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引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履行总

不管我们是学习,还是工作中,总会有写总结的时候。在总结中,我们可以找出缺点与不足,吸取经验教训。每写一次总结,就仿佛在告诉我们:有时候,只有坚持一件事不放弃,我们才有可能成功。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写总结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党政引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履行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自XX年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来,我们厂结合xx同志在全国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基础,对照《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检,找问题、找差距,边贯彻、边改进,使我厂干部工作较快的与《条例》的新标准、新要求接轨。在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一、以宣传、学习作为贯彻《条例》工作的突破口,深刻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严格贯彻实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们搞好干部工作的标准线,是干部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法规。宣传、学习、贯彻好《条例》是我们厂党委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宣传好、学习好《条例》是贯彻好《条例》的前提和基础,我们从实际出发,分两步进行。第一方面是通过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厂报《一线通》是我厂自办的一份小报,每旬一期,首先我们抓住一线员工非常喜爱她的特点,对《条例》进行连载、解疑。其次通过在厂主页设立专题的方式,建立网络课堂,方便大家查询和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第三通过电视台对组织(人事)干部进行学习贯彻《条例》专访,来扩大《条例》的影响。第二方面是组织正规的学习和考核。首先我们通过组织专门会议,由相关领导进行讲解和要求,充分体现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其次通过组织专题知识竞赛、闭卷考试等形式来考核,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这些工作,我们切实做到了让领导干部掌握《条例》,让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让普通党员干部了解《条例》,让广大群众知道《条例》,为《条例》的顺利贯彻执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奠定良好了的基础。
xx同志在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就《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曾做过精辟的论述。我们要求每一名干部都要深刻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在《条例》的贯彻实施方面,坚持做到“四不”,即“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一是坚持《条例》规定的六条原则,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准确理解并始终遵循这些原则,以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特别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把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做到按标准定取舍,按德才选贤能。三是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严格把好“六关”,即“推荐提名关、考察关、审查关、讨论汇报关、任前公示关和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关”。四是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坚持公道正派。
二、以贯彻执行《条例》为原则,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积极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的完整制度体系。
《条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有十二项制度,但对十二项制度大多只是作了原则规定,这就需要我们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和具体情况,以《条例》为原则,继续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完善。
《条例》规定的十二项制度中,如任职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等,我厂过去一直在执行,只是需要根据《条例》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但更多的制度还需要我们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一年来,我们先后根据工作的需要出台了干部辞职制度、干部降职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在坚持《条例》的大前提下,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十二项制度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建立了公开选拔制度、竞争上岗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党委会讨论与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以及干部破格提拔使用的有关规定等等。基本建立健全了适合我厂干部队伍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制度体系。
今年以来,我厂成功进行了两次副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具体操作,通过竞争选拔出9名优秀的副科级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改革措施。厂党委要求,公开选拔工作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要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此,我们将在选拔工作中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向社会公开。公开选拔的范围、数量、条件、方法以及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等,通过一定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同时,我们还公布了监督电话,使整个选拔工作置于大家的监督之下。二是坚持逐轮筛选,好中选优。笔试、面试、考察各环节都是方案早出台、早公布,做到先定原则后定人,真正体现平等竞争、公正竞争。三是坚持严格的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保证选拔工作的公正性。这两次公开选拔工作,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在两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在考试内容和题型的设计上,更加注重针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和特点实际。如在笔试和面试中,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平时掌握的必备知识,测试思维、应变、表达和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发复习提纲,不引导应聘者去死啃书本。考出真水平,避免了高分低能现象。二是将在公开选拔工作中配套运用考察预告、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试用期制等近年改革的新成果。通过公平公正的选拔,确保了提拔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了提拔的能人尽其才、努力工作,落聘的心服口服、不背包袱。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今后全厂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将逐步完善,进而全面推进各项制度的实施。
三、坚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扩大民主监督的有效参与。
