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通报

似乎是挥手间,忙碌、有序的半年已经过去。为了更好更快的实现自己与团队的工作目标,我们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总结半年以来的工作成果了,进行工作总结就是对自身工作的分析与评价,关于工作中的半年度总结怎么撰写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关于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通报,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关于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年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通报
为扎实推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目标任务,区局对上半年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了收集汇总,现将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进度
上半年,全区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结案件,结案率,接待法律咨询人次,完成。
二、主要成绩和做法
⒈完善实施措施,工作推进扎实有效。
以“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创:为民办事解忧愁”作为今年我们法律援助工作的宗旨,全局上下始终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工作放在了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筹划,认真组织,推进实施。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年初,区局对××××年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圆满完成××××年度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进行分析研究和重点部署,下发了××××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将法律援助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人,建立了考核奖惩机制。局还招聘专门人员负责法律援助的咨询接待工作,建立了局领导法律援助咨询接待日制度,推行五项承诺和六项便民服务措施,从制度、人员、经费等方面重点保障。二是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修订和调整了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工作的义务工作量及办案补贴、奖励标准;各镇、街道也积极落实《条例》的规定,明确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补贴,充分调动了法律服务人员的积极性。
⒉积极实施《条例》,完善法律援助保障机制。
今年以来,基层各工作站以《条例》为依据,向本级党委、政府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同时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创建“平安”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重视,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地位。各工作站积极向本级财政申请专项经费,得到了财政的支持,增加了法律援助经费的预算,滨湖镇、胡埭镇等单位均落实了经费,为落实政府实事工程打下了基础。根据省厅、市局的要求,区中心积极创建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落实了专门人员,增加了法律援助办公区域,设立了援助中心办公室、接待室、资料室等办公场所,增添了办公设施,电脑、传真、复印机、打印机一应俱全,制作了法律援助工作公示栏等等,从硬件和规范上保障实事项目的完成。五月份,区局还与区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团区委联合成立了区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工作站,进一步加大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力度。
⒊积极开展质量建设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各工作站结合自身特点,加强了人员配备,并完善了公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援助登记制度、办案流程监督制度、服务标准制度等。各工作站都能做到热情接待申请援助当事人,当事人一次告知,二次受理,按规范及时受理、指派案件,最大限度地方便申援当事人。在办理案件时严格贯彻了“以民事案件为主、以法律工作者代理为主”的原则,诉讼率达,民事案件比例达,达到了上级的有关要求。全区各基层工作站对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都进行了公示,使申援人在申请和咨询时,能非常直观地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条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等情况,同时也便于当事人实施监督。
⒋积极宣传,扩大影响。
为广泛宣传《条例》,方便联系和申请,区局制作印刷了万张法律援助家庭联系卡发放到全区所有家庭。区中心组织咨询宣传次,与新闻媒体共同制作了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点评节目;全区各级积极征订《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挂图,并张贴宣传。各工作站还积极采取措施,利用工作例会、农村集市、宣传板报、新闻媒体等形式,继续宣传《条例》,扩大了群众的知晓率。
⒌紧密协作,积极奉献。
各乡镇、街道援助工作站与各法律服务机构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积极深化法律援助结对活动,做到了咨询宣传统一行动,受理指派不脱节,办理案件不推诿,援助服务不收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奉献社会、履行义务观念普遍增强,办案的主动性明显提高,一些承办人员还自掏腰包垫付案件交通费和有关调查费用。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今年已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件,原创: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件,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承办有关案件中克服语言不通的困难,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教育当事人认罪伏法,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
⒈各工作站在完成目标任务上参差不齐,少数工作站宣传推进力度不够,进展较慢。
⒉少数单位没有按《条例》规定落实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⒊少数案卷内容不齐全(缺少代理词、庭审笔录、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内容过于简单),没有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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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进行归档;来人来电咨询登记不够及时和完善。
⒋个别单位报表不及时,数据不准确。
四、下半年工作的有关要求
⒈各工作站要抓紧时间,积极受理办理案件,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⒉要高度重视案件质量,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援助案件的指导和跟踪监督,完善和严格执行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咨询接待,规范操作程序,规范结案归档;
⒊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要发挥好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组织志愿者更好地为弱势群体服务,使他们得到优质、及时、免费的法律帮助。

