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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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厉查处商品流通领域各种不法行为,规范我市生猪屠宰、酒类流通、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以及再生资源、成品油等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增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意识。根据市商务局的工作布置和我队的工作计划,现将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学习,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执法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对案件的检查及处罚的结果有很大的影响,同时还将影响商务行政执法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因此我们非常重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更好地开展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理顺了行政执法程序,每个执法队员都严格按规章办事,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办理每一个案件。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商务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参加XX市商务局组织的酒类产品鉴别培训,要求每个执法队员都要熟练掌握酒类产品的鉴别技能,还为每个执法队员配备了酒类检查装备。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商务形象。
为了扩大12312商务服务举报投诉热线在广大群众中的知名度,让广大群众对12312商务举报投诉的业务范围及工作职责有所了解,为此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于20xx年元月、3.15日和4月14日分别在黔城、安江两地利用宣传车、图片展示、电视报导、资料发放等多种方式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暨12312商务举报投诉热线的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00余次。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城乡居民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暨12312商务服务举报投诉热线有了初步认识,部分酒类经销商主动上门要求执法大队提供酒类产品鉴别服务。今年我队执法人中员共为酒类经营者提供鉴别服务2次,鉴别出假冒茅台酒10瓶。
三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 加强日常监管。为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日常巡查和抽查等方式,严厉打击生猪屠宰、酒类流通领域各种违规违法经营。一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求定点屠宰场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生猪屠宰加工,对定点屠宰场出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针对春季生猪疫情有所加重的情况,我大队监督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制度,严把生猪进出关,今年来共计无害化处理病害生猪和病害生猪产品5400公斤,及时从源头上杜绝了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了上市肉品的安全。同时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当好定点屠宰场与屠商、生猪经纪人之间的调解员,针对出现的问题和发生的矛盾,及时组织多方人员参加协调解决。二是加大市场稽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肉产品的上市。同时加强了对超市、餐馆、学校等场所的肉类产品的检查工作。三是继续抓好酒类批发许可审核和零售备案登记的同时,重点做好《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检查。根据《XX市〈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报市商务局制定了《XX市领销和使用〈酒类随附单〉的办法》,并将《XX市领销和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办法》分别发给各酒类批发商,同时上门回收未达到新的批发许可要求的原酒类批发商所领用的随附单,并告之不能再从事酒类批发业务。今年新办酒类批发许可证6户,零售备案登记10户。
2、 在元旦、春节、5.1等重大节日来临前,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开展酒类市场和生猪定点屠宰的专项整治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17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查出白板肉167公斤,病害猪肉54公斤,查获假冒名酒15瓶,共计案值13200元。
四积极开展报废汽车和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工作。今年5月份,先后对安江、黔城的报废汽车代贮点进行了全面检查,6月份对全市的成品油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五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1、 继续抓好酒类市场的监管工作,重点抓好酒类商品流通随附单的检查和市场打假,为酒类经销商搞好服务工作。
2、 在搞好黔城、安江两地的生猪屠宰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乡镇的生猪屠宰的监管工作。
3、 积极抓好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工作,搞好成品油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4、认真抓好再生资源回收特别是报废汽车市场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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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容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吉林市市容综合执法龙潭直属大队
二○○四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是我龙潭大队的开拓之年、拼搏之年,在市局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下,在以张玉君大队长为核心的领导班子的正确带领下,在大队全体队员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四市”建设和振兴老工业基地这一目标任务,较好地完成了龙潭区内街路的日常管理以及各类违章案件的查处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和龙潭区人民群众的好评与赞扬,为振兴老工业基地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市容环境。回顾这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主要取得了以下成绩:
一、廉政、勤政、优政,提高素质,夯实队伍。
