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本色10篇

读后感本色10篇。

工作总结之家主题阅读推荐:“读后感本色”。

如何查找作品的读后感范文呢?在阅读作者的作品后,我们一定能从中感悟到什么,大家写读后感时,不要仅停留在对原文的简单抄录或复述。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读后感本色”,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读后感本色(篇1)

这篇文章应该算是我对乐嘉老师从初识到细读《本色》后的看法。纯个人感受,最鲜明的几点印象在这里分享给大家。有很多朋友看过我曾经写的超演之旅回忆录。那里面也记录了我初识乐嘉时的感受和对他的印象。#本色#是对他最准确的形容。

这些都是他的亲身经历,窃喜终于可以有机会慢慢拼凑他的成长之路了。一是出于好奇,二是想看看有啥小辫子能抓到,以后在被他批评的时候,稳稳揪住,予以反击。这是我的阴险嘿嘿。

结果是,我发现这是个圈套。 《本色》封面上的八个大字写的是我,说的是你初看是那么的亲切和友善,就像一双向你敞开的臂膀:来,我们是一类人,是缘分,是朋友而当你捧起这本书,细细读来的时候,才发现有时找到共鸣并不都是好的感受。这本自剖录不是自传,那些故事是直指内心的人性笔记,是血和泪,是痛苦和挣扎。而且,他的阴险在于,他用自己真实的故事做例子,他坦白自己的动机,他揭开自己的丑陋虚荣,脆弱无能,他把所有内心承受过的挣扎与痛苦,一刀剖出摆在你面前,笑着向你诉说真相。回想当初我看书的动机想抓的小辫子人家自己早就梳理整齐,一一摆在你面前,而且最让人崩溃的是:写的是我,说的是你,这些小辫子,是乐嘉的小辫子,也是你的小辫子,是我们所有人的小辫子

梦想目标欲望热爱证明自卑自尊这是对我影响最大的几篇。诙谐幽默的文字并没让我感到愉悦。相反,我开始沉默,郁闷,悲伤,无奈总之,很长一段时间被负面情绪围绕着。有时候勾起对曾经的回忆,也有时候审视自己的动机最后,我终于明白乐嘉的良苦用心。这本书是面镜子。他告诉你怎样的回忆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他告诉你如何洞悉真正的自己。

《本色》是本自剖启示录。也许对于我这么个三十大几的人来说,是时候追溯源头了。在总渴望被人了解,却又害怕被人看穿中挣扎了这么久。我在34岁生日这天做个决定吧!从今天起活出本色!!拿刀来!别担心,不是自剖,是切生日蛋糕!不过我感谢#本色#,感谢乐嘉,与他同样性格的我占了个大便宜,从同类人身上,可以看见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当然,他的自剖让我看清了自己的不足与潜能。

从初识乐嘉,到浅读性格色彩,他始终扮演着传道者的角色。而今《本色》这本书,是对我最大的冲击。曾经的《色眼识人》让我清晰理性地看到了性格色彩学的价值与意义。我想,这本《本色》会让很多人对乐嘉老师的个人魅力毫无抵抗力。尽管,他说他并不完美

所以,不要问我是否爱他,你对乐嘉有抵抗力吗?去读他的《本色》吧!

读后感本色(篇2)

《日本色气》读后感500字!

这是一本令闲置肉身数十年的中年少年突然想涂身体乳的书,去年缠绵病榻半年间读完,正是生命混混不振之时。

也是佩服日本人蜗牛角里做道场的能力,方寸间自有乾坤。书的品相极美自不必说了,更是极喜欢的友人相赠,犹不可辜负。

“色气”是什么,作为一个精细的理论作品,将它与“粹”与“谛观”等近似概念细细相格,有源有流,有交融有分野。然而,与其说这是一部探讨肉身与灵魂的小书,不如说,是日本人擅用的tricks之一,将“肉身”与“灵魂”全视作工具,在山重水复的格物之中,以近乎道的态度,将一切升华,超越灵魂,超越生命。究其手法,与脍切鱼肉,与细分茶,略无差异,终归是将万物融入道中以超越时空触摸永恒的伎俩罢了。

