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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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成都发展史上面临重大困难和艰巨挑战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大力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总量减排为总揽,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生态市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支撑。

一、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深入。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环保系统以扎实推进城乡环保一体化,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成都为主题,以六个扎实推进、四个着力解决为载体,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学习调研阶段,支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在分析检查阶段,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分析对照检查;在整改落实阶段,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大局,提出八大整改措施,作出四项公开承诺,并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八个整改小组负责支部落实。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准备充分、支部有序、形式多样、措施得力,取得了良好效果,近50篇学习实践活动信息、简报被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简报和省市媒体采用,多次受到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检查组的肯定。

二、城乡整治成效显著。按照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要求,认真履行环保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牵头职责,指导各区(市)县环保局健全了工作机构和制度。依据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城市等创建标准,明确中心城区、郊区市县、乡镇、村20xx年至20xx年大气、水、声、固废、环境管理等五个方面59项环保指标,印发了《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监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纳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加强对治理工作日常检查、问题追踪和整改督查,下达督办通知48项,编发日报、周报、简报、专报220期。市环保局在市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牵头部门中综合评分靠前。

三、统筹机制初步建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xx〕20号)精神,成立了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环保建设领导小组,草拟了《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环保专项方案》、《环境保护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推进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环保合作协议》和《生态补偿机制方案》。其中,合作协议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上报省政府,《生态补偿机制方案》已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编制完成了《成都市环保产业规划》,并已经市政府印发实施;启动了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和低碳成都建设工作。

四、管理手段不断创新。一是推行属地化管理。将原来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的排污费征收全部下放到各区(市)县环保部门,将原来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直接管理的564家排污单位全部移交五城区和高新区环保部门管理。二是实施简政放权。除国家、省明确规定属于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总投资在8000万元以下各类轻污染建设项目,全部下放给区(市)县环保部门审批。三是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试点。先后赴南京、杭州、上海、深圳等地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情况,积极探索我市排污权交易路子和方法,制定了《排污权使用和交易方案》。四是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与市经委联合下发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知,全市已有52家企业启动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五是创新污染事故应急防范。确定了94家重点挂牌防范对象和24家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建立了水、气、化工对口专业化、社会化处置分队,及时、妥善处置了8起污染事件,提高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六是探索工业园区监督管理新举措。在温江开展了工业园区企业管理试点,规范了园区工业企业规范化管理办法。七是拓宽公众参与环保渠道。积极开展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局长信箱、12369网上投诉、市长公开电话等工作流程。全年办理市领导批示件152件(其中督办事项23件)、人大政协建议提案45件,受理市长公开电话50件、局长信箱291件、12369网上投诉36条,调查处理信访投诉5034件,办结率达100%。

五、总量减排深入推进。一是制定年度计划。制定了全年减排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确立并实施减排项目497个。二是加强检查指导。加强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重点减排设施的核查核算管理,对全市60余个重点减排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与指导,对污水处理减排项目检查率达100%。三是完善体系建设。分类建

【20xx年环境保护局工作回顾】

立了全市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统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减排目标考核办法,对污染减排及统计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四是加强工作统筹。多次召开全市减排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减排进展和存在的问题,采取倒计时推动全市重点减排项目落实;五是举办业务培训。举办了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减排核查核算技术培训,支部了2次减排技术档案集中预审。六是做好资料预审。支部对20个区(市)县减排项目档案资料进行预审,整理上报了减排项目和减排档案资料。20xx年,环保部认定我市削减化学需氧量3.93万吨、二氧化硫1.1万吨,分别占全省国家认定削减量的59.6%和12.3%(20xx年我市火电装机容量约占全省的12.%),实现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双下降,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削减化学需氧量1.8万吨、二氧化硫1万吨的减排任务,减排工作位列全省第一。

