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力度

按照市政府和省厅对清理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全面推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一套欠薪预警、监控、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等长效机制,并采取坚决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追究和对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年共收到举报、投诉案件12起,其中(农民工投诉案件8起,下岗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投诉案件4起),拖欠工资总额达13万余元、人数为60人,(其中:民工工资拖欠7万元,下岗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拖欠为6万元),到目前为止,实际解决案件9起,工资总额为9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到手为6万余元,下岗和外来务工人员为3万余元)。另外3起还在调查、解决当中;依法查处4户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共清退童工6余名;依法监察并取缔非职业介绍2处,依法查处用人单位收受押金1万余元。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还比较低,合同不规范,合同履行中违法现象严重。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足1/3,劳动纠纷和矛盾呈上升趋势;二是有些单位用工行为不规范,企业改制过程中侵害职工权益的现象还有发生,尤其是没有医疗保险的问题仍突出。三是三方会议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主要是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在劳资问题上有所偏袒,导致劳动保障部门在三方机制中难以开展工作;其次是由于部分企业工会的代表性差,维权能力弱,很难在三方机制中充分履行职工代表的职能;再次是在雇主组织方面,由于没有基层组织网络,职能不到位,很难参与三方机制的动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将激励斗志,坚定信心,提高认识,奋发有为,在新的一年工作中,我们将做到“四个更加注重”。

1、更加注重宣传发动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宣传媒体作用,深入县、乡、社区、企业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活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确保新一轮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取得切实成效。

2、更加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继续解决企业拖欠工资的清欠工作,重点是做好小型劳动密集型机械加工、服装、餐饮等企业的清欠,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防新的拖欠发生。继续推行《抚州市建设领域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资金暂行规定》,加强与建设、发改委、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协调工作,争取政府的支持,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取工作,切实把住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关口。

3、更加注重职能技能培训。紧紧围绕“十一五”时期我县加快发展的要求,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着力解决工业园区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继续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技术岗位对接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样板工程、岗位成才示范工程和小企业孵化工程等四大工程建设。以2006年首届“抚州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继续推动我县“名师带徒”计划的实施,从而实现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业园区。

4、更加注重部门协作联动。建立政府各部门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实行各方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做到齐抓共管。在企业年检时工商部门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花名册;政府在企业和经营者评优评先中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切实履行劳动合同作为考核指标之一;在企业安全评价时要求提供劳动者劳动合同书和花名册;县总工会及各企业工会组织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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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总结


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专项检查活动总结
我县根据部、省、市的有关统一部署和要求,于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2月12日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98户,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全县共抽调检查的人员10人,组织召开现场咨询活动1场,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较好地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制订检查方案
根据劳社部函202号、苏劳社电11号和市连劳社发24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建设、公安、总工会四部门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立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10名执法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还按照部、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了“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将专项检查活动分为四个阶段:(一)普法宣传阶段(2006年11月1日—11月10日);(二)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2006年11月11日—11月20日);(三)汇总上报拖欠工资数额阶段(2006年11月21日—11月24日);(四)执法检查阶段(2006年11月25日—2007年2月12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我县于2006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去街头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5幅,到县工业区、街道张贴宣传,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县于2006年11月11日开始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我们把印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逐户送达各类用人单位,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于2006年11月20日前报县劳动保障局,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资行为的, 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的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在要求各类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我县也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的初步情况,对各类用人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以及我们进行的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并一一梳理归类,从中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并制定了具体的联合执法检查方案,为下一步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奠定基础。
四、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用人单位的自查自纠和摸底排查重点工作,我县从2006年11月25日对98户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联合执法检查,共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联合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县劳动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和县工会的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上工地,进厂房对重点用人单位逐一检查,我们每到一户用人单位都调阅查看该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各用人单位走访劳动者并与劳动者座谈等形式询问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检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确定了具体的工资支付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领域进行检查中发现,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计酬手册并按时