江**同志在XX年“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要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这为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参与指明了方向。《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在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了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进一步体现了扩大民主的要求。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准确识别干部,选准用好干部,防止用人失察失误的需要。我们的干部,生活工作在群众之中,干部的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只有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在干部工作中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才能选拔出党和人民满意的干部。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需要。使那些拉关系、走后门的人,在民主的光照下暴露无疑。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需要。在干部工作中走群众路线,把那些人民群众满意和拥护的干部选拔上来,就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大维护,就能够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必须深刻认识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在干部工作中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为了靠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避免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出现,我们坚持在干部讨论决定中严格履行程序,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用,必须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讨论,改变举手表决的老办法,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这样真正做到了讨论干部由集体作出决定。这些规定是党委委员的民主权力得到了充分发挥,增强了班子成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有的委员说,这样改革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我们才真正的感到手中的权利实实在在,也感到自身责任的重大。
四、以对干部负责、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负责的态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好后备干部的教育监督工作。
长期以来,我厂党委十分重视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我们认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基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定后备干部工作中,一是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六项基本条件为依据,把好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关。从关键岗位、知识层次高、实践经验较丰富的、优秀的年轻干部中确定后备干部,要注意达到选择面大,视野宽广的要求。二是注意完善结构,选拔后备干部要综合考虑年龄结构、知识、专业、经历、气质方面的诸多因素,注意今后提拔使用时,能否与班子其他成员形成优势互补、性格气质相容、通力协作的领导集体。
在后备干部确定以后,我们重点考虑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和培养。现在有的干部感觉自己是后备了,对自己的要求却放松了,如果自己不警惕,组织上又不及时教育和监督,听之任之,就很容易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其结果必然是害了干部。因此,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工作,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措施,对干部进行经常性地提醒和防微杜渐,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最好的保护和最真诚的帮助。《条例》对后备干部的培训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对领导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促使他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我们组织(人事)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条例颁布一年来,我厂本着培训形式要多样化的原则,对后备干部进行了多方面的教育,如举办网络专题培训班,系统学习了《经营管理者管理理念与技巧》的相关视频讲座21个课时。通过学习《慕绥新的悲剧与自白》等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选送干部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学习等等。同时,对教育培训过程中发现的工程大队好班子,后备干部轮岗锻炼等好做法、好经验,作为培训教材进行了大张旗鼓地宣传。通过教育培训,确保了后备干部队伍的素质,也保证了贯彻执行条例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我厂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过程中的一些做法和几点体会,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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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市委组织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信组监督*号文件通知要求,我们对我县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工作情况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 一、以学习宣传《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县委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我县作为全省干部监督和贯彻《条例》工作联系点,在《条例》正式下发之前,就下发了学习《条例》的通知,并翻印《条例》全文,做到县级干部、组工干部和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人手一册。首先,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原县委书记李春生带头学习《条例》,并亲自撰写体会文章。他撰写的《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确立“三个代表”用人观》等体会文章分别在《河南日报》、《河南组工通讯》、《信阳日报》、《信阳工作》上发表。县委中心组集中组织了学习,并联系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提高了常委一班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各乡镇和县直一级机构党组织也普遍召开党委会,学习宣传《条例》。其次,抓好组织人事干部的学习。县委组织部组织部机关全体干部利用每周学习日,集中学习《条例》,并举办各乡镇、县直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培训班,要求每位组工干部对《条例》的精神融会贯通。其三,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利用广播、《今日新县》报分别开辟了学习贯彻《条例》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条例》精神。把《条例》的学习纳入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先后在科级干部培训班等不同类型的主体班次上组织了学习。在每次调整干部前,组织考察组成员集中学习《条例》有关内容,确保干部调整工作严格按《条例》规定进行。特别是在去年10月份的公开选拔工作中,我们把《条例》内容作为公选笔试内容之一,极大地激发了全县广大干部学习《条例》的热情。 二、以靠得住、有本事为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条例》为准绳,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照《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了“四个注重”:一是看品德,注重选拔靠得住的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防止干部“带病”上岗。