建设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核心。我大队领导班子非常重视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并结合实际制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队班子勤政实施方案、领导路段分管责任制等具体工作措施,健全了工作机制,理顺了工作程序。大队班子成员勤政务实,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在取缔市场行动中,他们耐心说服业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强拆现场,他们总是站在最前面,从容镇定的指挥行动,他们用自己的言行带动着队伍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起到了表率和带头的模范作用。
“治队先治人”,队伍建设是我大队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20xx年,我大队队伍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健全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继续落实了推进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在市局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和完善了我大队制定的20多项规章制度,建立两级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制,将依法行政工作和工作任务量化后落实到每个岗位、队员,定人、定路段、定责任,做到每月一累计,年终总考评。通过各项规定的实施,大队全体队员的工作态度有了明显改观,街路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二是坚持业务理论培训,提高执法队员的整体素质。我大队经常组织队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如大队领导班子责成协调科负责全体队员法律知识的学习, 并对一些最新和常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和讲解,开展大讨论,广泛进行交流,进行模拟执法现场点评,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贯彻落实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邓小平理论及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重要精神,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的文件精神,以市局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为契机,定期组织全体队员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了思想松懈,纪律松弛、作风松散等“三松现象”,加强了队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使队员树立了正确的执法观念,从而提高队员的政治素质,奠定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础。
三是内外监督相结合,塑造良好的执法形象。大队督察组继续不定期地下路段对队员的执法行为进行暗访,与区里一些单位结成共建单位,聘请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帮助我们宣传并监督执法工作,内外监督相结合,加大监督力度。我大队督察组全年共进行了50余次督察工作,发现问题300余个,解决了90%,并按照百分制考核细则的相关规定对20余人次进行了相应的扣分,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坚持“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如一中队为残疾特困户选择离家近的经营场所,并且送去生活必需品;二中队为挣扎在温饱线上的老年商贩解决了生计问题;三中队每个月都为他们的帮扶对象送米送面等等,队员的这些行为得到了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职能,全面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1、市容管理方面
在大队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大队本着先主后次,梯次推进的原则,严格纠违、文明执法,继续对辖区内的4桥(哈龙桥、松江大桥、清源桥、龙潭大桥)、12路(遵义路、湘潭街、武汉路、滨江路、中兴街、徐州路、龙山路、汉阳街、华丹大街、承德街、龙潭大街、清源街)实行长效管理,确保了遵义路、滨江路达到景观路标准;除武汉路外的其它街路达到了无占道经营、无占道施(加)工、无乱贴乱画、无重大违章案件发生的较高管理标准。全年共清理占道经营20xx次,规范占道烟亭40个,清理乱贴乱画3352处,条幅、布幔、彩虹门706个,灯箱广告板397个,拆除违章建筑29处,为市民营造了一个整洁、美观的市容环境。
2、广告、牌匾、门脸装修管理
对于广告、牌匾、门脸装修本着强化职能,上档次、上水平的原则,加大了管理和查处力度。普查、整治牌匾1022块,户外广告194块,查处门脸装修35处,使龙山路、中兴街、湘潭街、汉阳街、郑州路的牌匾基本达到了整齐、美观的标准,尤其是遵义路,更是达到了景观路的标准,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众所周知遵义路是我市龙潭区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道,道路两旁商家云集,人流量大,所以它自然而然地成为我们牌匾整治的重中之重。经过中队队员的普查,遵义路共有牌匾190块,其中不合格的有56块,因为有的牌匾更换一次需要几千甚至几万元,所以一些业户在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很不配合,队员们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加大了宣传力度,不怕说破嘴,不怕跑断腿,并采取了三级网络式的工作方法,首先由管段队员对业户逐一地做工作,实在做不通,就由中队长出面,要是再碰到障碍,就由大队长亲自出面宣传教育。在大队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队员的共同努力下,没动一砖一瓦就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得到了市局的表扬。
3、市场管理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能,我大队认真的抓好了辖区内的市场管理工作,基本使已批设的市场达到了无早出晚收、无探头经营、无噪音扰民、无污染环境的“四无”标准,并且严格整治、清理了未经批设、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扬州街市场、南通路市场、南宁路市场和大华市场,共拆除违章建筑150余处。特别是20xx年2月市政府出台《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第六号)的精神后,我大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急群众之所急,对阻塞消防通道,存在严重防火隐患的龙潭区扬州街市场进行取缔。在广泛宣传和严格依据程序下达完法律文书后,2月27日,在公安支队和昌邑二中队的配合下,顺利取缔了扬州街市场,同时强制拆除市场内违章搭建的易燃、可燃棚、亭、厦100余处,看着恢复宽敞的马路,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4、占道修车、洗车、停车管理
龙潭区占道修车主要集中在北出口——舒兰方向郑州路两侧,经调查北出口区域内共有占道修车商家53户,其占道修车行为使方砖、草坪损坏严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大队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在北出口附近选了一个合理位置,集中统一规范修车地点,加大了管理力度,从根本上解决了占道修车的问题。
