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年度总结

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年度总结。

时间过得很快,让人不知所措,我们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事情,在这些事情中,大部分人都会被上司或者老师要求写一篇总结,总结也是对自己的更优秀的自己负责,那么,大家有写过关于总结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年度总结,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年度总结
近年来,我局社保费征收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重要文件精神,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税费并重,积极配合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全面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大力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任务。5年来,共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2153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1648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4535万元,失业保险费347万元,工伤保险费156万元,生育保险费14万元。社会保险费的征管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现将我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情况总结 一、取得的成效
我局自2000年8月接手征收社会保险费,征收费种由基本养老保险费扩大到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实行“五费统征”的征收模式。征收范围包括全县行政区域已参保的企事业单位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我局在实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中,努力克服参保企业困难,缴费能力弱的不利因素,按照“积极、稳妥、审慎”的原则,把握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各个环节,抓住计划管理、收入管理这两个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和配合,全面促进社会保险费管理水平的提高,征收规模不断扩大。各年度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如下表。**县各年度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表
[省略]   一、基本养老保险 [省略]   企业及职工养老 [省略]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 [省略]   二、基本医疗保险 [省略]   三、失业保险 [省略]   四、工伤保险 [省略]   五、生育保险 [省略]   实践证明,由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不仅规范了征收行为,提高了征缴率,节约了征收成本,更重要的是建立了收支分离的管理体制,确保社会保险费及时足额发放,其成效主要有:(一)提高了总量和征缴率。我县地税部门实行社会保险费征缴以来,进一步规范了征缴工作,使其总量和征缴率普遍提高。2000年8月至2005年9月,我县共征缴社会保险费2153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1648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4535万元,征缴率为97.6%。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差额缴拨、全额计账情况下历年的征缴率,较好地完成了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地税部门组织收入的职能作用。同时,地税部门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可借助此优势,加大对欠费企业的清理力度。(二)建立了收支分离体制。社会保险费由我县地税部门征缴以后,实现了社会保险费由收支混合管理向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转变。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由地税部门承担,收入上缴财政,社会保险机构只负责管理社会保障的政策以及组织社会化发放,(不再直接参与社会保险费)与社会保险费的收入不再有直接关系,也难以挪用社会保险费。形成了“地税征缴、社保支付、财政监管”的新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确保社会保险费收、支、管、用规范有序运行。地税部门运用税收执法刚性,加大征缴和清欠力度;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建立社保基金账户和发放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加强基金的专户管理和收支监督,使社会保险基金运作更为安全高效。(三)确保了及时足额发放。通过实行地税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提高了征缴率,增加了社会保险费的收入总量,保障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及时足额发放,有力地保证了“两个确保”的落实,加快真正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形成。二、措施和体会我县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五年多来,由于局领导重视,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得全县社会保险费收入呈现出持续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从2000年的317万元增长到2004年的5498万元,从一个费种扩大到五个费种,实行五费统征。2005年1至9月份全县社会保险费收入4847万元,同比增长19.76%,占地税部门组织收入的46.93%,全县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率每年都达到95%以上,成效显著。其主要措施有:(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县地税部门通过学习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省政府将社会保险费交由地税部门征收的重要意义。一是社会保险费征收环节是整个社会保障系统工程的基础和前提,社保基金能否得到保证,将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因此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而将社会保险费交由地税部门征收则是省委、省政府对地税部门工作的高度信任;二是地税部门自身具有明显的优势,能够运用税收执法刚性和征管网络征收好社会保险费;三是社会保险费改税势在必行,地税部门及早介入征收管理有利于推进其改革的步伐,并为其做好充分的准备。通过进行层层的学习和思想发动,使广大地税干部深刻认识到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重要意义,克服了对征收社会保险费“临时性”、“份外工作”的模糊认识,充分调动起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为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正确处理好“税与费”之间的关系,把征税和征费两副担子“一肩挑”。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社会保险费费源普查和测算工作,摸清费源底数,并在此基础上实行社会保险费征收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与税收收入任务目标一起考核。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局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征收任务,做到工作细化,责任到人。1、为适应社会保险费等各项规费征管改革的深化,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各项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规费征管机构设置的通知》(浙地税发[2005]26号)文件和省市会议精神,结合本县实际,于今年3月份设立了规费管理科,并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等各项规费的征管。2、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宣传力度。特别是今年以来,以贯彻《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为契机,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宣传力度。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的宣传汇报工作,提高领导的认识,取得他们的支持;二是组织地税干部学习办法,制定宣传工作计划;三是通过县电视台、办税厅和县政府门口的宣传窗等各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四是深入企事业单位,并翻印《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业务宣传小册子500多本分发给有关缴费单位和个人。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宣传,从而营造出一个依法纳税缴费的良好社会氛围。3、加大清欠力度,地税和和社保部门通力合作,明确责任,措施到位,对各类欠费户进行催缴,今年1至9月份累计清欠444万元,做到应收尽收。(三)征管并重,努力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管质量。充分发挥了地税部门组织收入的职能作用,借助地税部门的优势,创造性地抓好以下工作。1、抓费源,摸清征管底子。今年上半年,根据上级的要求,我局组织社会保险费费源普查工作,通过日常调查和全面普查,摸清了管户底子,及时补充和完善征管基础信息。与此同时,加强费源分析,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做到监控重点费源,预测动态费源,掌握有效费源,夯实征管基础工作。2、抓征收,确保费款及时足额入库。基层分局严格按照规定,抓好社会保险费申报、入库和对帐工作,坚决杜绝压库、混库和挪用资金情况。严格执行延期缴纳和缓缴等有关规定,杜绝违规审批缓缴的现象发生。及时掌握企业申报缴费的情况和未申报情况,对这些企业进行催报催缴。使每月的征缴率、申报率、入库率有了很大提高。3、抓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我局主动加强与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了社会保险费征缴例会制度,并经常深入各有关企业,进行研究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探索征管经验,协调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为推动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四)认识和体会。几年来,我局在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中较为深刻地认识和体会到,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社会保险费交由地税部门征收,其征收优势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一是地税部门有着完善的征管网络、丰富的征收经验、强大的征收力量和优质的服务,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率;二是地税部门有着比较严密的税源监控制度,能有效堵塞征管漏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三是地税部门与社会保险有关部门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通报征收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开展;四是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使社会保险费收支两条线原则得以全面落实,实现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使用三个环节的分离,从机制上保证了社保基金的规范运行。三、存在的问题通过几年的实践,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已日趋规范和成熟,特别是今年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进一步明确地税部门是征收社会保险费的主体,有着很多有利条件,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具体的征收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一)社会各界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少数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的认识还有待提高。目前,有些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重要性还缺乏必要的认识,在地税机关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时不予配合,存在应付甚至推诿的态度,对推选参保对象和宣传发动以及解释工作做得不到位,影响了干部职工参保及缴费的积极性,导致不少参保对象拖欠社会保险费;二是某些企业的业主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重要性还缺乏认识,为了自己的企业利益而不愿帮雇员参加社会保险,剥夺了企业雇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正当权利;三是由于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有部分企业和私营业主反映经营状况不稳定,认为难以保证长期有能力缴费,因此心存顾虑,对缴费的积极性不高;四是广大社会群众对参加社会保险的认识还有待提高,特别是企业下岗人员、自由职业者和外来工的参保意识还比较薄弱,由于他们多数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个人的收入水平偏低,加之对参保的利益认识不足,因而往往只看到眼前利益,为避免从工资或收入中扣缴社会保险费而不愿意参保。另外,从参保企业性质看,国有企业的参保率比非公有制企业的参保率要高;从参保人员种类来看,国家干部职工、国有企业员工比私营企业雇员和外来工的参保率要高。这反映出不同企业、不同人群参保率的不平衡。(二)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社会保险费征收与地方税征收的运作模式相差较大,管理手段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一是目前社保部门与地税部门没有统一的征管软件,两大系统软件不能联网,只能单人单机操作,很多社会保险费征收资料仍然需要依靠手工归集,从而影响了效率;二是由于社保部门与地税部门权责不统一,导致工作脱节,缴费者普遍反映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手续繁琐。现行政策规定,地税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催缴,社保部门则负责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因此缴费者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手续时需先到社保部门进行申报并通过审核,再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如遇到申报资料与社保部门提供给地税部门的资料不符时,缴费人则要到社保部门进行缴费资料重审,从而造成多次往返于两个部门之间进行核对,给缴费者带来不便。(三)法制建设滞后,征缴刚性不强,导致管理跟不上。一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社会保险法尚未出台,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主要依据是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地税局、省人事劳动保障局、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均未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因配套措施不全,制度不完善,很难适应征收工作的需要。而且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层次不高,刚性不强,影响了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地税部门在处理拒保、拒缴事件时就显得力度不足,效率不高;二是社会保险服务和管理水平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形势不适应。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工资水平核定,未能做到月清月结;社保政策、管理透明度差,相当一部分人对社会保险政策不了解,即使是参保职工也因个人账户管理不到位而对自己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无法查询,不能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相关部门未能实行计算机联网,信息交流手段落后、渠道不畅通,重复劳动工作量大,增加了征收管理成本。四、意见和建议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是新形势下的新生事物,既是新时期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然要求,又是推进企业制度改革的一项新尝试,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参保意识。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关乎国运,惠及子孙”的大事,征收社会保险费不单单需要地税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全杜会的支持和理解,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参保意识。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的认识,使其理解、支持、重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宣传发动、依法缴费等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对私营业主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其明白依法纳税和依法缴费是每个企业守法经营、保证雇员合法权益应尽的义务;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广大社会群众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和方式,使依法缴费宣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广大群众实现“要我缴费”到“我要缴费”的根本性转变,从而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社会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有效地解决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难的问题。(二)、信息管理方面。建议由省级地税部门和社保部门尽快开发全省社会保险费统一的征管软件,以实现地税部门与社保部门的计算机网络互联,做到信息资料和数据共享,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效率,并方便缴费人办理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事宜。(三)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业务指导。目前全省各地实行地税部门征收所采取的方法也不完全一致,部门联系、政策业务的处理还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共性问题,地方很难独立解决,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较为被动。我们希望省局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指导,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议,会同研究和制定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实施细则及有关管理办法。五年多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省局和市局的重视和指导下,在社保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县(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决心认真学习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真抓实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一流业绩,谋长远发展,努力开创社会保险费征管新局面,为社会保障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年度总结

