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养老金方案

最新养老金方案。

为了保证工作或事务的有序和高效进行,一般而言我们需要编写多个工作方案供上级参考决策。那么,如何才能撰写出令人满意的方案呢?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趣的内容,不妨阅读一下“养老金方案”吧!我们希望这些数据能够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实用的信息和建议!

养老金方案【篇1】

从1月1日起,新疆将第六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标准水平3个百分点,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13%。调整后,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为月人均177元。

据悉,凡2012月31日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均在此次调资范围内。企业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之内;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之内。

此次调整采取普通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因素挂钩,不同对象的调整水平有一定差别。对于既符合普通调整又符合特殊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双重”调整。退休人员中,原军队专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自治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可按平均水平发放。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的办法和标准:

凡符合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年末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120元。之后,对缴费年限超过的,从第起,每满1年增发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缴费年限是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折算工龄。

在普调的基础上,对200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具有高级职称的,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含高级技师的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发80元。

截止2009年12月31日,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另再增发10元 。对201月1日以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70元的标准增加养老金,不再执行60元的标准;对年1月1日以后年满80周岁的,从年满8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105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不再执行95元的标准。这较2009年的增发标准各高出10元。

对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75元;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55元。对1956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原工商业者,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45元;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35元。

养老金方案【篇2】

当前北京人社局向公众发布了关于北京市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具体调整的方案,对于这次的调整方案挂钩调整、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配合调整的方法,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水平。据-中国养老保险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了解,在调整之后每人平均每个月增加了305元整,每个月平均水平已经达到了3355元。

对于一月份和二月份增加的养老金将在三月的时候,发放到位。这也是北京市连续二十三次调整企业退休养老金的基本养老基金,在北京市228万人将为此收益。

那么养老金调整的挂钩方案是怎么样的?

北京市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将继续坚持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如何计算?

相信这是很多企退人员关心的问题。据了解,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至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5、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什么类型的保险产品适合养老?

在众多的保险产品中,年金保险特别适合进行退休养老规划。

所谓年金保险,指的是在约定的期限内,保险公司定期,可以是每年、也可以是每月,付给被保险人约定的金额。投保年金保险的消费者都是希望通过这项理财安排,以后每年能有稳定的源源不断的财务收入。

很多人认为养老是老年人的问题,退休更是二三十年后的事情,可以不必着急在年轻时开始投保,这恰是养老规划最大的误区。买保险一定是越早越好,比如从儿童时期就开始设置“养老金账户”,并且随年龄增长逐渐增加保额。毕竟投保年龄越低,保费越便宜,而且保险的意义还在于专款专用、强制储蓄,还能防骗防盗。

以契约的形式约定按月(或年)领取形式,就像发工资,是养老期间稳定的经济依靠。

“交多少、领多少、何时开始领”全都以保险合同的形式约定,受到法律保护,不因外界环境的变化受影响。

(1)选择B款提前退休,最早40岁就可以“退休”了。

(2)交费灵活: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交至领取年龄6种交费方式供选择。不同交费期可变更(交费期变更不能由短变长)

(3)领取灵活:乐享福可通过变更领取方式(年/月领)及保证给付期限(20/30年),与其他养老方式(如社保)完美搭配。

重疾有钱治:提供45种重疾呵护,独立给付不影响养老,未发生重疾身故,给付附加险所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养病有补贴:专为“乐享福”开发,重疾确诊提供5年护理费,契合“5年存活率”人性设计。护理保险金领取期间身故,一次性给付尚未领取的护理金。

平安“乐享福”养老保险投保须知:

怎么保:一次性交、5、10、15、20年交、交至领取年龄;支持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养老金方案【篇3】

青海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7

杨颐介绍,2017年,青海省调整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140元,较国家标准提高70元,列全国第六位,西部第一位。

“我们连续13年调整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并首次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两项加权平均增幅5.5%左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月人均3255元,列西部12省区第二位、西北五省区第一位。”杨颐说,这些惠民措施的出台,社会反映良好。

杨颐表示,为了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从深入研究、掌握全国调整动态、做好监控督办、加强舆情监测、总结经验六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养老金调整办法,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青海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青海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批准,决定从2017年元月开始,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根据两部《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的要求,青海结合实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研究拟定了青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实施方案。

经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今年青海调整的政策内容与人、财两部的要求完全一致,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同时考虑艰苦地区因素进行调整。

