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大调解年度工作总结

乡镇大调解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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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一、基本情况

白果镇辖10村1社区,常住人口43000余人,流出人口12000余人。目前为止,全镇共有吸毒人员146人,纳入社区戒毒人员15人,其中解除社区戒毒人员1人,新增社区戒毒人员3人。

二、主要工作

面对严峻的禁毒工作形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对全镇毒情的认真分析,确定了摸清情况、查找症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广泛动员,继续打好深入持久的禁毒人民战争的工作思路。主要从以下两方面抓好禁毒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禁毒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了精干人员7名,在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配备联络员2名、协管员1名,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工作,落实措施

1、动员部署。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把禁毒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与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了任务,责任到人。并设立了最低1000元50000元的白果镇禁毒举报奖励制度。

2、认真排查,摸清情况。镇禁毒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积极配合派出所、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排查。通过分片包干,逐人逐户逐单位的全面排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2014年,排查闲置房118处(社区)、出租房294处(社区292处、五通村2处)、茶楼、旅店、网吧各2处(社区)。通过排查,我镇辖区内未发现制、贩毒窝点和吸毒人员。

3、大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毒能力。充分利用有线广播、标语、墙报、会议等形式,对毒品的社会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在“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期间,由党政领导带队,派出所、群工办工作人员等组成宣传教育队伍,开展以“禁绝毒品,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整个活动过程中,共悬挂10幅宣传标语,书写墙报4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同时,切实搞好预防工作。针对我镇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这一特点,我们充分利用其春节前后返乡期间进行禁毒宣传,增强抵御毒品的能力和远离毒品的自觉性;与派出所、学校密切配合,深入推进“警校共育”,大力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不让毒品进校园”、“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等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中,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及青少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确保了我镇师生和青少年无涉毒人员、案件的发生。

4、加强对X神类药品、麻醉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今年,镇禁毒办、综治办配合有关部门对镇卫生院、医疗站、中学实验室的上述药品实施检查,从源头上防止了这些药品流入吸、贩毒人员手中。

5、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控制和管理力度。镇禁毒办、综治办配合派出所不定期对流入人口进行排查,防止了涉毒案件的发生。同时,我们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巡逻队、协管员、联络员的作用,配合派出所、禁毒办对辖区内有吸毒史的人员和可能存在有涉毒的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使我镇有效地杜绝了“涉毒”案件的发生。

2、积极与派出所配合,进一步完善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机制。一是通过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理数据库。密切关注各类吸毒人员的动向,严格落实了管制措施,与上级相关部门建立了无缝街接,做好后续管理;二是能配合公安机关、派出所加大对流动吸毒人员的查控力度。重点是加强了出租房等重点场所的控制,提高了对社会流动人员的发现和控制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禁毒”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禁毒斗争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禁毒工作。重点做好《禁毒法》的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易感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深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扩大信息来源,深挖“涉毒”线索,重拳打击毒品犯罪,加强对X神类、麻X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为禁毒人民战争的胜利和“无毒社区”的创建目标全面完成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篇二】

为深化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大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14年,我乡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我乡的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调解民事纠纷为重点,“大调解”工作发挥出了合力,一大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成功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今年以来的工作成绩

今年,我乡继续加大在对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使全乡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我乡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乡调中心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落实督导机制。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XX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南宝乡、村级调委会共排查各类民事纠纷24件,调处24件,成功调处24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落实了调委会的“五有、六统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

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村民,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通过工作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通过每次纠纷调解过程,其实也是在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的过程。但也只是调解工作治“标”,而调解工作要治“本”,只有通过抓好对村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村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篇三】

按照《XX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13个专项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积极认真抓好工作开展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亲自抓,紧紧围绕查找出的我镇正风肃纪“13+1”问题,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教育引导,根据县纪委13个专项工作方案,制定了我镇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正风肃纪工作。

二、真抓实改,提升作风

(一)文风会风进一步精简。进一步控制发文数量和质量,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落实文件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文件篇幅,截止目前,我镇政府下发文件19个,镇党委下发12个,相比同期下降40%。同时,进一步控制会议数量,认真落实会议限额管理制度,尽量少开会、开短会,并严格控制会议人数。经整改,现我镇的文风会风大大提升。

(二)学风进一步端正。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制度等相关学习制度,并创新学习方式,将学习成果纳入绩效考核,全面深入开展学习。在群教活动中,已组织开展学习20次,并开展讨论、知识竞赛、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创新开展学习。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不重视学习、不善于学习,学习实用主义等学风不正问题。

