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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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省基层林业站建设简要回顾
回顾我省林业站建设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一是1956年至1987年的缓慢发展阶段。为适应林业建设需要,我省于1956年开始在重点林区设置区、乡(镇)林业站,但发展一直比较缓慢。到1987年底,林业站只有551个,职工仅1995人。二是1988年至1992年的快速发展阶段。1988年原国家林业部将林业站建设作为林业改革重要任务之一,提出利用3~5年时间把区、乡(镇)林业站建设好。我省即把建站设员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林业站建设步伐加快,发展迅速。截止1992年,全省已建有林业站1095个(占乡镇总数的61.9%),站员4006人,其中正式职工2627人。三是1993年以来的标准化建设阶段。1993年6月,全省林业站工作会议在东至县召开,研究和部署林业站开展标准化建设,标志着我省开始了以核定林业站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加强站房、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制度、图表及档案管理建设为中心;以强化林业社会化服务职能,加快林业站自身经济建设及廉政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阶段。在这一阶段,我省紧紧围绕林业站标准化建设这根主线,巩固和完善前期建站成果,发挥林业站的多项职能作用,为实现“五八”造林绿化规划、林业第二次创业和绿色长廊工程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在正全力投入到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之中。
据调查统计,目前全省保留单独设立的基层林业站有806个,在农林水综合站加挂林业站牌子的挂牌林业站301个,另有综合站284个。全省各类站共定林业人员编制4001人,实有林业正式职工4517人。截止目前,全省已经有76个县(市、区)获得了国家林业部(局)确认的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合格县”称号。
二、林业站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分析
(一)林业站机构不稳定
据摸底调查,从总体上看,目前我省山区及重点丘陵、平原区基层林业站机构较为稳定。21个山区县基本上以乡镇设立林业站,其它重点丘陵、平原区县多以2~6个乡镇设立林业中心站或在重点林业乡镇设立林业站。而在一般平原区和丘陵区,如阜阳、亳州、合肥、蚌埠和淮北市的全部或者大部县(市、区)均为设立综合站;巢湖、安庆、六安、滁州市等的一些县(市、区)多为在综合站的基础上加挂林业站牌。全省单独设立806个林业站,较2000年底全省已建的1313个林业站缩减了39%。
形成目前局面的原因在于,自1992年开展撤区并乡及乡镇机构改革以来,我省林业站就一直受到“撤并”的影响。2000年9月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后,各地又开始撤并林业站机构,下放林业站管理权限,大幅度裁减林业站人员。据统计,到改革后第一年,也是最严重时的20xx年底,全省实有基层林业站72 3个(较2000年缩减45%),落实核定林业站编制3035人(较2000年缩减43%,占省编委核定全省林业站编制数的52%),实有职工3221人(较2000年缩减39%)。与国家加快林业发展的形势,与多项林业重点工程实施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林业站机构的不健全、不完善、不稳定难以保证各项林业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人员编制少,事业经费难落实
本次调查,各地均反映林业站人员编制少,且多数山区县林业站人员事业经费不能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加重了林业部门的经费压力。如灵璧县有21个乡镇,设立6个中心站,核定编制才18人;宁国市是我省重点山区县,全市19个乡镇办均单独设置了林业站,核实编制113人,站均5.95人,而该市有林业用地面积275万亩,站人均2.5万亩。金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430多万亩,全县29个乡镇林业站,只核实编制89人,站均3.07人,人均林用地面积近5万亩。都与《安徽省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编制标准(试行)》中山区乡镇站编制基数为3人,每1.5万亩林业用地增编1人的规定要求有较大出入。又如重点山区县休宁县,全县39个林业站,定编128人,站均编制只有3.28人。而且,该县林业站事业经费得不到保证。县财政每年总体上划拨给县林业局的事业经费只有42万元。导致该县32名农民技术员(包括从社会上招收的“林政员”、“林管员”和“林业基金代征员”),1997年参加了黄山市人事、林业部门联合组织的考试、考核,被择优聘用;20xx年又参加机构改革中的考试、考核竞争上岗,身份虽已解决,但其工资等待遇却一直不能兑现。近几年来,不时有上访发生。类似的情况在绩溪、岳西、潜山、霍山、金寨等县均不同程度地存在。
据摸底调查统计,全省各类站共核定林业人员编制4001人,其中,单独设立林业站的59个县(市、区)设立780个林业站(注:还有濉溪、肥东、无为等县少数乡镇设有林业站,多数乡镇为综合站,故未计其中),下达编制3033人,站均3.89人;有18个县(市、区)设立301个挂牌林业站,下达编制666人,站均2.21人;其它302个编制多属综合站中落实林业人员。全省各类站实有林业正式职工中还有23%的人员事业费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三)管理体制不顺,林业站职工待遇低
目前全省基层林业站管理体制多种多样。据调查,全省有35个县(市、区)483个林业站“三权”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实行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分布在山区县和设立林业中心站的县;有23个县(市、区)157个林业站和89个挂牌林业站实行双重领导;还有20个县(市、区)148个林业站和212个挂牌林业站,18个县(市、区)18个林业站和284个综合站实行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
金寨、青阳、桐城、埇桥、萧县、濉溪等县(市、区)普遍反映,由于林业站现属乡镇以块为主的管理,存在下列弊端:一是林业站职工成了乡(镇)干部,要参加乡镇中心工作,成天包村下队,计生收税,无力投身林业工作;二是林业站职工待遇低,工资福利难保证;三是森林资源管理失控;四是造林质量难保证;五是林业主管部门落实任务不畅等等。同时,多年来一些地方将林业站“三权”下放与收回几经反复,动摇了基层林业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如在工资兑现上,林业站“三权”下放的青阳县,庙前乡财政只拨给林业站基本工资(占70%)的80%,而浮动工资(占30%)、123元津贴工资等一概不发,林业站职工在家扎大扫把卖,每月只能勉强兑现基本工资。
与此同时,省林业厅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市级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内也没有统一的专门的林业站管理机构。林业站管理的职能分散在办公室(人秘股)、林业站(造林科)、资源科(股)、技术推广中心等部门。省、市、县三级林业站主管部门的管理体系也有待理顺与加强。
(四)职工人数少,工作任务重
现有林业人员编制是原下达全省林业站人员编制数5846人的68%,压缩了32%。实有林业人员正式职工是机构改革前5289人的85%,减少15%。而且存在下列现象:一是有相当部分人员占用林业站编制却不在林业站工作岗位;二是有相当部分人员为转业军人、关系户等非专业人员;三是现行体制使林业系统人员缺少流动机制。与此相对应的是近些年来,林业任务的成倍增加,特别是退耕还林工程、长防林工程、森林生态补助资金试点等一大批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使各地普遍感到基层林业站力量的薄弱,人手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今年全省退耕还林任务就达500万亩,其中绝大部分需要基层林业站去落实,人均要承当1000多亩的服务任务。从政策宣传开始、经调查设计、苗木准备、整地栽植、检查验收和有关退耕还林权证的发放,申请与合同书的签订,到钱粮补助政策的兑现等等,都需要做大量具体细致的工作。同时工程造林质量要求很高,对林业站的压力也很大。
(五)建设投资与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实行公共财政后,林业站征收的费用全额上缴,林业站工作经费,以及工资收入中“活工资”部分,多数要靠代征育林基金,县按一定比例的返还来解决。与此同时,林业站建设投资近些年有减无增,一是国家专项林业站基本建设投资减少;二是省、市没有建设专项资金;三是林业站管理体制的变化,县、乡财政投入大幅减少,要求给上级投资进行相应县级配套在多数县也成为空谈;四是上级多数只是布置任务,强调建设林业工程,但却没有工程建设专项工作经费。而目前林业站必须开展的政策宣传、规划与作业设计、技术指导、跟踪服务、检查验收和迎接上级检查及档案建设等工作,其费用平均每个林业站每年要在2万元左右。导致工作干的越多,自身投入就越大,甚至造成林业站负债干工作。五是没有专项林业科技推广和培训学习经费,缺少相对稳定的支持林业站开展多种经营的资金,严重影响了林业站基本建设、工作开展与社会化服务。
调查中了解到,经济情况相对好一点的宁国市,人均80元/月的公务经费,加上4%的育林基金征收返还费用,也只能维持林业站水电费和通讯费的支出,而政策宣传、科技服务、资源管理等正常的工作经费没有着落。休宁县流口镇和汊口乡林业站甚至由林业站职工自己贷款用于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的资料、图纸印制等。
(六)林业站队伍素质亟待提高
近年来,林业发展的新理论、新成果不断涌现,而林业站职工工作在林区、在基层,整年忙于应付各类繁杂事务,学习、进修、培训的机会很少,知识更新慢,所学非所用、实际操作能力低,特别是近些年各地或多或少安排了一些非专业人员,加上部分人才流失,整体素质仍难以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如桐城市现有在编人员有90人,其中复员退武军人安置20人,占22%。霍邱县全县林业站职工34人中,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还不到30%。
据摸底调查统计,全省现有基层林业正式职工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613人,只占1 3.6%,初级职称2585人,也只占57.2%。在岗位培训方面,只有51.6%职工参加了岗位培训,与全员持证上岗的要求相距甚远。
(七)林业站基础设施和装备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在站房方面,林业站办公与生活用房严重不足,许多站房年久失修成了危房,急待维修改造。还有许多丘陵、平原区林业站没有办公用房,租借或在乡镇政府内与其它单位合署办公。全省大约还有500多个林业站没有自己的站房。
在交通工具方面,更是薄弱环节。全省还有近一半的林业站没有配备摩托车等机动交通工具,只能是靠自行车或租车下乡。严重影响其所承担的林业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
在通讯设备方面,虽然手机已经开始普及,但其费用均是个人承担。还有许多林业站虽然已经装上了固定电话,但由于缺少办公经费而又不得不报停。