对于其他街路零散占道修车问题,我大队采取了退路进屋、利用楼间或楼后空地的办法,对商家进行了规范管理,并加大了处罚力度,使修车占道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基本上解决了占道修车破坏市政设施,影响市容的问题。
龙潭区占道洗车主要集中在东北口——蛟河方向龙山路两侧,经调查该区域内共有洗车业户14家。针对占道洗车污染环境,影响市容的问题,我大队领导经多次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研究后决定在洗车店外设立围挡,在对广大业户进行宣传和动员后,业户都非常支持自觉设立了围挡,这一做法不但解决了洗车影响市容的问题,又美化了环境。
对其他直管街路洗车问题,采取与占道修车同样的方法,坚决清理,退出主街路。
针对遵义路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我大队在商家门前和慢车道上设立了停车位,基本达到了停放有序,管理规范的标准。
5、环境保护及市政设施管理
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职能,对辖区内炭类烧烤、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工地、经营业户噪音等加大了管理处罚力度,共取缔露天烧烤109次,处罚散流体未苫盖车辆78辆,较好地保护了绿地和树木等市政设施。
6、集中行动方面。
今年共开展大型集中整治行动2次,配合其他大队及公安支队8次。9月22日起,我大队每天1车次,3人次配合非法营运整治小组清理违章三轮车、二轮车50辆。在集中整治配合行动中,做到行动前有沟通,行动中有配合,行动后有总结。如配合规划大队拆除鸿博景园与鸿博嘉园之间违章建筑的行动,两个大队领导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对队员进行了详细的传达,我大队在行动中有效的防止了违章业户的不理智举动,确保了强拆的顺利进行,并在行动后全大队开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和总结,为以后的行动积累了经验。
7、综合执法方面。
20xx年我大队查处378件,结案300件,达到零错案,并且通过大队领导对依法行政的重视和监督,队员们通过每周不间断地学习,极大地提高了执法水平和能力,基本达到行政执法主体合理、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的要求。我大队全年共完成各类信访举报案件241起,其中指挥中心督办案件18起,市长公开电话转办案件6起,上级督办群众举报案件212起,转办或返回非我单位管辖案件31起,解答群众相关案件情况咨询110次。
在今年信访案件的处理上,我大队克服了以往信访工作中以点带面,片面追求短期效果的缺点,以长效管理,亲民执法作为工作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上级精神、注重实效、长效管理。其中,对于指挥中心督办案件认真做好记录、处理和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于市长公开电话转办案件,认真加以确认、调查,并及时反馈解决情况及结果,以政府形象为重,逐步解决矛盾,注重意见反馈,保持长效管理;对于上级督办举报案件,在做好案件处理工作同时,及时与上级沟通、协调,做好有关集中整治工作,并形成卷宗及上报材料反馈给上级督办部门;对于群众举报案件,我大队注重实地调查取证,保证法律文书下达正确,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并做到长效管理;对于群众电话咨询,我大队协调人员依法文明解答,做好记录,注重宣传,保证每个举报者都得到满意的答案。在信访工作中,我大队结案率达到100%,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为以后的信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在这一年的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
一是执法能力方面。由于今年我大队新进人员比较多,素质参差不齐,且少数队员不注重理论学习,放松对自己的思想要求,所以存在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对法律法规掌在掌握上、理解上、运用上存在欠缺,解决棘手问题能力不强的情况。
二是执法形象方面。个别执法队员法律意识淡薄,执法理念不清晰、滋长了一些不良作风:不能以“阳光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在执法中语言不文明,态度简单粗暴,执法行为不公正,滥用自由裁量权,到岗不尽职,行政不作为的现象也偶有发生。
三是市容管理方面。部分队员对缺乏长效管理的意识,执法目的不明确,造成了早、晚或节假日对流动商贩的管理不够,使他们有机可乘;有些地点烟亭、早餐点设置不够合理,造成工作被动,管理困难;市容管理存在死角、难点。
20xx年对我市来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振兴老工业基地和二次创业的任务会更加艰巨,充满了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考验,我大队将一如既往的多干事,干实事,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迎接新的困难和挑战,争取为龙潭区市容环境的整洁美丽和我市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吉林市市容综合执法龙潭直属大队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0年市航运管理所2020年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全面贯彻实施“依法治市、依法治航”战略和“平安交通”建设工程,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20xx年工作思路,在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航区实际,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水上交通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的综合素质,强化现场管理责能,以达到打击水上各类违章行为,规范水上交通秩序,确保规费应征不漏。现对上半年的执法工作做一个简要回顾。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新年伊始,我所就制定了20xx年的行政执法工作思路,提出了今年的工作目标,成立了由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所各职能股室长为组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工作成员负责本股室职能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负责本所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实施;我们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我们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责任书紧密结合,并和各股室签订,把行政执法工作与日常的管理工作联系在一起,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位执法人员的头上,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我们还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制订了《诸暨市航运管理所行政执法制度》共十一项制度,规范了我们日常执法活动,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制度可依。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