然而,万象与空之间的微妙存在,仍然令人神往。不管是潇洒的“意气”,还是婉转的“物哀”,皆是短暂与永恒的碰撞,是投身之执着与抽身之洒脱之间微妙的平衡。

美尽在其中。美就在我们尽全力去想象美的尝试中,美就在我们试着将流水般无可挽回的瞬间定格成审美范式的妄念中,美就在我们倾尽所有地接近它却不得不承认一切如此徒劳然然而因为已经尽力故而只发出哀而不伤的感慨中。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有限人类,因病更是与无常共处数十年,早已对肉身有倦怠之心,读完这本书会不自觉地挺直脊背,并且突然想要细细地给身体涂身体乳,并且立刻淘宝了一件竖条纹的浴衣。

读后感本色(篇3)

亲爱的偶像:

我也偏爱纸质书,像你描述的,伴着翻书声和油墨香,黄金屋,颜如玉跃然纸上,人生岂不快哉!

乐嘉,你说自剖越深,活的越真!你说给每个想活出自己的人!我多么渴望能活出自己呐!可是,每每自剖,却每每浅尝辄止后继续逃避。其实,所有我想知道的答案都在我自己的心里,只待我鼓起勇气问问题再次翻开《本色》,或许,我想要再次借助她的力量,打开心门,找回我散落天涯的勇气。

当我第一次读《色眼识人》的时候,遨游在红蓝黄绿里的我是快乐的,那时的我想当然的认为这本书的作者在写下它的时候,也一定是快乐的。而今再读《本色》,一行一篇读来都很伤感,鼻头阵阵发酸。

(我为自己是乐嘉庞大粉丝里的一员而感到幸运和骄傲。可是,我的崇拜却没有得到亲友打心眼儿里的认同,我为此不开心了很久。在他对我说看到网友指责乐嘉性骚扰谢娜时,我说如果你硬要这么说,那么我想问问你,如若真有其事,谢娜怎么没有说什么?在她对我说你喜欢乐嘉,还好你喜欢的不是宁财神时,我说自己对宁财神知道的甚少。你们是我的亲友,我所喜爱的人与事,你们可以不喜欢,可以反对批评,可是至少,要让我感受到最起码的尊重,而不是轻蔑!其实,我的内心充满了挫败感与无力感,我的家人与朋友之所以不相信我的崇拜,是因为他们没有从我的崇拜里感受到我的成长,也没有从我的崇拜里看见我的努力和好的改变。如此想来,是我的问题,我若只是在一旁拉臭脸生闷气又有什么用,这么做除了让我们的关系变得疏离,他们就会因为我的不开心而和我一样乐得屁颠屁颠的做乐嘉的粉丝了吗?)

写的是我,说的是你。你说《本色》是你的自剖录,你现身说法,横刀切腹,只为真实。为什么有一个人可以拿着刀对自己下狠手,把自己的缺点、不堪,甚而龌龊、丑态呈现在所有人面前,而我,却戴着伪善的面具浑浑噩噩地过活!很多可怜的人总是通过观赏和羡慕别人的生活来意淫自己得到满足,从未想过自己要去经历一些事情,我鄙视这样的人生。我也是个可怜的人,顾影自怜,躲在一个角落麻痹自我混沌度日。胆小如鼠,连一直渴望的一个人的旅行也未曾做到!

除了这让我鄙视自己的活法,我想或许,不,我要,我会,我还能做点别的!

最能说明我是个什么东西的,是《证明》,如果你觉得我描述的每一步的心理感受和我陈述的这一路过来都在干什么的事实,都和你有相通之处,毋须多言,你我性格相同,是一路人。第二次读至这里时,我才知道原来自己是红黄性格,而并不是我一直以为的压抑红。

乐嘉,已然记不得是在你的微博里还是在《微勃症》里知道了乐嘉语录实乃被人栽赃的爱情语录。至此,看见网上疯转的某某名人爱情语录,我都会细细咀嚼,小心分辨。可是微博上、微信里仍会有很多狗屁不通的话被当作至理名言点赞、转发,唯有做好自己,一笑以置之。

一切的问题都是自己的问题。很漫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以为前男友和我分开是因为我的病,还一度觉得他很虚伪。却原来,我一直被表象所迷惑,忽略了自己严重情绪化的毛病

