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天波易谢,寸暑难留。回想起来,我们在某些事情中得到了一些感悟了很多,我们一般会在事情结束之后写一篇总结,总结对我们自己的帮助很大,你知道有哪些总结范文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13年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m.Gz85.CoMXX年,××区纪委监察局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指导方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工作规划》和区委实施办法的落实,努力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之中,反腐倡廉工作呈现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现总结
一、XX年工作扎实有效
(一)加强监督检查,服务科学发展。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市、区委全会、纪委全会精神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对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把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首要任务。6次深入各项目单位,重点加强对我区XX年和XX年62个扩大内需项目及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保增长政策的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单位限期作出整改,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抽调15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区委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抽调8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巡回检查组和指导检查督促小组,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成立干部监督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一个项目落实一人”的原则,选派了21位纪检干部对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督检查,确保XX年“昭通彝族火把狂欢节”的顺利举办。对公开拍卖公产房、安全生产、重大项目招投标、粮食清仓查库、重特大案件审理、转业士官安置、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财政支农资金、代课教师转正招考、招考录用交警及整村推进和产业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加强检查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继续分区级班子、乡镇办事处、区直部门三个类别制定责任书。继续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以及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责要求,并对全区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检查及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认真抓好检查考核工作,共对189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检查考核。把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乡、村主要领导廉政承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今年,乡镇干部勤廉双述129人、村干部49人;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148人,基层站所民主评议乡干部106人;乡镇主要领导报告有关事项28人、村干部53人;乡镇党政领导任期经济审计18人、村干部49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强农惠农政策,加强补贴资金、农村低保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省级下达全区的良种补贴、综合直补资金均全部按照“一折通”管理办法兑付到农户手中;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清产核资的152个村财务管理都实行“双代管”、“收支两条线”和一支笔审批,“村财乡管村用”得到加强;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规范收款制度,严禁向农民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1件、16人(不包括农村党员超生案件)。召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下发《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昭区纪办通〔XX〕3号),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获得省、市纪委专项检查组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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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纪委监察局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xx年,××区纪委监察局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指导方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工作规划》和区委实施办法的落实,努力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之中,反腐倡廉工作呈现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现总结

一、xx年工作扎实有效

(一)加强监督检查,服务科学发展。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市、区委全会、纪委全会精神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对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把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首要任务。6次深入各项目单位,重点加强对我区xx年和xx年62个扩大内需项目及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保增长政策的跟踪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单位限期作出整改,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抽调15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区委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抽调8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巡回检查组和指导检查督促小组,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成立干部监督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一个项目落实一人”的原则,选派了21位纪检干部对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督检查,确保xx年“昭通彝族火把狂欢节”的顺利举办。对公开拍卖公产房、安全生产、重大项目招投标、粮食清仓查库、重特大案件审理、转业士官安置、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财政支农资金、代课教师转正招考、招考录用交警及整村推进和产业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加强检查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继续分区级班子、乡镇办事处、区直部门三个类别制定责任书。继续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以及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责要求,并对全区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检查及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认真抓好检查考核工作,共对189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检查考核。把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乡、村主要领导廉政承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今年,乡镇干部勤廉双述129人、村干部49人;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148人,基层站所民主评议乡干部106人;乡镇主要领导报告有关事项28人、村干部53人;乡镇党政领导任期经济审计18人、村干部49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强农惠农政策,加强补贴资金、农村低保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省级下达全区的良种补贴、综合直补资金均全部按照“一折通”管理办法兑付到农户手中;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清产核资的152个村财务管理都实行“双代管”、“收支两条线”和一支笔审批,“村财乡管村用”得到加强;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规范收款制度,严禁向农民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1件、16人(不包括农村党员超生案件)。召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下发《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昭区纪办通〔xx〕3号),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获得省、市纪委专项检查组的好评。



县纪委监察局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


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县纪委监察局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供您查阅。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年初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回归党章赋予的职责本位,监督、执纪、问责进入常态。现将20**年工作总结和20**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年工作总结


(一)“两个责任”落实进入常态


县纪委加大了对落实“两个责任”,特别是党委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述责述廉及责任追究力度。在年初的召开的纪委全会上,县委与全县各单位就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组织了8个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县纪委还首次组织了10个县直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对口纪工委述责述廉工作。为抓好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县纪委组成8个督查组,集中一周的时间对全县各单位学习贯彻县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纳入全县绩效考核工作,取消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检查考核“不合格”的3个单位和10名科级干部的评先评优资格,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对4名未正确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科级干部进行了批评、诫勉谈话,进一步释放了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追究必从严的强烈信号。


