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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通知推荐7篇

安全生产的通知推荐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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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通知(篇1)

xx公司及各xx企业:

根据xx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办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x)文件及社分管安排,结合我社防汛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企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研究部署。

二、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xx企业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切实加强该工作的,主要要亲自抓,分管具体抓,制定工作,细化防范措施,有效预防事故。一旦发生灾情,要靠前指挥,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系统安全。

三、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沟渠排水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加强巡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险措施,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排除,防止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企业要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供销系统的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好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并随时待命,做好救灾准备。各企业要及时掌握和报送水情、灾情信息,值班期间要有带班,并做好防范应急准备和值班记录,确保发生突发险情灾情反应迅速,能及时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xx

x月x日

安全生产的通知(篇2)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全面加强铁路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铁路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发扬“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精神和作风,突出强化高铁安全管理、安全基础建设和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铁路安全工作水平,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2.主要任务。加快建立健全高铁安全保障体系,深入推进站段结构优化、自控型班组建设、主要行车工种队伍“三项工程”建设,全面实施“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严格现场作业控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大力发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加强安全基础工作

3.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铁路各单位在制定铁路发展规划时,首先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在年度生产经营预算中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进行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每年召开一次安全运输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年中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每旬召开一次运输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安全情况,布置安全工作;每天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交班会,及时处置安全问题。

4.进一步优化站段管理结构。合理设置站段职能机构,优化车间班组设置,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调整技术站作业分工,推进货运装卸站点整合,推进机型分线集中统一配置,整合机辆、工电和供电检修资源,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设置基层生产岗位、定员和班制,优化生产作业流程,实施兼职并岗,进一步优化劳动组织。

5.深入推进自控型班组建设。按照思想素质高、技术业务精、管理能力强、实践经验足、群众基础好的标准,选好、用好班组长;按照满足生产、科学规范、实用实效的原则,健全班组管理制度;按照作业有标准、过程有控制、质量有保证、考核有奖惩的要求,完善班组安全自控机制。

6.加强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按照服务发展、科学配置、创新机制、全面提升、分期分类的原则,各铁路局要根据《铁路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规划》,修订完善本单位主要行车工种规划,分年度、分线路、分工种提出主要行车工种建设目标。按照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整体提升、动态适应的基本思路,以既有人力资源开发为主攻方向,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培养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抓好主要行车工种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推进主要行车工种队伍的结构优化和素质升级。

7.加强铁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在铁路重点专业技术领域培育“十百千万”人才。提高铁路运输主专业大学毕业生接收比例,到20xx年末,把主专业毕业生接收比例提高到80%以上。加强专业人才源头培养,引导相关高校加强铁路特色专业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发铁路特色专业本科教材,培养高铁发展急需的动车组、铁道工程等专业人才。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持续培养,每年优选1300名左右在现场工作3年以上的大学生,进行专业培训和新知识、新技术教育,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强化校企合作,继续做好新接收复员退伍军人专业学历教育工作,强化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8.强化职工安全培训。认真分析培训需求,按年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培训制度,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全驾驭能力。加强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管理素质,切实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落实铁路行车职工的安全培训要求,严格落实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动态优化制度,达不到岗位标准的,一律不得上岗。因作业人员没有进行培训、无证上岗发生问题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参加铁路建设的施工企业必须保证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9.规范规章制度管理。以《技规》、《行规》、《站细》、《段细》等基本规章为依据,分系统、分层次建立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形成不断充实和完善的工作机制,保证各专业、各层面的专业规章、技术文件、作业标准、作业程序和管理制度科学严密、统一规范、动态优化、具体可行,达到规范作业行为和设备标准的目的。

三、重点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管理

10.加快建设高速铁路安全保障体系。高铁安全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不懈地探索和实践,涉及高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固定设备、高速列车、调度指挥、人员素质、治安环境、灾害防范、安全监管等各个方面,必须比提速和普速铁路有更高的要求,必须以科学求实的态度,探索和遵循高铁安全的内在规律,加快建立健全具有我国特色的高速铁路安全保障体系。

