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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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相关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紧围绕全旗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局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以政府采购法为准绳,以服务政府、规范采购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实行“抓基础建制,规范行为;抓宣传,深入调研;抓管理、优化服务;抓创新、提高举措。同时按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我们扎实开展了反商业贿赂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为机关行业作风建设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具体数字如下:(略)

二、工作开展情况

(1)、 全面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队伍,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运行。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宗旨,认真组织各项政府采购活动,确保广大采购单位得到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提供了良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办事,认真履行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全面实行“阳光采购”。

(2)、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大查处商业贿赂的力度。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往来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明。要以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源头防止商业贿赂力度。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深入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制度建设,把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结合起来。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效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3)、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采购中心工作涉及面广,要同各个不同层面的人员和利益群体打交道,这就要求我们工作人员必须忠诚、勤奋、求精奉献的工作态度,坚持爱岗敬业、要有高度的工作作风,结合中心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是采购中心的工作核心,采购中心作为财政工作的对外窗口,我们通过各部门监督相结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求工作人员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把采购人、供应商服务作为作为机关行风建设的大事来抓。制定了《采购中心行风建设实施方案》《采购中心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

(4)、制定更为详细、规范的采购目录,对于货物、服务类等实行采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了供应商的无序竞争。并实行年检制度,对于年检不合格的供应商予以通报并作出下年度不与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为广大采购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 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们是区级贫困县,财政收入只能保证人员开支、保机关正常运转,属于吃饭财政。没有财力安排事业经费,单位购买物品只能千方百计想办法自筹资金或以赊销办法购置物品。影响了集中采购规模,无法降低采购成本。

(2)、专项资金虽以纳入政府采购,但由于专项资金从立项到批复需要诸多环节,资金到位和项目开工不一致。因此,不能安照正常的采购程序进行操作,存在被动办理采购手续。

(3)、苏木(乡镇)今年才纳入政府采购,程序规范化还需要一段时间,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使苏木(乡镇)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

(4)、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范围是采购规模的基础,采购范围是实现效益的有效途径。只有不断拓展范围,扩大规模,才能更好的节约财政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采取“在工程项目上找突破口,循序渐进;在服务项目上力求新进展,积极推进”的方法,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加大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探索建立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机制;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项目都应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5)、供应商缺席,竞争不充分。由于我旗采购规模小,市级以上供应商受供货与服务成本的约束,参与我旗采购市场竞争的欲望不强。因此,我旗采购市场基本都是当地的供应商,再加上采购人消费习惯和心理作用等一些特殊原因的影响,指定品牌采购的现象严重。且由于我旗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达不到公开招标限额,采购规模较小,竞争的充分性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6)、要持之以恒地做好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践证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是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政府集中采购不是各部门分散采购的简单集中,而是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使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以及供应商在公开的平台上共同操作,从而达到相互监督制衡的目的。这是在管理、执行、监督体制下的集中。是受“三公”机制约束的集中,也是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避免暗箱操作的集中。我们一定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尽量公开透明,形成一套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科学合理的集中采购工作运行机制,有效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

(7)、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政府采购的真实记录,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活动的重要依据。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反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及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它记载了在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中是如何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的情况。政府采购部门可以通过这些记录的内容以及资料是否完整真实,作出政府采购部门工作绩效的评价,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实现网络化采购信息共享。

(8)、个别单位还是存在自行采购、化整为零逃避政府采购的现象。对政府采购存在认识上的问题。政府采购作为

财政支出改革的一部分,必须争取社会方方面面的重视和理

解。我们要努力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四、 政府采购工作思路
 (1)、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

做到采购程序公开、采购信息公开、努力做到采购供应商满意、采购单位满意、群众满意。建立积极有效的预防商业贿赂机制,规范管理、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

(2)、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进一步规范采购档案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为采购单位提供及时、准确、有效、合法的采购信息。

(3)、积极探索开展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活动,努力促进各

项政府采购的有序进行。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充分体现在今后工作始终和具体采购活动中,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的扎实进展。扩大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力度。

(4)、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配合监察、审计、纪检和各部门,对采购中心工作定期进行监督监察。会同质检部门、采购人等对于货物类,如办公自动化设备等进行质量抽查和检验。加强政府采购质量的跟踪和服务。

