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水利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

2014年全市水利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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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水利局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传达贯彻全省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市水利局在各项水利建设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召开高规格的专题执法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我市水利行政执法工作,通过系统学习水利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明确工作职责,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水平,为实现我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的信心
近年来,全市水利系统以贯彻《水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洪法》为重点,大力实施依法治水方略,积极组织水法规宣传,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有效开展水资源管理,严肃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稳步推进水利规费征收,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水的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精心组织,水法规宣传活动取得新起色
我市高度重视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全年宣教不断线,集中宣教掀高潮”的原则,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大力开展水法规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今年第xx届“世界水日”及第二十二届“中国水周”期间,市局对水法规宣传活动进行了精心安排。3月22日当天,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就“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保护水资源”一题接受了三门峡电视台专访,专访内容在三门峡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在市区湖滨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并举行了大型图片展览,市四大班子领导应邀莅临现场检查指导,图片展从民生水利、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政水资源、节约用水五个部分,展示了近年来我市依法治水取得的成就,介绍了节约用水的方法,教育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水资源的有限性和节水的必要性。宣传活动形式之多、声势之大、效果之好前所未有。
各县(市)区的宣传活动也卓有成效,卢氏县将水法规宣传活动与山洪灾害防御结合起来,旨在增强广大干群的水患意识和躲灾避灾能力;灵宝市以《金城灵宝》为阵地,对宣传活动进行了深入报道;渑池县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组织宣传车深入基层,送法到户,效果十分明显。
 (二)严格执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得到新规范
按照水土保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以保护水土资源和维护生态环境为目的,以执法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两费”征收为突破,水保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市、县两级共出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配套文件33个,大大增强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按照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市“黄(金)、白(铝)、黑(煤)”三大资源,进行了调查摸底,摸清我市矿产开采项目360多个。认真组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启动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监测合同8项,促进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良性发展。从200*年以来,全市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10多起,水土保持工作成绩突出,三门峡市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第三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义马市城市水保经验得到水利部的肯定。
 (三)强化措施,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我们以贯彻《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为重点,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四项制度”,即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用水定额制度。一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针对全市水资源短缺的现状,我市采取了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取水许可从严审批等原则,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以此来缓解地下水过量开采的现状。截止今年年底,全市共发放取水许可证420份,审批取水量27829.24万立方米。二是严格水资源费征收。在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中,严格按照确定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坚持依法征收,倡导热情服务,克服重重困难,将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到了实处。XX年全市共征收水资源费(含南水北调基金)1480余万元,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三是严格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凡是直接取用水资源的,一律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未经水资源论证的一律不予发放取水许可证,不予审批用水计划,水资源论证工作逐步规范化,保证了取水许可科学审批。四是严格节约用水管理。以创建节水型社会为目标,深入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建立完善的节水统计制度,随时掌握用水单位用水现状,有针对性的制定节水技改措施,提高了用水效率和效益。

(四)突出重点,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取得新突破
按照水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水行政执法实际,重点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涉河工程、未安装计量设施、拒不缴纳水资源费、破坏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拒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六种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如对大唐三门峡发电公司拖欠水资源费一案的查处、对开曼铝业集团拒不编报水保方案的查处、对郑西高铁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涉河工程的查处、对三门峡城市引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等,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去年,全市共查处各类水事案件126起,结案117起,结案率达到92%,调处水事纠纷13起,有效地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
 (五)上下连动,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取得新跨越
按照“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我市水政监察队伍逐步建立并完善起来。市水政监察支队在全省率先成立,目前,我市6个县(市、区)水政监察大队全部成立,共任命水政监察员247名,覆盖全市的水政监察网络初步形成,为水政监察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与此同时,市、县两级水利部门普遍加强了对水政监察人员的培训,人员素质显著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去年以来,我市以全省“水政监察队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改善环境、完善制度、规范装备、充实队伍,市水政监察支队、陕县水政监察大队顺利通过省水利厅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被正式授予“全省水利系统水政监察队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单位”称号,这两个单位已经并列入全省XX-2015年水政监察基础设施首批建设项目并上报水利部。
