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农民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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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农民工工作总结

1 搭建农民就业平台 服务惠及百姓民生

农民工工作总结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有关农民工工作政策,坚持把加强就业工作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首要任务,以“优化就业、服务民生”为出发点,以落实新一轮再就业扶持政策为主线,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区农民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做好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培训质量,着力打造秦都农民工品牌,积极稳妥推进有关农民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11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671人,完成年任务7000人的381 %,其中劳务输出23999人,全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7.16万人,年创劳务经济收入6.21亿元;2008年至今,返乡创业农民工累计达到7310人,占4.5万稳定外出务工人员的16.2%,创业投资累计达6175万元,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3920户,吸纳带动就业31200

2 余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16436人,其中:农业部门阳光工程培训900人,教育部门人人技能工程培训1206人,实用技术培训9780人,人社部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550人。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统筹安排,夯实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将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责任分工,严格考核,督促落实。二是认真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督查制度、月通报制度和信息联络员制度。切实做到了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和工作人员三落实,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2、认真摸底调查,掌握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 我们充分发挥区、镇(街道)办、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查,对全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返乡农民工就业、农民工创业、企业用工情况、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参与调查人数达1360人。我们对转移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基本情况、培训情况、家庭情况以及在外就业情况、求职意愿等进

3 行登记,建立台帐和长期备案登记制度。新增转移就业人员和自主创业人员的档案由社区、村组在本人就业、创业的当月及时建立,并上报信息报表,以备劳动部门提供跟踪服务。使转移就业工作更加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实际,突出“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

工会农民工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珠海市国资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2015年珠海市农民工工作要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的要求,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就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将我委215上半年农民工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促进农民工就业

督促各市管企业贯彻落实各项农民工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实施“南粤春暖行动”、“春风行动”、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等系列活动,深入实施“农民工援助行动”,加大对农民工就业的帮扶力度,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充分、稳定就业,并推行农民工同岗同酬。2015年上半年,仅格力集团就吸纳农民工22234人。

二、统筹规划,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为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国资系统各市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市管企业,如格力电器公司在员工培训中心专门开辟农民工培训专区。格力电器公司还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历提升,公司开设了成人高考大专班、本科班及硕士班,农民工可自行选择报考,凭学历证书及发票到可到公司报销学费。公司内部还设有多种免费培训班,鼓励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及特殊工种培训,组织员工进行特殊工种考证,考证费用也可凭证书及发票进行报销。

三、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

各市管企业,特别是农民工集中的格力电器公司等公司,不但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切实有效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关心帮助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主要有:一是积极响应珠海市政府的号召,组织和帮助员工开展积分入户及积分入学活动;二是帮助农民工春节返乡。2015年度农历春节期间,大多数企业与公交集团签订了市管企业农民工返乡的优惠汽车票协议,包括专车往返、上门售票,方便购票等;企业还开展为员工团订火车票及高铁票, 2015年春运期间,根据不完全统计,帮助2多农民工买到火车票;1多人买到武广高铁票。三是开展男女联谊活动,解决农民工单身问题。上半年国资系统先后组织了3次内外联谊活动,通过活动近3多对农民工青年男女牵手成功。四是部分企业主动联系房地产商谈团购房,供农民工选择购买。

四、办实事,送温暖,慰问帮扶农民工

市管企业在提高及完善农民工福利待遇方面的措施基本实行全覆盖,主要是施全员住房公积金、全员工龄津贴、全员高温补贴等。在各大节假日来临之际,为庆祝节日的到来,也为表达市管企业对全体农民工的关怀及慰问,组织发放了节日慰问金。

上半年,国资系统还在5家企业试点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格力电器阳光互助基金为例,在2015年上半年救助11名农民工及家属,救助金额达12.7万元。同时要求各市管企业建立了慰问生病住院员工及产妇的制度,联合基层工会购买慰问品看望因伤、病住员工,此举充份体现了企业对农民工的关怀,也为远在他乡因病住院的农民工送上了一份安慰。

五、农民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2015年上半年,政府及时出台了一些新的惠民政策,深受农民工拥护,但同时也出现了农民工工作的新难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来工子女入学问题。虽然教育局推出了积分入学的办法,但由于有在珠年限等限制,导致大部分农民工子女无法入公办学校。另外积分入学只针对初入小学一年级及初一生效,希望开通插级生入学办法。