GZ85.com更多总结扩展阅读

2016年10月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总结范文



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年度总结近年来,我局社保费征收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重要文件精神,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税费并重,积极配合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全面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大力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任务。5年来,共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2153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1648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4535万元,失业保险费347万元,工伤保险费156万元,生育保险费14万元。社会保险费的征管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现将我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情况总结
一、取得的成效我局自xx年8月接手征收社会保险费,征收费种由基本养老保险费扩大到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实行“五费统征”的征收模式。征收范围包括全县行政区域已参保的企事业单位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我局在实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中,努力克服参保企业困难,缴费能力弱的不利因素,按照“积极、稳妥、审慎”的原则,把握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各个环节,抓住计划管理、收入管理这两个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和配合,全面促进社会保险费管理水平的提高,征收规模不断扩大。各年度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如下表。
**县各年度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表
[省略]
一、基本养老保险  [省略]企业及职工养老  [省略]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 [省略]
二、基本医疗保险 [省略]
三、失业保险  [省略]
四、工伤保险  [省略]
五、生育保险 [省略]实践证明,由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不仅规范了征收行为,提高了征缴率,节约了征收成本,更重要的是建立了收支分离的管理体制,确保社会保险费及时足额发放,其成效主要有:
(一)提高了总量和征缴率。我县地税部门实行社会保险费征缴以来,进一步规范了征缴工作,使其总量和征缴率普遍提高。xx年8月至xx年9月,我县共征缴社会保险费2153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1648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4535万元,征缴率为97.6%。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差额缴拨、全额计账情况下历年的征缴率,较好地完成了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地税部门组织收入的职能作用。同时,地税部门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可借助此优势,加大对欠费企业的清理力度。
(二)建立了收支分离体制。社会保险费由我县地税部门征缴以后,实现了社会保险费由收支混合管理向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转变。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由地税部门承担,收入上缴财政,社会保险机构只负责管理社会保障的政策以及组织社会化发放,(不再直接参与社会保险费)与社会保险费的收入不再有直接关系,也难以挪用社会保险费。形成了“地税征缴、社保支付、财政监管”的新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确保社会保险费收、支、管、用规范有序运行。地税部门运用税收执法刚性,加大征缴和清欠力度;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建立社保基金账户和发放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加强基金的专户管理和收支监督,使社会保险基金运作更为安全高效。
(三)确保了及时足额发放。通过实行地税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提高了征缴率,增加了社会保险费的收入总量,保障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及时足额发放,有力地保证了“两个确保”的落实,加快真正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形成。
二、措施和体会
我县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五年多来,由于局领导重视,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得全县社会保险费收入呈现出持续稳定增长的良好势头。从xx年的317万元增长到xx年的5498万元,从一个费种扩大到五个费种,实行五费统征。xx年1至9月份全县社会保险费收入4847万元,同比增长19.76%,占地税部门组织收入的46.93%,全县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率每年都达到95%以上,成效显著。其主要措施有: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县地税部门通过学习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省政府将社会保险费交由地税部门征收的重要意义。一是社会保险费征收环节是整个社会保障系统工程的基础和前提,社保基金能否得到保证,将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因此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而将社会保险费交由地税部门征收则是省委、省政府对地税部门工作的高度信任;二是地税部门自身具有明显的优势,能够运用税收执法刚性和征管网络征收好社会保险费;三是社会保险费改税势在必行,地税部门及早介入征收管理有利于推进其改革的步伐,并为其做好充分的准备。通过进行层层的学习和思想发动,使广大地税干部深刻认识到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重要意义,克服了对征收社会保险费“临时性”、“份外工作”的模糊认识,充分调动起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为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正确处理好“税与费”之间的关系,把征税和征费两副担子“一肩挑”。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社会保险费费源普查和测算工作,摸清费源底数,并在此基础上实行社会保险费征收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与税收收入任务目标一起考核。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局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征收任务,做到工作细化,责任到人。
1、为适应社会保险费等各项规费征管改革的深化,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各项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规费征管机构设置的通知》(浙地税发[xx]26号)文件和省市会议精神,结合本县实际,于今年3月份设立了规费管理科,并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等各项规费的征管。
2、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宣传力度。特别是以贯彻《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为契机,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宣传力度。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的宣传汇报工作,提高领导的认识,取得他们的支持;二是组织地税干部学习办法,制定宣传工作计划;三是通过县电视台、办税厅和县政府门口的宣传窗等各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四是深入企事业单位,并翻印《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业务宣传小册子500多本分发给有关缴费单位和个人。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宣传,从而营造出一个依法纳税缴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大清欠力度,地税和和社保部门通力合作,明确责任,措施到位,对各类欠费户进行催缴,今年1至9月份累计清欠444万元,做到应收尽收。
(三)征管并重,努力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管质量。充分发挥了地税部门组织收入的职能作用,借助地税部门的优势,创造性地抓好以下工作。
1、抓费源,摸清征管底子。今年上半年,根据上级的要求,我局组织社会保险费费源普查工作,通过日常调查和全面普查,摸清了管户底子,及时补充和完善征管基础信息。与此同时,加强费源分析,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做到监控重点费源,预测动态费源,掌握有效费源,夯实征管基础工作。
2、抓征收,确保费款及时足额入库。基层分局严格按照规定,抓好社会保险费申报、入库和对帐工作,坚决杜绝压库、混库和挪用资金情况。严格执行延期缴纳和缓缴等有关规定,杜绝违规审批缓缴的现象发生。及时掌握企业申报缴费的情况和未申报情况,对这些企业进行催报催缴。使每月的征缴率、申报率、入库率有了很大提高。