近年来,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目前水行政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滥”,即滥用执法权。个别执法单位和少数执法人员滥用执法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擅自作出违背水法规的决定,造成了不良后果,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水行政执法的形象。二是“乱”,即执法秩序混乱。市、县两级水利部门没有按照水法规规定的管辖范围行使执法权,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时有发生,利益驱动明显,背离正确的执法目的和价值取向,既加大了执法成本,又带来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不满,社会反响较大。三是“懒”,即懒于执法、不作为。个别县(市)对执法工作重视不够,重水利建设,轻行政管理的倾向仍较突出,对一些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不能及时进行查处,甚至视而不见,察而不视,听之任之,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四是“散”,即水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松散、不规范。全市水行政执法标志标识不统一,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比较滞后,既影响了水利形象和执法,又降低了执法的效能。五是“软”,即对水事违法案件不敢大胆进行查处,手腕软。对个别案情比较复杂的水事违法案件,迫于种种压力,不敢理直气壮的进行查处,不敢依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不能有力的维护水法规的。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水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
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倡导人水和谐,服务水利大局,理顺执法体制,明确工作职责,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水平,为实现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县两级水利部门一要依据市、县政府确认公布的执法依据,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逐级逐岗分解落实具体执法责任,明确界定各个执法岗位的职责。二要结合不同岗位的具体职权,制定执法工作流程,分解执法责任,量化考核指标,使每个执法人员都明确自己的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范围、执法权限与义务、执法标准与考核指标。三要加强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调整完善工作,有效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避免职能交叉重复。四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水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不同的责任层次,依法确定应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分解量化执法项目,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奖惩、任用、晋级的依据。
 (二)理顺水行政执法体制。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统一行使执法权。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内设执法机构要实行综合执法,集中行使执法权。全市水行政执法要做到“一个声音对外”,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发生。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要建立上下联动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畅通执法信息沟通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水法规的规定,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第一,一般水事违法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跨行政区域或有重大影响的水事违法案件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水事违法案件,也可以将其立案的案件交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第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省政府XX年5月15日公布的《河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6号令),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水资源费由审批机关征收。省政府第126号令第十七条规定:在河道取水,日取水量10000至XX0立方米的;在省辖市城市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及在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库取水的;其他直接从地下取水,日取水量5000至10000立方米的;取用矿泉水、地热水,日取水量1000至3000立方米的;由省辖市人民政府或者省辖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的取水,取水量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以下的;在县(市、区)边界河流或者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取水,取水量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以下的。由市水利局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并征收水资源费。
第三,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市水利局审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县(市、区)水利局审查审批水土保持报告表。
第四,在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建设跨河、临河、穿河的建筑物,由市水利局审批,其他由县水利局审批。
对市水利局负责征收水利规费,按照规定应该返还的,市水利局将及时足额进行返还。对县(市、区)水利局超越职权进行执法的行为,经劝说拒不纠正的,除建议追究相关人员的执法责任外,市水利局将对超越职权进行执法的县(市、区)水利局进行制裁。对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我们也欢迎县(市、区)水利局监督。
(三)夯实执法基础。一要提升执法工作质量。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敢于亮剑,敢于碰硬,敢于说不。严格按照“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的要求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正确处理行政执法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对违法情节轻微并能及时改正、经济结构调整重点扶持的单位或企业,要给与理解和支持;对高耗能、掠夺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一经发现有违法行为,坚决从重从快查处,决不心慈手软。二要健全执法行为规则。省水利厅已制定下发了水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同时,省水利厅刚刚制定下发了《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和《河南省水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河南省水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河南省水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等内部制约制度,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行使,按照过罚相当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行使好自由裁量权,确保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限度地防止行政执法裁量的畸轻畸重,杜绝人情执法、随意执法、徇私执法。三要规范水行政执法标志标识。水行政执法标志标识是反映水行政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方式,也是提升水行政执法形象的重要途径。省水利厅将在全省建立“河南省水政监察队伍形象识别系统”,在全省统一标志标识,市、县两级水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要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统一执法用语,统一执法人员形象,统一执法车辆标志标识,树立水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三、强化措施,努力开创水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路已经明晰,目标已经确定,关键是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及其执法机构,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开创水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领导。