行政执法工作不同与别的工作,它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一定的社会经验,特别是我们的水上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长期面对的是流动性极大、素质高下差距大的船员,这就要求我们行政执法应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概念,摒弃人为的偏颇与错失,只有身体力行,才能带动被管理相对人的素质,营造整个水路运输领域依法从业的氛围。为此,我站抓各制度落实的基础上,狠抓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经常性的专业业务讨论学习,加强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处理违章。通过自学、实际案例讨论分析等形式,使执法人员熟悉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度,按制度、程序实施各种执法检查和处理,以确保行政执法的正确性和严肃性。
三、注重行政执法主导地位,维护辖区水路交通秩序。
实施水路交通行政执法,是强化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提高行业管理效果的有效措施,是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赋予我们的职责。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注重“抓预控,少违规”、“抓力度,促效果”二个方面。一方面加强了法律法规宣传,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并利用湄池航管站黑板报载体,进行水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水运行业建设动态报道等宣传,努力从多渠道、多形式提高船户的法律法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案件发生。另一方面我们加大了对水路运输船舶的抽查频率和检查力度,并在 月份组织了 次水路运输执法大检查,运用行政执法手段,纠正了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并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四、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发挥水路交通执法作用。
上半年,我所执法人员共进行航道巡查235次,重点对营运船舶状况、船员配备情况、船舶证书情况、船舶装载情况、航道岸坡码头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67件营运行为不规范,船舶证书不齐、人员不足等行为,分别用责令补正、口头警告等手段进行了处理。对性质较为严重的27件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总金额2.19万元,其中简易程序8起,交通行政一般程序13起,海事行政一般程序6起。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认真地履行上级主管部门赋予我们的职责,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使用文书正确,台帐记录完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赔偿事件。通过交通工程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建设各方的质量意识和建设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的作用,使我市水路交通秩序规范、有序。
2020年市2020年上半年政法综治工作总结
市20xx年上半年政法综治工作总结
市委并宣城市委政法委:
20xx年上半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和宣城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了经济及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上半年政法综治主要工作情况
(一)切实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市、乡、村三级联动,及时预防和化解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今年以来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了我市社会政治稳定。
(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政法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三)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活动。市委、市政府把建设“平安”列入“346”工程,制定三年规划并与我市经济发展计划同步实施。各地各部门建立领导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公共秩序安全为目标,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严打斗争,强化了公共秩序的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深入,矛盾纠纷排调处工作机制,城市社会治安管控体系,乡镇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守控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并得到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创安”、“创模”活动成效显著。
(四)进一步强化了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根据市五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履行综治职责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五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共有42名领导干部被评定为优秀,176名评定为称职,11名评定为基本称职。对20xx年综治考核成绩居末位的乡给予黄牌警告。对考核成绩较差的4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20xx年度综治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
(五)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上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87起,调处成功1060起(含去年积案3起),其中重大纠纷18起,调处成功14起,尚有4起仍在调处之中。
(六)加强了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综治办公室第一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设综治办公室主任一职,实行竞争上岗任职。市综治委出台了《村级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奖励实施办法》,从今年起,每年从筹集综治经费中挤出3万元专门用于村级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我市村级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公安机关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0万元,强化警用装备,建设基层派出所办公用房。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成了中溪、甲路、青龙等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任务。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指导工作力度,使全市109个村全面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并对村两委主要干部和新当选的干部进行了培训。司法和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了首批43个“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命名表彰和第二次宣城市“民主法制示范村”申报工作。3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综治宣传月活动,5、6月份开展了政法综治干部和综治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七)开展了安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年初对20xx年以来已命名的各类安全文明单位(村、小区)进行了复查,共取消9个村(小区)安全文明称号。市综治委对各地各单位20xx年申报的27个安全文明单位进行了审查验收,有21个单位达标并命名授牌,有6个单位因不符合安全文明标准未予验收命名。申报“宣城市安全文明示范点(村)”4个,经宣城市综治委的复查验收全部合格。同时,我们还将“无毒社区”、“平安创建”与安全文明创建紧密结合起来,提升创建质量。
