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合同13篇

派遣合同13篇。

派遣合同【篇1】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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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文件,证明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真实合法、有效的组织,其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释义:

2.1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系指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使用乙方劳务人员的行为。

2.2 派遣员工:系指通过甲方选聘(甲方原有员工转入乙方或自行新晋选聘)、乙方协助招聘等有效的选聘方式,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甲方工作的中国公民。乙方保证其已与派遣员工签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劳动合同。

2.3 派遣员工劳动报酬:系指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每月应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提成及其他按甲方的规定派遣员工应享受的报酬)。

2.4 社会保险费:系指根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如何参加社会保险及缴费比例,由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购买人数及时向乙方支付。

2.5 服务费: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向甲方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每月按所使用的乙方派遣员工人数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自 20xx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壹 年。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部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限超出本合同期限时,本合同期限延至双方确认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章 派遣员工管理

第五条 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的期间从事 工作。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派遣员工的劳(以下简称甲方) 邮编: 传真: (以下简称乙方) 邮编: 传真:

动表现及在保障派遣员工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

第六条 派遣员工的招聘、录用

6.1 甲方自行承担派遣员工的选聘工作及将现有员工转移至乙方,并根据生产需求情况设置派遣员工的具体数量。

6.2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增加派遣员工数量的要求,但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体的增派数量、岗位职责、薪资待遇水平、服务期限等信息。

6.3 甲方对候选人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验、考核,候选人考核合格后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同时乙方与确认被甲方确认录用的候选人建立劳动关系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按法定的社会保险参保时间及时为派遣员工购买社保。

第七条 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应符合甲方当地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有权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标准双方以附件的形式确认。

第八条 甲方必须保证派遣员工在甲方的工作在劳动用工环境、劳务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九条 派遣员工的入离职管理

9.1 派遣员工入职流程:

9.1.1甲方承担派遣员工的录用资格标准设立及选聘工作,乙方协助;并由双方确认录用人员名单。

9.1.2甲方负责录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与培训考核工作。

9.1.3乙方为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9.1.4由乙方统一派至甲方工作。

9.2 派遣员工离职流程:

9.2.1 派遣员工若申请离职的,填写乙方的《离职申请单》。

9.2.2 经甲方人力资源部的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协助承接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章 派遣员工权益保障

第十条 除本合同中约定已包括派遣员工权益外,本章约定派遣员工其它的权益。

第十一条 派遣员工的更换与撤离(本条款适用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招聘外包业务,如无则本条款无效。) 11.1派遣员工的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内,甲方可要求更换不合格的派遣员工(甲方提供不合格的证明)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负责提供新的派遣员工给甲方试用。

11.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或撤回在甲方工作的派遣员工。如乙方确有需要更换或撤离派遣员工,乙方需事前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及提供适当替补人选,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未经甲方同意而撤离派遣员工,乙方须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 甲方设立有工会的应提供乙方派遣员工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以如下约定方式退回派遣员工或要求乙方更换派遣员工,甲方不承担经济补偿费用但应向乙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及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 具体退回与更换的情形:

13.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3.2 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13.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3.4 除乙方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13.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致使乙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无效的。

13.6 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3.7 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但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后,方可办理退回手续并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4.1 退回的具体情形:

14.1.1 甲方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确需要退回部分派遣员工的。

14.1.2 乙方与派遣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乙方分立、合并、撤销等)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派遣员工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14.1.3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4.1.4 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4.1.5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生产任务减少和市场经济影响的原因,企业需裁员、减员、撤离或更换部分派遣员工的。

14.1.6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进行破产整顿的。

14.1.7 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乙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14.2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

14.2.1 若甲方遣散该员工的,甲方则根据乙方依法应支付给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额,相应支付同等数额款项给乙方作为补贴,由乙方依法支付至派遣员工。

14.2.2 若乙方将甲方退回的派遣员工转派至其他公司的,甲方则给予乙方相当于该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数额的50%的款项作为补偿,由乙方依法支付至派遣员工。

14.2.3 合同期限届满前,若甲方以上述情形退回派遣员工未能提前30天通知乙方,除按本条规定支付补贴外,还应按未提前的天数乘以派遣员工的日工资为标准向乙方补贴款项,由乙方支付至派遣员工。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员工:

15.1 派遣员工在甲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

15.2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15.3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15.4 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15.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乙方短期实习(三个月内)的劳务派遣服务的员工退回时甲方无需按上述的退后员工的补偿及后续标准支付补偿金于乙方。

第十七条 派遣员工患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等应享受的医疗期待遇、工伤待遇(工伤基金承担之外)、抚恤金待遇等由甲方参照当地工资支付条例给付乙方派遣员工及给以派遣员工相应假期待遇享受。其中社会保险已成功参保但未生效周期内及社保投保不成功期间内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事宜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时、足额参保而发生本条情形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7.1 如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甲方应自工伤发生之时或职业病发现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乙方。员工在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费用先由甲方委托乙方缴纳的工伤保险支付,工伤保险承保范围外的其它费用,先由承保的商业保险承担,其它部分由甲方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

17.2 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甲方应按国家以及用工当地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该派遣员工的工资等。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通过乙方办理解聘员工手续,甲方须依法支付解聘员工的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等。

第十八条 女性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薪资福利待遇与假期待遇,购买生育保险的其生育期间的工资、医疗费、营养费待遇由生育保险承担并由甲方给予应享受的假期待遇;未购买生育保险的由甲方负责解决相关的薪资福利待遇与假期待遇。