(二)严肃查办腐败案件进入常态


县纪委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和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同时报告”要求,制定出台了《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全县共收到群众举报136件(重复件36件),信访了结100件,拟信访转立案6件,暂存3件,27件正在初核中。查办案件53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56人,其中违反廉洁纪律行为18人次,违反工作纪律6人次,违反组织纪律4人次,违反生活纪律3人次,违反群众纪律2人次,失职渎职行为4人次,贪污贿赂14人次,其他类14人次。严肃查办了钤山镇年珠村3名村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侵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纠“四风”进入常态


县纪委今年继续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一是开展了乡镇(街道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机关单位内部食堂、学习培训研讨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查处典型案件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二是开展作风问题明察暗访3次,下发工作督办函7份,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供电公司存在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在全县进行了通报;三是继续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县廉政账户今年累计收到干部主动上交的“红包”款13.75万元;四是深入推进“违插”专项治理,由县发改局牵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近4年来使用各级政府资金、政府性融资或自有资金的所有项目进行排查,共排查出违规问题266个,“违插”问题3个,查处了2起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典型案件;五是继续对“新官不理旧事问题”进行整治,梳理出的64项重点问题已全部销号;六是严肃换届纪律,县委在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的基础上,派出五个专项巡察组对全县11个乡(镇、街道办)换届风气情况开展专项巡察,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四)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运用“四种形态”进入常态


我县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之中。今年以来,县委组织部组织了**1名村(社区)两委负责人、80名新党员进行了廉政培训。县纪委组织了59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对32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加大了宣传力度,县纪委利用县级及县级以上报刊网络和新兴媒体,刊登理论文章、信息报道**0多篇。继续将学习贯彻一准则、两条例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把纪律挺在前面,制定了《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廉政约谈等方式来处理。今年以来,县纪委以单独约谈和集体谈话等方式对7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六)巡察整改扎牢制度笼子进入常态


运用好巡察成果,围绕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今年我县出台了《**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全县行政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推进腐败源头治理。突出专项巡察,开展了换届风气专项巡察,启动了对移民、扶贫项目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校舍维修、校安工程、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资金,水利项目资金,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基金五个领域进行专项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对去年村级廉政巡察发现发展党员、选人用人、村组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11个行政村所属乡(镇、办)下发了整改函,督促各单位对共性问题进行制度性整改。


(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入常态


县纪委紧盯群众关切的顽症,把有效解决基层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和严肃查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有侵占惠农资金、发展党员优亲厚友、违规插手工程等四类12项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对策。紧跟省、市纪委工作部署,从今年6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村组干部冒领渠道维修款、违规插手工程、侵占集体财产、截留征地款等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八)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深化“三转”进入常态


县纪委注重以纪检体制改革来促进“三转”,今年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和《**县廉能风险防控问题通报、查处协作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和主责单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下发《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乡(镇)、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县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工作制度》、《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办法》等文件,督促和指导下级纪委(纪检组)从严落实“监督责任”。为提高纪工委的监督力量,县纪委下发了《关于部分县直(驻县)单位领导兼职纪工委委员的通知》,确定了部分县直单位(或驻县单位)**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兼职纪工委委员。为提高纪检干部队伍能力水平,县纪委今年举办了10次“周二理论学习课堂”,有针对性地选派了8名干部到上级纪委挂职锻炼、学习培训、参加办案和巡视。县警示教育中心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250万元。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与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1.在思想层面上,基层干部对反腐倡廉复杂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仍然存在一些杂音,有的干部还存有“反腐影响经济”、“纪委没有保护干部”、“查得太紧”等错误认识,有的干部甚至想拿纪律作挡箭牌,因而导致不作为、慢作为。


2.在组织层面上,“两个责任”落实的重心越到基层越偏向纪委,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弱于党委书记。


3.在纪律层面上,高压态势下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情况时有发生,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仍然较多;官本位思想对作风建设影响深远,有的党员干部对过去的问题还抱有侥幸心理,没有放下包袱。


