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卫生局三季度工作总结

区卫生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载体,强化服务,关注民生,重点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做好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等各项卫生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三季度的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党代表、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经过前期宣传发动,确定代表候选人等准备,7月8日,区卫生局党工委选举区第四届党代会代表选举选举工作如期举行。本选区严格按照法定方式和程序组织投票选举,有选举权的党员依法行使了选举权,最终投票选出第四届党代会代表5名。7月20日,卫生局第65选区选出人大代表1名。
至此,卫生局第四届党代表和第七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二、疾病控制工作
1、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治及疫情审核工作
传染病疫情管理落实情况。三季度辖区无甲类传染病疫情报告,对 20 例乙类、 29 例丙类和 50 例其他传染病疫情进行了审核分析,没有传染病疫情爆发和流行。辖区所有传染病疫情都能及时得到控制,主要的措施是认真落实传染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做好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降低流行趋势。辖区乙、丙类无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辖区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网络报告正常,总体情况尚好,确保了辖区传染病疫情都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和及时处理。
2、做好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工作
为了应对南疆和田地区发生的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确保我区儿童的生命健康,白碱滩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对我区的脊灰疫情应急强化免疫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按照《白碱滩区脊灰疫情应急强化免疫活动方案》的要求, 9月4日—6日,卫生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强化免疫宣传活动。在全区各地均悬挂了宣传横幅,共计113条,发放各种宣传画及强化免疫告家长书共2880份。我区第一轮应急强化免疫摸底数据为:全区摸底目标儿童数共计2472人,强化免疫期间第二人民医院共出生新生儿10名,根据目标儿童摸底情况,区疾控中心向各接种单位配发糖丸2900粒。
9月8日到12日,我区累计接种2575名儿童。 目前,除了1名外出联系不到的儿童和43名有服苗禁忌症的儿童,辖区其儿童余均已完成脊髓灰质炎应急强化免疫。9月13日,我市强化免疫评估组随即抽取我区90名儿童进行服苗率快速评估,结果为我区第一轮强化免疫评估服苗率为100%。
3、进一步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
区疾控中心积极开展艾滋病宣传工作,区疾控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到辖区有关单位进行艾滋病干预共计 56 次,共 32 人次。艾滋病检测网报 3次,随访病人 20人。CD4监测2人次,艾滋病网络上报,审核工作已完成。性病艾滋病季度报表1次。继续加强艾滋病的日常管理工作。每天疫情审核、分析总结、早发现、早汇报、做到疫情预警早处理。
4、继续加强腹泻病防治的工作
继续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截止到9月19日共分析上195例腹泻病人,无霍乱、肠道传染病疫情发生。三季度主要以夏季肠道传染病发病为主,未有聚集性或爆发疫情发生,表明不良个人卫生习惯是当前我区夏季肠道传染病发病的主要原因。
二、卫生监督工作
1、加强“五小”行业卫生整治工作
为做好我区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城市工作,卫生监督所深入辖区检查难监管,问题突出的 “五小”行业,到区中兴街、北兴路上检查了存在问题较多的餐饮经营单位的操作间、储藏间的卫生保洁、餐具消毒、从业人员穿戴工作服以及消毒设施是否齐全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责令立即整改,立卫生行政处罚案件56件。
2、扎实做好“两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011年8月24日至26日,白碱滩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和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隆重召开。针对参加“两会”人数多,会议时间长,会议保障要求高等特点,卫生监督所采取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两会”前,卫生监督所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两会”餐饮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食品安全会议保障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二是领导带领执法人员对承接“两会”接待任务的禹东饭店进行了进行驻点全程监督,监督人员每餐对接待单位饭菜加工制作进行现场指导,严格监督其制作流程、确保所提供的饭菜达到安全标准,切实做好会议期间食品留样工作。
3、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利用每周四上午对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时间向食品从业人员大力宣传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同时在日常性监督检查中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了正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及做好索证索票的宣传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检查重点是: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及摸底调查餐饮单位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4、加强日常性监督检查工作
本季度对全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以及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更换卫生监督公示栏,覆盖率达到100%。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共1800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260余份,责令限期整改600户次。本季度共培训从业人员768人,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56家,食品卫生许可证年审7家。
三、社区卫生工作
1、做好创城卫生窗口行业各项工作。
为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市卫生局创城办窗口组的要求,白碱滩区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继续保持良好的“创城”工作热情,重点做好 “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中的有关各项要求。针对市卫生局创城办窗口组每周两次的督查反馈,高度重视,及时整改。
2、有序开展创建社区卫生示范中心工作。
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作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重要抓手,落实服务功能,提高服务绩效,维护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按照《社区卫生示范中心标准体系》的各项要求,中兴路街道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掌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标准,制定中心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要求,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着重加强机构的管理,全面开展各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3、加强人才培训。
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工作,分四批派出医护人员到上海杨浦区进修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他们的医疗业务水平。两批人员学成归来后,他们将所学的先进理论、先进经验、先进技术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起到了骨干带头作用,促进了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
4、全方位推进居民健康管理服务。
一是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居民就诊或接受健康服务时通过使用医保卡,六月以后,将社保部门发放的医保卡作为居民健康档案居民信息卡的载体,通过医保卡号,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索引号。同时,整合持卡人一般信息、健康信息、诊疗信息、医保信息,实现了查询健康诊治信息、医保支付、个人支付三个环节有效衔接。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就自动提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有效信息充实到居民健康档案中进行存储,从而不断充实电子健康档案,可以实现为居民建立终身的电子健康档案。二是实施慢病系统管理。通过社区医生工作站首诊建档系统和环节,提取慢病相关信息,及时发现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自动区分慢病管理等级,指导社区医务人员开展规范化管理和随访,提高慢病管理效率。 
5、进一步加强规范全科服务团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团队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连续服务功能,各中心医务人员与中心全科团队实行互动式工作,即中心全体医务人员分组融入各个团队,参与各团队的六位一体工作,加强完成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工作。新建居民健康档案16810份,电子健康档案9928份。健康教育讲座129场,开展义诊活动3次,定期测血压 117900人,免费测血糖4312人次。
6、完成社区医疗工作情况:
(1)基本医疗:
完成门诊就诊30123人次,处方32267张,静脉输液8620人次,各种注射3850人次,吸氧146人次,外科换药150人次,针灸理疗638人次。
(2)公共卫生服务:
完成计划免疫工作3041人次,新生儿访视44人次,产前检查678人次,产后访视498人次,儿童体检950人次,慢性病管理随访2584人次。
(3)辅助工作:
生化检查1420人次,门诊化验1737人次,B超检查172人次,拍片219人次,心电图检查16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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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前三季度工作总结