第十九条 派遣员工的转正

19.1 甲方有权根据派遣员工的表现及经甲乙双方协商,将乙方部分优秀派遣员工转成其正式合同工。原则上,转正每季度进行一次并且转正派遣员工人数不能超过乙方当月在甲方派遣员工总数的3%。 19.2 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报乙方需转正的派遣员工名单,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办理该部分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手续,并移交给甲方。

19.3 甲方需为转正派遣员工支付乙方每人次¥

19.4 甲方应给予乙方输送与转正员工同等数量的派遣员工名额作为辅助补偿。

第五章 劳务费用及结算

第二十条 费用结算流程:

20.1 每月日前,甲方向乙方发送派遣员工的《考勤表》及《工资表》等报表(书面或或电子邮件形式)。

20.2 乙方每月、《工资表》等制作《派遣员工服务费结算表》。 20.3 甲方应在,确认后通知乙方在内开具发票。

20.4 甲方每月承担因延误而导致派遣员工工资、社会保险未能按时支付的责任,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

适当顺延,但最长期限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前述款项包括:

20.4.1 /人·月(即:每月劳务费用=每月3日实际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 元)。费用明细如下:

 服务管理费:/人·月(按每月三日确定的实际人数支付服务管理费)。

 /人·月(每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的调整,由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确认并据此调整相应购买基数与比例;按每月三日确定的实际人数支付保险费)。

20.4.2 派遣员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和住房公积金。

20.4.3 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提成及其他按甲方的规定派遣员工应享受的报酬;该劳动报酬由乙方委托甲方每月及时足额的发放)。

第二十一条 财务结算方式:

21.1 甲乙双方账款往来,采用转账形式办理: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乙方帐号:

21.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应支付费用后在为派遣员工在社保部门购买社保,并向国家税务部门缴纳员工个人所得税。

21.3 派遣员工工资发放:

21.3.1 甲方于每月 号。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的,则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并提供发放凭证至乙方及派遣员工。 21.3.2 乙方派遣员工的薪酬待遇按甲方的薪资管理制度执行,甲方应遵守劳动法规定定期按时发放每月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22.1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设立派遣员工的录用资格标准。

22.2 负责对派遣员工在生产经营领域进行日常工作的管理、内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和日常劳动纪律监察的管理工作。

22.3 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员工公开告知并由乙方派遣员工签名确认)及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派遣员工,甲方可在提供相应的书面文件后将该员工退回乙方。

22.4 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改进措施回复甲方。

22.5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为派遣员工发放工衣、厂被、安全劳保物品等用品的,有权按其规章制度进行使用规范的进行管理工作。

22.6 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合理的退换派遣员工的权利及科学评估乙方派遣服务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23.1 甲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民族习惯、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

23.2 为派遣员工提供同工同酬的工作待遇与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时间、劳动安全和卫生条件。

23.3 及时足额的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向乙方及派遣员工支付的费用,并承担逾期支付费用所引发的劳动争议与纠纷。

23.4 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与乙方的资源供应商建立招聘合作,否则应按每人1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招聘的员工转为乙方的派遣员工。

第二十四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24.1 有权及时足额的获得本合同约定的应得费用。

24.2 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 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24.3 如甲方自行选定的人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派遣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录用该人员成为乙方派遣人员。

24.4 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操作要求,如因该违规操作造成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损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25.1 负责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劳动关系的维护,作为劳动关系主体与应诉主体处理相关的劳动纠纷与劳动争议。

25.2 如甲方原有员工转为乙方派遣的员工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25.2.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5.2.2 身体健康经市级医院体检合格,符合相应岗位的入职身体条件;

25.2.3 甲方应合理合法的处理完成与原有员工的劳动关系使甲方与该员工之间无相应的劳动纠纷与争议;

25.2.4 转入乙方的派遣员工在原有与甲方劳动关系下发生的权益保护的事项的,由甲方承担处理解决的责任;

25.2.5 由甲方信息不实而后成为乙方派遣员工导致的劳动纠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5.3 负责社会保险的申购、增减员、工伤申报认定、医疗期、劳动能力鉴定、工伤、意外事件处理、员工退保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宜,但若由于甲方未提供购买名单所产生的劳动纠纷由甲方承担。

25.4 负责员工入职时的岗前培训、劳动合同的及时签订、员工档案的建立、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派遣员工的入离职的流程甲乙双方可以附件的形式确认。

25.5 乙方应督促和监督乙方派遣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机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5.6 乙方应为派遣员工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由甲方要求出具的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和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办理事项涉及的工本费用另行收取。

25.7 乙方同意对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承担责任,甲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雇用员工处理办法,处理派遣员工,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有关负责人追讨有关责任。对于派遣员工工作外造成损害的,乙方协助相关部门包括甲方对派遣员工进行责任追究。 25.8 根据派遣员工在甲方的人数及工作量的要求,乙方适时派驻驻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日常管理工作,(入离职手续办理/社保/工资/派遣员工招聘/入职培训/员工社保退保退款和员工日常人事管理等)及与派遣员工有关的劳动争议。

第七章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共同做好派遣员工的计生工作。乙方承担派遣员工计划生育的管理、指标责任。

