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6上半年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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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局上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会议要求,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实战化水平,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定的法治保障。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做到全县调解组织全覆盖。组建了以信访局为依托,综治、信访、司法配合的县矛盾纠纷联调中心,推进信访案件分流办理、重大纠纷指派督办、构建全县重大纠纷处置化解工作机制。加强县道交纠纷、医疗纠纷两个专业调委会建设,集中处置化解专业纠纷。在全县28个乡镇、开发区、192个村社区依法建立调委会,配齐配强专兼职调解员。按照“六统一”要求,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基础建设,加大软硬件建设和经费投入,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就地化解工作机制,落实纠纷排调岗位责任,重大纠纷包案负责。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加强诉调对接,促进大调解机制建设。今年上半年通过诉调对接衔接机制,县法院共司法确认案件240余件。组织开展纠纷排查,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简易纠纷由村(社区)当场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和历欠积案实行乡镇党政领导包案负责,调结。跨多个乡镇的重大纠纷及影响全县全局的涉众型、涉特殊群体纠纷,由县调解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全力调处。截止目前,全县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603件,成功调解1571件,调解率100%,化解成功率98%。

(二)规范管理,服务民生,切实提高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根据省厅及市局《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民生工程,建立健全相应机制,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xx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2016年xx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确保我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在各乡镇、村办公场所悬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横幅30条,在46个机关单位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发放便民服务卡700余张,民生工程一封信2000余封,做到不漏村、不漏户。联合其他民生工程实施单位一起在公园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进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发放宣传材料,实现零距离一对一交流。在黄山市民生网、黄山新闻网、安徽省民生网刊登民生工程工作动态信息2篇。继续开展“公证服务提升年”主题实践活动,提高创新服务理念、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了便民惠民意识,不断提升我县公证处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整体实力。截止5月底,共办理各类公证77件,接待群众咨询 60余人/次。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职能优势作用,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进村居”和“双联”活动,满足群众需求,拓宽法律服务内容。积极安排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值班工作,参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与县信访局联合印发了《xx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值班工作制度》。推进律师担任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努力为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按照市、县zd委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精神,组建我县优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上半年共受理案件5件,成功办结案件1件。全县四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863件,其中刑事案件61件,民事案件544件,行政案件14件,仲裁案件10件,法律援助案件234件,担任法律顾问68家。

司法局2016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司法局2016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管,努力提升特殊人群社会治理能力。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一案一报、档案评查、每月零报告、季度通报、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验、监督管理及安全稳定分析例会等各项制度。上半年,我局每季度将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给乡镇党委和司法所,督促落实整改。从5月份开始,实行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月统计报告制度,全面监管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措施落实情况。认真落实社区矫正三项基本任务,重点抓好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报告、走访、外出管理和违法违规惩处工作,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启用了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时观看《社区服刑人员监督教育》片,同时进行测试,测试结果记录执法档案,组织编印了《社区服刑人员须知与案例选编》发放到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手中,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继续推行社区服务菜单制管理,全县各司法所均建立了“菜单式”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结合“黄丝带帮教”活动,春节前对全县特殊困难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开展送温暖活动,给6名特殊困难社区服刑人员家庭送去了救助金。与县、乡镇民政部门积极沟通协调,解决低保4人,临时救助 1名。与人社部门协调,组织参加县级技能培训。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组织全县司法所长参加市局举办的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特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的落实,加大违规、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漏管、虚管,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截止5月底,我局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9人,解除人员78人(含3名撤销缓刑人员),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82人,分布在26个乡镇,其中管制2人、缓刑165人、假释13人、警告3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撤销缓刑3人,两人已收监执行,一名正在上网实施追逃。夯实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司发[2015]71号),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教育帮扶工作,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积极推动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建设,提高远程探视系统应用效率,上半年,全县受理远程探视申请5份,其中成功探视2人。加强刑释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核实率、核实成功率均达到100%。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帮教组织共建有221个,成员1896人(其中县级1人,乡镇级198人,村(居、社区)级工作站216个,帮教志愿者1685人,其他安置基地4个12人)。全县刑释解教人员期满205名,增刑释人员105人(含期满解教对象3人),无新增解教对。目前在册人员共有936名(刑释5年内936名、解教3年内0名),安置率达97%,帮教率100%,无重新犯罪。

(四)启动“七五”普法,创新法治创建,全面提升全县法制宣传和法治创建水平。突出重点,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下发了《xx2016年度重点普法目录》、《2016年xx法治宣传教育重要工作目标任务》等文件,明确2016年普法主要工作。发挥各成员单位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半年组织县委中心组学法1次,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2期,640人参加培训。3月份在全县各学校开展宣传月活动,举办种类法治课(讲座)近30场次,受教育学生近万人次。继续办好《身边事》、《法治园地》等宣传栏目。遵循现代传播规律,完善普法网络、普法建设微博,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开辟普法手机报平台等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中覆盖面广、成本较低、传播迅速、有利互动的优势,切实增强普法的渗透力和吸引力,提高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扎实组织开展 “江淮普法行”、深化“法律七进”等活动,切实为“七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四入行动”,挖掘、探索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廉政文化等相互融合和相互促进。切实加强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和推广,推动法治文化的发展。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徽州地域法治文化研究论文征集活动”。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推动依法治理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推进法治xx、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组织开展了全县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审查工作。目前,建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4个。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纳入美丽乡村(社区)建设,率先建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有效平台。