4.在制度层面上,抓早抓小发现问题的体制、机制不完善,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存在差距;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随意性决定、内部相互关照,搞潜规则,甚至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还需要在制度、机制层面下大力气破解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年工作打算


当前,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分外宜人地、天工开物城的奋斗目标,市委第八次党代会又对**县提出了努力打造全国麻纺产业示范基地、全球电池级锂盐基地,力争**县重回全省前十强的要求,对我们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决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赋予了更为重要的新使命。20**年,**县纪委将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深化源头治腐工作,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分外宜人地、天工开物城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继续推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述廉工作,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严肃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其他领导责任,把《中国*问责条例》落到实处。


(二)严明党的纪律。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和警示教育,营造人人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落实我县“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办法,践行监督执纪新理念。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方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实现抓早抓小的经常化、制度化。围绕纪律建设统筹推进教育、监督、纠风、审查等各项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纪律的防范和治本作用。


(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继续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对情节轻微的违纪行为,党员干部本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消除错误造成的影响的,做好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向第一种形态的转换工作。对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中犯错误的干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是否对党忠诚老实为前提,以为公还是为私为界限、以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为依据,区分性质,慎重处理。对经调查确属诬告的,及时澄清事实,还干部清白,依纪依法追究诬告者责任。


(四)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抓住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动用公款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坚决查处会所或变相会所中的歪风,对顶风违纪者,坚决给予党纪处分,并且不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的转换情形,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政治导向。强化责任追究,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坚持公开曝光机制,实名通报“四风”方面的违纪案件,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继续推进红包、违插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协调推进“为官不为”问题治理,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县、乡党委、纪委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把查处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旧房改造、移民搬迁、项目扶持、救灾款物分配、民政救济、低保评议、贫困户走访、选人用人和基层行政执法等方面处事不公的问题;严肃查处在扶贫等惠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基层筹资筹劳等方面和教育、医疗卫生领域以权谋私的问题;严肃查处在服务企业、招商引资、土地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管、政务村务公开等方面和基层行政服务领域作风不实的问题。注意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把它作为各级党委、纪委关心关爱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来抓,对于那些在活动中主动向组织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党员干部,对于那些主动认识到过去的错误、主动纠正过去习惯性不良风气或潜规则、主动弥补制度性漏洞并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或继续发生的,落实“自查从轻”政策。


(六)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推进巡察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巡视工作条例》,突出政治巡察目的,明确被巡察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巡察组的监督责任,形成巡察监督合力。注重巡察队伍建设,将巡察骨干相对固定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干部,退居二线担任非领导职务且作风正派、德高望重的干部为巡察储备人才。突出专项巡察,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巡察,督促乡镇纪委探索对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方式和内容。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将认真听取巡查汇报,分类处置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运用好巡察成果。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落实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助推改革,促进发展。


(七)深化纪检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问题通报、查处协作机制,健全查办腐败案件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办法,完善纪律审查工作考评体系。探索推进县乡联动、部门统筹协同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县纪委的领办、交办、督办职能,突出部门交叉办案、联合办案。对照县纪检体制改革方案,按时间节点完成改革创新事项。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实现纪律监督全覆盖。


(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配合党委做好纪检系统干部工作,把政治强、作风硬、纪律好、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扩大纪检干部选用视野,在党的干部层面统筹选拔使用,加大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县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推行纪委委员提案、工作室试点。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继续选派干部到上级纪委学习培训、信访调查、办案巡察、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强化纪检干部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以更高的标准、铁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纪检监察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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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县纪委、县监察局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州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严治党、执纪为民”,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全面构建繁荣和谐新红原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2014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一)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年内,通过完善体制、明确分工、强化教育、着力监督、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在2013年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荣获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一的优异成绩。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完善领导体制,明确责任分工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突出任务分解、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切实做到工作职责分工安排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就延伸到哪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首次推行纪委党风室干部全程列席县委常委会。截止目前,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13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11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早研究、早部署。同时,研究制发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时调整充实了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以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负总责,县委、县政府其他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工作任务,始终坚持“四个亲自”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责任,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确保了反腐倡廉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细化任务,狠抓工作。县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14年度亲自安排部署反腐倡廉重要工作34次,对反腐败倡廉重大问题批示14件。县委、县政府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明显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班子成员做到管人与管事、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研究和参与分管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72次。及时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细化为11大项68个小项,并按照班子成员所分管业务范围,分别由20名县级领导干部主抓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34个牵头单位、55个协办单位任务;根据每位县级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精心制作“廉政提醒卡”20张,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保证了牵头和协办单位年度任务全面推进。县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要求,加强与牵头协办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执行不力、进展不快的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协调落实牵头和协办任务89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检查31次。