国家批复,青海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加权平均后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46元,调整幅度为6.6%。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215元,调整幅度为7.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340元,调整幅度为5.9%。此次,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的比例是指全省总体的平均增加水平,不是每一位退休人员必须提高的水平。

青海省人社厅副厅长苏全仁介绍,此次调整范围为参加青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规定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此次调整后青海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在西部省份依然处于较高水平。

进行定额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考虑青海自然条件艰苦等因素,对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此次调整,

一是向企业建国前老工人进行了倾斜,企业退休人员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再增加170元。

二是向高龄人员倾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按照年龄阶段进行倾斜,年龄越大的标准越高,分别为10元、30元50元、70元不等。

三是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调整。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步同比例调整解困补助标准。

养老金方案【篇4】

0天津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将在今年4月份进行。年天津全市企业退休人涨养老金从四月底已全面实施,全市范围内将有两万多名退休员工受益。2016年天津市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吗。据了解,本次天津市共为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574.15万元,而全市的退休人员平均工资也由原来的1685.92元增加到调整后的1885.63元。

第一部分:

①缴费年限不足,本轮天津退休职工2016涨养老金增加120元。

②缴费年限满15年不足16年的,本轮天津退休职工2016涨养老金增加123.5元。

③缴费年限达到16年及以上的,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本轮天津退休职工2016涨养老金3.5元。

示例:老李退休前缴养老金费年满每月能领取127,老王退休前缴养老金年满每月就能领取130.5,以此类推。

第二部分:

截至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

截至月31日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

截至年12月31日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80元。

第三部分:

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前两部分累计计算增加后,养老金仍低于2295元的标准,按照以下方式再增加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在前两部分增加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再增加2.5元,缴费年满16年的再 增加5元,以此类推。

第三部分再增加后最终养老金超过2295元的,只增加到2295元,超出部分不再增加。

例:以某国有企业退休女职工,退休时年龄54岁,共缴纳了30年的养老金,但当前退休金每月只有2090元。 第一部分增加养老金172.5元,第二部分不增加,前两部分增加后共计2262.5元,不足2295元的情况继续再增加第三部分,第三部分本应增加37.5元,但合计为2300元超出2295元,因此第三部分只能增加到2295元。

延伸阅读:

近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回复网友提问时提到,天津市养老金增资方案正在审批过程中,预计9月底发放。

调整后的养老金待遇都会从今年1月1日起计发,前几个月调整的部分也将会进行补发。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预计惠及1亿多名退休人员。

这也意味着,在到2015年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上,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二连涨”。

焦点一:为何上涨6.5%?人社部表示,养老金调整幅度的确定,需要考虑保障基本生活、分享发展成果、基金可负担三项原则。一些专家表示,通常而言养老金上调幅度不低于物价上涨、不高于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都属于合理区间。

此次养老金上调6.5%左右,主要基于统筹考虑养老金现有水平和物价指数(CPI)变动。过去三年,我国CPI一直保持在3%以内,6.5%左右的调整幅度可以确保养老金购买力不降低。

焦点二:三类人群明显受益缴费年限长的退休职工,艰苦边远地区退休职工,高龄退休职工是此次上涨的最受益人群。各地也都针对这三类人群给予了相应的开放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涨吗?

每个人的退休金都能涨6.5%吗?

今年国务院部署的“6.5%”左右的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不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6.5%的比例调整,更不是简单地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加养老金。

调整待遇,基金是否有保障?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待遇后将确保发放,退休人员对此尽可以放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将继续给予补助,确保养老金足额按时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此次养老金上调虽然是同步调整,但资金来源不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所用资金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明年、后年还会涨退休金吗?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直接关系广大退休人员切身利益,尽管企业养老金已连续上调多年,但尚未实现养老金调整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这让许多退休老人心里没底。

养老金方案【篇5】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广西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我区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这也是我区自20xx年以来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治区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推进养老金调整工作。企业退休人员若有疑问,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广西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缴费年限因素挂钩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批准,本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自1月1日起,调整范围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据介绍,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普遍调整主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标准为:普遍调整部分,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8元基础上,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适当倾斜部分。一是对至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二是对至12月31日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902元计发。

养老金方案【篇6】

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待遇保险,以及最低工资线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北京养老金将迎来连续25次增长 待遇水平领先全国

据国家今年上调养老金的总体安排,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xx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从发布会上获悉,过去5年,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持续增长,企退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年均增长9.2%。在20xx年8月,北京市宣布上调当年的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提高到每月3573元。