六、大气整治成效明显。一是三环路以内禁煤。发布了《关于三环路内禁止使用燃煤的通告》,完成了三环路内3万余燃煤用户的清洁能源改造;支部开展了中心城区经营性燃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查处违规销售和使用燃煤行为。二是实行高污染机动车双限。发布了《关于调整高污染机动车限制通行区域和时段的通告》,5月1日起,高污染车限行区域从二环路扩大至三环路范围,开展了高污染机动车双限专项宣传和联合执法检查,积极推进汽车以旧换新、高污染车淘汰财政补贴、进京车辆实行环保标志管理。三是深化扬尘整治。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扬尘整治提档降土、道路绿化、裸土覆盖三大工程,加强了运渣车规范管理和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落实了定期通报制度。四是支部科学防治。面对4月下旬的浮尘天气,积极支部、科学应对,保证突发输入性大气污染得到有效处置;加强大气环境监测与预警预报,启动ⅳ级以上应急处置预案6次,实施人工增雨22次。全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实现31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3%,相比去年同期,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2.9%,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持平,综合污染指数下降5.7%,二、三圈层区(市)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9天以上;中心城区提前15天完成优良天数311天民生工程目标。

七、治水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排查,取缔了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准保护区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完成了自来水二、五、六厂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安全防护可研报告,完成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启动了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防护工程建设;开展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建立了调查信息数据库,划定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10个。二是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xx年规划建设的5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中,30个污水处理厂(站)完成了可研、征地等前期工作,12个污水处理厂(站)已进入施工阶段。全市有6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投入运行或试运行。三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监管联动机制,每季度对城乡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进行分析;对全市358家国控、省控和市控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实行全覆盖监督性监测,对连续两个季度监测不达标企业进行限期治理;积极配合市水务部门在郊区(市)县推进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建设;启动了全市生活、工业、养殖等污泥处置规划研究工作。四是开展污染限期治理。52家省市限期治理工业企业、24家省市限期治理养殖企业全部按时完成治理任务。五是加强小流域综合整治。实施了70个下河口整治工程,核查了20条中小河道污染源,整治排污工业企业86家、农家乐46家,关闭养殖场146家、屠宰场11家,拆除直排厕所233个、搭建棚户17423平方米,清理河道淤积物259107立方米,促进了中小河道的污染整治。1-12月份,岷江(外江)岳店子出境断面11个月达到划定的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其中6个月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明显;岷江(内江)黄龙溪出境断面6个月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比去年同期增加2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改善;沱江五凤出境断面10个月达到划定的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八、生态市建设全面展开。《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经市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审查通过,并经市人大xx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的意见》(成府发〔20xx〕13号)已印发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支部实施,《成都市生态小区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大力加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全年有19个乡镇(街道)被省环保厅推荐环保部申报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49个乡镇(街道)被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44个小区通过了省级生态小区专家评审,140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 808个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郫县、温江、双流、青白江、蒲江率先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

九、环境管理卓有成效。一是强化依法行政。认真清理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1日期间规范性文件,保留继续有效24件,废止15件。对市环保局代市政府草拟的79件规范性文件提出继续有效建议;认真清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出市环保局现有行政权力189项;开展了《成都市环境噪声(震动)管理条理实施细则》、《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和《成都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政府规章评估;依法受理并处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 62件。二是严格开展环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布局不合理、没有可靠污染治理设施和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不可逆转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未批先建的18个项目做出了限期整改,责令17个项目补办环评手续。全年市本级审批项目514个,环保三同时项目验收366个,批复试生产项目78个。参与省环保局审批项目105个,验收工业项目42个,检查试生产项目71家。参与国家环保部审批项目1个。三是强化核安全管理。对88家涉源单位和13家放射性药品生产、使用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完成了114家医疗机构《许可证》的申报材料审查和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工作;完成了70余份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查,督促42家省级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落实整改事项;制定并印发了《成都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完成了双流县白家川双辐照场退役、放射源安全转移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市辐射环境管理监测站机构设立和申请编制问题。四是防治土壤污染。完成了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xx年环境保护局工作回顾】

工作,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程进展顺利。五是强化噪声整治。协调市公安、城管等部门,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工业噪声进行集中整治,支部开展了禁噪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检查,认真查处噪声扰民举报案件,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六是规范固危废管理。下发了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及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支部了危废申报登记和技术检查,建立了危险废物数据库;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完善应急预案;公布了20xx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七是积极发放排污许可证。全市共发放排污许可证2160个,完成了国控、省控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八是出色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成都市普查工作于6月底通过四川省污染源普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和认定,共普查污染源6万余个,获得普查数据约600万组,形成了《成都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与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成都市污染源管理及对策建议》,普查技术报告被国务院污普办评为一等奖,荣获全国第四名,成都市被推荐为全省、全国污普工作先进单位。