第二十七条 依据劳动法律签订的协议或仲裁书、判决书中认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经济责任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无乙方认可的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费用而延迟付款的,逾期10日以上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的1% 比例加付滞纳金。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合理支付费用, 因一方逾期付款造成劳动争议等纠纷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由违约方承担;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违约方除须承担前述责任外,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损失赔偿和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可直接向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合同的期限与终止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的,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书面的变更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一方违约或双方协商而提前解决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派遣员工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终止,双方应为合同的终止做出合理安排,,双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选择作分流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发生本章节规定的以上情形的,双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选择作分流处理,甲乙双方按以下流程办理派遣员工的后续工作:

35.1 乙方承担对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变更的说明工作,以征询意见表的形式统计员工意愿。

35.2 对于愿意继续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与其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转入甲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转正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转正补贴。

35.3 对于在此劳动关系变更过程中产生的劳动纠纷的经济责任与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的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

第三十七条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新颁布的法律、规章和政策的,以新调整内容为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需要变更或补充,则甲、乙双方应签订相关变更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过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须由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通知对方;逾期未通知对方的,合同期限按本合同第三十条自行顺延壹年;以此类推,直至双方在现行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通知对方,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合同【篇2】

(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二)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月工资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

(四)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社会保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一)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派遣合同【篇3】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务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劳务派遣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1.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

2.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

3.劳动者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

(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

1.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务派遣关系。

2.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支柱是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与劳务输入单位的劳务服务关系。

派遣合同【篇4】

甲方(劳务用工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

工商登记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开户行:

帐号:

【鉴于】

1、乙方具有劳务派遣资质,并专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2、甲方希望乙方为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派遣至甲方的最后一名员工被退回为止。本协议终止,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条 派遣条件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应当符合甲方用工简章相应基本条件。

(二)甲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向乙方发出《劳务人员需求单》时,可以同时提出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的特别要求。

(三)乙方派遣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甲方在《劳务人员需求单》中提出的派遣人员的特别要求共同构成乙方派遣人员的派遣条件。

第三条派遣人数及岗位

甲方初期确定乙方向甲方派遣人数为 人,实际派遣人数、派遣人员的岗位以及派遣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双方确认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为准。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录用程序

(一)甲方需要派遣人员时,应提前向乙方提交《劳务人员需求单》,明确使用派遣员工的具体人数、职务、岗位、工资、使用期及相关事宜并加盖公章。

(二)乙方按照派遣条件和甲方提供的《劳务人员需求单》的岗位要求,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候选人员。

(三)乙方根据甲方确定录用人员名单,与甲方确定的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将《劳动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同时组织甲方确定录用人员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至甲方报到。

(四)在甲方确定录用人员报到手续完成时,甲方和乙方确认并签署《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

第五条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派遣员工曾经与甲方发生的劳动关系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按规定办理,乙方只承担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确定派遣人员人选;决定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及其派遣期限;依法确定试用期,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

甲方有权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派遣条件;

有权在被派遣人员发生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下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有权在法定情形下将其退回乙方,同时应提前35天书面通知乙方,且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有权在本协议到期时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同时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有权与派遣人员协商解除劳务用工关系,但需提前35日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甲方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甲方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与派遣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

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三)依法支付被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加班费、绩效奖金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费用;支付为员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协助乙方为员工办理(申办)社会保险;

(四)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每月及时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及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并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五)甲方接到员工辞职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将员工辞职信原件交予乙方;

(六)本协议期满前30日,甲方向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但派遣人员派遣期限未满时,可以退回乙方,但应就该类人员向乙方支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后续问题的处理;

(七)应在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前3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继续派遣:

1、如不继续派遣,甲方可在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届满时将人员退回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当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时,派遣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甲方要求终止与员工劳务用工关系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费;

2、决定继续派遣的,应明确派遣期限;

(八)甲方在派遣期间不能安排派遣人员工作的,无工作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人员按月支付报酬;

(九)在法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情形下不能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十)派遣人员在被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有权在双方合作需要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协助;

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甲方应当支付的相关费用;

有权依法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甲方侵害派遣人员权益的行为提出意见,进行交涉;

有权在甲方不履行协议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合法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二)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员工,且作为《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三)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并为甲方确定的派遣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

(四)负责办理相应的人事手续以及管理、建立、接转员工档案等工作;

(五)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及项目,及时、足额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且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按期、足额的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和各项福利等费用;

(六)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金额发票;

(七)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相关条款退回的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到甲方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费用及结算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的劳务费用(即月费用)包括:

1、所有派遣人员的工资总额;

2、员工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存档费的总额;

3、本协议项下的补偿金、赔偿金等其他费用;

4、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用总额;

5、招聘费用。

甲方向乙方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即年度一次性费用)包括:

1、意外伤害险;

2、企业年金、补充养老、补充医疗;

3、费用的标准:

甲方应支付的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保金的费用(详见附件),存档费每人每月20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采取以下第①种方式:

①每人每月 元;(派遣期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当月实际使用的派遣人员总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清单》所列总人数为准。

②每月收取全部派遣人员劳务费总和的 %。

当月应发给派遣人员的劳务费总和依乙方出具的劳务费发票确定。

经济补偿,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按每月实际发生额由甲方在当月支付给乙方。

招聘费用:

甲方出现断岗,需要乙方协助进行招聘时,需要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招聘费用。

(1)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的招聘费用。

(2)乙方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满2个月后,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此类人员的服务费。