三是层层落实,强化监督。始终坚持“县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反腐倡廉与全县其他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检查督促、同考核奖惩。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11个乡镇和72个县直部门、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强调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领导的带头示范作用和工作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县委政府督查室、县纪检监察机关长期坚持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目标考核的依据。

2.深化宣传教育,端正舆论导向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注重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县干部勤政廉政,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一是多措并举,狠抓学习。首先,切实将反腐倡廉理论和相关党纪法规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季度开展反腐倡廉理论学习。2014年度,通过扩大中心组参会人员范围,将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主要领导列席中心组学习与会人员,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其次,及时认真学习传达、全面理解把握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实行分级负责。通过开设干部夜校,讲授党课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截止目前,县级党政领导干部讲授党课80次,人均2次,科级领导干部讲授党课112堂。同时,向副县级领导干部发放《廉政准则》学习读本38份。组织机关、乡镇、村(居)社区征订《廉政中国》、《中国监察》、《廉政瞭望》等反腐倡廉学习用书200余套;有效提升全县干群的反腐倡廉意识。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县电视台《廉政时空》专栏、在县城主干道、人员密集处建设大型户外廉政宣传广告牌、设置廉政道旗、张贴廉政警语以及利用县纪检监察手机信息平台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进一步拓展廉政文化宣传面。同时,继续深化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八进”活动,开展“倡廉洁、树清风”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广泛征集廉政文化优秀作品,进一步丰富了廉政文化内容。继续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的宣传,有效提高广大干部的廉洁意识、法制意识,使“勤政廉政”深入人心。三是正面引导、典型示范。坚持变事后追究为事前预防,主动出击,分类指导,以早警示、早教育为目的,首次实行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一把手”采取面对面、分批分系统、全覆盖的方式进行集中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同时,组织全县所有科级领导干部观看《忏悔实录》、《象牙塔里的蜕变》、《一个明星区长的坠落轨迹》、《保持党的纯洁性》、《小金库引发的大案》等廉政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2506人次,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3.注重改革创新,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把规范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标本兼治的措施,贯彻执行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极力消除领导干部获取非法利益的土壤和空间。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注重党内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组织函询等制度,今年打破以往的诫勉谈话模式,不仅对轻微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谈话,还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和诫勉教育。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情况通报、社情民意调查反映等制度,确保党内民主监督工作稳步推进。截止目前,纪委负责人同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50人次,廉政谈话262人,诫勉谈话9人,提供党风廉政意见426人次。我县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乡镇党委书记均未出现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狠抓民主决策。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坚持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坚持重大决策不经调查研究不决策,不经可行性论证不决策,没有两个以上比较方案不决策;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事项,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干部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大决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加强。

三是规范从政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完善红原县落实《廉政准则》的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告知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细化公务用车、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着力规范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监督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从业行为。完善《红原县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案件查办、信访、纠风、预防腐败、案件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着力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四是完善“四公开”,确保权力阳光透明。按照主动、及时、定期、依法的要求对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有线电视、广播、会议、公示、公开栏等途径,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便民卡等群众易于知晓、乐于接受、便于监督的方式,加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落实情况的公开;切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按照全州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执法基础数据梳理工作,做好执法事项的公开公示。集中梳理37个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等方面,共计3568项行政权力事项,依法界定执法权限,建立健全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责任落实的执法流程;积极推进红原县门户网站建设,通过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政务、党务信息,截止目前,已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约1300余条。主要公布了重大工程建设、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政府事项、法规条文等;狠抓制度建设。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薄弱处入手,认真分析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的常规性检查,县政府办、纪委、组织部、民政局等部门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到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实地检查公开情况,及时指出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并责令整改,对不重视“公开”工作的乡镇和部门,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全县115个单位进行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同时,对资金的管理、运行情况以月、季形式及时公开。其中:县级部门58个、乡镇11个、行政村33个、社区3个、学校4个、科研院所1个、其他5个。