在办公手段与科技推广方面,各地林业站只配备了必要的森林资源调查工具,如罗盘仪、地形图等,极少数林业站配备了电脑、GpS等先进办公设备与测量工具。普遍缺少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森林资源保护与林业技术推广手段,远远不能适应林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八)林业站社会化服务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基层林业站作为乡村林业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开展林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程服务,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十分重要。但由于受制于机构不稳、编制太少、体制不顺、没有专项的工作经费、缺少必要的服务仪器与工具设备、自身素质较低、乡村技术服务网络不健全等因素,特别是由于各项林业工作的推进,林业站人员太少,工作量太大,只能应付上级交办的造林、检查、管理等具体的事务,根本没有时间、精力和能力来参与农村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职能。
三、对策与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给我省林业建设事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明确了乡镇林业站是对林业生产经营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是林业推广和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可以说,基层林业站建设的如何,广大基层林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能否充分调动起来,将关系到林业重点工程实施的成败,关系到林区秩序的稳定,关系到林业跨越式发展能否实现。林业站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一)对策
1、稳定机构,为林业站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方面从本省看,《安徽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第二条就规定了基层林业站负责乡镇林业工作;《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中明确规定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从外省来看,《福建省森林条例》就明确规定了乡镇林业站是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的林业工作。其事业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全额财政拨款,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林业事业的发展。贵州省以黔府发[20xx)16号明文规定,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是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另外北京、辽宁、吉林、湖南、陕西、甘肃等省市都用法律条文明确了林业站地位和作用。
为使基层林业站适应当前林业发展的形势需要,有必要稳定基层林业站机构,理顺林业站管理体制。依据林业站是公益性基层事业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要求,将其作为林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的体制,为林业站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争取设立林业站职工外业津贴,提高林业站职工基本生活与政治待遇。
2、增加编制,加强林业站管理体系建设。
乡镇机构改革作为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措施非常必要,但要体现“在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型的基础上,稳定并加强涉农服务以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必需的事业单位”的精神,考虑到林业站的职能作用的特殊性,以及近年来合并乡镇的实际,适当增加林业站人员编制,以满足林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清理那些占用林业站编制却并不在林业站岗位的人员;要严把林业站进人关,控制转业军人等非专业人员进入林业站岗位;允许林业行业内人员合理流动,以充实林业站技术人员的力量。同时,要加强省、市、县三级林业站管理机构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单独设立林业站管理站(科、股),也可以与有关职能部门结合起来。
3、增加投入,进一步完善与提高林业站建设标准。
随着国家将林业站建设的重点转移到林业站规范化建设上来,林业站建设标准也有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大量的资金来完善提高,用于站房建设,配备电脑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机动交通工具以及其它技术设备。我省应在国家开展林业站示范县建设的带动下,继续推进省级林业站示范县建设,一方面要研究建立林业站建设投入机制,争取中央投入的稳定与增加,以带动地方投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要拓宽林业站建设投入渠道与范围,可以从基本建设、培训教育、项目扶持、工作经费、优惠贷款等方面,给林业站建设与发展以支持。重点是在政策上促使各县(市、区)财政与林业部门加强对林业站建设的投入,确保职工收入的稳步提高和各项待遇的兑现及工作条件的不断改善。
4、加强培训,努力提高林业站职工的整体素质。
林业站职工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林业站职能的发挥和林业系统在干群中的形象。必须千方百计地加强林业站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一是抓好林业站职工岗位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业站站长及县、市林业站管理人员的系统培训;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业站站员的岗位培训。二是县级林业部门要出台鼓励林业站职工参加学历教育的政策,并形成激励机制,调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通过自学、函授等在职参加有关林业院校的学历教育。三是要结合林业实际工作,采取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形式的各种短训办法,要保证林业站职工每年有不少于2周的培训学习时间。现阶段突出对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和主要经济林培育管理知识的培训,特别是实际动手操作技术能力的培训。使林业站职工都具有解决林农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加强对林业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树立林业站管理有序、工作有为、执法有力、服务有方的良好形象。积极推进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林业站”活动。
5、发挥社会化服务职能,真正体现林业站的作用与地位。
林业站要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当地林业生产实际,各有侧重地有效地开展职能工作,这是林业站的立站之本。“有为才有位”。要在现代林业思想指导下,积极投身林业两大体系建设,全力参与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山区要严格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积极参与山区综合开发;平原、丘陵区要积极组织、指导与开展速生丰产林和高效经果林建设。加强对林业站的内部管理,继续支持林业站开展各种形式的多种经营,规范与建设好经济实体,通过自身的努力,为充分发挥各项职能创造更好的条件。逐步实现林业站“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体系化”,为林农致富,山川秀美做出新的成绩。
(二)建议
1、建议省政府:明文规定我省山区和重点丘陵区乡镇单独设立林业站,一般丘陵区和平原区按每2—5个乡镇区划设立林业中心站。明确林业站作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并将其人员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拨款。
2、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安徽省林业站管理办法》,规范林业站管理,明确林业站建设目标、任务及有关标准等,使各地设立、建设林业站有具体的依据和目标。
3、建议省人事编制部门:针对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对《安徽省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编制标准(试行)》进行完善,确定新的标准下达各地执行。如山区乡镇林业站配备人员基数3名,每2万亩林业用地增编1名;重点丘陵区乡镇林业站配备人员基数2名,每1.5万亩林业用地增编1名;一般丘陵和平原区乡镇林业站配备人员基数2名(中心林业站配备人员基数3名),每0.5万亩林业用地或5万亩适宜农田林网面积,增编1名。
建议在省林业厅设立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与省造林经营总站2块牌子1套人马,编制可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明确归口营林业务部门统一管理基层林业站,加挂林业工作站管理站牌子,确定专人负责林业站管理工作,编制也可由内部调剂解决。
4、建议财政部门:将林业站建设及推广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林业基本建设经费中切块专项用于林业站站房,办公、仪器等设备建设。设立林业站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专项经费,落实相应林业重点工程配套工作经费。其中省级财政每年投入林业站基本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林业站站房建设补助,按每年新建100处站房,投资标准为3万元/处;完善50处站房,投资标准为2万元/处。两项合计,年投入不少于400万元。
同时还要拓宽林业站工作经费投入渠道,建议:一是将维简费的10%专项用于弥补林业站建设经费不足;二是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如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等应规定按一定比例(如工程投资总额的l%),用于林业站专项的工作经费;三是鼓励林业站参与技术承包,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性有偿服务。
5、建议省林业厅:要组织编写新的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教材,安排专项培训与教育经费,推动开展实用技术的培训。同时开展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回头看”,积极推进林业站示范县建设,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林业站”。
6、建议省林业厅会同有关部门:开设“基层林业站站办示范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安排专项林业站示范基地建设经费,加强站办示范基地建设,提高林业站自身创收能力,变输血为造血。通过项目的拉动,扶持林业站发展,促进林业站开展社会化服务。 转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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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林业工作站建设工作总结