(5)、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随着我旗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工作倍受社会各界瞩目。政府采购工作任重道远,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政府采购工作实施中的新问题。树立法制意识、廉政意识、切实承担起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新的姿态开展文明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窗口形象,为全旗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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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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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相关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紧围绕全旗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局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以政府采购法为准绳,以服务政府、规范采购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实行“抓基础建制,规范行为;抓宣传,深入调研;抓管理、优化服务;抓创新、提高举措。同时按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我们扎实开展了反商业贿赂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为机关行业作风建设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具体数字如下:(略)

二、工作开展情况

(1)、 全面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队伍,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运行。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宗旨,认真组织各项政府采购活动,确保广大采购单位得到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提供了良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办事,认真履行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全面实行“阳光采购”。

(2)、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大查处商业贿赂的力度。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往来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明。要以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源头防止商业贿赂力度。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深入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制度建设,把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结合起来。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效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3)、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采购中心工作涉及面广,要同各个不同层面的人员和利益群体打交道,这就要求我们工作人员必须忠诚、勤奋、求精奉献的工作态度,坚持爱岗敬业、要有高度的工作作风,结合中心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是采购中心的工作核心,采购中心作为财政工作的对外窗口,我们通过各部门监督相结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求工作人员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把采购人、供应商服务作为作为机关行风建设的大事来抓。制定了《采购中心行风建设实施方案》《采购中心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

(4)、制定更为详细、规范的采购目录,对于货物、服务类等实行采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了供应商的无序竞争。并实行年检制度,对于年检不合格的供应商予以通报并作出下年度不与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为广大采购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 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们是区级贫困县,财政收入只能保证人员开支、保机关正常运转,属于吃饭财政。没有财力安排事业经费,单位购买物品只能千方百计想办法自筹资金或以赊销办法购置物品。影响了集中采购规模,无法降低采购成本。

(2)、专项资金虽以纳入政府采购,但由于专项资金从立项到批复需要诸多环节,资金到位和项目开工不一致。因此,不能安照正常的采购程序进行操作,存在被动办理采购手续。

(3)、苏木(乡镇)今年才纳入政府采购,程序规范化还需要一段时间,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使苏木(乡镇)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

(4)、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范围是采购规模的基础,采购范围是实现效益的有效途径。只有不断拓展范围,扩大规模,才能更好的节约财政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采取“在工程项目上找突破口,循序渐进;在服务项目上力求新进展,积极推进”的方法,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加大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探索建立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机制;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项目都应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5)、供应商缺席,竞争不充分。由于我旗采购规模小,市级以上供应商受供货与服务成本的约束,参与我旗采购市场竞争的欲望不强。因此,我旗采购市场基本都是当地的供应商,再加上采购人消费习惯和心理作用等一些特殊原因的影响,指定品牌采购的现象严重。且由于我旗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达不到公开招标限额,采购规模较小,竞争的充分性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6)、要持之以恒地做好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践证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是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政府集中采购不是各部门分散采购的简单集中,而是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使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以及供应商在公开的平台上共同操作,从而达到相互监督制衡的目的。这是在管理、执行、监督体制下的集中。是受“三公”机制约束的集中,也是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避免暗箱操作的集中。我们一定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尽量公开透明,形成一套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科学合理的集中采购工作运行机制,有效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

(7)、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政府采购的真实记录,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活动的重要依据。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反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及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它记载了在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中是如何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的情况。政府采购部门可以通过这些记录的内容以及资料是否完整真实,作出政府采购部门工作绩效的评价,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实现网络化采购信息共享。

(8)、个别单位还是存在自行采购、化整为零逃避政府采购的现象。对政府采购存在认识上的问题。政府采购作为

财政支出改革的一部分,必须争取社会方方面面的重视和理

解。我们要努力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四、 政府采购工作思路
 (1)、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

做到采购程序公开、采购信息公开、努力做到采购供应商满意、采购单位满意、群众满意。建立积极有效的预防商业贿赂机制,规范管理、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

(2)、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进一步规范采购档案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为采购单位提供及时、准确、有效、合法的采购信息。

(3)、积极探索开展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活动,努力促进各

项政府采购的有序进行。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充分体现在今后工作始终和具体采购活动中,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的扎实进展。扩大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力度。

(4)、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配合监察、审计、纪检和各部门,对采购中心工作定期进行监督监察。会同质检部门、采购人等对于货物类,如办公自动化设备等进行质量抽查和检验。加强政府采购质量的跟踪和服务。