二是看潜质,注重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着眼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大力选拔学历高、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特别是加大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知识层次干部和各行各业涌现出的拔尖人才的选拔力度。去年7月以来新提拔的干部中,本科以上学历40人,县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人,从而树立了良好的干部任用导向。三是看实绩,注重选拔有本事的人。区分真政绩与假政绩。对那些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而对那些政绩平平,只有“唱功”而没有“做功”,甚至投机取巧、哗众取宠、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则果断进行降免或调整。四是看公认,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高不高、作风好不好、政绩突出不突出,群众自有公认。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认真落实群众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而杜绝了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三、以《条例》规定为依据,严格按程序办事 《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等各个环节,作出严密的程序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重点把好“三关”:一是严把推荐关。每次推荐,都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专门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必须写出署名推荐材料,经组织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对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和推荐得不到所在单位大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列为考察对象。二是严把考察关。每次考察前,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同志组成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同时,把考察触角延伸到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从而解决了考察中了解面不宽、了解情况不真、对干部评价不准等问题,有效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三是严把决定关。在集体讨论决定环节上,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不搞临时动议,始终做到组织部门不考察的不上会,考察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四、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选用干部工作监督 在工作中,我们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按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一是认真落实群众“四权”。为了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状态、工作成效,我们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2000年,我们制定了《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的意见》,在干部调整中,我们不断拓宽公示范围,除利用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外,还在公示对象工作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细化公示内容,详细公布了公示对象姓名、单位、主要工作经历及拟任职务等内容。同时,在公开选拔工作中,我们还推行了“三次公示制”,即考试成绩公示、考察对象公示和任用结果公示。在公示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二是引入竞争机制。为进一步拓宽用人视野,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使优秀年轻干部尽快脱颖而出。2002年10月,我们打破身份、职业等界限,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了县总工会副主席、县妇联会副主席、团县委副书记、县史志办副主任、县旅游局副局长、县环保局副局长、县司法局副局长、县广电局副局长、县审计局副局长、县监察局副局长等10名副科级干部。这次公开选拔的突出特点是:范围广,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国家正式干部和市人事部门批准的聘用制干部(含村干大专班毕业的村干部),不管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都可报考;竞争力大,全县共695人报名参加考试。两次公开选拔,在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对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公开选拔出来的干部,我们全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正式任命,从而杜绝了高分低能现象。三是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了干部推荐、考察、决策责任制,严格实行“谁推荐、谁签字,谁考察、谁把关,谁决策、谁负责”,对推荐失准、考察失误、把关失严,造成用人失误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县委主要领导及常委一班人自觉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带头执行《条例》,在干部选拔工作中,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按照豫组通[2001]15号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和遵守中组部干部监督局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折不扣地按规定办事,带头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组织部门严格把关,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审批。 五、以组织领导为保证,加强干部队伍宏观管理 党管干部是党的组织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党的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对整个干部队伍的数量、质量和结构进行宏观管理,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科学规划。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既要注重稳定干部队伍,又要注重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如果对干部调整过频,易引起干部情绪波动,引发短期行为,滋生不正之风。如果只强调干部队伍的稳定而不进行必要的调整,就会死水一潭,挫伤干部的积极性。为此,我们注重根据县乡机构改革和干部队伍状况,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调整频率和数量,做到既适量又适度,既稳定了干部队伍,又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促进了各项事业发展。二是加强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省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宏观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豫发[1996]25号),在选拔使用干部工作中,严把职数关,按照编制部门规定的领导职数,做到不超编,不滥位。三是及时备案。在干部选拔使用过程中,涉及对乡镇党政正职、县纪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及政法部门副科实职以上干部的调整,都按照要求及时向上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备案。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县学习贯彻执行《条例》态度是坚决的,效果是好的,没有发生违反《条例》的现象。但我们在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上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工作力度,逐步实现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结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总结