11.健全高速铁路源头质量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高速铁路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和产品制造企业生产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质量追溯制,形成严密的设备质量源头保障体系。更新设计理念,规范设计标准,优化设计方案,改进和创新设计审查方式,提高设计审查质量,定期总结分析设计问题,落实设计责任,不断提高设计水平;严格施工过程控制、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验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分析,严格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考核;加强动车组主机以及高速铁路运用的各种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的质量监督,严格验收合格证管理,严把产品出厂、上车关口,实施质量索赔和召回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高铁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明确高铁产品准入条件,实行最严格的高铁产品准入管理。运营管理企业必须提前介入高速铁路工程建设,熟悉项目建设标准,把握各专业技术方案,了解各系统和设备功能,抓好业务技术培训,加强对设备和施工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问题整改。建设部门按标准组织工程验收,认真搞好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工作。安监部门严格按程序对高速铁路运营安全条件进行安全评估。

12.加强高铁干部职工队伍建设。高度重视高铁管理干部队伍培养,明确高铁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注重在高铁主要行车岗位和工程技术人员中培养一线管理干部,细化高铁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要求,强化高铁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团队建设。规范高铁主要岗位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明确选拔任用标准,严把人员入口;加大新职人员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岗前培训规定;规范在岗人员的岗中培训,落实每年脱产培训的时间和内容;加强实作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处理技术难题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提高自主检修水平;健全在岗人员考核晋升和末位淘汰制度,保证高铁主要岗位人员动态优化。

13.研发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技术装备。高速铁路所有技术装备安全标准不得低于同类技术产品的国际标准。设计制造过程中严格落实工艺标准、严格关键零部件质量检查、严格运行试验,全面落实造修标准。大力推进高速铁路技术创新,积极研发应用新一代高速列车,推动时速400公里级以上的高速列车和智能化列车项目。时速300公里及以上地段全部采用无砟轨道,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地段采用无砟或有砟轨道,有砟轨道全部采用特级或一级水洗道砟。在客运专线和高速铁路上积极推进CTCS-2级、CTCS-3级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建设。加快铁路供电远动控制系统建设。

14.建立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充分利用各种先进检测监控手段,对高速铁路设备进行全方位、全天候的动静态监测。在静态监测方面,利用三维精测网、探地雷达、微机监测和网管、视频监控等网络监控手段,实现对工务、电务、供电、安全防护等主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设备状态的实时监测。在动态检测方面,利用高速综合检测列车、轨检车、车载装置、探伤车、网检车、电务检查车等检测装备,实现对高铁设备质量状况的不间断检查监测。发展高速铁路便捷移动检测技术,提高基础设施综合检测、预警及分析评估能力。完善高速动车组车载诊断技术,提高动车组运行高可靠性。积极研发高速动车组车载接触网在线安全监控装置。建立健全防灾安全监控系统,设置风、雨、异物侵限、地震等监测装置。

15.不断深化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管理。继续深入探索高速铁路设备变化规律,健全高铁设备养护维修机制。牢固树立“检重于修、慎修精修”的理念,切实强化线路维修过程的质量控制,把好项目确定、作业精度、质量确认等关键环节。积极推行高速铁路工务、电务、供电设备“三合一”养修管理和动车组一体化检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动车组一二级检修作业标准,逐步完善三级修等高级修程的检修标准和作业流程。适应跨局调度指挥的全新行车组织模式,在规章制度、行车组织、应急处置等方面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跨局高速铁路的运营安全。

16.强化高速铁路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高铁反恐防爆防破坏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所有进站通道一律封闭,必要时派人看守,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铁道部关于加强防护栅栏、监控设施、基站围墙、电缆电线等防护设施和警务区建设有关要求,组织足够力量加强对沿线行车设施的巡查。要把高铁安检查危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充实安检查危机构和力量,加大安检设备、经费投入,规范安检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对所有进站旅客及行李,进行人人、件件安全检查,坚持把危险品堵在站外车下。

17.提高高铁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健全高铁救援网络,加快救援基地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满足快速救援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无砟轨道、高大桥梁、长大隧道情况下的动车组起复救援技术、装备和方案,细化紧急情况下旅客疏散办法。定期进行高速铁路应急救援实作演练,不断提高高铁应急指挥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18.健全高铁安全信息快速反应和重点问题攻关机制。进一步完善高铁安全信息快速反应机制,细化信息等级、畅通信息渠道,健全快速反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果断处置危及安全的各类信息。加强安全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跟踪落实,形成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影响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各类问题。定期检查分析高铁运营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影响高铁安全的倾向性问题。加强对影响高铁安全的质量问题和技术问题的联合攻关,形成高铁重点问题攻关长效机制。