读后感本色(篇4)

写在前面:

现在提起乐嘉老师,可能大部分人想到的都是“红黄蓝绿”,但是在几年前,可能就只是想到一个电视节目。

6年前有一档非常火爆、并且现在依旧热门的综艺节目《非诚勿扰》,伴随着这么节目火起来的有两个光头,一个是主持人孟非、一个是评点老师乐嘉。他们一个专业有见地、一个睿智洞人性,节目中一站一坐,一唱一和,一举一动默契十足,煞是精彩。

当时我也很爱看这个节目,除了能够体验所谓电视相亲的新奇感,还有一点,就是尤其喜欢两个光头的二人转,当时只觉得乐嘉很能洞察人性、见解独特直指人心,颇有意思。

以非典型路径跨入电视界,爆发惊人能量,然而在节目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乐嘉突然离开《非诚勿扰》,当时我并不能理解他为什么突然离开这个让他名利双收的节目,然而因为没有深入了解,我的不理解也不了了之。

终于他在从《本色》中的自剖,解开了我的疑问:离开最初这个让他名利双收的节目,只是因为这个节目局限了他真正的欲望,他在后来尝试了很多其他节目,也只是希望尝试通过电视这条很难深但可以广的通道,让更多人了解他真正的初衷——传播性格色彩。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好一个真性情的乐嘉。

【本色】

话说人性本就有窥私的欲望,我们的耳朵敏锐于社会八卦,津津乐道地说着明星偶像最近的私生活,也通过蛛丝马迹推敲别人的内心的真实想法,深知如此,这本书用真实的案例作为素材,大大满足我们的窥私欲,但必须告知,如果你想要窥探那个的事物与你无法交汇,那你永远只能够通过观赏别人的人生来意淫自己得到满足。

用乐嘉的话说,除非他的经验对我们有所借鉴,除非能从窥探中得到有滋养的力量,那才是有意义的。

基于此,我们的交汇便是:他借回忆之名,启人性之笔,从各个角度发掘,全书围绕“梦想”“自卑”“自尊”“情爱”“证明”等真实案例,传授于读者那些人生哲理,共20章节,鉴于此,我便记录其中二三。

1

“欲望”章节中,他给我们讲述了两个例子。1994年的上海地铁站,乐嘉一眼瞥见一个长腿女子,貌若天仙,心跳差点没了。多少次蠢蠢欲动想上前搭讪,两腿沉重,始终没有勇气。20年来他阅过无数的长腿,但也只有那个地铁长腿让他魂牵梦萦。

虽说很遗憾,但那时的他,因为刚入社会不久,对温饱的欲望是最大的,地铁长腿固然心动,但不能管饱,因而多年以后他才悟到,对地铁长腿的渴望不是真正的欲望。地铁长腿和温饱问题,是有“想要”和“一定要”的本质区别。

胖胖同学因为体重的问题被暗恋多年的女子拒绝,伤心欲绝,庄严地许下减肥的承诺,这句承诺用了三天,三天之后继续吞咽着渗油的红烧肉。本以为没有什么能够改变他的体重了,但没想到后来一次见面,他清瘦4圈,焕然一新,大惑。

胖胖说,这一切从一个医生的魔咒开始:太胖、血脂异常,心肺功能衰竭,命不久矣。胖胖极其惊恐,于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作息朝五晚十,主食青瓜萝卜,附带运动减肥,最后成功脱离魔咒。原来,就针对瘦下来这一个问题,被暗恋对象接受和活下去的动力,是“想要”和“一定要”的本质区别。

02

关于“自尊”,乐嘉讲述了与豪门女友的一段过往——刚学会开车的他,有一个六年驾龄开着奔驰的女友,由于好面子,他主动要求开女友的车送她回单位,但是因为技术太菜,又不肯让女友来开,耽误了女友的时间,女友因为太着急,出于本能抱怨了几句。

哪知道这时候的他感觉受到了极大的侮辱,破车门而出,然后一直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一开始是觉得被嘲讽不会开车,后来上升到人家嫌弃她没钱买车、高攀女友,自己无限放大了自己的感受,自怜自艾,最后也因此失去女友。