3、抓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我局主动加强与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了社会保险费征缴例会制度,并经常深入各有关企业,进行研究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探索征管经验,协调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为推动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认识和体会。几年来,我局在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中较为深刻地认识和体会到,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社会保险费交由地税部门征收,其征收优势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一是地税部门有着完善的征管网络、丰富的征收经验、强大的征收力量和优质的服务,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率;二是地税部门有着比较严密的税源监控制度,能有效堵塞征管漏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三是地税部门与社会保险有关部门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通报征收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开展;四是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使社会保险费收支两条线原则得以全面落实,实现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使用三个环节的分离,从机制上保证了社保基金的规范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几年的实践,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已日趋规范和成熟,特别是今年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进一步明确地税部门是征收社会保险费的主体,有着很多有利条件,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具体的征收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
(一)社会各界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少数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的认识还有待提高。目前,有些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重要性还缺乏必要的认识,在地税机关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时不予配合,存在应付甚至推诿的态度,对推选参保对象和宣传发动以及解释工作做得不到位,影响了干部职工参保及缴费的积极性,导致不少参保对象拖欠社会保险费;二是某些企业的业主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重要性还缺乏认识,为了自己的企业利益而不愿帮雇员参加社会保险,剥夺了企业雇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正当权利;三是由于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有部分企业和私营业主反映经营状况不稳定,认为难以保证长期有能力缴费,因此心存顾虑,对缴费的积极性不高;四是广大社会群众对参加社会保险的认识还有待提高,特别是企业下岗人员、自由职业者和外来工的参保意识还比较薄弱,由于他们多数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个人的收入水平偏低,加之对参保的利益认识不足,因而往往只看到眼前利益,为避免从工资或收入中扣缴社会保险费而不愿意参保。另外,从参保企业性质看,国有企业的参保率比非公有制企业的参保率要高;从参保人员种类来看,国家干部职工、国有企业员工比私营企业雇员和外来工的参保率要高。这反映出不同企业、不同人群参保率的不平衡。
(二)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社会保险费征收与地方税征收的运作模式相差较大,管理手段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一是目前社保部门与地税部门没有统一的征管软件,两大系统软件不能联网,只能单人单机操作,很多社会保险费征收资料仍然需要依靠手工归集,从而影响了效率;二是由于社保部门与地税部门权责不统一,导致工作脱节,缴费者普遍反映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手续繁琐。现行政策规定,地税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催缴,社保部门则负责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因此缴费者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手续时需先到社保部门进行申报并通过审核,再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如遇到申报资料与社保部门提供给地税部门的资料不符时,缴费人则要到社保部门进行缴费资料重审,从而造成多次往返于两个部门之间进行核对,给缴费者带来不便。
(三)法制建设滞后,征缴刚性不强,导致管理跟不上。一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社会保险法尚未出台,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主要依据是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地税局、省人事劳动保障局、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均未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因配套措施不全,制度不完善,很难适应征收工作的需要。而且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层次不高,刚性不强,影响了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是地税部门在处理拒保、拒缴事件时就显得力度不足,效率不高;二是社会保险服务和管理水平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形势不适应。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工资水平核定,未能做到月清月结;社保政策、管理透明度差,相当一部分人对社会保险政策不了解,即使是参保职工也因个人账户管理不到位而对自己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无法查询,不能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相关部门未能实行计算机联网,信息交流手段落后、渠道不畅通,重复劳动工作量大,增加了征收管理成本。
四、意见和建议
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是新形势下的新生事物,既是新时期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然要求,又是推进企业制度改革的一项新尝试,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参保意识。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关乎国运,惠及子孙”的大事,征收社会保险费不单单需要地税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全杜会的支持和理解,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参保意识。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的认识,使其理解、支持、重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宣传发动、依法缴费等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对私营业主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其明白依法纳税和依法缴费是每个企业守法经营、保证雇员合法权益应尽的义务;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广大社会群众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和方式,使依法缴费宣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广大群众实现“要我缴费”到“我要缴费”的根本性转变,从而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社会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有效地解决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难的问题。
(二)、信息管理方面。建议由省级地税部门和社保部门尽快开发全省社会保险费统一的征管软件,以实现地税部门与社保部门的计算机网络互联,做到信息资料和数据共享,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效率,并方便缴费人办理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事宜。
(三)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业务指导。目前全省各地实行地税部门征收所采取的方法也不完全一致,部门联系、政策业务的处理还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共性问题,地方很难独立解决,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较为被动。我们希望省局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指导,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议,会同研究和制定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实施细则及有关管理办法。
五年多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省局和市局的重视和指导下,在社保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县(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决心认真学习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真抓实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一流业绩,谋长远发展,努力开创社会保险费征管新局面,为社会保障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地税局征管工作总结税务900字


年轮流转,时光飞逝,回想起来,在某一段时间之中,我们经历了很多的事,可以说,写总结是不可避免的了,总结也是对自己的更优秀的自己负责,对于总结范文你有什么心得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地税局征管工作总结税务900字”,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地税局征管工作总结税务 篇1