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我委xx年1-9月份主要工作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科学编制年度运行报告。客观实际地完成了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并在摸清我区的发展机遇、存在的困难及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结合海口市及我区“十二五”规划要求,科学撰写了xx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全面、客观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在完成年度经济运行报告的基础上,我委坚持每季度对我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并完成xx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报告,提出相应经济社会发展措施建议,切实为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当好参谋助手。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备案审批。截至9月底,我区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备案72个,总投资额227.8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37个,总投资额108.69亿元;工业项目13个,总投资额4.01亿元;旅游服务业项目14个,总投资额44.2亿元;农业项目4个,总投资额约2.3亿元;其他项目5个,总投资额约68.87亿元。今年立项、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较去年相比,项目个数增加11个,总投资增加1.8亿元,且多数备案项目特别是房地产项目有望在年内可开工建设,将较好促进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三)公务车车编管理。根据区领导专题会安排,我委牵头起草《海口市秀英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经区委、区政府会议多次审议修改后,已定稿并按要求下发到相关单位。另外对区内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展开调查摸底,并依据各单位人员编制及工作情况对区直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车编进行重新定编,相应的定编通知已下发至各单位。
(四)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与促进。根据区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我委负责地区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的协调促进工作。其中地区生产总值指标由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决定,分别由具体职能单位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我委主要负责协调和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工作安排,我委对区内近两年备案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回访,了解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情况,并敦促企业积极上报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同时与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发现存在我区建设项目列入其他区、漏统和少报、部分项目征地拆迁款项没列入统计等问题。经我委和区统计局共同努力,目前已补统投资项目24个,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加19.65亿元。
(五)政府投资项目申报。根据市发改委《关于编报2014年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并对各相关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我区经济、民生等要素,着重向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改造方面倾斜,最终汇总出41个政府投资项目上报市发改委,计划总投资额233041万元,其中2014年度计划投资107935万元。
(六)统筹城乡和加快镇域经济发展。参与《秀英区加快统筹城乡和镇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多次协同市发改深入乡镇开展调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申报城乡统筹示范实验区项目。
(七)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委干部认真学习市委《关于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入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海发〔xx〕3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海办发〔2013〕20号)、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过节坚定不移纠正“四风”的通知》(海纪发〔xx〕30号)等相关文件。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并针对各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制定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完善“三重一大”等事项审批流程。
(八)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前进村挂点帮扶工作,春节期间,我委深入挂点村了解村民生产生活情况,并为40家困难户赠送慰问品(油、米等生活必需品)。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主要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要做到心中有数,加强指导,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办理答复人大、政协代表提案件15件,其中主办件2件,协办件13件,代表满意率100%。其他“美丽乡村、洁净家园”、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五大工程”环境保护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社会项目备案管理,简化审批前置条件,精简审批流程,加强对项目后期建设的跟踪服务,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加大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促进工作,确保负责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年度目标。主要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查漏补缺工作力度及涉及征地拆迁资金未纳入统计等问题的协调工作力度,积极与业主单位对接,加强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三)加大镇域经济发展工作力度,依据《秀英区加快统筹城乡和镇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积极申报镇域经济发展项目,促进中心镇建设尽快开展,加大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省、市政府资金支持。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问题”专项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造服务型机关。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乡镇三季度工作总结