加强水行政执法,对内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对外需要赢得社会方方面面的理解与支持,只有内外结合形成良好的氛围,才能产生推动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合力。市县两级水利部门,都要把水行政执法作为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放在与水利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水利行政管理是水利部门的法定职能,也可以说是永恒的职能,最能体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特征和性,并且随着水利事业的发展必将不断强化。因此,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尤其是主要领导,要从战略和全局出发,并用长远发展的眼光,充分认识抓好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水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摆上重要位置。要积极主动地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有关专门机关汇报水行政执法工作,邀请各有关部门对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专项检查和评议,进一步赢得重视、关心和支持。同时要加强与横向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减少矛盾,增进合作,争得理解和共赢。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大力宣传水行政执法取得的成效,展示水行政执法对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保障作用。还要妥善对待、处理社会及舆论对水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创造水行政执法与社会各界、管理相对人增进了解、赢得支持的和谐局面。
 (二)提高素质。水行政执法工作效果的好坏,关键在队伍。只有建立起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水行政执法队伍,才能在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才能完成好水行政执法任务。一是严格把好人员准入关。坚持公开招聘、考核录用、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吸收一批优秀人才进入水行政执法队伍。二是制定近期和远期的人才开发和培养规划。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法制培训、业务培训、廉政教育和考核考试,全面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要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和稽查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确保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督促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和办事高效。
 (三)提升能力。以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为目标,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做到水土保持法实施细则、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等规定“四完善”;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实现试点县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执法装备“五到位”;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现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工作“五规范”;进一步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做到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履行职责情况的督察制度、重大水土流失案件、事件报告制度、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五健全”;进一步落实“三同时”制度,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其中试点县申报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达到80%以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70%以上。市、非试点县申报率达到80%以上,实施率达到70%以上,验收率达到60%以上。
 (四)增加投入。据调查,目前全市还有近一半的水行政执法机构缺乏必需的装备,近70%的地方缺少办案、办公和培训的经费,直接影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为此,一方面要加大对执法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配备必要的执法用车和摄像、录音、电脑等办案工具,省水利厅即将实施XX-2015年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分批实施,用5-6年时间将市、县水政监察队伍装备一遍。市、县也要增加投入,尽快改变装备缺乏、手段落后的被动局面。另一方面,要增加执法办案、人员培训的等业务经费,确保执法工作有效正常运行。
同志们,水行政执法工作事关依法行政方略的实施,事关水利又好又快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要以*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水,倡导人水和谐,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同舟共济,求实创新,努力开创三门峡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建设开放魅力富裕和谐三门峡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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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报告(水行政法)


《水法》、《水保法》、《防洪法》等水行政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事环境。特别是近年来,我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深入开展了水环境和水土流失治理活动,保证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我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水行政执法提供保障。
1、领导重视,执法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我局高度重视水行政执法工作,把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纳入水行政执法工作重中之重来抓,与水利工程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县政府分管县长召开专题会,研究水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水政监察大队工作目标任务,使我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圆满完成了 2016年工作任务。
2、健全机构,确保有人办事。我县水政监察大队于2005年升格为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设队长、书记两个副科级职数。大队依法受水务局的委托,履行水资源、水保、防洪和河道执法责任,在执法上实现了水行政执法权的统一。
3、投入资金,完善执法装备。根据水行政执法要求和需要,县政府安排专项执法资金,配备了执法车1辆,电脑7台,打印机1台,照相机、摄像机各1台,提供执法办公室4间,基本满足了日常执法办案等工作需要。
二、加强队伍建设,为水行政执法奠定基础。
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确保水行政法规全面贯彻实施的基础条件。近年来,我局以创建一支“依法履政、文明执法”的水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执法队伍政治水平。县水政监察大队党支部利用每周五的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让每个人政治立场坚定,作风过硬,能吃苦,能扎实开展工作。
2、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队伍业务水平。一是水务局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水法律法规,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二是组织人员到本县执法先进单位学习其调查程序和运用法律法规等情况,增强执法队伍的认知能力;三是开展执法案件大讨论,增强执法队伍的协作能力和判断力。
3、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和县政府法制办举行的行政执法培训,统一办理行政执法证,实行持证上岗。
三、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为水行政执法营造良好氛围。
1、着力开展“水日”、“水周”水法律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以设立宣传台、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等常规形式对公民进行了水法规宣传;继续在县级“两会”期间以给代表、委员一封信的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水法规;以请县电视台对涉河涉水违法案件报道的形式宣传违法的危害性。
