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真”服务基层工作总结。
天波易谢,寸暑难留。回想起来,我们的生命中,经常有很多记忆深刻的经历,一般来说,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对这件事情的总结,总结是对过去的事情的简单概括,大家知道总结范文要怎样写吗?你不妨看看落实“三真”服务基层工作总结,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落实“三真” 服务基层天台县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关于认真落实“三真”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出台实施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部署和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政治上关心,让基层干部干有动力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乡镇机关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用人机制。把一线出干部、一线选干部作为一个重要导向,使长期在基层工作,尤其是在艰苦环境下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思有新方向,行有新成果,更加努力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基层的执政能力。一是优先选拔任用。建立干部双向选拔制度,加大力度提拔使用经过基层锻炼的优秀干部,每年优先从基层中选拔使用一批优秀干部。规定凡是县直机关“一把手”必须担任过乡镇“一把手”、新提拔的且无乡镇工作经验的县管干部必须到乡镇工作。开展评选优秀基层干部活动,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乡镇干部、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和模范村委会主任评选表彰活动,并以此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根据考录公务员的有关政策规定,选拔录用部分优秀村干部到乡镇机关工作。二是完善乡镇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按乡镇行政编制的10%核定,由县委统一掌握,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干部,在职级待遇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凡参加工作满30年(或满25年并在乡镇工作时间累计满10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985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文化程度)、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且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编在职乡镇副科级公务员,经民主测评考核,可确定为主任科员并不受规定的比例限额限制。为执行好上述政策,现已在全县各乡镇开展调查摸底和组织申报工作。三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我县把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作为关心爱护干部的一个重要部分。完善和推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立体考评制度和村(居)干部创业承诺制。确定每年1月份的第一周为廉政教育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出台《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的若干纪律规定》,对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每年安排1-2个乡镇(街道)进行审计。二、工作上关怀,让基层干部干有依*改善基层干部工作的外部环境,逐级建立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的制度,一级对一级负责。健全党委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切实做到及时、全面地了解基层干部情况,设身处地地帮助基层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切切实实地把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工作落到实处,为他们在基层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一是加强基层干部的培养教育。把基层干部的教育工作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每年安排三分之一以上基层干部进行不少于15天的轮训。深化“千名支书培训工程”,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自6月29日起,县委组织部组织对250名初任村(居)干部进行上岗培训,各乡镇(街道)组织4000余名新上任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上岗培训。整合教育资源,设立教育培训中心,开展致富技能培训活动,培训基层干部群众已达20000余人次。开始了新学年农村干部大专班的宣传和报名,对未达大专学历的村干部或村后备干部进行培训教育。二是加强乡镇干部的岗位锻炼。实行干部交流制度,按依法、回避、适才适岗、个人服从组织、激励鞭策结合的原则,在乡镇机关公务员中开展交流,共有25名乡镇一般干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多途径安排乡镇(街道)干部进行挂职锻炼,共组织29名乡镇(街道)后备干部到县重点工程、县信访局、县府热线12345等单位挂职锻炼。三是倾听基层呼声,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和领导谈心制度。县领导按分工和联系点,开展“访情问计”活动,做到“四必访四必求”,即受灾户必访,重建计必求;贫困户必访,脱贫法必求;老党员干部必访,密切干群方必求;贤士能人必访,发展策必求。力争“四必知”,即当地优势必知、社情民意必知、致富典型必知、贫困问题必知。县领导每年至少与联系乡镇主要领导谈心一次;县委组织部与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至少每两年谈心一次;乡镇党委领导要与一般干部和村(居)主要干部每年谈心一次。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等,切实为基层减负。出台改变会风制度,缩短会议时间,降低会议规格,原则上乡镇党政“一把手”不同时出席同一会议,使基层干部能集中精力办实事。三、生活上关爱,让基层干部干有保障我县从积极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出发,加大基层干部住房、医疗、养老等政策的落实力度,在物质利益分配上向基层干部倾斜,切实为基层干部排忧解难。一是改善基层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通过协调,使乡镇机关公务员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待遇与县级机关公务员相同。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基层干部培训、困难补助、体检、误工报酬等;每两年对乡镇(街道)县管干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争取每两年对乡镇一般干部进行一次体检,对村居主要干部在届期内进行一次体检。各乡镇还针对帮扶基层贫困党员资金难落实的问题,通过设立党员互助基金等形式,多方筹措资金,开展 慰问补助贫困党员。平桥镇多渠道筹集资金13多万元,至8月份共慰问补助贫困党员40人,金额计9960元。各乡镇还纷纷设立各种“爱心”队伍,公开招募党员志愿者,制定“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内容、包服务对象、包服务到底”的“两包两定”服务机制,开展党员自我服务。二是建立集体经济薄弱村主要干部误工报酬补助制度。通过调查摸排,出台《关于认真解决集体经济薄弱村主要干部误工报酬及补助的通知》。明确补助对象为经济薄弱村(即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凭村集体经济实力难以自行解决的村)主要干部和60周岁以上且累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主任10年以上的原主要干部。明确补助标准:集体经济薄弱村主要干部误工报酬补助为每人每年1000元;对已离任的原主要干部60周岁以上且累计10至20年、20年以上的,每人每年分别补助500元、650元。落实配套资金,据调研情况汇总,目前全县集体经济薄弱村现职和离任干部补助共需资金约128万元,减去省财政下拨资金,其余由县财政支出。三是解决集体经济薄弱村办公场所问题。通过实地走访16个无办公场所村,确定了具体解决方案。明确具体补助政策,县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补助。对16个村的建设费用,在省市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安排24万元,每村补助1.5万元,并对建设中涉及的政府部门的各类规费给予减免。对目前属借用、租赁的47个村的办公场所,县财政安排76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助,逐步解决村办公场所问题,为基层干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GZ85.com更多总结扩展阅读