市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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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县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县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十八大进一步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司法为民,认真贯彻省、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基本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的工作目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服务管理、社会影响等能力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民生、构建和谐**、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1至6月共完成了法律援助指派案件86件,占全年任务的53%,法律咨询107件占全年任务的50%。上半年我们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大力推行并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一是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今年上半年改善完成法律援助服务大厅硬件设施。根据我局的情况,前年在一楼临街的门面设立了法律援助服务大厅,今年继续努力抓好法律援助中心的窗口作用,添加办公硬件设施,做到人人一台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脑齐全。工作人员加强服务意识,做到 “一张笑脸相迎、一张椅子请坐、一杯热茶问候”,让困难群众感觉到无微的关怀,方便来访群众。二是立足我局“农村法制学校”,以各乡镇法制学校为基点,以法制宣传课为基线,每月开展法律援助知识讲课,形成法律援助知识宣传面,使弱势群体真正享受到及时、有效、便民的法律援助。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狠抓落实,凡此五类人申请法律援助,简化审批程序,免除经济困难状况审查;与劳动仲裁建立好衔接机制,加强在劳动仲裁阶段对农民工、困难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经济困难标准,努力对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

2、大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

法律援助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只有抓好落实才能使群众能够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一是我县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规范内务管理,对所有的法律援助案件采取电子文档,向现代化办公靠拢。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新刑诉法今年实施以来,从侦查阶段就主动与当地公安、检察单位协调,联系为未成年人,困难群众等犯罪嫌疑人提前介入,全方面提供刑事法律援助,并起到监督公、检、法依法办案。为新刑诉法全面实施竭尽全力。

3、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我中心为了配合我县经济建设,全方位的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县市场经济的依法有序的进行保驾护航。一、我县某村因武靖高速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发生纠纷,全村十几户人由于各种原因,村集体不予分配,该纠纷闹得沸沸扬扬,多次调解无果,最后我中心引导他们通过诉讼程序依法解决纠纷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避免了村民因分不到征地补偿款而严重阻工的情况,避免了各方面的损失进一步扩大。二、为我县引进的大汉集团开发罐头厂开发片区免费提供法律意见,并参与合同政策的依法制定,同时,当遇到当地村民为了非法利益抢栽、抢种的行为上门解释法律、政策,引导村民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诉求,配合县委县政府的经济建设。三、按照局里的安排配合调解全县的重大疑难案件调解,代表我县跨省、跨地区调解重大疑难纠纷。为各类重大调解案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促使各方当事人平息矛盾,互谅互让的依法调解。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新需求,上半年我们以“法律援助便民活动”为主题,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2020年法律援助半年总结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稳步有序地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有序推进

市法律援助目标任务:提供法律援助:381人:办理法律案件15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51件;

今年1-6月12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电、来访咨询共计15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件,完成率73%,其中刑事6件,民事5件(妇女3件),代书70件(其中:公证援助22件),受援人数总数为242人次(全年援助任务381人次),完成总目标任务的63.5%。

二、法律援助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扶贫”战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增添新举措,把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让法律服务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一是开通了精准贫困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半年来为全市贫困户代写诉状10份,接受咨询5人次,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公证事项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近日为20户精准贫困户提供了公证法律援助(异地搬迁承诺公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为我市社会稳定有序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严把案件评查关,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一是为加强法律援助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法律援助公信力,20xx年3月27日,市司法局组成评查小组(由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政工督查室、基层股、行政办公室等10人组成),对第一季度结案的8件(其中:刑事案件3件、民事案件5件)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评查,重点评查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法、案件办理要件是否齐全规范、案件办理质量是否合格等,并对案件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正,要求整改。

二是开辟军人法律援助通道。积极开展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制作了军人法律服务卡1000余份,为需要法律帮助的军人开通了绿色通道。