十、执法检查不断强化。一是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全国、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支部开展了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先后检查企业1894家,整治钢铁企业10家,对4家涉砷企业、59家制浆造纸企业、7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29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7个城镇污水处理厂、6个垃圾填埋场及都江堰、温江、郫县、崇州等地工业园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企业排污行为。二是支部了环境安全月活动。共发现环境安全隐患24起,查处违法企业23家(其中,查处饮用水源地违法排污企业4家),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1处。三是加大了对环境违法单位的查处力度。针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多次重复环境投诉问题,采取分组分片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对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西华大学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全市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5834件,行政处罚立案837件,处罚决定金额1512.5万元;排污收费核定金额7043.7万元,征收入库金额6260.1万元,环境突出问题得到较好地解决。

十一、环保督察扎实有效。完善了《环保重大决策督察工作会商制度》等五项制度,制定了《环保督察问题移送处理制度(试行)》;狠抓督察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工作交流、辅导讲座和专业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升督察人员依法督察、科学督察能力;深入开展环保督察,重点对各区(市)县贯彻环保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环保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日常督察,对各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及民生工程、专项目标推进情况开展重点督察,对全市射线装置使用管理、环境安全月活动及机动车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开展专项督察,有力推动了全市环保工作落实。全年下达督察整改通知198份,编发《环保督察专报》30期。

十二、科技监测创新发展。积极开展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会同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制定了复查迎检专项工作目标分解方案及目标考核办法,32项复查指标技术档案已备齐;全面启动833+1工程第三组团创省模工作,新津县、大邑县、崇州市已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积极推进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和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工作,分别举办了中心城区和二、三圈层监测站站长工作培训;认真做好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获取环境质量监测数据51万余个,发布各类环境质量公告100余期,支部召开全市环境质量会商会2次;完成了成都市中心城区大气颗粒物来源与细粒子时空变化规律、成都市型煤固硫剂添加方案技术优选、成都市中心城区机动车排气污染现状及控制对策研究、成都市环境监测业务软件系统等课题研究。

十三、灾后重建进展顺利。根据11月2日省发改委印发的《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实施计划(中期调整本)》,调整后成都市环保系统牵头负责的项目共10个,计划总投资10960万元。为积极推进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先后召开了5次工作协调会,支部实地检查指导20余次;坚持了灾后恢复重建进展信息半月报制度,全年累计上报重建进展报告30份,编发工作简报3期。截止20xx年底,10个灾后重建项目基本完成可研、选址、招标等前期工作;扎实抓好对口联系龙门山镇灾后重建工作,局领导及机关党委先后6次深入龙门山镇调研,清理地震灾后固体废弃物的20万元经费于9月底下拨到位,灾后重建工作进展顺利。

十四、宣传教育深入人心。策划开展了环保赛鹅会、周末市民环保见证、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环保嘉年华和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共展出环保宣传展板20个,发放环保宣传资料1XX册,环保购物袋1XX个;围绕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活动,深入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环境法制意识;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命名市级绿色学校41所。全年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刊发新闻1000余篇(条),多篇文章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等中央级媒体转载。

十五、廉政建设取得实效。认真贯彻xx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市环保工作会议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强化环保六项权力规范运行、解决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市环保系统未发生党风廉政问题,有力推动了各项环保工作落实。

虽然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全市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空气质量不容乐观。由于成都特殊的盆地地形,静风频率高,不利于主要污染物扩散。受扬尘污染、燃煤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静风天气和热岛聚集效应的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偏低,大气环境质量还没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是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受城市生活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工业污染、特别是上游来

【20xx年环境保护局工作回顾】

水量减少的影响,我市部分中小河道污染仍然严重,黄龙溪国控出境断面水质还没有一个月达标;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无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自来水二、五厂水源地水质一个月不达标。

三是总量减排任务艰巨。截止20xx年底,国家共认定我市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量8.95万吨,占全省国家认定减排量的46.85%;二氧化硫(so2)减排量6.13万吨,占全省国家认定减排量的17.01%。与完成省政府下达的xxx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四是农业面源污染仍较严重。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畜禽养殖污染、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染已是影响农村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农村环境管理薄弱,监测和监察能力不足,村镇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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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法规处2019年工作总结