2、结合“12.4”普法宣传,在县政府法治广场开辟水利普法专栏,努力提高公民对水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增强公民守法意识,提高公民对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合理用水必要性的认识。
四、规范行政许可,理顺执法程序,加强规费征收。
1、根据县政府的要求,我局水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水行政许可审批15项全部进入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在政务管理局设置服务窗口,所有水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均由“窗口”统一受理、告知,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一站式”为企事业单位办理水行政许可审批。
2、按省政府令第206号文精神,坚守用水“三条红线”,加强全县取用水户管理,对取用水条件不符合要求、退水水质不达标、地下水超采区域坚决不予审批。全面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对所有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均要求以编制水资源论证为审批前置条件,2016年5家申请取水许可单位均按要求编制了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编制率达100%,目前有金龙纯净水、萍青啤酒有限公司依法取得了取水许可证,长青、恒达纸业有限公司和九峰山泉有限公司取水许可正按程序进行审批。对需换发证的单位开展了水资源论证补报工作,目前彭高镇韶陂电站的论证正在编制中。
3、认真落实《水保法》,狠抓工业园区企业水保审批和生产建设单位水保验收工作。今年来,县工业园区共有5家企业编制了水保方案并按程序申报水保审批,其中鑫扬电子、天阳搅拌站2家企业水保方案已审批,德阳机械、正德药业等3家企业水保方案正在报批中。一年来,县水务局共审批企业水保方案12起,水保方案申报率达90%,审批率达80%。依据《水保法》要求,县水务局先后对萍乡cng加气母站、萍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萍乡市杨岐山煤矿等9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保设施验收,验收率达88%。
4、按照水保监便字[2016]053号《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和制作规范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理顺了水保执法程序,完善了案卷归档,对执法文书的制作、归档进行了调整,做到立案查处违法案件依据充分、执法身份、取证方式、程度、时间、现场处理等手段合法,法律运用、执法文书正确,案件查处过程有详细记录和证据保全。
5、全面开展水行政规费征收工作,组建两个执法中队,分别到各企事业单位对水资源、水保费依法进行征收,2016年共收取到们水利规费75.679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近25%,其中:水保费60.3243万元,水资源费15.3553万元。
五、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促全县水事秩序稳定。
1、抽调县供水公司人员成立专门供水监察队伍,由县水政监察大队统一管理,加强城区盗、转供水案件的查处。
2、加强河道和用水巡查,及时发现违法案件并作出处理。先后对上栗县碧水蓝天洗浴会所违法取水、赤山镇楼泉村村民易某某违法占河建房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3、加强上下联动,及时查处水保违法案件。一年来县水政大队配合市水政支队查处了江西诚泰金属、江西佳联科技有限公司、赣西变压器有限公司3家水保违法案。

201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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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今年以来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加强行政许可审批的公示及配套制度建设。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从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继续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了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巩固原有知识,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打牢基础。二是按照规定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清理。严格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设定权限、实施程序、监督检查、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规定,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保留的严格按法定程序、条件实施;对于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我局也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清理。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配套制度。如设立人事劳动局服务窗口,负责办理涉及人事劳动的各种行政许可事项并提供相关服务;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人事劳动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人事劳动部门的机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项目等内容。对法定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及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公示,并作出办理承诺,坚持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全面规范行了政许可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不断完善人事劳动局行政执法责任体系,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监督作用。我局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了人事劳动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按照要求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依法查处执法违法案件。今年我局下属单位、编办以及各科室签定行政执法责任书11份,在工作中各部门和执法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和签定的行政执法责任书履行自己的行政执法责任,依法行政。三是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发放民主评议表50份,并按照上年度签订的责任书进行了考评,有一个科室和三名执法人员得到了表彰。

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安排布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工作,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局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三是按照政府信息中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了《县人事劳动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县人事劳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了工作程序。三是制定了元江县人事劳动局公开承诺服务书。承诺书本着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为元江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事人才和社会保障服务的指导思想,从七个方面对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四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了工作职能、人员编制、法律法规、办公电话、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等方面。在发布信息时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必须进行保密审查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还未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认真贯彻执行《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切实做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能够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原则、要求和程序,切实做好本?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每年我局者组织相关人员在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的涵义的基础上,对本部门已经颁发并现行有效的各类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年份整理出目录及时上报给县政府登记备案。同时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在我局规范性文件中未出现有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内容。按要求组织开展了与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行政复议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根据元政发[2006]16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文件的通知》和《云南省行政复议规定》要求,我局首先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副局长为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各科室长为成员的人事劳动局行政复议工作办公室。并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认真贯彻执行,至今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六、取得的工作成效