2、农民工积分入户问题。大部分农民工反馈积分入户相关程序太复杂,希望相关政策向大企业倾斜减化程序。

3、农民工素质教育经费问题。在提高农民工素质教育方面,公司做了很多工作,为了加大鼓励企业在此方面的投入,建议相关单位下拨一定的经费给企业。

4、购房还贷问题。珠海市内房价高涨,普通农民工无法承受,某市管企业今年为农民工在坦洲某花园商谈了团购房事宜,因优惠折头较多,得大了广大农民工的认可。购房中发现,因珠海公积金中心规定,在坦洲买房人员无法使用珠海公积金用户还贷,所有房款均为商业贷款,无形中增加了农民工一大笔费用。该类农民工希望政府能出面解决。

5、廉租房。珠海房价日趋增长,租房房租也随之增长,农民工全家在珠生活的根本租不起二房一厅的房间。建议珠海增加廉租房,解决农民工实际困难。

工会农民工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市局的要求,现将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全县农村劳动力人数409353人,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219764人,农村富裕劳动力占农业总人口的53.6%。2013年市下目标转移就业185000人,截止至9月底,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0704人,现已完成市下目标的97.6%。 2、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举办现场招聘会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县人社局牵头,每季度至少在火车站广场举办1场大型的综合性招聘活动。同时,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还不定期举办“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产业集聚区企业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场招聘活动。另外,自9月起,定于每月的5日、15日、25日在县人社局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定期定点举行县内企业招聘会。 今年以来,已经举办各种类型的县内企业招聘会9场次,帮助160余户企业招录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2800余名,基本满足了各类企业和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

3、树立典型,建立激励机制。 自2008年至今,县委、县政府已经连续开展六届“优秀农民工”和“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共评选出300名优秀农民工和62名创业之星。近年来,我们还与有关部门结合,将代瑞轩、古顺风等评选出的“创业之星”和“优秀农民工”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适时推荐为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提高了“创业之星”和“优秀农民工”的政治待遇。同时,通过兰考电视台、兰考报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营造了全社会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目前县城及乡镇的企业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用工规范程度明显低于省内大中城市,更远低于省外发达地区,求职者特别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有“人往高处走”的心态,所以,他们还会优先选择在大中城市就业,而住房、子女上学等问题又随之出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还存在劳动力文化素质和技能素质与岗位要求不适应、组织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要解决以上问题,一是要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通畅及时的信息服务,提高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积极主动地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引导培训和技能培训服务,注重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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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工作总结


XXX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市人大农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发展、“五个XXX”建设、实施“民生十条”、“共富十二条”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积极履职,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农业立法、监督等工作,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方面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立法质量

一年来,委员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农业和农村工作实际,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统筹做好涉农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使农业和农村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积极开展农专合作立法,协助常委会制定出台了《X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的立法计划,委员会积极参与法规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再审的相关工作,派人参加法制委统一审议会议,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审议通过了《X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该办法对合作社成员身份的认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的抵押贷款作出了规定,妥善处理了敏感问题,细化了扶持政策,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进一步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带动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广大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社这个新的市场主体,在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大有作为,法制保障更加有力。

(二)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立法,协助常委会制定出台了《XXX市森林防火条例》。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委员会坚持提前介入,积极参与,组织开展了立法调研、学习考察、草案修改、论证审查等工作。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带队赴新疆学习考察森林防火立法经验后,委员会多次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立法论证、草案修改。收到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后,于7月22日召开第19次委员会全体会 议,依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报告,7月26日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之后,委员会又积极参与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相关工作,派人参加法制委调研论证和统一审议会议,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于2011年9月22日审议通过了《XXX市森林防火条例》,条例为有效预防和扑灭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森林建设成果,维护生态安全提供了法制保障。

(三)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立法,参与了《X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的相关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委员会坚持提前介入,组织开展立法调研,3月上旬,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带队,赴广西、云南两省区学习考察了水土保持立法经验。4月中旬,市人大农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水利局的相关领导和同志一起对法制草案进行论证修改。之后,委员会还多次召开立法推动会,敦促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水利局召开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座谈会以及专家论证会,充分听取其意见和建议。目前,修订草案已报请市政府审查。

