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集锦

乡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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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

3.1 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hC179.com 一起合同网】

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局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能落实相关工作,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3.2 防范次生事故应急工作

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指导各镇区安监分局、督促相关企业排查、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险情,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应对措施。

综合协调科(应急办)具体负责指导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受灾地区影响的领域,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建议和可调用应急救援资源,通知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3.3 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

综合协调科(应急办)负责受灾地区引发事故的调度跟踪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局领导,同时转送相关科室。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出后,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有关科室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4 应急评估

受灾害镇区安监分局,对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报市安监局。

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结评估包括救援基本情况,救援效果及存在问题,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救援工作建议等内容。参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评估报告包括企业和事故基本情况,救援方案制订和实施情况,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乡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防洪法》与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区、街等上级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汛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编制公司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本公司安全度汛,预案编制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本着“团结协作与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切实做好防汛排涝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现象,避免与减少经济损失,保障汛期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编制操作性较强的防汛预案,确保公司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汛工作指挥系统

防汛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层层夯实责任,防汛期间各车间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同时为使防汛的各项指挥工作的有序进行,公司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指挥: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公司各分管领导、本部各部门负责人。

联络员:xxx

值班电话:

公司办公室:

综合部:

夜间值班:

值班室:

三、组建抢险应急分队

在汛期,为预防灾害事故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我们按照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区、街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保安队与消防队为主的应急抢险分队,应急抢险分队服从公司防汛工作指挥部领导,在汛情紧急情况下随时进入防汛抢险战斗负责处置紧急情况。

四、建抗洪抢险队伍

1、为了做好防大汛、排大涝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以民兵与青壮年职工为主体的二百人抢险队伍,出现特大汛情将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做好上堤抗洪抢险的准备。

2、在防汛期间,为搞好公司内部抢险排涝工作,由公司职工组成100人的抢险队伍,一切抢险工作由公司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

五、做好防大汛及防雨漏与防倒灌的准备

为安全渡汛,保证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预报大雨及暴雨来临时,各车间、部门应加强防汛力量,保证在岗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为确保公司所属企业各生产车间的厂房、库房及重点要害部位的汛期安全,尤其是杜绝各种细菌通过地下排水对食品的感染,车间、部门相应做好汛前防漏雨与对厂区内地下排水管道检查,各库房部位做好防倒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找主管部门解决,对地势低洼部位应采取防倒灌的措施,并切实保证安全渡汛,做到中、小雨不漏,大雨不倒灌,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六、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

为搞好今年的防汛抢险、排涝等项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设施、防汛工具、排水管道、防汛用土、防汛闸板、防水胶堵、通讯线路、值班车辆等各类物资的管理、维修、保养等项工作,使之处于良好战备状态。目前,我公司备有防汛工具:铁锨50把、扁担50条、排水泵3台、箩筐18个。

七、严格防汛值班制度

为确保安全渡汛,在汛期安排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防汛值班。对重点要害部位设专人值班制度,车间及有关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特别是遇有中、大雨时各重点部位必须有车间部门领导在岗,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防汛工作中各部门职责

在防汛工作中,贯彻“谁领导、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局观念,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此,制定各有关岗位职责:在汛期积极组织安排好生产并做好防漏雨与防污水倒灌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汛期的天气变化,结合生产实际协助组织排水、抢险。遇有雨情预报或夜间突发雨情,各车间、部门主要领导及防汛重点部门领导必须立即上岗巡视检查本车间、部门漏雨积水情况,并服从公司安排。

乡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3

2.1 事故预防

各有关业务科室建立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应急工作机制,分类指导各类企业排查、消除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系统,通过演练提高科室应急处理能力。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督促相关科室排查、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2.2 预警信息通报部门和内容

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向我局通报大江大河、大型水库超保证(设计)水位警报及病险水库、堤坝等水利工程的重大险情等预警信息;

市林业局向我局通报森林火灾等预警信息;

市地震办向我局通报地震监测及震情预警信息;

市气象局向我局通报台风、暴雨、寒冷、大风、高温、雷电、地质灾害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及发展态势。

2.3 预警信息处置

(1)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应急办)负责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接到预警信息后,进行初步研判,根据预警级别进行预警。

接到市政府有关部门预警通知和有关部门橙色以上预警信息,由办公室报局领导批示,按照局领导要求,综合协调科(应急办)立即起草发布预警通知,同时抄送受影响镇区进行预警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2)办公室接到市政府领导关于预警方面批示后,报局领导阅示,负责将局领导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件的指示转相关科室办理并督办。