工作总结之家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总结》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这里给大家转摘到工作总结之家。

篇一:《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卫生局《学校条例》落实情况

工 作 总 结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各学校管理,督促各学校及时落实各项卫生措施,维护全区各学校卫生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卫生局狠抓学校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开展了一系列的卫生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条件,不断强化《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宣传教育,深入了解全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情况,现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工作阶段性总结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学校严格落实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法监疾控股、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卫生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卫生局法监疾控股,由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的牵头工作。全区15个乡镇卫生院公卫所也参照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学校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制定了《学校 — 1 —

卫生工作条例》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强化责任,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积极开展了学生因病缺课及常见病、多发病监测,根据《学校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全区开展了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的收集,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对学生中的常见病、多发病采取了相应的对策。

3、开展培训,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培训学习。2014年区卫生局、区教育局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了《2014年学校校医、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计划》,按《培训计划》对全区中小学校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

2014年1月20日,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举办了学校传染病、常见病防治、饮水卫生管理工作培训会,全区中、小学校分管校长、保健教师(校医)、饮用水管理人员共14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后对参会人员就相关培训知识进行了考试;

2014年7月8日,区卫生局联合大安区教育局召开了中小学传染病防控、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会及学生健康体检推进会,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负责人110人参加会议,会议培训主要内容:学校结核病管理、宣传“进学校”的有关工作、饮用水卫生、学生健康体检及常见病管理工作、水痘、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查验预防接种证等,通过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

4、监督检查,履行卫生职责服务学校。2014年6月26— 2 —

日、27日,卫生局联合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人员对48所学校开展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对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生活环境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人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6份,希望各学校、托幼机构继续加强卫生工作,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工作落到实处。

二、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通过在全区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法律法规,加强提高了全区卫生、教育机构人员《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法律法规意识,促进了学校卫生工作,提高了学生的健康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厕所卫生方面:少部分学校未定期清洗消毒、除尿垢、灭蝇、除味,学校公厕外无洗手设施,兼之个别学校学生卫生意识差,厕所蹲坑旁积满尿液,部分学校因为经费和水源等原因仍使用的旱厕,未进行旱厕水改。

2、饮用水方面:学校未接通自来水,仍旧使用井水,导致供水量跟不上学生需求,个别学校未提供学生饮用水、未按期对饮水设施清洗消毒,或没有消毒记录。

3、教学住宿环境卫生方面:个别学校教室照明灯管坏 — 3 —

掉后未及时更换、学生公寓物品摆放凌乱、通风状况不好、有异味、公寓厕所未按时除垢、清洁。

4、健康教育方面:个别学校无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新不及时。

5、医疗卫生方面:个别学校达到600人标准而未配备专职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和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1、加大对学校卫生监督力度。

2、大力宣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定期开展对学校的卫生培训。

3、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促进学校和幼儿园旱厕水改,建立洗手设施,接通自来水,聘请专职的卫生技术人员等工作的进行。

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今后卫生局将进一步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法律法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卫生局

2014年7月25日 — 4 —

篇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小湾小学《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

工 作 总 结

为切实加强对我校卫生监督管理,督促并及时落实各项卫生措施,维护全校师生卫生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小校实际,我校狠抓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针对学校的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开展了一系列的卫生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条件,不断强化《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宣传教育,深入了解全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情况,现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工作阶段性总结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校严格落实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少先队辅导员为副组长,各班主任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卫生监督领导小组,少先队负责日常管理的牵头工作。全小6个年级也参照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班级内的学生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制定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强化责任,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积极 — 1 —

开展了学生因病缺课及常见病、多发病监测,根据《学校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全校开展了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的收集,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对学生中的常见病、多发病采取了相应的对策。

3、开展培训,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培训学习。2015年我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了相关培训计划,按《培训计划》对全校师生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2016年1月20日,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我校举办了学校传染病、常见病防治、饮水卫生管理工作培训会,全校分管校长、卫生管理人员、饮用水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共16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后对参会人员就相关培训知识进行了提问;

2015年9月1日,我校召开了中小学传染病防控、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会及学生健康体检推进会,全校16人参加会议,会议培训主要内容:学校结核病管理、宣传“进学校”的有关工作、饮用水卫生、学生健康体检及常见病管理工作、水痘、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查验预防接种证等,通过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

4、监督检查,履行卫生职责服务学校。2016年3月26日、27日,全校开展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对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生活环境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人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2 —

和建议,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希望各班级继续加强卫生工作,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工作落到实处。