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19.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抓好“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各方责权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强化领导负责制,按照“第一管理者全面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部门第一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负第一位责任;强化分工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各级组织和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齐抓共干的安全生产氛围和整体合力;强化专业负责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对本系统的安全管理负责;强化岗位负责,按照“有岗必有责”的原则,健全和规范各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20.严格落实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添乘机车检查制度,铁道部领导、机关各部门、各铁路局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要求添乘机车检查。各铁路运输企业要细化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站段领导班子成员添乘机车检查和深入现场检查的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包保和现场检查等制度,明确工作范围、重点,量化检查频次。各级干部都要严格执行现场跟班作业制度,认真落实营业线等级施工把关、穿越正线调车、重点列车添乘等有关规定,实现对现场作业的有效控制。建设施工单位要落实风险工点分级管理、分级带班制度,隧道施工必须实行带班作业,施工企业项目班子成员对重大风险隧道施工等要按规定在一线跟班作业。因未按规定检查、监控和跟班作业而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干部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1.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以规范职工“两纪一化”(劳动纪律、作业纪律、标准化)为重点,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的卡控措施,切实增强关键时段、关键作业、关键岗位的控制能力。

22.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活动。铁路运输企业以实现现场作业标准化为核心,全面开展以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实现基层安全管理达标,生产安全可控。

23.完善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安全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关系,建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专业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对事故多发、安全严重滑坡的单位进行全面剖析、重点帮促制度。针对干部管理、人员素质、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问题,形成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共同研究、及时解决的工作机制。

24.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铁路运输企业结合季节性安全、春检、秋鉴和重点运输任务,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闭环管理制度,分轻重缓急建立排查机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25.坚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倾向性、关键性问题专项整治。计划、财务部门在年度预算中保证专项整治资金;专业管理部门全面细化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明确整治目标、标准和范围,细化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费用管理,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项目按期完成。

五、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26.优先保证安全专项投入。铁路企业年度投资、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对安全生产必需的各项开支,在年度预算中优先保证。加大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力度,鼓励采用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产品、新工艺,优先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加快铁路运输技术设备的升级改造。属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的企业和单位,严格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

27.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安全技术装备。铁道部负责制定各专业安全技术装备政策和安全技术装备发展规划。各系统按照人机结合、机控为主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按照“十必须”要求,补齐完善提速区段和客运专线的安全防护设备,全面提高铁路运输安全保障水平。

28.强制推行完善的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快铁路安全监控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监测、检测、监控系统,扩大系统应用范围,完善铁路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机制,规范系统使用和日常管理;建立安全监测检测监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监测检测监控信息共享,及时预警安全生产问题。

29.逐步淘汰落后的铁路技术产品。在制定铁路产品标准过程中,注重提高产品技术性能和安全指标,对落后技术装备形成有效的技术壁垒。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实行强制淘汰。铁道部建立和完善铁路落后技术产品淘汰制度,每年定期公布淘汰产品目录。

30.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到位。严格执行现行铁路安全设施有关标准,加快制定铁路工程防灾系统设计等有关安全规范,确保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投入使用。建立完善安全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审查的制度,对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方案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专项审查,未能通过安全设计方案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复初步设计。对安全设施未按设计施工的工程,不予验交投入使用,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1.严格产品准入前置条件。进一步修订完善铁路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尽快规范和确定产品进入铁路市场的安全生产前置条件,在产品准入前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一律不予准入。

3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铁路运输企业成立技术委员会,建立完善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其技术决策权限,重点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安全问题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3.加强专业技术管理。进一步落实专业部门对系统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以强化规章制度管理、技术标准管理、设备标准管理、作业标准管理为重点,及时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和标准。加强对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卡控安全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落实专业管理安全责任制。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不到位产生重大隐患的,追究主管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部门负责人责任。

六、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34.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铁道部、铁路局、站段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依托高铁和大型铁路运输枢纽建设规划,结合基础设施综合维修基地布局,加快国家铁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尽快组建6个国家铁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配套应急指挥车辆,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应急救援平台功能,满足快速救援需要。