(四)积极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完成涉农法规清理任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和阻碍缩差共富的规定进行清理的统一部署,委员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召开涉农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对31件涉农法规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涉农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对职责范围内的法规认真清理,重点查找法规中存在的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等问题,并及时梳理问题,分类进行处理。对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等5件法规中不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或删除建议,较好地完成了涉农法规清理任务,维护了法制统一和尊严。

(五)积极开展新法的学习宣传,推动法律法规有效施行。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前夕,市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1月19日召开了全市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抓好学习宣传,深刻认识法律的重要意义;抓好行政执法,扎实推进法律的贯彻实施;抓好实施监督,全力确 保法律的规定落实。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对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律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部分区县领导就如何做好学习宣传法律,贯彻落实法律,严格依法行政发了言,为该法在我市有效施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市水利工作会后,在市水利局组织的水土保持执法培训会上,委员会领导受邀前去作了贯彻水土保持法的专题讲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颁布实施后,市农委组织了专题培训,委员会领导到会就如何贯彻实施法规作了专题辅导,进一步推动了这部法规的有效施行。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

一年来,委员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思路,针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基础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服务,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和跟踪督办等活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围绕推动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开展执法检查,促进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巩固和完善,奠定了稳定基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部分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由常委会副主任郑洪任组长的市人大常委会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组,于2011年9月上旬在听取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情况汇报,并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后,分为三个小组分赴涪陵、渝北、北碚、南川、璧山、梁平6个区县,对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了相关区县政府及部门的情况汇报,察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仲裁庭建设情况,查阅了土地流转合同档案,与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交流座谈。同时,还委托万州、黔江等8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自查。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总结了贯彻实施两部法律取得的主要成效,查找了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了要深入学习宣传两部法律,增强贯彻执行法律的自觉性;依法处理好土地延包遗留问题,做好承包地确权到户后的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推动土地流转工作有序开展;妥善解决征地补偿安置问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力度,保持农村和谐稳定等五条建议的执法检查报告,并按时上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此外,委员会于4月下旬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领导,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有力地推动了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围绕推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促进了整村脱贫的深入推进,加快了脱贫步伐。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任组长的扶贫开发专题调研视察组,于2011年5月中旬,分赴黔江、南川、潼南、巫溪、巫山、彭水6个区县(自治县)进行专题调研视察,并委托涪陵、城口等12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属地调研视察。调研视察组听取了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进村入户与干部、贫困群众座谈访问,实地察看,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针对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提供扶贫开发物资保障;瞄准工作重心,集中力量打扶贫攻坚战;坚持开发扶贫,走各具特色的脱贫路子;整合各方资源,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扶贫项目实际效果等5条建议,转请市政府研究处理,推动了我市扶贫开发工作扎实稳步地开展,整村脱贫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

(三)围绕推动“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开展专题调研,促进了增收工程的顺利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监督工作的安排,8月份,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任组长的“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建设专题调研组,分成三个调研小组,先后两次分赴渝东南翼的黔江、酉阳、彭水、石柱、武隆、丰都和渝东北翼的垫江、开县、云阳、巫山、巫溪、城口等12个区县(自治县),对“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增收项目建设情况,召开院坝会与村社干部和农民代表进行座谈算账,听取乡镇、村社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了增收工程的第一手资料。调研结束后,提出了要继续加大投入扶持,切实解决资金瓶颈问题;要继续落实帮扶指导,切实帮助困难农户增收;要继续培育壮大龙头,切实增强牵引带动作用;要继续加强设施建设,切实夯实三农发展基础;要继续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建立增收长效机制等5条建议。同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委员会认真分析研究,梳理归纳出19个问题,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询问。11月24 日,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了联组会议,对市政府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此次专题询问,在市人大常委会尚属首次,通过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加深了对政府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情况的了解,帮助政府及有关部门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和支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促进“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顺利推进,推动“两翼”地区尽快脱贫致富,从而不断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小康。