年,Xx镇的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高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一手抓稳定,一手抓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解放思想、锐意进取,

一、经济工作。

截止8月底,我镇实现财政收入1087.33万元,完成今年1745.56万元的财政收入任务62.29%,其中国税完成23.45万元,完成73.96%,地税完成891.33万元,完成64.94%,财政完成172.55,完成50.56%。积极外出带团进行招商引资,已有突破性进展,引进投资300万的塑料厂项目1个,返乡创业项目2个,总投资1800万元的浙江豪苑门业有限公司已签投资意向协议。

二、小城镇建设工作。

紧紧围绕“东西延伸,南改北扩”的总体思路,扎实做好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总投资1900万元的南环路建设工程目前完成征地工作,已进入勘测设计阶段;基本完成146.4亩土地增减挂征地拆迁任务,预计10月进入土地平整工程;总投资700万元的中心小学整体搬迁已进入主体建筑施工建设;总投资280万元的自来水厂建设已投入30万元完成征地工作,进入项目实施阶段;总投资200万元的中学改造已接近尾期收工阶段;总投资50万元的文化大楼建设已经完成;镇直机关财政所、供电站、畜牧站、派出所大楼工程建设也正在有序推进;继续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截止目前,10个新农村建设点已全面完成“三清三拆”、改水改厕,正在实施改路改环境工作。

三、维稳工作。

我镇成立了综治领导小组,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坚持信访接待日制度,严格落实包案制度,通过“熟、变、实、诚、严”五字工作法,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实行领导包案制、信访稳定排查制和领导接访负责制,与各村委会签订了维稳责任状,开展无群体访、无越级访、无群体性事件的信访“三无村”创建活动,各村于每月25日前上报排查工作情况,每周全镇召开至少一次信访联席会议。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43起,成功调处141起,调处成功率99%,实现了占圩无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无纠纷械斗,无重大安全事故。

四、民心工程。

一是社会保障坚强有力。我镇坚持以人为本,集中力量为民办实事,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今年以来,我镇发放农村低保金132.5万元,五保户生活补助金43.1万元,各类优抚金48.46万元,新农合参合率达98.5%,改善弱势群体生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评审低保对象的有效性,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筹集资金立项改建镇便民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改善加强基础水利设施建设,投资900万元实施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筹资30万元进行九龙水库、北楼水库、丰源水库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清淤和修缮,对所有水库进行了大坝整容和全面检修,配备好了防讯物资,确保安全度汛;今年春季“四术”任务全面完成,秋季长效措施和补救措施也正大力开展,已取得良好的开端,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成152.29万元。
五、党建工作。

一是抓好了两支队伍建设管理。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管理镇、村两支队伍,建立了每日双签制,实行每周一例会制和周二集中学习制,引入竞争淘汰机制,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二是加强了党员队伍管理。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注重结构,慎重发展,注重改善结构,着重吸收有朝气、有文化、在群众中有影响力的同志入党,加强党员队伍学习培训,组织走访慰问帮扶老党员、困难党员。三是加强基层组织硬件建设。已完成占圩、李家、梅家、铁山4个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目前荫岭、幕塘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正在实施。四是全面推进村级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抓好党务公开,实行公开透明运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成立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实行每月25日村级财务会审报帐制。五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从抓制度、抓责任、抓落实入手,在全镇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项目协调服务,加强财源项目建设

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积极培植税源、争资金跑项目,加大财税征管力度,促进财政收入不断增长;抓住新的发展机遇,以全新理念创新招商方式,重点引进进工业园区项目。