很多年之后,他因为类似的事情,被别人误会,才恍然大悟自己有多狭隘。

很多人价值感低的人,是具备有“高级感受”的,也就是容易从别人的言语之间产生误解,错误放大自己被伤害的自尊感受,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进而得出被伤害的结论。过分的自尊既有可能伤害自己,也容易误伤他人,所以有时候千万别把自己想象的太重要了。

03

谈及“崇拜”,他从仰慕别人到被别人仰慕,从享受追捧到恐惧疯狂追星行为,发现现在大多数人都有偶像情节,剖析了现在大多数人追星的心理,发现很多人爱的是自己想象中的偶像,所以才会疯狂追捧。

多年以前,我也曾是一个追星的人,对偶像的崇拜让我热衷于搜藏各种他的海报和贴纸,一遍一遍单曲循环他的歌,生活中无不充斥着他的所有,还执着地跟别人说起他的种种优点,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激烈的崇拜感慢慢淡化了,现在就算是有崇拜的偶像,也只是安静地欣赏,不八卦他生活。想起那段追星的时间除了带给我一点深刻的印象外,好像也没有什么了,我也不会因为他变得更好。

做一个聪明的粉丝,就一定要让自己有所赚到,从崇拜对象中得到你要的营养和启迪,因而乐嘉希望别人喜欢自己的作品远过于喜欢他本人,用钱钟书的话来说,“既然你吃了蛋,觉得蛋不错,没必要认识那个下单的鸡。”

04

在关于“人性”一章节中的描写,也是我感受尤为深刻的,它刻画了当下互联网时代的网民“乌合之众”心理,那些键盘侠不分青红皂白,向着舆论倒,盲目地批判的行为。

其实,君子和而不同,因为每个人的想法和表达方式不同,对于一段话传达出来的信息,未必严丝合缝对上,是很正常的。有人因此理性反对,提出自己的见解,也有人断章取义,人身攻击。

我有一篇是关于“期望值”的文章,是由自己的见解思考而出相对客观的主观看法,在某个读书软件上发表,短短几天评论数不少,这其中不乏有支持认可,也有不全盘认可但是理性见解的,但其中比较极端的是那些盲目反对进而上升到人身攻击的人,虽说不与傻瓜论短长,但着实感觉不是很爽,果断拉黑。

认真你就输了。其实很多人,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压抑了情绪和表达的欲望,就把这种感受带到网络中来,看到与自己不同的价值观念,就猛烈抨击,其实他们也未必是很想要追求真理,可能仅仅只是刷见识和存在感,又或者是互联网时代太浮躁,信息鱼龙混杂难以辨识,所以好像要说点什么才能证明自己不随波逐流,我深知如此,就不会觉得奇怪了。

END

乐嘉说,《本色》是他的第九本书,用了8年时间思考,书中的故事虽说是他自己的,但同时也是我们的,本色之道,说不完,道不尽,建议亲自翻阅感悟,花时间咀嚼思考,加深对现实的理解,才能更好洞见自我,成就本色。

最后,以乐嘉的自序结束这篇文章——站在本色面前,撕开自己,打碎自己,重塑自己,这是我的故事,更是你的故事。

读后感本色(篇5)

《本色》一书是乐嘉20xx年底出版的新书,我从买回书本到看完它历时将近两个月,两个月时间里断断续续的终于把它看完了。这是继《谈笑间》之后阅读的第二本乐嘉的着作。

认识乐嘉源于《非诚勿扰》,起初并没对这个光头嘉宾留下什么印象,谈不上欣赏,也论不上讨厌,几期节目下来,我发现他与主持人孟非的搭档简直是绝配,两个人滴水不漏、天衣无缝、你来我往地互相出招、接招。以前看节目除了看美女之外,更多的是看孟非,孟非是我非常欣赏的主持人,他博学多才,而且语言表达堪称炉火纯青,看节目可以从中学习他的表达艺术。发现孟非与乐嘉是对绝配的搭档后,我才慢慢会去听乐嘉对人的分析和他个人的分享,时间久了以后发现,嘿,这哥们挺有意思哈,于是在微博上关注他。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他的思想,在他写了《谈笑间》之后,我立马买来看。微博体的《谈笑间》不知道能引起多少人的共鸣,因为里边大多数是干货,没有长篇大论,没有前因后果的分析,大多是总结性的语句,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真正理解其中的意思,反正我觉得自己懂了大部分他所表达的观点。