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蓓介绍,北京市将于下月启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整,7月底之前职工养老保险调整将全面到位,持续提高养老保险的待遇。

虽然目前还没有透露上调的具体方案,但据北京市人社局介绍,今年调整后,北京市企退人员养老金实现了连续25次增长,待遇水平全国领先。

▌最低工资线、工伤保险等标准也将于下月调整到位

陈蓓还表示,在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同时,相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待遇保险,以及最低工资线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城乡居民养老金自去年上调后,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加到425元。 在今年年初获悉,北京市从今年起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上限,由现行的每年7420元调整为9000元,同时调整财政补贴居民养老保险的标准,最高补贴达到每人每年150元。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向 表示,缴费上限的提高意味着个人每年可以累积到账户的金额增加,再加上财政补贴的提高,未来领取养老金时,待遇也会相应提高。据初步测算,北京市居民未来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或超过1500元/月。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去年北京市已经将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至1890元,下月调整后,还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提高。

多知道一点

年底前北京186.2万新农合改换社保卡就医

在上午的发布会上,陈蓓还介绍了北京城乡医保整合的进展。据她介绍,7月份北京将启动对所有186.2万新农合农村保障对象医疗保险卡的信息采集。

9月份要完成首次城乡医疗保险统一资金筹集,即原来分部门、分区县进行城乡医疗保险资金筹集,这次要完成城乡医疗保险统一资金的筹集工作。

到年底之前,我们要实现186.2万原来新农合的保障对象,也就是原来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医疗保险持社保卡就医。

北京市将实现城乡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统一”。未来,参加医保不会再有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差异,农村居民参保、就医、支付都会有更大的实惠。

养老金方案【篇7】

近日,据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消息,北京养老金将再次上调。该方案将是北京市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养老金上调,一直缺乏支持的养老机构和老年人对此表示欢迎。

据悉,该方案将分三个阶段逐步实施。首先,在2021年7月1日起,北京市养老金将上调5%。随后,在2022年1月1日再次上调5%。最后,在2022年7月1日,养老金将再次上调5%。这意味着,在2022年7月1日之后,北京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比目前高出15%。

对于此次调整,北京市政府部门表示,这是为了缓解老年人生活负担,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并鼓励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志愿服务。此外,也为进一步推进北京市中老年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对于这一消息,北京市的退休人员和各界人士纷纷表示欢迎。他们认为,此次上调可以缓解老年人的财务压力,同时也能让他们更为主动地参与社会活动,提高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水平。

北京市的养老机构也表示,养老金的上调对于他们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由于人力和材料成本的不断增加,目前的养老机构收入已经难以满足运营和投资的需求。此次上调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不过,一些专家也提出了一些问题。首先,对于一些刚刚退休的人来说,这一调整并不能完全解决他们在养老方面的问题。此外,由于社会财富不均和城乡差距等因素,一些地区的老年人享受到的养老金并不如北京市高。因此,加大对于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工作推进也是十分必要的。

综上所述,此次北京市养老金上调方案的实施可以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支持,同时也有望推进北京市中老年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同时,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养老保障工作,确保所有老年人都能享有基本的养老保障权利。

养老金方案【篇8】

江苏省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导读:据悉,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我省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昨天,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公众平台对“我省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今年我省将继续同步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也是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第13连调。我省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根据国家要求,今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完全统一。这是继去年首次实施两类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统筹调整之后,在推进两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也进一步夯实了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的基础。

文章一共解读了以下几点:一、调整办法总体框架不变但实行缴费年限分档挂钩: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采取年限分档挂钩;二、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仍可享受倾斜;三、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新退休人员目前仍只能预调;四、今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参照调整养老金。由于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保年度,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下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这就导致相同条件下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要比上半年新退休的高。为妥善解决这一矛盾,经请示国家人社部同意,我省每年按国家统一部署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时,均对当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从7月1日起参照调整养老金。今年,我省将继续沿用这一做法,对今年上半年的企业新退休人员,自7月1日起参照今年的普调办法调整养老金。

我局相关科室正在仔细研究省厅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具体方案,待市局相关文件下发后及时出台我区调整养老金文件并实施落实,以更准确、更高效地完成此次调资任务,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以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逐步平衡各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促进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养老金方案【篇9】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天津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天津退休职工涨工资,天津退休金4月上调。