35.完善铁路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铁路行业各级、各部门、各种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做到应急有备,启动有效。铁路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建立与当地驻军、医疗、大型企业、工程等单位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影响和损失。

七、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36.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履行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政府职能,全面落实对铁路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政府安全监管和铁路企业安全管理关系,建立专门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日常办事机构,配齐配强专职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健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范文书制作标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尺度,细化检查评议考核办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在安全检查监督、事故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职责。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改进创新安全监督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完善和落实驻厂验收工作制度,规范铁路局驻段验收人员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管理,严格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37.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严格按任职条件和配备数量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检查评价制度,完善信用评价、考核制度,加强铁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对工程安全质量进行检查、通报、评估和预警,加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确保质量达标。检查发现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立即停工整顿,并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包方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8.依法加强铁路主要产品生产制造和维修企业的质量监督。铁道部要制定对准入的铁路机车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电子信息产品造修企业和维修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评价办法。铁道部、铁路管理机构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主要铁路产品造修企业进行检查,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抽查,严禁质量不合格产品进入铁路市常

39.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铁路运输、建设安全行政执法力度,突出抓好铁路安全保护区、行政许可、危险品运输、消防、铁路交通事故处理和建设施工等重点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强化铁路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地方安监、工商、税务、质检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依法清理和处置非法违法河道挖砂、采矿爆破、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行为。

40.加强铁路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切实提高铁路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依法实施传染病防治措施,切断疾病传播途径。实行食品统一进货,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制度,把住食品采购、保管、加工、销售关,重点加强站、车、职工食堂自制食品、动车组快餐供应等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加强站车给、供水安全监督,保证饮水安全。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41.加强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和治安工作。广泛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增强沿线群众法制观念和爱路护路的自觉性。加强铁路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铁路要害、重点目标、治安复杂区段的巡守,构建严密的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铁路站车查危防爆“五道防线”建设,加强铁路辖区和车站周边的治安防控,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铁路安全防控能力。

42.加强合资、地方铁路的安全监管。铁路安全管理机构督促指导合资、地方铁路加强安全管理,执行行业标准,强化设备基础,提高人员素质,确保运输安全。实行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铁路,必须明确界定各自的安全职责,受托方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首要责任;委托方应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必要投入,并有权对委托业务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还应明确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43.加强多经企业安全管理。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投资主体的安全监管责任。各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强化对所属铁路多元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铁路多元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企业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铁道部的有关规定,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44.加强对部属企业境外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各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必须明确并落实对所属境外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抓紧完善进一步加强所属境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规范所属境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境外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从勘测设计、施工建设到运输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45.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支持、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事故定损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明确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

46.落实工伤事故死亡职工赔偿标准。铁路企业按照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及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依据政策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工伤保险工作有关事项,落实工伤事故死亡职工赔偿责任和标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47.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和职工监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服务保证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注意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对实名举报者查实后予以奖励。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安全举报电话,接受监督。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对铁路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对媒体反映的客观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一经查实,积极整改。

八、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48.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铁道部修订完善《铁路局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铁路建设单位考核办法》和《铁路运输安全考核办法》。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因人员伤亡条件构成的较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铁路建设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行车安全、劳动安全、路外安全各项指标以及建设施工质量和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考核,按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铁路企业,实行从严考核。各铁路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坚持月通报、季公布、年考核的工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9.加大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力度。在领导班子考核中,突出安全工作业绩考核。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工作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加大安全生产业绩在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中的权重,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及时解决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0.加大对事故铁路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铁道部修订完善《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铁路运输企业发生一般A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不仅追究站段和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而且追究铁路运输企业分管领导的责任;发生较大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不仅追究站段、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管领导的责任,而且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站段和专业部门,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专业站段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发生特别重大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铁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其它铁路企业,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1.加大对建设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修订完善《铁路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发生一般A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追究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仅追究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而且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或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建设单位,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2.加大对铁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按照《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招投标挂钩办法》,实行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与进入铁路建设市场挂钩。按照《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及时确定并公布出现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不良行为,并按规定限制进入铁路建设市常建立工程质量索赔机制,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经济索赔,并要求限期整改。