5、本协议第八条第二款所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和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并于每月 日前将第八条第(一)项的月费用和第八条第(三)项第2目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甲方将第八条第(三)项第3目的费用于产生费用之日起3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关于其它一次性费用的支付时间,由甲乙双方依据具体情形协商确定后,甲方以银行转账结算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乙方于每月日前依据甲方提供的工资清单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按期、足额的向派遣人员支付;同时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的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需要调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及时给予调整(乙方必须同时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第九条工伤事故处理

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垫付相关费用、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手续以及各方面的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乙方督促甲方义务的执行,甲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乙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的费用,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派遣人员发生工伤的,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发给工伤人员。

第十条 非因工伤亡、患病、三期

派遣人员派遣期间发生非因工伤亡、患病、三期(只女性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派遣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甲方要求终止与员工劳务用工关系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医疗补助等相关费用。

派遣员工派遣期间发生非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到甲方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无乙方认定的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时,或者乙方未能按期、足额的向派遣人员支付其相应工资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百分之五)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应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月费用,如甲方未按期、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月费用超过15天,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15日内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基于以上原因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费用以及补偿乙方与派遣人员依法维持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的全部费用。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由于甲方不符合国家规定用工导致被派遣员工辞职;或者甲方退回被派遣员工的原因被行政或司法程序确认不成立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添加任何条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篇5】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乙方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条件、环境和施工承包范围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承建的______一标段的劳务作业交由乙方组织施工,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四、结构类型:______框架剪力墙结构。

五、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执行国家验收标准GB50300-2001《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以及工程业主要求的验收规范及标准。

六、劳务作业承包内容: ,从基础清土开始至整个工程全面结束。附属工程、施工图图示范围内全部土建工程的劳务作业,另外,架空层、半封闭阳台算一半的.面积。±,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在______元内不做调整。

地方政府、工程业主要求必须达到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含: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安全防护架、垂直封闭架(双排脚手架)、水平防护架、临边及洞口防护架、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进场道路硬化、排水沟、沉砂井,料斗、防护设施的涂刷及安全文明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劳务费用由乙方负责。

,人工、材料及共他所用费用由乙方承担,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并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前、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派遣合同【篇6】

1、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人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

2、什么是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发包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3、二者有什么区别?

其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用工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区别则在于: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提供的是派遣工,即“人”,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则是针对某个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即“事”,劳务派遣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即“人工数”,劳务外包的结算标准则是“工作量”即“项目数”。

4、哪个对员工有利?

对于员工而言,不存谁更有利,而是要看员工的自身需求。如果是劳务派遣,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的工作时间、需求进行劳动,约束性更高,但福利相对更好;如果是劳务外包,企业不进行直接管理,接包方可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和形式,灵活度更高,但相对的没有保险等常福利待遇。

派遣合同【篇7】

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研修人员)

甲方与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派遣国家:日本

二、派遣地区:

三、接收企业名称:

一、在日本期间,乙方每月应得研修津贴万日元,其中万日元由日方企业直接付给乙方,余额和加班费则由日方企业存入乙方银行帐户,归国前一次性发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业的国际间旅费由甲方承担,圆满完成合同后回国旅费由承担。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回国,回国路费由乙方负担。

三、由日方企业按照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向乙方无偿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条件。

四、由日方企业依其本国政府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研修生综合保险(慢性病、牙病治疗费、妊娠治疗费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负担,休息期间无工资),税金、上下班交通费均由日方或甲方负担。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作致病、残、亡所发生的医疗费、补偿费、回国的国际旅费、丧葬费及抚恤金由日方企业依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日本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办理,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因工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连同赔偿金或抚恤金一并付给乙方家属。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残、亡,如在承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依保险科目赔付医疗费、赔偿金;如不在承保范围内,其医疗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交付乙方家属,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其家属支付。如因个人原因致病、残,乙方需提前回国,其旅费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在合同期内,若发生自伤、自杀,保险公司(含日方企业)不予赔付时,由此发生的医疗费、提前回国旅费、丧葬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属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如甲方为协助乙方和外国有关方面先行垫付了上述有关费用,甲方有权通过日方从乙方的研修津贴中直接抵扣。)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外签订劳务合同,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2、办理乙方出国前的培训和各项出国手续。

3、落实日方接收企业,在乙方抵达日本时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负责乙方在国外期间的管理工作,随时与日方企业联系,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5、处理乙方在国外期间伤亡的善后事宜。

6、负责乙方行为担保交付的房屋产权证或缴纳的行为保证金的管理和返还。如乙方圆满完成研修任务,甲方应在一周内将行为保证金本息全额返还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1、出国前(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政审材料及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署的合同。(2)到指定部门进行出国前体检,费用自负。(3)向甲方交付办理出国护照、签证手续费、培训费及其它甲方为乙方出国先行垫付的费用,此费包含在25%的管理费中。(4)向甲方缴纳行为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或提供履约抵押保证有效的房屋产权证。(5)负担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费。

2、出国后(1)遵守外事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外派人员守则,维护国家声誉。(2)遵守日本国的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3)服从日方企业对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导,按日方企业的要求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遵守日方企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对个别人员因劳动态度恶劣、违法违纪,日方有权做好记录,终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国,乙方需向甲方和日方企业赔偿经济损失。(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为任何目的聚众闹事、参加罢工等政治活动、工人运动及宗教活动。(5)合同期满或需提前回国时,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准时回国,不得前往第三国或在当地滞留不归。回国后7日内将护照交还甲方,甲方返还护照押金,否则超期一天,罚扣押金金额的10%(按市外办和财政局的要求办理)。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乙方违约。根据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规定,除乙方须负担其往返国际旅费外,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向乙方索赔损失。