二、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通过在全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法律法规,加强提高了全校卫生、教职员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法律法规意识,促进了学校卫生工作,提高了学生的健康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厕所卫生方面:少部分学生未定期清洗消毒、除尿垢、灭蝇、除味,学校公厕外无洗手设施,兼之个别学生卫生意识差,厕所蹲坑旁积满尿液,学校因为经费和水源等原因仍使用的旱厕,未进行旱厕水改。

2、饮用水方面:学校自来水时常停水,仍旧使用井水,导致供水量跟不上学生需求学校未提供学生饮用水、未按期对饮水设施清洗消毒,没有消毒记录。

3、教学环境卫生方面:学校教室照明灯管坏掉后未及时更换、学生物品摆放凌乱、通风状况不好、有异味、厕所未按时除垢、清洁。

4、健康教育方面:我校健康教育宣传栏较少,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新不及时。

5、医疗卫生方面:我校未配备专职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和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 3 —

1、加大对学校卫生监督力度。

2、大力宣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定期开展对全校师生的卫生培训。

3、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促进学校旱厕水改,建立洗手设施,接通自来水,聘请专职的卫生技术人员等工作的进行。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今后我校将进一步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法律法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小湾小学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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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16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一: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总结

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晋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卫监所字(2013)号关于晋中市2013年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精神,我所在5-10月份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了教学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等方面检查,现总结如下:

一、全县中小学校基本情况

和顺县地处山西省东部,全县面积2250平方公里,辖5镇5乡,294个行政村,全县现有39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单办初中6所,单办小学2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

二、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1、全县中小学校只有和顺一中配置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资质证书。

2、现在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全部开展学生体检工作,全部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管理,全部采用市政集中式供水和农村集中式供水。

3、全县所有中小学校教学环境除东关小学学生设置不符全要求外(正在改建),其余均符合设置要求。

三、存在问题

1、大部分学校未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未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2、个别学校学生厕所不符合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按照《学校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为各学校创造条件配置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2、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负责人学校卫生知识的培训,力争得到全覆盖。和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3年10月23日篇二: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精神,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陕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卫妇发〔2014〕100号)要求,我院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等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了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学校教学秩序,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确保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一年以来,我县卫生局领导对学校卫生工作高度重视,为了加强我县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健康教育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县卫生监督所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学校卫生工作专门行文,进行了安排部署,每半年联合县教育局开展监督检查,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形成了全县学校卫生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监督的工作局面,确保了学校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抓住重点,加大力度,卓有成效地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所,其中:小学1所、幼儿园1所、。近年来,我县的学校卫生管理及监督工作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明显得到规范。2012年以来,为了加强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小学、幼儿园办理入学手续时,是否进行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各学校是否按要求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因病缺勤追查、病愈复课证明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否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并按要求在时限内向相关部门报送传染病情况,在校学生健康档案建立情况。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学校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规范了学校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使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学校饮用水卫生重视程度得到明显提高。主要对自备式供水的学校进行检查,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有卫生防护措施,是否对学生饮用水卫生定期检查,是否对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通过检查和指导,大部分学校设有专兼职管供水人员,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基本到位。同时,对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学校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保障了全县师生的饮水安全。三是学校医务室逐步规范。主要对学校医务室的校医室面积,药房、治疗室、诊断室三室分设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的资质、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门诊日志的建立,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及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等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规范了学校医务室的执业行为,保障了广大师生的就医安全。

三、狠抓落实,从机制上保证学校卫生的常规化管理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并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为了更好的落实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卫生工作落到实处,建议县教育局把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卫生管理组织、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档案资料等工作纳入全县教育教学工作中,实行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评价体系,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管理,保证学校卫生的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卫生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一)执法力量不足

由于县卫生监督所总体执法力量不足,因此从事学校卫生安全监管的力量更显薄弱,其中仅有5人承担18个乡镇学校卫生安全监管外,还承担着医疗市场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等多项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相对于全县120余所学校的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和上级下达的多项专题工作任务,确有力不从心之感。

(二)部分学校对卫生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足

我县部分学校卫生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对学生饮用水水质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学校下达监督意见,但部分学校仍未进行整改。