足额发放工资,对于存在工程款未到位的情况,我们及时和开发商取得联系,开发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也非常重视并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其中一个承建单位存在工资支付缺口,通过协调,开发商同意07年1月底前在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基础上放宽10%的支付比例以填补农民工的工资缺口,确保每名工人能按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但也有的用人单位存在平时只发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算工资或者压一个月工资的现象,这些用人单位往往是为了能够控制企业劳动者,减少人员流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还有些用人单位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往往以公司有财务制度规定只能等到工资支付日才能发放为借口拖欠发劳动者工资,给劳动者带来损失,检查中就有两个单位的三名离职员工因此来我局投诉,我局现已作出了行政处理,要求单位立即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另外有些单位无正规的工资表、制度不规范,也给我们的执法检查带来了一些困难,有2起劳动者投诉反映离职时老板未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数额支付工资,通过调查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且无法提供工资表等有效证明材料,由于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要求单位进行了补发,使劳动者得到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此次检查期间我局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我们提出改正意见并要求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扼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五、存在问题
1、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份农民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建筑领域工程还存在包工头层层转包现象,工钱不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这些没有相关资质的包工头充当用人单位和民工的中间人是最大的隐患;
3、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二〇〇七年二月三日

2014农民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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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民及农民工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市农民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围绕目标、强化责任,为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及促进农民工法律权益保护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市农资办工作总结


2005年是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在调整后全面推进的一年。今年来,我办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紧紧围绕“理顺一级机构,落实两个办法,开拓三项业务,强化四项制度”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农村审计、统计分析、财务公开民主管理、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造和管理机构队伍建设五大业务,进一步夯实我市率先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现代化的基础。从11月11-14日开展的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大检查情况看,五大业务工作进行顺利,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集体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经济运行质量有所提高。一年来,我们重点抓了六方面工作: 一、 深入开展政风建设活动,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我们以创建市文明单位为动力,积极开展“”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大力抓好《改进机关作风六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一)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一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内部管理十二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用车登记规定,落实了考勤权责范围。二是根据农业局的部署,制定我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执法分工、执法程序、执法过错责任和执法奖惩等事项进行规范。三是针对我办业务新、人员新的特点,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制定工作岗位责任书,使各人明确自身的职责定位,增强责任感,营造人人都“要干事、敢负责、肯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加快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健康成长。 (二)对外宣传有所加强。一是继续办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简报。二是建设政务公布栏。在5月初,我们自行设计和制本资料权属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作了政务公布栏,每月更新,对便于有关方面“知政、参政、议政、督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建成“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网。通过互联网,进一步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咨询、交流的渠道,节约了管理成本,提高了效能。 (三)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成效。我们认真对照市文明单位的标准,积极开展“团结、廉洁、务实、高效”好班子创建活动和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努力创建学习型单位,不断推进业务创新,加强软硬环境建设,工作得到了有关方面的肯定,先后被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工委授予“市文明单位”和“市直属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初步理顺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制 我们沉着应对机构改革造成管理机构、职能和人员变动的冲击,从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大局出发,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推进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初步理顺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制。 (一)镇级机构基本做到“三个同一”。为切实解决好镇级管理机构不一、职能分散、相互扯皮的问题,我们提出了“农村审计、农村财务公开、监事会管理、收益分配统计等集体资产管理业务由同一镇区领导分管、由同一管理部门负责、由同一班专职人员组织实施”的要求,并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考核评分标准、与镇区领导座谈等方式多管齐下,初步理顺了镇级管理机构问题。目前,全市30个镇区均按照“三个同一”的要求设置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其中,统一归口农办管理的有13个,统一归口核算中心管理的有12个,统一归口财经办、计统办、资产办等部门管理的有5个。 (二)集体资产管理队伍得到壮大。我们根据《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关于“每个镇区配备了不少于2名审计人员,每个村配备了1名兼职审计人员”的规定,将集体资产管理队伍延伸至村级委派,组建起市、镇、村三级650多人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团队。据初步统计,镇级管理人员97人,村级559人;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有113人,其中17人为中级以上职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391人。为了加快管理队伍的整合,我们先后在7月和11月开展审计试点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交叉大检查,分两批组织镇级管理人员到湖北襄樊市参观学习,分八期对镇村两级集体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农村审计业务。通过检查、考察和培训,使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开阔了眼界、增进了了解、加强了联系、明确了目标、达成了共识,有效地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全面贯彻审计办法,打开了农村审计的新局面 我们以贯彻落实审计办法为契机,初步打开了我市农村审计工作“有地方性的审计规章,有市、镇上下连贯的农村审计机构,有专业资质的审计队伍,有常规性和专项性相结合的审计活动”的新局面,为农村审计工作的全面规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开展了全市农村审计业务培训。今年6-8月,组织对全市镇村两级近700名农村审计人员进行培训,组织申领农村审计证。在培训中,我们利用人员技