一、故意隐瞒或虚报自己的劳动技能及健康状况,导致不能胜任工作而在工作期满前回国者。

二、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严重侵犯当地的风俗和宗教习惯者;不遵守外事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企业或他人财物者;参与、组织、煽动罢工等政治活动或宗教活动者。

三、不服从日方企业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听从日方企业的工作安排和指导者;擅自在业余时间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内私自出走,或合同期满不按时回国者。

四、拒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威胁、恐吓、骚扰甲方管理人员者。

五、因个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怀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损失。

一、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有损于研修人员合法权益。

二、甲方向乙方变相超标准收取费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书中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和我国与派驻国家关系恶化及两国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派驻国家治安及经济情况严重恶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仲裁如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产生异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将未能协商解决的异议或纠纷提交合同履行地xx市的有关司法机关裁决,适应法律为中国法律。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

乙:

日期:

派遣合同【篇8】

甲方:______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登记性灵活就业员工队伍成为甲方合同制员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个日。

第二条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由服务单位确定。服务单位因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时,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

1.乙方的工作时间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务单位的规定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服务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发现服务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时,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纠正。第四条劳动报酬乙方的工资由服务单位交给甲方代为给付。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为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甲方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乙方工资清单及金额,在次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为乙方办理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手续。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服务单位支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服务单位未能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与产假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甲乙双方共同督促服务单位予以补假。

第六条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单位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或服务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甲方和服务单位的声誉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务单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职或从事任何与服务单位经营业务相关的活动,保守甲方及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一)合同协商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服务单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务单位无正当理由退回,或服务单位基于下列情形l之一而违约退回乙方的,过错在于服务单位,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务单位追偿损失。

(1)患职业病或因工风传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不论任何原因,只要乙方决定不在服务单位工作的,甲乙双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向过错方追偿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派遣合同【篇9】

劳务派遣协议书合同(精选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劳务派遣协议书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劳务派遣协议书合同(篇1)

甲方(劳动力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被派遣单位)岗位从事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聘用合同期为____个月。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个月。

第二条甲方负责为乙方核发聘用制工资、代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有偿提供保管人事档案。

第三条甲方根据被派遣单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标准,在收到被派遣单位支付的款项后____日内发放给乙方。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当地统一的标准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在派遣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领导,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提高职业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于职守、履行职责、诚实可靠、作风正派、服从管理、积极完成被派遣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维护企业利益。

第五条乙方在被派遣单位工作期间,按岗位(工种)享受劳动保护用品待遇。

第六条在合同期间乙方违反被派遣单位管理规章或操作规程给被派遣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害声誉的,按被派遣单位的有关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合同期内中遇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与替岗人员妥善办理交接手续并及时向被派遣单位交回设备、工具等物品后方可离岗,否则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单位的商业秘密,保障被派遣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被派遣单位的利益和社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因工致伤、残、亡,乙方或其家属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会同被派遣单位协助乙方或其家属,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满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企业秘密等,在经济或企业形象等方面给被派遣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

5、乙方因主观原因,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被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劳动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单位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变化,业务范围缩小或取消时,被派遣单位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精简等原因乙方不能继续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被派遣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需要并愿意续签合同时,应在合同到期当月办妥续签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或损害对方声誉的,均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责任在乙方,除经济赔偿外,还要赔偿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被派遣单位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务派遣协议书合同(篇2)

劳务派遣单位(甲方):

用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劳务派遣的人数及期限

劳务派遣人数 人 。

劳务派遣期限为 年,自 起至 日止。

二、劳务派遣的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工作需要向乙方派遣劳务人员,乙方安排甲方劳务派遣人员从事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可调整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和薪金。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用工数量与用工条件组织派遣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必需符合乙方工作岗位要求,乙方的工作岗位、用工数量发生变化,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增减劳务派遣人员。

(二)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必须与甲方签订《 劳动合同书》,甲方履行《 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并负责办理合同的续签、终止和解除手续。

(三)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四)劳务派遣人员在被乙方使用期间,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亡),甲方应承担工伤(亡)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员工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政策处理。

(五)劳务派遣人员因执行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甲方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工作需求,向甲方提供被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用工数量、用工条件。

(二)负责制定被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按照工作岗位的要求对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业务、职业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劳动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并为被派遣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工具,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

(三)甲方委托乙方将工资、加班费和绩效奖金等直接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由企业和个人承担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部分,乙方按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代扣,并按甲方通知的金额和时间支付给甲方。

(四)劳务派遣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合理安排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休息、休假、婚丧假时间,女职工“三期”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由乙方按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办理。

五、派遣人员的聘用与清退

(一)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将其退回甲方,不支付甲方经济补偿:

1、聘用前提供虚假简历、学历、身份证、健康状况等。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违反乙方保密规定,有意泄露乙方商业秘密,因失职、失误给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将其退回甲方,乙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情形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1、派遣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

(三)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将其退回甲方: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劳务派遣费用的支付