(5)、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随着我旗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工作倍受社会各界瞩目。政府采购工作任重道远,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政府采购工作实施中的新问题。树立法制意识、廉政意识、切实承担起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新的姿态开展文明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窗口形象,为全旗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


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中心以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为中心,一方面改革创新,提高采购效率;一方面规范操作,确保廉洁采购。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任务98350.6万元,节约资金4470.6万元,资金节约率4.6%,公开招标比率达95.4%。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化改革,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

一是预选供应商采购取得实效。XX年,中心深入推进预选供应商采购新举措。经过积极探索,预选供应商采购项目已扩大到家具货物、物业管理、律师咨询服务、会计中介服务、修缮装修装饰工程、教学设备设施等六大类。全年共完成预选采购项目108个,占采购项目总数的14.5%,采购额3296.7万元,占采购总额的3.4%,节资率为7.9%。

预选供应商采购不仅节约了财政资金,缩短了采购周期,而且扩大了采购单位的自主权,极大地方便了采购单位。从中心开展的预选供应商采购满意度调查结果看,采购单位评价为“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占91.7%,“一般”的占8.3%,“不满意”的为零。采购三科及时对预选供应商采购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形成报告上报区政府。

二是商场供货采购稳步实施。经过多方调研、制定方案、开发软件模块等前期准备,按照商场供货模式统一、供货商场统一、商品类别统一以及监督管理统一的“四统一”的原则,中心与天虹、苏宁、国美、顺电4家大型商场签订了供货协议,确定了打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复印机以及空调7个类别的供货商品;并于11月下旬正式启动了商场供货采购。此举将为政府采购提速增效注入新的动力。

三是不断压缩时限提速提效。中心积极向内挖潜,不断压缩采购时限,努力提速增效。综合科及时受理、转办采购项目,各相关科室提前介入;紧急项目采购,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即到即办。3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后,中心进一步压缩采购时限,公开招标项目在采购单位确认招标文件10天后就可完成采购,比往年至少提前10天。

四是持续改进规范采购文件。中心组织采购一科、二科,经过反复研讨,完成了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通用模板、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模板以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文件专用模板的修订工作;新编制了厨房设备类招标文件模板、非公开招标采购的公示模板,为采购工作顺利、高效进行奠定了基础。

五是积极提升协议采购水平。采购三科经过充分准备,在7月15日启用了市定的协议采购商品库。同时,与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协调,适当扩大了协议供货代理商的数量,优化了新一轮协议采购的招标方案,使协议采购商品、服务和价格紧密与市场接轨,从而满足了采购单位的个性化需求。此外,有效解决了我区独立维护协议采购商品信息数据更新滞后的问题,与市里保持同步,进一步提高了采购效率。全年货物类协议采购总额3934.9万元。

六是着力破解医疗项目难题。针对近年来医疗设备采购中存在的废标率较高、供应商竞争不充分导致投标价格竞争不足等问题,采购一科历时近半年,对近4年我区医疗设备采购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详实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剖析深层次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在采购预算范围内设定最高限价等建议,得到财政部门的支持。此举为有效破解医疗设备采购中存在的难题,切实提高医疗设备采购成功率奠定了基础。起草的《龙岗区近四年医疗设备政府采购情况报告》,已上报区政府。

(二)积极主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沟通主动上门服务。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一年来,中心主要领导带队,主动上门与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卫生局、龙岗街道、坂田街道等采购单位沟通协调有关项目采购事宜,一起分析探讨提出项目需求,积极采取措施,现场解决项目采购难题。

二是重点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区住建局大芬油画交易广场整体租赁采购项目是我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项目,也是区领导重点督办的项目。该项目属较新的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复杂,且社会关注度高。从中心领导到承办科室高度重视,采购一科指定专人初步审查采购申报方案后,及时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和采购单位代表召开标前预审会,进行系统化论证,进一步完善招标方案;同时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招标采购。

区城管局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高,申报时采购需求不明确。采购一科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全程跟踪,反复上门耐心细致沟通;并组织了标前预审,使采购单位进一步明确采购需求。最终,该项目一次性招标成功。

三是切实为采购参加人排忧解难。中心开展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之初,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造成废标的现象时有发生。采购二科急供应商之所急,逐一打电话告知投标供应商,提醒他们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受到不少供应商的好评。