20xx年是实施“xxx”环保任务的攻坚年,更是实施“xxx”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的要求,围绕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污染减排等环保重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依法执法、公正执法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抓好各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市环境法治化管理水平。

20xx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xx年是实施《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XX-20xx)》的最后一年,按照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我们在全面梳理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及年度工作重点,确保了环保系统贯彻落实《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XX-20xx)》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继续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保障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按要求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支部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要求,通过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将环保部门实施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幅度进一步细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罚力度,制定并按时报送了《成都市环境保护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试行)》。

(三)完成了《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座谈会、书面和网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区(市)县、市级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形成《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修订送审稿),该《规定》已于20xx年11月5日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53号令公布,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完成了10余件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回复。

(四)按照成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对处(室)和直属单位自查清理出的10个拟保留项目进行了初审,按时完成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上报工作,经对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严格筛选后上报的7个项目通过了市法制部门的审查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保留。

(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做好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工作。20xx年,我局共受理并处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76件,支部了4次案审会、2次听证会,承办了4件行政复议案件。支部参加了全省环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成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方案》(成治市办〔20xx〕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环保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计划,在本系统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制定了《成都市环保局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方案》,以社会公众和环境保护行为相对人为对象,以提高环境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为重点,在“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活动中,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民环境法制意识。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积极参加市依法治市办支部的“百场法律案例大讲堂”讲座活动,并派人到青羊、新都区等区、县进行专题讲课,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相关知识。

(二)在机关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颁布以后,及时订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解读》,并结合实际,编辑了辅导学习材料共10期刊登在我局oa系统上,供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区(市)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使用,为大家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提供便利。为配合《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53号令)的贯彻落实,我们编印了单行本,发放全局系统,为开展工作提供方便。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认真落实《成都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规划》,支部人员参加学习、培训、考试。今年,我局先后选派11人参加了国家环保部支部的《水污染防治法》、《全国环境法制岗位培训》等四期培训班和市人大、市法制办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三是支部局机关、直属单位、市环保督察专员办人员共313人参加了成都市依法治市办在全市举办成都市创建文明城市全民普法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普法常识竞赛活动。

(三)深入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围绕污染减排、污染防治、重点行业、重点工程等,并结合地震灾后重建,加强了对企业管理人员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环保意识。

三、不断加强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继续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同时,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完成了20xx年行政执法证的验证工作,持证上岗率100%。加强对区(市)县环保法制和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局法规处20xx年工作总结】

开展了经常性的环保法制咨询和指导,促进了我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环境保护局法规处20xx年工作总结】

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


2011年,是成都发展史上面临重大困难和艰巨挑战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大力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总量减排为总揽,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生态市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支撑。

一、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深入。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环保系统以扎实推进城乡环保一体化,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成都为主题,以六个扎实推进、四个着力解决为载体,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学习调研阶段,支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在分析检查阶段,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分析对照检查;在整改落实阶段,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大局,提出八大整改措施,作出四项公开承诺,并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八个整改小组负责支部落实。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准备充分、支部有序、形式多样、措施得力,取得了良好效果,近50篇学习实践活动信息、简报被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简报和省市媒体采用,多次受到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检查组的肯定。

二、城乡整治成效显著。按照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要求,认真履行环保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牵头职责,指导各区(市)县环保局健全了工作机构和制度。依据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城市等创建标准,明确中心城区、郊区市县、乡镇、村2011年至2011年大气、水、声、固废、环境管理等五个方面59项环保指标,印发了《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监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纳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加强对治理工作日常检查、问题追踪和整改督查,下达督办通知48项,编发日报、周报、简报、专报220期。市环保局在市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牵头部门中综合评分靠前。

三、统筹机制初步建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11〕20号)精神,成立了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环保建设领导小组,草拟了《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环保专项方案》、《环境保护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推进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环保合作协议》和《生态补偿机制方案》。其中,合作协议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上报省政府,《生态补偿机制方案》已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编制完成了《成都市环保产业规划》,并已经市政府印发实施;启动了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和低碳成都建设工作。