(四)围绕推动耕地质量保护建设开展专题调研,促进了耕地质量的建设与保护,提高了耕地产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任组长的耕地质量保护建设专题调研组,于7月中旬,分赴涪陵、长寿、綦江、巴南、奉节、开县、石柱等7个区县(自治县)对我市耕地质量保护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低产田改造、耕地复垦整理等项目现场,并查阅了大量资料,听取了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的汇报和部分乡镇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较为全面地了解掌握了我市耕地质量保护建设的情况。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及时汇集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报告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府和市民对耕地质量、数量的保护管理意识;加强质量监测管理,密切掌握全市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状况;加大资金技术投入,大力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工程;坚持占补数质并重,确保耕地数量、质量与生态环境的平衡;落实有效保护空间,科学选择、合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健全领导责任机制,落实区县(自治县)长为耕地质量数量保护第一责任人等6条建议意见,转请市政府研究处理,有力地促进了耕地质量和数量的保护建设,提高了耕地对农产品生产的保障能力。

(五)围绕推动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开展专题调研视察,促进了传统烟叶生产向现代烟草农业的转变,增加了烟农收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任组长的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专题调研视察组,于8月8日,分赴黔江、丰都、武隆、石柱、酉阳、彭水等6个区县(自治县)实地察看了烟田、烟苗、烟水、烟路、烟房等生产建设情况,听取了有关区县(自治县)部门、乡镇负责人的汇报和村社干部及烟农的意见建议。8月11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视察组在黔江召开了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和“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座谈会,集中听取了6个区县(自治县)政府和市 烟草专卖局、市农委以及三个调研小组的情况汇报。调研视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作了重要讲话。调研结束后,委员会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和领导讲话精神,提出了要更新思想观念,提高对烟草农业的认识;依靠科学技术,优化烟草农业品种结构;尊重烟农意愿,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烟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精细管理,提高烟草农业质量效益;创新生产方式,促进烟叶连片规模种植;统筹规划建设,同步实施村容村貌改造等7条建议,转请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有力地促进了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带动了“两翼”烟农持续稳定增收。

(六)围绕推动农村土地地票交易开展专题调研,促进了地票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保护了农民利益。根据常委会的安排,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任组长的地票交易专题调研组,于5月中旬,分赴黔江、南川、江津、潼南、巫溪、巫山、彭水等7个区县(自治县)进行跟踪调研,听取了区县(自治县)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实地察看了复垦现场,与村社干部、复垦农户进行了深入座谈,了解掌握了地票产生、上市交易、收益分配等情况,针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调研组再次与市土交所交换意见,提出了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规范签订地票复垦协议;合理调整地票交易价款的分配,将地票交易净价款全部分给农民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监督管理,保证地票交易程序和资金运行规范透明;严格检查验收,保证复垦耕地的质量和数量等建议,转请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有力地推动地票交易这项城乡共同受益的民生工程办好、办实,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了代表作用

一年来,委员会始终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研究改进措施,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认真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检查、审议等活动,大力支持、规范和保证人大代表把受人民委托的权力行使好,把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履行好,把代表应有的作用发挥好,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和做好服务。

(一)进一步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调动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为落实好代表知情知政的权利,委员会坚持向代表寄送各类学习资料220余份,提供重要工作信息300余条,邀请代表列席委员会会议,审议代表议案处理报告、农业法规草案报告和委员会工作报告共5次、 80余人。同时还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向代表提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森林XXX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两翼”农户万元增收等方面的书面材料,有效畅通了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充分发挥了代表在农业农村立法、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改进建议议案办理工作,提高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针对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鲁磊等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XXX市森林防火条例》等15件议案,委员会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安排,积极规范和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代表联系沟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列席有关会议,认真听取和采纳有关部门和提案人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5月6日委员会第18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将制定《XXX市森林防火条例》的议案(第168号)等3件议案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将修订《XXX市农机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的议案(第24号)等3件议案列入本届工作计划;将修订《XXX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3号)、制定《XXX市农产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第71号)等8件议案视情况列入立法计划;制定《XXX市绿化长江条例》的议案(第116号)无需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已经列入今年审议项目的第29、56、168号议案,委员会及时与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联系,研究是否需要将代表的意见吸纳到制定或修改的法规草案中去,经过深入分析研究,形成了共识,将代表合理意见采纳其中。与此同时,委员会还认真办理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邓明鉴等代表提出的第235、702、770、776、948、949号建议,并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代表对答复函的回函率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均达到100%。通过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尊重了代表的权利和意见,发挥了议案建议的作用,促进了机关作风的改进。