由于部分采购单位对我区协议采购政策的调整不够熟悉,在市定的协议采购商品库启用后,有30多家采购单位仍继续向已失去我区协议采购代理商的资格的供货商采购办公用纸,涉及总采购额达26.8万元,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报账时遇到困难。鉴于这一实际情况,本着方便采购单位的原则,中心领导和采购三科先后多次到区财政局及国库支付中心协调,并专门致函说明有关情况,最终促成了这一问题的解决。

四是邀请采购单位人员集中学习交流。为提升采购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9月,我们组织各街道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到中心跟班学习业务技能,并邀请各街道及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业务交流,共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赢得了采购单位的普遍赞誉。

(三)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诚信教育形式多样。3月至5月,中心派出科长和业务骨干,配合龙城街道、坪地街道、区教育局举办了“依法规范诚信采购”培训班;9月,举办了全区政府采购“三纪”教育暨业务培训班,对全区采购单位的从业人员集中开展了诚信守法教育培训。同时寓教于乐,举办了“我为廉洁城区做贡献”主题演讲、中秋廉政灯谜会等形式多样的廉洁诚信教育,筑牢中心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此外,还补充完善了“廉政诚信文化长廊”,印制了“廉政诚信文化月历”,分发给中心干部职工和采购单位,营造了浓厚的诚信教育氛围。

二是制度体系逐步建立。结合新修订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心单独或会同区财政部门陆续出台了6项诚信管理制度;建立了诚信建设专项档案,政府采购各方参加人的失信行为都记录在案。实施近一年来,收到良好成效。

三是强化监管严格奖惩。中心积极做好评审现场监管,要求所有评委现场签订《诚信评标承诺书》。切实加强对供应商的诚信监管,在采购文件中增加了10项供应商诚信责任及不诚信行为扣分方法,要求供应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并在协议采购系统中增加了对不诚信供应商的屏蔽功能。同时,配合区财政部门加大对不诚信供应商的处罚力度,全年共查处16家违法违规供应商(比上年增加了10家),通过龙岗区政府采购网“不诚信行为曝光台”予以公开曝光。凡有不诚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再参加我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中心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扣分,供应商还须缴纳一定的诚信保证金。

中心要求采购人优先选择无不诚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对优质服务供应商实行合同续签等奖励措施。“诚信激励、失信受罚”的诚信监管机制已逐渐形成。

此外,中心开展了中介代理机构委托采购项目档案存档工作,切实加强对中介代理机构的诚信监管,努力营造诚信代理的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自律规范操作。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中心对近年来制定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编制、公开了《职权目录》、《工作流程》和《廉政风险防控示意图》,全体干部职工还签订了《廉洁诚信承诺书》。目前,中心建立各类工作规范达95项并已汇编成册认真实施。此外,严把采购文件制作关,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间接操作”、“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中心扎实有效的诚信建设,赢得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检察院、省《党风廉政》杂志社、省预防腐败局、韶关乐昌市纪委、江西九江市纪委等有关单位领导,先后莅临我中心考察。10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小贝率部分区人大代表莅临我中心专题调研诚信建设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

(四)多措并举,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继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中心聘请了20名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在对重大采购项目的开评标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全年共有27个项目邀请监督员27人(次)参与评标现场监督,有力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是积极开展合同履约监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新规定,监督科从8月起,积极开展了采购合同备案工作。截至12月底,共收到需报备的合同158份,已审核153份,发现问题及时退回采购单位重新修改。此外,还进一步加强了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管理,情况良好。

三是认真做好质疑投诉处理。中心制定了《项目质疑和投诉内部协调制度》,进一步完善处理机制。监督科共受理供应商质疑16宗。经认真调查核实,只有1宗质疑有效,其余15宗均维持原评审结果,质疑有效率仅为6.3%,比去年下降32.8%。所有质疑我们均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此外,还调查处理了区有关部门转来的10宗投诉及信访件。

四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监督科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全年共抽查了57个采购项目,发现操作超时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科室予以纠正。中心修订完善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增加了经济处罚措施。针对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工作纪律中出现的问题,实施了责任追究。其中,4人受到书面训诫、1人书面检讨,另1人不仅书面检讨还被通报批评并受到经济处罚。