4.推进监督工作,促进权力正确行使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努力形成群众监督、党内监督、各民主党派的监督、舆论监督的监督模式,进一步保证党的权力为人民所用、保证党的纯洁。

一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落实监督制约措施。强化党委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遵守《廉政准则》、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等情况的监督。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优势,对权力运行实行全方位监控。实行了乡镇党委书记向县纪委全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的制度,各级班子成员每年度坚持向县纪委提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报告。

二是以权力行使为重点,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牢固树立“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工作理念,抓住权力配置、权力运行、权力监督这三个关键点,认真落实《中国*党内监督条例》。立足实际,创新方式,狠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通过排查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建立防控措施、落实风险预警、强化责任追究等环节,逐步建立以完善的防控制度体系为支撑,以廉政风险源排查为基础,以强化对权力的实时监控为核心,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预警问责保障为手段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限度地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限度地减少党员干部犯错误机会。
三是以干部作风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治乱。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以卫生、教育、公安、国税等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充分发挥纠风工作的保障作用,以民生工程和藏区政策落实为重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公路“三乱”,教育乱收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小金库”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行单位公务卡。以行政执法部门和基层站所、窗口部门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全县发展软环境的不断改善;注重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积极搭建“三平台一机制”,大力宣传“阿坝民声”诉求平台,深入开展“挂包帮”、藏羌城乡党旗红、“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截止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已基本建成即将投入使用,全县11个乡镇都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规范了行政行为,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收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效果。制发《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规定》,《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公款吃喝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关于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

5.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利民惠民

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民生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促进全县工作各项政策和任务科学、廉洁、高效落实,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一是强化对维护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州县有关维护稳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完善维稳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维护稳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切实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全面形成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片区纪工委分片抓和乡镇党委政府直接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对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推进藏区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按照县委政府建成小康红原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紧紧围绕各项民生工程的建设和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7次。按照《关于开展“阿坝民声”交办件督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阿坝民声”涉及红原的19件民生问题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顺利通过州委、州政府的复查。同时,及时对书记信箱1件、县长信箱5件民生问题予以及时办结。

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高效、廉洁运行。今年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参与施工招标项目监督15个,节约资金1291.53万元,节约率为12.36%;参与施工比选项目监督23个,节约资金201.81万元,节约率为7.70%;参与政府采购监督总计81宗,节约金额:203.87471万元。四是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我县“一好三强”选人用人标准和“3313”公推直选办法要求,县纪委及时制发《关于严肃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红原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防止拉票贿选实施办法》及《红原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拉票贿选纪律处分流程》等文件,严肃换届纪律,强化全程监督,确保了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圆满完成。五是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项规定”及县委“十条规定”、“三项要求”,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发《红原县认真贯彻“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作风实施意见》、《红原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要求》、《红原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红原县主题教育活动督查方案》等文件,在加强学习宣传的同时,采取自查自纠、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等形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7次,确保规定贯彻落实。

6.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源头治腐力度

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创新机制,用科学的、系统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约束权力、规范行政行为,堵塞漏洞,促进源头治腐工作不断深化。

一是深化制度改革,推动干部人事工作。坚持将干部人事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行政体制等体制改革相协调配套。从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支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和能担当起建设现代化重任的干部队伍的目的出发,不断深化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把好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关”,完善和规范酝酿、讨论决定制度,增强识人察人的准确性,推进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程,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增强选人用人透明度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方面力度明显加大,同时,通过任前谈话,正确引导新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干部的廉洁性。

二是深化制度改革,健全行政管理体制。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快“在线”效能监察建设,确保对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非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等重点环节的实时监控。

三是深化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市场体系。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加强国有土地批后监管,延伸土地管理监督“链条”,实现对土地使用行为的全程监督。全面深化政府采购“采管分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的采购管理和监督机制,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监督管理,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均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7.严肃查办案件,发挥治本功能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维护党的机体健康和队伍纯洁。