乡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4

自然灾害在我镇发生较为频繁,主要有干旱、洪涝、风雹、病虫等。这些自然灾害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为保证在灾害发生前准确地预报和有效地预防,灾害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安置、转移灾民和灾后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市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临灾应急反应

临灾应急是指上级发布特大灾害预报后的应急行为。临灾预报发布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进入临灾状态,并做好救灾准备工作,对重点部位和易发灾害的地方要重点关注。

1.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成立救灾机构。救灾工作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共同参与,全力实施,协同配合,各司其职。

(1)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胡智(镇党委书记)、邓昌艳(镇长)

副总指挥:卢敏(镇党委副书记)、李光福、杨海龙(副镇长)、刘关蓉(副镇长)、曹晋松(派出所所长、镇党委委员)、何东(副镇长)。

成员:马廷祥(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主任、镇党委委员)、黄贵洪(财政所所长、镇党委委员)、曾小丽(高坪镇场镇党支部书记、镇党委委员)、杨牧晨(党政办副主任)、彭长生(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杨善春(武装部副部长)、蒋泽(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向帆波(卫生院院长)、王祥金(畜牧站站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马廷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2)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向市救灾办、民政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统一指挥全镇的灾害应急、救灾工作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救灾工作。

决定派遣抢险救灾队伍,协调解决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上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和增拨救灾款物。

及时汇总灾情,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接受救灾捐赠,分发救灾款物。

协调跨单位及其他救灾工作。

2.召开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成员、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预测的灾情,研究、部署预报区的防灾减灾工作。派出防灾监督、检查人员,赴预报区检查督促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

3.适时向预报地的村民和单位发出进行避灾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4.随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变化,做好灾害快速评估准备,及时提出延长临灾应急期或撤消预报建议。

5.民兵应急分队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含水利)、供电等部门,对预报区内的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要采取紧急抗灾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7.派出所做好预报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对重要部位和重点企业加强保卫。

8.经济与社会事务办、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在预报区广泛宣传防灾、避灾知识,及时平息灾害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9.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党政办、镇卫生院等部门做好救灾准备。

(二)灾后救灾措施

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1.人员抢险与工程抢险

镇武装部迅速调集、指挥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区,抢救、转移被困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受灾现场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2.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

卫生院、畜牧站在灾后2小时内建立起伤员、家畜救治网络,迅速组织本镇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必要时请上级对口支援。灾情发生12小时内派出防疫队伍进入指定区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3.食品、物资供应

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党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要组织调运食品(饮水)、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灾后3小时内,食品供应按每人每天1斤主食(馒头、方便面、饼干等)、部分副食(纯净水、矿泉水等)标准供应灾民。保证布匹、煤炭、铁丝、木材等物资供应;负责救灾车辆及油料供应。

4.通讯保障

与有关单位联系,尽快恢复被毁的通讯设施。

5.电力保障

与电力部门联系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协助灾区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送、配电设施,保证灾区用电。

6.灾民安置

灾情发生2小时内,镇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和其他救援人员一起抢救遇险群众、转移和安置灾民。采取借住公房、搭建简易棚、调拨帐篷、对口接待、投亲靠友等多种形式,组织群众自救,救护伤员;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的医治等救济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7.灾情报送和发布

(1)灾情评估。包括以下内容:灾情发生的时间、时段、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受灾人数、成灾人数、被困人数、转移安置人数、无家可归人数、饮水困难人数、因灾伤病人数、因灾死亡人数、倒塌房屋、损坏房屋、损失粮食、减产粮食、饮水困难大牲畜、因灾死亡大牲畜、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缺粮人数、缺粮数量、需口粮救济人数、需救济粮数量、需救济伤病人数、需衣被救济人数、道路、桥梁、企业等受灾情况。

(2)灾情报送。在灾情发生后,6小时内分别报市救灾办和市民政局,灾情一时统计不准的,先报受灾种类、受灾区域、受灾面积、受灾人口等大致情况,待查实后作详细书面报告。

(3)灾情发布。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在征得市上同意后由镇抗灾救灾指挥部实施向社会公布。

8.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

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及灾后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农作物以及各类应时蔬菜。组织毁坏沟渠和其他设施的抢修。