(三)着力解决乱发钱物和变相公款旅游问题。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财务制度,并积极配合县纪委、审计、财政开展自查工作,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对去年违规发放工会慰问金问题先已全部退回财政,并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和规划了津补贴发放问题。

(四)治理干部“走读”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作风纪律、艰苦风斗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制度管人,领导带头落实带班、坐班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镇纪委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走读”问题进行督促检查。有效杜绝了“走读”现象发生。

(五)解决执行不力问题。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开展,主动向全镇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督办检查,对特色镇建设、五福大道打造、院落整治等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定期汇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对收到的群众意见,实行办结回复制,确保群众的各项诉求能得到回复。

(六)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群众诉求强烈的十大民生工程,同时加大对惠农、民生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已查处正云村一起涉嫌村道建设项目的违纪案件,现已报县纪委立案。

(七)政绩观不正确问题的整治。一是加强学习,从思想深处树立正确政绩观。二是完善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将政府工作成绩和群众满意度相结合,避免出现“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报假数据、假材料、假典型等情况进行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八)对“会所中的歪风”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会员卡零持有”承诺书和“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二是加大监督检查,镇纪委对“会所中的歪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对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治。一是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公开办事项目,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加大对行政人员工作作风监督,严禁出现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等现象。

(十)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治。镇纪委牵头对全体机关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进行了梳理排查,我镇未发现这类问题。同时,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学习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自律意识,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十一)对于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的专项整治。一是主动对政府公车进行了梳理,不存在超标、超编、借换车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公车管理,严格公车使用登记和定点停放,严禁公车私用。二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现不存在超面积占用办公用房情况。

(十二)对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专项整治。严格干部选用程序,对村干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选举,对镇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全部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十三)对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从思想上筑牢廉政防线。同时,完善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强化该项工作管理。截止目前,我镇未发现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案件。

(十四)对联系服务群众不紧密、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治。进一步建立完善联系帮扶群众制度,做好群众联系帮扶工作,要求全镇干部每周至少下村2次1天的时间,镇主要领导每周至少3次,每次半天。深入开展走访、慰问、调研及帮扶工作。同时,主动公布信箱、电话、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确保群众各项诉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三、长期坚持,巩固成果

我镇在工作作风、为民服务、工作落实上有了很大提高和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少数党员干部对正风肃纪工作认识不够;

二是部分制度还不够健全;三是镇纪委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我镇将从三方面做好正风肃纪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进一步学习正风肃纪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增强党员干部认识;进一步学习党的“八项规定”、廉洁从政、群众路线等相关精神,深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对现有制度再次进行梳理,对缺失或不健全的制度,及时建立并完善,切实做到制度管人。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将深入推进开展“两深”工作,增强自身实力,对正风肃纪工作中的14个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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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乡镇年人民调解度工作总结


二o一o年,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xx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

2015年乡镇年人民调解度工作总结


二o一o年,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XX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

乡开展大调解工作总结


一、年初,我乡成立了大调解工作协调中心,制度、工作内容、流程均上墙,乡党委书记负总责,乡党委副书记具体分管,专职副主任(由司法所长担任)具体抓,成员落实,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责任分工明确。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1、 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目前我乡共有6个调委会,主任、委员和成员共54人,均达到六有标准,加强对调解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利用上党课、开会之际,进行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方法培训,共培训村、社调解组织成员6次,300人次,

2、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研判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开展两次矛盾纠纷摸排,特别是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和重大政治事件期间,坚持每周排查一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分重点、分时段进行研判,并落实乡、村、社干部开展专题调处,进行疏导,让矛盾纠纷当事人有发泄、诉苦的对象,缓和情绪。一年来共摸排矛盾纠纷42次,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3、 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对矛盾纠纷进行调查、分析,提出调解意见和方案,动用各种资源和关系,从法律上、道德上、经济上、行政上和政治上进行全方位调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实行三三调解机制,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对无法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依法办事,引导其走诉讼和法律援助途径,全年共调处13件纠纷,成功12件,引导走法律援助一件。无民转刑纠纷发生。

三、积极参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集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2次,30余人次。做好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协调工作,在人民调解与治安、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时,积极引导当事人先人民调解,减少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配合公安机关调解7件治安纠纷,成功6件,参与司法调解1件,行政调解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