(八)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将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机关效能建设和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从严治长,从严治警,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加强了政法队伍建设。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活动。认真研究和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转发〈省综治委、省委政法委关于建设“平安安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在全市公民中广泛深入宣传建设“平安安徽”和“平安”的重大意义。坚持按照以人为本,依法治市的基本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大力开展“平安单位”、“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小区”、“平安校园”等创建和考核评议工作,创新工作措施,深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社会治安良性循环长效工作机制,使我市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二)坚持“严打”整治斗争,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里、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总体要求,继续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尤其是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加大对黄、赌、毒的查禁力度和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
(三)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市、乡镇(街道)、村、组四级综治组织网络建设提高其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快我市出入口治安卡点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专职治安巡逻队和村组义务巡逻队建设,整合公安民警、保安、专职巡逻队、义务巡逻队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各种治安防范力量,扩大防范范围、增强防范能力、提高防范效果。
(四)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继续加强市、乡镇(街道)、村、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网络建设,坚持完善市两个月、乡镇(街道)一个月、村(社区)半个月排查、村民组随时排查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由市综治办牵头对上半年已发生的三起杀人案件开展倒查工作,从中吸取治安防范工作的经验教训。
(五)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继续严格实行安全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单位、小区、校园、村(社区)和综治模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促进建设“平安”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六)继续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继续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和村级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七)深入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和各级综治组织的职能作用,为我市“346”工程保驾护航,始终积极参与开发区大会战,做好全方位法律服务,妥善处理因征地拆迁、劳务用工、债权债务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严防和严厉打击盗抢施工设备、材料的犯罪分子,确保重点工程设备物资及工作人员安全。
(八)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法机关的“五个能力”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0xx年7月18日
市2020年上半年政法综治工作总结
市20xx年上半年政法综治工作总结 市委并宣城市委政法委: 20xx年上半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和宣城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了经济及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上半年政法综治主要工作情况 (一)切实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市、乡、村三级联动,及时预防和化解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今年以来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了我市社会政治稳定。 (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政法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三)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活动。市委、市政府把建设“平安”列入“346”工程,制定三年规划并与我市经济发展计划同步实施。各地各部门建立领导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公共秩序安全为目标,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严打斗争,强化了公共秩序的管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深入,矛盾纠纷排调处工作机制,城市社会治安管控体系,乡镇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守控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并得到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创安”、“创模”活动成效显著。 (四)进一步强化了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根据市五部门《关于领导干部履行综治职责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五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共有42名领导干部被评定为优秀,176名评定为称职,11名评定为基本称职。