为适应我县经济税源结构变化情况,按照求实、效能、规范的原则,我局今年对征管机构进行了整合,即实行征管查机构分离,形成办税厅集中征收税款,一分局管企业,二分局管个体、三分局管建安及销售不动产、车管办管交运税收的新的征管机构格局,实现了重点行业税收管理专业化,取得了一定成效:征管机构的整合,达到了有效配置征管资源,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降低征收成本及相应的建设成本之目的。对重点行业税收征管实行专业化管理后,使税源管理得到了加强,税收收入逐年稳步增长。“巡回征管”模式既方便了广大农村纳税人,又促进征管工作到点到位,对提高我局征管质量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

总之,这一年来,我局征管工作在各级领导正确指导下,各科室、分局的共同协助下,以依法治税为本,在建立健全征管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抓好优质服务,强化内外监督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征管质量和征管基础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努力工作,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继续完善征管机制、推进优质文明服务,努力营造法治、文明、公平、高效的纳税环境,为把征管质量提高到新的水平而继续努力。

地税局征管工作总结税务 篇2

今年,我局紧紧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这一税法宣传的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全国第14个税法宣传月活动。首先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局长为成员的税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积极主动取得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与国税、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的协同配合。此次活动采取了多种方式:

1、切实深入企业纳税户,宣传税收政策法规。

2、大力开展支、帮、促,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全局人员共提出“金点子”28条,深受企业赞许。

3、深入调查研究,为当地经济把脉量搏,要求局里干部撰写服务当地经济的“金对策”文章,全局共收到“金对策”6篇。

4、采取电视传媒、上街零距离税法宣传、开通税法宣传移动“彩铃”“短信”业务等方式广泛宣传税法知识。

5、确立“税务机关开放日”,邀请社会知名人士和纳税人参观我局的公开办税程序,举行座谈会,和纳税人交心谈心。通过丰富多彩的税法宣传活动,使广大纳税人对国家税收法律、政策、法规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受到了群众们和地方领导的一致好评。

地税局征管工作总结税务 篇3

1、全面开展税源普查,强化税源监控

税源普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有力举措,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我局专门成立税源普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法和步骤,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首先同工商、国税等部门取得联系,将各部门提供的纳税户名册和自有纳税户资料进行核对,将核对不符的单独造册,以便重点核查;然后,各分局人员采取分组进行的方法,逐条街道、市场挨户进行登记检查,重点对其办证、纳税申报、定税、有无欠税、漏税、征管信息资料等情况进行核查。先后对全县各个乡镇(区)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清查,户户核查、逐户登记。同时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普查与组织收入相结合,通过清查共补办税务登记126户,清收老欠6万元。二是普查工作与个体户的双定核查相结合,发现一户定额不合理马上调整一户,共调整不合理定额60余户,月增加税款2千元。三是采取边普查、边规范、边录入的方案,对清查发现的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规范管理,对查出的漏征漏管户在补交税款的同时及时建立纳税户档案,并录入征管软件,对征管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及时予以更正。

此次税源普查工作,共核查了企业140户,个体工商户2501户,查出漏征漏管户43户,责令其补办了税务登记证,补交税款1.14万元,罚款0.23万元;核实注销已停业户177户。另外,由于税务登记证迟迟没有换发的原因,导致一部分纳税人旧证早已到期失效或虽然正常纳税却未办证,共查出83户,责令其限期补办了税务登记证。

通过普查工作,加强了部门间相互协作、征管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了纳税定额变化情况以及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落实了征管信息的准确和完整,有效地提升了我局的征管质量,为计算机定税奠定了基础。

2、以票管税也是征管工作的重点之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对旧版发票进行了全面清理收回,按规定程序予以报损、销毁,对于新版发票严格执行统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另外,为了切实加强我县个体饮食、服务行业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也为了方便纳税人,我局从今年起,对前述行业的纳税人予以发放定额发票,并且制定了详实的《定额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有效地规范其管理。

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于六月份开展了对委托代征单位和个人的清理工作,首先成立了由郭发林同志任组长,龙家源、吴长林、张玉平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合理部署,认真严格地逐户对全县所有委托代征单位和个人按照清理的八个方面内容进行了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委托代征单位15个、个人6人,检查的结果均没有发现违反政策的现象。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我县地方税收的委托代征工作,促进相关人员抓好监督管理,确保委托代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4、欠税公告是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强欠税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税务机关政务公开的一项内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欠税公告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我局首先及时组织全局税务人员认真学习《欠税公告办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要求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能准确运用,制定了具体有效的操作办法,将其与征管质量考核挂钩,以提高管理力度;再则将宣传《欠税公告办法》作为4月税法宣传的重点之一,安排税务人员主动到企业进行宣传辅导,要求办税厅的咨询窗口主动为纳税人讲解欠税公告的具体规定,让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知晓欠税公告的意义和必要性,了解欠税公告的规定,促进纳税人主动缴纳欠税,以提高征管效率,公告采取了电视台和办税厅宣传栏披露的形式,今年共对12户次欠税企业进行了欠税公告,公告欠缴税款共计95.6万元。

5、个体税收是我县地方税收的一大税源,今年我局继续将加强个体税收征管作为工作重点之一,采取了以票管税、强化个体税源监控、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对未达起征点业户及非正常纳税户进行清理检查等方法提高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完成收入任务。

6、征收防洪保安资金是政府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计划任务分配到各税务分局,并纳入征管质量考核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对全县企业和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和个人足额征收防洪保安资金,今年我局计划任务7万元,全年实际入库15.3万元。

7、怀新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地方税收是这几年我县的重要机遇性税源,我局专门抽选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征管工作班子,积极与县政府取得联系,针对其特殊性采取有效的征管办法,确保各项税收足额征收到位,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纳税人有抵触情绪的,我们采取了耐心细致做工作的方法,最终使其自觉申报纳税。

地税局征管工作总结税务 篇4

1、推行电子申报,完善纳税申报制度

电子申报纳税业务是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的重要举措。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我局成立了电子申报纳税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策划,在全县纳税人中大力进行宣传,并派专人下企业发放《宣传提纲》、《业务指南》及相关文件,积极与银行联系。六月初,我们组织纳税人召开“电子申报纳税”工作动员大会,为企业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介绍有关电子申报纳税这种方便、安全与快捷的办税服务方式,讲解其具体业务流程,并实地考察纳税人是否具有电子申报纳税的条件。在纳税人普遍认识了电子申报纳税业务这一新的申报纳税方式后,我们结合实际,于8月份选择了36户纳税人签订了《远程电子申报纳税人申请表》和《电子申报纳税三方协议书》。从9月1日开始,我局正式推行电子申报纳税业务,36户电子申报纳税户全部将同顺利实行网上申报纳税。