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总结一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并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那么税务机关如何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将纳税服务作为一个永恒主题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满足社会对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认识有误区。从税务机关内部看,一提纳税服务,就认为是行风评议的事,是办税大厅、窗口的事;就社会而言,认为税务机关理应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求甚少,对纳税人更无要求可言。“纳税服务、人人有责”的思想没有深入人心。
(二)纳税服务重点排序错位。纳税服务的重点要放在“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而现今一提纳税服务,人们想到的多是文明礼貌、便民设施这些浅层次的服务。背离了这个排序,我们的服务工作就会陷入舍本求末、举步不前的境地。
(三)纳税服务素质有待提高。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而税务部门“素质化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必然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重监管,轻服务”根深蒂固。在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下,税务机关习惯于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然后逐级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其偷逃税动向。这严重忽视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障,造成全社会陷入纳税信用危机的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外部投资环境。
总结二
二、纳税服务应遵循的原则
(一)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是纳税服务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收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强化依法纳税,防范税收风险。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纳税服务的基础。为所有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是税务部门追求的目标。
(三)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确保公正公平原则得以落实的有效手段,信息公开是世贸规则对行政透明度的整体要求,也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
(四)效率原则。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是纳税服务的生命线,全面实现服务“提速”是纳税服务的必然发展趋势。现代税收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先进手段,改进申报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五)诚信原则。政府诚信使用税收,是纳税人口服心服纳税的必要前提。税务机构诚信征税,是税务机关作为政府部门取信于纳税人所做出的表率;纳税人诚信纳税是企业信用的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
总结三
三、构建纳税服务体系的设想
(一)增强服务理念
1、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的要求去认识,做好为纳税人服务工作,就是税务部门在实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事项,就是在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具体的检验标准有两个:一是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正、宽松的税收环境;二是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办税条件。
2、要从依法治税、以德治税、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的高度去认识为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服务,既是税务部门履行其职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税务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以及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试想:如果没有纳税人的满意,哪有征税方工作的顺利发展!我们只有真正解决了认识问题,切实转变治税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建立“服务型”机关的理念,才能能动地把为纳税人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追求人性化
就税务部门而言,不但要让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能办事、快办事”,而且要“好办事、事办好”。因此,人性化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要不断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
1、要从一刀切服务向有侧重点服务转变。根据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对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
2、要从单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纳税辅导等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产品结构、市场占有份额、应收应付款项、利润分配等综合信息,最终为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多层次的信息服务。
3、要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主动深入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详细解释,减少由于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互动促发展