(三)进一步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拓宽了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为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委员会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农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工作准则,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经常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工作 视察等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体察民意,集中民智,全年共组织代表参加各项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8次、150余人。同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人大农委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顺应民心、贴近民生,彰显了市人大农委工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

四、加强和改进外联工作,进一步促进了相互支持

一年来,委员会围绕法定职责,采取多种方式,同全国人大农委、兄弟省区市人大农委和本市涉农部门、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农(财)工委保持联系。向全国人大农委汇报工作,争取支持;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农委交流经验,探讨做法;同市级涉农部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同区县(自治县)人大上下联动,相互支持,促进了互学相长,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工作。

(一)加强同全国人大农委的联系,争取了指导帮助。为了增进了解,争取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委员会采取打电话、送材料、参会议等方式,积极主动向全国人大农委汇报请示工作,既增进了解和友谊,又得到了指导和帮助。4月中旬,委员会派人参加了全国人大农委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的粮食安全立法和农技推广法修订论证会,提出了制定粮食法应坚持粮食基本自给为首要原则,强化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实行节约用粮;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确定相关主体在保障粮食安全中的法律责任等4条建议,以及关于农技推广方面的拓展农业技术的内涵;科学界定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职责;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理顺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体制;对农技推广人员实行资质管理等5项意见均被采纳。会议期间,还向全国人大农委汇报了我市制定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草案中创设的部分条款内容,全国人大农委给了我们明确的指导意见,使创设条款内容得到了妥善处理。6月上旬,委员会在代市人大常委会起草首次专题询问实施方案时,及时请示全国人大农委,得到了他们书面指导,使我们提出的方案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具有操作性。11月上旬,委员会派人参加了全国人大农委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的粮食主产区扶持政策和加强林业建设座谈会,在会上提出了将XXX视作粮食主产区对待;对三峡库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扶持;财政应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农业补贴应以新的面积为基数等4条关于粮食扶持政策的建议,书面交流了我市林业建设的主要情况,得到了全国人大农委和兄弟省市的好 评。

(二)加强同省级人大农委的联系,推动了学习交流。为达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委员会保持与全国兄弟省区市人大农委的密切联系。今年3月中旬,组织学习考察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的带领下,赴云南、广西两省区学习考察水土保持法立法经验;4月下旬,派人参加上海市人大承办的京津沪渝直辖市人大农村工作座谈会,与会同志围绕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主题,交流了在推进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工作中的作法和经验,探讨了地方人大在新形势下促进农民增收,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思路和举措。全年共接待海南、广西、四川、山东、福建、河南等省区市人大农委来渝学习考察9批,60余人次。通过联系和学习交流活动,达到了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效果。

(三)加强同市级涉农部门的联系,密切了配合协作。为切实搞好农业农村立法监督工作,年初,委员会采取开会议、发信函等方式,向市级涉农部门通报了市人大农委2011年的工作打算,并听取他们对农业和农村立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确定立法监督项目。项目确定后,委员会对有立法和监督任务的部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落实立法起草工作和监督自查工作。大家密切配合,积极作为,推动了“三农”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四)加强同区县人大农工委的联系,促进了相互支持。为增强工作实效,委员会坚持上下联动,相互支持,增强实效的思路,于12月下旬组织召开了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与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的全市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非常重视,郑洪副主任亲临会议讲意见、提要求。5月,委员会组织39个涉农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农(财)工委领导以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共68人,分三批次赴台湾考察学习现代农业建设的情况,通过考察学习,大家感受深、启发大,一致认为台湾地区农业发展较快,现代化水平较高,我们应结合本市实际加以学习借鉴。回渝后,学习考察团及时向市台办提出了要加强引导规范,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国家政策,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产地标识,保障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培育特色产业,加快特色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深度交流合作,提高我市农业科研教学水平等工作建议的考察报告。