53.加大对生产制造铁路产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铁道部要制定机车车辆、工务、电务、供电、电子信息产品源头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定期确定并公布出现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并明确给予产品召回、经济处罚、暂停生产、撤销许可等处理的规定。严格限制对一般A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零配件制造企业、对重大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整机造修企业进入铁路市常

54.依法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因非法生产导致铁路交通事故的,不仅严厉处罚非法生产企业,而且建议地方政府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5.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严格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事故查处实行安监部门层层挂牌督办,一般事故查处由铁路安全管理机构挂牌督办,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铁道部安监司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受监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本实施意见的细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的通知(篇3)

水矿团发[2008]19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安排意见

公司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根据集团公司和上级团组织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为持续深入地宣传党和****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体青工的安全素质,配合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围绕“治理隐患、防范未然”的主题,结合公司青年安全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未然

二、活动时间

200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具体活动

1、“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团组织要积极配合好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送安全文化到基层”在内的各项活动。

2、“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青安岗岗员

1学习水矿发[2008]199号《水矿集团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条例》。通过对《工作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明确自身的权利、责任、义务。各青安岗组织要组织专人对分岗、岗员执行《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使青安岗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3、“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青安岗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治理隐患,防范未然”的原则,做到四个加强(即:加强以“零点行动”、“突击查岗”为主体的上岗查岗力度; 加强对事故多发地段的排查力度;加强青安岗岗员的责任意识教育;加强对团员、青年 “三违”的教育工作),确保岗员“安全哨兵”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4、“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团组织要组织开展 “查隐患、防事故、迎奥运”活动。要组织团员青年和青安岗员查找隐患、治理隐患,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征文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组织本单位优秀青年和团员召开座谈会,共同**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积极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

5、“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青安岗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围绕“如何发现隐患、处理隐患”,认真组织开展青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青安岗岗员安全意识和排查、处理事故隐患的能力。

6、“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认真做好“我把安全带回家”

校园主题教育活动;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普及活动,以及写安全信、送温暖井口、安全建议等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单位团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广播、宣传厨窗、黑板报等载体,通过“三会一课”、安全学习、座谈会等形式,集中宣传,大造声势,形成上下一体的态势,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年职工中的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2、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治理隐患防范未然”,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活动要有计划、有实施、有检查。

逐步形成责任制,明确责任,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

三。各单位团组织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将活动计划和总结报告公司团委青年工作部。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抄报:团省国资委工委

抄送:蔡毅,党群办公室安全管理部

共青团贵州水城矿业(集团)****委员会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印发

共印5份

安全生产的通知(篇4)

xx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二季度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经xx委会研究,决定召开委系统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现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xx年4月24日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市建委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领导及参会人员

(一)出席领导:xxx

(二)参会人员:市市政公用局、市园林局、散装办、墙革办、重点办、安全站、质监站、市场站(装饰办)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及主要内容

(一)宣贯学习相关文件

1.《xx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xxx]18号);

3.《xxx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巡查及安全事故情况通报》(鄂建办[xxx]62号);

4.《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鄂建办〔xxx〕64号);

(二)参会单位工作汇报。对一季度本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及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二季度工作部署。部署安排委系统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布置安排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景区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

xx委会办公室

xxx年4月22日

安全生产的通知(篇5)

分公司各基层单位:

为加强分公司节日期间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化节日期间各基层单位车辆管理和相关制度的落实,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当前交通安全形势,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 要求服务队值班司机写出节日安全行车,同时还要重点对值班司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确保其在值班期间不违规驾车,不违法驾车,保证行车安全。

1、各基层单位在节前要对所属车辆的安全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并留存车辆检查记录。

2、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节日期间车队值班干部要增强责任心做到严格管理,出行车辆必须携带随车证件,准驾证和任务路单。

3、节日期间禁止公车私用,禁止未经批准,擅自派车执行长途任务,严禁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

4、节日期间若发生问题要及时向分公司值班或主管部门上报,不准瞒报或迟报。

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为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有效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请各基层单位认真做好“端午”节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工作要求如下:

1、各基层单位对车场、工具房和重要部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完好有效。

2、各基层单位对用电场所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电路设施、用电设备是否安全有效。对暂时不用的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断电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在生产、施工作业现场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尤其在动火作业时要认真做好工业动火审批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4、各基层单位要保证本单位所管辖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并认真查找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分公司消防安全。