财政所、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国土办等负责组织、指导、帮助灾区进行倒房、危房的重建。

个别或部分农户民房因灾倒塌的,原则上在原宅基地建房;整个院落房屋倒塌的,统一规划建房。

9.社会治安维护

武装部、派出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0.气象及水位监测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及时作好测报。分析预测未来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对可能出现的和已出现的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并提出应对和紧急求援的建议。

11.宣传报道

党政办、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要依据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宣传提纲和灾情统一报道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工作,传播救灾知识,提高社会的防灾、抗灾和减灾意识,鼓励、动员民众战胜灾害,及时平息灾害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共建家园。

12.其他紧急事项

由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乡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规范应急救助行为,一旦发生自然灾害,能迅速、有序、高效的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灾区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预案。

一、基本情况

兰亭镇距绍兴市区5公里,东北部与绍兴市区接壤,东南紧接平水镇,西南与诸暨市相连。地域面积83平方公里,下辖20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人口3.2人。全镇拥有耕地2.7万亩,其中水田1.9万亩,旱地0.8万亩;山坡地及林地3.2万亩。

镇辖区内有病险水库5座,存在安全隐患的堤坝0处,低洼易淹点3处,地质灾害点0处。镇级避灾场所1个,地点为镇敬老院,可临时安置灾民500人。

二、组织机构和设置

(一)镇设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工作。

总指挥:张咸良

副指挥:董江兴、徐珠珍、鲁麓树、

成员:钱苗娣、冯志伟、唐晓芳、徐朝良、徐永伟、朱岳根、罗书卿

(二)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下设综合协调组、转移安置组、监测预警组、后勤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

由社会事业和保障办负责,其职责为:

A.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以及灾区需求;

B.召集镇有关职能办公室听取各村灾情和救灾工作汇报或通报,评估灾区形势并提出对策;

C.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村级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2)转移安置组:

由综治工作中心负责,其职责为:

A.及时掌握灾区需转移人员情况,包括需集中安置的和分散安置的;

B.根据灾害发展程度分批组织群众及时转移;

C.做好集中安置点包括检测合格可投入使用的避灾中心以及镇级避灾点的灾民进出登记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

(3)监测预警组:

由城建办负责,其职责为:

A.认真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大灾的重点区域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

B.落实预防措施;

C.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的路线和安置地点的具体方案,开展抢险、转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4)后勤保障组:

由党政办负责,其职责为:

A.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点;

B.每年年初视库存情况添置必需的救灾物资:如棉被、衣服等;

C.落实好用于救灾的食品供货单位并签订必需的协议;

D.做好救灾物资发放、领用登记工作。

三、灾害救助分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个等级。其中,特别严重灾害、严重灾害、较严重灾害的确定按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执行。

(一)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

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山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3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3)受灾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15%以上;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20%以上;

(5)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0.4%以上;

(6)因灾造成人员伤亡,造成较大影响;

(7)倒塌房屋间数占受灾区域总间数的0.3%以上;

(8)全镇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1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万人。

2、发生较大地震灾害,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以上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列入自然灾害救助范畴。

4、在敏感时间、敏感地区,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较重灾害事项。

(二)一般灾害(Ⅳ级)

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3人以下;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受灾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10%以上、15%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10%以上、20%以下;

(5)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0.1%以上、0.3%以下;

(6)因灾造成人员伤亡,造成一定影响;

(7)倒塌房屋间数占受灾区域总间数的0.7%以上、1%以下;

(8)全镇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2、发生一般地震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3.5-5.0级地震。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列入自然灾害救助范畴。

4、在敏感时间、敏感地区,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一般灾害事项。

四、灾情预警和信息准备

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同时,依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由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小组负责对全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报告上级各有关部门,保证灾情信息传递及时。各村的民政联络员兼自然灾害信息联络员负责本村的灾情汇集上报工作。

五、应急处置

本预案启动后,监测预警组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要及时转移安置灾民,明确灾民转移安置地点、转移线路及负责具体转移工作的责任人。同时落实好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因灾伤病人员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因灾死亡人员的家属能得到妥善安抚。

六、救灾物资储备

本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内备有:棉被、衣服、草席、床、毛巾、碗筷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同时与镇政府所在地食品供货商签订临时应急供货协议,包括大米、食用油、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以备灾民应急之用。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工作

对因灾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以及因灾造成日常居住房屋倒塌需重建的,镇政府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及时救助,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本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并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