××期间,我县各基层林业工作站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各林业工作站在20xx*年纳入了财政预算,保障了经费,稳定了机构,充分发挥基层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职能,积极开展营造林工作,营造林面积1333公顷,其中退耕还林造林1000公顷。及时查处各项林政案件,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12起,积极参与调处林权纠纷及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共调处林权纠纷252件,森林病虫害防治面积1729公顷,200年是“××*”规划的最后*年,我县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抓林业工作站建设。
一、稳定机构,建立林业站管理体系。
我县各乡(镇)都设立了林业工作站,人员一般在3-5名,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负担,由县林业主管部门直接领导,并负责对其人事的任免、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保障了经费,稳定了机构。
二、加强林业工作站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林业工作站标准化建设进程。
我县林业主管部门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办公场所、设备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我们采取突出重点,逐个解决的办法,对主要林区、重点林区的工作站给予资金上的倾斜。至今为止,基本保障了各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办公条件。
三、加强学习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各林业工作站的工作职能。
我县林业主管部门非常重视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工作,制定了学习制度,设定每周日为学习日,从思想理论武装到业务技能培训一丝不苟地抓,工作人员要经过考核方能正式上岗。通过加强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有效地发挥了林业工作站的工作职能。今年,在各林业工作站的积极配合下,我县全面完成了森林资源“二调”工作,全面完成了退耕还林工程验收工作。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正紧张有序地进行。
回顾“十一五”期间的工作,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和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乡(镇)政府协调支持不够;林业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工作热情没有得到较好地发挥;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文化业务素质偏低。着眼实际,我县林业站建设今后的工作思路如下。
1、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当地乡(镇)政府的林业重视意识。
各林业工作站虽是由县林业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中离不开当地乡(镇)政府的支持配合,我们要加强部门协调,提高乡(镇)政府对保护森林、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重视,争取更大的支持,确保我们有力地发挥营造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政执法、山林纠纷调处、林业科技推广等各项工作职能。
2、加强领导,建立林业工作站考核监督机制,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自年林业工作站经费纳入县财政负担后,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工作人员的惰性,思想散慢了,缺乏工作热情,今后我们要建立完善工作站的考核监督制度,设立监督小组,建立考核办法,通过群众测评、乡(镇)政府测评及林业主管部门评议的方式对工作站及工作人员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通过抓管理,提高林业工作站人员的工作热情及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站的工作效率,树立林业站的新形象。
3、继续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工作站人员的综合素质。
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各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学习营造林、森林病虫害防治、山林调处、林业科技等林业知识及各种林业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思想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要让每个工作人员做到思想觉悟高、业务技能过硬,从而提升我县基层林业工作站的整体形象,加快我县林业工作站标准化建设进程。