只有让纳税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判”,征纳双方良性互动,纳税服务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1、事前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服务措施的出台,要通过不同方式请纳税人共同参与。曲阜市地税局将“约谈制”引入税收管理,既帮纳税人“当好家、理好账、交好税”,又请纳税人“挑毛病、提建议、促提高”,实现了征纳“双赢”效果。
2、事中监督。税务部门推行“地税局长服务日”、聘请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监督员、纳税服务义务监督员推行民主评税,以及强化效能监督举报机制、开展明察暗访等,都是健全监督机制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维护纳税服务的公正性。
3、事后评判。“服务行不行,纳税人来评”,纳税服务评判权回归纳税人,既是尊重纳税人的具体表现,也是加大对税务机关的有效监督,强化服务效果。
2015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并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那么税务机关如何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将纳税服务作为一个永恒主题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满足社会对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认识有误区。从税务机关内部看,一提纳税服务,就认为是行风评议的事,是办税大厅、窗口的事;就社会而言,认为税务机关理应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求甚少,对纳税人更无要求可言。纳税服务、人人有责的思想没有深入人心。
(二)纳税服务重点排序错位。纳税服务的重点要放在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而现今一提纳税服务,人们想到的多是文明礼貌、便民设施这些浅层次的服务。背离了这个排序,我们的服务工作就会陷入舍本求末、举步不前的境地。
(三)纳税服务素质有待提高。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而税务部门素质化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必然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重监管,轻服务根深蒂固。在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下,税务机关习惯于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然后逐级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其偷逃税动向。这严重忽视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障,造成全社会陷入纳税信用危机的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外部投资环境。
二、纳税服务应遵循的原则
(一)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是纳税服务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收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强化依法纳税,防范税收风险。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纳税服务的基础。为所有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是税务部门追求的目标。
(三)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确保公正公平原则得以落实的有效手段,信息公开是世贸规则对行政透明度的整体要求,也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
(四)效率原则。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是纳税服务的生命线,全面实现服务提速是纳税服务的必然发展趋势。现代税收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先进手段,改进申报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五)诚信原则。政府诚信使用税收,是纳税人口服心服纳税的必要前提。税务机构诚信征税,是税务机关作为政府部门取信于纳税人所做出的表率;纳税人诚信纳税是企业信用的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
三、构建纳税服务体系的设想
(一)增强服务理念
1、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的要求去认识,做好为纳税人服务工作,就是税务部门在实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事项,就是在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具体的检验标准有两个:一是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正、宽松的税收环境;二是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办税条件。
2、要从依法治税、以德治税、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的高度去认识为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服务,既是税务部门履行其职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税务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以及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试想:如果没有纳税人的满意,哪有征税方工作的顺利发展!我们只有真正解决了认识问题,切实转变治税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建立服务型机关的理念,才能能动地把为纳税人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追求人性化
就税务部门而言,不但要让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能办事、快办事,而且要好办事、事办好。因此,人性化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要不断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
1、要从一刀切服务向有侧重点服务转变。根据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对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
2、要从单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纳税辅导等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产品结构、市场占有份额、应收应付款项、利润分配等综合信息,最终为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多层次的信息服务。
3、要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主动深入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详细解释,减少由于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互动促发展
只有让纳税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判,征纳双方良性互动,纳税服务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1、事前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服务措施的出台,要通过不同方式请纳税人共同参与。曲阜市地税局将约谈制引入税收管理,既帮纳税人当好家、理好账、交好税,又请纳税人挑毛病、提建议、促提高,实现了征纳双赢效果。