我对乐嘉从事的性格色彩研究并没有太大兴趣,打动我的是封面的那句话写的是我,说的是你。在内容介绍里,乐嘉说站在本色面前,撕开自己,打碎自己,重塑自己,这是我的故事,更是你的故事,他拿自己做案例,自剖性格,对自己的每一次升级都进行坦白深入的剖析,并告诉每个人都可以和他一样,一步步找到自己,修炼自己,突破自己。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乐嘉在书中袒露各个阶段中自己的真实想法,相当于当众脱光让人检视,这需要莫大的勇气和魄力,实在难能可贵。当然,文中难免有修饰之处,这仍然不掩其光芒。环顾周遭,在现实社会中,普通人尚且难以活得真实,有多少人带着面具生存,多少人的经历都是光鲜亮丽,仿佛没有半点瑕疵,有多少人敢于直面血淋淋的现实?

乐嘉叙说他的过往,在我看来这就是一个有为青年的奋斗史,就是凤凰涅盘的过程,敢于直面自己的无能,才会让优点得到最大程度的展现。每个人成功的背后都有一段艰辛的历史,而他,值得学习。

应该说,《本色》中的乐嘉对自我剖析还是挺深刻的,下手够狠,一般人还真干不出这事。在修行闭关记中,历时七天七夜闭关修炼,不能与人交流,只能与自己说话。在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是不是可以尝试自己修炼一下,没有任何外物干扰的情况下度过几天。我们常常与别人谈话多,与自己对话少,审视自我的时间几乎没有,于是,就有了现在的浮躁。

看完这本书后,我有一种强烈的愿望,也想挥刀自剖一下,没有深刻的剥茧抽丝的过程,哪能看清最真实的自己。回想自己多少次想提笔写作,终因生性拖延懒散,加之琐事缠身,未能成文。回顾自己的历史,虽资历浅薄,文笔不够老辣犀利,至少可以总结过往,展望未来吧。反正不图名利,是否有围观者又如何?

读后感本色(篇6)

—记长篇小说《鲁中烽火》

战争岁月,人民生死相悠,今日我由衷的说一句,战争是可怕的!可是那段时间,总会有英雄为人民挺身而出。鲁中军民就是莱芜城民中的英雄,他们排除万难只为留住那最后的希望;他们也历经艰苦卓绝的开展保家卫国的抗日战争的波澜。

在这个酷热炎炎的夏日,我倾心所向读了一本《鲁中烽火》。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战争类题材的长篇小说。它记录了当时鲁中抗日根据地,战旗猎猎,烽火熊熊。莱芜鲁王工坊锡雕举世闻名,东洋人觊歈已久;八路军山东纵队四支队威震四方,今日寇咬牙切齿。危难当头,民族危亡,岂能壁上旁观,只有奋起抗争,赴汤蹈火,方能尽显名族气节和英雄本色……

毛泽东主席曾说过:“落后要挨打”。如今我们的中华已不是当时的那个腐败无能的清政府了。现在的中国是伟大的,是先进的,是和平的!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靠多少英雄的抛头肉,撒热血的抗日革命精神换来的。中华名族的未来要靠我们来书写!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

读后感本色(篇7)

这个星期,我看了一部可歌可泣的热血香港电影《英雄本色》。电影情节扣人心弦,剧情引人入胜,观看电影后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大道理。