对20xx年综治考核成绩居末位的乡给予黄牌警告。对考核成绩较差的4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20xx年度综治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 (五)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上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87起,调处成功1060起(含去年积案3起),其中重大纠纷18起,调处成功14起,尚有4起仍在调处之中。 (六)加强了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综治办公室第一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设综治办公室主任一职,实行竞争上岗任职。市综治委出台了《村级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奖励实施办法》,从今年起,每年从筹集综治经费中挤出3万元专门用于村级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我市村级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公安机关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0万元,强化警用装备,建设基层派出所办公用房。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成了中溪、甲路、青龙等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任务。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指导工作力度,使全市109个村全面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并对村两委主要干部和新当选的干部进行了培训。司法和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了首批43个“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命名表彰和第二次宣城市“民主法制示范村”申报工作。3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综治宣传月活动,5、6月份开展了政法综治干部和综治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七)开展了安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年初对2002年以来已命名的各类安全文明单位(村、小区)进行了复查,共取消9个村(小区)安全文明称号。市综治委对各地各单位20xx年申报的27个安全文明单位进行了审查验收,有21个单位达标并命名授牌,有6个单位因不符合安全文明标准未予验收命名。申报“宣城市安全文明示范点(村)”4个,经宣城市综治委的复查验收全部合格。同时,我们还将“无毒社区”、“平安创建”与安全文明创建紧密结合起来,提升创建质量。 (八)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将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机关效能建设和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从严治长,从严治警,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加强了政法队伍建设。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活动。认真研究和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转发〈省综治委、省委政法委关于建设“平安安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在全市公民中广泛深入宣传建设“平安安徽”和“平安”的重大意义。坚持按照以人为本,依法治市的基本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大力开展“平安单位”、“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小区”、“平安校园”等创建和考核评议工作,创新工作措施,深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社会治安良性循环长效工作机制,使我市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二)坚持“严打”整治斗争,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里、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总体要求,继续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尤其是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加大对黄、赌、毒的查禁力度和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 (三)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市、乡镇(街道)、村、组四级综治组织网络建设提高其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快我市出入口治安卡点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专职治安巡逻队和村组义务巡逻队建设,整合公安民警、保安、专职巡逻队、义务巡逻队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各种治安防范力量,扩大防范范围、增强防范能力、提高防范效果。 (四)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继续加强市、乡镇(街道)、村、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网络建设,坚持完善市两个月、乡镇(街道)一个月、村(社区)半个月排查、村民组随时排查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由市综治办牵头对上半年已发生的三起杀人案件开展倒查工作,从中吸取治安防范工作的经验教训。 (五)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继续严格实行安全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单位、小区、校园、村(社区)和综治模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促进建设“平安”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六)继续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继续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和村级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七)深入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和各级综治组织的职能作用,为我市“346”工程保驾护航,始终积极参与开发区大会战,做好全方位法律服务,妥善处理因征地拆迁、劳务用工、债权债务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严防和严厉打击盗抢施工设备、材料的犯罪分子,确保重点工程设备物资及工作人员安全。 (八)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法机关的“五个能力”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0xx年7月18日