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行政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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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通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今年是总结表彰“xx”普法工作,确定“xx”普法工作重点的重要一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xx”普法表彰总结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推进普法工作发展创新。

(一)开展“xx”普法总结表彰和“xx”普法调研。

及时总结了“xx”普法以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和主要成效,深刻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市xx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市人民政府“xx”普法及司法行政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为契机,深入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客观需求,起草漳平市“xx”普法规划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强化各单位和各部门履行普法工作职责的责任意识,开展 “xx”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普法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三头”,求落实。

1、从“龙头”抓落实,即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继续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有效地推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2、从“大头”上抓落实,即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企业的广大群众。整合我市的普法资源,继续推行“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工作,通过部门组织、面上宣传、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利用普法网、手机短信、led电子屏、广场晚会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多渠道多形式地接受法制教育,取得较好的效果;继续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提高现有农家书屋的利用率,重点开展农村法制宣传工作的创新,充分发挥南洋茶乡的优势资源,利用群众的评茶、品茶等场所建立“茶室说事说法室”,作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3月份,以“综治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需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悬挂宣传标语20余幅,制放展板100余块,出法制宣传专栏5期,开展集中大型宣传活动2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

3、从“源头”上抓落实,即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继续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依托“漳平市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在新学期之初,组织在校学生在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主题班会、“与法同行”演讲比赛等活动,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制意识、道德意识;积极做好我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室”的布展工作。

(三)利用各种时机,开展专题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上半年来,共举办了四场专题性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对《人民调解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水法》、《防震减灾法》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着重宣传;在“安全生产月”“科技周”期间,共设立宣传图板50块,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多份、宣传知识手册100多份,悬挂宣传标语30多条,接待咨询群众1000多人;年初,组织关工委、政法委、人大内司委、司法局、团市委等部门,为漳平籍服刑人员开展帮教送温暖活动,到永安、龙岩、漳州监狱,看望慰问漳平籍服刑人员,详细了解在监服刑人员的生活、学习、改造情况,做好服刑人员的感化宣传工作,并通过组织观看漳平市撤县设市20周年宣传片、发放《致漳平籍服刑人员的一封信》、青年企业家的创业经历,将家乡的关心带给在监服刑人员,鼓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二、充分发挥维稳职能

(一)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狠抓司法所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司法所的业务建设,加强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机关的配合协调联动,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加快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力度,到目前为止,灵地、吾祠等2个司法所已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新桥司法所已装修完工,择日即可搬迁,溪南司法所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

(二)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完善排查制度。突出抓好群体性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排查工作、各级调委会调解案件的登记工作,建立司法所人员直接与村居(社区)调解工作挂钩的长效机制。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各司法所坚持以会代训制度,组织对调解员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三是加强对交通事故调委会和医疗纠纷调委会指业务指导,今年上半年,交通事故调委会共调解交通事故案件231件,医疗纠纷调委会调解医患纠纷6件;在原有的行业调委会基础上,今年建立了劳动争议调委会20个,共有调解员178人。四是强化纠纷调处,组织力量加大对旧城改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物业管理、重点工程建设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化解力度,切实发挥了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特别是突出加强对春节期间和各级“两会”召开期间重点时段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为“两节”、“两会”的社会政治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半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和民间民事纠纷共1049件,调处纠纷1049件,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1037件,成功率达98.9%;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82人,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8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8万元。各司法所在重大突发事件出现后能够快速反应,司法干警总是第一时间赶赴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疏导化解,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为当地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们始终按照“生活上帮困、思想上帮教,工作上帮联”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做好档案登记、转送衔接工作,做到不误、不漏、快捷可靠。同时努力在引导扶持服务上下功夫,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开展跟踪帮教。完善市、乡镇(街道)二级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帮教工作管理信息库、重点人员管控库内容,补充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进程。据统计,五年来我市刑满释放人员和三年来解除劳动教养人员828人;今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9人,帮教率达100%;没有重新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四)做好社区矫正的启动工作。今年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之年,我局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草拟了工作实施方案,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班学习,对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同时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深入推进法律服务

(一)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卓有成效。

上半年,我局认真做好律师、法律服务所的年检注册工作,并以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督促各法律服务机构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规范化管理方面、执业活动方面,加强制度化建设;严格执行“一案一卡”制度;鼓励法律服务人员积极介入经济宏观调控、招商引资、招投标和重点工程建设,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土地承包、农村规划、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小城镇建设、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等提供法律服务,为基层政府、村级经济组织和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推动法律服务行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4月份,我市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标致着我市律师事业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上半年,全市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案件132件,其中刑事辩护28件,民事代理97件,行政代理4件,非诉讼代理3件,担任法律顾问29家;市公证处办理公证279件,其中民事152件,经济35件,涉台15件,涉港澳10件,涉外公证67件。

(二)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

为了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做得更好,我局降低了服务门槛,开通绿色通道,做好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努力提高辩护质量,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充分利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今年上半年,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件,其中刑事10件、民事55件;“12348”共接到电话咨询1009次,接待来访942人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14件,提供上门服务266人次,解决纠纷122件。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中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参观古田会议会址接受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唱红歌、学党史、观看专题片和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增强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意识,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得到全面提升。