(一)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劳务派遣管理费于每月的日前支付给甲方。

(二)劳务派遣管理费每人每月元。其人数核定以本月初实际派遣人数为准。

(三)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派遣管理及相关费用,由甲方为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七、派遣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务管理费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2、未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四)本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和赔偿

在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改变、发生其他不可抗拒力、甲方或乙方与派遣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妥善处理,无法达成一致的均可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年月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协议书合同(篇3)

劳务用工单位(甲方):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劳务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__年__月___日起派遣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甲方的生产需要(用工需求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劳务人员的数量和提供劳务的期限由甲方确定。

第二条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甲方负责组织招录,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到__年____月日终止。

第四条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劳务费用的核算与支付由甲方负责。甲方于每月__日将上月的派造人员考勤汇总表及工资金额发给乙方,并通知乙方开具合法的劳务费收据或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税务收据后的__日之内以支票或电子汇款的方式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

1、派遣人员的报酬(甲方确定乙方派遣员工的工资每月__元,其他补贴每月__元,甲方根据派遣人员的每月出勤情况计算并支付。

2、派遣服务管理费用。

3、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本市的最低标准计算支付,个人支付部分由乙方从其工资中代扣,单位缴纳部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代缴。)

4、派遣员工工伤、病假医疗期内的基本生活费。

5、派遣员工的福利费。

(三)管理费用的标准:

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务管理费。

(四)乙方应于每__日发放上月___日至上月___日的人员报酬,派遣人员的银行卡、工资条由乙方负责办理、发放。(社保个人缴费部分、个税由乙方代扣)。

乙方确保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及乙方与劳务工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劳务工支付工资,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

(一)根据需要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根据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对劳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二)对劳务人员进行面试、培训、试用、不合格的有权退回乙方。

(三)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并于7日后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1、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多次警告不改正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4、工作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

3、派遣期未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的;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到通知的7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甲方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费用。

(五)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身份审核,证件不齐全的劳务人员不得进入甲方的工作现场。

(七)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八)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

(九)对乙方不履行协议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决定乙方派出的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工作期限。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务人员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时甲方应积极进行救治,并承担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救治费;需住院治疗的,应垫付住院治疗押金和按规定标准支付该劳务人员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奖金及涉及治疗的相关费用。上述医疗费用仅是甲方垫付的,因此,取得工伤保险费后应归甲方所有。劳务人员发生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市相关法规执行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确保派遣劳务人员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作息安排,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

(二)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缴纳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五)按照甲方标准及时转付派谴员工的工作及福利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及用工实际需要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前30天,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协议手续。

(三)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出现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赔偿数额标准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以此类推。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劳务派遣协议书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吉林省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充分履行各自的义务。

一、协议期限

第一条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二、派出人员的数量和条件

第二条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应于自我鉴定派遣劳务派遣员到乙方所在的州、县(市、区)工作。具体人员以劳务派遣人员名册为准。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四条乙方应协助甲方制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三.劳务派遣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本协议所称劳务派遣费用是指劳务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管理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管理服务费按以下方式选择:

(1)按各劳务派遣人员实际月薪的 %计算。

(二)按每月每个劳务派遣人员计算。

第七条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工作不满半个月的,管理服务费按半个月计算,工作超过半个月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八条乙方每月前向甲方支付劳务派遣费。甲方应在每月日前以银行卡的形式按时足额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并按要求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应协助甲方制定《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明细表》,经双方确认后按双方约定执行。

四.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前,甲方有权查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乙方派遣用工审批表》。

第十一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务派遣业务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出的条件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第十三条甲方依法与被派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负责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在乙方的协助下,甲方负责接收或建立劳务派遣人员资料齐全的员工档案,并妥善保管。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按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和档案转移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依法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侵犯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六条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工作。劳务派遣人员应缴纳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不得克扣或拖欠。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做好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的各项服务

第十八条派遣期间,甲方不得为被派遣人员安排其他工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撤回或更换人员..

第十九条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在乙方的协助下,负责处理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保险缴费手续和工伤档案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条因劳务派遣人员的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劳务派遣人员索赔。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定期到乙方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及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签订本协议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遣用工审批表》。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制定规章制度,并提前告知劳务派遣人员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按法律法规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工具,并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操作规程、企业规章制度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第二十六条乙方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工作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允许其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文件,并提前与甲方和劳务派遣人员协商制定《劳务派遣人员在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工作清单》,明确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派遣期限和工时综合计算期限等。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在约定的工作范围内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具体岗位,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拨付劳务派遣费用,不得克扣或拖延。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工资增长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乙方应安排劳务派遣人员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加班、夜班或在高温条件下工作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加班费、夜班津贴和高温津贴。

第三十一条乙方有权监督检查甲方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第三十二条在派遣期间,如发生违反规章制度或其他突发事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妥善处理。

第三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的,乙方应及时送至医疗机构急救,积极协助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并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甲方已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但在无效期间发生工伤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十四条因劳务派遣人员的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劳务派遣人员索赔,甲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第三十五条乙方有权依法追究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的违约责任。

特别协议

第三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并与甲方沟通后,有权退回甲方。

第三十七条派遣期间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返还派遣人员,并延长派遣期限,直至相应情形消失,并支付相关费用。