三是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按照司法局和法律援助科要求,今年上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2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扫黑除恶”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和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及时上报政法委,上半年上报2件案件。

四是严把法律援助资金收支关。今年共有法律援助经费1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9万元(含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50000元,20xx年省厅拨付的专项法律援助经费40000元整),市级财政配套拨付1万元(民生资金1万元)。资金使用在案件评审合格后,严格按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阿财行(20xx)71号和《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马尔财(20xx)189号文件、《关于加强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阿司发(20xx)6号及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支出。上半年共支出法律援助资金2.236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拨付1万元民生经费支出案件补贴1万元,经费使用完成率100%;在上年结转资金中支出援助案件、咨询、代书补贴1.236万元。

四、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法治宣传

一是强化对军人的法治宣传。今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编制法治宣传简报7期,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制作并发放“军人法律服务卡”500份;

二是积极开展特殊人群以案说法。3月份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对市19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以案说法”, 针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普遍存在的法律意识较差、法律知识欠缺等不足,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与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治安处罚法》、《刑法》、《信访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大家必须认真学法、依法办事。并强调了社区矫正期间违反规定或重新犯罪的严重后果并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为社区矫正人员敲响了警钟,为社区矫正人员学法懂法守法,规范言行,顺利地渡过缓刑考验期讲座提供了法律支持。

三是积极配合宣讲《宪法》。5月,为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全市机关单位党务干部培训进行了《宪法》宣讲培训。

五、加强司法鉴定,两法衔接平台管理建设工作

今年,根据局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和法律市场需求,拟定司法鉴定计划,并建立司法鉴定台账和档案,同时将法律援助的鉴定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体系,予以认真客观的进行评查,接受咨询2人次。

按时的登录关注“两法衔接”工作平台,确保平台畅通正常运行。

六、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认真完成执法人员申报工作。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完成申领申报我局16名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资料录入,及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网络培训工作。

二是及时强化案件录入。按照政府法制科、政务中心行政执法的要求,及时完成行政权力一体化平台案件录入工作,上半年录入案件50件(其中:行政检查1件,公共法律服务事项49件)。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为促进律师法律服务机构规范执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年初制定的季度一次监督检查,于20xx年3月13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红征律师事务所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看硬件设施等方式,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案件质量、执业年度考核和案件档案管理,律师的执业资格年审、错案、投诉举报案件等进行了全面检查。为了规范执业提升办案质量,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归档方面也提出了一点要求,要求在6月前完善非诉讼案件的归档和管理。还要求律师事务所要坚持对案件质量常抓不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必须接收局党组和局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同时严格执行《律师法》各项规定,全面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和案件责任制。


 

2021年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扩大援助、优化服务、提升质量、加强监管”的要求,提高工作量,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监管体系,深化便民服务,扩大法律宣传,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新贡献。今年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83件,其中民事案件714件,刑事案件169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1.8万批次,全力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集公众维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于一体的对外便民法律服务平台。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增强法律援助办案公信力

一是推行疑案研讨制度。对于本辖区内疑难案件、有较大争议、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验丰富的社会律师、法律工作者进行研究讨论,今年已组织了2起疑难案件的研讨会议,均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完善配合协作机制。继续加强与公检法、鉴定机构、民政等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协调,降低援助成本,减少不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投入,加快援助案件的办理进程。三是实行听庭回访制度。采取电话跟踪、工作人员跟同办案、审查案件归档材料、征求意见反馈、局机关干部和科室主任不定期听庭等多种方式对援助律师办案进度和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今年共听庭6次。四是建立简易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简易民事案件快速办理,切实为群众提高更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年共办理简易民事法律援助事项12件。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实法律服务力量。