五、加强和改进争创工作,进一步 搞好了自身建设

一年来,委员会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结合委员会的实际,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密切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一讲二评三公示”,进一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通过抓作风建设,促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创先争优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为以正确的世界观立身,委员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以及市委三届七次、八次、九次全委会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为做好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重要论述,提高党员干部理论联系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了讲理想、讲大局、讲奉献,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党员的战斗力有了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了服务大局,委员会努力克服工作任务繁重的实际困难,派出副主任委员李科参与了市委组织的2010年度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评工作以及区县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在工作中,认真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评原则,严格选人程序和选人标准,圆满地完成了部门、区县领导班子及干部的考评、考察任务。

(二)深入学习业务知识,更加增强了宗旨意识。为以正确的权力观用权,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农业与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三农”方针政策和人大工作等方面的相关知识。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个党员干部对照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和共产党员“五个模范”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改造世界观,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立足本职,勤于学习,肯于钻研,不断提高个人工作能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才干,把为人民服务当成是自己的天职,把自己的工作岗位作为践行党的宗旨的岗位,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化解脱离群众的危险。副 主任委员任大军在退休前夕仍坚持站好最后一班岗,带领督查组的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地检查督促“民生十条”等中心工作,促进了市委市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实施。

(三)深入开展争创活动,更加转变了工作作风。为以正确的事业观做事,委员会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同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做好农业与农村立法、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做好人大农业农村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树立求真务实、真情为民的思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开创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在立法工作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实行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立法质量明显提高。在监督工作中,心系百姓,体察民情,围绕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虚心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反映,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诉求,真正关心群众的疾苦,不搞形式主义,以良好的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从而促进了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扎实开展。今年9月,委员会派员参加了市人大机关第四批“三进三同”活动小组,到群众需要的地方去了解民生诉求,到群众困难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矛盾突出的地方去调解纠纷,把工作做到了群众的心坎上,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展现了委员会党员干部的良好作风。

2011年,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离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还有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农业农村立法还不能完全适应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农村改革的需要;二是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力度、深度还不够大,其实效也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也还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2014农民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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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民及农民工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市农民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围绕目标、强化责任,为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及促进农民工法律权益保护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突出宣传农民工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限度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增强农民工法律素养中的重要基础和推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28件,受援农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将农民工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3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传好权益维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管理、农民工劳动就业、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法律法规。
2.深入宣传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区、洪泽县34个村担任平安与法治建设指导员,对广大农民工及家属开展法制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次。我们开展了20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进直播室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法律知识,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我们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栏、发调查表等形式提醒农民工在平时工作中和外出务工时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注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关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3.将农民工法制宣传贯穿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全过程
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我们将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森林法、水法等与农民、农村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村居干部、乡镇干部复习和考试范围,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通过考试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务平台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为农民工开通。
5.举办法援工作人员涉农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专门抽调农民工案件较为典型县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司法厅农民工涉法事务的专项培训,组织编写发放涉及农民工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书刊和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办案手册。
6.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协调力度
我们联合共青团淮安市委调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组成人员,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维权服务,尽量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来,我是法律援助机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290名农民工被拖欠28万元的劳动报酬仲裁案,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110名农民工被拖欠32万元的工资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圆满的结果。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解了政府之忧,解了广大农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相关文件,健全农民工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和指导。2.创新举措,完善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机构与农民工联系紧密的优势,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对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讲座,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放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门槛,做好全面覆盖、应援尽援。