2、优化服务,推行刷卡缴税

刷卡缴税是税款征收中让征纳双方都感到方便、快捷、安全、合法的重要举措,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又杜绝了税款征收环节的营私舞弊。今年我们把实行刷卡缴税作为优化纳税环境的一个重要举措来抓,一方面派专人与各银行联系,取得县工行的支持;另一方面我们利用电视广告、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先后发送宣传资料20xx余份,电视广告播出30次,并且在办税厅安装了pOS终端机。

3、推行计算机定税,规范征收管理

计算机定税可有效地解决确定个体“双定”户应纳税额时存在的主观随意性、以及收人情税、关系税的问题,我局作为非试点单位,将计算机定税前期工作纳入了今年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来抓。我们组织分局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宣传培训,与国税联合,逐街逐巷进行深入、系统的摸底调查,切实摸清双定业户税收征管和生产经营、税费负担等情况,采集相关数据,掌握全县个体工商户经营地段、行业类别、经营面积、经营能力状况等相关情况,以确定相关的定税系数。

地税局征管工作总结税务 篇5

搞好征管基础建设可以有效地检验税收征管工作质量,有助于税务人员工作素质的全面提高,今年我局从征管“七率”入手,继续狠抓征管基础建设,即以“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处罚率、资料完整率、征管信息录入率”为工作目标,以《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和《征管责任追究办法》为监督机制,加强对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其中重点工作是进一步健全综合软件管理制度、落实征管软件管理办法。

在去年顺利启用《征管综合软件》的基础上,我局重点强调综合软件应用过程中信息采集及数据录入的真实、完整、准确及安全性、操作流程和票据管理的熟练性。于四至五月份采取分批培训的方式,由县局信息中心专业人员讲课,组织全局税务工作人员系统地学习了《征管综合软件》的操作方法,确保每个工作人员均能正确熟练地操作《综合软件》,并且结合其应用流程及我局实际制定了具体的《综合软件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相关的征管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其管理。在今年下半年的市局征管质量检查以及省局的征管质量抽查中,我局的征管质量考核均取得了好成绩。

对于征管责任追究,我局严格按规定的各项量化指标进行处罚,今年共进行征管责任追究计25人次,扣款共计4660元。将工作质量直接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对促进我局税收管理质量的全面提高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地税局社保工作总结


总结一:地税局社保工作总结

20xx年是在经受重大考验中赢得重大胜利、取得重大收获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在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引领,围绕“三个一流”工程上台阶的总要求,抓收入保增长,强服务促发展,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一、千方百计抓收入,全力以赴保增长

20xx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组织收入工作最为困难的一年。全系统咬定目标不放松,强化组织收入不动摇,全年共组织入库各项收入78.40亿元,同比增收5.03亿元,增长6.85%。其中,组织省级税收2.79亿元,增长3.31% ,完成省局任务的100.09%;组织市县级税收46.70亿元,增长10.18% ,完成苏州市局任务的100.07%,两项收入指标均在1‰误差之内;组织非税收入28.91亿元,在政策性减收的大形势下增长2.22%。全年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7.81亿元,同比增收4.24亿元,增长12.62%,完成市委市政府任务的100.03%,占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8.4%。

(一)抓分析,求主动,科学分解收入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全系统全面展开税收调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月预测收入形势,科学下达月度计划,准确把握收入动态。成立了由征收中心牵头,机关科室业务骨干和分局领导 16人组成的税收收入分析研究小组,建立内部分析机制,健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互动机制,改进数据分析方法,完善《月度分析报告》,更好地为组织收入服务,为党政领导决策服务。

(二)抓协作,求联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强化税源监控。落实《江苏省地方税收保障办法》,成立了惠建林市长任组长,由地税、国税等30多个部门组成的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小组,明确分工要求,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实施综合考核,确保落实到位;首创成立了由地税牵头,由发改委等11个经济管理部门参加的经济税收分析联络员制度,建立了信息采集、分析通报、信息交换办法;完善国、地税联合办证制度,组织漏征漏管户专项清查,排查出漏征漏管户713户,补税274.68万元,补办税务登记178户;与建设局、房管局等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全年受理审核建设项目 5886个,建筑房地产业入库营业税12.17亿元,同比增长26.84%;加强与国土部门合作,取得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清单,建立印花税委托代征机制。

(三)抓落实,求实效,吃透税收政策,挖掘增收空间。全系统通过学习落实新营业税条例,加强对外支付佣金收入的代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价外费用征管,深化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全年完成营业税16.32亿元,同比增长22.84%。第五分局抓住重点工程项目和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对“奥特莱斯”等一批大型建筑房地产项目定期跟踪管理,营业税同比增长68%。全系统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和分行业管理,完善核定征收操作意见,落实征管范围调整意见和汇总纳税管理规定,健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复审和后续管理,完成3429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税1.47亿元。在政策性减收的大背景下,全年入库企业所得税 8.18亿元,同比略有增长。共接受10077名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补税523万元;通过审核明细申报数据,对无税申报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开展高收入行业以及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专项核查,对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人员催报催缴,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率达99%以上,全年入库个人所得税9.14亿元。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变更工作,开展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办法专项检查,补缴城建税等税费300多万元,组织印花税纳税检查,加强土地、房产交易税收征管,完成土地使用税税源调查,查补土地使用税2325万元。第四分局抓住虞山尚湖风景区大规模开发的契机,加强拍租土地的税收征管,落实建筑、房地产项目管理,全年入库土地增值税2968万,同比增长393%。全系统抓好税收情报交换,共同打击跨国偷避税行为。外税分局开展对境外劳务境内支付的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和税款征收,加强对外出具税务凭证管理,代扣代缴境外企业营业税 1581万元,同比增长364 %。全系统发挥集中征收优势,依法对拖欠社保费的企业强制征缴,加快城保扩面,推进社保费信息化应用,全年共组织社保费收入23.90亿元,同比增长11.24%。全系统还不断强化税收政策调研,承担《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证研究》等2个省局级重点课题,完成2篇国家级科调研成果。

( 四)抓重点,求突破,深化“三化”管理,提高征管水平。全系统通过深化税收管理员制度,优化税负预警处理,提高重点税源控管针对性,促使每个管理点都能达到精细化要求。全年重点税源入库税收31.68亿元,占比达 64%;通过下达纳税评估年度考核任务,科学确定评估重点,对交通运输业、机驾培训、广告业以及部分重点税源户开展专项评估,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全年共对1597 户纳税人实施了评估,增加税收6046万元,其中重点税源评估比例达到50.11 %。第一分局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培养大局责任意识,以争创十佳基层站所为动力,充分发挥项目管理系统的查询分析功能,全年评估增加税收2083万元,占全系统评估收入的35%。对于个体共管户,全系统落实 “五个一”管理标准,重点抓好行业大户的定额调整,提高起征点以上户数比例,对于纯营业税户,全面运用双定户标准化管理系统,落实建帐建制户后续管理举措,实行营业税户年度汇算清缴,开展行业夜查、定额蹲点、发票专项检查。此外,还会同协税办健全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把零星税源纳入省级大集中系统。全年组织入库个体地方税收2.33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07%。第十分局把个体纯营业税户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对税控机使用户实行汇算清缴,部门联动清理漏征漏管户,入库个体地方税收2166万元,完成下达任务的152 %。