四、管理手段不断创新。一是推行属地化管理。将原来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的排污费征收全部下放到各区(市)县环保部门,将原来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直接管理的564家排污单位全部移交五城区和高新区环保部门管理。二是实施简政放权。除国家、省明确规定属于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总投资在8000万元以下各类轻污染建设项目,全部下放给区(市)县环保部门审批。三是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试点。先后赴南京、杭州、上海、深圳等地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情况,积极探索我市排污权交易路子和方法,制定了《排污权使用和交易方案》。四是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与市经委联合下发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知,全市已有52家企业启动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五是创新污染事故应急防范。确定了94家重点挂牌防范对象和24家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建立了水、气、化工对口专业化、社会化处置分队,及时、妥善处置了8起污染事件,提高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六是探索工业园区监督管理新举措。在温江开展了工业园区企业管理试点,规范了园区工业企业规范化管理办法。七是拓宽公众参与环保渠道。积极开展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局长信箱、12369网上投诉、市长公开电话等工作流程。全年办理市领导批示件152件(其中督办事项23件)、人大政协建议提案45件,受理市长公开电话50件、局长信箱291件、12369网上投诉36条,调查处理信访投诉5034件,办结率达100%。

五、总量减排深入推进。一是制定年度计划。制定了全年减排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确立并实施减排项目497个。二是加强检查指导。加强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重点减排设施的核查核算管理,对全市60余个重点减排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与指导,对污水处理减排项目检查率达100%。三是完善体系建设。分类建

【2011年环境保护局工作回顾】

立了全市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统计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减排目标考核办法,对污染减排及统计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四是加强工作统筹。多次召开全市减排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减排进展和存在的问题,采取倒计时推动全市重点减排项目落实;五是举办业务培训。举办了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减排核查核算技术培训,支部了2次减排技术档案集中预审。六是做好资料预审。支部对20个区(市)县减排项目档案资料进行预审,整理上报了减排项目和减排档案资料。2011年,环保部认定我市削减化学需氧量3.93万吨、二氧化硫1.1万吨,分别占全省国家认定削减量的59.6%和12.3%(2011年我市火电装机容量约占全省的12.%),实现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双下降,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削减化学需氧量1.8万吨、二氧化硫1万吨的减排任务,减排工作位列全省第一。

六、大气整治成效明显。一是三环路以内禁煤。发布了《关于三环路内禁止使用燃煤的通告》,完成了三环路内3万余燃煤用户的清洁能源改造;支部开展了中心城区经营性燃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查处违规销售和使用燃煤行为。二是实行高污染机动车双限。发布了《关于调整高污染机动车限制通行区域和时段的通告》,5月1日起,高污染车限行区域从二环路扩大至三环路范围,开展了高污染机动车双限专项宣传和联合执法检查,积极推进汽车以旧换新、高污染车淘汰财政补贴、进京车辆实行环保标志管理。三是深化扬尘整治。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扬尘整治提档降土、道路绿化、裸土覆盖三大工程,加强了运渣车规范管理和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落实了定期通报制度。四是支部科学防治。面对4月下旬的浮尘天气,积极支部、科学应对,保证突发输入性大气污染得到有效处置;加强大气环境监测与预警预报,启动ⅳ级以上应急处置预案6次,实施人工增雨22次。全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实现31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3%,相比去年同期,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2.9%,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持平,综合污染指数下降5.7%,二、三圈层区(市)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9天以上;中心城区提前15天完成优良天数311天民生工程目标。