院士工作站总结


一、基本情况1、哈尔滨市科协作为“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组织实施部门,成立了院士专家服务团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哈尔滨市科协基层工作部。2、“院士专家企业行” 专家服务团开展活动15次,参加XX多人,其中院士15人次,专家90多人次。3、进入院士专家服务团的科技人员总数共83人,其中院士19人;完成科技成果数3项;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8项,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开展以来签订的合作协议5项。

二、哈尔滨市“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产生的背景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党的xx大提出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对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做出了重要部署,为企业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技术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哈尔滨市科协组织开展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是从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高度,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而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活动,将院士专家的高端智力引入企业生产一线,与企业开展技术咨询、科技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直接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对于促进哈尔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在黑龙江省是首次开展,开创了科协组织直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先河,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探索了有效的工作载体和平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三、一年来哈尔滨市科协开展“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情况简介

为充分发挥我市高端人才资源优势,在企业与院士及各领域专家学者之间搭建起有效的双向沟通、合作共赢平台,推进科技界与企业界之间的交流合作,将院士专家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科研项目与企业的实际需求进行有效对接,使哈尔滨市高端人才手中的技术、项目在企业开花结果,把我市的科技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市科协从科技群众团体的职责优势出发,发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作用,开展了以“凝聚高端人才智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为主题的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为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我们做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和组织筹备工作,通过征求院士专家意见和征集企业需求,了解掌握了58项我市部分重点企业亟需攻克的重大技术难题,拟引进、合作研究开发的技术项目以及需提供科学评估的科技项目等实际需求。组建了院士专家服务团,制定了工作制度,19位符合专业需求的院士、64位相关领域专家加入到哈尔滨市院士专家服务团,建立了5家企业项目研发和人才实训工作站。在此基础上,将院士专家基础信息和企业需求信息编辑成册,并根据双方需求进行了有效对接,促成了首批合作项目。这次活动得到市委,省科协、省院士办的高度重视和在哈院士、企业的大力支持,取得了良好成效。XX年10月25日,在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举办了启动仪式。9位中国工程院院士、40多位各领域专家和20多位企业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5家企业与院士专家服务团成员正式签署了1000mw水轮发电机运行性能研究等5个研发和人才培训项目。哈尔滨市政府副市长王莉,黑龙江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闫永华,黑龙江省院士办主任朱琳出席了启动仪式。王莉副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对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启动仪式结束后,市科协定期跟踪签约项目进展情况,多次深入企业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截止目前,五个签约项目中已有三个完成,一个接近完成,一个还在继续实施。XX年,市科协继续把这项活动作为企业科协工作的一个重点,召开了院士专家服务团联络员会议,进一步征集专家和企业信息,组织专家服务团的各个专业组深入企业开展活动。得知红光锅炉集团急需焊接工艺师帮助解决问题,市科协及时联系林尚扬院士和哈工大李冬青教授赴红光锅炉集团技术会诊,帮助企业解决了生产中的技术难关。应哈飞集团科协的请求,市科协聘请哈工大胡津教授为哈飞集团科技工作者做了题为《如何撰写科技论文》的专题讲座,帮助企业科技人员提高科技论文撰写能力,得到了企业科技工作者的一致好评。

四、“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的主要做法及建立的工作制度

1、成立哈尔滨市院士专家服务团,首批19位符合专业要求的在哈院士和64位各领域专家加入了院士专家服务团。对应哈尔滨市企业产业结构特点,服务团下设电子电气、机械材料、农林食品和医药化工四个专业组。服务团设团长1人,负责服务团的领导工作;每个专业组设联络员1人,负责各专业组的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基层部,负责服务团的日常管理、服务及有关活动的计划、安排、联系、协调事宜。

2、制定了《哈尔滨市院士专家服务团工作制度》。

3、院士专家服务团实行志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制度。服务团到企业开展讲座、咨询等短期服务活动,原则上不收取报酬。服务团成员与企业开展科技攻关、项目论证、人才培养等长期项目合作,按市场化机制,由企业给予相应报酬或资金支持。市科协将根据服务团活动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重点的科技攻关项目,市科协将积极推荐并协调有关部门在立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4、院士专家服务团平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面向企业、面向生产一线的服务活动。活动可以团队形式集体组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专业组进行;服务团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为企业生产一线解决技术难题、培养技术骨干、传递新的科技和产业信息;以院士企业行活动为结合点,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人才、智力、项目合作关系。