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不仅是硬件上的整合提升,更是服务上的不断优化。中心自运行以来,我局积极探索完善一系列工作机制,制定了《中心运行方案》、《中心工作管理手册》,明确了岗位职责,制定了服务标准,实现了中心规范化、流程化管理,探索建立特色鲜明的中心服务文化。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今年,我们启动了“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点)”建设,分别在我市东、南、西、北区的中心乡镇,建成**、**、**、**江等4个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统一形象标识,设立服务大厅,达到3个接待窗口、1个功能平台的办公场地标准,工作站办公室设司法所,站长由司法所长兼任,由司法所负责日常管理,由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每月提供不少于两天的值班服务。并在以上4个乡镇和**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街道**社区、**社区,**街道**桥社区,**街道**社区)建设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或村(社区委员会),在工作点设立“2个接待窗口”、“1个功能平台”,聘请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提供不少于两天的服务。目前**公共法律服务站已于5月中旬建成使用,工作人员4名,接待群众816人次。其他站点将于6月底全面开建,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感受到贴心的服务。三是探索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模式。由30名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了中心法律服务专业团队,参与法律咨询窗口值班接待、重大疑难法律服务事项分析研讨、法律援助案件初审和办理,有效提高了中心的咨询接待和办案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组建了200人的“法润三湘”志愿者团队,鼓励与引导志愿者进驻中心、基层站点,协助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当中。

(三)深入实施便民工程,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贡献力

一是扩展援助覆盖面,适应群众需求。为使更多的贫困者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接受援助群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工亡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同时,拓宽受案范围,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患纠纷、家庭暴力、环境污染等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也纳入了法律援助的范围。二是开展专项法援活动,切实为民服务。通过开展“农民工讨薪”、“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送温情”、“法律援助进高墙”、“法律援助守护夕阳红等专项活动”,着力为农民工、妇女和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三是强力推行便民利民工作举措。为提升窗口工作水平,我们实行接待服务“一个标准”: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案件受理“二个步骤”:一次告知,二次告知受理;咨询服务“三个清楚”:事实经过问清楚、法律条文用清楚、解决途径讲清楚;热线电话接听“七个要”:开关电脑系统要准时、接听电话要及时、服务工号要告知、服务用语要规范、服务态度要亲切、解答问题要清楚、预约服务要落实。并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度等。

(四)开展专项宣传服务,提高法律援助服务亲和力

一是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扩大范围、减低门槛,优先受理、快速承办,切实保障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效率。20xx年集中开展了“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共接待农民工讨薪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300余件。二是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送温情活动。对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放宽申请条件,优先办理,创新服务。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老弱妇女和未成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指派素质高、能力强的女律师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开展至今,共接待妇女法律咨询376人次,办理妇女、未成年人案件288件。三是法律援助守护夕阳红活动。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审查程序,快速办理,尽力用劝导、调解等非诉讼的方式办理涉及老年人的家庭纠纷案件,促进家庭和睦,共接待老年人咨询217人次,办理老年人案件69件。五是加大媒体大宣传力度。每季度组织值班律师就来电来访、法律求助聚焦进行舆情分析、案例剖析,在**电视台适时进行专题了报道,对发现的焦点、难点、热点法律问题及时编写出舆情分析或典型案例,报送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并在媒体刑登,**司法局网站上更新法律援助信息有23条。

(五)推进刑事法援工作,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性

一是法律援助进高墙活动。通过在看守所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公布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办案流程以及律师接待咨询等方式,加大对在押人员法律援助的宣传及告知力度。二是组建专业化法律援助队伍。我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挑选出具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专业律师团队,确保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三是不定期组织社会律师召开讨论会,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形势

(一)部门协作机制有待健全。法律援助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责无旁贷的,但财政、民政、工商等部门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同样也有相应的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携手、通力协作才能完成。各部门应支持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调查取证工作,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查阅、复制档案资料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予以减免,共同降低成本,减轻因经费短缺个法律援助工作造成的压力。但目前社会上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法律援助就是法律援助中心的事,特别是在配合方面不够默契。有时,在开庭的前一天,法院才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辩护。律师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开庭期限又紧,还要到法庭查阅卷宗,复印案卷,法院却要收取高于市场价格的复印费,这种无偿甚至赔本的被动服务,很难保证服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一些律师工作积极性,直接影响着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案件质量监控机制有待完善。由于对经济效益等因素的考虑和经费的制约,个别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办案敷衍了事、走过场等现象,工作不认真细致的现象,而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又没有在这方面作出约束性的规定,使得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和计划