七、治水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排查,取缔了一、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准保护区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完成了自来水二、五、六厂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安全防护可研报告,完成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启动了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防护工程建设;开展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建立了调查信息数据库,划定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10个。二是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1年规划建设的5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中,30个污水处理厂(站)完成了可研、征地等前期工作,12个污水处理厂(站)已进入施工阶段。全市有6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投入运行或试运行。三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监管联动机制,每季度对城乡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进行分析;对全市358家国控、省控和市控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实行全覆盖监督性监测,对连续两个季度监测不达标企业进行限期治理;积极配合市水务部门在郊区(市)县推进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建设;启动了全市生活、工业、养殖等污泥处置规划研究工作。四是开展污染限期治理。52家省市限期治理工业企业、24家省市限期治理养殖企业全部按时完成治理任务。五是加强小流域综合整治。实施了70个下河口整治工程,核查了20条中小河道污染源,整治排污工业企业86家、农家乐46家,关闭养殖场146家、屠宰场11家,拆除直排厕所233个、搭建棚户17423平方米,清理河道淤积物259107立方米,促进了中小河道的污染整治。1-12月份,岷江(外江)岳店子出境断面11个月达到划定的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其中6个月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明显;岷江(内江)黄龙溪出境断面6个月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比去年同期增加2个月,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改善;沱江五凤出境断面10个月达到划定的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八、生态市建设全面展开。《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经市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审查通过,并经市人大xx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市建设的意见》(成府发〔2011〕13号)已印发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支部实施,《成都市生态小区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大力加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全年有19个乡镇(街道)被省环保厅推荐环保部申报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49个乡镇(街道)被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44个小区通过了省级生态小区专家评审,140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 808个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郫县、温江、双流、青白江、蒲江率先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

九、环境管理卓有成效。一是强化依法行政。认真清理XX年1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期间规范性文件,保留继续有效24件,废止15件。对市环保局代市政府草拟的79件规范性文件提出继续有效建议;认真清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出市环保局现有行政权力189项;开展了《成都市环境噪声(震动)管理条理实施细则》、《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和《成都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政府规章评估;依法受理并处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 62件。二是严格开展环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布局不合理、没有可靠污染治理设施和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不可逆转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未批先建的18个项目做出了限期整改,责令17个项目补办环评手续。全年市本级审批项目514个,环保三同时项目验收366个,批复试生产项目78个。参与省环保局审批项目105个,验收工业项目42个,检查试生产项目71家。参与国家环保部审批项目1个。三是强化核安全管理。对88家涉源单位和13家放射性药品生产、使用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完成了114家医疗机构《许可证》的申报材料审查和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工作;完成了70余份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查,督促42家省级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落实整改事项;制定并印发了《成都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完成了双流县白家川双辐照场退役、放射源安全转移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市辐射环境管理监测站机构设立和申请编制问题。四是防治土壤污染。完成了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11年环境保护局工作回顾】

工作,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程进展顺利。五是强化噪声整治。协调市公安、城管等部门,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工业噪声进行集中整治,支部开展了禁噪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检查,认真查处噪声扰民举报案件,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六是规范固危废管理。下发了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及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支部了危废申报登记和技术检查,建立了危险废物数据库;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完善应急预案;公布了2011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七是积极发放排污许可证。全市共发放排污许可证2160个,完成了国控、省控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八是出色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成都市普查工作于6月底通过四川省污染源普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和认定,共普查污染源6万余个,获得普查数据约600万组,形成了《成都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与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成都市污染源管理及对策建议》,普查技术报告被国务院污普办评为一等奖,荣获全国第四名,成都市被推荐为全省、全国污普工作先进单位。

十、执法检查不断强化。一是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全国、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支部开展了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先后检查企业1894家,整治钢铁企业10家,对4家涉砷企业、59家制浆造纸企业、7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29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7个城镇污水处理厂、6个垃圾填埋场及都江堰、温江、郫县、崇州等地工业园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企业排污行为。二是支部了环境安全月活动。共发现环境安全隐患24起,查处违法企业23家(其中,查处饮用水源地违法排污企业4家),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1处。三是加大了对环境违法单位的查处力度。针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多次重复环境投诉问题,采取分组分片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对成都天银制药有限公司、西华大学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全市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5834件,行政处罚立案837件,处罚决定金额1512.5万元;排污收费核定金额7043.7万元,征收入库金额6260.1万元,环境突出问题得到较好地解决。

十一、环保督察扎实有效。完善了《环保重大决策督察工作会商制度》等五项制度,制定了《环保督察问题移送处理制度(试行)》;狠抓督察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工作交流、辅导讲座和专业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升督察人员依法督察、科学督察能力;深入开展环保督察,重点对各区(市)县贯彻环保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环保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日常督察,对各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及民生工程、专项目标推进情况开展重点督察,对全市射线装置使用管理、环境安全月活动及机动车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开展专项督察,有力推动了全市环保工作落实。全年下达督察整改通知198份,编发《环保督察专报》30期。