(五)抓检查,求公正,发挥稽查职能,体现阳光稽查。对劳务中介、建筑设计等行业进行专项检查,开展集中打击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内部联动,深化部门协作,开展分级分类异地交叉稽查,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1.5%的任务。另一方面,深化阳光稽查内涵,做到先自查,先辅导,先评估,查前先公示,全年共检查企业105户,查补税金及罚款863.44万元,纳税人自查补税9278万元。

二、创新服务理念,打造服务品牌

20xx年是纳税服务年。全系统创新服务理念,健全服务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充实服务力量,打响服务品牌。

(一)确立服务理念,开展需求调查。全系统继续树立五大服务理念,实施《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组织“我需要的纳税服务”和“我们还能为纳税人做些什么”等各个层面的座谈会,委托市统计局调查大队对1500多户纳税人开展满意度和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找准薄弱环节,提高服务针对性。

(二)搭建服务平台,提升宣传水平。一是建好办税服务厅。改造办税大厅,设立主体办税区、咨询服务区、自助办税区、辅助功能区四大功能区,建立 “局长接待日”制度,市局领导直接面对纳税人;健全值班长接待和导税服务制度,引导和帮助纳税人办好税;开展“办税服务明星”评选活动,激励全体干部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第十一分局努力做到服务态度谦诚,服务仪表端庄,服务效能高效,服务纪律严明,服务质量优异,服务环境优美,积极争创农村纳税服务示范分局。二是建好地税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地税内外网功能,开设了“纳税人维权服务中心”栏目,开发启用“企税一点通”交流系统,实行网上在线咨询解答,开展税收知识竞赛活动,拓宽交流途径,宣传税法知识。三是建好宣传阵地。围绕宣传主题,举办“税暖琴川”文艺专场演出,开展税收宣传“进景区、进大企业、进商场”活动,举行“青少年税收文化征文比赛”颁奖仪式。为“省青少年税收教育基地”赠书活动,入选“市法制宣传十件大事”。印发《税务公报》等政策汇编读本,召开“涉税审批改革和同城通办”新闻发布会,发挥《常熟日报》地税专版功能,使税收宣传有声有色。第三分局举办少年税校活动,用动漫课件向小学生介绍税收知识,通过一个孩子带动一户家庭,一户家庭辐射一个群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四是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在纳税人进行无区域网上申报缴税,实行无纸化征收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对网上申报纳税人推行网上打印电子缴款专用凭证。做好网上申请购领发票及邮政配送的各项准备工作,逐步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所有涉税事项。

(三)打造服务品牌,展示地税形象。优化大企业服务,成立了大企业服务所,调整充实人员力量,制订大企业服务工作规程,开辟出大企业服务专区,创办“大企业服务专报”,建立了“咨询服务、权益保障、涉税风险预警和信息服务”四大平台,重点开展了“百名税官进百企、优化服务保增长”主题活动,积极稳妥地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29户A级纳税信用的纳税人落实激励措施,带动提高全体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服务大企业的做法被省局专题简报介绍推广,在省局工作会议上做了专题交流。创建维权360°服务品牌,联合市工商联建立纳税人之家,成立了由各商会会长组成的代表团,建立了地税局、工商联等领导组成的顾问团,聘请维权联络员,形成了全覆盖的维权服务网络,明确工作流程,举办维权讲座,把纳税人权益保护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第十二分局成立“纳税服务志愿者”服务队,作出八项服务承诺,开展“税收政策进建筑工地”活动,实现了组织收入与纳税服务的双丰收,取得了“三个一流”考核第一名。

(四)落实优惠政策,服务经济发展。全系统用足用好税收政策,公正执法,扶持企业度过金融危机。全年为企业办理各项税收优惠 3.22亿元,是去年同期优惠的近3倍。对46家单位进行困难企业认定,发放社保稳岗补贴1800万元。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推行涉税审批改革,全面梳理并确定了三大类218项审批项目,严格按照 “一窗式”服务要求,进行流程再造,下放、前移、集中审批事项到办税服务厅。调整后,83%的涉税审批事项由窗口人员当场办结,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审批效率。

(五)规范税收执法,建设法治地税。按照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成立了行政许可服务科,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集中工作;按照执法责任制要求,以“省级数据大集中”工程上线为契机,突出执法岗位分解、执法程序细化等重点环节,抓好执法检查和考核;按照社保费强制执行工作要求,理顺工作程序,规避执法风险。

三、实施省级数据大集中,再造地税发展新平台

全系统认真投入“省级数据大集中”上线工程,积极筹建中心档案室,全面搭建基础管理新平台。

(一)扎实做好大集中上线工作。全系统从组织领导、业务整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做好工作,确保作为苏州首批上线单位“上得去、行得稳、用得好”。一是成立大集中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上线项目组,召开上线动员大会,细化工作方案,梳理工作重点;抽调10名干部参加苏州市局项目组,开展准备工作,争取符合实际的上线模式;冲刺阶段每天召开工作例会,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进上线工作;二是对现有的征管业务及软件系统进行全面梳理,进行差异分析,确定数据迁移策略;对税务登记等22个项目6068万条数据进行清理,完成8次9000多万条数据迁移,提高了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举办近200场、近2万人次的各类培训,为全面推广应用打好基础。三是按照要求进行了系统网络改造、计算机设备添置,梳理出了“税银库联网”等8个应用软件和大集中进行衔接,完成了初始化代码的设置、数据迁移、数据检测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大集中上线后,全力做好运维工作,积极解决各类问题,确保“行得稳,用得好”。项目组特别是参与苏州市局上线准备工作的同志, 服从大局、团结协作、业务精湛、加班加点,受到了苏州市局领导的多次表扬。

(二)全面推行CA认证。开设CA认证业务专栏和专职服务窗口,开通4条服务电话,3名专职工作人员提供不间断服务和必要的上门服务,分期分批组织业务操作培训,确保通过CA认证的纳税人都能按期上线申报成功。结合大集中系统上线后电子申报的新要求,研究开发培训软件,确保纳税人能够完成CA方式下的网上申报事项。全系统累计完成CA认证17470多户,占全部网上申报企业的95%,为进一步加强科学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提供了技术保障。此外,还开发了纳税申报和财务报表的联动功能,运用“三个一流考核指标系统”、“考勤积分管理”等系统,探索档案电子化建设,推进信息化管理。

(三)顺利完成中心档案室建设。科学选址, 合理布局,精心建设中心档案室,开展基层分局档案移交集中,减轻基层负担,提高档案管理成效。联系档案主管部门,对4个分局进行档案复检,完成全系统文书档案归档工作。对ISO质量方针、作业流程、程序文件进行了全面换版,更加符合地税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了基础管理。

四、开展双庆系列活动,充分展示地税形象

通过选好教育主题,开展全员培训,举办系列庆祝活动,弘扬团队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展示地税良好形象。