5、建立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发布制度。服务团办公室通过各企业科协,定期收集掌握企业在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咨询论证等方面的技术需求,向服务团成员发布,以此指导服务团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和对接活动。

6、建立院士专家研究成果推介制度。服务团办公室定期收集、归类、整理服务团成员拟转化的研究成果,并及时向有关企业推介,通过举办成果推广会、信息发布会等形式开展好科研成果交易活动,实现科研成果信息资源共享,促进科研成果与企业、与资金的对接,尽快使院士专家的研究成果实现产业化。

7、建立服务团成员联系制度。市科协领导和服务团办公室直接同院士专家建立联系,经常深入所联系专家的单位了解情况,与专家保持经常性的通讯往来,并以举行座谈会、开展相关活动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院士专家的工作、学习、生活等基本情况,广泛征求院士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院士专家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院士专家服务团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成员聘期为两年。服务期满后,市科协召集有关部门和企业代表组成考评组,对服务团成员开展服务的情况进行考评。经考评,凡能积极履行职责者,将予以续聘;凡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参加服务团者,将不再续聘。对在活动中表现优异、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员,市科协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开展“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

经过一年来的实践,哈尔滨市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取得了广泛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参加活动企业和院士专家服务团成员的极大认可。

XX年10月25日,首批五个合作项目在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启动仪式上签约。一年来,市科协定期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多次深入企业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截止目前,五个项目中已有三个完成,一个接近完成,一个还在继续实施。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市院士专家服务团专家、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刘占生教授签订的《可倾瓦支承轴承实验研究》项目已经顺利完成,为汽轮机可倾瓦轴承优化设计提供了实验依据,为汽轮机机组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保证;哈尔滨四海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市香坊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计雁滨签订的《技术创新方法(triz理论)培训》项目已经完成,先后4次为企业培训各级各类人员284人次,全面提升了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哈尔滨红光锅炉集团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赵广播教授签订的《锅炉设计与技术创新培训》项目已经完成,先后7次对红光锅炉集团员工进行了锅炉设计与制造工艺、节能与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共培训人员867人次,为企业培养了高素质的劳动者;哈尔滨仁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医药工业研究所专家于喜水签定的《苦参总碱注射液(生态型新工艺)研究》项目已接近完成,目前,苦参总碱提取工艺已在前三代工艺研究的基础上,摆脱了应用有机溶剂提取的弊端,在分离提取工艺上采用最廉价的水作为提取溶剂,合理设计工艺技术参数,得出了无有机溶媒、无污染的环保型新工艺,实现了高科技含量、高纯度、低能耗、低成本、无污染的研制目标。采用此工艺得到的中试收率达到2.85%,纯度达80%以上。顺利完成了药材、中间体(总碱)、成品指纹图谱的研究工作,结果显示三者指纹图谱的相关性完全符合要求,使苦参总碱注射液达到了无色的中药注射液标准。完成了苦参总碱注射液的质量标准制定。同时,药理、毒理的研究工作也在稳步进行;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与院士专家服务团成员、哈尔滨理工大学戈宝军博士签定的《1000mw水轮发电机运行性能研究》项目虽然仍在继续实施中,但是已经取得了巨大收获。本项目开发了水轮发电机综合性能模拟试验电机和测控系统,解决了水轮发电机转动部分物理量的测试难点,尤其是建立了阻尼系统电流的测试方法。同时,基于该试验系统平台,还可以进行真机运行现场通常难以进行的各种瞬态过程性能试验,由此使水轮发电机运行性能的试验研究手段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此项目实施过程中已经申报了二项发明专利:一是一种水轮发电机转子阻尼绕组电流测量的方法(专利号XX10072257.7);二是水轮发电机电磁性能模拟机(专利号XX10072253.9)。通过开展本项目合作研究,提出了技术改进17项,技术攻关12项,技术创新8项,合理化建议1924件,在最佳技术改进创新成果和技术突破中有多个项目获奖。其中本项目内容之一的“三峡巨型全空冷水轮发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及设备研制”获得XX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和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冲击发电机关键技术研究及设备研制获得了黑龙江省一等奖。在XX年5月22日北京召开的三峡三期工程重大设备国产化立功竞赛总结大会上,哈尔滨院士专家服务团成员刘平安、本项目负责人孙玉田分别被授予“三峡三期工程重大设备国产化立功竞赛”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在XX年的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中,市科协于年初召开了院士专家服务团成员会议,邀请部分服务团专家和企业科协负责同志进行面对面座谈,准确掌握了企业需求,明确了重点工作,制定了推进措施。除重点跟踪服务五个已签约项目之外,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重点开展了技术诊断和技术培训工作。组织院士专家服务团成员、哈尔滨焊接研究所林尚扬院士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李冬青先后赴哈尔滨红光锅炉集团,为该公司的风力塔架焊接工艺进行技术诊断,帮助诊断并解决了企业急需解决的焊接技术问题,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赞誉;组织院士专家服务团成员、哈尔滨工程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院长郭黎利赴哈尔滨建成集团有限公司做了关于制导技术的专题培训,120多名科技工作者得到了专业培训;组织院士专家服务团成员、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学院教授胡津为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400余名科技工作者进行了科技论文撰写培训讲座,提高了企业科技工作者撰写论文的水平。

六、工作站建设工作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哈尔滨市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开展以来,我们感到,由于没有政策和经费方面的支持,科协组织没有更多的经费可以投入到这项活动中来,只能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投入一些经费,因此,部分企业和进入院士专家服务团的专家积极性受到一些影响,制约了活动发挥更大的效果。

2、由于哈尔滨市没有设立院士办公室专门负责与院士的沟通联系,因此,我们在开展活动时,需要邀请院士,就要通过黑龙江省院士办来联系所需要的院士,工作起来多有不便。

七、今后的工作打算和计划

下一步,哈尔滨市科协将在找准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切入点、建立活动的长效机制、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等方面认真加以研究,进一步完善院士专家服务团工作制度,认真筹划好XX年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的工作内容,为企业科技进步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社区拆迁安置与建设的调研报告