十二、科技监测创新发展。积极开展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会同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制定了复查迎检专项工作目标分解方案及目标考核办法,32项复查指标技术档案已备齐;全面启动833+1工程第三组团创省模工作,新津县、大邑县、崇州市已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积极推进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和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工作,分别举办了中心城区和二、三圈层监测站站长工作培训;认真做好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获取环境质量监测数据51万余个,发布各类环境质量公告100余期,支部召开全市环境质量会商会2次;完成了成都市中心城区大气颗粒物来源与细粒子时空变化规律、成都市型煤固硫剂添加方案技术优选、成都市中心城区机动车排气污染现状及控制对策研究、成都市环境监测业务软件系统等课题研究。

十三、灾后重建进展顺利。根据11月2日省发改委印发的《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实施计划(中期调整本)》,调整后成都市环保系统牵头负责的项目共10个,计划总投资10960万元。为积极推进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先后召开了5次工作协调会,支部实地检查指导20余次;坚持了灾后恢复重建进展信息半月报制度,全年累计上报重建进展报告30份,编发工作简报3期。截止2011年底,10个灾后重建项目基本完成可研、选址、招标等前期工作;扎实抓好对口联系龙门山镇灾后重建工作,局领导及机关党委先后6次深入龙门山镇调研,清理地震灾后固体废弃物的20万元经费于9月底下拨到位,灾后重建工作进展顺利。

十四、宣传教育深入人心。策划开展了环保赛鹅会、周末市民环保见证、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环保嘉年华和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共展出环保宣传展板20个,发放环保宣传资料1XX册,环保购物袋1XX个;围绕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活动,深入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环境法制意识;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命名市级绿色学校41所。全年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刊发新闻1000余篇(条),多篇文章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等中央级媒体转载。

十五、廉政建设取得实效。认真贯彻xx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市环保工作会议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强化环保六项权力规范运行、解决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市环保系统未发生党风廉政问题,有力推动了各项环保工作落实。

虽然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全市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空气质量不容乐观。由于成都特殊的盆地地形,静风频率高,不利于主要污染物扩散。受扬尘污染、燃煤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静风天气和热岛聚集效应的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偏低,大气环境质量还没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是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受城市生活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工业污染、特别是上游来

【2011年环境保护局工作回顾】

水量减少的影响,我市部分中小河道污染仍然严重,黄龙溪国控出境断面水质还没有一个月达标;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无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自来水二、五厂水源地水质一个月不达标。

三是总量减排任务艰巨。截止2011年底,国家共认定我市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量8.95万吨,占全省国家认定减排量的46.85%;二氧化硫(so2)减排量6.13万吨,占全省国家认定减排量的17.01%。与完成省政府下达的xxx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四是农业面源污染仍较严重。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畜禽养殖污染、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染已是影响农村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农村环境管理薄弱,监测和监察能力不足,村镇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差距较大。

环境保护局科技监测处2019年工作总结


20xx年科技监测处在局领导的领导下,在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各项科研和监测工作,大力开展抗震救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城乡环保一体化833+1工程

积极指导各区(市)县开展创省模工作,全面启动“833+1”工程中的第二组团创省模工作,指导邛崃市率先启动创国模行动,指导新都、郫县、双流、龙泉驿区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技术核查。目前新都、郫县、双流已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

按照新修定的“xxx”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逐项对标,查找差距,向市政府提出了11个方面的整改建议。报请市政府制定了创模复查迎检实施方案和专项目标,近日即将下发,会同局办公室制定了局内部创模复查工作目标,并启动了国家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

(二)监测管理

优化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出台《成都市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办法补充规定》(成环科〔20xx〕94号);使环境质量考核更加客观反映当地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下达了《关于下达20xx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的通知》(成环发【20xx】34号),为全市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及创模、创文明城市奠定了基础。

支部各类环境质量公告的发布。按时向社会公布了成都市水质、空气环境质量情况,发布各类环境质量公告100余期,先后支部召开了2次成都市环境质量会商会,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

支部中心站开展了二圈层6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选点建设工作,目前已全部投入运行,制定了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巡查制度,加大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巡查力度,并及时通报了成华区、武侯区等子站的违规行为。