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以及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等工作,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得到了提高,部门的执法形象得到了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转变了观念。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实行,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工作,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实现了执法理念的转变。二是规范了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行政许可审批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使不规范行为不断减少;限制了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过程更加透明,维护和提升了行政执法形象。三是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对行政执法程序、步骤均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查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行政执法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四是加大了执法力度。由于行政执法体系的建立,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都签订的责任书,促使执法人员工作更加深入,执法更加严格。今年,我局主动深入各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762户,涉及劳动者人数达5672人;追发农民工工资25705元,涉及农民工17人;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180人。同时依法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行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以及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等专项活动。接到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10件,涉及33人,查处了8件,涉及金额达33210元,答复2件。做到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案件有回应、来访群众满意和办理结果用人单位接受。有效化解了劳资矛盾,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明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更加合法有效地行使执法权利,为我县的人事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4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4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积极贯彻“外树形象、文明执法,内强素质、争创一流”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保持优良的执法整体水平,坚持以严格执法推动行业管理、以严格执法促进城市化发展、以严格执法提高建设系统行业文明程度。局党组班子一手抓规划建设,一手抓行政执法,有效地促进了“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城市建设任务的完成。
一、工作回顾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行政执法问责制。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始终把行政执法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200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奖罚兑现,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按照县法制办和市局行政执法规范化的要求,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设立法规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严把关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将行政执法工作与优化经济环境密切结合,与行风评议密切结合,与文明创建工作密切结合,与执法人员的工作绩效密切结合,把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认真清理,定性准确,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监控运行。全县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专项工作部署后,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工作精神,提出标准要求,明确责任范围,制定了《xx县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加大了工作力度,采取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查找廉政风险点。把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采取自己查找、同事帮找、科室研究、领导批阅、组织审定的“五查工作法”,人人查找在思想道德、内部管理、岗位职责三类廉政风险。二是评定风险等级。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等进行分析评估,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对已确定的各类风险,经局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三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在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政策、措施时,都要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进行评估,注重防范在前,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通过摸清廉政风险底数,编制了《建设局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填写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评估表》,并围绕思想道德、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共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提高素质,树立形象,开展多形式教育培训。依法行政是一项基本国策,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因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程序错误、引用条款不当以及不文明执法等原因引发社会矛盾,我局紧紧抓住法制建设一这主线,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一是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以全县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在政策宣传、规划执法行动中,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仪容仪表、文明用语提出严格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始终保持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和执法秩序。二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知识的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结合市县执法培训,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考核合格率达100%,并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市建设系统“四五”普法验收。三是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更换、补发,并在规定时限年度审验,切实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继续严格落实市建设局制订的行政执法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