(三)是大部分学校不能按学生人数比例配备医务室。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打算对今后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督促有条件的学校投入资金,加大对卫生设施的改造,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条件,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断改善学校教学环境设施。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加大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执法频次和力度,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抽检以及教学生活环境监测,督促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尽快整改完善,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为师生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总之,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大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强化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有效预防学校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

2014年6月30日篇三:中心卫生院2015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博克图中心卫生院

2015年助理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2015年博克图中心卫生院助理卫生监督站,为做好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辖区实际,在市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地维护了博克图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力推动了助理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现将博克图助理卫生监督站2015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科学管理、积极创新,严格执法

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针对卫生监督执法是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高度统一的特点,着重加强队伍建设。

(一)做好分工落实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个人,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理顺工作目标,经常对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卫生行政许可情况、卫生行政处罚开展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积极整改,不断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了卫生监督员的执行力。

(二)在卫生综合执法工作中,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不徇私利,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文书书写规范,引用法律条款准确,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有专人负责。卫生行政许可审查发放程序逐步规范,从受理到现场卫生审查、签发许可证,严格执行“谁发证谁负责”的责任负责制。

二、继续严格卫生许可,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责

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在开展卫生许可办理时,坚持以国家相关行业卫生标准为依据,在把好准入关,保证许可审批质量的前提上,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做到严格审查、严格发证,坚决做到了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有标准、有时限,受理许可无差错为确。

三、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对全镇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建档,建档率100%,同时建立了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结合,确保经营单位资料的完善,同时做好档案的日常管理,及时更新,有效做到档案的最新化,并及时的进行网络直报,规范了资料的信息化管理。严格对全镇 51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其中住宿业13家、美容美发场所18 家、娱乐场所1 家、洗浴4家、药店3家、化妆品5家、诊所3家、学校2家,其他2家)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每户4 次数,监督覆盖率100%。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控宣传工作。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对铁路供水、学校等自建设施供水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铁路供水单位1家,学校等自备供水 2 家。抽查供管水人员4人,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 8 人。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限期进行了整改,确保博克图镇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卫生。

(三)学校卫生监督

根据自治区2015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组织开展对2所中小学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的管理、教学环境、教学设备设施、学生住宿环境等卫生状况,针对每个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今年9月份,针对麻疹疫情,深入到小学,督促指导小学做好各种防控工作,配合卫生院计划免疫科开展疫苗应急接种。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避免学校发生突发卫生事件。

(四)医疗市场监督

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全镇共有卫生医疗机构 7个,其中:卫生院1个、村卫生所(室)2个;民营机构有:个体诊所3个。2015年我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每个医疗机构进行不少于3次的常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行

医专项行动工作,共出动执法车8辆次,监督执法员32人次,及时将群众的举报投诉上报查处。不但震慑了违法分子,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也不断得到改善。

(五)传染病防控工作

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全面覆盖了全镇个体医疗诊所3家、村卫生所(室)2个。对每个监督对象进行了不少于2次的巡回监督检查,保证了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落实,有效地预防了各类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氛围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环境。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饮水卫生、职业病危害、传染病管理及非法行医等热点问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服务行为,我站2015年以来共对全镇公共场所的 58名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生活饮用水宣传周、6月(转 载 于: 在 点 网: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总结)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共计印发放近1500多份简洁、通俗、易懂、实用的卫生法制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参加镇政府、市卫计局组织的《职业病防治法》等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和手段,使广大群众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知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门的信息报送员,及时在市卫计局政务信息平台上公开我站工作动态,让人民群众能够了解到我站的卫生监督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五、存在问题

(一)我们助理卫生监督站执法人员年龄偏大、素质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二)我们助理卫生监督员配备不足。我站7名卫生监督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少工作量大,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监管任务和形势要求。

(三)非法行医现象仍然一定程度上存在,主要原因在于非法行医手段隐蔽、取证难度大。黑诊所流动性大,容易死灰复燃,难以彻底地消灭某些隐蔽性很强的非法行医活动。2016年工作计划和设想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抓好作风建设。继续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端正执法观念,严肃纪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工作指南,工作流程,强化约束机制,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过程和依法办事的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加强培训工作,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使卫生执法人员能够“一专多能,综合执法”,