农民经纪人分会年度工作总结


在市农民经纪人协会直接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重视关怀下,2004年我镇的农民经纪人分会工作紧紧围绕镇面向市场、搞活流通、壮大队伍、提高素质、增收农民大目标工作上大胆创新,全力服务于农民经纪人队伍,总结起来,主要有“三个注重、三个提高”。
一、注重壮大和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市场参与度。
迄今为止,我镇农民经纪人已达567人,其中苏州市工商局颁发证书的165人,9月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新发展农民经纪人101人,其中 41人, 街道办分别为29、31人,在发展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过程当中本着既重数量、更重质量的宗旨来壮大队伍,着重把有规模、懂市场、善经营的能人吸收到农民经纪人队伍中来。据统计,现有567位农民经纪人几乎覆盖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所有项目,还包括15个农产品产、加、销企业,活跃在市场的农民经纪人,成了市场的弄潮儿,如 的板鸭、销售到全国各地。 健康蔬菜园每天上市的无公害蔬菜以多品种、优质、有竞争力的价格或为张家港市市区菜场的主要销售商。 村养猪大户王兴祥,率先淘汰老品种母猪,全部引进二元苏太母猪30多头,以优质猪肉大量供应市场,“花木大王”朱保清是本市最大的花木种植个体户,并获得省建设厅绿化二级资质,园林绿化工程做到了苏、锡、沪。事实证明,有一定规模的农民经纪人队伍在当今市场经济培育摔打下,对于活跃市场促进流通、农业发展、农要稳定、农民增收都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二、注重典型开道,提高农民经纪人影响力和知名度。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各种市场要素如产品、技术、资金等交汇在一起,小打小敲、单兵作战难于占领并赢得市场,而靠典型开道是营造经纪人市场经营水平重要一着。经几年的市场拼搏,我镇涌现了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能人,农民经纪人分会及时吸收他们入会,提供优质服务和市场信息,成为农民经纪人队伍中的领头羊。他们的崛起带动了农民经纪人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他们一般从长计议,市场定位高,起点规模大,不拘泥于一时的得失,钻研技术,易接受新事物、新知识,如 健康蔬菜园园主徐海林,瞄准无公害蔬菜将大兴其市的趋势,果断辞弃原从事的出租车生意,投入到无公害蔬菜产销业中,在农业局蔬菜办大力支持下,运用防虫网等新技术实现了蔬菜生产全过程无公害,在他的影响下,防虫网覆盖运用于蔬菜生产得到了广泛推广。 村的 ,是桃树专业户,兼 果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他钻研技术,经常向省农科院专家汇报,多次从省园艺所引进新品挑苗,现有面积达50亩,在他的影响带领下, 果树种植得到了较快发展,现有面积已有500多亩, 是塘桥的特种水产专业户,水产协会会长,现有面积40多亩,闯荡市场多年,近年来,养蟹技术水平日益提高,今年已有2批外销,市电视台3次前往基地,拍摄并向全市介绍。
总之,对于农民经纪人队伍中涌现出的典型,分会及时总结,重点扶持和服务使典型之花更加璀灿,影响力和知名度也日渐提高,从而促进了农民经纪人队伍的不断壮大发展。
三、注重服务创新,提高分会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农民经纪人分会是农民经纪人自己的组织,随着服务对象和内容不断延伸扩大,给分会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三镇合并后,综合运用农业资源,更大范围内提供服务和拓展市场成了分会新的课题,我镇分会在服务上大胆创新。
1、不定期组织农民经纪人培训、参观、及时撰写分发各种技术资料,今年共组织培训5期,其中11月中旬由市协会牵头,聘请了 教授对新入会经纪人进行了培训。7月中旬,组织 果树专业合作社社员前往无锡阳山参观学习,9月下旬组织浅水种植基地苏新文等人前往吴中参观芡实的种植及管理。今年共印发资料6500份,举办科技早市5场, 水产专业户有在镇农贸市场喝早茶习惯,分会同志经常与他们相聚,送技术、送信息。通过搞培训、送资料、勤咨询受到了农民经纪人的欢迎。
2、促进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立,积极申报无公害产品和基地。今年,已报批专业经济合作组织7个,对于已建立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采用加强指导,开展活动,使其名符其实,影响力不断扩大,如组织 果树专业合作社申请“妙玉”水蜜桃商标注册, “绿健”苦瓜茶商标注册。在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和基地工作中,采用超前规划、成熟一个、申报一个,扩大知名度,增加效益为目的。今年共申报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品8个,包括 健康蔬菜园、 苦瓜茶生产基地、獭兔养殖基地、 长江绒螯蟹养殖基地等,初步估算,可增加产品销售收入上百万元,获利30多万元。
我会今年的工作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协会要求比,与兄弟乡镇比,在农民经纪人规模、农产品基地与规模、流通的规模与领域尚有一定差距,但是我们有信心、有决定在新的一年中将分会工作推向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