社区拆迁安置与建设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XX区经济发展速度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对土地使用的需求日益增加,大批农民居住地被集中征用,从而出现了拆迁集中安置社区。拆迁安置区的建设与管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我们站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积极完善拆迁安置区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推进拆迁安置社区健康发展。

一、 基本情况

从我们对全区拆迁安置区的最新统计数据来看,全区拆迁安置区共涉及13个镇(街道),总计83个,其中,已建成和正在建设且居住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拆迁安置区共有5个(香山街道香山花园、舟山花园、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城南街道红庄新村、长桥街道蠡墅花园)。

二、 主要特点

XX区拆迁安置区主要有以下特点:1、建设时间跨度较大。最早建设的是城南街道的宝尹花园,1996年建成,距今已有17年时间。而70%的拆迁安置区是在20xx-20xx年之间建成。2、小区规模参差不一。规模最小的是越溪街道的田上小区,仅有8幢楼房,共居住43户176人。规模最大的是郭巷街道的国泰小区,建有1992幢楼房(其中别墅1388幢),居住2115户7892人。3、居住人员相对复杂。在这些拆迁安置区居住的大多是遗留在村的中老年农民,文化程度低,生活能力弱、接受新事物意识差。还有相当部分房屋被农户出售或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有的小区外来人员已经占到较高比例,这些人员流动性大、结构复杂,素质不齐。4、管理模式多种多样。大致有三种:一是单独建立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二是由原村委会或居委会代为管理;三是建立小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不承担其他事务,这类小区有香山街道的香山花园和舟山花园2家。

三、 存在问题

一是社区规模过大,基层组织建设遇到阻力。目前的拆迁集中安置社区中,较小的地理空间往往集聚了几个行政村的被征地农民,安置居民很多都在5000人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万人。如此庞大、集中的群体对于基层自治组织深化村民自治,落实基层民主,形成了不小的阻力。因此,如何加强社区各类组织配套建设,构建拆迁安置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新格局,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新问题。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社区管理效率受到制约。目前拆迁安置区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矛盾是农民集中居住在社区公寓房内,但经济的收益分配在村里,形成社区管理和村委会管理并存的二元管理体制。拆迁农民与村集体经济还存在着割舍不断的联系,往往不愿将户籍、党组织等关系与原村组织脱离,形成农民的收益分配和居住相分离的矛盾。同时,这些居民既要接受社区的管理,又要接受村组织的管理,造成社区管理职责不明确、具体事务难以协调解决的矛盾,降低了社区组织对居民的吸引力和约束力。

三是基础设施不全,安置居民需求难以满足。由于拆迁安置区大多规划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有的是边拆迁、边规划、边建设、边安置,导致一部分安置区的“硬件”建设跟不上,生活、娱乐、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配套设施或不够齐全,或标准不高,不能完全满足入住居民的服务需要。就是一些建设标准较高的安置区,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上也有一些不够周全的地方。一些有一定需求量的群众生活设施(如婚丧喜事大厅、公厕等)未纳入规划建设,社区公共用房和停车位配置不足,无法满足日常管理和群众需求。

四是供需矛盾突出,公共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现在许多安置区都存在着社区服务的供需矛盾。居民在社会保障、家政服务、老年活动等服务项目上具有一定需求,尤其是在就业服务方面,需求量很大。随着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由单纯的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知识型转变,而一些40—50岁农民除了种地缺乏其他技能,只能从事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的体力劳动,就业岗位相对要少,再加上社区开展就业服务尚不到位,许多农民很难及时掌握准确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短时间很难找到适合的岗位。

四、 今后发展思路

一是要优化安置区的规划建设。确保社区用房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新建社区服务用房面积要不低于社区住宅地面建筑面积的3%的标准,提高公共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的用房比重。合理确定社区规模,拆迁安置区的规模原则上应控制在1500户以内,已经建成的规模较大的拆迁安置区则可以探索“一区多居”的管理模式。新建拆迁安置区应尽量不打破原行政村建制,原村民多年在一起生活,彼此间感情深厚,现在仍然将他们安置在一起,可以增强他们对新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利于社区治安稳定和日常管理。

二是要落实安置区的有效管理。将拆迁安置区建设和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推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网格化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管理网络,逐步形成社区—居民小组—楼道的三级管理网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设岗定责、服务到户。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道长,切实把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每个楼道、每户居民,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拆迁安置区的管理效率。

三是要完善安置区的服务网络。紧紧围绕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完善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为安置居民提供全面、便捷、优质的服务;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夯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建立社区就业服务网络,通过发布劳务供求信息、帮助更新择业观念、组织技能培训等途径使拆迁农民能够实现灵活就业;开展社区文化服务,定期组织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社区文体活动。在拆迁安置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

四是强化安置区的人员配备。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社区工作人员按照社区人口的1.5‰配备。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积极吸纳专业社工进入社区,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统一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提高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每月增加待遇,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报酬自然增长机制。让社区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人才,为社区管理与服务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是加强安置区的经济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户籍随房走、股权跟人走、福利在住地、管理归属地”的要求,将安置居民的户籍迁入社区,改变“人户分离”现象。我区的农民大多都加入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这些农民安置到新社区后,还是拥有原行政村集体资产的一份,享受村级集体资产经营成果。这就使得农民和安置社区之间缺乏必要的利益结合点,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就显得不足。应将这些原行政村集体资产量化到村民,将村民持有的股份从原行政村的经济合作组织中拨离出来,由镇(街道)的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经营,形成一个新型、科学、有效的社区经济管理模式。

(责任编辑:ly736543811)