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在乙方的服务期终止以及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的,乙方应先支付抢救治疗费用,工伤赔偿后结清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以外的医疗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第三十九条甲方及其派遣人员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条乙方未履行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或者因乙方原因发生《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导致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劳务派遣人员如需提前终止在乙方的服务期,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和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应返还给甲方,甲方应与他们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十二条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劳务派遣费的,乙方应支付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第四十三条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四十四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每年需要重新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或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时,乙方应协助甲方重新制定或调整《劳务派遣工工资和社会保险明细表》,经双方确认后,按协议执行。

第四十五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并或分立,本协议继续有效,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四十七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取得劳务派遣人员的同意,并做出书面决定。

第四十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法律、法规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十条《劳务派遣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签署。作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劳务派遣人员对任何一方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双方应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务派遣协议书合同(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协议期限为______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用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工作时间。

2、用工单位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务的月劳务报酬根据用工单位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不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确定,并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2、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约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八、规章制度

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服从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九、劳务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务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务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有关手续,在办结工作交接时,用工单位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

十、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用工单位留存_____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派遣合同【篇10】

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

单位负责人:

电话:

传真:

乙方(派遣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短期用工劳动派遣合同(通用15篇)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场地,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保证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一条 招录、变更、派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派遣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现就相关问题签订合同:乙方要在每月底向甲方报备次月的休息天数,甲方将根据店内情况统一安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排的时间执行,不得私自休息。应提前一天向店内负责人提出申请。

(一)劳务派遣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招聘订单》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派遣人员。派遣的劳务派遣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在本公司担任此工作是乙方的自愿行为,乙方在工作期间,在工作时间外发生的或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和后果,皆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二条 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含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劳动报酬),具体金额以当月甲方提供劳务人员工资单为准;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_______日为发薪日;

2、甲方应承担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具体金额以当月劳务人员社保费用缴纳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单为准;

3、劳务派遣人员的加班费、绩效奖金、其他补贴;

4、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5、其他相关费用:劳保用品;其他相关税费以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文件规定金额为准。

(二)费用标准: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按国家和地区的规定根据同工同酬原则执行与甲方同岗位员工相同的劳动报酬标准。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元/月/人。

劳动报酬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4、其他相关费用标准:另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甲方按月支付至乙方账户,具体金额以当月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单为准。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当月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连同劳动报酬按月支付给乙方。甲方按月支付乙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2、甲方每月 15 日前应将款项划至乙方指定账户。由乙方在收到款项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及相关部门。乙方出具正式劳务发票。乙方银行账户如下:

工作内容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_岗位担任_________职务(工种)。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3、其他相关税费的支付,以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文件规定的金额为准。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可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劳动报酬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

(二)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并于一周后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及甲方相关业务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极坏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务派遣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下简称《劳动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7、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

8、患病或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派遣期未满,劳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10、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由于甲方机构或业务调整,工作不需要的;

1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其他需要解除用工关系的;

1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合同期限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五)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责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调整、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和岗位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

(三)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情形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人员。

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伤害(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理赔手续;涉及其他赔偿问题。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五)从事接触性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甲方应按规定支付工资等相关费用。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六)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甲方按规定支付工资等相关费用。

(七)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甲方按规定支付工资等相关费用。

(八)女性劳务派遣人员在怀孕、产期和哺乳期内,甲方应按规定支付工资等相关费用。

(九)按时向乙方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三)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四)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等手续;协助甲方处理劳务纠纷。

(五)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派遣劳务人员同时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档案(复印件加盖乙方骑缝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符合《劳动民法典》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六)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应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乙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为劳务派遣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复印件应提交给甲方。

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_岗位担任_________职务(工种)。

(七)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协助甲方进行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教育劳务派遣人员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甲方的合理要求。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______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工作地点为,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就争议事宜达成合同的,合同方案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同样。

(九)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如实介绍甲方的情况。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派遣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现就相关问题签订合同:

第七条 工伤事故赔偿、解除用工关系补偿及违约责任

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意外死亡或患职业病等,除按国家规定享受社保外,涉及其他赔偿问题,由甲方依据国家《劳动法》、《民法典

劳务派遣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招聘订单》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派遣人员。派遣的劳务派遣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变更的。

》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依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第8、10、11、12、13款规定退回劳务派遣人员: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的原因订立无效合同,造成退回劳务派遣人员;

3、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务派遣人员提出解除用工关系的;

4、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务派遣人员权益的;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一致解除用工关系时;

7、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8、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9、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如甲方拖欠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保险和乙方服务费用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费用拖欠天数×10元/日×人计算。

甲方将所需岗位数量、工作岗位说明、人员要求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供给乙方,乙方自 年 月 日起按照甲方要求派遣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具体人数、岗位、劳动报酬由甲方确定。

(四)如乙方拖欠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报酬、个人所得税和保险,劳务派遣人员抗议、罢工等造成甲方工作困扰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费用拖欠天数×10元/日×人计算。

具体金额以当月甲方提供劳务人员工资单为准;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拒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元/月/人。

(二)本合同期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甲方按月支付至乙方账户,具体金额以当月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单为准。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当月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连同劳动报酬按月支付给乙方。劳务派遣服务费,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具体的转账金额以《企业劳务派遣每月人力成本计算表》为准。

(三)派遣期内,乙方不按约定的条款履行责任与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派遣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2、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合法合理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

3、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提供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不周全,危害劳务派遣人员身体健康的。

第九条 争议解决

(一)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或劳务派遣人员与甲方发生用工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北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每月 5 日前应将款项划至乙方指定账户。由乙方在收到款项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及相关部门。