电影的故事背景在香港的八十年代,一个黑社会集团出现了两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宋子豪、马克里。两人虽多次参与黑帮活动,但是却从来都不会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子豪的弟弟子杰即将成为一名警察,为了弟弟的前途,子豪决定干完最后一次便收手,可是因手下阿成的陷害,导致自己入狱三年。而马克里重情重义,为了帮助豪哥报仇,杀入仇人大本营,瘸了一只脚,失去了所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后来又因为劝说子豪两兄弟和好而被阿成乱枪射死,最后子豪为克里报仇,杀死了阿成,与弟弟投案自首。虽然这部电影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英雄一词,但是从电影人物中那大义凛然的气概以及那重情重义、舍己为人的高尚精神,我们已经体会到什么事英雄本色了。而看完这部电影,我更明白了:做人要向小马哥学习。他不仅拥有善良的品质,还有天地间那男儿气概。虽然身为黑帮社团,但是他从来都不做一些打家劫舍的事情。他总爱打抱不平,同时又愿意为自己的朋友赴汤蹈火,甚至牺牲自己。而我们只有向小马哥学习这种对待朋友更超于对待自己的品格,我们的心中才会无比开朗,肉体和心灵才会感到无比幸福。除了马克里哥,豪哥的重情重义也十分值得我们去学习。他总是把朋友和兄弟放在第一位,为别人考虑先,从不会自私自利。为了弟弟,甚至放弃自己的工作,在生活中,不管是遇到这样的人还是成为这样的人,我们都会无比荣幸。而我们却千万不要像电影中豪哥的手下阿成学习,他见利忘义、恩将仇报、丝毫不念旧情。等待小马哥下位后,更是百翻羞辱,丝毫不念往日手足之情,真是无药可救!

自从看完电影后,我更深深地明白了:那英雄本色是无谓的,更是深刻的;是孤独的,更是伟岸的;是寂寞的,更是永恒的。虽然我们现在小小年纪根本谈不上什么英雄大义,但是我们要坚信一点,无时无刻都要拥有一颗英雄之心,用这颗热血的心去热爱祖国、回报社会、孝敬长辈、关爱老师、帮助朋友和孝顺父母,以一颗热情之心去对待世界。在《英雄本色》中,我们学到了许多东西,但是那可炽热之心也要走到正途上,我们要端正自己前进态度,不要误入歧途,我们还要好好学习做一个劳逸结合的好孩子!

读后感本色(篇8)

自从我看了《神秘岛》这部电影之后,我就对凡尔纳的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我的软磨硬泡之后,妈妈终于同意给我买了两本,一本是《地心游记》,另一本是《离奇的小岛》,我如获珍宝。看了作者介绍之后,我才知道凡尔纳就是《海底两万二里》的作者。

花了十来天时间,我就把《地心游记》看完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德国科学家李登布洛克教授受前人萨克努塞姆一封信的启发,偕同侄子阿克塞尔在向导的带领下,进行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旅行。一路上,他们克服缺水、迷路、风暴等种种困难,终于在一次火山喷发中从西西里岛的斯德隆布利火山安全回到里面。整本书情节曲折,描写生动,扣人心弦。

看了这本书,我不但对这样神奇惊险的旅行充满幻想,也对故事里的主人公佩服至极。他在和叔叔向导他们失散后,很快从惊慌失措中清醒过来,想办法自己从甬道上边探险,边等待和叔叔会合。在这一路,他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累,但他都坚持下来了。虽然这位小主人公只不过是一个少年,但他通过这次旅行克服了胆小怯懦,最终成长为坚强勇敢的男子汉,我要向他学习。

我觉得作为一个男孩子,勇敢坚强是最基本的品质,我感觉我也是小小男子汉,这可不是吹的。记得在三年级时,我掉了两颗门牙,可长了一段时间之后,两颗牙中间的空隙越来越大,挤得旁边的牙都长到后面去了。妈妈觉得肯定有什么问题,去医院一检查,医生说在牙龈里面有两颗增生牙,需要做牙龈翻瓣术。我当时一听,感觉像被雷击中了,极度恐惧。在妈妈爸爸的再三鼓励下,我鼓起勇气躺在了手术台上。给我做手术的是一位主任伯伯,四十多岁,他戴着眼镜,感觉经验很丰富,他和蔼地对我说:小朋友,手术可能会很痛,你可要忍着点,如果手术过程中大哭大闹,后果很严重的。我听了感到更加害怕,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连手和脚都微微颤抖起来。爸爸见我这样紧张,安慰我说:只是一个小手术,别害怕,你可是男子汉呢!是啊,我都十岁了,怎么能因为一点点小痛苦就这么胆小呢?陈子渝,你行的!我暗暗给自己鼓劲。医生伯伯先从我嘴唇两侧打了麻药,好疼啊!我攥紧拳头努力克制住,然后转动眼珠向四周看看,以此分散注意力,大约过了四十分钟,手术结束了,医生伯伯向我翘起大拇指:小朋友,你是我见过的最勇敢最坚强的男孩,真棒!我嘴里咬着棉花球,自豪地微微一笑。

我知道我所经历的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我相信,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一定会像阿克塞尔一样勇敢,战胜种种挫折。因为我知道:坚强勇敢方显男儿本色!