当前国有林场改革情况调研报告


最近,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等问题,与滁州、芜湖、黄山和池州等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国有林场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和座谈。大家认为,在当前国家重视林业生态地位、木材潜在需求增长、多种所有制发展林业的形势下,国有林场必须革除人浮于事、统管统办企业的包袱,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才能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现着重对全椒县瓦山、南陵县戴公山、黄山区黄山林场的改革作法进行剖析。
一、国有林场在改革中探索
我省国有林场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下达以后,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9号文件实施意见和我省推进社会办林业、加快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等政策,积极探索国有林场改革方法和途径。当前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因素很多,但机制不活、人员过多负担重、人浮于事、经营管理成本不断上升是影响国有林场发展的重要原因。近年来一些国有林场在紧紧围绕减员增效、活化机制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主要做法有:
1、剥离场办亏损企业。由于国有林场经营管理水平低,捕捉市场信息慢、判断市场发展趋向不清,不少国有林场由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近些年来一些林场在处理经营的二、三产业上,采取租赁、出让等形式,把所经营的二、三产业等企业剥离开来,抽出更多的精力抓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全椒县瓦山林场原先场经营林化厂、木材加工厂、木片厂,非但不能盈利,而且年年亏损,林场职工意见很大。今年以来林场班子就场办产业问题进行多次讨论研究,在充分分析导致经营失败原因的基础上,决定将三个场办产业对外实行租赁经营,引进外来资金进场办产业。由于瓦山林场森林资源比较丰富,每年木材采伐量在8000立方米左右,吸引不少有意来场进行投资办木材加工的厂商。在与这些厂商谈判过程中,林场始终明确要求首先录用林场职工。经过多次商谈,最后深圳光大木业赢得了在林场的经营权,目前该企业的机械设备正加紧安装并将投入生产。为切实保障林场职工切身利益不受侵害,林场工会和外来企业(用工方)、企业和林场职工之间均签定用工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据全椒县瓦山林场测算,对木材加工厂实行租赁经营,每年多为林场增收约30万元(包括减发职工工资和上交租金两项)。南陵县戴公山林场,从20xx年起就对经营的二、三产业项目和经济林全部实行租赁、拍卖,目前,林场原先经营的松香厂、养殖场、矿厂、经济林、食堂等项目全部与林场脱离了经营关系。对无法采取上述方式的亏损项目,林场果断予以关停,盘活资产。现在林场在职在岗职工每人经营20亩采伐迹地,实行谁投资谁收益,大力鼓励职工自己购买林场迹地造林。
2、多方式分流人员。人员过多在我省国有林场相当突出,因此合理有序分流富余职工是当前摆在国有林场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国有林场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的客观需要。南陵县戴公山林场是个经营面积不到2万亩,职工183人,人员负担重。几年来,该场采取多种措施化解人多和林场经济发展的矛盾,积极引导职工解放思想,大胆走出去闯市场。该场分流人员的主要途径:一是职工离岗租赁国有林场山场、茶园等。林场把分散的、难管理的毛竹林,职工每人租赁50亩,多于50亩的,超出部分上交林场租赁金,有19人参与租赁经营,经营期限至退休。有3人承包茶园150亩,不上缴利润;有2人承包林场木材油锯采伐任务。经营期限内林场停发工资。职工通过自己辛勤劳动,收入比在林场上班要高的多。仅此林场就分流人员达23人。二是采取内退和内部下岗。符合男职工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女职工40周岁或工龄20年以上条件并办理手续的有41人,至退休前,林场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交纳养老保险金。三是鼓励职工停薪留职或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停薪留职期间,林场继续交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据统计已经有50人办理停薪留职手续。针对离职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林场一次性补助1万元,另外根据职工每一工龄再加100元。现有3名职工与林场解除了劳动关系。通过人员分流,目前戴公山林场在岗职工只有31人,现在该场在岗职工月收入近1000元,是分流前的2倍多。全椒县瓦山林场的人员分流也有明显的成效。一是招商来的企业招工,分流职工近40人;二是林场经济林租赁给职工经营,分流职工近40人。三是内退职工30人。
3、引进市场机制改革木材销售方式。多年来,国有林场木材采伐、集运是劳动量较重的工作,多数由社会农民工承担,导致林场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南陵县戴公山林场自20xx年起,对木材销售方式进行了改革,从减少采伐和销售环节入手,节约生产成本。其做法是:林场对年度需要采伐的山场的活立木采取公开竞标,林场不再组织采伐、运输、销售。这些作业过程均由中标者组织实施。竞标前,林场组织技术人员对采伐山场进行测算,根据木材市场行情和伐区林木资源状况测算出竞标底价,制定竞标规则,然后向社会公布招投标信息,实行公开竞标。竞标高者中标,获得活立木采伐所有权。通过引进市场机制,林场木竹销售渠道拓宽,达到增加收入、降低成本、快速回笼资金、规范采伐管理的效果。
4、积极试点,探索深化国有林场体制改革。自20xx年8月份以来,黄山区委、区政府成立国有林场改制工作领导组,把黄山区黄山林场作为全区国有林场改制试点单位,原则同意筹建生态公益型林场。目前召开两次林场职工大会,编印改革工作宣传册,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商品林林木资产调查评估、改制费用摸底测算、研究制定多种改制方案等基础性工作。初步设想是建立生态公益型林场,按照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分流安置职 工。(1)达到退休年龄(包括特殊工种人员提前5年退休)给予退休;(2)符合退养条件给予退养;(3)“4050”人员(女满40男满50岁)符合协保条件,本人自愿,协议保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给予生活补助费;(4)其余人员身份置换,即买断。拟采取三种方式:资金置换、资产(林木资产)置换、养老保险置换身份(未达到“4050”条件的职工,本人自愿,林场、个人分别按照现行工资标准继续交纳养老保险,待个人达到退休年龄给予退休待遇)。宣城市泾县马头林场改革设想是:(1)林地转让;(2)个人买断;(3)资产评估;(4)国家控股。对外招股,实行股份制管理。由于目前马头林场林地转让没有实现,具体改革方案尚在酝酿之中。
二、正确看待当前国有林场改革
目前,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林业的决定》发布后,我省多数林场在经营处境相当艰难中千方百计谋生存、谋发展,对国有林场改革多持观望、等待态度。原准备实施国有林场改革的青阳等县、市,因等待“上面”政策的明朗,目前不少林场改革仍然停滞在“制定方案”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配套政策迟迟不能出台,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国有林场改革的推进。
从调研的几个国有林场实施改革来看,总的感觉作法具有创新,措施有待规范,点题尚未破题,成果得大于失。有以下积极方面:
一是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改革前,林场职工到月等工资,工资仅糊口,平常没事做的现象非常普遍,干群关系也很难协调。改革后,南陵县戴公山林场部分职工不满足林场400多元的工资,自己创业发展。现在外出职工中有的资产已经突破百万元,有的在上海成立了私人公司,有的专业从事运输等。全椒县瓦山林场原来将近荒废的经济林承包给36户职工,承包户利用业余时间加大对经济林的修剪、嫁接、抚育,目前经济林长势喜人。在林场得到效益的同时,职工收入明显增加。有的承包户经济林的年收入达7000多元。
二是减轻了国有林场经济压力,为国有林场培育资源、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改革前,南陵县戴公山林场每年亏损30-50万元,增加年采伐量也不能满足日常支出,越穷越采,越采越少,在资源短缺——经济危困循环中徘徊。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林场经济步入良性循环道路,负担越来越轻,现以保护为主,采育结合,森林资源处于休养生息阶段。全椒县瓦山林场改革后,全场每年可减少150万元支出,年森林采伐量也随之大大减少,森林资源逐年增长。
三是运用市场规律指导改革。全椒县瓦山林场与光大公司等企业合作关系,完全是经济实体之间建立在互惠互利基础上的合作关系。从引进外来企业、林场员工输出,到林场供应企业原材料等方面,都签定合同或协议。早在1992年南陵县委发文将丫山、戴公山林场转制为企业单位,通过十多年的转制经营,两场现在基本保持正常运转。戴公山林场林木销售采用市场招投标的办法,让多家经销商竞争参与,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高效、规范的市场经济行为。
四是贯彻“以人为本”思想,让职工对国有林场改革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一)南陵县和全椒县国有林场改革,把职工养老保险解决好,这是国有林场改革的基础。尽管目前林场职工是按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标准要比事业养老金低,但是职工还是能够接受的。(二)广泛组织、发动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主动参与改革,把国有林场改革行动变成集体的意志。全椒县瓦山林场改革开大小会议有7-8次之多。目前的黄山区黄山林场已经开了4次会议统一职工思想认识,让职工献计献策,群策群力,不断完善改革方案。经过充分酝酿的改革,在实施中职工情绪比较稳定,几乎没有集体上访事件。
三、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国有林场改革,涉及体制、经济、人事等方方面面,关系到林区的社会稳定和国有森林资源的安全。因此,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支持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国有林场林地保护问题。必须保持国有林场林地利用性质长期稳定,保持国有林场经营范围的长期稳定。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林地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建设基本用地,依法确立的林权必须得到有效保护。国有林场拥有丰富的林地资源,既是生态建设的需要,又是最有潜在的价值所在,也是国有林场建场根本和发展基础。当前,国有林场周边山场被蚕食,有些城郊型的国有林场林地被改为建设用地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林场在地方招商中,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将部分国有林地让开发商无偿占用。因此,必须依法严格控制各类工程建设征占用国有林场林地,对各类建设项目确需征占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土地的,必须按照法定权限,严格依法办理有关征占用手续,坚决杜绝化整为零、越权审批。
二是对国有林场林地使用权流转的监管问题。有的地方出台了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地方性政策。对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处理,并未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和履行报批程序。实际降低了对国有林场林权流转的监督,结果可能导致国有林场林权流转的失控;有的地方对待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没有通盘考虑系统的改革方案,而是寄希望把林场林地林木资源卖掉缓解暂时的经济困难。这些行为是一种短视行为,将会引发职工的强烈不满,不能放任之。国有林场林地的流转,实际构成林地经营者隶属关系的变更或者国有林场一定期限内经营林地面积的变更。根据有关规定,未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不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低价甚至无偿转让、出售国有林地使用权,不予批准办理国有林地流转。国有林场在改革中,根据改革成本的需要,经省资质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基础上,获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一定面积、期限的转让、出售林地使用权。坚决防止把国有林地及林木资源一卖了之的做法。
三是国有林场改制问题。反对“一窝哄”式把商品林比重较大的国有林场改制为企业,或者不顾林场自身资源结构和区位特点,一昧追求财政供给的公益型事业单位。由于国有林场之间场情、资源、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千差万别,不可能一个模式。有的作法在此则成功,在彼则失败。提倡“一场一策”。对可通过资产重组并按市场机制运作的国有林场,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改制为企业,按照企业经营的要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市场竞争中求发展。目前国家有关部门鉴于国有林场生态地位重要性,倾向于国有林场事业单位性质不变,有益于生态林的建设和保护,但国有林场其内部经营活动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构建企业模式发展经济。
四是国有林场债务化解、养老保险、人员分流和安置问题。全面推开国有林场改革,需解决好国有林场改革成本投入问题。主要包括国有林场债务、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分流和安置和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等方面。否则,将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或对国有林场完整性及以后的森林资源管理带来隐患。
为此,下一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建议是:按照国家国有林场改革规定和有关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我省国有林场改革意见。积极运作,努力营造社会形成重视、支持国有林场改革的态势。具体在实施中,对国有林场营林性的、基础建设性的债务,应由财政豁免。其他类型的由林场企业经营逐步偿还;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皖政办[20xx]57号),职工“低门槛”进社保;可采用资金买断、资源流转买断、养老保险买断等多方式、多渠道分流职工;积极探索利用多种所有制经济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资源质量,规范林木、林地流转程序,推进国有林场经济、生态持续发展;研究制定国有林场公益林建设和保护政策。加强与省财政、社会保障、人事等部门联系联合调研,出台国有林场改革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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