(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局党组带领全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理论及上级的决策部署,走访碧溪镇、苏南特钢等22个“三服务”结对单位和100家重点企业,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出三大类13项整改措施。在落实好上级要求的基础上,我们还开展“百名税官进百企”等特色实践活动,做到了“规定动作不打折扣,自选动作富有特色”。我局在全市学习实践大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得到了市委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群众满意率达98.04%。第十三分局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打造“三个一流”工程相结合,与转变作风、优化服务相结合,与强化征管基础、大力组织收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地税形象。

(二)举办地税15周年庆典活动。喜迎建局15周年,我们开展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以“爱我中华、爱我地税”为主题的系列庆祝活动。出版了一套《常熟地税15年》丛书,策划了一场“爱我中华 爱我地税”文艺汇演,制作了一个地税15周年成果展示馆,拍摄了一部地税15周年发展专题片,组织了一场地税15周年专题汇报会,从不同角度,采用不同形式,回顾常熟地税15年来的发展历程,总结常熟地税取得的非凡业绩,激励全体干部把“三个一流”工程建设引向深入。积极参加苏州市局各项庆祝活动,2个节目荣获“二等奖”。党、工、团、妇等职能部门围绕团队精神,以“双庆”为契机,组织收看庆典节目、学习先进英模事迹等教育活动,参加了“放歌60年”各类文化活动和“爱我虞山青年志愿者护林防火”等公益事项,凝心聚力,展示形象。

(三)首创“好班子”创建活动。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目标要求,开展“读好一本书、搞好一次基础建设培训、开展好新一轮创建活动、写好一篇论文、组织好一次考核”的“五个一”活动计划,深入开展争创“好班子”活动,被苏州市局评为好建议,被人民网、新华网及国家税务总局报道,引起广泛关注。第二分局向干部推荐《有一种心态叫包容》等三本图书,参加“碧水琴川”廉政征文及摄影比赛活动,以文化建设引领班子发展,被评为基层“好班子”。

(四)组织感动主题教育。160 余名干部分四批赴四川绵竹地震灾区,看震区、听报告、访问对口援建单位、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了以“珍惜人生、淡泊名利、奋发有为”为主要内容的“感动”主题教育,把知足、感恩、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深化到地税干部心中。此外,还开展多项文明服务专题教育培训,把文明服务的理念转化为干部的自觉行动。第九分局结合感动主题教育,采用沟通谈心、学习清心、真诚关心的方法,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用正确的价值观提高干部的思想素质。

(五)实施分级分类教育培训。组织科、分局长参加北京大学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副所职以上干部参加对外经贸大学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培训班,其他干部参加长春税务学院综合业务培训班,满足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学习培训需求。研究生班顺利结业,干部学历进一步提高。制定鼓励干部参加“三师”考试办法,开办“注税”考前辅导班,进一步营造学习业务知识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被授予“中国学习型组织优秀单位奖”。第八分局开展执行理念意识教育,规范执行标准,营造执行文化,培育团队执行力,干部的执行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分局的凝聚力和创新力得到全面提升。

总结二:地税局社保工作总结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地税部门按照“提升标杆树形象、创新发展争一流”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组织收入,着力推进专业化管理改革,全力打造“税企心桥”服务品牌,致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三个一流”建设取得了新的较大进步。

第一,组织收入实现新突破。2011年,全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1141.3亿元,同比增收251.3亿元,增长28.2%,成为全国首个组织收入超千亿元的地级市地税局。其中税收收入788.6亿元,同比增收159.6亿元,增长25.3%;征收社保费等各项基金(费)352.8亿元,同比增收91.7亿元,增长35.1%。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含教育费附加)625.9亿元,同比增收109.8亿元,增长21.3%,占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56.9%,为苏州一般预算收入超千亿元作出了积极贡献。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税收调查分析。优化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健全税收分析联动机制,建立税收专报制度,开设《税收分析报告》,完善即时分析软件,提高分析预测水平。高质量完成2000多户企业税收调查工作,调查面占全省近四成,荣获省局数据质量和分析应用两项先进。二是加强征管状况监控。完善网上开票、国标税控等各类发票开具方式,积极探索集中注销登记;制定《非居民企业税收源泉扣缴管理操作办法》,试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征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4638万元,增长302.1%;先后两次向市政府专题汇报,防止本地限售股税源流失,全年征收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2.2亿元,增长598.9%;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分级分类异地交叉检查,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抓好重点行业大要案查处,全年查补各项收入6.9亿元。三是加强重点税种管理。推行企业所得税辅导式汇算清缴及汇缴复审,企业所得税同比增收19.7亿元,增长29%;落实《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深化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申报人数5年来首次在年度首月突破1万人,申报总人数首次突破6万人;积极贯彻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扩围政策,城建税入库62.7亿元,增长118%;完善土地增值税清算要素鉴别法,土地增值税入库52.2亿元,增长38.7%。四是加强重点行业征管。落实《建筑工程项目税收清算工作流程》等制度,推广应用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实施房产交易税收一体化征收,完善房地产税源管理系统,加强土地增值税预缴和清算管理。五是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巩固税收征管保障成果,获取37个部门信息,分析利用数据132万条,补征税款12.1亿元。建立股权转让部门协作机制,加大信息交换核查力度,补征个人所得税3.09亿元。

第二,征管改革呈现新态势。根据省局总体要求,规范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一是突出税源集中管理。按行业、规模和特定类型进行分类,对占全市税源48.1%的22000多户重点户实施集中管理。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建筑业项目登记、日常管理及清算等税收管理办法,提高专业化管理的针对性。二是突出税源风险防控。制定《风险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储备风险指标283项,识别、应对风险点46.7万个,增加税款19.9亿元;修改错误数据近60万条,数据审计质量居全省第三,并在总局经验交流会上发言;开发19个风险模型,荣获全省税收风险识别模型竞赛1个一等奖和2个二等奖,另有2个所得税模型跻身全省10个优秀项目之列。三是突出内控机制完善。制定征收分局工作职责规范等11项专业化管理制度,保障征、评、管、查职责明晰。完善内部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规定,规范审计流程,健全督察内审制度体系。对全系统15个单位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对9个单位耕契两税划转后的征收管理进行专项调查,促进工作规范。四是突出机关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推进机关实体化运作。风险评估局以风险特征库为基础,逐步将税政、征管、稽查工作纳入风险管理,统筹发起管理任务;规划财务处建立收入分析联动机制,在市、县局机关层面开展收入分析预测;征管科技处直接参与定点联系企业管理,直接采集和应用综合治税信息,提升实体化运行效能。