(五)长抓不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政府采购中心2012年采购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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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相关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紧围绕全旗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局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以政府采购法为准绳,以服务政府、规范采购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实行“抓基础建制,规范行为;抓宣传,深入调研;抓管理、优化服务;抓创新、提高举措。同时按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我们扎实开展了反商业贿赂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为机关行业作风建设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具体数字如下:(略)

二、工作开展情况

(1)、 全面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队伍,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运行。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宗旨,认真组织各项政府采购活动,确保广大采购单位得到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提供了良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办事,认真履行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全面实行“阳光采购”。

(2)、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大查处商业贿赂的力度。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往来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明。要以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源头防止商业贿赂力度。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深入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制度建设,把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结合起来。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效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3)、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采购中心工作涉及面广,要同各个不同层面的人员和利益群体打交道,这就要求我们工作人员必须忠诚、勤奋、求精奉献的工作态度,坚持爱岗敬业、要有高度的工作作风,结合中心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是采购中心的工作核心,采购中心作为财政工作的对外窗口,我们通过各部门监督相结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求工作人员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把采购人、供应商服务作为作为机关行风建设的大事来抓。制定了《采购中心行风建设实施方案》《采购中心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

(4)、制定更为详细、规范的采购目录,对于货物、服务类等实行采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了供应商的无序竞争。并实行年检制度,对于年检不合格的供应商予以通报并作出下年度不与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为广大采购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 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们是区级贫困县,财政收入只能保证人员开支、保机关正常运转,属于吃饭财政。没有财力安排事业经费,单位购买物品只能千方百计想办法自筹资金或以赊销办法购置物品。影响了集中采购规模,无法降低采购成本。

(2)、专项资金虽以纳入政府采购,但由于专项资金从立项到批复需要诸多环节,资金到位和项目开工不一致。因此,不能安照正常的采购程序进行操作,存在被动办理采购手续。

(3)、苏木(乡镇)今年才纳入政府采购,程序规范化还需要一段时间,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使苏木(乡镇)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

(4)、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范围是采购规模的基础,采购范围是实现效益的有效途径。只有不断拓展范围,扩大规模,才能更好的节约财政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采取“在工程项目上找突破口,循序渐进;在服务项目上力求新进展,积极推进”的方法,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加大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探索建立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机制;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项目都应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5)、供应商缺席,竞争不充分。由于我旗采购规模小,市级以上供应商受供货与服务成本的约束,参与我旗采购市场竞争的欲望不强。因此,我旗采购市场基本都是当地的供应商,再加上采购人消费习惯和心理作用等一些特殊原因的影响,指定品牌采购的现象严重。且由于我旗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达不到公开招标限额,采购规模较小,竞争的充分性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6)、要持之以恒地做好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践证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是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政府集中采购不是各部门分散采购的简单集中,而是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使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以及供应商在公开的平台上共同操作,从而达到相互监督制衡的目的。这是在管理、执行、监督体制下的集中。是受“三公”机制约束的集中,也是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避免暗箱操作的集中。我们一定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尽量公开透明,形成一套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科学合理的集中采购工作运行机制,有效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

(7)、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政府采购的真实记录,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活动的重要依据。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反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及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它记载了在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中是如何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的情况。政府采购部门可以通过这些记录的内容以及资料是否完整真实,作出政府采购部门工作绩效的评价,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实现网络化采购信息共享。

(8)、个别单位还是存在自行采购、化整为零逃避政府采购的现象。对政府采购存在认识上的问题。政府采购作为

财政支出改革的一部分,必须争取社会方方面面的重视和理

解。我们要努力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四、 政府采购工作思路
(1)、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

做到采购程序公开、采购信息公开、努力做到采购供应商满意、采购单位满意、群众满意。建立积极有效的预防商业贿赂机制,规范管理、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

(2)、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进一步规范采购档案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为采购单位提供及时、准确、有效、合法的采购信息。

(3)、积极探索开展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活动,努力促进各

项政府采购的有序进行。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充分体现在今后工作始终和具体采购活动中,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的扎实进展。扩大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力度。

(4)、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配合监察、审计、纪检和各部门,对采购中心工作定期进行监督监察。会同质检部门、采购人等对于货物类,如办公自动化设备等进行质量抽查和检验。加强政府采购质量的跟踪和服务。

(5)、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随着我旗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工作倍受社会各界瞩目。政府采购工作任重道远,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政府采购工作实施中的新问题。树立法制意识、廉政意识、切实承担起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新的姿态开展文明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窗口形象,为全旗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