2、事中监督。税务部门推行地税局长服务日、聘请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监督员、纳税服务义务监督员推行民主评税,以及强化效能监督举报机制、开展明察暗访等,都是健全监督机制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维护纳税服务的公正性。
3、事后评判。服务行不行,纳税人来评,纳税服务评判权回归纳税人,既是尊重纳税人的具体表现,也是加大对税务机关的有效监督,强化服务效果。
2016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并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那么税务机关如何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将纳税服务作为一个永恒主题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满足社会对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认识有误区。从税务机关内部看,一提纳税服务,就认为是行风评议的事,是办税大厅、窗口的事;就社会而言,认为税务机关理应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求甚少,对纳税人更无要求可言。“纳税服务、人人有责”的思想没有深入人心。
(二)纳税服务重点排序错位。纳税服务的重点要放在“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而现今一提纳税服务,人们想到的多是文明礼貌、便民设施这些浅层次的服务。背离了这个排序,我们的服务工作就会陷入舍本求末、举步不前的境地。
(三)纳税服务素质有待提高。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而税务部门“素质化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必然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重监管,轻服务”根深蒂固。在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下,税务机关习惯于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然后逐级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其偷逃税动向。这严重忽视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障,造成全社会陷入纳税信用危机的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外部投资环境。
二、纳税服务应遵循的原则
(一)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是纳税服务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收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强化依法纳税,防范税收风险。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纳税服务的基础。为所有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是税务部门追求的目标。
(三)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确保公正公平原则得以落实的有效手段,信息公开是世贸规则对行政透明度的整体要求,也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
(四)效率原则。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是纳税服务的生命线,全面实现服务“提速”是纳税服务的必然发展趋势。现代税收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先进手段,改进申报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五)诚信原则。政府诚信使用税收,是纳税人口服心服纳税的必要前提。税务机构诚信征税,是税务机关作为政府部门取信于纳税人所做出的表率;纳税人诚信纳税是企业信用的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
三、构建纳税服务体系的设想
(一)增强服务理念
1、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的要求去认识,做好为纳税人服务工作,就是税务部门在实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事项,就是在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具体的检验标准有两个:一是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正、宽松的税收环境;二是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办税条件。
2、要从依法治税、以德治税、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的高度去认识为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服务,既是税务部门履行其职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税务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以及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试想:如果没有纳税人的满意,哪有征税方工作的顺利发展!我们只有真正解决了认识问题,切实转变治税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建立“服务型”机关的理念,才能能动地把为纳税人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追求人性化
就税务部门而言,不但要让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能办事、快办事”,而且要“好办事、事办好”。因此,人性化服务没有,只有更好,我们要不断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
1、要从一刀切服务向有侧重点服务转变。根据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对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
2、要从单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纳税辅导等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产品结构、市场占有份额、应收应付款项、利润分配等综合信息,最终为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多层次的信息服务。
3、要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主动深入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详细解释,减少由于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互动促发展
只有让纳税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判”,征纳双方良性互动,纳税服务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1、事前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服务措施的出台,要通过不同方式请纳税人共同参与。曲阜市地税局将“约谈制”引入税收管理,既帮纳税人“当好家、理好账、交好税”,又请纳税人“挑毛病、提建议、促提高”,实现了征纳“双赢”效果。
2、事中监督。税务部门推行“地税局长服务日”、聘请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监督员、纳税服务义务监督员推行民主评税,以及强化效能监督举报机制、开展明察暗访等,都是健全监督机制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维护纳税服务的公正性。
3、事后评判。“服务行不行,纳税人来评”,纳税服务评判权回归纳税人,既是尊重纳税人的具体表现,也是加大对税务机关的有效监督,强化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