读后感本色(篇9)

人类一直在追求真善美,落实到我们生活的社会中,科学解决了真的问题,宗教信仰、道德伦理、人文社会学科解决了善的问题,价值观解决了美的问题。毫无疑问,乐嘉的性格色彩工具是属于人文社会学一类,他解决的也是人们如何洞见、洞察、修炼和影响的问题,目的是让人们之间有更多的理解与和谐。就这一点来说,在今天我们这个贫富分化严重,社会矛盾激化的环境里弥足珍贵。

《本色》中,读的我泪流满面的一段文字是这样的:因为证明者的性格是红加黄,给我信任当然好,不给我信任时,鼓励和赞美是我的零食,冷眼和嘲笑是我的正餐。你越让我痛苦,我越要欢乐,你越想让我死,我就是不死,我要让你希望出现的结局永远都不会出现。

这个世界上包括我最亲近的人在内从来没有谁这么理解我,说出了我藏在心底的话。被认同和理解触动到内心深处时,眼泪是控制不住的。

想自己这半生以来,从大学毕业,做过电器安装工,做过安利直销员,在企业从底层业务员做到店面经理,最后辞职创业,生意赔个吊蛋精光时,对老天说要么饿死我,要么让我赚到钱。最后终于靠拼图生意得以生存。颠沛流离半生,无非四个字:证明自己。

想自己这半生以来,遇到学妹,变成妻子,最后因互相猜忌,变成路人,无非两个字:信任。假如时光倒流,早识本色,或许结局非此!哎,说来都是泪。

《本色》二十多节各有精彩,在此就不一一罗列,写的是我,说的是你,读者不同,各有所悟!随缘,珍惜!

读后感本色(篇10)

淑女本色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本书里面写了三个女孩子的爱情:张静之、萧萧、冯程楚杨。我最喜欢的人是萧萧。总觉得她前世是狐狸精来着。其实我很羡慕这类狐狸精式的女人,活得自在潇洒,一片飞扬。大抵是自己无法成为这样的人物吧,所以才会喜欢。但我不得不说,只有张静之的爱情故事来得比较真实。先说说其他两人。萧萧,狐狸精其实也是有过情伤才会修炼成豪放女的,但是最后还是被一个纯情的小警察给练成了绕指柔。其实这个爱情故事也挺感人的,如果不把小警察的家庭背景搞这么辉煌就更美满。个人觉得小警察的爱情已经很纯洁了,加个有背景的老爸实是画蛇添足。一般的家庭不可以么?有什么必要按个高干家庭给小警察捏?再说说楚杨。这里面写楚杨的事情总感觉笔墨不多。所以没觉得方毅就该这么样喜欢上一个青涩小姑娘。有钱还有黑社会背景,所以看到青涩小姑娘就觉得心灵被净化了,这样的桥段似乎很多人在用,已经有些烂了。没意思。最后就是张静之和汪裕涵这一对了。无疑的,这才是我们常常见得到的爱情。张静之,明明会咬人的小老虎却偏偏要装淑女,汪裕涵,对装淑女的张静之好奇,挑逗,却一个不小心把自己的一颗真心给陪了进去。却是因为前面的贫嘴滑舌使得张静之分不清他的那颗心到底是真是假,生生让自己受了许多情罪。很喜欢这俩人。尤其喜欢张静之骂杨雷那一出戏,骂的人痛快,看的人也痛快。很惋惜杨雷这样一个帅哥却有一副优柔寡断的性子,这就是所谓的人无完人吧,呵呵。三个人最后都是好结局,倒是看客我最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