术优势,将电化教学引入日常的业务培训中,在各地村委会实地拍摄了审计培训VCD,并从省聘请了农村审计方面的专家进行授课,将理论与实践、文字与音像有机结合起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完成了七个示范性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我们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农村基层反映的热点问题,先后开展了两个专项审计、两个全面审计和三个审计调查项目,继续为镇区开展热点问题专项审计提供示范经验。一是完成了村干部报酬专项审计;二是根据省农村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抽取30个村进行示范审计试点的部署,配合做好试点村审计工作;三是选取部分镇村进行了非生产性开支和基建工程审计调查;四是根据省农财办要求,完成麻二村村民上访反映问题的调查。 (三)打开了市镇联动的审计格局。在做好市级示范审计的同时,我们加强对镇区审计活动的指导。年初,指导各镇区制定年度审计计划。上半年,指导镇区开展审计试点,并在4月和7月分片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和总结会,及时解决审计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半年,指导镇区开展常规审计和债务专项审计。目前,大部分镇区都按要求完成了今年的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和审计文书格式的规范性取得长足进步,与市级审计上下联动,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开辟了新的有效途径。 四、增设季报制度,提升了统计监控效能 在收益分配统计职能重新划归我办后,我们根据加强宏观监控的需要,在继续做好年终统计的基础上,重点增设了季度报告分析制度,完善农户记帐工作,使统计分析工作进一步深化。 实行了行季度报告分析制度。为了更及时地掌握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在年终统计的基础上,增设了季度分析报告制度,规定各镇区在季后15日内向我办报送统计分析表。目前,已完成了第一、二、三季度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全市81个扶贫村的资产收益情况、各片农村经济运营情况等分析材料17篇,数据资料31篇,有关材料在市领导讲话被多次引用,为领导和部门实施科学领导和有效指导起到了很好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五、不断创新手段,巩固和提高了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 我们针对由于镇级管理机构和人员变动造成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所放松的状况,果断采取一系列新举措,力促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常抓不懈。 (一)创新了检查方式。一是实行明查暗访。我们编制了“财务公开明查暗访登记表”,对各村组的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突击抽查。半年来,共抽查了21镇39个村委会。对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村,立即反馈镇区业务主管部门,责令整改。二是进行交叉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专业性检查。今年11月,我们改变近几年联合市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的方式,由市镇近50名专业人员组成8个检查组,对每镇随机抽取的1个村委会进行交叉检查。通过交叉检查,不仅真实反映出各镇区工作的整体水平,并且为镇区间相互交流学习提供了一个平台,有效地促进了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创新了培训方式。我们在落实监事会集中学习交流活动制度、组织征订和学习《广东省民主理财监督培训教材》的基础上,突出抓了监事会电化教材的制作。电化教材以图文结合的方式,详细讲解了监事会履行职责必须掌握的法规制度、监事会的职权、工作内容和方法、工作原则和注意事项,介绍近几年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做法以及一些常见的不规范事例等。 六、做好调研和试点工作,为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做好准备 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农业局的布置,积极做好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调研和试点工作,为改革的全面铺开做好准备。 (一)起草了改革的配套意见。为切实做好改革的有关工作,我办广泛听取有关方面对改革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了题为《“村改居”中农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和管理问题研究》的,代市政府起草了《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方案》、《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股东资格界定意见》、《清产核资方案》等文件初稿,并根据市有关领导的指示和镇区反馈的意见,对文件进行了多次修改,搭建起全市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本框架。 (二)做好试点工作。一是完成了集体资产管理软件升级的试点工作。我们根据要求,对原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软件进行了修改和使用测试,以适应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后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的需要。二做好两镇试点工作。从8月开始,我办抽调包括正副主任在内的4人分成两个组负责本资料权属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两镇的具体联系和指导。工作组成员全程参与了两试点镇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定试点村、制定全镇和试点村改革方案、拟定试点工作进度安排表、举办清产核资培训班、宣传发动、清产核资、起草章程、界定股东资格等一系列工作,对试点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直接到试点镇、试点村进行现场指导,做到有什么问题就立即解决什么问题,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至年底,5试点村均按计划完成了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