(二)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争议,应先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负责履行与劳动、司法部门的处理程序,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诉讼费用,以及因诉讼、仲裁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甲方出资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三)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就争议事宜达成合同的,合同方案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同样,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就争议事宜达成合同的,合同方案也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十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约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签订后如有不足、不清楚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内,如派遣人员的数量、派遣期限有变更,则本合同期限亦相应变更。

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情形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特别条款

(一)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1-10款,甲方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时,应向乙方提供或传真有关方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的事实材料并经当事人和乙方签字确认后,由乙方按法律法规处理。

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伤害(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理赔手续;涉及其他赔偿问题。

(二)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11-13款,甲方退回劳务派遣人员时,甲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三)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有约定外,甲方不得随意退回本合同期间的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由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由此涉及的给予劳务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应由甲方承担。

从事接触性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四)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派遣合同【篇11】

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派遣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约定,但是用工单位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派遣期限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约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派遣合同【篇12】

1.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2.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3.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派遣在校学生实习。

4.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5.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

6.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7.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签订劳动合同及附件时,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得由他人代签。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社会保障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劳动法》、《民法典》、《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在用工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岗位(工种)在合同附件中明确。乙方应当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相应的工作地点工作,但仅限于______范围(所在市),具体工作地点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评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后的工作岗位也须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相应的工时制度,具体工时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当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乙方补休。

(三)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办法由甲乙双方与用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约定,要求用工单位保证乙方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即对乙方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乙方的具体工资标准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乙方在劳务派遣期间患病、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三)用工单位连续使用乙方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即用工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四)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于每月______日之前向乙方足额支付工资,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无工作期间,甲方应当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甲方应当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对乙方的义务。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依法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

(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甲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具体岗位是否具有职业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事先告知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乙方提供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可拨打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受理举报投诉电话12333、工会统一投诉电话12351);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乙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归还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或者未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手续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它事项

(一)甲方应当如实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且无异议。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变更本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一方要求变更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四)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乙方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毕,甲方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劳动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确认。

(六)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劳务合同》(编号: )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一、派遣单位和期限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派遣乙方到______(用工单位名称)工作,住所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

(二)派遣期限为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并达到用工单位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 乙方所在的岗位,(1、存在; 2、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乙方的身体造成损害。用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包括: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下列______条款:

(一)用工单位安排乙方从事以下 ______工时工作岗位,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1、用工单位实行每天______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休息______天。

2、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__班______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______小时。

(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为下列______条款:

1、乙方每月工资为______元;

2、用工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双方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为______;

3、用工单位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每月基本工资  _元,并根据用工单位工资分配办法正常调整;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等合理确定;

4、……

(二)甲乙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计发执行以下______条款,但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1、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为______元;

2、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办法按照______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派遣合同【篇13】

派遣合同是一种劳动合同,也是当前社会中很流行的一种用工形式,不仅对于公司企业管理层,也是一种不错的就业选择,这是一个共同的选择。本文就派遣合同的相关主题展开具体探究,内容如下:

一.什么是派遣合同?

派遣合同是一种用工形式,又称为劳务派遣、人员外包、劳动承包等,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四方合同,其主要特点是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向该公司雇佣的工人进行派遣,用于完成需求岗位工作任务。

二.派遣合同的利与弊

1.派遣合同的利

(1)降低用工成本:企业其实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才会选择派遣合同的用工方式,因为企业往往只需要支付派遣公司一定数量的工资费用,这样就将按压了企业的用工人员的成本。

(2)提高员工用工质量:企业还喜欢这种用工形式,因为派遣人员积累多年的专业技能和经验,特别是自由、灵活的工作环境,派遣员工也往往会更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3)损失少:当企业需要裁员时,裁员压力不会太大,因为企业和派遣公司签的是短期的用工合同,如果用工期满不续签就可以终止合同,避免了雇佣员工后的遗憾。

(4)充分利用资源:企业通常会根据业务需求确定人员数量,并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刚刚好的数量,避免因业务少导致浪费人资源和资金。

2.派遣合同的弊端

(1)工资低:在派遣合同工人中,低收入者占大多数,他们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往往较低,风险也较大。

(2)就业稳定性低。派遣人员的合同期限较短,工资福利待遇较一般员工领先,但由于没有固定工作岗位,工作稳定性较低,福利待遇低、缺乏守法就业环节,这会加重派遣人员就业保障的瓶颈。

(3)就业风险高。由于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企业之间具有的担保措施不小,一旦出问题,劳务派遣公司可能会面临溢价处理的情况。

三.派遣合同的具体步骤与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工作岗位。企业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需求,公司根据需求向基层提出申请并按需为企业提供所需要的人才。

(2)签订合同。企业在确认人员具有需要的技能指标后,派遣合同双方就可開始起草申请派遣员工合同,双方一旦签订合同即表示派遣合同签约的正式生效。

(3)费用支付。企业需要向派遣公司支付一定数量的费用,派遣公司再代为支付员工工资及其他费用。

(4)关注风险。派遣合同在起草和签订过程中,应正确进行风险管控。企业要妥善维护派遣人员权益,派遣公司要严格遵照合法法律程序管控各项风险。

以上就是本文对派遣合同相关主题的详细探究,尽管派遣合同并不是没有人的完全正确选择,但从整体看来,也是一个良好的工作选择形式,因其具有一定改善的就业意义,一直受到许多人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