积极提高各区(市)县环境监测站技术和管理水平,支部20个区市县环保局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参加四川省环保局主办的第二届环境监测技能竞赛,配合省环保局对都江堰、武侯区等6个监测站进行了环境监测资质审查。

(三)环境科技工作

支部有关科研单位完成《中心城区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等科研课题,为全市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支撑。科技示范工程项目进展顺利,都江堰玉堂镇灾民安置点生活污水级生活垃圾处理示范工程已完成了场地三通一平、格栅调节池土方开挖工作以及格栅调节池、设备基础、管网开挖等工作;成都海峡科技园电镀废水处理系统及回用示范工程已完成废水处理池主体工程。

(四)抗震救灾工作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立即启动环境应急监测,及时发布环境信息,配合专家预测次生灾害,为上级决策和稳定公众情绪起到了较好作用。

迅速指导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各区(市)县环境监测站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在都江堰南桥建立起环境监测的第一道屏障,对全市10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15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施2小时/次的加密监测。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在环境应急监测第一阶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局要求,及时调整环境监测因子,制定了环境应急监测第二阶段工作方案,使监测工作更具针对性,有效性。

对因地震造成损坏的温江污水处理厂、都江堰川西化工,紧急启动了环境应急监测,在污水处理厂、川西化工增设监测点位,实行加密监测,24小时监控水质变化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测数据,确保了江安河下游及都江堰地下水水环境安全。

深入到受灾较重的都江堰市、大邑县、彭州市、郫县、崇州市、新都区、温江区、邛崃市等8地,详细摸底调查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受损情况,据统计,大地震造成上述8个区(市)县环境监测仪器损坏290台(套),其中完全损毁无法修复的有271台(套),经济损失高达890.52万元。同时积极寻求上级部门支持,先后两次以《关于恢复重建成都市部分县级环境监测能力的请示》(成环发【20xx】239号)和《关于再次提请恢复重建成都市部分县级环境监测能力的请示》(成环发【20xx】246号)向省环保局汇报全市环境监测仪器损失情况,并提出了我市灾后恢复重建急需配置的仪器设备。

积极主动为灾区争取救援支持,通过各种渠道争取援助。主动通过环保部、中华环保基金会、中国环境报、清华大学、四川大学、市科技局、市外国专家管理局、四川省及其他省、市环保局,先后支部、争取到中华环保基金会、中国船舶集团绿舟环保有限公司、大连涌请环保设施工程公司、北京双辉京承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上海金赢过滤器材有限公司、广州怡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金达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日本、韩国等企业的120座生态厕所、一批一体化医疗废物焚烧装置、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一体化饮水装置、便携式快速监测分析设备、生物菌种、活动板房等环境应急监测、环境基础设施、建议处理技术等,分别送到我市灾区环保局及相关灾民安置点。

配合专家评估,预测次生灾害。全程安排及陪同配合了“清华大学赴成都市抗震减灾专家组”分赴我市地震重灾区都江堰市及紫坪铺库区上游、彭州市及龙门山地震核心区等,围绕5.12特大地震以来成都市环境应急与环境安全情况、地表水及饮用水源水质情况、灾民临时集中安置点环境保护情况、环境监测能力情况、次生环境污染及环境灾害控制等,进行了近60个小时的连续现场踏勘与调查论证,开展了以饮水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震后环境安全与次生环境灾害评估指导。

心系灾区,踊跃捐款。迅速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支部部关于进一步作好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处5名

【环境保护局科技监测处20xx年工作总结】

党员心系灾区,踊跃捐款,共交特殊党费4200元。

及时发布信息,加强横向协调。抗震救灾期间,向市领导和相关部门传输监测快报169期,空气质量监测快报12期,为决策机关和上级领导及时掌握一线情况快速、准确地提供了技术支撑,并及时以科学数据为平息全市“抢水”事件作出快速反应,迅速稳定了社会舆论,安定了民心。

(五)全面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和局领导交办的各类事项

对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推诿、不扯皮,不打折扣,认真开展工作调研,高质量完成了四川省副省长陈文华、红林市长、刘仆副市长批示8件,局主要领导批示26件

【环境保护局科技监测处20xx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