二、突出产业发展,完善提升基础设施,促进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加大发展农业产业化力度。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发展战略,按照“一村一品”的要求,积极打造3000亩葛根基地,10000亩红薯基地,2000亩木薯基地,力争生猪出栏10万头;完善提升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继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完成坎上坎下10个新农村建设点任务,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农村清洁工程;正式施工投资1380万元的万亩园田化建设,完成总投资约480万元的北楼水库、官家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建设、12座小(二)型水库溢洪道加宽加固,完成5.6公里渠道清淤,完成下马村1.4公里和占圩村会家垅小组1公里路面硬化,完成长6米宽5米的官家村官家桥的重建;促进全镇农民稳步增收,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抓好曾家村、梅家村省级扶贫点和幕塘村县级扶贫点开发。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强化社会管理,注重统筹平衡协调,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创新社会服务管理,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历年积案处理力度;巩固计生基础工作,依法维护生育秩序;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高灾害预防和救助能力,提升教育医疗文化水平,巩固新农合成果,加强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工作,切实抓好其它社会事业工作。全面完成146.4亩土地增减挂任务,切实做好长2100米、宽32米南环路建设,做好财政所、派出所、供电所、畜医站等基层站所建设。

四、强化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执行能力,提高党建水平

结合全县“百日大行动”活动,重点抓好村级班子换届工作,选好、配强村党组织班子。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实行项目捆绑,力争完成余下4个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着力转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融洽党委与群众的关系。坚持“一线工作法”,倡导和发扬“5+2”和“白+黑”工作法,把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奖惩措施进行量化、细化,正确使用先进、优秀的用人导向机制。

2015年三季度工作总结与计划


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我委xx年1-9月份主要工作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科学编制年度运行报告。客观实际地完成了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并在摸清我区的发展机遇、存在的困难及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结合海口市及我区“十二五”规划要求,科学撰写了xx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全面、客观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在完成年度经济运行报告的基础上,我委坚持每季度对我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并完成xx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报告,提出相应经济社会发展措施建议,切实为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当好参谋助手。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备案审批。截至9月底,我区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备案72个,总投资额227.8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37个,总投资额108.69亿元;工业项目13个,总投资额4.01亿元;旅游服务业项目14个,总投资额44.2亿元;农业项目4个,总投资额约2.3亿元;其他项目5个,总投资额约68.87亿元。今年立项、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较去年相比,项目个数增加11个,总投资增加1.8亿元,且多数备案项目特别是房地产项目有望在年内可开工建设,将较好促进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三)公务车车编管理。根据区领导专题会安排,我委牵头起草《海口市秀英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经区委、区政府会议多次审议修改后,已定稿并按要求下发到相关单位。另外对区内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展开调查摸底,并依据各单位人员编制及工作情况对区直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车编进行重新定编,相应的定编通知已下发至各单位。
(四)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与促进。根据区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我委负责地区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的协调促进工作。其中地区生产总值指标由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决定,分别由具体职能单位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我委主要负责协调和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工作安排,我委对区内近两年备案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回访,了解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情况,并敦促企业积极上报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同时与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发现存在我区建设项目列入其他区、漏统和少报、部分项目征地拆迁款项没列入统计等问题。经我委和区统计局共同努力,目前已补统投资项目24个,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加19.65亿元。
(五)政府投资项目申报。根据市发改委《关于编报2014年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并对各相关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我区经济、民生等要素,着重向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改造方面倾斜,最终汇总出41个政府投资项目上报市发改委,计划总投资额233041万元,其中2014年度计划投资107935万元。
(六)统筹城乡和加快镇域经济发展。参与《秀英区加快统筹城乡和镇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多次协同市发改深入乡镇开展调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申报城乡统筹示范实验区项目。
(七)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委干部认真学习市委《关于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入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海发〔xx〕3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海办发〔xx〕20号)、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过节坚定不移纠正“四风”的通知》(海纪发〔xx〕30号)等相关文件。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并针对各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制定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完善“三重一大”等事项审批流程。
(八)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前进村挂点帮扶工作,春节期间,我委深入挂点村了解村民生产生活情况,并为40家困难户赠送慰问品(油、米等生活必需品)。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和监督,主要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要做到心中有数,加强指导,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办理答复人大、政协代表提案件15件,其中主办件2件,协办件13件,代表满意率100%。其他“美丽乡村、洁净家园”、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五大工程”环境保护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社会项目备案管理,简化审批前置条件,精简审批流程,加强对项目后期建设的跟踪服务,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加大经济发展指标协调促进工作,确保负责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年度目标。主要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查漏补缺工作力度及涉及征地拆迁资金未纳入统计等问题的协调工作力度,积极与业主单位对接,加强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三)加大镇域经济发展工作力度,依据《秀英区加快统筹城乡和镇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积极申报镇域经济发展项目,促进中心镇建设尽快开展,加大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省、市政府资金支持。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问题”专项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造服务型机关。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