以上就是这篇范文的详细内容,涉及到学校、卫生、工作、卫生工作、卫生监督、条例、开展、传染病等方面,看完如果觉得有用请记得(CTRL+D)收藏。

贯彻“一法两条例”情况工作总结


关于贯彻“一法两条例”情况工作总结

根据市人大、市建委、省建设厅《关于贯彻“一法两条例”情况检查评议的工作方案》,针对于“一法两条例”,我处积极展开一系列学习活动,自查自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市政管理窗口建设。近年来,我们在全市的市政管养工作中,坚持文明生产、文明执法,服务社会、服务市民。现将此项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回顾总结

一、领导重视,态度端正,把贯彻执行“一法两条例”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结合我处实际,处党委对如何开展落实“一法两条例”,进一步对行风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召开了全处中层以上干部会,向全处中层以上干部传达了建委工作会议精神,强调集中整改活动是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尽管有的不是我们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我处也要高度重视,能解决的帮助群众解决,不能解决的向人民群众解释清楚,坚决不能推诿扯皮,要在建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找准存在的不足,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查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方面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通过整改工作,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整改工作的成效。

二、制订整改方案,查找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按照建委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对“一法两条例”的学习,结合本处特点制定修改和下发了《安阳市政建设维护管理处行风规范措施》,完善了便民服务措施。全处各单位积极行动,贯彻学习“一法两条例”,根据省、市、建委各级文件精神,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排查问题,结合创文明城市检查验收活动,更加积极地解决市政维护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例如:有群众反映人民大道三、四、五、六巷街道上无路灯照明,给周围群众出行带来极大不便,经过我处实地察看,该段已出市政管理范围,但本着“服务为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精神,我处路灯站同志连续作业,一天内为该处安装路灯11盏,极大地方便了周围群众,办事处和群众为此专门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受到好评;铁西路南段和中州路个别路段路面坑洼不平问题,我们克服资金不到位的困难,多方筹集资金35万元,进行局部处理,使该路段路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再如东工路三巷家属院反映下水道不通的问题,经我处排水管理站查看后,本不属于我处的管理范围,但是我处还是向群众承诺,如有冒水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帮助解决,赢得了群众的赞扬。2002年至今,处理群众反映问题320余起,问题处理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我处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一方面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一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把查找自身不足作为落实“一法两条例”的重要环节来抓,组织人员印制了《全处行风建设民意调查表》13份,到市13个相关单位上门征求意见和建议,把这些意见和建议整理汇总,列出主要问题,研究解决办法,能及时解决的马上处理解决,不能解决的尽快反映到上级和有关部门,积极地进行整改落实。

三、从重点单位做起,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我处把市政监察部门作为工作开展的重点单位,严要求,严整顿。因为,这些部门同群众接触较多,最容易出现“四乱”和“四难”方面的问题,我们反复要求市管科、立交桥管理所两个执法部门,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切实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杜绝以权谋私、违法行政、吃拿卡要现象。教育队员执法行为要规范,克服方法简单粗暴、态度恶劣等方面的问题。两个执法部门分别采取互相提意见、建议、对照检查自身不足和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加大落实力度。我处除对执法部门严格要求以外,还狠抓施工中的行风建设,要求各个工地人走场清,不留杂物,为群众创造安全、优美的交通环境。要求各个项目经理、施工员加强对民工队的管理,克服野蛮施工、不文明施工现象。要求腾达市政实业公司及时搞好工程结算,对民工工资不拖欠、不打白条,按时、足额发放。由于加强了对重点单位行风建设的要求,“以民为本,优质服务”的意识深入职工心中,为今后工作中改善行风、文明执法、文明施工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评议活动的效果

贯彻“一法两条例”,是文明单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不只是一个阶段或一个时期的工作,必须长期不懈地抓下去。为此,我处按照建委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落实“一法两条例”,确保在建设工作中的常抓不懈,责任到人。要求全处在找出问题的基础上,再查找和分析出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逐项整改,确保效果。

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虽然

我处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党委、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些差距,我们有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加强教育学习,克服存在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上级党委放心,把我处的各项工作做好,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市政建设、维护管理任务,为我市的“一申四创”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