2、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制度,提高班子自身素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维护班子的团结;用足用好专项编制,新录用公务员2名,春季再招考2名;调出2名;目前,我局基层司法所编制32人,实有29人。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注重抓好党员管理教育,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四全”机关服务创优等各项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筑牢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切实抓好局机关、法援中心和司法所的效能建设工作,加强工作纪律、工作秩序、岗位责任等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下半年工作打算

1、做好“xx”普法经验总结表彰暨“xx”普法启动工作;继续实行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认真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8月份完成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室”的布展。

2、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非正常死亡一类的易激化的矛盾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警惕性,一经发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在建党90周年来临前举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创新农村纠纷调解途径,构建预防农村群众上访的第一道防线;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避免重新犯罪。

3、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推进法律服务“三进”活动,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继续拓宽法律援助面,进一步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办案质量。

4、加快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9月份以前同机关、乡镇签定建设协议,按时完成龙岩市下达4个司法所的建设任务。

5、跟踪上级关于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批复,推进本局业务用房建设。

6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

7、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下半年我局将扎实开展、精心组织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司法助理员的业务素质;副科级司法所长的配备有新突破;加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注重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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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上半年某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3


门举办学习班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培训。上半年,外派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思想业务培训3人次,以会代训累计330余人次。
(三)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的细化考评表及《公证处绩效工作考评办法》等绩效考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实现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防止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发生,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抓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工作常抓不懈。加强了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加强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通过查找风险点、公开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因人员、经费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二是各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大调解体系建设,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做好 “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
二是继续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重点完成大源、万安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大同安仁、万全、白莲、黄潭等乡镇的协调力度,争取这4个司法所建设有新突破。
三是继续开展好“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竞赛活动。继续在司法助理员和调解主任中开展“调解能手”竞赛活动,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四是强化措施,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10〕9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经费保障。
五是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下半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2011上半年某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2


起),调处成功416起(含医患纠纷3起),调处成功率97.2%;司法调解受理民商事案件1309件(其中调解结案的584件,调解撤诉的547件),调解结案率86.4%,行政调解132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1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作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
(二)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一是对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信息管理工作。利用现有的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1-6月,共核实了xx名在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从网上接收预释放人员xx名,并开展接茬帮教。三是根据明安教办〔2011〕3号文文件精神,及时从政务网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并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2006-2010年刑满释放人员和2008-2010年解除劳教人员底数和安置帮教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四是继续抓好成员单位、乡(镇)领导挂包的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
(三)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逐步推进。积极做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筹备工作,拟定了将乐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了县编委会要求县司法局增设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股。根据各成员单位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将乐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并已报县委、县政府,准备行文下发。同时,按照去年底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我县的五种矫正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经排查,我县共有矫正对象166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 155人,被裁定假释的3人,被判处管制的1 人,暂予监外执行的6人(其中保外就医1 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局里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讨论研究了开展此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社区矫正前期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将相关工作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保证了社区矫正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提升全县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弱势群体享有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及“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解答和接待法律咨询104人次。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61件;受援人68人。市司法局已申报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为2011年创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二)律师工作。在巩固做好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行诉讼和担任刑事辩护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渠道,同时热心公益,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及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其中政府4家),承办各类案件89件,涉及标的1459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138万元,代书97份,接待咨询1540人次,参与县委、县政府信访接待6次,参与县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5起。
(三)公证工作。公证服务继续秉着“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原则,认真办理各类公证,共办理各类公证199件,其中国内民事类****数116件,国内经济类****数4件,涉外类****数71 件,涉台类****数8件,解答法律咨询1870人次。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服务。如年初将乐县的限价房安置工作,为保障将乐县限价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公证处人员在玉华安置点和龟山安置点为受“6.18”自然灾害的灾民选取城郊限价房摇号活动进行了为期一个星期的现场选房监督公证,共选出限价房1147 套 ,并及时出具了公证书,为安抚灾民,稳定民心提供了公证法律保障,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的健康发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围绕乡镇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所担任法律顾问10家,民事诉讼代理10件,调解纠纷184件,解答法律咨询525人次,代书45份,见证54件。
五、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4月份以来,按照中央政法委、省市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者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5月份,我局被省司法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正式授予“2006—2010年度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以此为起点,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学习优良的革命历史传统和工作作风,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中去,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为民便民,优化发展环境。我局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了活动目标任务,并有条不紊地将活动全面融入到各项职能工作中,实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动作不少,又突出了自身特色的目标。
(二)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参加上级部

2011上半年某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1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过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总结“五五”普法,谋划“六五”规划。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将乐县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围绕启动“六五”普法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如依托公安局开展的“开门评警走进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联合县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各司法所利用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全国土地日、“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假纪念日,以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提纲、法制宣传板报、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我局在实践中,注重把法制宣传融入到“法制教育进家庭”和县里开展的“四百”活动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职能工作中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动
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历史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上报中央发改委;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以合建、调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余坊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高唐、余坊等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已完成整体装修,并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设已与乡镇达成初步意见,待乡镇建设规划确定后,即可签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同时,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苏区县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项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人员,大力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余坊、万安、大源、白莲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以中央苏区县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一)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促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大源乡调委会多方调解成功为12名农民工追回劳酬近4万余元,安仁乡调委会依法调解为16名农民工追回劳酬11万余元,漠源乡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水南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2、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市、县综治委“1+n联动”模式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157个乡、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移民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新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同时,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半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69起,调处成功1679起,调处成功率89.8%,其中人民调解排查矛盾纠纷428起(含医患纠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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