(五)加强队伍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履职能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领悟原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提升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懂全局、管本行,抓重点、破难题,抓落实、求实效,讲担当、善作为,崇廉洁、拒腐蚀的能力。强化作风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抓作风整顿。通过不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强化党性修养和底线意识,通过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相结合促进问题整改,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一岗双责”职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源头防腐。健全完善用人选人管人机制,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所属各科(室)、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锲而不舍抓“四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个别违纪干警处理绝不手软。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普法工作认识有偏差,存在“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和“抓业务是责任,抓普法是义务”的错误认识,普法效果不理想;二是人员、装备等保障力量薄弱,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超负荷工作矛盾突出,人少事多严重制约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三是个别干警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精神不够,不同程度影响了工作开展。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做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兑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加大先进典型的培养力度,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司法文化软实力。

司法局2016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工作总结

(二)全面推进“法治xx”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筹备“七五”普法启动会议。打造特色品牌,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创新宣传载体,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三)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运职能优势,积极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把各种可能的矛盾化解在内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经济民生领域风险演变这社会风险。加强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打造人民调解基层服务圈。

(四)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适时对严管级社区矫正人员配备电子手腕,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入矫管理和平台定位,进一步规范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加强重点时期、重点对象的监督管控,严防社区矫正人员发生重、特大刑事犯罪和参与群众性事件。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政策的落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力求在安置帮教生产劳动基地、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方面有新突破、新提高。

(五)构建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规范律师管理,提升律师执业水平。进一步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织律师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管理,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诚信行为监督。推动公证积极参与全县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扩大公证业务范围。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将因就业、就学、就医等合法权益受损引发的案件纳入援助事项。建立法律援助质量标准,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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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上半年某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1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过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总结“五五”普法,谋划“六五”规划。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将乐县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围绕启动“六五”普法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如依托公安局开展的“开门评警走进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联合县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各司法所利用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全国土地日、“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假纪念日,以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提纲、法制宣传板报、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我局在实践中,注重把法制宣传融入到“法制教育进家庭”和县里开展的“四百”活动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职能工作中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动
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历史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上报中央发改委;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以合建、调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余坊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高唐、余坊等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已完成整体装修,并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设已与乡镇达成初步意见,待乡镇建设规划确定后,即可签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同时,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苏区县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项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人员,大力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余坊、万安、大源、白莲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以中央苏区县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一)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促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大源乡调委会多方调解成功为12名农民工追回劳酬近4万余元,安仁乡调委会依法调解为16名农民工追回劳酬11万余元,漠源乡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水南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2、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市、县综治委“1+n联动”模式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157个乡、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移民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新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同时,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半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69起,调处成功1679起,调处成功率89.8%,其中人民调解排查矛盾纠纷428起(含医患纠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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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举办学习班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培训。上半年,外派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思想业务培训3人次,以会代训累计330余人次。
(三)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的细化考评表及《公证处绩效工作考评办法》等绩效考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实现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防止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发生,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抓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工作常抓不懈。加强了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加强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通过查找风险点、公开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因人员、经费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二是各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大调解体系建设,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做好 “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
二是继续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重点完成大源、万安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大同安仁、万全、白莲、黄潭等乡镇的协调力度,争取这4个司法所建设有新突破。
三是继续开展好“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竞赛活动。继续在司法助理员和调解主任中开展“调解能手”竞赛活动,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四是强化措施,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10〕9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经费保障。
五是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下半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2011上半年某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2


起),调处成功416起(含医患纠纷3起),调处成功率97.2%;司法调解受理民商事案件1309件(其中调解结案的584件,调解撤诉的547件),调解结案率86.4%,行政调解132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1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作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
(二)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一是对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信息管理工作。利用现有的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1-6月,共核实了xx名在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从网上接收预释放人员xx名,并开展接茬帮教。三是根据明安教办〔2011〕3号文文件精神,及时从政务网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并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2006-2010年刑满释放人员和2008-2010年解除劳教人员底数和安置帮教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四是继续抓好成员单位、乡(镇)领导挂包的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
(三)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推进。积极做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筹备工作,拟定了将乐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了县编委会要求县司法局增设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股。根据各成员单位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将乐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并已报县委、县政府,准备行文下发。同时,按照去年底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我县的五种矫正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经排查,我县共有矫正对象166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 155人,被裁定假释的3人,被判处管制的1 人,暂予监外执行的6人(其中保外就医1 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局里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讨论研究了开展此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社区矫正前期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将相关工作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保证了社区矫正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提升全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弱势群体享有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解答和接待法律咨询104人次。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61件;受援人68人。市司法局已申报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为2011年创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二)律师工作。在巩固做好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行诉讼和担任刑事辩护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渠道,同时热心公益,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及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其中政府4家),承办各类案件89件,涉及标的1459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138万元,代书97份,接待咨询1540人次,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6次,参与县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5起。
(三)公证工作。公证服务继续秉着“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原则,认真办理各类公证,共办理各类公证199件,其中国内民事类****数116件,国内经济类****数4件,涉外类****数71 件,涉台类****数8件,解答法律咨询1870人次。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服务。如年初将乐县的限价房安置工作,为保障将乐县限价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公证处人员在玉华安置点和龟山安置点为受“6.18”自然灾害的灾民选取城郊限价房摇号活动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现场选房监督公证,共选出限价房1147 套 ,并及时出具了公证书,为安抚灾民,稳定民心提供了公证法律保障,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围绕乡镇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所担任法律顾问10家,民事诉讼代理10件,调解纠纷184件,解答法律咨询525人次,代书45份,见证54件。
五、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4月份以来,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市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者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份,我局被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正式授予“2006—2010年度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以此为起点,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学习优良的革命历史传统和工作作风,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中去,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为民便民,优化发展环境。我局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了活动目标任务,并有条不紊地将活动全面融入到各项职能工作中,实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动作不少,又突出了自身特色的目标。
(二)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参加上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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