1、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通过采取三个“一批”措施(即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建立一批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动员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公职人员,建立一批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驻村(社区)服务,建立一批志愿服务点),使村村都有法律服务点,开辟老百姓在家门口直接获取法律服务的窗口。

2、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运用。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加大技术支持力度,提高热线电话接听率。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运用,完善平台功能,新增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质量管理等模块,利用“**司法”微信平台和“法治**网”等载体,提高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按照市局信息化建设要求,配合抓好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优化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流程。

3、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市局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指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重点规范非诉讼案件办理,完善非诉讼案件办案程序、补贴发放、结案归档、数据统计等工作。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健全完善办案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控,组织开展多层级、多形式的法律援助质量检查活动,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区司法局
20xx年8月3日
20xx年上半年,各镇(街)司法所以“强素质、保稳定、抓服务、促发展”为目标,围绕镇(街)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9项职能,各项工作亮点突出、特色纷呈,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各司法所按照局部署,认真总结了上半年工作。总体上,各所总结内容全面、条理清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对存在问题有分析、有对策。综合7月10日至19日对12个司法所(佳荣里街除外)各项工作的检查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积极参与村级换届选举。在今年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中,各司法所积极宣传《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参与选举工作全过程,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平息涉及选举方面的上访事件,保障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双口镇司法所严把选举程序关,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天穆镇司法所印制选举宣传资料1000多份,入村发放;宜兴埠镇司法所组织十户调解员利用“五一”假期提前入户宣传政策法规,并在各街设立义务法律咨询站,解答群众咨询;北仓镇司法所针对换届选举提出合理化建议,均被采纳。
二、加强特殊时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镇街司法所均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基本上都能坚持做到“月排查”。天穆镇、小淀镇、普东街坚持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北仓坚持一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双口镇司法所人员将手机号码公布给各村调解员、信息员,坚持每天沟通情况,做到“日排查”。及时协调、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大张庄镇对排查出的涉及土地补偿、企业改制等影响较大的矛盾进行了妥善处理;北仓镇积极参与调处了企业污染、民工工资等20余起疑难纠纷;双口镇通过预警排查,控制了260余人次的群访事件;双街镇通过排查有效控制了两起进市访事件;新村街排查调处了旧楼改造引发的占地问题,保证了惠民工程顺利进行。
三、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各镇街基本都建立起电子网络控制中心,对今年换届选举中新产生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详实地登记。各镇街上报优秀基层人民调解员205名,为组织建立“百名调解员”队伍奠定了基础。宜兴埠镇、普东街、集贤街扩大了调解员队伍,将“4050”人员、老党员、老干部、居民中乐于助人、能说善讲的人吸收到调解队伍中,充实力量;西堤头镇、小淀镇、佳荣里街、新村街等司法所都结合工作需要完善培训制度,采用以会代训、请专业人员讲课等方式对调解员队伍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四、调解协议书质量明显提高。全区制作规范化调解协议书22份,其中宜兴埠镇6份、天穆镇6份、西堤头镇4份、青光镇4份、双街镇2份;双口镇、北仓镇、大张庄镇和小淀镇分别结合各自地区工作实际情况,制作了简易调解协议书共计100余份,做到事实清楚,内容真实全面,适用法律准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调解制度不断创新。宜兴埠镇建立了“目标责任书制度”,与下属村、居、企事业单位的调解委员会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全年工作重点和基本工作职责,受到市司法局刘广炬局长的肯定;为基层人民调解员制作了《宜兴埠镇十户调解员证书》;同时还建立了法律建议制度,为镇及各街提供了5条法律建议。双街镇实行了人民调解员听证制度,专门设立了“涉法听证”档案;为镇提供3条法律建议,得到镇领导肯定。
各司法所积极为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北仓镇6条,青光镇3条,西堤头镇2条,以上建议均被采用。
六、做好安置帮教,减少重新犯罪。全区安置帮教组织针对换届选举情况普遍调整、充实完善了各级帮教组织。对帮教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做好衔接工作,防止失控漏管,落实各项制度,防止重新犯罪。一是抓时机开展系列帮教。新村街建立了“帮教月”制度;天穆镇发动社会志愿者开展帮教工作;宜兴埠镇建立帮教责任书制度,主管领导带队深入帮教对象家中了解情况;母亲节期间双街镇慰问帮教对象母亲;“三八”节期间西堤头镇、双口镇深入帮教对象家中进行座谈,北仓镇还积极为帮教对象提供法律帮助。二是加强重点人帮教。各镇街普遍做好排查制度,在全面帮教基础上,确定帮教重点,以点带面,使帮教对象无人参与群体性上访。三是创建过渡性安置、矫正基地。双口镇、青光镇、北仓镇、西堤头镇陆续建成镇级过渡性安置教育基地,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帮、改、教”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天穆镇、双街镇、集贤里街、新村街也在积极寻找适合的单位和地点创建安置、矫正基地。上半年,宜兴埠镇、天穆镇、双街镇、大张庄镇、青光镇、新村街、集贤里街、普东街等5镇3街上半年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特别是宜兴埠镇从20xx年至今一直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第2页