一是加强领导,为办案提供组织保证。坚持从加强领导入手,强化办案责任制。强化了主要领导负责制。由纪委书记亲自抓案件查办工作,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办案领导体制和“谁主管、谁办案、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形成了重点案件主要领导亲自靠前指挥,阶段性听取汇报,协调解决疑难问题,为办案工作排忧解难的工作格局;推行了“主办负责制”,实行每一案件一人负责,二人主办,一包到底,进一步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加强了后勤保障。自2011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在办案经费,交通、通讯工具上尽量向办案工作倾斜,为办案工作开绿灯,对办案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二是拓展案源,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多途径深层次挖掘案件线索。在开通了信访室举报电话的基础上、今年还开通了党风廉政监督举报电话、96960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和在11个乡镇、县城人口集中地设置廉政信箱等多形式,有效畅通信访举报诉求渠道。联合组织部、县委政府督查室、审计局等职能部门,从排查问题入手,捕捉案件线索,深挖细查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背后隐藏的各类腐败行为,利用效能监察、专项治理、执法监察、廉政监察等各种有效的手段,牢牢把握案件查办工作的主动权,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有效遏制腐败。同时,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不断优化办案环境,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截至目前,县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举报34件,已办结31件,立案9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6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挽回经济损失41.22万元。

三是惩防结合,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健全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制度,督促有关部门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堵塞漏洞,通过查办案件加强教育警示、强化监督制约、推进建章立制,不断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从而达到查办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的目的,实现了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综合效果。同时注重澄清是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针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做到早提醒、早预防。

8.注重社会评价,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加快推动党风廉政长效机制建设。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相关部门认真分析梳理我县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2012年至今,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共对14个问题进行逐一整改解决,整改率达到了100%。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在全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上半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一,较去年全省第二上升一位。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将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9.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县委书记多次到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实地调研,对存在的困难及时予以解决。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仅2013年,县纪委先后就有15名同志得到晋升、提拔和交流到重要工作岗位,充分体现了县委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爱。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以及办案、执纪监督等能力为目的,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纪检监察系统“三项建设”、“纪委书记下基层”活动为抓手,继续加大对乡镇纪委和村级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创建县级文明单位,认真落实“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要求,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今年以来,分批次对乡镇纪委书记、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初任公务员集中进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截止目前共计培训397人次。同时,按照“履行职能、突出主业、上下对口、积极推进”的机关和队伍建设目标,在委局机关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总数不变的基础上,对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通过保留办公室、信访举报室、案件审理室、案件检查室,撤销原有的党风廉政室、执法监察室、纠风效能室,合并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效能监察室和增设宣传教育室,全面完成内设机构调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个别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重业务工作开展,“一岗双责”责任履行不够;二是少数单位抓任务落实力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党风廉政责任制牵头、协办单位工作协调、衔接、配合不够;四是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还不够健全;五是制度的执行力还有待加强;六是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创新力度还不够。

二、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

(一)目标任务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省州纪委全会、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各项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按照州委“发展为要、稳定为重、民生为本、团结为根、党建为基”的总体要求,为建设“五个红原”,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作风保证。

(二)重点工作

(1)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严明责任、严格监督、严肃纪律,确保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三生并重、三牧兼顾、三产联动、三化互动”科学发展思路,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及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措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我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人民安居乐业。同时,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的作用,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2)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十项规定”及县“十条规定”,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督促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增强党性修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以实际行动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继续加大作风整顿力度,深入治理庸懒散拖浮现象,巩固和扩大治庸问责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坚决查处“不在状态”的党员干部,及时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

继续弘扬“不甘落后、团结奋斗、争创一流”的红原精神。结合“藏羌城乡党旗红”、“挂包帮”、“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等活动开展,进一步深化“三个零距离”服务,努力推进党政部门依法行政、诚实守信,不断提高公信力。

(3)强化案件查办,保持严惩腐败势头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维护党的机体健康和队伍纯洁。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快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

(4)强化宣传教育,狠抓廉政文化建设
努力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认真开展维护党纪、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继续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从政道德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

着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和民俗文化资源,努力形成特点鲜明、务实管用、具有牧区特色的廉政教育品牌,推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5)强化源头治理,推动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突出任务分解、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推进行政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着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继续抓好基层组织党务、政务、司法及各领域办事公开,健全完善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推动建立社会诚信平台。

(6)注重社会评价,提升群众满意度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加快推动党风廉政长效机制建设,认真分析梳理本地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解决。同时,强化结果运用。

(7)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反腐倡廉能力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纪检监察系统“三项建设”、“纪委书记下基层”、“藏羌城乡党旗红”、县级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开展为抓手,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积极创建县级精神文明单位,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教育,通过教育提高素质。

二是健全制度,通过制度规范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四是畅通渠道,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五是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