20天津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将在今年4月份进行。2016年天津全市企业退休人涨养老金从四月底已全面实施,全市范围内将有两万多名退休员工受益。据了解,本次天津市共为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574.15万元,而全市的退休人员平均工资也由原来的 1685.92元增加到调整后的1885.63元。

1.缴费年限不满,增加120元。

2.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增加123.5元。

3.缴费年限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年限每多一年,增加3.5元。

例:缴费年满127,缴费年满的130.5,以此类推。

1.截至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增加40元。

2.截至月31日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增加60元。

3.截至年12月31日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以上的,增加80元。

1.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前两部分累计计算增加后,养老金仍低于2295元的,按照以下方式再增加养老金。gZ85.COm

2.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在前两部分增加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再增加2.5元,缴费年满16年的再增加5元,以此类推。

3.第三部分再增加后最终养老金超过2295元的,只增加到2295元,超出部分不再增加。

例:以某企业退休女职工,年龄54岁,缴费年限共计30年,当前退休金2090为例。

a.第一部分增加养老金172.5元;

b.第二部分不增加,前两部分增加后共计2262.5元,不足2295元的情况继续再增加第三部分;

c.第三部分本应增加37.5元,但合计为2300元超出2295元,因此第三部分只能增加到2295元。

养老金方案【篇10】

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时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Z1+Z2+……+Zm-1+Zm+1n)÷Z1、Z2……Zm-1、Zm为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指数。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参保人员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对应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参保人员2010年底以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的月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按照沪府发(2007)27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人”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按照其周岁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年龄在40周岁至70周岁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家新办法的规定确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不满40周岁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40周岁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参保人员退休年龄超过70周岁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70周岁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

养老金方案【篇11】

【相关新闻】

长春7月养老金将延迟至28日发放

近日,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退休养老金调整文件精神,长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启动。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2016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企业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50余万企业退休人员,为了使调整资金能够与七月份养老金同步到位,市社保局积极组织力量加班加点开展调整增加与发放工作,7月份养老金将延迟至28日与调整增加养老金同时补发到位,同时,从2017年7月10日至14日将暂停对外办理除养老金增加以外的其他待遇业务。

长春市企业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工作启动

9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启动。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2016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企业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50余万企业退休人员。为了使调整资金能够与7月份养老金同步到位,市社保局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调整增加与发放工作,7月份养老金将延迟至28日与调整增加养老金同时补发到位。7月10日至14日将暂停对外办理除养老金增加以外的其他待遇业务。

28日起,参与调待人员可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查询待遇调整情况,企业劳资人员可在该网站下载《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情况校对表》对调待情况进行核实。为了保障增加的养老金实现月底前发放到位,经请示调待审批工作各单位可在发放后按调待文件规定审批。

养老金方案【篇1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号)规定,为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我市将对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进行核查整治,追缴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中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

二、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包括行业统筹人员)死亡的,亲属、用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组、社区及镇办应在当月主动向韩城市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报告;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在当月主动向韩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报告;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亲属应在当月主动向镇(办)、村(社区)社会保障所(站)报告;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死亡的,亲属应在当月主动向韩城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报告;领取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人员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在当月主动向韩城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报告。

三、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服刑的,用人单位或其亲属应当及时向第二条所列的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刑罚情况,并由用人单位或其亲属负责落实退回服刑期间违规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

四、领取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待遇领取人条件变化后,及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未及时申报导致多领、冒领工伤保险待遇的,应由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及时退回:(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六)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七)经人社部门稽核确认属于丧失待遇享受资格的其他情形。

五、参保人员不得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一)参保人员不能重复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一人员不得异地、多户头重复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有重复领取的,只能选择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清理,多领的待遇应予足额退回。

(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重新就业或退休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在重新就业当月或办理退休手续当月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终止失业保险待遇,未及时申报导致多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及时退回。

(三)参保人员不能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应及时退回失业补助金。在多地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同时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应及时向非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退回。

(四)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不得全额重复领取。

六、其他经人社部门认定不符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已经领取的应予退回。

七、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或其亲属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回业务。机关事业单位未及时办理停发业务等导致退休人员多领、欺诈冒领养老金,逾期未退回的,所在单位应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全额垫付其退休人员违法违规侵占的养老保险基金。

八、经告知后仍拒不退回的,将按以下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人社部《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对严重失信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请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及其亲属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如有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务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足额退回。经告知后仍拒不退回的,由公安、人社等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整治、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