第三,纳税服务又有新提升。本着“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原则,创新创优纳税服务。一是创建品牌重服务。在深化省局12366、维权360 °品牌建设的同时,着力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税企心桥”服务品牌,开展“五请进、五走访”活动,全系统共请进纳税人代表20618人次,走访企业4001户,征集意见、建议923条,解决涉税问题772个;联合市物流协会举办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大会,在税企之间架起一座真诚沟通、用心服务的连心桥。二是创新举措强服务。扩大同城通办业务范围,深化网上办税CA认证和“影印系统”,实现电子化采集涉税资料和网上审批涉税事项,网上办税业务量月均超过百万件,每年为纳税人节约办税费用3000余万元,被市政府评为在线服务优秀网站。大力推行普通发票网上开具和启用全国领先的网购发票系统,为2.5万多户网开发票企业节省税控装置费用8000余万元。推广“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试点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拓展办税服务时间和空间。三是创优机制促服务。加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力度,在《苏州日报》全面公布个体定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完善纳税人之家、纳税人学校等服务平台建设,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组织网上勤廉测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构建纳税服务长效机制,在44个进驻行政中心部门中,市区登记窗口以总分第一被评为“双十佳标兵窗口”。在市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现场评议中,满意度达100%。

第四,职能发挥取得新成效。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服务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一是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响应全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号召,深化落实“二三产分离十五法”,加快推进制造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全年新增分离企业466户,累计新增地方税收3.2亿元。深入推进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专业化管理,为37户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减免税收6116万元,增长366.9%。引导现代物流业和文化产业用好优惠政策,被评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十佳单位”。二是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各级领导带领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状况,通过多种形式引导企业用好优惠政策,5097户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低税率优惠,涉及应纳税所得额5.5亿元。按照最高标准及时调高营业税起征点,全市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新增7.9万户,累计达16.1万户,占定期定额户的92.5%,每月降低税款3700多万元,降幅达21%。三是助推社会民生发展。认真落实科技、教育、文化、医疗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各项税收20.6亿元,助推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到减除费用调增带来的实惠,全市200多万人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减收税款11.8亿元。

第五,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以建设一流的干部队伍为目标,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需要,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配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人事制度改革,公推竞岗选拔62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其中,基层分局长43名),加大交流轮岗力度,交流轮岗面达26%。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本科以上学历从76%提高到93%。二是开展全员培训考试。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和业务考试办法,举办10余次各类培训,组织4次全员业务考试;在全省地税系统大规模业务测试中,代表苏州市局参考的吴江局取得了开卷第二名、闭卷第四名的较好成绩,开卷、闭卷各有2名干部进入前10名。年内,全系统有22位干部取得“三师”资格,“三师”总人数超过了240人。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八个一”预防职务犯罪系列教育活动,定期对基层单位开展审计、专项执法监察和明查暗访,实施“双述双评”和“一案双查”,强化监督制约。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市局和昆山局被命名为“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依托地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重点监控容易产生执法和廉政风险的指标。

第六、部门形象展示新面貌。一是加强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继昆山、张家港、吴江局之后,常熟局也取得了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规范大要案审理,推行说理式文书,提高办案质量,被评为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单位;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荣获全市“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在全市47个执法单位参加的《行政强制法》竞赛中获得第2名。二是加强宣传调研。营造良好的纳税服务舆论环境,全年在《中国税务报》刊发宣传报道111篇,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播发宣传稿件300多篇。充分发挥总局调研联系点的作用,全年共发表调研文章83篇,其中在省级以上刊物录用18篇,调研信息被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批示2篇,被省、市领导批示13篇。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财务管理、节能降耗等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市局机关被市政府评为“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先进单位、20xx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省节水型先进单位。积极做好档案达标升级工作,张家港、昆山、太仓、吴江和相城局均顺利通过“省五星级标准”档案测评。四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服务提升月”、“三服务回头看”等活动,并在全市“服务提升月”和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上作交流发言。在“苏州市20xx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名列第一。深入推进“双千服务实践──送税法进企业”等创先争优活动,被评为苏州市“双千服务实践”活动先进集体。积极开展文明创建,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市局机关和市区四分局分别被全国总工会授予“职工书屋示范点”和“工人先锋号”,吴中局被省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称号。金晓红同志被评为“江苏省先进工作者”,鲁如松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朱舜勤、赵坚同志荣登“中国好人榜”,地税形象进一步提升,地税影响进一步扩大。

总结三:地税局社保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三个一流”工程建设,践行“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和“不给税干有犯错误机会”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巩固综合改革的成果,突出“创新与发展”、“管理与服务”的两大任务,推动地税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20xx工作回顾

20xx年,我局在“三个一流”工程的总体规划指导下,坚持解放思想,创新观念,不断地将“两个理念”引向深入,各项工作在发展中求完善,在创新中求突破。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不遗余力地推进纳税服务品牌建设、内控机制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税收信息化建设,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个别项目在全省乃至全国位于领先地位,其成效得到了省、市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一)逆势扬帆,科学指导,各项收入保持稳步增长

20xx年,全市各级地税部门面对国家宏观调控、税收政策调整、全球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科学分析,精细管理,合理组织,克难而进,组织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截至今年10月底,全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55.67亿元,同比增收13.81亿元,增长32.99%。其中:入库市县级税收31.47亿元,同比增收7.58亿元,增长31.73%,增幅比全省平均增幅高9.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四位,完成市政府“4221”年度目标35亿元的89.92%,超序时进度6.59个百分点。全市实现税收一般预算收入26.13亿元,同比增收6.54亿元,增长33.4%,完成政府“4221”年度目标30.3亿元的86.25%,超序时进度2.92个百分点。

一是加强税源管理,保持税收收入增长。今年以来,我局对重点税源的管理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出、监管有力。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情况,扩大了省级以上重点税源监控面。同时,认真核查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相关资料,采用动态分析和日常分析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了纳税大户和房地产业、制造业的专项分析。通过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税负情况,实时进行微观税负与宏观税负对比,为分析存在问题,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是加强税收分析,增强税收预测能力。为进一步提高税收分析能力,把握税收增长点,我局以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专题分析等形式,加强与外部的信息交流,以及与周边市县的横纵联系,提高问题预见能力和分析能力。利用宏观分析、微观分析、专题分析、日常分析“四位一体”的分析方法,将税收变动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准确地反映经济与税收的关系,进一步提升税收分析对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作用。

三是加强税源清查,夯实各项收入基础。我局紧抓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这一主线,细化了工作职责,确立了先试点后展开的清查步骤,加大向纳税人的宣传力度,加强内部管理的监管强度,采取了“全面比对、重点实测”的方式完成了税源清查和税源数据库的更新、完善工作。并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确保了清查工作顺利开展。截止10月底,已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新增税源1596万元,共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203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75.22%,增加了税收收入,为城镇土地的合理利用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四是加强所得税管理,保持税收稳中有升。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我局从组织领导、宣传培训、软件修改、政策清理、部门配合、测算调研等六个方面布置工作,保证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做好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明细申报途径和方法,完成了20xx年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抵消了由于政策变动的减收因素。

五是加强征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加强与国税系统在税收征管工作的合作,召开了国地税联席会议,共同制定了加强个体税收联合征管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强发票的管理,制定了《淮安市地税系统发票管理规定》,完成了发票的换版工作,重点规范了出租车发票的使用。采用一票控税的办法,对房地产企业和建安企业加强了监管,有效阻止了税款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