没有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七、稳步推开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四镇一街(西堤头镇、天穆镇、北仓镇、小淀镇、果园新村街)中开展,在工作中,不断加强管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探索思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西堤头镇注重发挥派出所执法主体的职能作用,加强与驻地派出所的沟通、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随时接收进行监管;天穆镇组织矫正对象进行集体培训、参加公益劳动,发动社会志愿者组建“‘美好明天’志愿者”队伍,开展与矫正对象“一帮一,结对子”活动;新村街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对矫正工作进行整体分析,研究制定矫正方案,确保矫正效果。北仓镇、小淀镇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于6月21日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
八、普法依法治理逐步深入。一是抓好法制宣传活动。各镇街法律六进活动与四下乡、综治宣传月、禁毒宣传月结合起来,开展了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系列活动。小淀镇、青光镇开展了专题法制文艺演出,小淀镇还举办新一届村干部法制理论培训班。天穆镇组织600人参加法律知识答卷活动。普东街成立了64名干警组成的法制宣讲团,参与社区普法。集贤街围绕旧楼改造工程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保障了工程的顺利进行。二是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各镇街相继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天穆镇12次,普东街11次,新村街、双口镇各4次,青光镇、双街镇各1次。部分镇街还开展了专题活动,天穆镇在11所中小学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图片巡回展活动。小淀镇刻录光盘在中小学播放。双口镇召开了由学生家长、法制副校长参加的座谈会。宜兴埠对在校女生进行维权教育。大张庄镇在北辰区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为参加实践活动13所中学、6036名中学生上法制课。三是培育典型,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各镇对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复查,从非示范村中培育1到2个典型,各街培育1到2个民主法治社区的典型,双口镇、青光镇、新村街、集贤街建立和完善了村(居)民自治章程。北仓镇协助换届后的各村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双街镇制定出村民自治章程的参考文本,由各村结合本村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
九、基层法律服务所走向规范。全区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全区9个镇街法律服务所的领导,将法律服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统一变更为司法所长或司法助理员。各镇街以聘任合同的方式对25名法律工作者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责、权、利,确保法律服务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强化管理落实制度。法律服务所严格抓好规范管理及制度落实工作。天穆镇法律服务所公开监督电话制度和每月坚持法律工作者学习例会制度及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北仓镇法律服务所坚持法律工作者在所内挂牌接待服务制度,有效地提高了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目前,除去青光镇外,其他法律服务所未发生投诉。三是强化服务提高质量。宜兴埠镇为外来打工者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天穆镇配合镇拆迁改造工作,每天安排两名法律工作者到现场提供法律服务;青光镇积极介入信访接待工作,定期入村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
各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0家;代理诉讼事务66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49件;调解纠纷127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95份;解答法律询问894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16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121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26.3万元。