                  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的通知(篇6)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各项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和伤亡事故特别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明确安全职责

节日期间,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时段,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时段。为此,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一把手负总责”的',高度重视“国庆”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外地单位的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持做到主要亲自抓,分管督促抓,经办人员具体抓。对“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逐级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明确目标重点,抓好工作落实

1、自查及检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9月28日前

2、检点:一是公共聚集场所安全。对“国庆”期间举办的各类庆典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制订好确保活动安全的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有关责任人员,以切实防止各类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运行等各类违章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建筑施工和房屋拆迁工地安全。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拆迁工地检查拆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线有否私拉乱接。禁止墅蛮拆迁;四是工业(出租)企业、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各工业(出租)企业生产安全,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活动,严防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事故发生;五是消防安全。重点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及老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和安全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企业;六是中小学要加强节前安全警示教育,确保学校和学生安全等;七是各专业市场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

3、检查方法:检查分二个层面进行。一是在9月24日前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完成本区域范围内现场和台帐方面的自查;二是9月25日后,街道将组织各专业检查组开展检查,社区组可分片由各片负责人组织检查。

4、检查要求,由组长牵头,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检查,并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落实人员督促整改。对“国庆”期间的各种庆祝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防护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单位和各检查组应将自查、检查结果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在9月28日前报街道安全生产小组办公室(315室)。

三、加强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国庆”期间,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密切关注本单位辖区内的安全情况,做到每天“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安全生产的通知(篇7)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xx〕15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南安委办〔20xx〕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我县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加强“红线”意识,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同时组织开展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政府安委会。

承办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各承办单位组成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全县性活动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组织“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松溪烟草公司、国网松溪供电公司、松溪天工化工有限公司、松溪电信公司、中石化松溪分公司等企业要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要通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二是组织宣讲团下基层宣讲安全生产知识。县安委办组织宣讲团,深入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三是在媒体平台开展安全发展论坛活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至少在《湛庐讯》发表1篇评论或撰写1篇体会文章,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2.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县安委办在松溪县大街开展20xx年安全月宣传咨询活动。乡(镇、街道)要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开展媒体宣传活动。松溪电视台、湛庐讯等主流媒体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手机报等平台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等,同时充分利用各单位LED显示屏、文化广场显示屏等进行公益广告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3.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企业要举办“守护生命” 安全生产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动员组织本部门及所管辖的行业内企业职工积极参与。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媒体合作,利用报纸、杂志或网络平台,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本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大赛。

4.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举办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 主题的演讲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

5.组织推荐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县教育局、县文体广新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等负责择优推荐至少1部安全文化精品。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县政府安办审核后上传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经线上投票和线下评比,选出一批安全文化精品力作在媒体广泛展示传播。

6.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县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开展“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专题研讨和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7.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举办两期安全生产培训班,全县所有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由南平市安监局发放安全资格证书。各企业要相应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8.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6月份,松溪县安委办委托公路分局举办“公路抢险”应急救援预案综合演练。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至少要开展一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活动,要全面推动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灾避害和自救互救能力。

9.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

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动员组织至少10家规模以上企业的职工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松溪烟草公司做为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在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中要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做到即时拍即时传。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分类梳理后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上公布,对公众关 注度高的隐患发现者给予适当奖励,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区域性活动

各乡(镇、街道)按照县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隐患排查周、安全培训周、标准化推进周、职业卫生宣传周、中小企业宣传促进周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培训与职业健康知识普及、安全基础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等活动。

(三)行业性活动

县总工会集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团县委负责组织开展“青安岗在行动”,县妇联负责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县教育局负责开展“平安校园”活动;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县农业局深入开展“平安牧渔业”创建活动;县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其他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针对性地开展相应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各级政府安委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分别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报送县组委会办公室。要有效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确保完成县组委会已作出具体安排的.活动,督导辖区有安排具体活动的企业认真开展并全程记录。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中央、市委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层层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方案,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行业媒体的深度挖掘作用、地方媒体的广泛传播作用、新兴媒体的快速渗透作用,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社会氛围。

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相关企业于5月2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填报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7日和7月4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xx,电话:xxx708,电子邮箱:xxxj@。

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一并报送。

xxxx委员会

20xx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