十、新闻信息撰写量大幅提升。上半年,各司法所共报送信息90篇,区级媒体采用量持平,市级媒体采用量是去年同期的2倍。本次对各司法所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的通报以报送量进行排名,未对采用量进行比较。第一名双口镇司法所上报信息20篇,其中2篇被局机关采用,1篇被《天津日报北辰之声》采用,4篇被市级媒体采用;第二名宜兴埠镇司法所上报信息9篇,被局机关、区级各采用1篇,市级媒体采用2篇;第三名集贤里街司法所上报信息8篇,2篇信息被局机关采用,5篇被市级媒体采用;西堤头镇司法所上报信息8篇,局机关采用1篇,市级媒体采用4篇;第四名北仓镇司法所上报信息7篇,3篇被局机关采用,2篇被市级媒体采用;青光镇司法所上报信息7篇;第五名大张庄镇司法所上报信息6篇,1篇被局机关采用,4篇被市级媒体采用;第六名天穆镇、小淀镇、佳荣里街司法所各报送5篇信息,其中天穆镇、佳荣里街各被局机关选用1篇;第七名新村街司法所上报信息4篇,2篇被局机关采用,1篇被市级媒体采用;普东街报送信息4篇,1篇被局机关采用;第八名双街镇司法所报送信息3篇,1篇被局机关采用,2篇被市级媒体采用。
十一、深入开展向孙淑芬学习活动。各司法所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宜兴埠镇利用网络,在“e青春”栏目刊登孙淑芬事迹专刊;普东街司法所张贴80余条宣传标语;集贤里街司法所出宣传栏9块;天穆镇、北仓镇、佳荣里街、普东街、集贤里街、小淀镇要求每位调解主任撰写心得体会。各司法所共报送活动信息15篇,宜兴埠镇司法所报送6篇信息,有4篇被《天津日报·北辰之声》选用;双口镇司法所报送1篇,被《天津日报·北辰之声》选用;大张庄镇、西堤头镇、天穆镇、北仓镇、佳荣里街、普东街、集贤里街司法所各报送1篇活动信息,经汇总在《天津日报·北辰之声》刊用。
工作开展中存在的欠缺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欠缺与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工作发展不均衡。各镇街、各项工作开展不平衡;基层工作要点落实整体水平和质量不平衡;各项工作开展推进力度不平衡。工作信息反馈较慢,亮点不多。二是业务档案欠规范。档案管理不规范,分类不够细化;工作做了很多,档案记载较少;工作有特色、有效果,沟通、总结、信息少;有资料、有记载,欠规范;办公设施齐全,利用率不高。三是能力水平待提高。部分调解人员法律知识的水平和实际运用技能较低,影响调解质量;社区矫正对象个案制定不完善,影响针对性矫正工作的开展;法律工作者业务素质、执业水平与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影响服务职能;部分镇街未能有效控制帮教对象重新犯罪,小淀镇重新犯罪率明显过高,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
产生上述欠缺与不足的原因,一是工作多、人员少,上半年又忙于稳定和选举工作,有顾此失彼的现象;二是对司法所各项工作监督、管理力度不大,经常性的培训、指导工作还不到位;三是由于业精于勤的意识树立不牢,有重工作、轻资料的倾向,造成档案管理不规范。
各司法所要根据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原因,积极做好改进工作,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抓落实,提高工作整体推进水平。按照局统一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对各项工作要切实抓好落实,真正将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总结工作亮点、上报成功经验,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效性。二是抓规范,提高工作质量。要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重点加强档案建设,充分利用所配备的现代化办公设施,努力做到活动有记录、工作有记载、整体有分类、亮点有总结,以不断提高、规范档案建设,体现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三是抓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层六支队伍的建设(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安置帮教工作者、社区矫正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制宣讲员),采取集中培训、工作例会、相互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变化,用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分析问题;用良好地工作技能开展各项工作;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维护稳定,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构建“和谐北辰”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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